“大丈夫在世,理应如此”是谁说的,哪本书有记载?是项羽小时候跟随叔叔看见秦始皇的车架,说:‘‘大丈夫在世,理应如此!’’答案来自...
“大丈夫在世,理应如此”是谁说的,哪本书有记载?
答案来自《狼道》
您好,未查询到此句。
项羽站在人堆里看着秦始皇说:“彼可取而代之!”
只有刘邦说“嗟呼!大丈夫当如此也!”
请采纳。
这种话谁都能说吧……这又不是什么名句……
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大丈夫理应志在四海,纵使相隔万里也犹如比邻。
出自三国曹植《赠白马王彪》,原文选段:
心悲动我神,弃置莫复陈。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慇懃。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仓卒骨肉情,能不怀苦辛?
译文:
心境的悲伤触动了我的形神,望弃置下忧愁不再复述哀情。大丈夫理应志在四海,纵使相隔万里也犹如比邻。
假若兄弟的眷爱并无削减,分离远方,反会加深你我的情谊,又何必一定要同榻共眠,来传达你我的殷勤?过度的忧思会导致疾病,切莫沉溺在儿女之情的缧绁;只是仓卒间割舍的骨肉之情,怎能不让人心怀愁苦和酸辛!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曹植一生以曹丕称帝为界分为前后两期。这是曹植后期创作的代表作,写于黄初四年(223年)七月。当年,曹植和他的同母之兄任城王曹彰,以及异母之弟白马王曹彪一道来京师洛阳参加“会节气”的活动。
于此期间,曹彰突然暴死。弟兄三人一块来的,如今回去的却剩下两个人,曹植心里已经非常难过,曹植百感交集,怒火中烧,于是写出这首传诵千古的名诗《赠白马王彪》。
作者简介:
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生于东武阳(今山东莘县,一说鄄城),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曹植是三国时期著名文学家,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集大成者,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其代表作有《洛神赋》、《白马篇》、《七哀诗》等。后人因其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赠白马王彪
“丈夫四海志,万里犹比邻”意思是:大丈夫理应志在四海,纵使相隔万里也犹如比邻。
出自两汉曹植的《赠白马王彪·并序》。
节选原文:
心悲动我神,弃置莫复陈。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慇懃。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仓卒骨肉情,能不怀苦辛?
译文:
心境的悲伤触动了我的形神,望弃置下忧愁不再复述哀情。大丈夫理应志在四海,纵使相隔万里也犹如比邻。假若兄弟的眷爱并无削减,分离远方,反会加深你我的情谊,又何必一定要同榻共眠,来传达你我的殷勤?过度的忧思会导致疾病,切莫沉溺在儿女之情的缧绁;只是仓卒间割舍的骨肉之情,怎能不让人心怀愁苦和酸辛!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曹植一生以曹丕称帝为界分为前后两期。这是曹植后期创作的代表作,写于黄初四年(223年)七月。
当年,曹植和他的同母之兄任城王曹彰,以及异母之弟白马王曹彪一道来京师洛阳参加“会节气”的活动。于此期间,曹彰突然暴死。据《世说新语·尤悔》篇记载,曹彰是被曹丕一手毒害的。
会节气过后,诸侯王返回各自的封地。弟兄三人一块来的,如今回去的却剩下两个人,曹植心里已经非常难过;更没想到朝廷还派了一名监国使者叫灌均的人,沿途监视诸王归藩,并规定诸侯王在路上要分开走,限制他们互相接触,这样就使得曹植越发难堪和愤怒。
面对曹丕这样的阴险无情的手段,曹植百感交集,怒火中烧,于是写出这首传诵千古的名诗《赠白马王彪》。
诗词赏析
《赠白马王彪》一诗,直接反映的是曹植对曹丕手下的鹰犬爪牙的仇恨和愤慨,实际是对其兄曹丕对他们弟兄残酷迫害的抗议。
这首诗是继屈原《离骚》之后,中国文学史上又一首长篇抒情诗。诗的正文共80句,400字,篇幅之长,结构之巧,感情之深都是在古典文学作品中罕见的。全诗气魄宏伟,结构严谨。
曹彰之死有如一个阴影笼罩全篇,由此构成的悲剧气氛,在序文和一、五、六、七各章里都反覆渲染,突出了这一事件的严重后果。中间“欲济川无梁”,“中途绝无轨”,“欲还绝无蹊”的“三无”,把作者走投无路,进退失据,悲愤交加的境遇和心情联结起来,并使文气贯通,前后勾连,全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全诗结构的浑然一体,和各章之间运用辘轳体有密切的关系。辘轳体即修辞学里的“顶真格”,它要求行文在段与段或句与句之间用相同的字句相互衔接。
《赠白马王彪》除第一章和第二章没有使用辘轳体之外,其余各章都用了。如第二章的末句是“我马玄以黄”,第三章的首句就是“玄黄犹能进”;第三章的末句是“揽辔止踟蹰”,第四章的首句就是“踟蹰亦何留”,下皆仿此。这种手法能够使结构紧凑、段落分明而又便于人们记忆和传诵。
此诗抒情的方式也时有变化,有时直抒胸臆,有时却把抒情和叙事、写景结合起来。“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看起来是叙事,实际是抒情。第四章借景抒情,情景相生,发人深思,耐人寻味。诗中的寒蝉、归鸟、孤兽都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冷落空旷的秋季原野,也是当时诗人所处的政治环境的形象再现。
另外,恰当的比喻也是此诗的特色之一。作者把监国使者比之为“鸱枭”、“豺狼”和“苍蝇”,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这些比喻不仅可以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且免于授人以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赠白马王彪
现在意思是:大丈夫应该胸怀广大,万里的距离在眼中看来就像邻居这么近。
那范蠡和夫差的故事捏?
各位不要很长的~rn故事概括就行捏范蠡年轻时就学富五车,满腹经纶,而且聪敏睿智,胸藏轁略,有圣人之资,更精通剑法,文武双全;然而不为世人所识。他便愤世嫉俗,装疯卖傻,佯狂癫狂,浪迹江湖。越国大夫文种曾到宛县访求名士,文种跟范蠡一见如故,纵论天下大事,商谈富国强兵之道,十分投机。文种赏识范蠡,把他领回朝中,提拔他成为越国大夫。一直郁郁不得志的范蠡视文种为恩师,是他最尊敬的人。
当年的越王勾践十分疲弱,文种大胆伙同范蠡,一起「创造」一个王者——勾践!实则,勾践只是范蠡和文种的「影武者」!
勾践最初对范蠡言听计从,但他日渐建立起自己的信心,想一试自己的真正实力。时值吴王夫差对越国宣战,范蠡和文种决定千万不可作战,勾践表面顺从,怎料他却在一次公开场合,当着群臣和众国民面前,推翻范蠡和文种的建议,誓要出兵伐吴。范蠡和文种欲挽无从。结果,勾践跟五千残兵被围于会稽。勾践悔不当初,向范蠡忏悔,更萌死意!在会稽山上,范蠡力主勾践投降。范蠡深知投降比死亡更痛苦,但他仍然坚持,因为他对一时的成败看得并不重要;他要生存,要咬着牙挺下去,要夺取最后的胜利!他献出一条匪夷所思之计,让勾践屈身侍吴!范蠡不单提出此议,更身体力行,随勾践同赴吴国屈侍吴王夫差! 每一次,范蠡都守在勾践身边,不离不弃的服侍在侧;他是奴隶的下人,比任何人都更下贱!这三年的岁月,范蠡陪着勾践夫妻共吞下不少屈辱!多少次,勾践欲放弃,却都是被范蠡阻止!范蠡的无限智能、情深义重,成为勾践的生存力量!范蠡跟夫差的关系纠缠不清,夫差对越国一少女一见钟情,后来方知该少女正是范蠡的夫婚妻西施!范蠡一心复国,居然把所爱的西施献给夫差!实在,是想以美人计磨灭夫差的斗志!真正的能人,能舍下一时的欲望;虽然心极痛,但范蠡都一一哑忍;他的目光,比一般人都长远。范蠡是以柔克刚,霸气的夫差,不自觉被其牵引!范蠡借着夫差,不住达到自己的目的。
夫差甚具霸气,重情重义;他跟范蠡惺惺相惜;偏偏他们是对头人!反之,勾践才粗气浅;但范蠡跟他有共同目标,是复兴越国的君臣……也许,世事往往就是不尽如人意!其实,范蠡从来也不想依附任何人;他只想信自己!从来没有人猜到范蠡到底在想什么;他的远见,也许高深得所有人都不能理解。夫差跟范蠡经历二十多年的双雄斗,最终胜利者是范蠡!范蠡把西施接回越国,跟西施成亲,对她感激及宠爱有加。范蠡被勾践封为上将军,恩荣无比,功成名就。夫差离世后,范蠡彷佛亦感意兴阑珊。荣华一刻,范蠡不辞而别,带领家属徒隶,驾扁舟,泛东海,浪迹天涯,隐于江湖……他的一生,充满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迷思……到底范蠡忍辱廿多年,是为了复兴越国,还是要跟吴王夫差斗到底?……他在越为范蠡,在齐为鸱夷子皮,在陶为朱公。他的一生,迂回曲折,扑朔迷离。
越王 勾践
他常常笑。不管是当众跪在前吴王阖闾墓前,叩头叩得满面是血;不管是身为奴隶,为吴王夫差拉车,受尽吴国国人唾骂之时;不管是被夫差带到列国诸候之前,被所有人戏弄,就连最低等的士兵也比他尊贵;勾践继续在笑,只是一直在笑!因为笑可以遮掩面上一切的表情,更可以遮掩不期然在面上流露出来的想法;没有人知道,笑面之下,真正的他到底在想甚么!战败前,他也常常笑,但谁都知道他为什么笑——因为越国日渐兴盛!
勾践是开明的国君,他甚具领袖魅力,不拘小节;他甚为爱才,用人不计较其身份,只看重其才华。当年,独是勾践赏识狂人范蠡,更视他为好兄弟;他亦重用文种;让范蠡和文种一文一武,各展所长。勾践在二人的扶持协助之下,渐渐从一个小国的君主,变成为一个受到国民景仰的王,将越国变成一个强盛的国家,更运用了范蠡的奇计,亲手将当时的吴王阖闾打败,使越国走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胜利往往令人充昏头脑。勾践自以为三年之后,吴王夫差再次兴兵,必会再败于他手下,在没有理会范蠡、文种的劝告下,一意孤行与夫差抗衡,结果只剩五千兵马被困于会稽!勾践当时只想举剑自尽,可是当剑锋架上了颈项之际,出走的范蠡再次出现,更求勾践不要殉国!结果,范蠡和文种为勾践奔走,宣布投降,并跟夫差谈判。最后,夫差同意保留勾践和越国。但条件是勾践必须成为吴国的奴隶,留在吴国!
勾践被安排住在石室,冬天寒风刺骨,夏天燥热难当;他身穿比乞丐更为单薄伧寒的衣服,吃着猪狗也厌弃的粮食……每天都活在随时被夫差杀死的威胁之下。他每天的工作,除了受辱,就是不停地跪在阖闾墓前,叩头认错;要不,就是如一匹驴一样,替夫差拉车!一国之君,居然沦落至此!悲哀!勾践从没想过自己会在人生的高峰中,转瞬跌下谷底!从王变成为奴隶,受尽最大的耻辱。夫差不断的折磨他,不断提醒他,他已经不再是王,只不过是他身边为他拉车的一条狗!勾践在不断的心理与肉体的折磨之下,曾经想过死,曾经想过放弃,可是身边陪他一同受罪的范蠡却不住提醒他,要以大局,以光复越国的大业为重。勾践只有再挺下去,可是他还是苦着脸…… 直至一次,勾践被夫差折磨到了极点,在所有的诸候面前,丢尽了所有的颜面,他被迫至尽头,他唯一的选择就只有死,以保名节——可是勾践突然想通了,他选择了笑!他选择了以笑,以最不耻的方法去面对所有人!因为他还想生存,要生存,就要有生存的方法!老子之道:处下、柔弱,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真正的强者所为——这个,也是击败处上、强硬的真正绝招。勾践终于学懂了。
「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勾践在人生最可怕的逆境中,体味出成为真正皇者之条件,就是必须要能屈能伸,能人所不能,忍人所不能忍!他把目光放远,他要的,不是意气之争胜,而是得到最后胜利!所以,勾践身为一国之君,居然开始笑着去替夫差拉车、恭敬地守着阖闾之墓,在夫差眼中,他彷似一只给养得驯化了的小狗!勾践毫不在意,更对夫差忠心耿耿;最后,更居然想到为夫差卜病尝粪!勾践的行为,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结果,勾践成功感动了夫差,给放返越国!返回越国的勾践,已变了另外的一个人;他不要锦衣美食、也不住华厦。他卧薪尝胆,提醒自己一定要努力发奋,复兴越国;再伺机而动,一举灭吴,以雪当日之耻!他不断地磨练自己的心志;实在,他虽尚未跟夫差再作正面交锋,但他的能力和意志已超越了夫差!终于,勾践凭着他个人的斗志,加上范蠡和文种的协助,终于乘着夫差的出错,从后偷袭,直取吴国!终于勾践与夫差再次见面,此刻两人的形势已然逆转;勾践含笑,这次是真心的笑,他终于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吴王夫差和范蠡是两个性格独特而鲜明的人物。范蠡在陈坤的饰演下多了一份柔情。马德钟把吴王夫差的霸气和逐鹿中原的豪情饰演的淋漓尽致。霸气十足。
范蠡作为一个谋士兼侠士,映射出他那份傲视天下却又不屑的胸怀。为了复兴越国,在范蠡看来,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和勾践的共患难,对西施的不忍,与夫差的虚与委蛇,这一切都并非常人可以做到,而对范蠡,却可以游走的游刃有余。大丈夫理应如此,这是对他行为最好的阐释。
较于范蠡和西施之间的爱情,和勾践的君臣情,剧中更让我欣赏的是吴王和范蠡之间的赏识――那种抛开仇怨,对一个“奴隶”有悖寻常的赏识。于齐桓公重用管仲的举措有着异曲同工之情怀。同样,范蠡对吴王的赏识是大臣对君王的一种赏识。尽管他的赏识中不乏恨意。他们是英雄惜英雄。
攻心角逐中,他们各使本事,范蠡最初的无奈是源于对夫差的喜怒无常而琢磨不透的无奈,助夫差称霸的阶段,范蠡的无奈是源于夫差的不理智行为的失望,略带痛惜。当夫差丢了姑苏战败邀被勾践带回时,他望着范蠡的眼神,让人不忍,那双含带霸气的神情已然不存,似乎在哀求,但却信心十足。那一刻的夫差对范蠡仍是欣赏和信任。整个剧中范蠡的桀骜不逊没有一个人可以降服。他对勾践的忠是源于知遇之恩。但是这样一个不世之才的桀骜不逊唯独在西施面前化作柔情。
他唯有对吴王有不足之处。如果说他欠谁,那么他只欠夫差一个人,那份赏识和厚待,他辜负了。但是他无从选择。因为他要复兴越国的大计注定他无法与夫差谈笑风声,同心同德。
“对付你不喜欢的人有两种办法:一个就是杀了他,还有一个就是让他觉得你喜欢他,我杀不了伍封,所有就留他吃饭。这就是磨练,当你什么时候可以泰然自若地和你不喜欢的人谈笑风生的时候,那你就成功了一半。”范蠡说。
范蠡的说服之道让人叹为观止,先是说服勾践生存下来,剧情里有这么几个:出使楚国让楚王退兵;只身去齐国劝回赌气出走的吴国太子等。每一步的周旋都稳操胜券。陈坤用自己的方式诠释范蠡,在剧中可以看得出陈坤的成功演绎。范蠡的谋略之深、泰然自若、随机应变伴随着陈坤在戏里的言谈举止刻画的尤为形象。
功臣的下场历来都不能凭功论赏,范蠡也逃脱不掉。“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剧末范蠡这样忠告文仲大夫。他懂得全身而退,这是明智之举。
他们两个对西施可以说都倾注了全部感情。西施选择了范蠡,他们的爱情支持着以维持那个信念。我不知道历史究竟如何,这里是个完美的结局,共同泛舟太湖,达成了他们的心愿。但夫差呢,悲哀,也许只有这个词更合适。但是这个结果是注定的,责任不能推卸给别人,在我看来,是夫差近乎狂妄的自大葬送了他的江山。
倘若范蠡投在夫差帐下,再加上伍子胥的力量,将会是另一番辉煌。只是,历史终是历史,只能评说,无法逆转。
大丈夫当如此矣谁说的
“大丈夫应当如此”出自刘邦之口。
立大志,能创大业者首先要立大志,霸王和刘邦一样,从他见到祖龙的话中,也可以看出他的大志,但和刘邦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不同的是,霸王的“彼可取而代也。”
刘邦和项羽的话:
项羽具有明确的反抗意味,有更强的指向性,刘邦的话,比较模糊, “大丈夫”既可以指祖龙,也可以指自己,还可以指所有的大丈夫。
而霸王的话,则是明确了对象“彼”也就是明确要取代祖龙,获得和他一样的地位和权势,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别,是因为霸王和祖龙有国仇家恨,比刘邦更多了一份报仇的愿望。
人们都说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不能哭。难道再坚强的男人受到委屈被伤害就不能大哭一场吗?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嘛!中国的男人素来有“男子汉大丈夫宁可流血不流泪的滚滚烈烈豪言壮语。男人落泪,被视为耻辱,被视为窝囊废,男人只好强忍住不哭,把眼泪往肚里咽。现在的男人,好象都不哭了,因为大家都要“大丈夫”风范。
也许这些都是上几千万年流传下来的传统教育,现在的男人应该要打破这一种传统观念。如果认为男人哭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时时在充当“硬汉”角色的男人,我个人觉得这种人简直就是一种耻辱,是一种可悲的耻辱。男人外表看起来坚强,其实内心亦是很虚弱的。如果身为男子汉真的从来不会哭,也许这一种男人有问题了,应该去找心理医生咨询一下。
人自出娘胎落地的第一件事就是哭,人生下来的第一个声音是哭出来的。男人的哭,男人的流泪,并没有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刘德华所唱的一首《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给了天下男人一个哭泣的理由。《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也成了一股“现代的潮流”,不论你走在大街小巷上,还是在校园里,还是在酒吧里,还是在舞厅里,都能听到那略带嘶哑的声音,倾情的演唱着男人哭的理由。
男人也会掉眼泪,如果说男人这辈子都不会掉眼泪,我想说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一个男人肯在你面前掉眼泪,那么请记住,他要么是个大大的好男人,要么就是个大大的坏男人。男人哭,说明他很重感情,一个重感情的人就是个好男人!至少他不会先背叛你,因为他会比你爱的深。男人掉下珍贵的眼泪,是因为爱情的力量,男人们,放声的笑一回,大胆的哭一场,抬头望一望明天依然是灿烂的阳光。
其实,在生活中,或许有千千万万个理由值得我们哭泣。人们在失落的时候哭,高兴的时候也哭,在失败的时候哭,胜利的时候也在哭,在离别时候哭,在团圆相聚的时候也哭。不仅意志脆弱的人易掉泪,意志坚强的人也会落泪,哭泣是人类自然情感的反映。我自己有时候也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了想哭的感觉,尽管那时我仍然是想到“不要哭”,但那久违了的眼泪,还是会莫名其妙冲出了眼眶。
也许女人都讨厌男人哭,男人应该要更坚强些,如果女人问一个男人,“你哭过吗?”男人们都会毫不犹豫的挺起胸膛,坚定的告诉她“绝不”,也许男人所说的“绝不”是为了自己当时的面子吧。唉,这样的男人可悲啊,这样的话,也只能是欺骗自己吧。自己的脆弱,也只有自己最清楚,男人从来不当着女人的面哭,男人在痛哭的时候,女人永远是不可能看得见的。因为男人在无奈与压力下,总是选择在黑夜里流泪。 因为男人不想把面对压力的发泄的痛苦带给她人,今夜过后,男人明天仍然还是生龙活虎,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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