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巴金的《家》和《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各一篇,每篇3000字,看好了,100分!!!《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在我看过的书中,给...
跪求巴金的《家》和《巴黎圣母院》的读书笔记各一篇,每篇3000字,看好了,100分!!!
在我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因无它,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不仅是当时的历史,而是世间最深沉的灵魂,最深沉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的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败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埃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是的,这就是她埃斯梅拉达.......
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埃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克洛德•富洛娄。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齐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加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富洛娄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加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富洛娄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加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干果阿。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干果阿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埃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加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埃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加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加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帮助埃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菲比斯的名字。这时菲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菲比斯到广场上,赶走埃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菲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心神不宁的富洛娄听说干果阿和姑娘以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菲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菲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
为了什么?加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而当突然醒来的埃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加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埃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加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加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加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埃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加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加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责........
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富洛娄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教堂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加西莫多趁富洛娄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那种超越的爱恋冲破了黑暗的束缚,却又深锁自己的门房非.....
乞丐王克劳班听说教堂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可见她是多么的美丽和善良!否则谁会去救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仍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那种超越自我的保护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埃斯梅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达和流浪汗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血在流,仿佛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埃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天空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埃斯梅拉达,不但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美与善在她身上结合得那么完美,使她拥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因为她惊人的魅力,引来了邪恶者的欲望,因为她的纯洁天真,使她陷入了灾难的爱情悲剧。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这让我感觉到当权者的无比残酷。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幸运,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加西莫多,一个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教堂敲钟人。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因副主教对他的养育之恩而甘心成为他的奴仆,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尽管他对埃斯梅拉达怀有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却只是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她,不去亵渎她。当目睹心中的爱人被无情地处以绞刑,他无助而又绝望,最终到墓地去与她同葬一穴。他的丑达到人类的极至,而在他身上表现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却使他成为文学史上最独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他的心灵美已完完全全地掩盖了他外表的缺陷,成了人们心目中善良的楷模。而在我们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人如此?
克洛德•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这难道不正是封建的灭亡?
侍卫队长菲比斯,外表英俊却是个势力小人,薄情寡义,为了权与财不惜欺骗、亵渎一个纯真少女的爱情。他让我感到可耻、可恶、可憎、可恨.........
美与丑,善与恶,已无须我们再去争辩…… 而唯一的是我们?
《家》读后感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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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加西莫多是流浪的吉卜西(赛)人的弃儿,生来就畸形:独眼、驼背、跛足。吉卜西人偷偷地拿他换走了雷姆地方一个妇女的小女儿阿涅。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罗德收养了加西莫多,在成年后让他在圣母院里当敲钟人。由于长年敲钟,他的耳朵又震聋了。加西莫多忠于职务,对副主教极为崇敬,唯命是从。
一个节日的晚上,副主教指使加西莫多去抢吉卜西少女爱斯梅哈尔达,被国王卫队撞上,队长法比救下少女。次日加西莫多被判了刑,在格雷勿方场鼓台下被鞭打示众。加西莫多痛苦万分,要求喝水。副主教看见后悄悄溜走,吉卜西少女却大胆地送水给受刑的加西莫多喝。可怜的敲钟人从此对她感激不尽。
原来吉卜西少女正是被流浪人偷走的阿涅。她年轻、美丽,能歌善舞。节日晚上被卫队长法比救下来以后就爱上了他,约定相会。这事被副主教得知,跟踪法比,藏在他们幽会的地方,并在法比和爱斯梅哈尔达互诉爱慕时,用匕首刺伤法比,自己溜走。吓昏过去的爱斯梅哈尔达被逮捕,法庭控诉她以妖术谋害国王侍卫的罪名,又用酷刑逼她认罪,从而判处她绞刑。在狱中副主教一再向爱斯梅哈尔达表示,只要她肯爱他就能免死。但少女坚定地爱着法比,副主教恼羞成怒,宣布执行绞刑。行刑的前一天,爱斯梅哈尔达跪在圣母院门前执行忏悔仪式。突然,加西莫多冲出来抱起少女跨进圣母院的门槛,高喊:“圣地!”卫队、狱卒和围观的人群都不敢行动,因为根据当时的宗教法规,凡在教堂内的人都应受到上帝保护,即使犯了死罪,也不得逮捕。加西莫多把爱斯梅哈尔达藏在最高塔楼的小房间里,拿自己的食物、被褥送给她,每夜守卫在她的房门口,对她百般爱护。不久副主教找到了这个藏身之地,夜间潜入室内,想强奸少女,被守卫的加西莫多发现未遂。
流浪人得知爱斯梅哈尔达被无理判处死刑,都非常愤怒,他们各自武装起来,一路冲向法院,一路包围巴黎圣母院。但热爱吉卜西女郎的加西莫多,因为是聋子,误以为他们是来追捕她的敌人,在教堂顶上抛下用来修理房屋的各种建筑材料,造成流浪人的大量伤亡。国王路易十一虽然不喜欢宗教势力,但又惧怕人民起来,派出军队去镇压。
副主教趁机骗走爱斯梅哈尔达,把她拖到鼓台前,逼她选择:或者上绞台,或者答应爱他。少女卑视他,宁死不屈。副主教把她拖到“老鼠洞”前,叫修女居第尔抓住她,自己跑去喊卫队。
修女居第尔其实就是少女的母亲。她在失去小女儿以后,带着留下的一只绣花小鞋跑遍各地寻找,在绝望的情况下皈依宗教,进了活棺材——“老鼠洞”,当了修女。当爱斯梅哈尔达看到那只小鞋时,她也拿出装在自己护身符里的一只同样的绣花小鞋,于是母女相会。修女砸断铁窗栏,把失去了十六年的女儿藏进“老鼠洞”,母女俩沉浸在骨肉团聚的欢乐里。这时被副主教喊来的监狱长和卫队包围了“老鼠洞”。母爱使居第尔产生了力量和智慧,她骗过了他们,使他们相信吉卜西少女已经逃走。但是当爱斯梅哈尔达听到法比的名字时,忍不住冲出窗口,暴露了自己。于是母女被带到刑场,女儿上绞架,母亲惨死在绞架下面。
最后,加西莫多看透了副主教的丑恶灵魂,把他从塔楼上推下去摔死后,找到爱斯梅哈尔达的尸体,紧紧地抱住它死去。
小说通过副主教的卑劣行为,非常有力地揭露了宗教的残酷和虚伪。是束缚人性的宗教使他的爱情变成可怕的欲望,害了别人,自己也得不到好下场。作品还以加西莫多外形的丑来对照他内心的美。吉卜西少女爱斯梅哈尔达是作者理想的化身,在她身上体现了雨果心目中最崇高的感情和最美的形象。
1.在《家》出版的那个年代,它的任务就是向整个旧社会扬起反抗的剑。而今天,按巴金爷爷的话:“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任务,让读者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我现在重新拜读这部作品,为的是了解封建社会的一些情况,毕竟它就是一部描写:“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
有时候死并不可怕,也许思想没死身体已死更可怕。两个弟弟认为大哥觉新这种人是没有一点希望了,是无可挽救的了,给他带来新的希望,使他挣开眼睛看见这个世界的真面目,只不过是增加他的痛苦罢了。这正像使死尸站起来看见自己腐烂一样。觉新是这个家里的长子,在这个家庭里又是长房的长孙。就是这个缘故,在他出世的时候,他的命运便被决定了。尽管他想去德国留学,尽管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那又如何?他的“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可悲地使他被人玩弄着,像一个傀儡;又被人珍爱着,像一个宝贝。他不大用思想,也不敢多用思想。当他牺牲掉许多美丽的幻想的时候,当他按祖父意愿去公司当职员的时候,当他第一次领到三十元薪水的时候,他心里充满着欢喜和悲哀。一方面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挣来的钱,另一方面而却因为这是他卖掉自己前程所得到的代价!
梅表姐,那个能够了解、安慰觉新的钱家表妹。她的一生何其不幸啊!一段大好姻缘,仅仅因为两家母亲麻雀桌上一点口角而告吹。另嫁他人后受尽委屈,丈夫早逝,回娘家终日以泪洗面,最终郁郁而终。整本书,梅彻头彻尾就是一个不幸的生存的悲哀,诉说着一段凄哀的故事。
其实整个封建社会,这种悲情女子又何止梅呢?
面临着大哥与梅表姐相同命运的觉民和琴,他们都是中国的新青年。他们清楚地知道如果误于苟安的思想,一步轻微的退让,就被逼着步步退让,等退到悬崖的边缘,回头一看,后路就变成了茫茫的一片白色。这时候即使顿悟了自己的错误,也只得纵身跳进无底的深渊。于是他们反抗,为他们将来的自由与这个封建家庭拉开战幕。他们向这个大家庭发出了怒吼,要让它知道他们是“人”,他们并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更不是它手中的傀儡!这两个人被爱情和信赖支持着,在那里面找到了希望和安慰,让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这个家庭所发出的各种威胁与手段,一切的阻碍都不能分离他们。在这两代人中间妥协是不可能的。他们坚定这种信念,如果现在有牺牲的必要,那么就让他们来做一次牺牲品!琴决不做第二个梅表姐。
反抗最终以祖父同意取消与冯家的订亲为结局。新一代青年的力量决不是那个腐败的、脆弱的,甚至包含着各种罪恶的旧家庭所能抵抗的。胜利是确定的,无论什么力量都不能够把胜利夺走。梅和觉新的时代快要完全消灭了,而让位给另一个新的时代,这就是琴和觉民的时代。
相对于都是牺牲品的梅和觉新与同是胜利者的琴和觉民,那么有着新思想的觉慧和处于旧社会的鸣凤又如何呢?
鸣凤那张美丽的脸上总是带着那样的表情:顺受的,毫不抱怨,毫不诉苦的。像大海一样,它接受了一切,吞下了一切,可是它连一点吼声也没有。“命啊,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的。”她常拿这样的话安慰自己,甚至在被打骂的时候。最后她要被送到冯太老爷家做小妾时,也只能向觉慧求救。当得不到援助时,她不得不在后花园的湖里断送自己年轻的生命。她死了,对这个世界,对这个公馆并不是什么损失,人们很快就忘了她,好像她不曾存在过一样。
梅表姐郁郁而终,大嫂因“血光之灾”之说而难产而死,心爱的少女被逼投湖自杀,家中长辈勾心斗角等等,这一切的一切都逼得满脑革命思想的觉慧觉得在这个家里一刻也不能忍耐。在兄弟与朋友的协助下,他远远地逃离了这个公馆,在重庆向这个公馆、向整个封建制度投下一枚枚的炸弹。
时间冲走浮华与喧噪,沉淀下来的才是时代的精华。我从时间长河的沉沙中捞起这本《家》细细尝味。也许在当今充斥着名利,竞争激烈的社会,《家》的意义与帮助不大,但我也只能在这里才找到那个年代纯纯的革命情怀。
2. <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3.“《家》名著读后感,读书笔记”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 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家》是现代版本的《红楼梦》,因为两都都是记录封建阶级没落史的杰作。 《家》描写了高家三代人,即高老太爷一辈、克字辈和觉字辈。这三代人和鸣凤等一批下人大多性格鲜明,面目清晰。这三代人的活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醉生梦死,坐吃山空,腐烂透顶的,他们为了继续腐化享乐的生活就拼命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这些封建阶级的孝子贤孙象蛀虫一样蛀空了这个阶级的机体,再也不能有什么别的作为了。第二类人接受些资本主义的影响,头脑略为清醒,看到了家庭的危机。但他们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只希望有些改良,使家适应新的环境,苟延残喘下去。第三类是受“五四”运动影响的觉慧觉民一类人,他们强烈要求个性解放,要求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有较彻底的反封建思想。觉慧敢于与女仆鸣凤恋爱,最后离家出走,觉民也违背家庭意旨,实行抗婚。此外,《家》中还写了众多受污辱受损害者,主要是些女性。家族内部的有瑞玉、梅表姐等,女仆中有鸣凤,婉儿等,她们被封建阶级吞噬了。一桩桩血淋淋的吃人惨剧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凶残,是《家》最有批判力量也最动人的部分。一些优秀分子抛弃了黑暗的家,走掉了。于是剩下克明、觉新当然无力回天。倒了一个高家也就是倒了封建统治的一根支柱。 《家》把高家的没落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前来表现,大大加强了它的现实主义的深刻性,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表现,高家的败落不仅因为道德的沦丧,而更重要的是时代之使然。 《家》写了觉非战争性的出走,而至于他走到哪里,那不一定是一部小说所要回答的。不过巴金的一系列青年题材的小说,大概已经回答了觉慧走上社会以后的情况。 巴金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地主大家庭,他从小就爱和下人在一起,这让他有可能从受欺压者的眼光来看自己的家。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便可能比较坚决地背叛家庭,开始追求新的光明之路。巴金的作品多是对不合理社会现实的控诉、讨伐,于是便有了这篇引发我诸多感想的《家》。 《家》这篇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巨著,我想我真是爱上它.
4.《家》读后感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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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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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一个温馨又美好的字。在这儿,巴金却赋予它沉重的意义。它促成了一部封建大家庭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
闭塞的高公馆像一个大樊牢。污脏的泥土滋润着腐朽、黑暗,令人窒息。当年轻一代不愿再浑浑噩噩度日,五四运动如一股清风吹来,让他们从僵梦中苏醒。
倔强、叛逆的高觉民、高觉慧即是青年中的代表。他们积极响应五四运动,热切向往自由的生活、自由的恋爱。听闻家长的“媒妁之言”,觉民严词拒绝,甚至离家出走。这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意志呀!正是五四的火炬燃起了他的觉醒,让他懂得面对不公平的决定要大胆反抗。这不就是我们现代人所需的精神吗?
觉慧更像一个叛逆者。他幻想过当一名劫富济贫的剑侠。在他阅读了一本本指引人们走向光明的书籍、杂志后,他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他开始憎恨这种浪费青春的生活。家中遭受了一个又一个打击后,觉慧决定离开,到外面闯荡一番。他不是一个英雄,也有些幼稚。但他的所作所为都显示他是旧社会的新青年。他不会趋炎附势,更不会遇事忍气吞声。我想,“这正象征了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射出的一线光明!”
若说觉民觉慧令人振奋,那么大哥觉新则是受礼教毒害的落伍青年,令人悲哀。
他曾有过梦想,却从未拥有过“青春”。在现实与理想前,他身为高家长孙痛然弃后。他也同情、支持弟弟们的抗争,这令他懦怯又善良的灵魂备受煎熬。
《家》即讲述新青年为自由、理想奋斗的历程,又叙说旧时受传统思想束缚的青年的悲哀。不过我相信,同样的悲剧不会再发生,那些热血青年一定会在战乱的旧中国实现理想,他们思想的火花必能在与封建势力斗争的征途中放出熠熠光彩!
6记得初次接触巴金老先生写的《家》,是在初中。那天晚自习回家,躺床上无聊,就打开收音机,正好听到音频里在读《家》里的一个片段。
当时第一个感觉,描述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的故事。已过去六年了已不记得那一段是讲什么了,只记得好像是过年,公馆里的气氛。事后,又听老师讲课涉及到一些些。这就为我以后读这本书的兴趣打下了基础。
第一印象书中人物刻画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其间的描写真实得让我觉得身临其境。于是泡书店时,就让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
我读书耐心不足,所以看书时,走马观花般读完。在这期间,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读完之后,心情依旧沉重,气愤那个社会,那个家庭。同时,我又庆幸,这样的社会已成为历史。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
给我最沉的心情,就是其中包含血泪的女子命运。
温顺驯良的梅表姐与觉新,因为双方母亲在牌桌上有了磨擦,就被儿戏般拆散。终究没能和真心相爱的觉新一起。后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在痛苦折磨中悲哀寂寞地离去。
觉新的妻子瑞钰,在陈姨太之流闹“血光之灾”的邪说中哀命,这个善良贞静的女子,在难产的呻吟最后,都没能见上自己的丈夫一面。这是多么悲伤。
深爱觉慧的鸣凤,得知 自己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时。性格刚烈的她,还没来得及向觉慧倾诉,就投湖自尽了。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
鸣凤的死让丫头婉儿很快成了她的替代品。继续着人生的悲剧。使这场悲剧没有完结。
这些青年女性的不辛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都只能流着泪形容憔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说完《家》中的那些悲伤命运的女子,还有最深刻的即是那三兄弟。
老大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教的摧残下,失掉了反抗性格。他屈服了,接受了,把是非和爱憎埋在了心底,博得了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却也失去了幸福和前途。我不喜欢这样的角色,不能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子,懦弱、无能。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受着精神上的痛苦,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他的顺从也扼杀了他自己。
在这黑暗的世界,我怎能憎恨他呢!他同时也是最值得我们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他是可悲的,是最大的牺牲者。
觉民,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他的遭遇是比较顺利的。觉民拥有进步的思想,但不坚定,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胜利地获得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最后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民的沉稳,必要时的积极主动争取,都让我欣慰与高兴。他始终是发展、向前的,是掌握自己的命运的。
最后就是我最欣赏的角色——觉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会被舍弃。就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交叉点一样,这注定他们走的道路会截然不同。
觉慧为代表觉醒的一代,同这罪恶的家族作斗争。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整本书,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从“家”为主题贯穿始终
通过觉慧与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封建的高家极具代表性,是封建大家庭腐朽溃败的典型例子。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庭制度的缩影。
巴金老先生的《家》,语言实在平实,这样细致,让我们如亲眼所见般深刻。就像放电影般展示在我们眼前。
这般黑暗的年代已消失在历史的年轮里了,这个社会在进步,始终不曾停止过,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听它。
看完《家》,虽是粗略地翻过,但其间的一幕幕,却停留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让我又悲又喜。巴金老先生娴熟的艺术手法,把每个典型的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铭记于我心。
悲伤是过去式,未来是美好的。沉淀于过去不如珍惜当下。
7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
闭塞的高公馆像一个大樊牢。污脏的泥土滋润着腐朽、黑暗,令人窒息。当年轻一代不愿再浑浑噩噩度日,五四运动如一股清风吹来,让他们从僵梦中苏醒。
倔强、叛逆的高觉民、高觉慧即是青年中的代表。他们积极响应五四运动,热切向往自由的生活、自由的恋爱。听闻家长的“媒妁之言”,觉民严词拒绝,甚至离家出走。这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意志呀!正是五四的火炬燃起了他的觉醒,让他懂得面对不公平的决定要大胆反抗。这不就是我们现代人所需的精神吗?
觉慧更像一个叛逆者。他幻想过当一名劫富济贫的剑侠。在他阅读了一本本指引人们走向光明的书籍、杂志后,他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他开始憎恨这种浪费青春的生活。家中遭受了一个又一个打击后,觉慧决定离开,到外面闯荡一番。他不是一个英雄,也有些幼稚。但他的所作所为都显示他是旧社会的新青年。他不会趋炎附势,更不会遇事忍气吞声。我想,“这正象征了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射出的一线光明!”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电影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最后谈谈大表哥觉新。一个守旧的人,一个新潮的人。他的做法——担起担子,忍辱负重,都是可以被我理解的。他似乎有些太守旧了。反之,他又是太苦了:失去了前途——要是我,我也会这么做;失去了真挚的爱情——现实不会发生,但我处在当时的状况下,也是会这样做的;失去的亲人——没的可说;失去了所爱的人——令他觉得更对不起她;失去了爱人——最后一根稻草,失去了。人世间真的有这么苦的人啊!我的怜爱之心又汹涌起来,不听话的两个弟弟,要是我,我真的活不下去。这个时候,还去说什么“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能活下去就不错了。这个时候,还能把持家务,他,是个了不起的人,是个伟人。我们可以想想,这样一个苦人,即使守旧一点,谁又能说什么呢?不是么?是的。我是痛恨他如此守旧,不近人情,可是,且不说觉民,如果让我从觉慧和觉新中选一个,我宁愿选后者。
大家都以为我谈完觉新会谈两个人。事实上,我要谈三个人。
梅表姐。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是主角,为什么会有人为了她而流泪(我是指读者),为什么会有人因为她而看不下去(或许是电视剧和越剧的刻画)。上面说过,我后半部仍的确曾看不下去过,但是,梅姐的死我是以一种平和的心去看的,甚至没有“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许钱梅芬的相貌性格在我心中不重视,现在想来,我也很为她感到悲哀,可是,为什么我没有一丝感觉呢?我明白了。梅姐远嫁后的时光巴先生描写得太少,以至于使我联想不起痛苦的经历。放过我吧,放过梅姐吧,我真的不知我要去说什么……
少奶奶瑞钰。这是个该说说的人。她也是一个懂事的人,她懂得礼教是荒谬却要执行,懂得爱情是虚伪却要进行。我觉得她和守旧后的觉新才真是一对。她的和善,她的容忍,她的平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大家闺秀。我有时在想,也许当上少奶奶的鸣凤也会是这样子?不,鸣凤更注重的是爱情,而她更注重的是“人情”。试问,她会是真心喜欢梅姐?我觉得不会。她只是为了帮助觉新去掉一块心病,她去爱梅姐,总比觉新留下功夫去心系梅姐要好得多。可这终归是失败的,却也正好印证着封建王朝的失败。 她的死,确实在我心中泛起过波澜。我不希望她死,因为似乎的这部作品说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明白。他其实想说不要懦弱的活在封建下,要反抗……但是,为了觉新,为了家庭,为了读者,是否可以不写得那样惨,正像觉慧脑中的“四个五个六个棺材”。她的死,我确实没有过惊天动地的触动,却很突然。因为剧情太“冲突”了,不让人有丝毫喘息,以至于我惊讶的回过去连看了三遍。老太爷的死就让我悲痛,一直积攒到这里,终于爆发了——使我又停止读了下来。
第三个人是谁呢?是报社的许倩如?是裹小脚的淑贞?是做了姨太太的婉儿?是私立公馆的克定(好像是叫克定)?……都不是,正是让我很悲痛的高老太爷。为什么?我为他感到痛恨,不值,悲哀。老太爷其实是被克定(真的忘了是不是他)气死的,吃药后回复的第二次生命又是被巫师吓死的。老太爷就这么死了,这我不感慨,这就是命。但是,整天的各房不合,儿孙造反才是让我为老太爷心碎的。我们都说换位思考,试想一想,哪一个人不希望把自己的家管好?哪一个不爱自己的子孙?就是现在,哪一个人不希望看到“四世同堂”?封建的表象的确实在老太爷上体现,但真正令人刻骨铭心、咬牙痛恨的人是“克”字辈的人,他们才真是这个社会下的产物。而在那些所谓“新潮人”的眼中,这是罪孽,他们在看笑话、在看把戏。我知道,那是在写以前,以前是不同的。这么多天来,我一直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可是,家中真正又有几个人从心底敬重高老太爷呢?“克”字辈中有有谁?当他躺在椅子上想到“他第一次认为自己好像是错了”,我竟然以为这是觉慧所想。他的确有错。但儿孙不孝是他的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知道老太爷平时的言行过于郑重。可是,当你的孙子离家出走,哪个不会生气,哪个不会象征性的说几句“严词”?临终对觉慧觉民说着“要好好读书”,成家立业。谁的心中不恁的悲痛?这就是所谓的“封建”?这是老年人的心理啊……
一口气写了两个小时的我长舒一口气,我要歇歇……
最后,看完了《家》,说完了每个人,我想能否探讨一下《家》的深层含义呢?如果说我对人物性格的眼光还过于“毛躁”,那么,是否探讨这个就会好些?我努力去做。
文中出现过两种人,一种以觉慧、高老太爷为代表,是以自己为主的。他们不能忍受别人做逾越自己同意范围的事,他们以“我”为主。还有一类是以觉新夫妇为代表的,是以大局为重,努力让自己做的大家都满意的人。他们以“你”为主。那么,到底是以谁为主好呢?我倾向于以“你”为主。看过《家》,你不觉得他们夫妇很“伟大”?因为从这一点上来看,觉新夫妇似乎永远在为别人考虑,真正的“先天下之忧而忧”(说大了)。这样的人,会使人在焦躁中心宽,却容易因心事过重而遭人口舌。但是,这样的人,是否比不顾一切亲情友情爱情,一心追“新潮”的人好一些、伟大一些呢?!是的。是的,他们很累,可是做到别人都很好不是更好么?是的,他们也有不妥之处,可是他们不也在努力改变吗?他们也是没有“缚鸡之力”的。
我们常说,柴米油盐酱醋茶,管家的一个不能少。我们看《家》中有很多关于“忘记”的描写:外边战乱,里面打牌,牌让他们忘记了;周氏不一会儿就忘记了这个身世悲惨的女子;钱太太看见觉新,以前的事便忘记了,大喊起来;觉慧不久就忘记了这个女子……太多了太多了……为什么?为什么以“你”为主的人在他的前后出现过“忘记”二字(当然,除了以“忘记”褒义的意思出现)的时候要少得多?是因为他们心系社会,心系家人,心系……这仍然夸张了。因为要说社会,他们的确有些远。但这,却就是我要说的《家》给我的终极意义。若“你”不是世界,维和部队、红十字会不会出现;若“你”不是世界,奥运不会引人注目;若你不是世界,也许世界早已灭亡……我常常在想,如果每个人都以“你”为世界,那么世上或许反而不好,但是,如今这样的人太少,以至于家庭、社会的不和谐、吵架太多太多。如果我,考虑一下他人,或许家庭真的会很和睦,世界真的会很美好。那么,自己身上背负一些事,心中承担一些事,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努力去做。作为激流三部曲,《家》也确实带给了我这样一股激流,这样一抹清新的味道……
不管怎样,我认为《家》可以是个好例子,代表了当时的社会。若现在我们仍拿70年前的眼光来看的话,或许会按巴金先生的原意来理解,但是,正因为她没有刺穿人的心,仅仅是痛,反而更加使人回味珍惜起自己的时光了。事事都有两面,我看了《家》,仅仅感想了这么多,但我觉得这些感想很有意义,对我的启示也很大。有一句话不错,就拿她来结尾吧:人生,就是在不断的蜿蜒的经历中成熟的。我想,看书,也是一种经历吧……
没有写过这么长的读后感,也许是因为压在心中的太多太许久了吧。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的著作,以15世纪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为背景,反映了一段伟大的爱情故事。
在我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剧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 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无比阴险的弗比斯队长,他以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爱斯梅拉达;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郎古沃,一个在夹缝中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抛弃尊严、抛弃责任,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同样充满了鄙夷和嘲讽。
整个小说展示了一幅15世纪的巴黎市井百态图,其中描写的“奇迹王朝”是一个非常大的广场,居住着下层人民,他们中有法国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德国人,他们有不同的宗教信仰,白天是乞丐,晚上是小偷。这是一个奇幻的世界,是一个地狱的诗的境界。
这部世界名著让我们认识一个真正的巴黎,生活在所谓的上层社会里的人们的真正所想,所做。让人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是来自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并不是生活在上层社会“贵族们”。
总之,《巴黎圣母院》是一部难得的著作,在世界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这黑暗的世界,我怎能憎恨他呢!他同时也是最值得我们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他是可悲的,是最大的牺牲者。
觉民,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他的遭遇是比较顺利的。觉民拥有进步的思想,但不坚定,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胜利地获得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最后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民的沉稳,必要时的积极主动争取,都让我欣慰与高兴。他始终是发展、向前的,是掌握自己的命运的。
最后就是我最欣赏的角色——觉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会被舍弃。就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交叉点一样,这注定他们走的道路会截然不同。
觉慧为代表觉醒的一代,同这罪恶的家族作斗争。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整本书,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从“家”为主题贯穿始终
通过觉慧与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封建的高家极具代表性,是封建大家庭腐朽溃败的典型例子。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庭制度的缩影。
一位老师
金银岛的作者是什么国作家啊?是什么?这篇文章的主人公的名字叫什么?
主人公少年吉姆
本书讲述的是十八世纪中期英国少年吉姆从垂危水手彭斯手中得到传说中的藏宝图,在当地乡绅支援下组织探险队前往金银岛。海盗头子约翰应征船上厨师,一群手下也上船充当水手。到达金银岛时,吉姆遇到在荒岛上放荒三年的水手戈恩,而约翰则发动叛变占据帆船。最终吉姆一行人与戈恩合作对付海盗,平息了叛变并成功取得宝藏的故事。
作者简介
英国诗人及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年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自小体弱多病,成人后原准备继承父亲的事业当工程师,但因为健康问题,改读法律,而事实上,他的兴趣在文学上。1878年,1879年,他先后发表了两本以旅行为题材的作品,从此便创作不辍。1879年他远赴美国,与年长他十岁的范妮奥斯本结婚。这时史蒂文森的肺病日趋严重,迫使他带着妻子与义子劳埃德定居于美国加州,那里温和的气候无疑对他的健康较有帮助。1880年他重返苏格兰,史蒂文森为劳埃德构思《金银岛》这个故事,并于1883年出版。故事一经发表,马上被誉为“儿童冒险故事的最佳作品”,史蒂文森也成为著名的作家了。由于健康状况,他和家人只好迁居太平洋的莎摩亚岛,直至1894年突然病逝为止。史蒂文森一生著述十分丰富,有诗篇,也有小说。他以小说闻名于世,《金银岛》《诱拐》、《孩子诗的乐园》和《新天方夜谭》是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
《金银岛》主要人物:
故事的主人公吉姆
比尔船长
独脚水手西尔弗
利弗希医生
小学一篇语文课文,是一个小男孩给他爷爷写信的文章,这篇文章叫什么
还有一篇是一个男孩借钱被车撞伤,让他弟弟还钱的故事,这又是什么。这篇文章叫凡卡,是俄国作家契诃夫创作的短篇小说,写于1886年。
内容简介: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俄国,圣诞节的前夜,小凡卡趁着老板夫妇和师傅们外出祷告的时候偷偷给爷爷写信。故事中的凡卡没有父母,唯一的亲人便是年迈的爷爷。由于生活的贫困小凡卡被爷爷送到城里的一个鞋匠家里当学徒。
小凡卡在鞋匠家扮演着很多角色,他要干很多的话,各种类型的活;晚上帮着老板看孩子,白天帮老板家打杂,时不时地还要被伙计们呼来喊去。总之凡卡在这里受尽了折磨,折磨到凡卡写信请求爷爷将他带走,脱离苦海。
凡卡在信中讲述了自己所遭受的种种虐待,不时提起乡下幸福美好的生活。提心吊胆地将信写完,凡卡带着美好的心情进入梦乡。
但遗憾的是,凡卡在最后没有写清楚收件人的地址,爷爷根本不可能收到信。而他自己还不知道这一点,心中只有美好的憧憬,在睡梦中还看到了爷爷和厨娘。
小说通过凡卡给爷爷写信这件事,反映了沙皇统治下俄国社会中穷苦儿童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当时社会制度的黑暗。《凡卡》已选入人教版六年级下册教材、北师大版五年级下册教材。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凡卡》是契诃夫于1886年写的。当时沙皇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无数破产了的农民被迫流入城市谋生,他们深受剥削,甚至连儿童也不能幸免。契诃夫家的小杂货店里有两个小学徒,就常受他父亲的虐待。他自小了解学徒生活,也同情小学徒的不幸命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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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岁的凡卡·茹科夫,三个月前给送到鞋匠阿里亚希涅那儿做学徒。圣诞节前夜,他没躺下睡觉。等老板、老板娘和几个伙计到教堂做礼拜去了,就从老板的立柜里拿出一小瓶墨水,一支笔尖生了锈的钢笔,摩平一张揉皱了的白纸,写起信来。 在写第一个字以前,他担心地朝门口和窗户看了几眼,又斜着眼看了一下那个昏暗的神像,神像两边是两排架子,架子上摆满了楦头。他叹了一口气,跪在作台前边,把那张纸铺在作台上。 “亲爱的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他写道,“我在给您写信。祝您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求上帝保佑您。我没爹没娘,只有您一个亲人了。” 凡卡朝黑糊糊的窗户看看,玻璃窗上映出蜡烛的模糊的影子;他想象着他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好像爷爷就在眼前。——爷爷是日发略维夫老爷家里的守夜人。他是个非常有趣的瘦小的老头儿,65岁,老是笑眯眯地眨着眼睛。白天,他总是在大厨房里睡觉。到晚上,他就穿上宽大的羊皮袄,敲着梆子,在别墅的周围走来走去。老母狗卡希旦卡和公狗泥鳅低着头跟在他后头。泥鳅是一条非常听话非常讨人喜欢的狗。它身子是黑的,像黄鼠狼那样长长的,所以叫它泥鳅。 现在,爷爷一定站在大门口,眯缝着眼睛看那乡村教堂的红亮的窗户。他一定在跺着穿着高筒毡靴的脚,他的梆子挂在腰带上,他冻得缩成一团,耸着肩膀…… 天气真好,晴朗,一丝风也没有,干冷干冷的。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可是整个村子——白房顶啦,烟囱里冒出来的一缕缕的烟啦,披着浓霜一身银白的树木啦,雪堆啦,全看得见。天空撒满了快活地眨着眼的星星,天河显得很清楚,仿佛为了过节,有人拿雪把它擦亮了似的…… 凡卡叹了口气,蘸了蘸笔尖,接着写下去。 “昨天晚上我挨了一顿打,因为我给他们的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不知不觉睡着了。老板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院子里,拿皮带揍了我一顿。这个礼拜,老板娘叫我收拾一条青鱼,我从尾巴上弄起,她就捞起那条青鱼,拿鱼嘴直戳我的脸。伙计们捉弄我,他们打发我上酒店去打酒,他们叫我偷老板的黄瓜,老板随手捞起个家伙就打我。吃的呢,简直没有。早晨吃一点儿面包,午饭是稀粥,晚上又是一点儿面包;至于菜啦,茶啦,只有老板自己才大吃大喝。他们叫我睡在过道里,他们的小崽子一哭,我就别想睡觉,只好摇那个摇篮。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再也受不住了!……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儿吧,要不,我就要死了!……” 凡卡撇撇嘴,拿脏手背揉揉眼睛,抽噎了一下。 “我会替您搓烟叶,”他继续写道,“我会为您祷告上帝。要是我做错了事,您就结结实实地打我一顿好了。要是您怕我找不着活儿,我可以去求那位管家的,看在上帝面上,让我擦皮鞋;要不,我去求菲吉卡答应我帮他放羊。亲爱的爷爷,我再也受不住了,只有死路一条了!……我原想跑回我们村子去,可是我没有鞋,又怕冷。等我长大了,我会照应您,谁也不敢来欺负您。 “讲到莫斯科,这是个大城市,房子全是老爷们的,有很多马,没有羊,狗一点儿也不凶。圣诞节,这里的小孩子并不举着星星灯走来走去,教堂里的唱诗台不准人随便上去唱诗。有一回,我在一家铺子的橱窗里看见跟钓竿钓丝一块出卖的钓钩,能钓各种各样的鱼,很贵。有一种甚至约得起一普特重的大鲇鱼呢。我还看见有些铺子卖各种枪,跟我们老板的枪一样,我想一杆枪要卖一百个卢布吧。肉店里有山鹬啊,鹧鸪啊,野兔啊……”可是那些东西哪儿打来的,店里的伙计不肯说。 “亲爱的爷爷,老爷在圣诞树上挂上糖果的时候,请您摘一颗金胡桃,藏在我的绿匣子里头。” 凡卡伤心地叹口气,又呆呆地望着窗口。他想起到树林里去砍圣诞树的总是爷爷,爷爷总是带着他去。多么快乐的日子呀!冻了的山林喳喳地响,爷爷冷得吭吭地咳,他也跟着吭吭地咳……要砍圣诞树了,爷爷先抽一斗烟,再吸一阵子鼻烟,还跟冻僵的小凡卡逗笑一会儿……许多小枞树披着浓霜,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等着看哪一棵该死。忽然不知从什么地方跳出一只野兔来,箭一样地窜过雪堆。爷爷不由得叫起来,“逮住它,逮住它,逮住它!嘿,短尾巴鬼!” 爷爷把砍下来的树拖回老爷家里,大家就动手打扮那棵树。 “快来吧,亲爱的爷爷,”凡卡接着写道,“我求您看在基督的面上,带我离开这儿。可怜可怜我这个不幸的孤儿吧。这儿的人都打我。我饿得要命,又孤零零的,难受得没法说。我老是哭。有一天,老板拿楦头打我的脑袋,我昏倒了,好容易才醒过来。我的生活没有指望了,连狗都不如!……我问候阿辽娜,问候独眼的艾果尔,问候马车夫。别让旁人拿我的小风琴。您的孙子伊凡·茹科夫。亲爱的爷爷,来吧!” 凡卡把那张写满字的纸折成四折,装进一个信封里,那个信封是前一天晚上花一个戈比买的。他想了一想,蘸一蘸墨水,写上地址: “乡下 爷爷收” 然后他抓抓脑袋,再想一想,添上几个字: “康司坦丁·玛卡里奇” 他很满意没人打搅他写信,就戴上帽子,连破皮袄都没披,只穿着衬衫,跑到街上去了……前一天晚上他问过肉店的伙计,伙计告诉他,信应该丢在邮筒里,从那儿用邮车分送到各地去。邮车上还套着三匹马,响着铃铛,坐着醉醺醺的邮差。凡卡跑到第一个邮筒那儿,把他那宝贵的信塞了进去。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可是梦毕竟是要醒的。圣诞节的大街上,偶尔会穿过一辆马车,那是贵族家的少爷小姐们去买礼物,或是到贵族学校去聚会吧。一辆马车缓缓朝店门口驶来,那匹马不像市长大人家的马车那样,凡卡见过市长大人家的马。那是前年,沙皇路过这座城市,冬天里,人们大部分还穿不暖衣服,可在警察的胁迫下,不得不光着脚板拿着发给的花束和彩带到街上去,去在寒风刺骨中欢迎他们伟大的沙皇。 沙皇和皇后穿着从西伯利亚猎来的北极熊做成的绒袍,皇后脖颈上还围着用北极狐的皮毛做成的围脖。老卡加的店里卖的围巾与这个比起来可是差远了,不过他还是捋捋自己满是油污且皱皱褶褶的衬衣领子,硬是把第二个扣子挤到第一个扣眼里——第一个扣子是在和小琳娜她妈吵架的时候被撕掉的——然后他用沾满钞票味的手抹了抹自己的脸。他不明白沙皇和皇后为什么这么早来,害的他早起未洗脸就得起来迎接。不过老卡家还是挺激动的,因为那毕竟是沙皇呀,他特希望沙皇或是皇后能看他一眼,就像希望城里人都到他店里来买东西那样渴望。 对了,该说说市长大人的马了,它紧紧跟着沙皇坐的福特轿车——俄国尽管有工厂,可造的轿车就是不如美国的好,有人说皇后带的首饰就是用造轿车的钱买来的——那是一匹白马,浑身上下都是肉——凡卡不知道“丰满“这个词,所以只能用这个句子来形容——它身上的毛白的像雪,像凡卡家乡的雪,鬃毛和尾毛大概是马夫早上刚刷的吧,被风一吹,从那马身上飘来阵阵熟悉的香味,哦,那是老板娘用的洗发水的味道——她经常说那洗发水是最好的最贵的,至少在城里是这样的,不知她闻见马身上的味道会怎么说——在马那顿涅茨的草原一样宽广的肚皮上,从上到下都围着中国产的丝绸——这是他从一个进过圆明园的英国上尉那里高价买来的——而这都是为的是它的马显得更高贵,更有身份,可是他大可不必,因为这城里有多少人有马呢? 凡卡伺候的老板家恰好有一匹,它不如市长大人家的马肥,也不如那马香,更不如那马高贵,可老板认为他的马还是不错的,就像他的人品一样。那匹瘦骨嶙峋的马,用它那像凡卡的爷爷拐杖一样的腿把老板坐的车拉到了店门口。 凡卡醒了,他醒的很及时,因为老板回来了。他透过窗子看到那马的尾巴——尾巴是这马最显眼的位置,正所谓“马瘦毛长”——被编成了一条美丽的花辫子,还夹着一条彩绳。这当然是对花辫子的形容,可是如果这花辫子是马尾巴,而且是老板家马的尾巴,那就大事不妙了。这就像邻家小琳娜妈妈那小山似的身体穿上紧身衣,就是芭蕾舞演员穿的那种,那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可门前这马就是这样,但以老板的审美观来看——他经常把老板娘比作蒙娜丽莎——是非常好看的。那尾巴是老板为了在圣诞前夜去教堂做礼拜而特地占用他平常点钱的时间亲手编的。因为他认为,虽然自己的店小了一点,虽然自己的马差了一点,但为了面子还是要尽力呀,就譬如说把马尾巴编成花辫子,这样就可以在老爷太太们面前夸耀了——不过如果让没上过多少学的凡卡听见老板以自己的马的尾巴发表的演讲(其实是在那些少有修养的人眼里,那其实是一篇错别字连篇但又可以得奖的大笑话),凡卡会认为那比谈论猪屁股还恶心。 老板蠕动着自己的身体——他平时不是这样蠕动,而是扭动——走过来走进店里。终于凡卡知道为什么老板会这样异常,当店门被推开时,一股烈性伏尔加的味道扑面而来,老板摇摇晃晃差点倒在凡卡身上,可是看来卧室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些,一个身影就这样扑通一声倒了下去,倒在床上。这时门又开了,是老板娘,一股龙舌兰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也差点倒在凡卡身上,可最后她还是倒在了床上。就这样,一阵脚步声后,店里又恢复了寂静。凡卡在一阵提心吊胆之后也又平静下来,本该在这时忙着擦地的他现在这坐着不动,这若在平常可是找死的呀。 现在,凡卡心想,自己坐着也没事了,又没人知道,而这地板擦不擦都一个样。他渐渐放松起来,又想起给爷爷的那封信了。正当凡卡倚着台子想爷爷时,一双眼睛盯上了凡卡,这双眼睛的主人不算是成人,可他却以一颗成人的心想着一件罪恶的事。 伙计也回来了,他本想把老爷太太扶进屋里,可没成想他们比兔子还快,根本不用伙计扶,自己就像苹果落地似的朝着床走了过去。看老板和老板娘都走了,睡觉去了,伙计自己也深感疲乏,昨天在第三大街弗拉基米尔家的聚会真是闹腾极了,现在一想起来就头疼,所以伙计决定自己还是去睡觉吧。正当他把马安顿好,从后门进屋准备去睡觉时,他从过道里却看见一个人,那是凡卡。尽管同样是从异乡来的,同样都还不是大人,可伙计却对凡卡没有一点好印象。因为在他那颗虽然只有十六七岁的心上,却已生出许多心眼,这使他提前成了一个虚伪,充满欺诈与嫉妒的人。伙计不允许店里除老板及其家人以外有任何人敢违抗他,凡卡就这样成了他暴政下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是的,作为学徒的凡卡尽管不被老板喜欢,可他的聪明与灵巧却让伙计耿耿于怀。伙计一直把凡卡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生怕凡卡哪一天取代了他的位置。这也就是伙计心里生成罪恶计划的原因——他想除掉竞争对手。 老板和老板娘虽然喝多了,可毕竟还好好的,他们到下午就醒了过来。当老板从房里出来,伸伸胳膊,抽抽裤腰然后又打个哈嘁,最后终于清醒过来后,发现店里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便去点钱了,而老板娘则不像老板那样有那么多坏毛病,刚从床上起来便一溜烟冲出店门,出去了。凡卡呢?他正擦地板呢,来回来去的脚步声并没有扰乱他的心,他心中依然想着爷爷。 伙计终于开始他的计划了。老板点钱时的神情专注的很,就是此时此刻天塌下来也不能使他挪挪地方。伙计进来了,他是来帮忙记账的。于是,钞票过手的声音与笔尖滑动的声音此起彼伏。老板果然是老手,他的工作尤其是与钱有关的,绝对是速度加质量。老板靠在椅子上,发现今天伙计干活认真许多,还为自己沏好了茶。这小子今天不错呀,老板心想,于是对伙计说,你今天和我们一起来吃饭吧,随后自己便出去了。而伙计呢,也正暗自心喜,他终于获得一个想老板和老板娘进言的机会了。 毕竟是圣诞节,老板似乎也松了许多。只要凡卡不停的干活,老板也就不搭理他,也就不像以往那样鸡蛋里头挑骨头了。这使凡卡轻松许多,他虽然做了不少事,但对于平常来说,这实在是太轻松了。终于熬到晚上了,凡卡不盼着老板会加给他什么好吃的,不过睡觉时就可以梦见爷爷了。他依然对它的信充满希望。凡卡喝着稀粥,啃着面包,而在离过道不远的餐厅里,老板,老板娘还有伙计正大鱼大肉的吃呢。就在这当儿,伙计开口了,把他看见凡卡偷懒不干活再加上许多醋啊油啊,一块儿回了一锅,给了老板和老板娘。后果可想而知,老板和老板娘哪里还吃饭呀,火气顿时冲天,老板娘会屋去拿鞭子,而老板更是从桌子上抄起一把叉子就冲了出去。伙计自然很高兴,只挽挽袖子便跟了出去,因为他并不想一下之凡卡于死地。 在昏暗的灯光下,凡卡因为身上正挨着鞭打而嚎叫,而他心中却纳闷为什么当时醉醺醺的老板和老板娘会知道他偷懒,而他决没想到会是伙计告的密。老板一边抽打着一边穿着粗气,还骂凡卡:“叫你个狗崽子偷懒,不干活,还敢偷面包,真是反了你了。”对于偷懒凡卡无法否认,但哪来的偷面包,凡卡真是觉得自己冤枉。他忍住疼,说:“老、老板、我,没有偷、偷面包。”老板一听,停下手中的鞭子,“真的没偷?““真的。就是您给我是个胆子我也不敢偷面包去呀。”老板听后,气喘的越来越粗了,凡卡以为老板累了,可老板突然挥起手臂,照着凡卡腿上就是一下,凡卡开始还以为是给了他一拳,没想到一拳下去,凡卡感到揪心的疼,鲜血一下子沁透了凡卡的单裤。原来老板把叉子刺进了凡卡的肉里,“真是反了,还敢狡辩......"老板有点累了,他也不管凡卡的伤口,对伙计说:“把他关进马棚里。”伙计假装关心凡卡的样子,说:“老板,你看,凡卡这个样子,外面又这么冷,您看......""叫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老板依旧很生气但也很累,于是就回屋去了。 老板走了,伙计回过头来看凡卡,好像昏过去了,看着凡卡鲜血淋淋的腿,伙计露出一丝微笑。心想:凡卡再见了,谁叫你这么倒霉呢?说完,他拖着凡卡,走了。并不是走去马棚的后门,而是去前门,去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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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帮助
《凡卡》这篇小说写得真实感人,也使我们从中看到旧俄时代穷苦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
《莫泊桑小说》《傅雷家书》《平凡的世界》《欧亨利小说选》《巴黎圣母院》《威尼斯商人》的读后感
要分别说伟大的国度造就杰出的作家。
出生于法国偏僻乡村的莫泊桑,并没有像普通农夫那样一辈子和土地打交道,他凭借着自己优秀独特的作品在世界文坛上经久不衰。他的短篇小说不仅占据了庞大的数量,也征服漫长的校长。
最早接触莫泊桑的作品是他那篇著名的《西蒙的爸爸》,作品中那个单纯软弱的小男孩,蛮横傲慢的男同学以及那个充满力量和阳刚之气的男子汉爸爸菲利浦,都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就像做铁匠的菲利浦一样,莫泊桑的作品中出现了很多平凡的小人物,他对待这些下层人民是客观的,既讴歌了一批刚正不屈的劳动人民形象,也讽刺了相当一部分虚荣爱财、贪婪伪善的小市民。比如说《骑马》:故事中一位没落贵族为了在妻子孩子以及邻居中树立“贵族”形象,打肿脸充胖子,不会骑马偏去骑,被马颠得上串下跳了仍在装风度。最后,面对撞伤行人的医疗费,这位“贵族”就丑态百出了。莫泊桑把故事讲得很有意思,令人回味无穷。
我非常欣赏莫泊桑对于环境的刻画,非常细腻而传神,对于人物的细节描写更是栩栩如生。这方面突出的莫过于他的代表作《羊指球》。在这篇杰作中,让塑造了商人、政客、修女、伯爵这些所谓的法国社会的“上流人”,同时也塑造了一个为阔太太们所不齿的妓-女羊脂球。羊脂球和这些人的社会地位相差太多了,但他们各自的表现却令人大跌眼镜:本该是严谨的正直政客,竟懦弱虚伪;本该完美出众的伯爵,竟自私伪善;本该纯洁善良的修女,面对弱者同样麻木不仁、视而不见。反而是身份低贱的羊脂球,她的爱国主义精神,她的大无畏牺牲精神,怎能不令我们肃然起敬?而莫泊桑对于这些人的描写,真是达到“写活了”的境界,无论是言谈、行为还是心理活动。莫泊桑不愧为文学大师。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精悍深刻,包罗万象,并且它的许多文章都非常有趣,读来非常过瘾。课余读一读莫泊桑的短篇吧,只花费你几分钟的时间,但相信你会有不少收获。
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埃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傅雷家书》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燥,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母亲在那个险恶的年代,在个人安危毫无保障的日子里,她心系远方的儿子和孙子,她克制着内心的恐惧和痛苦,把坚强、安详、无微不至的关怀传送给漂泊异国他乡的亲人。一件为孙儿一针又一针织出来的毛衣,情重如山,她却为“礼薄”而不安,为了让儿子在异国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她一丝不苟地写下菜肴的制作程序,惟恐疏漏一个细节。她爱夫爱子,一生为这个家奉献,然而,她同样为了不能再忍受的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侮辱,夫妻二人一同将生命融合,迈向永恒,或许更多的是徇情,也算是个结束。然而这个结束却从没让人把他们夫妇俩分开过。
夫妇二人作为中国人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儿子成材,大儿子傅聪成为著名的钢琴大师,小儿子傅敏成为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教儿子先做“人”,后成“家”,在他们的人生的句号中,就用“人”字结束了,一切美好的的回忆不愿让自己屈辱,不愿再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自己不能忍受的不愉快。他们宁肯抛弃自己而获一个解脱,来完成人的诠释。 他们的死在我心中有了震撼,我不再象年轻时那样为他们痛楚,只求半个世纪来他们真正的安息。
正是他们严格的家教陶冶出一个世界级的艺术大师。正如好友楼适夷面对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家教的过严过细却“不以为然”。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家教,才造就了他不俗的一生,并给千千万万的父母留下了一面宝镜,照一照我们给了孩子一些什么吧?为了孩子我们自己怎样做事做人?
在书中我们不光看到了一个严格的戒子而又亲切关爱的父亲,同时也看到了父子的共同成长。他的音乐译着和儿子沟通交流,他把对祖国的发展的关切之情,以及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流露给学生,傅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心力,在对社会祖国和人类世界尽自己的责任。儿子傅聪,在异国漂流生涯中,吸取了多么丰富的养料,但父亲使他在海外孤儿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的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有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和阻力,踏上自己正当成长的道路,通过这些书信,不仅儿子和亲人之间,建立了牢固的纽带,也通过这一条纽带,也使傅聪与远离的祖国牢牢地建立了心的结合。后来的事实证明不管国内家庭所受到的残酷遭遇,不管他自己所蒙受的恶名,他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不受祖国敌对者多方的威胁利诱,没有说过或做过有损祖国尊严的言行,这就是一个父亲对一个儿子的熏陶,这与父亲在数万里外,给儿子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时间,距离都不是问题,有心的父母,你那颗不眠的爱子之心,就是不可替代的教科书,人生的加油站。
这种关爱不是意识一个阶段,而是伴 父爱而来。这位严肃的父亲,从来就没有推卸自己的责任,即使在上海被日本包围成孤岛时,他就把孩子关在家中,而且很早发现在他幼小的身心中,有培养成为音乐工作者的素质,正如他对自己对人对工作对生活各方面都要求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精神一样,对待幼小的孩子一样,他亲自编制教材,给孩子制定日课,一一以作则,亲自督促,严格执行,他规定孩子怎样说话,怎样行动,做什么,吃什么,不能有所逾越。他做到了,也一同要求儿子做到了。真乃真父子。我为人间的这一遭父子情惊叹,对,是朋友,是同志。
除了感慨傅雷在创作上甚丰的翻译作品,骄人的成绩,还为他是这样一个集艺术与生命都美妙地融入自己生命中的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他的生活有规律,人生就是优美的弧线,那留给我们的点点滴滴那样温暖每个少年、青年、父母的心。
对待儿子,他说:“我高兴的是我有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长的。”而且,他谦虚诚恳地说:“我与儿子的相处中,学得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教会我们如何和孩子相处,以怎样的一种姿态交往。”孩子经受痛苦时,他说:“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不经历尖锐的痛苦的人,不会有深厚博大的同情心”。他不为孩子包办,而为孩子这种蜕变的过程而高兴,并且鼓励他艺术要有更诚挚的心,“得失成败尽置之度外,只求竭尽所能,无愧于心。
为了指导儿子把全部精力放在研究学习上,多用理智,少用感情,用坚强的信心,克制一切的烦恼,他说“艺术是目的,技巧是手段老是只注意手段的人,必然会忘了他的目的。”
面对现在大学生邮给父母的待寄汇款单,没有其余的问候,而这位父亲告诫儿子写信就是强迫你整理思想,也是极好的训练。在如今是多么需要啊。
在日常生活中,他告诫儿子“人总得常常强迫自己,不强迫就解决不了问题,最基本的就是要抓紧时间”;“做事要科学化,要彻底”;“在外面世界均勿难为情,被人家随便多留,才能不打乱事先定好的日程”;“修改小习惯,就等于修改自己的意识与性情”。我觉的就是我们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而这样严于律己教子的人,他却说:“身外之名,只是为社会上一般人所追求,惊叹;对个人本身的渺小与伟大却没有相干。孔子说的‘富贵于我如浮云’,现代的‘名’也属于精神上‘富贵’之列,智者自甘淡泊,因此我们不因该受羁于贪念和欲望”。对成名成家的儿子不忘人生指南。
而当成年后,儿子面对感情的选择,他竟也不失时机的帮助:“要找一个双方缺点各自都能各自认识,各自承认,愿意逐渐改,同时能彼此容忍的伴侣(这一点很重要),要找永久的伴侣,也得用理智考虑,勿被感情蒙蔽,服人的眼光---结婚就会变,变得你自己都不相信事先要想不到这一着,必遭后来的无穷痛苦。”而当他们成家后,他有叮嘱切勿钱在手头,撒漫使花,越是轻视物质,越需要控制物质。
随处读来,有反复叮咛,有温馨提示,有如朋友交心,有的甚至连点重重的着重号,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些如细流般温润人心的句句话语,难道只是一般父母意义上的唠叨,这是千年修来的服气。翻动着每一页字字沁人心脾,我的心总能被染的金灿灿的。
随书还附录了儿子傅聪,傅敏给父亲的信,看来这些信并非一去不复返,并有幸被我们读者读到这样一本好书,比起其余诫子书更增添几分民主平等。不幸的是这样幸福一家被时代过早的拆散,作为一名教育者,一位家长,我力推这本书,或许你从中可以领略的更多,不妨亲自拜读。
》《平凡的世界》
读《平凡的世界》,已经遗忘了的中国变迁历史又渐渐浮现在眼前。这是恢宏的巨著,是饱蘸着热情与爱在书写生活的历史长卷,那些贫穷与苦难,那些坚韧与顽强,从古至今都是中华民族最沉重的记忆,也是我们最值得骄傲的灵魂。
毫无疑问,路遥———这个现实主义的伟大作家,给予我们每个看过《平凡的世界》的读者心灵上的震撼,真正能给人不间断的来自心灵上热血沸腾的感觉。《平凡的世界》——它是所有正在面对或者是已经经历过人生困境的朋友们的一生的精神粮食,能保持一个人在人生拼搏中永不放松又能给在生活中茫然无所为的年轻人指明前进的方向。故事中的年轻人的情感,内心世界,都是作家作品伟大和成功基石,这本书已经在超出了小说本身的的内涵、意义和力量。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爱情的波折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平凡的世界》,一本那样平凡而真实的书,只是在那个黄土高原上一个不起眼的双水村的小寨,没有惊天动地的撕杀,只是在默默的诉说里倾诉着融融的亲情,没有荡气回肠的情节,只是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里娓娓诉说着平凡的世界里平凡人们平凡而又特殊的人生,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的海誓山盟,只是在把爱的种种用那陕北风情徐徐道来。 《平凡的世界》里全是那些我们所熟悉的情节,双水村、垭子口,黄源县,以及那些窖洞,一种温馨瞬间袭来,无形中己温暖了我们的心,所描绘的是浓浓的爱,对土地,对父老乡亲,对亲情、对友情、对爱情以及对人生的追求与希望。
它描绘的是一幅爱的篇章,对亲情的爱,少安与他的父亲:当他在参加全县升初中的考试中,名列第三被录取的时候“他的父亲在他面前抱头痛哭流涕,他第一次看到刚强的父亲在他面前流泪,他自己也哭了,是的,他将要和学校的大门永远的告别了,他多么的不情愿呀,他理解父亲的痛苦----爸爸不愿断送他的前程…….”或许,我们的印象里,父亲总是高大与坚强的象征,又有谁能够明白那笑容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可是少安知道,为了那个家他牺牲了太多太多,没日没夜的忙碌着,从来没有自私过。他是一个多么有情有义的男子汉呵!还有妹妹兰香与少平、少安的兄妹情谊,一个平凡的环境,一个一包乱的家却只因那相扶相携的亲情而变的富有……
《平凡的世界》里着墨最重的是主人公孙少平,那个黄土高原上有着成熟思维,脚踏实地,重情重义,忍辱负重,不卑不亢的少年,那种以上进求尊严,从不好高骛远的情怀也深深的打动着少女的芳心,田小霞的出现,让我们的主人公人生有了目标与方向,从此他也可以用自信的心去面对,小霞一度上是他精神的最大的支柱与鼓舞,让他有了奋起的支点和勇气,成为一盏照亮前进路上的灯,他们的爱让人奋进,是向上的,在物质上他们没有要求太多,在精神上却相扶相携,那是跨越了所有的界线将心与心的交汇。
平凡的世界,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人们,只有平凡的才是大众的,也才是最真切和伟大的,当人们在一遍又一遍的看青春偶像剧的时候,那些夸张的题材与情节,总会让人感觉出“水份”来,真正的生活是平凡的。
再者就是孙少平对生活的选择,他虽然也受到过高中教育,可是他认识到了平凡的环境,平凡的人生,于是他将他平凡的生活付给了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煤矿坑道,而这些与我们这些漂泊流浪的人儿是多么的相似呵?只有同病相怜的那种感觉最平凡最真实,也最接近生活。
是的,生活是平凡的,人生是平凡的,想一想人生就是那么短短的来去一瞬,与其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索取,不如将我们平凡的人生付诸平凡的生活,或许这样子才是最为平凡最为真实也是最为幸福的感觉。
我想,少平的命运就是我们这些平凡世界里平凡的人的生活影子, 尤其是我们这些农民的子弟.不甘平凡,我们却是如此平凡!但是,我想,不管我们的命运将如何,我们都应该像少平那样,不管处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我们都不会放弃努力!不会愧对生命!
”只能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心平气静地继续耕种.”这是作者在后记中写的.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们通常能感到自己的微不足道,那曾经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 “相信自己能飞!”
“在拼搏中的追求,不单单是结果,还有奋斗的历程.”——这是人本质的真正的价值和意义,让我们铭记终生。
也正如史铁生所说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
梦想使你迷醉,距离就成了欢乐;追求使你充实,失败和成功都是伴奏;当生命以美的形式证明其价值的时候,幸福是享受,痛苦也是享受。
《家》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1读完了这一个故事,感到这篇文章非常棒,而且富有哲理,每个人都会被它的内容而感动。
文章讲的是一个对音乐有狂热兴趣并很有天赋的小孩扬科,因家里实在太穷,所以连小提琴也买不起,他去看地主仆人的小提琴,不小心触动了琴弦,被人发现,被打死了的故事。
都是贫穷和社会主义的不公道埋没了一个天才啊!小扬科有着非凡的音乐才能,它能把万物发出的声音想象成音乐如果它的家庭富裕,又有人指导他的话,那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写出无数美妙的歌曲。但老天还是没有把好运赐给扬科。我想到了“好运”二字,不由得想到了我们的生活。
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我以前总是买远现在的生活多么多么得不好,自从再网上看了这篇文章后,改变了我的想法那是一个出生在非常富有的家庭的孩子,本来应该很幸福,但他对现状并不满足,想要有花不完的钱。终有一天,他爸做生意失败了,破了产,钱都还债去了。那家人又要从头开始打工,那家的孩子只能天天吃白饭,穿旧衣服。那孩子常常对自己说“唉,回到以前该多好啊!”其实还有更多人比我们不幸,我们能这样子已经很不错了,那篇文章的结尾是这样写的:记着,在你感到自卑,感到自己不好运的时候,你要想:还有人比我还不好运。而且要坚定而自信的对自己说一声:“我是世界上运的!”真的我是世界上运的!还有比我更不幸的,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这么好的条件吗?
《家》读后感2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王,他写的书我非常爱看。
其中有个古树叫母熊大白掌,沈石溪和猎人在森林里打猎,看见一只母熊,他的熊掌洁白,能卖许多钱,人抵不住金钱的诱惑,猎人便拿起去追,母熊一看就快速的逃走,但他还带着一个小熊仔,小熊仔遇见陡峭的地方就走不动,只能母熊吊着他跑但是这样会减慢他的逃跑速度,小熊被抓了。猎人说有了小熊母熊还会回来的,果然母熊回来了,为了救他的小熊。母熊先把猎人的猎狗抓了起来,当 狗质 这样猎人就不敢开枪,眼看小熊被救走猎人还是开了枪自己的狗死了。母熊也受了重伤,母熊又一次逃走。这是猎人更恼了,让沈石溪拿腰带抽小熊并且还有浇上盐水。这非常疼。小熊在哀嚎。猎人躲进了石窝。这是一声巨吼从山顶落下一个庞然大物。是那只母熊。他已经摔得不行了。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自己死了。为了孩子留着血等到不可能等到的山顶。从天空跳下。
从这篇故事中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并且感受到了人世间的残忍为了金钱可以做出一切事情。人应该和动物和睦相处,不能伤害它们!
《家》读后感3回家三部曲中最喜欢的就是海上钢琴师了。
第一次看的时候很震撼,说实话还没细想就被电影感染了,再看时候,是浪漫到骨子里的忧伤。喜欢这个故事,虽然只是一个虚幻的传奇,像是用胶片记录下的梦境,在意的,是梦的感觉和梦醒后的失落。
终其一生,1900没有碰触过陆地的感觉,他是海的儿子,陆地对于他,不是家园,记得片中的一句台词,所谓的爵士乐之父轻蔑地称1900为“屁股下坐着大海才能弹奏钢琴的人”,但是个人认为,这句话,极尽嘉奖。大海是造物的奇迹,一直固执的相信,面对大海,能感受到这世间所有的传奇壮丽,海的平静,海的咆哮,海的低语,海的色彩…… 1900是否就是在那些个枕着涛声入眠的夜里,听到了海的歌声,体会了音乐的神奇,他的弹奏,是浩瀚大海的歌唱。
1900的足迹在弗吉尼亚号上,长、宽、深,不过一条船的距离,但是,随着弗吉尼亚号在海上航行,1900遍访海的角落,他从来不曾离开大海。想起吕克贝松的碧海蓝天,同样是一个灿烂微笑的长不大的孩子,一个钟爱着大海的深情的男人。一个是站在悬梯上眺望陆地的尽头,一个是站在峭壁上凝望海洋的无垠,两个离不开海的男人,最终都与海洋相守。这两部影片让我思索,什么是自由。大家都知道的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家》读后感4今天,我读完了《夏日音乐家》这本书,我觉得非常好看,它是一本儿童科技漫画书。
书中主要写了蝉、蚋、蚂蚁这三种动物之间的故事。其中蝉的名字叫小乐,它的天敌是蚂蚁和蚋。
小乐的妈妈刚刚产完卵之后,蚋马上冲进了蝉妈妈的洞房里,产下自己的小宝宝,可怜的小乐的兄弟姐妹变成了蚋宝宝的大餐。
我不喜欢蚋,因为蚋不勤劳,为了自己而牺牲别人的宝宝,但有一点蚋非常聪明。
小乐的妈妈产完卵后,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掉落在地上死了,临死的时候蝉妈妈给自己的小宝宝唱了一首歌谣,是这么唱的:宝宝啊!我可爱的小宝宝们!用你们那脆弱的身体,在这个世界顽强的生活下去吧!我的小宝宝!这个世界里有很多可怕的东西!一定要小心奸诈的蚋;一定要小心狡猾的蚂蚁!宝宝啊!我可爱的小宝宝们!用你们那顽强的毅力,在今后的漫长的岁月里好好的生活下去吧!妈妈好担心啊!你们要忍耐再忍耐!要忍耐孤独的生活,还要忍耐黑暗的生活!宝宝啊!我可爱的小宝宝们!妈妈不能再照顾你们了,请你们原谅妈妈吧!妈妈会永远爱着你们!这首歌谣是写的妈妈的嘱托、期望和爱。勇敢的小乐没有让妈妈失望。我非常佩服小乐的勇敢的精神。
这首歌谣,不也是唱给我们听的吗?我们应该也不能让妈妈失望。
《家》读后感5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沈石溪写的,里面有很多动人的故事: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沟、北极熊飘逝的母爱……
还有许多人物动物:老猎人亢浪隆、愚蠢的熊吉帕,它的妻子吉雅、爱吃鱼的母黑熊白围巾,它的孩子--调皮的金嘴公主、黑熊舞蹈家阿宝、善良的圆球……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圆球,它既善良又听话,是一只乖巧的黑熊,不像粗鲁的阿宝,要是别人不顺着它,它就要发火,不肯吃饭,不肯演出,直到别人道歉。
有很多故事发生在阿宝和圆球之间:
有一次,黑熊齿轮抢了圆球的香蕉,还打了圆球,就在这时,阿宝冲了上来,把齿轮打跑了,圆球感激地把香蕉给阿宝,可阿宝不接受,抬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
还有一次,阿宝与三只母熊占据柔软的稻草堆,别的公熊都被赶到了墙角,唯有同性的圆球可以睡在稻草堆上。
可是后来,因为圆球同元首夫人跳舞,成为了明星,而且人们把圆球认为是阿宝,所以,高导演和田甜小姐商量让阿宝和圆球换名字,这使阿宝很愤怒,从此,背面对圆球,不理它了。
哎,真可惜呀,这对好朋友竟变成了敌人。
我以后一定要和同学们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尽量不吵架,成为一个人人喜爱的好孩子。当然,我们也要向善良的圆球学习,不要学粗鲁小气的阿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家》读后感6今天,我看了《家》这本书,它是大作家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高觉新、高觉民和高觉慧三兄弟。他们出生在一个旧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馆。
高公馆是一个四代同堂,拥有五房儿孙的大家庭,高老爷子是这儿的统治者,而觉新三兄弟则是五房中的长房子孙。
大哥高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者”。因为母亲死了,而父亲娶了位继母后也死了,所以他过早的承担起了照顾继母和弟弟妹妹的重任。可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是他和从小就青梅竹马的梅芬分开了。最终,还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的爱妻在荒郊的一间小房子中生下一个小男孩后痛苦的死去。
二哥高觉民是一个勇于对恶势力进行反抗的青年。当高老爷子要把他许配给冯乐山的侄女时,他勇敢地进行了逃婚,并在最终取得了胜利!
三弟高觉慧是一个在“五四新潮”影响下长大的新青年,他比二哥还要勇敢,在爷爷生病时,他揭穿了捉鬼闹剧。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恶势力面前只能勇于抗争!
《家》读后感7为了能得到一本属于自己的美德少年故事丛书,我参加了班级开展的“捡拾废旧换书”活动。一拿到散发着油墨香味的《肩挑一个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
《肩挑一个家》里的故事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卖馒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我读了一遍又一遍。
卖馒头的小女孩名叫谢长玉,谢长玉的爷爷早年去世,奶奶双脚残疾,父亲身患癫痫,妈妈离家出走。于是这个家就靠10岁的谢长玉卖馒头赚钱维持生计。谢长玉每天早早起床,先进县城卖掉馒头,然后去上学,放学后再把馒头拿回村里卖。有一天到了掌灯时分,依然不见长玉回来,奶奶就让长玉的叔叔去找。长玉的叔叔路过邻村村口的老榆树时,看见长玉竟躺在树下睡着了,一本书落在身旁……
读到这里,我热泪盈眶,恨不得立刻飞到长玉身边,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她。我也不由得联想到我的生活,我在家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视我为掌上明珠,爸爸妈妈对我也是疼爱有加,可是我还不知足,稍不如意就闹点情绪,甚至会大发雷霆。跟长玉相比,我的生活就像掉入蜜罐里一样,甜蜜无比。
肩挑一个家不容易,美德少年故事丛书带给我更多的感动的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爱。我们要从小学习做一名美德少年,用肩挑起一个“家”。
《家》读后感8昨天我读了李老师推荐的绘本《世界上最最温馨的家》,我被故事里蜜蜂妈妈们为自己的孩子建造了那么安全舒适的港湾而深深地感动了,例如切叶蜂辛辛苦苦切下玫瑰叶子,然后把切下的叶子带回家,给自己的卵一个舒适的孵化环境,还为即将出生的宝宝准备了足够的蜂蜜…….
说到这,我想到了我的家,我有一个家,它是我生命的港湾,从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在这里生活,爸爸妈妈给了我无私的爱和保护,让我能够平安、快乐、幸福的长大,我爱我的港湾---我的家。
我的家是一个温暖的大港湾,我就像一条小小的船儿,会航行到远方 ,但总有一天会返航回我生命的港湾。
我还想到了我们的班级,从一三班,到二三班,到……,在这个团结的集体中,老师就像妈妈一样爱着我们,而我们像是一群调皮的孩子,给老师们添了许多麻烦, 我们在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团结的力量、知识的海洋、还有无限的爱。我生活在世界上最最温馨的`大家庭里。 我爱我的小家和大家!
《家》读后感9当我们看完了《家》这本书,仰头望着已经尽情玩着ipad的侄子,才从高公馆哪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中穿越重生回家。
巴金用自身的写作向旧社会旧规章制度开展强烈的批判,生动形象的表明了封建社会宗法制度必定亡国的运势,在巴金的笔下,根据对青年一代英勇斗争的描绘,呈现了在严实惨忍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辉,填满弥漫着自信心,期待和能量。
《家》中的故事情节也是个性化独特的,具有专横、衰退、腐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最大执政者、封建社会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酷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奸诈贪欲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人,如勇于以死向封建社会专制强烈抗议的纯真、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驯驯良地咽下着旧礼教恶果的美女梅芬,善解人意厚道柔情似水的长孙媳瑞珏。及其接纳新思潮危害、向往自由公平、胆大争得个性化释放,勇于抵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人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品牌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一种压抑感凄惨的艺术美,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心里冒出的热流,炙热而奔腾,在黑暗中撞击,头破血流的找寻着新时代的出口的热情。我想将会好多年后,即便忘记了这本书的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儿。
《家》读后感10《乖孩子和破坏家》是一篇很好的故事,是《101个勤学故事》中摘抄的。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有这两个孩子,哥哥很听话,学习勤奋,弟弟则不同,成绩很好,但调皮捣蛋,经常闯祸,老师,父母都拿他没办法。这两兄弟都喜欢玩具,但对玩具的态度不一样。弟弟总是把玩具拿来拆卸成一堆,再设法的装好他。更多的时候,他把玩具拆卸开就不能重新安装了。为此,他的父母没少责备他。爸爸说;“你天生就是个破坏家!"妈妈叹气:“你要有你哥哥一般听话,我就抄操点心了。”的确,在哥哥的手里玩过多年的玩具依旧完整如新。
谁知,长大后,弟弟成了大名鼎鼎的机械专家,而哥哥却成了车间里一个从事简单工作的装配工人。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始料未及的客观地讲,调皮捣蛋的弟弟学会的是破坏,乖巧听话的哥哥是维持。表面上看,我们似乎应该肯定哥哥,但事实上证明该肯定的是弟弟。谁说调皮捣蛋,爱搞破坏的孩子注定没有出息,只会让人操心,担心烦心?那些最绝妙,最富有创新的方法,往往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想出来的,那些善良,最能打动人心的举动,往往是最爱搞破坏的孩子做出来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妨来一点破坏吧!大人们或许不喜欢用于破坏,敢于破坏的小孩儿。但是,长大以后,最有成就的人往往就在这些人当中产生。
《家》读后感11亲爱的读者,看到“家”这个字,你们一定会想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一个充满爱的地方。再想想“肩挑一个家”这五个字,读者们一定会想到自己的爸爸,因为在一个家庭里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过,不是只有爸爸才能肩挑一个家,小孩子也可以的哦!
我说的这个小孩子就是胡继汕,胡继汕出生不久,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为了给妈妈看病,胡继汕家债台高筑。迫于无奈,爸爸只能出去打工,照顾妈妈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胡继汕的身上。
他们家虽然穷,但没有失去爱心。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星期六,胡继汕看了四川汶川地震后惨不忍睹的场面,他看不下去了,拿起一个袋子出去了……“孩子,拿去吧。”一个老爷爷给了胡继汕几个瓶子。胡继汕连忙说:“谢谢您,老爷爷。”
第二天,胡继汕把钱放进了投钱箱,同学们一看,“哇,三十块。”老师也非常惊讶。她对胡继汕说:“你家经济也困难,你有这份心意就行了,钱你就拿回去吧。”“不行”胡继汕坚定地说“连拾破烂的老爷爷都帮我,现在别人有难了,我怎能袖手旁观呢?”
读到这一段,我非常敬佩他,我们在别人有难的时候,就得帮助别人,那么在我们有困难时,别人也会帮助我们。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人间天堂。
《家》读后感12家,一个因为充满爱而温暖的地方,给人们的印象总是那么美好,温暖,慈祥。而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大家庭却如同恶魔,一个噩梦。
小说中,许多情节都让我感受到悲愤与痛心,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是一个从新社会走出来的孩子。那吃人的封建社会已经被无数被折磨的
先人深深埋下。他们愤怒了,他们爆发了,无法忍受再看陪死的生命了。他们开创了新的时代,那条饱含女子血泪的路,我们不必重走,新人多么幸运!
书中,明明白白的为我们展现了埋没在封建社会的过程。梅,年轻貌美,因母亲的态度,与自己深爱的高觉新擦肩而过,早早守了寡,抑郁而病吐血而死。瑞珏、鸣凤等等数不清的少女都在青春如火、豆蔻年华之时,被旧势力推上断头台。
还一个懦弱的典型,那就是高觉新。本有着大好的期盼与前途,为了不敢去担任不孝的罪名,他忘记了梅,屈服了,只是因为在旧势力前退缩了,屈服了,可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梅,失去贤惠忠贞的妻子,失去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当了一个刽子手。他失去爱情,失去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太爷的封建思想、整个迷信夺走了多少青年人的生命。
我们需要逃出旧势力,正如觉慧所说的:“我是青年,不是倚人,不是愚人,应该自己把幸福争夺过来!”
《家》读后感13《家》,巴金《爱情三部曲》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出版于1933年出版设为良友图书公司,主要讲述了物中主人公周如水的朋友吴仁民的经历,描写了旧社会时期各种不同的思想动态。
这是一部在那个混乱的时代而作的书,因此难免会有些浓厚的时代气息,封建、愚昧、腐朽,那些旧社会的东西依旧无法磨灭,这些东西无形的正在行凶作为就社会的残留,像一把锋利的刀刺杀这每一个人,而书中的高家,就是典型的代表。
高家是一个有钱的人家,还算有些气派,住的地方叫公馆,老爷是前清的举人,有个一官半职的,家里还有些许俾女,然而就在这样一个显赫的家里,却有着代表性的悲惨命运。
当我读完这篇长篇小说之后有了深深的感受,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可以在这种生活环境下成长,也庆幸有这么好的父母。
我也经常把自己的作文和巴金的文章做对比,巴金的文章常以家庭为题,把人物都写得很生动形象,更可以突出人物的个性、特点,他也会经常写一些景物,每次都把事物描写的淋淋尽致,我也会经常阅读他的文章。
我的作文也有很多不足之处,用的四字词语很少,并且还驴头不对马尾,这些作文可能只有开头好罢了,简直就是流水账,而且我也很少读课外书,有时候读课外书时也是三心二意的,每次写随笔的时候都会想好半天。当我读完巴金先生写的这篇文章之后,我一定会象巴金先生学习的,我也会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报答父母,谢谢他们给我一个这么良好的生活环境。
《家》读后感14生活中,总有一些困难尾随着我们,摆脱不掉,只有自强自立,才能克服这些困难。
《八岁女孩撑起一个家》中马丽是一个再困难中自立的小女孩。他爸爸在临终前叮嘱女儿:你一定要照顾好妈妈,于是爸爸去世了,他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撑起一个家。担负起照顾妈妈的重任。每天耐心的照顾妈妈,他从来没有嫌弃妈妈,每天还把妈妈照顾的无微不至。马丽生活那么艰苦,但她从来没用放弃学习,每天就在煮饭的时候借那一点火光来赶紧做作业,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感到惭愧。马丽能在坎坷的生活中学会自强,没有怨天尤人,而我只知道玩耍,只知道享受,只知道索取,在困难前退缩不前。
记得前几个星期,我数学考差了,特别是计算以没有熟练掌握好,错了许多,为了提高自己的计算能力,于是放学我定计划,要求自己每天口算20道数学题,前几天都能做到,但到了第5天就不想练了,就放弃了。就这样,连续两个星期没练习。
后来看了这篇文章后,我开始反省自己,与八岁女孩相比我太惭愧了,我也要努力,于是,第二天,我又开始练习,直到这个星期,数学又考试,我进步了,特别是计算部分我没有失误,数学老师表扬我了,我高兴极了!有谚语说得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一条坑洼洼的道路,总有一些困难磨练着我们,面对困难自强的小女孩给了我一个圆满的答复。
《家》读后感15读完《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主人公都很伟大。比如薛馥华,她虽然是个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还是蹬着三轮车,把爸爸送到了医院。虽然只有十岁,但她能够照顾好爸爸和奶奶,大人会做的事她都会做。她也是个懂事的孩子。她先帮发烧的奶奶把早饭煮好,再把犯了病的爸爸送到医院,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十二岁的丁悦媛是班级黑板报的主编,为了布置黑板报,她不得不放弃踢毽子、跳绳的课外活动课。班级大扫除时,她也会自告奋勇地让老师把任务分配给她,就连墙角的一点灰尘也逃不过她的眼睛,直到把墙角擦得干干净净才肯回家。丁悦媛不仅做起事来非常认真,下课后,她还会去安慰一些同学,是认真的同学。
卖馒头的谢长玉是个懂礼貌的人,她在接过别人付的钱时,不忘了说声谢谢,在卖馒头的同时,她也会不时地把课外书拿出来看。谢长玉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虽然刚开始叫卖的时候,没有人来买,这时,夕阳已经染红了天空,但谢长玉没有放弃,而是继续不停地向路人吆喝着。最后她终于把馒头卖完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同时,也可以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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