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这座城市时来不及找房子,借住在阿姨家。虽然很喜欢跟阿姨家的哥哥妹妹一起玩,但不能总叨扰人家。四个晚上之后,还是头也不回地搬了出去。那是我第一次租房。只有一个下午的时间,在地铁口附近的小区草草看了几家就定了下来。一楼,被隔成五个单间的合租房,厨房和卫生间公用,已经看不出原来是几居室了。我住的隔
刚来这座城市时来不及找房子,借住在阿姨家。虽然很喜欢跟阿姨家的哥哥妹妹一起玩,但不能总叨扰人家。四个晚上之后,还是头也不回地搬了出去。那是我第一次租房。只有一个下午的时间,在地铁口附近的小区草草看了几家就定了下来。一楼,被隔成五个单间的合租房,厨房和卫生间公用,已经看不出原来是几居室了。我住的隔间有个阳台,和隔壁小哥的房间中间只有薄薄的一层木板,一半是毛玻璃,还能看见朦朦胧胧的人影。人生地不熟,下了班不知道做什么,也不想回去,在附近的丹尼斯一逛就是一两个小时。也喜欢在天桥上看车流和灯光,经常会有年轻人唱歌,声音沙哑,听不清词只觉得悲凉。夜晚的风真冷,总吹得人掉下泪来。隔壁小哥上早班的时候,五点多就会被他的闹铃惊醒。我洗漱上班的时间,又总会跟斜对门的高个女孩撞上。搬进去的时候是四月还不觉得,到了夏天,屋里又潮又闷,摆在床边的木质相框都发了霉,衣柜里的衣服鞋子更不用说。高个女孩教我买了防潮吸水的淘宝神器,也没什么大用处。后来帮同事养过半天的狗,也许是认生,也许是不乐意被闷在阳台,那只名叫嘟嘟的拉布拉多发了疯,在屋里到处乱跑,撕烂了我很喜欢的一条蕾丝裙,后来总觉得屋里除了潮气,还有一股散不去的狗毛味。我再不嚷嚷着养狗。因为楼层低,阳台又紧挨着条小道,内衣裙子什么的从来不敢往外晾。不知道谁扔在门口的烟头也一直没敢扫出去。那个时候喜欢听茶季杨,后来再听总觉得调子里都透着潮湿闷热,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渐渐地也就不听了,现在再看到他的消息,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细想不过一年多时间,从狂热到漠然,也不过如此。签了一年的合同,到八月份便不想再住下去了。工作慢慢上了手,和两个同事在大学城附近租了三室一百平的房子,每人一间,才终于觉得安心些像是有了一个家。那会儿没想过也舍不得找车搬家,我和姐姐就靠着公共交通,跨越半个城市一点点一趟趟从城中挪到了城东。搬了新家,大家的家当凑到一起,带着锅碗瓢盆的室友炒了菜煮了粥,三个人坐下来吃了顿正经饭,那是我第一次在“家”里吃饭,幸福得不得了。后来常常一起买菜做饭,加班的时候,也会有人留着灯。夜冷风寒,小小的远远的一团光,就照得人暖暖的。住了将近七个月,又要换房子搬家。那时候才知道碰上的房东是附近出了名的泼皮无赖,他嚷嚷着我听不大懂的方言,根本由不得旁人插话,总之一个意思:三天之内搬出去,不退押金。我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也只能压着火耐心商量,后来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哭了。 我到现在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哪句话触着了泪点,哭过了,也就算了。换了个80平的两居室,还是我们三个一起。房子更小租金更贵了,但是沙发电视微波炉洗衣机一应俱全,餐桌上的吊灯很漂亮。房东大姐说,这里面的东西你们能用得上就用,不用就扔。雷厉风行,豪气冲天。再搬家,是因为其中一个女孩换了包住的新工作。曾秉烛夜谈一起骂过人熬过冬的三个人就此失散,再未联系。又回到一个人住的日子,再没了初来乍到的惊惶不安,找房子搬家都一个人搞定。搬家的时候我特意数了数,大大小小的东西,一共跑了十四趟。这次选了统一管理的青年公寓,管家是个声音温和的帅哥。每个月的账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完全不用牵扯人情。买了粉色的墙纸和淡蓝色的单人沙发,衬着明黄色的窗帘,日子看起来都是彩色的。翻淘宝订单才发现,刚来时买的东西大都灰蒙蒙的,小心翼翼总想不被人注意才好。如今连口红颜色都浓重明艳了起来,新宠是朋友送的血橙色子弹头,我叫她“绝命妖姬”。不想再做粉色的小公主,要做夺人命的小妖精。每搬一次家,就感觉自己变强了一点。从前没想过理财、买房之类,现在却慢慢开始记账,学着计划经济,希望有一天能在这座城市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小窝。是成长了还是理想向现实低了头?我说不清楚,生活本来就没有标准答案。但我可以确定的是,两年前那个胆小拧巴的小女孩终于不再纠结自己的短板,学会了享受生活过好当下。新的一年就要来了,梦想会一一变成现实,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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