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总有些人认为英国是三权分立呢

发布时间: 2023-09-17 13:00:2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5

英国的三权怎么分?谁掌握司法,行政,立法权?再说一下美国和法国西方国家基本上就差不多三权分立(三权鼎立),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

什么 总有些人认为英国是三权分立呢

英国的三权怎么分?谁掌握司法,行政,立法权?

再说一下美国和法国
西方国家基本上就差不多

三权分立(三权鼎立),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机构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的政治制度。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

学说历史
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该学说在当时被广泛认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保证。

三权分立的实行
美国的立国者对政府普遍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接纳了孟德斯鸠的想法,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在当时这种宪制是前所未有的崭新尝试。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最彻底的。而美国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宪制架构。

三权分立常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行政及立法机关之间的矛盾。其中一种方法是采用议会制。在议会制之下,行政机关的领导来自立法机关的多数派。行政。立法的并不完全分离。现代一般认为,成功和稳定的自由民主政制不一定需要彻底的三权分立。事实上,除了美国以外,所有开始实行民主便使用总统制的国家,它们的首次民主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相反议会制的成功率反而较高。

就算是三权分立最成功的美国,如何解决三个部门之间的矛盾仍然间中出现阻碍。1929年大萧条时期,罗斯福上台颁布一系列法令,并通过国会授权取得美国总统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但美国联邦法院却经常驳回一些法令。结果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同年一名失业工人试图利用《最低工资法》来取得工资补偿时,被控方律师则直接指出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罗斯福为推行新政,于1936年3月6日进行了“炉边谈话”,将矛头直指司法部门,要求国会让他无限制增加最高法院法官的数目,间接将司法部门置于行政部门管辖下。这就引起了全国范围的激烈讨论。后来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大法官认为《最低工资法》并无违宪。有人认为当时大法官是为了保证三权分立的政治格局而退让。

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
分别由总统,国会,最高法院掌权
四个国家略有区别。
美国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分别由总统,国会(参议院、众议院),法院掌权 。
德国是总理、联邦议会、法院。
英国是首相、议会、法院。
法国是总统和总理分别掌握行政权(总统权力较大)、议会、法院。
德国英国实质上相同。
西方国家基本上就差不多
三权分立(三权鼎立),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机构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的政治制度。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
学说历史
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该学说在当时被广泛认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保证。
三权分立的实行
美国的立国者对政府普遍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接纳了孟德斯鸠的想法,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

我想问一下英国三权分立的特点?

三权分立制度在西方国家各不相同,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法国的双首长制三种模式。

英国的内阁制严格来说应该称之为国会制或者议会内阁制。是以议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内阁需要对议会负责。

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交国家元首任命,从而组织内阁。国家元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是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特点如下:

行政,立法合一,没有总统制的制衡机制国家元首与行政首长分由两人担任。行政首长的产生是建立在议会的同意之上,并对议会负责。元首发布命令时,需经行政首长或有关阁员副署,以明权责,其责任则由副署者承担。国家元首平常主要承担仪式性任务。行政首长由间接方式产生。议会通常有“倒阁权”,内阁通常也有“国会解散权”。

英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吗?如果不是请做解释,分析。

基本上英国也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可是英国因为历史的缘故,并没有明文的宪法,以致于立法权在三权分立的地位高于其他二权(即行政权及司法权),亦即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皆是最高的法案,并不受任何宪法章程规范。英国议会可以通过任何新法案而司法机构是没有权力宣布该新法案为无效的(案例如Pickin v British Railway Board)。
另外传统上英国行政的权力是源自二个方面,一是议会通过的法例(Acts),二是英王特权(Royal Prerogative)。英王特权是一些源自英王保有的权力如签署国际公约的权力,宣战权,向国民发出护照的权力,特赦权等。英王特权也是司法权不能挑战的权力。所以总括的说在英国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这个安排亦是宪法的基石。其次的是行政权而最低的是司法权。在英国,司法部门只是按着现有的法例及普通法内的案例对案件作出判决
美国最典型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在当时这种宪制是前所未有的崭新尝试。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比较彻底的。而美国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宪制架构
英国不是,真正强调三权分立的是美国,由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的思想,英国则是议会制国家,详细的内容可见高中历史
英国从光荣革命后就是君主立宪制,最典型的三权分立是美国
不是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特点有三权分立吗

没有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是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英国元首、国教世袭领袖,但法律赋予他的权力由议会和内阁行使。三权分立是指立法、司法、行政的制约与平衡。英国的立法权在议会,行政权在内阁,内阁首相是议会多数党领袖,所以首相可以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首先可以任命内阁各部大臣,所以首相可以通过内阁掌握行政权。英国的国家大权实际在首相手中。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作为国家的象征地位更为突出。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利有议会和内阁行使。
没有,三权分立意味着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的各自独立和互相制约,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议会最大党领袖即首相,首相担任政府首脑的职能,亦即行政权的最高执行者,而立法权也同时掌握在议会手中,你显然能看出来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于同一单位下的政治制度根本不是三权分立的。
没有。他是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权力中心在议会,不存在分权。但在某种程度上有权力制衡的特点。首先首相为议会多数党领袖,而首相组阁后内阁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也就是说,首相有权利解散议会,而首相又必须事事与内阁商量。所以说它有权力制衡,但不是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美国政治的特点
没有,三权分立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各自独立又相互制约,是美国的政治特征,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没有!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的核心是内阁责任制,而三权分立则是美国的总统共和制的原则之一

英国的“三权分立”和美国的“三权分立”,有何区别?

英国实行的政治制度是“君主立宪制”而美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制度”,这二者之间存在着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首先他们相同地方他们都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同样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体系,都是不同的地方又有很多,例如:

首先,英国实行会议体制的君主立宪制,他的国王是世袭的,更多的权利掌握在首相的手中。英国的宪法也有规定,英国的国王必须英国世袭的。也就是说在英国国王是一个虚职只是国家的精神象征,他的行为等全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管制,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议会是一个国家的权利中心行使立法权,内阁掌握行政权利对议会负责。

而美国的三权分立国家掌控人是总统,比国王的权利更大一些,美国的总统是民众选民通过选举来选出的。总统带领他的团队组成政府只对他的选民们负责不需要向议会负责,总统既是国家的元首又是政府的头领和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拥有着对官员的绝对任免权,但是财政大权和立法权则受到议会的监督和制约。

其次,在政治体制中二者也有着差别。美国是一个总统制的国家,在早期的政治体系中是没有政党关系的,但是再后来的政治演变中政党的作用不断发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美国总统的候选也就变成了美国政党的选举。总统的身后代表着一系列的政治集团。

而英国的三权分立是典型的民主专治制度,政党的权利来源于获得议会的胜利,内阁拥有最高行政权利,国王只是一种荣誉性的职位代表着一个国家,没有真正的实权。


美国的总统制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可以弹劾总统,但是美国建国200多年来,国会从来没有通过总统弹劾案。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接纳了孟德斯鸠的想法,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英国的内阁制英国的权力分立跟美国的有很大程度的差异,主因是英国的政治现实跟其他地方的不同。英国的议会由上、下院组成。
民主国家和独裁国家的主要区别:1、公民有真正的选票,可以制约地方行政长官。在政策上必须以民意为基础,否则离下台越来越近了!2、议会和议员立法和监督行政,行政权处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反对派的监督制约!3、司法独立,4、言论自由,
都是民主国家的典范,和独裁国家最大的区别是,一切利益为了人民,独裁国家一切利益为了自己政党
英国应该说没有三权分立,是典型议会主权。行政内阁本质上就是议会多数党党团的一部分人组成的,行政内阁的首相就是议会多数党领袖。司法上长期存在的最高法院不是美式最高法院而是多个机构组合统称,也是这两年才从上议院司法职能中分出了新的最高法院。
本文标题: 什么 总有些人认为英国是三权分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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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村子里出过最显赫的人物是谁有没有一些讲日本历史(文化,经济,政治方面的都可以)讲得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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