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历代皇位都立长子(太子)即位?为什么不挑有才能的皇子即位就嫡长子继承制的基本精神而言,它是要在君主多妻制的情况下,根据母亲身...
为何历代皇位都立长子(太子)即位?
为什么不挑有才能的皇子即位为什么到周公时会产生嫡长子继承制,并且被延续为“百王不易之制”?直接的原因是基于商代的教训。商代的王位继承制度以兄弟相继为主,在实际操作上具有很大的含糊性和不确定性。正如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所说,传弟既尽之后,则嗣立者应该为兄之子,还是弟之子?理论上似乎应该传位于兄之子,但在家族观念和私有观念日益增强的现实当中,“兄弟之亲本不如父子,而兄之尊有不如父”,习惯规范与现实的逻辑发生了冲突,势必造成继承人选择标准的紊乱。商朝自中丁以后“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⑦,就与继承制度的紊乱有很大关系。相反,“自康丁以下,四世传子,王室比较安定。”“两种继承法的不同治乱后果,对于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者不能不是一个明显的对比。正是为了矫小商朝继承制度混乱的弊端,巩固新王朝的统治秩序,西周的统治者才在总结前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式创立了嫡长制的继承制度。
其次,嫡长制的出现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必然产物。正如钱杭在碉代宗法制度研究》中所指出的那样,从深层次上看,嫡长制的出现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宗法制度和宗法观念本身的发展水平,一是国家政治组织的发展完善程度。宗法制度和宗法观念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私有制和家族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力了使家族的财产权利能够在后代子孙中平稳地继承,特别是为了确定家族领先的继承资格以确保家族血缘共同体的延续,势必要形成一官维系和调节家族内部成员相互关系的规则体系,这就是后来所说的宗法。其中,父家长地位的继承问题又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各种资料说明,家长不仅是生产和生活的组织者,更重要的是拥有祭祀权,担负着奉祀祖先、传承家族的功能,并不单单涉及财产继承问题⑧。按照《仪礼·丧服经传》的说法,家长是家族中的“正体”,也就是说,家长是关系到家族传承的根本所系。因此,作为家族共同体的首领,家长的地位本身就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世界各国家族继承制度的一般发展趋势都是采取长子继承制。如西欧早期基本上采取的是诸子分地析产继承制,但在庄园制确立之后,领主在领地内开始担负部分国家政治统治功能,庄园领主的贵族地位具有了马克思所谓的“政治特质”,便逐渐过渡到长子继承制。。另外,西方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亨利·梅因在其著名的《古代法》一书中谈到印度的继承权时也说:父亲的财产虽然由诸子均分,但“他所传下的政治官职或政治权利,几乎普遍地根据‘长子继承权’的规定而进行”;所以,“宗法权不仅是家庭的而且是政治的,它在父死之时不在所有的子嗣中分配。它是长子的天生权利。”。总之,出于平稳延续家族的需要,必然要求采取更为严密的继承之法,使诸子中唯有一个人拥有继承资格,而将其他诸子排除在外。中国的嫡长制虽然与西欧长子继承制略有不同,但共同的精神都在于:使具有政治特质的家族共同体领袖的继承权严格地限制于一人。由商代以兄弟相继力主的、不太规范的继承制度过渡到周代的嫡长子继承制度,正是体现了这一客观要求。
再次.由于中国的宗统与君统是密切结合的,故从另一角度上看,嫡长制的出现也竟味著国家政治组织的发展与完善。根据行政生态学家雷格斯的理论,人类社会的政治组织恰如光源传播一样,一般都会经历由最初的高度融合型到棱柱型,再由棱柱型到绕射型的演变阶段,总的趋势是国家内部的次级结构和组织分化得日益细密,各级机构和官职的分工和专门化程度越来越高,国家政权组织的活动也日趋规范和制度化,国家作为一种组织力量(而不是高度人格化的力量),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政治体系对于个体政治角色的要求也在发生变化,基本的走势是“官僚系统越完备,对君主个人的品德、才能要求就越低,‘君主’也就愈表现为一个纯粹的权力符号,之靠他一人的血缘身份便可以推动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也就是说,没有整个西周国家某种程度的组织化、制度化发展,就不会产生嫡长制的王位继承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王位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确实是适应了古代国家政治组织由粗疏融合向制度化、精密化发展的潮流。史家钱穆评价周代嫡长子继承制则是“王统观念超于家属观念之上”,因而是进步的;牟宗三也认为,周代的王位继承制度标志着“法制的自觉”,是“华族文化一大发展”,确实都是精辟之论。
一般按照“立嫡不立长,立长不立贤”的原则来选择太子的,主要和封建社会宗法制度及等级观念有关。
中国商朝为什么出现嫡长子继承制
皇位为何要“嫡长子”继承,“庶子”不行吗?古人的智慧让人折服呢?
天子娶十二,夏制也,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独断》。
在传统的封建社会婚姻制度当中,“一夫一妻”是一个基本原则,当然这是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实际上是多妾,《说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在古代,“妾”的本意就是奴隶,后来才开始演变成除妻子以外另娶的女子。
宋代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认为“三妻四妾是人欲,一夫一妻才是天理”,然而宋代理学兴起,进一步约束的女子思想自由,什么“夫以为纲”、“三从四德”在宋代被推向了极致。
历朝历代的皇帝后宫都有“佳丽三千”,三千虽然只是一个虚数,但也说明皇帝的妃子众多,诞下的子嗣也多,传说周文王有100多个儿子,唐玄宗李隆基,有30个儿子,儿子多,家产分配也相当繁琐。
而古代皇帝掌管天下,选择继承人更是大事,该如何选择,老祖宗早就立下了制度,也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周代规定: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所谓的嫡长子就是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若是正妻没有孩子,那就从庶妻当中挑选一个地位最尊贵的儿子立为太子。
虽然商周灭亡,秦国一统天下,但是嫡长子继承制还是传承了下来,嫡长子一般也都继承王位,其余的庶子也都分封到外地,划为诸侯,这些诸侯替天子管辖了大大小小的地方,而天子管辖了诸侯,这就不会引起子嗣之间争夺皇位。
不过嫡长子并不全是优点,它存在很大的缺陷,若是嫡长子是个白痴或者没有才能,那王朝岂不是要毁在他手里,所以李世民就发动了玄武门事变,除了太子李建成,还是朱棣起兵灭朱允炆。
朱元璋的嫡长子是朱标,朱允炆又是朱标的儿子,所以朱允炆是嫡长孙,而朱棣不是长子,没有合法的继承权,朱元璋立太子的时候还说:“皇孙世嫡,富于春秋,正位储极,四海系心”。
朱棣在立太子的时候,也同样选择嫡长子继承制,他放弃了战功赫赫的次子朱高煦,立嫡长子朱高炽为太子。这也是基于“嫡承统,万世正法”,因为明朝嫡长子是这样继承的:嫡长子、嫡长孙、嫡庶子、嫡次孙、庶长子、庶长孙、庶庶子、庶次孙。
要是朱棣不起兵,恐怕一辈子都当不上皇帝,不过这样立自然会引起太子和皇子们不满,康熙时期就发生了“九子夺嫡”,随着时代发展,嫡长子继承制是被逐渐完善的,但同样嫡长子继承制,也是逐渐被淘汰。
到清朝嫡长子继承制已经走向崩溃边缘了,清末时期,皇帝的子嗣越来越少,能够继承皇位的就那么几个人,谁也不用争,同治帝连儿子都没留下,光绪也一样,说起溥仪也一样,大清灭亡之后,嫡长子继承制就彻底走向历史了。
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当中,嫡长子继承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资治通鉴》都有详细的记载,《资治通鉴》作为历史上第一部官修书,其历史意义重大,它还囊括了前后1362年的历史,诸多历史上的枭雄都被记录在内,比如秦始皇、汉武帝、曹操……
《资治通鉴》不失为一本经典之作,古往今来,众多名人大家都对这本书予以高度评价。
梁启超就曾这样说过: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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