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基本使命本是为高校选拔输送人才。但在我国的特殊环境里,高考承担了超越其本身所应承担的责任。高考成了基础教育的指挥棒。这根指挥棒指挥的坏直接影响着基础教育的发展。 我国现今的基础教育因受高考的影响严重异化。这应是不争的事实。为此,许多专
高考的基本使命本是为高校选拔输送人才。但在我国的特殊环境里,高考承担了超越其本身所应承担的责任。高考成了基础教育的指挥棒。这根指挥棒指挥的坏直接影响着基础教育的发展。
我国现今的基础教育因受高考的影响严重异化。这应是不争的事实。为此,许多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甚至提出了取消高考的建议。对于取消高考的建议,笔者不敢苟同。因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还看不到一个可以取消高考的法治环境的出现,也未寻找到一种比高考制度更科学合理又公平公正的替代制度。
客观地说,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出现的种种问题并不能完全归咎于高考制度。影响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人们的教育观念、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教育制度等。但也不可否认,高考制度是影响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而直接的因素。
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教育应是基础教育,它决定整个民族的素质和发展潜力。而且,如果没有的基础教育,高考本身的功能发挥也受到极大的限制。没有的基础教育,就没有的生源可供高考制度去选拔,其存在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了。
所以,在高考不能废除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改革高考制度。高考制度改革的的基本着力点相应地是如何使高考这一指挥棒发挥正面积极的作用,引导基础教育走上正确的发展轨道。本文试从引导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角度谈谈关于我国高考制度建设的一些粗浅见解。
一、基础教育的两大目标
基础教育的目标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青少年进行全面的素养教育,一是对青少年进行自由的个性化教育。
1.全面的素养教育。素养教育的目的是指通过教育使每一个成长着的青少年都具有立身社会和个人长远发展所必需的最起码的素养。人的素养应是全方面的,由众多要素所组成。这众多的要素又依其重要性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核心素养、基本素养和一般素养。
核心素养教育就是人格教育。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人格培养。人格是一个人内在的良品德和操守,其具体表现为外在的优雅气质和良好习惯。无论是从社会的良性发展还是个人人生幸福的追求和意义的实现,成长中的青少年良好健全的人格的养成都比知识的拥有更为重要。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在《论语》中主要论述的就是以“仁”为核心的人格培养问题。以现代教育观念看,教育要培养的人格主要有诚实而自信、自爱而爱人、公平而正直、自由而独立、民主而宽容、求真而务实。
基本素养教育就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能力培养,是人的其它素养培养的基础。其中最基本的的能力是语言能力、审美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
语言能力包括本国语(母语)能力和外语能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作为21世纪人才的基本素养,最重要的是母语能力,其次是外语能力。从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与发展的角度看,“语言就是文明”,语言是民族的象征、民族的符号、民族的旗帜和民族的“命根子”。从个人生存发展的角度看,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最重要的思维的工具,语言能力体现着、决定着一个人的思维能力,一个人在社会中与他人共生的能力。哈佛大学前任校长查尔斯?艾略特曾说过:“我认为有教养的青年男女惟一应该具有的必备素养,就是精确而优雅地使用本国语言。”
审美能力。美感和审美意识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享受。审美,作为人的精神自由境界,已成为文明的重要范畴之一。审美能力是一个人获得幸福生活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审美直觉也是一个人创造力的重要表现。
逻辑分析能力。说理能力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公民应具有的基本素养之一。现代民主法制社会是理性的社会,社会的矛盾冲突不是通过暴力而是通过对话解决。一个理性的个体也需要与自我对话,通过这种对话来理解社会,来平衡个体内在的情绪。说理能力是对话能进行的基础。说理能力的基础又是良好的逻辑分析能力和语言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也是一个人学习科学文化常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必需的基本能力。
一般素养是指一个人所应具有的基本的文化与科学常识。
基础教育阶段的全面素养教育要体现出全面性,即核心素养、基本素养与一般素养的全面发展,也要体现出教育的侧重点,即把人格培养放在首位,基本素养放在重要位置,同时兼顾一般素养的教育。
2.自由的个性化教育。自由的个性化教育,一在自由,即青少年的发展具有个人的选择权利,发展依其兴趣爱好;一在个性化,即指每一个青少年的发展均是基于天赋潜能的独特发展。自由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相互关联。自由发展是个性化的基础和前提;个性化发展是自由发展的必然产物和最后归宿。没有自由发展也就没有发展的个性化。
当代心理学与教育学普遍认可的多元智能理论为我们制定二者的教育目标提供了理论依据。人的智能是多元的,一个人的各种智能是有差异的,相互间有优势与弱势之别。个体所具有的优势智能千差万别,个体潜能的发展差距明显。个体不可能在所有领域都无限地发展。人的学习兴趣最容易在自己的优势智能领域产生,而且从人的长远发展角度看,也是这方面最容易产生成就。所以,基础教育阶段应促进个体潜能的最大限度发展。基础教育对于青少年的自由的个性化教育首要的任务在于发现孩子,发现孩子的优势智能所在,其次在于提供孩子发展所必需的自由的时间和空间,在此前提下对孩子的发展进行适当的引导。
3.基础教育的这两大目标相互关联,两者应体现出一种和谐的发展关系。对于一个社会中的人来说,全面的素养教育和自由的个性化教育缺一不可。全面的素养教育是使个体社会化的教育。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体要在社会中生存发展,就必须具备进入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素养。同时,人的发展的各要素具有相关性,亦即一智能领域的发展受到相关领域智能发展的制约,全面的素养教育是人的自由的个性化发展的推动力。另一方面,个人在人生中要追求幸福,追求成功,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个人不仅要生活在社会中,而且还要反过来推动社会的发展,因此,个性化发展是个人发展的目标,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p#分页标题#e#
全面的素养教育重在人的品性、基本能力与常识的教育,体现出基础教育的普及性与无差异性的非竞争性特点;自由的个性化教育则重在个体潜能的发现与开发,体现出基础教育的发展性与差异性。
全面的素养教育目标应符合绝大多数青少年的实际发展能力以及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是通过教育,绝大多数青少年都可达到的,具有基本的底线。人的自由的个性化发展潜力是巨大的,具有无限性,因此,自由的个性化发展目标没有终极的界限。
二、现有的高考制度对基础教育自由的个性化教育的异化
高考的竞争性与人的自由的个性化教育在本质上具有某种一致性。因为高考的竞争目的就是要进行区别,体现差别,而个体的个性化发展本身就是体现着差异。但我国现有的高考制度却由于设计的不合理,是一种不完全的全面竞争,而不是完全的的个性化竞争,所以,这种竞争不仅没有促进反而依然阻碍着人的自由的个性化发展。
1.现有高考的非完全竞争阻碍人的个性发展。
竞争就必须显现出真实的差距。没有真实的差距,就没有公平的竞争,就不能发挥对人的发展的正确引导作用。
我国现有高考的学科差距不明显。首先,这会放大考生考试失误对考试结果的影响,一两分就会造成考生总排名的很大变化。这种偶然性掩盖了对考生真实水平的客观评价。这自然影响了高考本身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如果差距合理拉大,考生小有失误对其高考结果的影响也就相应小了,考试成绩就更能体现出考生的真实水平。
其次,这不能辨识真正的英才,不能区别这一学科领域有天赋的学习者和普通的学习者。比如说,语文卷中作文60分,中等的学生可得42分左右,那么,最好的学生也只能得60分,总分上只高出18分,这18分的差距不是两者的真实差距。改过高考作文的老师都知道,严格来说,得42分者与得60分者在语文学习上的天赋与所花的时间精力有天壤之别。这18分的差距很可能是语文学习方面的天才与普通学习者的差距。再如数学,同样是考130分以上者间也有这种差别。这里面可能会是数学天才也可能是普通的学习勤奋者。这不利于引导考生去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发展自己的优势领域,相反,它鼓励学生把主要的精力用于去补差而不是去增强。
还有,差距不明显使竞争更惨烈,分数上微小的差距都会导致竞争结果的巨大差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会为了高考中微小的分数而开展题海战术,导致大量的低效重复的非思考性学习。青少年的自由的个性化发展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2.以多学科的总分为录取标准的全面性竞争方式阻碍着人的自由的个性化发展。全面性竞争不是鼓励个体发展的差异性,而是抹杀差异性,鼓励个体发展的同步性、一致性。高考所采用的全面性竞争的方式使高校录取不到真正具有培养潜能的学生,因为一个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天赋的考生在该科考试中多出的微小优势会轻而易举地在他的弱势学科中被消除,比如一个语文有天赋作文得满分的考生领先于普通学习者的十几分优势会可能因他其他某一科的稍差而失去优势。具有数学天赋的考生可能会因语文考试中作文的失误而失去升学机会。这种全面性竞争特点被移植到了基础教育各阶段的考试之中,会使大多数学生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发展自己的弱势智能,而各自的优势智能发展反倒被耽误了。高考成为了基础教育的指挥棒后,基础教育的自由的个性化教育不可能实现,真正富有个性特征的优秀学生难以产生。许多在某些领域天赋异常的学生在受到高考这种全面性的竞争方式影响的各级考试中过早被淘汰。世界上有不少的文化学术大师就对数学一窍不通,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某一领域的杰出人才。比如,1930年高考数学成绩,钱钟书15分,吴晗0分,季羡林4分。这些人才在今天的基础教育中毫无疑问是第一批被淘汰者。在这里,笔者不是说数学不重要,大家都像这些大师一样可以不学数学,但数学至少不是对每一个人都重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只有学好了数学才能生存、发展。笔者要表达的是我们的高考制度以及受高考制度影响的基础教育制度正在一步一步地将天才淘汰出局。丁肇中先生在参加中大80年校庆答记者问时说的一段话应引起我们好好思考。丁先生说:“我发现,上个世纪中后期大部分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中很少人在读书的时候是考第一名的,绝大部分都在50%以下,有的还是班上倒数第几名。而我自己比较侥幸,在中学的班里排第11。”(2004-11-13南方日报)丁肇中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天才”了吧?他在中学班里排第11名,有可能通过我们今天的高考被清华北大录取吗?
在这种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只能是两种学生,一是各方面都具有优势智能的全面型天才(现实中这样的全面型天才少之又少);一种是各方面的智能发展都比较平衡的,也就是可能没有什么天赋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足之处且又勤奋好学的普通者(其中或有优势智能没有去发展,而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发展弱势智能,从而形成优势智能与弱势智能没有明显差别者)。
在这种全面性竞争中,获胜者大多只能是平庸者。这可用一个体育竞赛中的事例进行更直观的说明。我国的王军霞是奥运会中的长跑冠军,刘翔是短跑项目110米栏冠军。奥运会因为比赛单项区分细致,所以,王军霞和刘翔才都可成为冠军。如果奥运会也如我们的高考一样采用全面性竞争的方式,不分男女,所有运动员都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最后以总分计名,那么,可以设想,王军霞、刘翔都不可能成为世界冠军,同样也可以想象,当今的世界冠军绝大多数都不可能在这样的比赛中夺冠。真正的冠军很可能是那些在任何一个单项上都没有优势的平庸者。
全面性竞争方式引入基础教育也使基础教育不能对孩子实施真正的因材施教。如果就所有青少年学生而论,我们可说我国的基础教育教材很难,高考试题很难;但如果就个别青年学子而说,我们的教材面太窄,内容太少,深度不够,高考试题太容易,不能体现他们的真实水平。十二年的基础教育内容,某些孩子五六年便可掌握。我们自认为我们的数学教育很成功,但数学大师邱成桐先生则认为他在哈佛大学所教的中国学生数学远不如美国的好。为了适应多数学生,我们的基础教育又只能将目标定得相对低些。
全面性竞争严重地阻碍着人的个性化发展。从这个角度上,我们可以说深受当今高考影响的基础教育只能是一种培养庸才的教育。#p#分页标题#e#
三、现有高考制度对基础教育全面的素养教育的异化
高考要体现竞争,这无可厚非。但当高考的竞争性提前引入基础教育后,这种全面性竞争就马上成了一种严重阻碍基础教育发展的恶性竞争。这种恶性竞争与基础教育中普及性的全面的素养教育目标具有内在的矛盾冲突,造成我国青少年学生严重的素养缺失。
1.常识的严重缺乏,基本素养的全面低下。
普及性的全面素养教育目标是一个比较低的区分度不大的大多数受教育者都能达到的教育目标,而高考的竞争性则要求增加对考生的区分度,以有利于选拔。为了增加区分度,就必须提高考试难度。这导致基础教育的教学内容永无止境地往繁、难、偏的方向上发展。基础教育的教学严重偏离了全面的素养教育目标。有人高兴地说,中国的基础教育很成功,尤其是数学。美国高中数学的难度才只达到我国的初中二年级水平。不只是数学,我国的中小学英语教育表面上也是硕果累累,据媒体报道,我国某些中学的英语试题让以英语为母语的美国学生也一筹莫展,甚至是让英语研究专家也头痛不已。殊不知,正是这两者的差距体现了两种教育的优劣。美国的数学是适合大多数学习者的,而中国的数学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学习掌握。我们的英语考试越来越难,但我们能用简单英语交流的孩子却并不多。为了选拨,大家越重视教育,孩子越苦学,我们的考试就会越难,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种脱离大多数学生发展水平的不切实际的教育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使基础教育的基本素养教育目标无法有效实现。在无法真正达到目标又必须完成教育任务的压力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合谋”采用了最能“立竿见影”又最是徒劳的学习手段——死记与题海战术的强化训练,这就是应试教育受到猛烈攻击却又依然故我的原因。在这样的教育中,受教育者对自己所学的只能硬吞而不能领悟,只能照本宣科背标准答案,而不能活学活用。这种急功近利教育的结果是我国青少年学得最苦,考试分数最好,但却是高分低能,有“知识”无常识。
最为明显的事实也是一个最危险的现象还是我国当今大多数青少年母语能力极其低下。大多数青少年不能正常使用我们的母语,就是升入了重点大学的文科学生可能也是像著名学者孙绍振先生所说的那样错别字一大堆,病句一大堆。基本的文从字顺都很难达到,更不用说精确、优雅地使用自己的母语了。造成青少年母语能力低下的原因一方面是孩子们没有了成长中所必需的大量的阅读,没有了对语文学习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是各级语文考试追求难度所至。
高考的多学科全面性竞争使教育内容的难度加大,教育者的教育任务和受教育者的学习负担加重,这不仅导致学生高考所考学科的基本素养得不到保障,而且使学校全面的素养教育的“面”变窄。全面的素养教育所涉及的“面”本是极其广泛,但在高考的指挥棒作用下,基础教育的全面素养教育成为了片面的学科应试教育,即高考考什么就学什么,而不是人的发展需要什么基础教育就提供什么方面的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连高考所考科目的任务都完不成,何敢奢谈非考试学科的素质教育呢?比如,对于人的审美能力培养非常重要的音乐、美术等学科成为了基础教育的添头,成了一些可有可无的常被主课霸占用来补课的副科。家长如果有心让孩子培养点艺术审美素养就不得不让孩子在校外参加兴趣班。这进一步导致孩子校内的时间被浪费,又增加了学习的负担。现在很多人批评家长让孩子上课外兴趣班。其实这并不公允。家长让孩子多上兴趣班本身没有错,培养多方面的素养对孩子来说是好处。但家长的这种做法放在当下的基础教育环境下就显得有点不合适了。根本的原因是这些兴趣的培养本应是基础教育的天然使命。但现在基础教育不仅无暇顾及这些与考试无关的教育内容,而且把孩子每天的时间都占用了。在孩子已为学校的无效教育而疲于奔命时,家长还让孩子参加兴趣班,这怎不让人诟病呢?所以,我国现时的情况是,学校不仅自己不能而且还事实上让家庭也不能提高孩子的全面素养。
2.青少年严重的人格缺陷,以及全社会普遍的厌学情绪。
全面的素养教育是一种弱化竞争的教育,基础教育中也难免存在适度的竞争,但这些竞争在强度上无法与高考的竞争相提并论。基础教育本质上应是使每个受教育者都从个体的进步中体会成功,是一种使人感受成功的快乐的教育。这种感受成功的快乐教育会使人更有自信,更热爱学习,使学习成为一个人一种生活的乐趣,一种生活的方式。但因受高考制度的影响,我国的基础教育过早地引入了激烈的竞争制度。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竞争使广大的青少年承受着学习上的巨大压力。这种压力让人感到恐惧,恐惧就会不宽容,就会感到对竞争胜利的毫无自信,甚至会产生对竞争对手的嫉妒,乃至仇恨。竞争即意味着淘汰。众多的竞争者中只能产生一部分胜者,甚至只有一个胜者——高考状元——等级文化的重要标志。学校和教育机构为了追求升学率,会急功近利,拔苗助长,会把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少数的学习优秀者身上,而大多数学生就成了被教育者的关爱遗忘了的角落。成长中的青少年过早地领受了社会的冷漠、势利和残酷,失败感、自卑感、受歧视的不公平感日益增长,他们既不自爱也不爱人。
高考制度对基础教育的异化使接受了我国基础教育的青少年大多在内心深处谈学习而色变,青少年的厌学情绪弥漫全国。
改革高考制度,解放基础教育,挽救青少年学子,拯救危难中的民族,刻不容缓。
四、高考制度改革的两大要点
1.丰富高考考试类型,竞争性考试与考查性考试相结合。高考不能没有竞争,但要改变高考就只能是竞争性考试的思维。人的很多素养是不能通过竞争性考试的方式来进行评价的。考查是非常重要的辨识人才的方法。在大学办学独立自主性强和法治环境优良的国家,大学招生已越来越多地采用考查的方式而不是考试的方式。但在我国,让高校像欧美国家的学校一样拥有巨大的独立自主招生权可能还不合适。我们现在所说的考查还依然只能以考试为主要手段,以非考试手段为辅。只是我们要区别竞争性考试与考查性考试。基础教育的全面素养教育目标不能通过竞争性的考试来进行检测,但如果高考不检测,又不会引起重视,因此,我们只能在高考中设计出考查性考试来突出其重要性。在高考中,我们赋予竞争性考试与考查性考试以不同的地位。考生通过考查性考试以获得参与竞争的资格,竞争的结果最后由竞争性考试决定。#p#分页标题#e#
对考生的全面素养的考查面要宽。这个考查面要宽有两层意义:第一层意义是考查的学科面要宽。现有的基础教育的所有学科都具有培养青少年基本素养的意义。我们不能在高考中对这所有的学科都进行考查,但至少现有的高考各科都应成为每个考生的基本素养考查学科。近些时间大家在关注高中的文理分科问题,对这个问题其实不能简单地用“分”还是“不分”来回答。如果采用的是竞争性考试,“分”肯定比“不分”好。如果采用的是基本的素养考查,那应该说是“不分”比“分”要好。第二层意义是对学科考查的知识面要宽。
对考生的全面素养的考查难度要低,考查不能通过试题难度来增加区分度,而应通过对考生掌握基本知识的熟练程度和活学活用能力来适当区分。所以,考查性考试的试题题量应比现有的竞争性考试试题题量有显著增加,但难度有显著降低。不是为了竞争,就不需要刻意体现差别,那么,考查性考试就以是否能准确检测出考生所必备的基本素养为主,而不会往繁、难、偏的方向发展。
2.改变竞争方式,实行个性化竞争,以单一学科或学科分支进行竞争替代以多学科的总分进行竞争。竞争的学科越单一,个性化程度越高。个性化竞争并不是鼓励孩子的片面发展。只有在实行了对考生的全面性素养的考试性考查的基础上才能采用这种个性化的竞争方式。
同时,要考虑到人的各方面发展是具有相关性特点的,也就是说,发展的各个要素之间存在一种正相关关系。所以,个性化竞争突出单一学科发展水平的重要性,但同时亦要考虑相关学科(核心学科和选修学科)的发展程度。只是各相关要素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有大小之别而已。比如说,一个物理学科发展好的考生,其数学水平不能差,数学好是这个考生今后在物理学科得到更大发展的基础,数学学科是理科类的核心。为了发展,这个考生还要在其他学科方面有所发展,比如须选修化学或生物。
为此,对高考各学科的学科地位需要进行重新界定。高考学科分成素养考查学科类和个性化竞争考试学科类两大类。
素养教育本包括核心素养教育、基本素养教育和一般素养教育三类,但并非所有的素养都能通过考查性考试得到检测,这是完全依赖考试所不可解决的问题,比如,核心素养不能通过考查性考试来检测,基本素养中的审美能力暂时也难以单独学科的形式列入高考之中,这些能力的考查只能依托于其他学科。所以,高考的素养考查学科共分基本素养和一般素养两级,各级又分别由若干学科组成。基本素养包括母语能力、逻辑常识两科(这两科是否合为一卷可考虑);一般素养包括历史、哲学(或政治)、地理、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这些学科是否可以合并,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竞争性考试包括个性化发展学科、核心学科、选修学科三类。
每个考生都有一门个性化发展学科。作为全体考一般素养教育的所有学科都可作为部分考生的个性发展学科。因此,这些学科本身具有双重身份。对现有的这些学科是否还可细分以及在高考中是否还可额外增设个性化发展学科,也是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不对此展开讨论。
核心学科依学科大类而定。学科依其特点分成三大类:文科类、理工科类和国际交流类。文科类的核心学科是写作,理科类的核心学科是数学,国际交流类的核心学科是英语。我们现在高考中将中英数一并列为核心学科是不太符合人的个性发展规律的。在现代社会,外语能力对人的发展已显得日益重要。当然还必须同时认识到,外语能力与本国语能力对于国家民族和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不能相提并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其第59号建议中就告诫:“应该鼓励在初等教育阶段教授一门现代外语的试验”,但“应该考虑到一切必要的防备手段,以确保他们在学习这门外语时并不损害他们对母语的学习。”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青少年,外语水平不能要求太高,外语的地位不能显得太重要,否则,形成全民学外语反而是基本外语能力缺乏的局面。外语虽然重要,但对于青少年来说,比学外语更重要的事还有很多。对于数学学科也应类似看待。数学重要,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学好数学,也不是每个人都必须学好数学。在高考中,一方面对数学、外语优秀者要给予一定的优待,但另一方面,也要给外语或数学不好而其它方面有特长的学子以发展的机会。
在有了基本素养考查后,将核心学科依学科大类进行重新界定,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过去的语文学科在本文的高考设计中事实上分成了两科,分属素养考查学科(母语能力)和竞争性学科(写作)。作为竞争性考试部分的语文科考试只需要进行写作考试即可,而不需要像过去的语文科考试,是一种综合题型考试。
选修学科依然依考生兴趣而定,其选修科目范围包括一般素养考查所有的科目。在选修科目中,作为三大核心学科的写作、数学与英语,其重要性可能要比其它的学科地位略重些,可以将之称为优选学科,其它的称为普选学科,但要特别说明,优选学科的重要性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不能过分夸大。
不同的学科对于不同的考生具有不同的意义。从上可知,一门学科可能可能具有多重身份,比如,数学科对不同的考生分别具有个性发展学科、核心学科、选修学科或素养考查学科的四重身分。那么,在高考中,数学是否需要四份试卷,分别举行四次考试呢。如果这样,社会成本太大,考生负担加重,高考组织难度加大,不具有现实性。事实上,只要进行合理的技术性处理,不管一门学科身兼多少重身份,高考时该科都只命题一次,只进行一次考试,所有考生使用的是同一张试卷,就可达到这一目的。
五、试卷设计与阅卷安排
一)试卷设计原则:
1.扩大竞争性学科考试的区分度。区分度越高,个性化竞争特点越明显。区分度小了,竞争的意义也失去了。为了满足增加学科个性化考试区分度这一要求,竞争性考试的试卷分值需要扩大。各科总分设计为100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四个小时(大多数考生实际上只需考三个小时)。
2.属于基本素养教育的母语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考试是单纯的素养教育考查性考试,试卷为所有考生必考。#p#分页标题#e#
3.属于一般素养教育的学科考试具有双重任务,它既是一部分考生的考查性考试,又是一部分考生的竞争性考试,所以,这些学科的试题设计要包括两大方面,考查素养教育的内容和体现个性化教育的内容。各科的试题设计为:400分试题考查基本的素养教育目标,00分试题为个性化竞争考试内容。个性化竞争考试的600分试题中300分为普通考生所能达到的目标,300分则为天赋考生所能达到的目标。
(二)具体方法:
1.基本素养教育考查:全卷总分1000分。全卷必答。全卷难度不大,但涉及范围广。——母语能力考试的试卷设计:全卷内容分成两大部分,各占500分。A、掌握母语的熟练程度(其中的写作为应用写作,以考查考生运用母语的准确性和表达的灵活性为主,重点不在考查文章的思想和情感)和语汇量考查;B、阅读量与阅读面考查。这是专为推动阅读而设计。大量阅读是母语学习的基础。国家指定青少年必读书目与推荐书目,其中的200分来自必读书目,100分来自推荐书目,另有100分来自个体的自由阅读。
——逻辑分析能力考查:试卷以大量的具体事例分析为主,考查考生的逻辑分析、推理与判断的能力。
2.写作卷可以有两种命题方式:一种是按写作的性质再细分为写作(一)情感想象性文学创作和写作(二)逻辑思辨性论说文写作。不同的学生这两种写作能力是有很大差别的,不同的学科对这两种写作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比如对于中文系的学生来说,具有任一一种写作能力都可,但对于历史系的学生来说,写作(二)可能会更加重要。写作(一)和写作(二)为同一张试卷,考生依自己的情况选考其中一类,作答和成绩统计时要标明是哪一类。另一种是按文科类、理工科类和国际交流类分别命题。
写作的评分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所有文章均由两位专家单独评判。试卷评判共分成六等:A、B、C、D、E、F。其中C、D、E、F四个等级的文章只判定等级不给具体分数,分别为400分、300分和200分和100分。A、B等文章给出分数。A等作文得分在601分到1000分之间。B等文章在401分到600分之间。
第二阶段:凡得A等的文章须另由三位专家讨论后再各自判定分数。A等文章的实际得分取五位专家评分居中的分数。
第三阶段:凡是A等文章的内容、评分专家姓名及其评分均通过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录取学校还可聘请专家对公布的A等文章进行重新的评分。重评的专家姓名和评分结果亦均须在媒体公布。公布期内,专家组对反映强烈的情况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媒公布。F等作文亦向媒体公布原因(不得公布考生姓名)。
3.理科类科目(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科)试卷设计。每一科目依难度设定为五卷,各卷分值各为200分。试卷难度呈明显的阶梯状分布。卷一、卷二为基本素养教育水平考试;卷五是为选拔天才所设定的,只有5%的考生能答对60%以上的题目,本卷所涉内容不限定在基础教育的课程目标内。各卷题量以能答对本卷80%题目的考生需要75分钟来设计。不同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水平有选择性地完成其中的两卷即可。如果较高的两卷实际得分达到了240分,则较低各卷以满分自动记入总分,更高层次各卷则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比如一个考生卷一得80分,卷二得150分,卷三得150分,卷四得20分,则该科得分为520分。如果卷三、卷四总得分为305分,则其该科总得分为705分。如果卷四、卷五总得分为240分,则其该科总得分为840分。
理科类科目的知识系统化程度高,体系内各知识点相互关联性强,所以,一般来说,所能解决问题的难度与其本科目所达到的水平成正比。如此设计试卷有利于提高区分度,尤其是作为选拨性考试,比较容易辨别出考生的真正水平。
4.英语试卷的设计。英语全卷1000分。全卷分听力、阅读与写作三大部分。听力为共答部分。分值为200分,考试时间为45分钟。听力难度较低。阅读部分依难度分阅读一卷、阅读二卷、阅读三卷和阅读四卷四个层次。各层次各为100分。考生依自己的水平选做其中的相连两卷即可。只要相连两卷的得分达到120以上,则层次较低卷按满分自动计入总分中。阅读卷每卷的阅读时间设计为30分钟。写作部分为400分。写作部分的评卷由两位专家独立划定作文等级,分别为A、B、C、D、E五等,并且给A、B两等给定具体分数。A等作文在301到400分之间,B等作文在201到300分之间。C、D、E三个等级的作文得分自动定为200分、100分和0分。
5.历史、地理、信息等科试卷设计。全卷满分为1000分,其中基础必答题,共3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选答题7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依难度设计为七个部分,每部分分值依次为50分、100分、150分、150分、200分、250、250分。考生选做其中三题即可。超过三题则以其中得分最高的三个分数为准。
基础教育各学科的课程目标分为全面的素养教育课程目标、自由的个性化发展课程目标和天赋学生学习指导性课程目标三个部分。前两大目标体现在学校教学所用的教材之内。
六、学校录取
(一)高校招生自主权问题
高校招生自主权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各高校更多地获得了自主招生权,包括获得一定的比例自主命题选拨学生,如果在一个法治清明的社会,高校具有独立的品性,这种自主权应是越大越好。但今日的中国高校尚不具有这样的环境,所以,高校如果自主命题自主招生走得太远,可能引发高校的另一场权钱交易的腐败风潮。没有真正独立品性又缺乏有效监督的高校的自主招生很可能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又一顿饕餮盛宴。
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在自主命题独立招生上还宜谨慎从事。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的扩大并不只有自主命题这一条路。科学的高考制度和招生录取制度同样可以一定程度地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核心目标是让高校能招到自己真正想要招到的高素质的学生。如果高考能给考生真正全面而科学合理的评价,高校能依自己的办学目标设定招生标准,那么,高校并不一定自主命题也可达到这一目标。
(二)高校招生标准的设计。
一、设定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p#分页标题#e#
国家对基本素养考查科目公布统一控制分数线。
国家公布各类学校特招控制分数线。
国家依高校办学层次分别提出文科、理科、国际交流三大类学科的核心学科的控制分数线。各校可在国家控制线上按校或学科专业提出自己的控制分数线。
各校可依专业提出选修学科的类别和控制分数线。
控制分数线的确定,一保证基础教育普及性教育目标的落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二保证高校录取的公正公平。
二、录取标准多样化,总体上共设以下五类,录取名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操作中,各类又可分成许多小类,不再单纯以各科的总分计算进行录取。考前,学校依专业公布录取的学科类别和录取名额。
录取标准的多样化,增加了高校招生自主权,使高校各专业依各自的需要录取到更为合适的学生,高校学生个性特征更明显,有利于不同类型的学生的相互促进。同时也可激励青少年学生基础教育阶段的自由发展,更注重天赋潜能的开发,避免越来越明显的趋同化倾向。
1.单科天赋奇高,实行特招。学校依专业公布录取的学科和名额。特招生还需经过录取学校的面试。
国家授予各高校特招学生的权利。特招生又分两类。一类是保留各高校现有的自主招生政策和录取比例。一类是根据高考成绩确定的特招生。各级高校可依各自所在的层次对于某些学科有特殊水平的学生,实施特招。凡特招生均须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以核心学科成绩为主进行录取。
3.以个性发展学科成绩为主进行录取。
4.以优选学科成绩为主进行录取。
5.按多学科总分进行录取(依核心学科、个性发展学科、选修学科等多门学科成绩的总分录取,各校或专业依具体情况确定选取学科类别、科目数)。
本文原载于天涯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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