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的城市有多大 为什么很多官员在街市上向百姓发布政令

发布时间: 2022-07-04 10:00:5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4

清朝的候补官员权力有多大?,新官候补是清朝时期的一种制度,称之为需次,是指没有补授实缺的官员在吏部候选后,吏部再汇例呈请分发...

先秦时期的城市有多大 为什么很多官员在街市上向百姓发布政令

清朝的候补官员权力有多大?

       新官候补是清朝时期的一种制度,称之为“需次”,是指没有补授实缺的官员在吏部候选后,吏部再汇例呈请分发的官员名单,根据职位,资格,班次,每月抽签一次,分发到某一部或某一省,听候委用。由此也可以看出,候补官员是名义上的官员,但是没有岗位,或许一年半载就上岗拿到了实权,或许一辈都只是个候补,连官都没当上就一命呜呼了,所以说候补官员其实是很苦的。

      首先,候补官员要获得权利必须得候补到实际的岗位上。看起来候补官员很风光,但是要拿到实职很不容易。一方面就算被委派到部里或者省里还得等着现任升职或者去世,要么被革职,才有机会补实缺。另一方面在等待候补的过程中风险很大,还可能出现别的候补官员花钱走门路,把原本就稀缺的职位抢去。而没有实职的时候就没有俸禄和权利,和老百姓没有多大区别,就像俗语讲的,驴粪蛋蛋外边光。

       其次,候补官员在雍正时期风光过一回。要说候补官员最风光,所谓的权利最大的时候就是在雍正时期。雍正对待贪腐官员非常的狠,所以这时候就充分调动了候补官员的积极性,当然这是在皇帝授权之下进行的,候补官员就相当于纪委,会主动收集证据,协助朝廷坐实现任官员的贪腐罪行,查办了他,自己就可以直接补缺上任了。这样无形中就让候补官员的得到了某些权利,不仅有利于自己的上任,同时又能震慑贪腐的官吏,不过这个制度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等到乾隆上位的时候就废除了,候补官员就又回到了漫漫的等待之路。

      所以说清朝的候补官员是没有权利,而且也是比较苦、比较郁闷的准官员,放在嘴边的肉就是吃不到。

并没有多大,因为候补官员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只是一个后补的,要等到现任官员调走离任之后,他才能上任这个职位。在没有上任以前,权力还始终掌握在前前任手上。
权力不算大,他们只是替补,手上没有握着实际的权力,但是很多候补官员会主动收集证据,协助朝廷坐实现任官员的贪腐罪行,查办了现任官员,自己就可以直接补缺上任了。
官员候补的时候,是没有俸禄,更没有实权的。这些本质上都是一个预期,在把预期变成现实这个过程中,是有很大风险在的。
没有权力。候补官员就是还没有当官,候补只是有个头衔,补缺才能当官,当官才能有权。

古代的一个县有多少官员?如何管理全县几十万百姓呢?

由于县作为中国的行政区域始于秦朝的郡县制,而从秦朝到满清已历两千余年,一县的官员自然也就多有变化,所以如果要按每个时期去说的话,恐怕都能写一篇论文啦。所以我这里就以满清的县来做例子,简单的介绍下一县大概有多少官员,他们又是如何管理一县的。

首先既然题主想问的是官员,那在清朝只有从九品以上的才能算是官,其他未入流的肯定就不算是官员啦,而是吏。满清的一县官制基本沿用了明朝的官制,一县最高的行政长官为正七品的知县,掌一县的所有行政事务,包括断案、征税、监考县试、监督和考核治下官员和发布朝廷政令等,可以说只要在这个县里发生的事情或者是这个县的事情全部都有县令管。再这之后就是在光绪三十二年所成立的正七品的县视学一职,它主要的职责就是在本县办理及发展教育,并定时巡察各乡村市镇的学堂,如发现问题可上报知县给予处理,或直接要求其整改。

后就是正八品的教谕,他主管一县的文庙祭祀,及本县生员的教育和一切有关本县教育的事务,并管理“县儒学”机构。之后就是同为正八品的县丞,他是县令的副手,作为负责县令的存在,平时县令若在则县丞几乎无权利,但是如果碰上县令公干亦或者县令未到任,则一般有县丞来暂时署理县令之职,并暂行县令之权。但是一般情况下清朝不太设县丞一职,在当时清朝1300余个县只有345个县丞。


再这之后就是从八品的训导,他是教谕的副手,是县儒学的辅助教职,负责教导本县的生员。接下来就是正九品的主簿,他也算是县令的副手,主管户籍、缉捕、文书办理事务。之后就是同为正九品的庄头,他就是等同于现在的村长,负责一村的普通事务,并协助知县管理好本村的治安。再就是从九品的吏目,他负责协助知县断案等其他刑狱事务,并负责管理文书。最后就是从九品的巡检,他主要负责训练甲兵,巡逻州邑等事,在清朝凡镇市、关隘要害处都会设巡检,并归县令节制。

古代一个县里面的官员只有县令县丞县尉,其他并不能称官员,其次管理县城几十万百姓的不只是他们,一般都是由亭长和村长管各自范围内的事情
古代的一个县大概有4-10名官员,比如知县、县丞、主薄、巡检、教谕等。他们依托当地士绅和有实力的家族来管理百姓。
古代一个县只有不超过10名官员,当然了,那时候的县也没有现在这么大,底下的百姓,其实还有乡绅,村长,族长等的管理。
大约有二三十个官员,几乎每个朝代都差不多;因为他们只需要管理土豪乡绅就可以了,然后这些人去管理普通百姓。

宋朝为什么会出现上至宰相下至平民的租房现象?古代也有买房难?

一、宋朝的住房问题:居亦弗易

唐宋时期由于经济繁荣、国力强盛,人口迅速增长,人多地少,所以住房问题十分紧张。

"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

就是因为住房太少而人口太多,所以许多户人家都开始把自家的房子改成了简单的小复式。而且宋朝时的人口密度太高,据估算,已经超过了如今的北京、纽约、伦敦等大城市,如此大的人口密度,必然导致房价的上涨,所以宋朝时就出现了"买房难"的局面,于是很多人就会选择去租房。

宋《清明上河图》(局部)中的城市

宋朝时的人口增长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人口自然繁衍所带来的人口增长,这一类相较于第二种大多数已经有了自己的住房,所以在住房问题的苦恼和迫切需求上要少一点。第二种是流动人口的增多,也就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这一类型的人员对于住房的需求性是非常大的,他们迫切的需要有一个可以安顿下来的地方,相对于买房费用的高昂,租房的及时性和稍低些的价格更加好接受。

而在第二种类型也就是人口流动的人口上,宋朝时的情况还可以细分为几种人口类型。

《流民图》(局部)美国克里夫兰艺术博物馆藏

一方面是来自外地灾荒或者战乱逃命的人口。宋朝时自然灾害频发,基于人本能的求生欲望,这些人往往都会选择向城市周边的地方聚集以求自救,这些灾民群体一旦形成便动辄上万人行动。

"熙宁六、七年,河东、河北陕西大饥,百姓流移于京师就食者,无虑数万";"嘉定元年(1208 年),淮民大饥,食草木,流于江浙者百万人。"

这就足以可见规模人数之庞大,所以宋朝的人口也在不断增长。

宋《清明上河图》(局部)中的街景

还有一方面是流徙的农民。宋朝时的耕地分布情况极其不均匀,不少人被迫向外迁移以寻找新的耕地和就业机会。而且宋朝不抑土地兼并,所以就导致了很多无地可耕,尤其是北方地区,这些农民为了寻找谋生的机会,就会抱团性的向耕地多的地方迁徙。不仅如此,再加上宋朝时严重的赋役负担,还有些农民就走上了流徙、逃亡的道路,"举户鬻产徙京师以避徭役"。最后,还有一些比如商人、考生、官员等人口类型,他们也是常见的流动群体。

总之,宋朝时的人口增长非常迅速,在数量上也有了极大的增长。除了自然增长的人口以外,还有许多流动人口的增加,而这些人都对住房有所需求,这也就增加了城市的住房问题,使很多人迫不得己只能选择租房。

当时的宋朝,不仅仅是百姓,由于住房压力实在太大,所以很多官员也只能选择租房住,宋朝的租房业也繁荣起来。

二、宋朝的租房问题:自成体系

由于宋朝的租房现象十分宏大,所以租房业发展到后期也有了自己的一套体系,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又推动生产的发展,因为租房需求的增加,所以在租房这一方面有关的也在持续发展,例如租房房源的增加、租房来源人员的多样性等等。

宋《清明上河图》(局部)中的闹市

宋代中用于出租的房屋,可以根据住房所有权的拥有者即其所有者来划分,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

1.私有房屋

私有房屋的经营者类型多样,分为四类。

一是官员经营的出租房,因为官员的土地最多,而租房的需要大,所以宋代的不少官员都从事着租赁房屋业,根据史料的记载可以发现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比如在宋真宗咸平年间:

"京城衢巷狭隘,诏右侍禁、閤门袛侯谢德权广之。德权即受诏,则先撤贵要邸店,群议纷然。有诏止之,德权面请曰:'今沮事者皆权豪辈,吝屋室僦资耳,非有他也。'"

从中就可以看出这些经营着房屋出租的官员权势有多么庞大甚至还可以影响皇帝的决策,官员出租房屋所获得的利润也不小,所以这对于这些经营此事的官员来说,也相当于是一种副业。

二是商人经营的出租房,官员经营出租房还会让人感觉以权谋私、不务正业,而商人经营则可以是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了。宋朝商人经营的出租房多是旅舍、客邸一类,不论是市中心还是交通要道上都有他们的身影,例如在南宋临安:

"城中北关水门,有水数十里,曰白洋湖。其富家于水次起迭塌房十数所,每所为屋千余间,小者亦数百余间,以寄藏都城店铺及客旅物货。"

毕竟商人是专门从事此行,所以选择商人经营的人也要更多一些。

南宋李公麟《迎銮图》(局部)

三是民间住房的出租,这些人一般都是以出租住房来维持生活的,比如司马光就曾说:

"十口之家,岁收百石,足供口食,月掠房钱十五贯,足供日用。"

这种类型的租金比前两种都更加便宜一些,当时条件也稍差些。

第四种是寺庙出租房屋,寺庙是清净养心之地,然而僧人仲舒也曾经说过:"钱如蜜,一滴也甜。"而且寺庙出租房屋在宋朝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房屋租赁业也是寺庙收入中相当重要的一项金钱来源。

2.公有房屋

"公有房屋指国有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这是《城市公共管理规定》中的解释。有学者将宋朝的公有房屋分为了"直管房"和"自管房"。直管房就是由京城机构直接管理,房租上交到三司的房屋;自管房便是又如学校、福利机构等特殊部门自行管理的房屋。

在当时的市场上公有房屋的出租占到了很大的比重,京城还专门设置了店宅务这一专门机构来管理直管房,可见朝廷对房屋租赁业的重视,公有房屋的出租给当时带来了很多积极影响。

宋《清明上河图》(局部)中的房屋

宋朝整个房屋租赁业的繁荣是又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的共同发展得来的,它既满足了人们对于临时住房的需求,也缓解了社会上的住房压力。

三、宋朝租房业繁荣的影响:利大于弊

宋朝租房业的繁荣离不开经济发展的影响,而租房业的发展也给社会又带来了很多影响,凡事具有两面性,所以租房业的繁荣一定是有利有弊,但是对于当时的宋朝来说,一定是利大于弊的。

上文中就已经提到了,在宋朝时官员也多有租房,由于官员的流动性,所以租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较为合适,当然官员也租房是由多种因素相互影响产生的结果,它所产生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官员们也是人,他们都有住房需求,很多官员选择去租房而不是通过强制的经济手段去获取房屋,比起历朝历代的许多强制占取房屋的官员相比,积极影响已经显而易见。其次,租房也可以满足官员的住房需求,给予其一个庇护休息、安身立命的场所,有利于当地房屋租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南宋彭山虞公著墓石刻甲士

不仅仅是官员和平民会租房,军队也会。军队营房破损、缺少,在这种情况下,有很多军队都会选择租赁房屋,这就使士兵们可以不用遭受"架条枝、蒙破席而寝";"雨不能免沾濡,暑无以芘烈日"这样的窘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士兵们的基本生活问题,而且也保持了国家和百姓之间互惠互利的平衡和谐关系,在解决士兵住房问题和社会和谐包括房屋租赁的繁荣都有着积极影响。

租房不仅可以解决很多人的住房问题,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还促进了房屋租赁业的发展,给个人和朝廷都带来了经济收入,不仅如此,租房使很多空闲的房屋得以使用,优化了房屋的资源配置,也增添了城市活力。这对于宋朝的社会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积极影响,也推动了宋朝的更加繁荣。

但是房屋租赁业也同样有消极影响,由于宋朝不抑土地兼并,所以因为有了租房利润的刺激,土地兼并的情况会更加猖狂。而且由于租房的门槛很低,许多游手好闲之人都会租房藏于其中,对社会的稳定也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不过对于当时的宋朝来说,房屋租赁业还是利大于弊。

宋朝的经济繁荣人尽皆知,一直到现在我们依旧在赞叹其繁荣程度,而宋朝的房屋租赁业也是十分繁荣,也体现出了宋人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上的优异成绩,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之处,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

因为他们害怕皇帝知道他们有钱,且宋朝战乱不断,买房子后不知道哪天房子就没了。
因为当时的房子数量不多,而且当时经济繁荣,买房的成本也比较高,所以实行租房。确实
宋朝的房价是非常高的,特别是宋朝的都城汴京的房价随着地段的不同房价也不同,地段好的地方房价极其高。一般能买得起房的都是那种小户型的。

唐选拔官员时对道德和才能方面的要求有何变化

我国是一个德治传统深厚的国家,从业有道德,我国历史上对师德与官德要求比其它任何职业都高。官德,是官员的政治操守和职业道德,是基本的从政德行,做人要以德为本,当官要以德为基,我国历史上产生了十分丰富的官德思想。
一、官德的作用
官德正则民风淳,官德毁则民风毁。官德正,则吏治清,则风清气正。对于官德的作用,古人有深刻认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国家统治效能的影响。孔子认为以德治国才能真正治好国,以德理民才能真正理好民,实行德治才能长治久安,所以他力主德治,而将以刑罚治民视为德治过程中不得已而用之的一种手段,必须慎之又慎。这显然是继承和发展了周公“明德慎罚”的政治主张。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意为统治者实行德治,他就会像北极星一样自居其位而群星都会环绕着它转。又说:“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为统治者用政令来引导老百姓,用刑罚来整治老百姓,老百姓即使能老老实实不犯法,却不能在思想上认识到违犯法律是可耻的行为;用道德来教化老百姓,再用礼制来规范约束他们,他们就会有知耻之心而自觉地走正道。
在孔子所创立的儒学的深刻影响下,先秦诸子百家中除法家外,其他各学派无不主张德治。汉以后两千余年间,儒学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的指导思想,“德治”思想被奉为准则或法度。
如管子认为,官职“授有德则国安,授无德则国乱”。王符《潜夫论》认为,“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西汉司马迁强调,“国君强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他在《史记》中《天官志》篇中把“修德”列为治国的三大方略之首,强调,“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正下无之。”
为什么古人将官德置于这样一种高度?因为官吏是国家机器的运转者,是公务人员,其道德素质状况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统治效能,必须具备公正无私、清廉勤谨的道德素质才能干好公务,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例如国家不能无法制,但法制是人制定的,是人执行的,无德者立法必无善法,无德者执行必乱成法。王安石指出,“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就是这个道理,历史也反复证明了这一点。南宋名相赵鼎也在《从政遗规》中,做出了“吏不善,政虽善不行”的诊断,认为没有好的官德,国家就不能得到好的治理。官吏干公务,自然也需要一定的才能,但前提是官德好,否则其才越大其害越大。正如南宋胡宏《胡子知言•好恶》中指出的那样,“君子之游世也以德,故不患乎无位;小人之游世也以势利,故患得患失,无所不为。”说的是无德小人依靠权势争夺利益,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唐朝的李林甫和明朝的严嵩就是典型。
二是对官员社会评价的影响。人生有三感,即生活上的归属感、工作上的成就感与社会上的荣誉感,而荣誉感来自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对一个官员来说,社会的评价取决于一个人的才能、成就、道德等方面,在这所有的因素中,官德处于首要位置。《左传》对为官之道作了这样的排序:“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把官德修养列在建功创业、著书立说之前。朱元璋这位以重典治国治官著称的明代开国君主,也认为“礼乐者治本之膏梁”,在察举贤才时,“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 康熙的德才观也富有传统色彩。他指出:“论才则必以德为本,故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他还强调说:“朕观人必先心术,次才学。心术不善,纵有才学何用?”可以说品格高尚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的前提。
三是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中国有“以吏为师”的传统,因此,官吏的道德素质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统治效能,而且对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有广泛影响。正所谓官德如风,民德如草,官风正则民风纯,官德有先导、表率作用。孟子说:“不仁者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唐太宗说:“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竟进。”选拔有德君子做官,则心正心善的好人会自我勉励继续行善;误用邪恶之徒做官,则各种坏人就会争先恐后地钻进官府。所以,“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今所任用,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这就是唐太宗一类明君和政治家从总结历史经验中获得的至理名言。西汉董仲舒在《对策》中向汉武帝建议:“古者修教训之官,务以德善化民”,强调官德对社会风气的引领作用。
四是对树立权威的影响。作为官员,要令行禁止,需要一定的权威,权威的树立,来自自身所处地位与才干,但更重要的还是来自人格的魅力。鲁国执政大臣李康子向孔子请教关于政治的问题,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率)以正,孰敢不正!”意思是所谓政治,就是治国理民者心正身正脚步正,你们这些当官执政的人带头走正道,下面的人有谁敢走歪门邪道。孔子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官员为人有德,正大光明,即使不对百姓强迫命令,百姓也会听从;当官的为人无德,不走正道,即使强制百姓做这做那,百姓也不会真心信服听从他。唐太宗李世民正是凭着人格的魅力,不战而屈人之兵,降服了阴谋作乱的兵部尚书侯君集与突厥悍将阿史那斯摩。
二、官德的内涵
著名哲学家黑格尔说得好,“组成一个国家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对一个国家精神形成起主导作用的就是官德。中国历朝历代关于官德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如西周朝有知(智)、仁、圣、义、中、和“六德”和孝、友、睦、姻、任、恤“六行”;秦朝有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等“五善”;汉朝有质朴敦厚、逊让、节俭等“光禄四行”;晋朝有忠恪匪躬、孝敬尽礼、友于兄弟、洁身劳谦、信义可复、学以为己等“中正六条”;唐朝有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等“四善”,宋元明清各朝的有关规定大体上与唐朝一样,但具有共性的是公、善、慎、廉四个字。
一是公。即为官公正、正直,天下为公。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和德高望重的名臣讨论道德之内涵,首先都强调居官者必须具备“公正无私”之德。《尚书》说:“以公灭私,民其允怀”,“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就是说执政者能以公心灭私欲除私利,百姓才能信赖归服;不为小圈子谋利,不结党营私,国家的政令就能畅通,国家就能兴旺发达。老子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荀子》说:“公生明,偏生暗。”《淮南子》说:“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意为居官从政者有公正无私之德,说一句话也能使万民听从,团结一致。清初朱舜水在《伯养说》中说:“公则生明,廉则生威”,说明为政必须用心公,持身廉。公以服人,公以治国,已成公论;如果不公,就如《管子•七法》所云:“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废,有功而不能赏,有罪而不能诛,若是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
二是善。即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与人为善。清初唐甄《潜书•抑尊》云:“位在十人之上者,必处十人之下;位在百人之上者,必处在百人之下;位在天下之上者,必处在天下之下。”意谓无论哪一级官员,都必须谦虚谨慎,平易近人,绝不能自视高人一等。《左传•定公五年》云:“大德灭小怨,道也”,西晋陈寿所撰《三国志》中《吴志•孙皎传》云:“爱人多容,可以得众”。《尚书•伊训》云:“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西汉杨雄《法言•修身》云:“上交不谄,下交不骄,则可以有为矣。”北宋林逋《省心录》云:“处内以睦,处外以义,检身以正,交际以诚。”清代魏源《默觚下•治篇一》云:“君子以细行律身,不以细行取人。”隋代王通《中说•天地篇》云:“过而不文,犯而不校,有功而不伐。”强调的都是对别人不求全责备,而对自己要严格,这样才能服众,得到下属与群众的拥护与爱戴。否则一方面会脱离群众,一方面容易树敌。
三是慎。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作为官员,一言一行关系各级政府机构乃至国家的前途、命运,因此说话、办事必须谨慎,而不能随意。三寸金莲本是后唐皇帝李煜的一大畸形爱好,后来流入民间,相沿成习,成为摧残中国妇女上千年的一种野蛮习俗。“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人。”“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明正德皇帝朱厚照是个老顽童,有一天拿着一根葱叶吹着玩,从此以后宦官往宫内大车大车拉葱,导致市面上葱价飞涨,“向前葱”。隋炀帝去甘泉宫避暑,嫌里面没有萤火虫,第二天便有人拉来五车萤火虫,照得甘泉宫如同白昼。故《礼记》、《大学》指出,“一人偾事,一人定国。”意思是官员一句错话就可以使事业失败,谨慎处事就可以使国家安定,说明治国者必须谨言慎行。明代张居正也强调,“惧则思,思则通微;惧则慎,慎则不败。”讲的就是慎言慎行。
四是廉。即廉洁从政,不谋私利。《皋陶谟》云:“无教逸欲有邦。”意思是说,不使人们贪图安逸,滋长私欲,国家就会长存。《荀子•儒致》也讲:“志忍私然后能公。”意思是说,在意志上能够抑制私欲然后才能为公。北宋张载《正蒙•有德篇》云:“荣利非乐,忘荣利为乐。”意思是说,名利并不是可高兴的事,只有头脑中没有名利才值得高兴。春秋末孙武所撰军事名著《孙子》中谋政》篇云:“上下同欲者胜。”宋代胡宏《胡子知言•纷华》云:“一身之利无谋也,而利天下者则谋之。”宋代林逋《省心录》中说:“为善者不云利,逐利者不见善。”西晋傅玄《傅子•曲制篇》中说:“天下之福,莫大于无欲;天下之祸,无大于不知足。”
以上四个方面,是不同朝代居官从政者都要遵守的职业道德,也是不同朝代官员运用权力、执行公务过程中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如何加强官德修养
高尚的官德不是于生惧来的,而是通过后天学习和从政实践而成的。历史上一切清官廉吏无不重视自身的官德修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坚定不移,持之以恒,赢得清廉美誉,流芳千古。
 一要培养崇高的气节。儒家讲修身,怎样修身?公孙丑问孟子:“敢问夫子恶乎长?”孟子回答是“善养吾浩然之气”。这浩然之气其实就是气节,要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意思是得志的时候,便与老百姓一同前进;不得志的时候,便独自坚持自己的原则。富贵不能使其骄奢淫逸,贫贱不能使其改移节操,威武不能使其屈服意志,这样才叫做大丈夫。具有大无畏的精神,为他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心忧天下,这便是传统的士大夫精神。我们常说,得志的时候将别人当人,不得志的时候将自己当人,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二要树立报效国家、造福百姓的伟大理想。古人强调的修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因此“致君尧舜,使民小康”成为封建士大夫的最高理想。他们认为民为天下之本,民生则国生,民富则国强,故藏富于民乃生民之大道。故养民是养政之方,急民事是治政事之策。民不得其养,则民情险急、祸乱丛生,居心叵测者窥其位而竞相为之,国家有倾覆之虞,社稷有柱之维艰之险。一切清官廉吏,无论管位大小,都是真正的大丈夫,都有这种以天下为己任、为人民谋福祉、淡泊个人名利、务求高风亮节的宽广胸怀和远大志向。由于立定了这样的雄心壮志,他们的官德修养才有自觉性和持久性,才能节节升华,直达高峰。这实际上涉及的是做官为政的动机问题,为公则有大志,为私则无大志,还会产生邪念恶行。对清官廉吏来说,做官不是他们的人生目的,不是他们的生活目标。他们的目的是通过居官从政这一途径济世益民,他们的目标是在居官从政实践中为圣为贤。
  三要时刻自警自励,“不以小善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从点点滴滴做起。这就是古人所倡导的官德修养功夫。他们为此发明了许多颇有效验的方法,如记功过格,置座右铭,写官箴、自成约,悬官署对联自励,定期瞻拜先贤祠,日日自省其身,甚至经常征询同僚、吏民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并作自我检讨,等等。清官的“自责书”与明君的“罪已诏”屡见于史书,从中可以看出清官明君的臣德、君德修养是大有讲究的,在封建专制的历史条件下能做到这一步也是相当开明的表现。
 若论官德修养功夫,清朝一位著名清官孙嘉淦的“居官八约”很有代表性。孙嘉淦当官四十年,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担任过学政、直隶总督、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等要职,敢于只谏,在打击豪强、兴修水利、发展经济等方面贡献卓著。他为自己立下了《居官八约》:“事君笃而不显;与人共而不骄;势避其所争;功藏于无名;事止于能去;言删其无用;以守独避人;以清费廉取。”大意是:对国君忠诚而不自我炫耀;对同僚尊重而不自高自大;不争权夺势;不追逐功名;办事务求兴利除弊;说话务求简明扼要;不结党营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保持清政廉明。
  孙嘉淦始终恪守《八约》,即使被贬为小吏也不改初衷,赢得皇帝的尊敬和百姓的爱戴。乾隆刚继位时,他就上了一篇《三习一弊疏》,指出:“目习于所见,则喜柔而恶(厌恶)刚”;“耳习”于山呼海颂,则“喜谀而恶直”;“心习”于唯唯诺诺,则“雄才而易事”,即自以为雄才大略而恣意妄为。“三习”既成,必生“喜小人而厌君子”一弊。国君被小人包围,则过必乱,君必危。孙嘉淦剖析“三习”的成因在于“自是”——自以为是,自以为圣明,一贯正确。所以要根除“三习”,必须经常清醒地、客观地反视自己,能够“自以为非”而“从人之是”。晚清大臣曾国藩对此疏非常推崇,认为不仅“君德”修养需要破除自以为是和“三习”,他要求子弟录写《三习一弊疏》,作为做官的座右铭,经常对照个人,反躬自省,以提高官德水平。
  中国古代的官德思想对唤醒官吏的良知、反对官场的腐化堕落起到了一定作用,其中一些思想和做法在今天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我国古代官员公房制度实行的目的和特点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的铨选和管理制度.铨选主要解决官吏的来源,职官的管理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铨选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铨选的途径很多,有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选、恩荫和科举制等.主要有三个阶段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荐举制
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举荐的标准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 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出现,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 制”的施行,表明其走向衰败.
察举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 官制度.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察举分诏举与岁举.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特殊人才.岁举是地方长官定期定 员向朝廷推荐人才.察举的科目主要有贤良方正、孝廉、太学博士弟子及特举特科等.有时皇帝对于贤良方正等用“对策”、“射策”的方式进行考核.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皇帝特征、聘召人才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辟”.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
曹魏时,魏王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在州、郡设大小中正 官,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并博采舆论,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九品 中正制是察举制的发展,它将选官权由地方收归中央,人分九等在人才学分类上是一种创新,选才标准趋于周密.魏、晋时期门阀统治的加强,至东晋后此制弊端丛生,中正权重,品评随意,世族门阀把持中正,控制选举,至后期造成“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族无过进之路”.九品中正制已成为门阀统治的工具.
科举制
隋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废九品中正制,设秀才科.隋炀帝时 又建进士科,以“试第”取士,并创立了以公开考试,择优选才为特征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创于隋代,形成于唐 代,发展完备于宋代,强化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先后绵延1300多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主要铨选 制度.其主要特点是:①公开考试,一定程度上的平等竞争.除工商隶皂倡优等人士外,不论门第等级和贫富,只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均可怀牒于州县公开报考.它冲破了魏晋以来的门阀统治,为中小地主阶级的士人入仕开辟了途径.②考试制度日趋完备.科举即分科举士,按科目性质又可分文举、武举.文举又有制科和常科之分.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置考取名士的科目.常科是定期分科取士的制度.常科科目繁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童子等科.各科考试方法和内容各异.考生来源也趋正规,属京师或州县学馆的士子叫“生徒”;经地方考试及格的称“乡贡”.考试程序,唐代有州试和省试,宋代增加殿试,明代以后又有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殿试三年一考,由皇帝亲自裁定名次,定一甲一、二、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③以文化知识为主要录取标准.科举考试科目不同,内容各异,但考诗赋、经义、策问、算学、法律等,都以文化知识为主.科举制在前期有一定积极意义.明清加强了君主专制集权以后,科举制从考试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①考试内容重经义,不切实用.考试命题必须依朱熹所注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为主,并“代圣贤立言”,儒家思想成了入仕的必修课目.②以八股取士,形式死板,内容空洞,束缚人们的思想.③考题割裂,偏、难、奇、奥,加之科场舞弊,请托监临,官场腐败现象日益滋生.科举制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至清末终于被废止(见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制虽为隋、唐以后官员铨选的主要途径,但世袭制,荐举制以及军功、吏进、纳赀捐官、荫封等其他 选官制度作为科举制的补充形式仍继续存在.
职官管理制度
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任用
为保证各级官员的政治标准,历代都重视官员选拔后的任用.秦代为保证被荐举官员的素质,对举 者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史记·范睢列传》).汉代以后对官员的任用有多种限制,朝廷 对候选官员的家世、职业、财产、资历、民族、体格及外貌都有一定要求.如秦汉以来,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各代都不同程度地限制商人为官.魏晋时期,限制寒族为高官,十六国、北魏、元及清代又对任用官员有一定的 民族限制.在等级森严的官僚队伍中,出身和资历是任官时优先考虑的条件,官僚制度越完善,出身和资历的 限制越严格.
为了避免官场中的徇私,自东汉后任官有回避的规定.东汉实行“三互法”,基本精神是本地人不得为本 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汉代还规定兄弟子侄及有婚姻戚属关系的,不得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如 果选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其中一人要申明回避.唐代不仅规定官员不能在本籍任职,而且不许在本籍所在的近邻州县任官.唐还规定,凡职责相连或监临检察的官职,亲族间要回避,如宰相之子不能任谏官,兄弟不 可在同省任职等.清代对任官的回避规定更为严格,如明确规定不能在原籍周围 500里内为官;中央各部中分管各省事务的各司主官,不得用同省籍人士;凡京官三品以上、地方官中总督、巡抚等大员的子弟,不能在京 中担任御史等.
有些朝代对任官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如唐代任官标准增加了身、言、书、判等条件,要求入仕的人应体貌丰伟,言辞辩理大方,书法工整优美,判词文理优良.
官吏任用后,朝廷要发给他们身份等级的凭信.自战国起就有印绶制,金、银、铜不同的金属质地和紫、青、黑、黄等不同颜色的绶带,标志着官员的身份等级.
任用的官吏,自汉代起有一年的试用期,不称职者或他调、左迁,或罢黜.明代对官员实授前也有“历事”和“观政”的实习阶段.
7、中国古代中央官制
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代政权的中枢机构及其职官制度.
奴隶社会中央官制
夏代时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司空为六卿之首,后稷掌农业,司徒主教化,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百工,虞人掌山泽畜牧.此外,夏王朝已初步建立了掌管军事、农事和赋税征收的机关.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辅佐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政治生活中占重要作用,故掌祭祀、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西周中央机构有较大的发展.辅弼周王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政府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卿士寮下有三个事务官:司徒、司马和司空,分别掌管农事、役徒征发和营建.太史寮是掌管历法、祭祀、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门.西周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政府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春秋时各国相继出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主要执政官.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中央机构日益完善.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马、司空及司寇为政府主要行政长官.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置的官职.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各国官制仍不划一.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楚国自成一系,令尹是中央最高行政长官,上柱国、大司马和大将军是政府高级军事长官.秦国沿三晋,又取东方诸国之长,形成一套独特的官制,并为汉代所继承,成为封建社会前期中央官制的基本框架.
封建社会中央官制 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帝国.自此至1840年鸦片战争,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央官制的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秦汉中央官制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营建的将作少府及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的大长秋.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政府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是秦汉中央官制的特点之一.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其中原属少府,为皇帝掌管文书的尚书以及一些内廷人员,地位有较大提高.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外朝官实际作用被削夺,地位下降,中朝官员受到重用.中朝制的建立既是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产物,也是内廷近臣权力膨胀的结果.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尚书 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 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
唐宋中央官制
隋、唐时期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三省长官具有宰相之职,形成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牵制的机制.这是行政制度的重要变化.尚书省是中央行政管理的中枢,下辖六部二十四司.尚书取联合办公制.都堂居省内中心,为政务活动中枢.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左右丞,俱在此办公,下设左右司,分掌六部.六部由六曹演变而来,以吏部为首,掌官吏选授、勋封及考课之政,下辖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户部掌人口、土地、钱谷及赋税之政,下辖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下辖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兵部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下辖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及按复谳禁之政,下辖刑部、都官、比部、司部四司;工部掌山泽、屯田、营建与工匠之政,下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隋、唐形成的尚书六部,无论从名称、职掌权限,还是组织建制,较之秦汉九卿都是一大进步.六部之外又有九寺五监,它由秦汉九卿演变而来.自魏晋六曹取代九卿部分职权后,九卿名称虽存,但职责有了很大变化.南北朝改称寺,正副长官称卿、少卿.九寺中的太常寺仅掌祭祀、礼仪,科举考试归礼部;原掌宫殿守卫的光禄寺(由郎中令演变而来),专掌酒礼膳馐之事;卫尉寺专管武器和仪仗帐幕,不掌警卫;太仆寺掌一般马政,不管皇帝车马;廷尉改称大理寺,掌审讯刑狱,司法行政归刑部;鸿胪寺掌赞助礼仪,外族朝聘归礼部;司农寺管仓储之事,赋税财政归户部;宗 正寺职责未变;太府寺为新设,掌金帛府藏.五监为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和都水监,分掌学校教育以及国家和宫廷手工业制造,宫殿、城廊、官衙的修建等.九寺五监形式上独立,实际上是与六部配合的办事机构.
宋朝的中央机构在神宗元丰前后有很大的不同.元丰以前,虽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虚设.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总揆行政;又设枢密院掌军事,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等三司掌财政,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的权力大大削弱.六部的权力也被不断增设的机构所侵夺.如吏部,权归审官东院、流内铨、审官西院、三班院;户部,权归三司;礼部,权归礼仪院;兵部,权归枢密院;刑部,权归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工部,权归三司修造案等.九寺五监中部分寺、监权力的转移也有类似的情形.神宗元丰五年(1082),实行中央官制改革,罢去三司及一切丛杂机构,基本恢复到唐代三省六部的格局.与唐代不同的是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事、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为宰相之任(后改称左右丞相);此外,枢密院职任得以保留.元朝中央行政制度变唐、宋的三省制为一省制——中书省,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关,六部为其所属.
明清中央官制 明清时期中国封建君主专制集权发展到极端.明初朱元璋对中央官制作了较大的调整.首先废秦汉以来的宰相制为咨询顾问并办理日常公务的内阁制.监察方面改汉以来的御史台为都察院;军事上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提高六部地位,直接向皇帝负责,并建立庞大的宦官机构及其控制下的厂卫特务组织.其中尤以废丞相设内阁为政府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内阁由翰林院学士组成,分首辅、次辅和群辅.其职责主要为“票拟”,即代拟诏书,批答奏折.永乐以后,内阁学士渐参与政事,不仅咨询顾问,且掌实权.内阁遂由明初的皇帝顾问秘书,变为全国行政中枢.
由满洲贵族建立的清王朝,初由八旗旗主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共同议政.雍正年间,西北用兵频繁,为及时商议军务,设军需房,后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始为临时机构,后不仅取代议政王大臣会议,且权力扩大,成为由皇帝直接控制下处理全国军政事务的中枢辅政部门.其特点为:办事效率高、速度快和保密.清六部职权缩小,已不是行政管理中枢,不能对下直接发布政令.清代寺监仅存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宗人府的地位则在六部之上.五监仅存国子监,其余四监先后并归工部.鸦片战争后,清廷为适应外国列强的侵略和维护封建政权的需要,进行官制改革和机构调整(见清末政治制度改革).
8、中国古代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为夺取和巩固政权,在组织、管 理、使用、发展和储备军事力量的活动中形成的一整套 制度.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古称“军制”、“兵制”.它随 着国家、军队的产生而产生,并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政 治制度相适应,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为统治阶级的利 益服务.从夏朝到清朝道光年间,中国军制经历了奴隶 社会和封建社会两大发展阶段,它随着政治制度的变化, 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发展演变.主要内容包括: 军事体制、编制、管理教育、训练、军事职官、兵役动 员、军队调发与战时指挥、粮饷兵器与马政保障等各项 制度.其基本作用在于保障军事建设,以便有效地准备 和实施战争,确保统治权的稳固与发展.
奴隶社会军事制度 据《尚书·甘誓》载,公元前 21世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产生,作为 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同时产生,并且建立了战 时军队编组与奖惩制度.夏王掌国家军政大权,主要政 务官“六事之人”,战时便是统军将领.根据甲骨文记 载,商朝以商王为最高军事统帅,以贵族大臣和方国首 领为高级军事将领.商军出现了“师”的编制单位,建 立了“登人”、“登众”的兵役、动员制度和以射、御、 田猎为内容形式的训练制度.军队分车兵和徒卒,以车 兵为主,主要装备是畜力驾挽的战车.西周军制比夏、 商有了很大发展,中央常备军力量扩大,拥有“西六师”、 “成周八师”和“殷八师”,共22个师.“礼乐征伐自 天子出”,各诸侯国和一些贵族大臣虽有少量军队,但 要听从周王统一调遣.
奴隶社会军制的特点是:①与王权为中心的政治制 度相适应,王是最高军事统帅,常常亲自统军出征,方国 诸侯的军队虽有一定独立性,但战时要听王的调用;②常 备军由王卫队发展演变而来,并不断扩大,在征战中起 主要作用,战时军队主要靠临时征发;③实行奴隶主贵族 血缘种族兵役制和军政一体、文武不分的民军制;④军 政官吏实行世卿世禄制,与宗法制度相适应.
春秋战国军事制度 春秋战国是奴隶制解体、封建 制形成的大变动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 国君,在改革政治、经济制度的同时,纷纷改革军制,以 适应政治、经济变革的顺利实现.如齐国“作内政以寄 军令”,郑国“作丘赋”,鲁国“作丘甲”,晋国“作爰 田”、“作州兵”.尤其是战国时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 变法,建立军功爵制,健全户籍,什伍编组,向农民征 收军赋等.春秋战国时期还出现了以《孙子》为代表的 一大批军事专著.在变法图强、争当霸主、进而以武力 统一天下的激烈角逐中,改革创新者上升,因循守旧者 沉沦,春秋初一百多个国家到战国初只剩十几个,最后 全部被秦国统一. 春秋战国时期军制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①一些诸 侯国实行改革使国力军力上升,周王室衰微,失去了对诸 侯国的控制能力,“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 ②产生了以征发农民为主的郡县征兵制,军赋也由农民 承担,扩大了兵源与军赋.③军事与行政编制相结合以 利战争动员.军队扩大,建制由“师”发展到“军”. ④战争规模和区域扩大,由平原发展到山地和江河水网 地带,车兵之外又有步兵、骑兵和水兵,步战代替车战 成为主要作战形式.⑤文武明显分职,并产生了凭兵符 发兵和奖励军功等制度.⑥军政一体化的国家体制转变 为相对独立于行政体制的以国君为中心的高度集权化军 事体制.
封建社会军事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由春秋战 国到秦、汉,由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唐,由五代 十国、宋、辽、夏金到元、明、清三次大分裂和三次大 统一.与此相应,封建军制也经历了初创期、发展期和 晚期.
1、目的:
1)解决官员异地为官的住房需要;
2)减轻官员的经济负担。
2、特点:
1)公有住房有明确的等级规格限制;
2)公有住房及所用物品严禁私自增减;
3)官员离职必须按清单归还所有物品。
3、简介:
“官舍”,就是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所以有时也兼容办公场所的涵义。若用现代语汇表述,就是“机关大院”。因其不仅所有权一般都姓“官”,而且往往还特定属于某一个机关。自秦汉起,各级官员均由国家任命,这些官员大多存在有异地仕宦解决住所的需要。因此,由国家向赴任官员提供住房,大约也就在秦汉之际逐渐趋向制度化。
自秦汉以来,凡州郡府县各级地方政府之主要首长和佐贰官员(辅佐主司的官员)的生活区域,照例都是圈定在各自的衙署即机关大院以内的,俗称“内衙”或“私宅”等,并用屋宇式的宅门同以大堂为中心的办公区域划出界线。
地方官连同随任家属免费享用机关住房的传统,一直维持到清朝覆灭。
1、目的:
1)解决官员异地为官的住房需要;
2)减轻官员的经济负担。

2、特点:
1)公有住房有明确的等级规格限制;
2)公有住房及所用物品严禁私自增减;
3)官员离职必须按清单归还所有物品。

3、简介:
“官舍”,就是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所以有时也兼容办公场所的涵义。若用现代语汇表述,就是“机关大院”。因其不仅所有权一般都姓“官”,而且往往还特定属于某一个机关。自秦汉起,各级官员均由国家任命,这些官员大多存在有异地仕宦解决住所的需要。因此,由国家向赴任官员提供住房,大约也就在秦汉之际逐渐趋向制度化。
自秦汉以来,凡州郡府县各级地方政府之主要首长和佐贰官员(辅佐主司的官员)的生活区域,照例都是圈定在各自的衙署即机关大院以内的,俗称“内衙”或“私宅”等,并用屋宇式的宅门同以大堂为中心的办公区域划出界线。
地方官连同随任家属免费享用机关住房的传统,一直维持到清朝覆灭。
1、目的:
1)解决官员异地为官的住房需要;
2)减轻官员的经济负担。

2、特点:
1)公有住房有明确的等级规格限制;
2)公有住房及所用物品严禁私自增减;
3)官员离职必须按清单归还所有物品。

3、简介:
“官舍”,就是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所以有时也兼容办公场所的涵义。若用现代语汇表述,就是“机关大院”。因其不仅所有权一般都姓“官”,而且往往还特定属于某一个机关。自秦汉起,各级官员均由国家任命,这些官员大多存在有异地仕宦解决住所的需要。因此,由国家向赴任官员提供住房,大约也就在秦汉之际逐渐趋向制度化。
自秦汉以来,凡州郡府县各级地方政府之主要首长和佐贰官员(辅佐主司的官员)的生活区域,照例都是圈定在各自的衙署即机关大院以内的,俗称“内衙”或“私宅”等,并用屋宇式的宅门同以大堂为中心的办公区域划出界线。
地方官连同随任家属免费享用机关住房的传统,一直维持到清朝覆灭。
1、目的:
1)解决官员异地为官的住房需要;
2)减轻官员的经济负担。

2、特点:
1)公有住房有明确的等级规格限制;
2)公有住房及所用物品严禁私自增减;
3)官员离职必须按清单归还所有物品。

3、简介:
“官舍”,就是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所以有时也兼容办公场所的涵义。若用现代语汇表述,就是“机关大院”。因其不仅所有权一般都姓“官”,而且往往还特定属于某一个机关。自秦汉起,各级官员均由国家任命,这些官员大多存在有异地仕宦解决住所的需要。因此,由国家向赴任官员提供住房,大约也就在秦汉之际逐渐趋向制度化。
自秦汉以来,凡州郡府县各级地方政府之主要首长和佐贰官员(辅佐主司的官员)的生活区域,照例都是圈定在各自的衙署即机关大院以内的,俗称“内衙”或“私宅”等,并用屋宇式的宅门同以大堂为中心的办公区域划出界线。
地方官连同随任家属免费享用机关住房的传统,一直维持到清朝覆灭。
本文标题: 先秦时期的城市有多大 为什么很多官员在街市上向百姓发布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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