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唐代的妇女社会地位比其他朝代要高唐代的妇女社会地位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唐代是一个汉族“胡化”、民族融合的时...
为什么唐代的妇女社会地位比其他朝代要高
唐代的妇女社会地位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唐代是一个汉族“胡化”、民族融合的时代。在魏晋南北朝经历了胡、汉文化持久反复的冲突之后,多元性的文化在唐朝得以最为充分的释放。李唐皇族本身“胡化”就很深,加之在民族大融合下“蛮夷之帮”文化风气的侵染,更加助长了“胡化”之风的盛行。少数民族的女性地位较高,女性自由放纵,甚至女尊男卑。于是在隋唐这个以汉族为父系,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统治时代,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女性自然有许多别于中国封建社会其他朝代的女性之处。 其次,三百年的大唐帝国正值辉煌的封建盛世,封建礼教还远没有发展到明清时期那么严酷的地步。最后,这个朝代出现了中国第一个封建女皇帝武则天。她的出现,又从另一个角度,像是一针兴奋剂,更加促使了唐朝女性积极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武则天,ndj
唐代的女性拥有比任何时代都广阔的空间和自由,可以任意发挥,自由洒脱。但是,尽管唐代妇女享受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多的社会自由,毕竟她们没有超脱出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因而在法律、现实和观念上仍然受到各种不平等的待遇。不过较之千百年来饱受歧视、压抑、多灾多难的其他朝代女性同胞而言,唐代妇女确实别具风采,为世人所瞩目。
唐代是一个汉族“胡化”、民族融合的时代。在魏晋南北朝经历了胡、汉文化持久反复的冲突之后,多元性的文化在唐朝得以最为充分的释放。李唐皇族本身“胡化”就很深,加之在民族大融合下“蛮夷之帮”文化风气的侵染,更加助长了“胡化”之风的盛行。少数民族的女性地位较高,女性自由放纵,甚至女尊男卑。于是在隋唐这个以汉族为父系,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统治时代,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女性自然有许多别于中国封建社会其他朝代的女性之处。 其次,三百年的大唐帝国正值辉煌的封建盛世,封建礼教还远没有发展到明清时期那么严酷的地步。最后,这个朝代出现了中国第一个封建女皇帝武则天。她的出现,又从另一个角度,像是一针兴奋剂,更加促使了唐朝女性积极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武则天,ndj
唐代的女性拥有比任何时代都广阔的空间和自由,可以任意发挥,自由洒脱。但是,尽管唐代妇女享受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多的社会自由,毕竟她们没有超脱出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因而在法律、现实和观念上仍然受到各种不平等的待遇。不过较之千百年来饱受歧视、压抑、多灾多难的其他朝代女性同胞而言,唐代妇女确实别具风采,为世人所瞩目。
独孤信、宇文泰......都是鲜卑人啊,他们的家庭和朝廷都保持了这种优良传统,也算是不忘初心吧。直至唐朝宫廷,皇后权力都是极大的,唐宪宗为了过的轻松点,甚至不敢立皇后,只求能自由约会。
所以我们会看到:独孤伽罗和杨坚共理朝政,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举案齐眉,甚至李治都把武则天当作自己的代言人...都是此类风俗的延续。
来陕西历史博物馆看看唐代妇女是什么样子
最近读《中国历史密码》关于唐代的章节,除了那些精美的金银器和唐三彩动物,各式体态圆润的仕女佣也是一大特色。用手机扫了扫页面附的二维码,了解到了更多关于唐代妇女的信息,才意识到之前可能大部分人都对唐代妇女有一些误解,只知道“以胖为美”,她们并不是养尊处优吃喝玩乐,也和男人一样积极活跃地参加各类活动。
“以胖为美”只是唐代妇女的外在形象,其深刻的内涵在于开放的社会风气之下,女性地位的空前提高。唐开国之初,胡风盛行,无论是思想上还是行为上,女性所受的约束都非常少,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她们读诗书、通音律、追求时尚,叛逆、刚强、自由恋爱。一些贵族女性甚至具有很高的政治才能,在政治舞台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武则天就是她们中最杰出的代表。
唐人主张女性读书识字,上至宫廷、下至民家,通情达理、通晓诗文的女性大有人在,仅《全唐诗》中收录的女性作家就有100余人。出身于官宦家庭的女性,自幼就开始读书,许多著名文人的妻子也都是丈夫的诗文之友。诗人元稹的前妻韦氏,继室裴氏,才子吉中孚之妻张氏,殷保晦之妻封询等都是才女,她们常常代替丈夫应酬作诗、书写文卷。
宋摹本《虢国夫人游春图》(局部)
唐代的妇女经常参加社交活动,郊游踏青、喝酒游戏。《开元天宝遗事》记载了清明前后长安仕女春游的情景,“长安仕女,游春野出,遇名花则设席祭草,以红裙递相插挂,以为宴幄。”现藏于辽宁省博物馆的宋摹本《虢国夫人游春图》再现了天宝十一年(752)虢国夫人(杨贵妃的三姐)及其眷属盛装出游的景象,雍容、自信、乐观的盛唐风貌跃然纸上。
除了这些,在婚嫁观念和财产继承等方面,唐代女性家庭地位也是很高的,《中国历史密码》一书也做了详细介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陕西历史博物馆看看唐代的仕女佣,永泰公主墓室壁画的《端杯仕女图》等等,相信会有不一样的发现。
永泰公主墓室壁画《端杯仕女图》(局部)
我国隋唐时期女性形象的特征
例如:唐朝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拥有一定的法定继承权,女性可以单独为户主,具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着作用等等。唐朝妇女也颇为“妒悍”。
《西汉杂俎》中记载:“大历以前,士大夫妻多悍。”“吃醋”之说的典故便源自唐代。所谓“妇强夫弱,内刚外柔”、“怕妇也是大好”,竟成为唐人笔记小说中津津乐道的“题目”。唐朝妇女审美观也因胡风浸染而由魏晋时期的崇尚纤瘦变为崇尚健硕丰腴。唐朝一些艺术作品中也多展示的妇女骑马击毬的情景,透露出胡族女性活泼、勇健、无拘无束的性格。
所以,唐朝女性便在中国传统女性中,有着其独特的魅力。或者换句话说,唐朝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女性意识得以一定程度上的本原性复苏。这便是唐朝女性文化的一大特点。这并不同于现当代妇女女性意识上的解放,而是一种女性意识压抑了若干年之后的释放,是“胡文化”“胡风”的释放和表现。所以,唐朝妇女在本原上的复苏性更多地体现为性意识上的复苏,以及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上的追求两性自由交往。
谁知道唐以前的妇女地位呀?详细的
或者换句话说,唐朝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女性意识得以一定程度上的本原性复苏。这便是唐朝女性文化的一大特点。而这种本原性的复苏。并不同于现当代妇女女性意识上的解放,而是一种女性意识压抑了若干年之后的释放,是“胡文化”“胡风”的释放和表现。所以,唐朝妇女在本原上的复苏性表现更多地体现为性意识上的复苏,以及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上的追求两性自由交往。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特殊时代,婚姻思想开放,贞节观念淡漠。唐公主改嫁者达数十人,高阳、襄阳、太平、安乐、永嘉诸公主还养有男宠。《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使***对离婚态度较为开通,有的离异书上还有祝福之语:“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裙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士……一别两宽,各生欢喜。”⑷唐代女子的贞操观念完全不像宋代以后要求那么严酷,社会上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当宽松,从宫廷到民间,人们性生活的自由度相当大。其主要原因是:第一,正处于封建社会鼎盛时代的唐朝,封建礼教远没有发展到后来那么严酷的地步。作为统治者禁锢人和人性的工具的封建礼教,本来是随着统治阶级的需要一步步发展起来的。统治者总是越到末世,才越感到有把人们的头脑、身体、七情六欲都管起来的必要,于是礼教也就愈加严格、周密而强化。从先秦到唐代,虽然在各代都不断有人出来倡扬女教,但统治阶级对这方面的束缚需要还不那么急切。尤其是唐代,由于高度繁荣昌盛,统治者有充分的信心和力量,所以在性以及其它方面的控制更为宽松。第二,唐代有一段相当长的太平盛世,生产力发展较快,人口增加较多,整个社会比较富裕。在人们衣食丰足、生活稳定的情况下,必然会较多地追求生活中的享受与快乐,包括性的欢乐,这是人们固有的需求层次的递升与变化。古人说“饱暖思淫欲。”如果我们把“淫欲”理解为爱情(禁欲主义者总是把人们正常的爱情与性的需要斥之为“淫欲”),那么,这句话是个真理。饱暖是人的第一需要、基本需要,一般说来,当这第一需要、基本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人们较少地去追求爱情、性、自尊、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需要;生活富裕了才会更强烈地去追求其它。第三,唐代是一个汉族“胡化”、民族融合的时代。李唐皇族本身就有北方的少数民族的血统,他们曾长期与北方少数民族混居生活,又发迹于鲜卑族建立的北魏,而后直接传承鲜卑族为主的北朝政权,所以在文化习俗上沿袭了北朝传统,“胡化”很深,唐统一天下后,就将这些北方少数民族的习俗带到中原。宋朝的朱熹曾攻击唐朝“闺门不肃”,“礼教不兴”,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⑸这也是实际情况。同时,唐代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及国际交流空前频繁,气魄宏大的唐朝对所谓“蛮夷之邦”的文物风习是来者不拒,兼收并蓄。许多少数民族的婚姻关系还比较原始,女性地位较高,性生活比较自由,这些文化习俗对唐代社会的影响十分强烈,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力地冲击了中原汉族的礼教观念。
唐代社会的性自由度较大,主要表现在婚前性行为较多,婚外性行为较多,离婚和再嫁比较普遍这三个方面。从史书和当时的许多文学作品中都可以见到,唐代民间妇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事是比较常见的。“娼家越水边,摇艇入江烟,既觅同心侣,复采同心莲。”“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这些诗歌都写出了劳动妇女自由的爱情生活。她们长年在外劳动,与男性交往较多,礼教观念淡薄,感情自然纯朴奔放,所以自由恋爱的事较多。至于一些中上层的女子,这类事也不少,而且社会并不过分谴责。例如,大历中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住在旅舍中。唐代的许多传奇小说都描写了这一类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后世广为流传的《西厢记》出自唐代的《莺莺传》,莺莺和张生私通,实际上这个故事的结局也并不像后世所改成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莺莺另嫁,张生另娶,后来两人还有诗赋往来。从《莺莺传》中还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此并不以为怪,只是说张生太忍情了些,而且作为佳话韵事传颂不已。由此可见,***对子女婚前贞操并不十分计较,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遍览***传奇、笔记,闺阁少女或女仙、女鬼“自荐枕席”的事俯拾皆是,这正是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封建礼教对于女子离婚与再嫁是作了许多严酷限制的,社会对离婚与再嫁的态度也反映出社会的开明程度、婚姻自由度和性自由度。唐朝仍是封建社会、男权社会,在婚姻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上仍旧是以男子为中心。唐律中也有“七出”和“三不去”的规定,尽管有一定限制,但男子出妻还是很容易的,出妻的事很多。例如,严灌夫妻慎氏因十余年无子被休弃。李回秀的母亲出身微贱,其妻喝斥奴婢,母亲听了不高兴,李就休弃了妻子。唐代的特点是在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休妻现象的同时,女子主动提出离异或弃夫而去的事也时有发生。例如唐太宗时刘寂妻夏侯氏因父亲失明,便自请离婚,奉养老父。
二、自主性
唐朝妇女女性意识上的自主性,表现为其女性地位的尊严的提高。盛唐时期,有登基制诰、号令天下的女皇帝,有设立幕府、干政决狱的女显贵,有挥翰作诗的女才子,也有擅长丝竹管弦、轻歌曼舞、色艺皆佳的女艺人……她们都得以抛头露面于社会。尤其当时诗坛巨擘、文章魁首、各界名流与青楼女子的密切交往,他们对于才艺出众的女子,不但悦其色,慕其才,而且还知其心,敬其人,做到心心相印,息息相通。像歌妓兼诗人的薛涛、鱼玄机、刘采春,女道士李冶等才女,周围有一批崇拜者,他们是社会名流,诗人文士。像元缜、白居易、刘禹锡与女诗人薛涛,元缜与刘采春,陆羽、刘长卿与李冶都是声色相求、情好志笃、诗词酬唱的诗旅挚友,决不像宫体诗作者把女性当物化审美和***对象来描写,而是一种精神上的超越、思想上的共鸣。像元缜惊服薛涛的诗才、辩才,引为知己,赠诗称赞薛涛:“锦江滑腻峨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皆停笔,个个公侯欲梦刀。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⑹对薛涛的姿色、辩才、文采给予极高赞誉。另一诗人胡曾写诗称赞薛涛:“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树下闭门居。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⑺又如出家的道士、诗人李冶,为超脱不群的文士陆羽、僧人皎然、诗人刘长卿、朱放等器重,李冶与他们的交往也非常坦诚,感情真挚动人,交游之厚,与陈规陋俗、封建礼法格格不入。这种坦诚公开的男女社交在中国封建社会并不多见。唐代杰出女子以自己的才情赢得了正直文士骚客的尊重敬慕,这在中国女性生活史和妇女观念上都是值得注目和值得研究的,这种情况,不但前代绝无,而且影响深远,开启了后代尊重女性男女平等的意识。唐代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不是偶然的,是盛唐经济生活、文化精神的一种反映。开放的社会,繁荣的气象,博大包容的胸怀表现在文化思想上必定是兼容并蓄,允许所谓各种“异端”存在的,表现在女性意识上也必然是自主性的,多元化的,不但以体现正统儒家的伦理价值、恪守道德礼教的、封闭内室的贤妻良母为唯一的女性模式,那种能给社会带来美感、乐趣的社会型女性如歌妓、舞女也是受到肯定的。她们当中的佼佼者,自然更受到同气相求的文士的尊崇。唐朝妇女们常常抛头露面外出,甚至男女同席共饮、谈笑唱和,而无所顾忌。唐朝皇室贵族中便男女无别,唐中宗韦皇后和权臣武三思同坐御床玩双陆,中宗还在一旁为他们点筹。边帅安禄山在后宫与杨贵妃一起吃饭、打闹,常常通宵不出。宫中的女官们时常“出入内外,往来宫掖”,⑻结交朝臣外官。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与族兄杨国忠甚至并辔走马入朝。至于寻常百姓人家就更没有什么约束了。“君家在何处,妾住在横塘,停船暂相问,或恐是同乡”,⑼这首唐诗便描写了一位船家女子与陌生人大大方方打招呼、攀谈的情景。白居易的名诗《琵琶行》叙述了一位商人妇在丈夫外出时夜半与一群陌生男子在船上聚会交谈并弹奏琵琶的事情。宋朝人洪迈曾感叹道:“瓜田李下之疑,***不饥也。”⑽唐朝妇女在社交上面体现的这种自主性,一扫六朝充斥着的铅华脂粉,体现出富丽堂皇、多姿多彩的美
从宋代开始 就开始流行 '裹小脚"了 不要被 大唐的辉煌 蒙蔽了 透视 事实 的双眼 ,。。。
女性地位的历史变化怎么样?
1、先秦时代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较高。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
2、秦汉时代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
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3、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
4、隋唐时期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
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
5、宋元时代
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6、明清时代
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
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
7、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变革剧烈的时期,婚俗的变化也是这一时期社会变化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婚姻观念习俗的变化,婚姻法的变化也在所难免;但民国时期婚姻法对于一夫一妻制的规定有名而无实;“新旧并存,中西共用”是这一时期婚姻习俗演变的主要特点。
8、解放初期
新中国建立之后妇女得到了空前的解放毛泽东同志率先地喊出:“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一时间中国大地上职业女性开始承担起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真正改变了女性的经济地位从而彻底改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9、二十一世纪
随着计划生育的普遍开展与教育的发展,更多人真正的摆脱了男尊女卑的思想,两性更加趋近平等。
隋唐时期 妇女地位的提高
女子可以自由骑马。性感是女性的魅力,而不是三丛四德。女性可以自由决定婚姻的去留。
女性可以当兵和当官。例如:上官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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