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绝无强迫,那么伊斯兰教为什么还会处以叛教者...
作者:张维真关于处死叛教者,这个对于虔诚的穆斯林来说没问题啊!因为圣训说了,所以没问题。但“人”并不是这么简单的,人本身很复杂,特别是我们现在的人,各种各样的思想,各种各样的思潮在冲击着他,他要考虑问一个为什么?这一点我们应当考虑到。当时,穆圣时代,尽管“刷哈白”们对使者的话言听计从,使者说什么他们就遵什么,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情况下都不问为什么。我举个例子。有一次穆圣在演讲中说:“老太太不能进乐园”。圣人不会说假话的,当时的“刷哈白”是什么态度呢?一个老太太站起来说:安拉的使者啊!老太太为什么不能进乐园?我想不通。她并没有因为是使者说了,然后不问任何原因就听从了,而是要问个明白。穆圣说,因为乐园里面全部是年轻人(意思是,进入乐园后就成为了年轻人)。还有一次圣人在讲“沃尔兹”时说:“帮助你的弟兄,不管他是压迫者,还是被压迫者。”实际上,这句话是蒙昧时代非常流行的一句话,是蒙昧时代阿拉伯人的座右铭。就是,无论你的弟兄是被压迫者,还是在压迫别人,你都要帮助他。就像我们今天的某些穆斯林少是民族,只要见到自己的同类受到欺辱,不问为什么,上去就打。蒙昧时代就盛行这种行为。我们的先知当时讲“沃尔兹”时,就借用了这段蒙昧时代的话作为圣训讲了出来。有一个“刷哈白”想不通,站起来说:真主的使者啊!被压迫者我们要帮助他,那么压迫别人的人我们为什么还要帮助他?然后圣人说:遏制他、制止他作恶就是帮助他。所以说,圣人时代,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问为什么,想不通就要问。这就是觉悟,就是文化自觉。我们的先知就是在培养人们这种自觉意识的,并不是让你去盲从。我们大家注意,有好多问题,伊斯兰的法律、刑律里面是这样规定的,但这却有很多的前提,很多的背景在里面,这一点非常重要。你比如说叛教者要处极刑,不问为什么,一味的认为古兰经和圣训说了,执行就行了。问题并不是这样的。我昨天也讲到了,拜功是功修不假,但古兰经里面也说过拜功的作用啊,如:“礼拜能够遏制罪恶和淫荡”,这就是它的作用。古兰经明确提到了拜功不仅仅是拜功,它还是有作用的。有些教法学家甚至说:“每一个‘候昆’都可以做出解释的”。我们要综合起来看待这个问题。比如说偷盗者是不是要断手?是的。那么,是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断手呢?欧麦尔曾经审理一个案子,有两个人偷了自己主人的马然后卖掉换吃的,主人知道后准备要执行断手的法律时,欧麦尔阻止他要对这件事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主人不给他们吃的,让他们挨饿,两个人解决不了温饱问题,于是偷了马来解决温饱。欧麦尔下令,不能断手,不但不能断手,反而要罚你这个主人的款,然后把所罚的款再交给这两个仆人。并警告,如果你报复,我会再拿你试问!难道欧麦尔没有执行古兰经和圣训吗?古兰经明确指出:偷盗的男女,断去他们(她们)的手,难道欧麦尔不知道吗?不是这样的,因为伊斯兰教法律中有一个原则,就是“可疑情况下停止刑律”。这些问题都是有连贯性的,比如说通奸的人要乱石打死,那么是不是所有通奸的人都要乱石打死呢?不是的,只有结过婚的人才会被乱石打死,没有结婚者只是80鞭子的刑罚。那么,是不是所有结过婚的人都要乱石打死呢?如果我们从表面看起来,情况往往就是这样。所以,古图布写过一本书:《伊斯兰――被误解的宗教》。提到伊斯兰教的断手刑罚,在西方人看来,这是很残忍的。通奸的人乱石打死,也是很残酷的。包括我们提到的叛教者处极刑,看上去好像很残酷的。但是伊斯兰并不这么简单,就像我在伊斯兰堡时有个大学校长所讲的,伊斯兰的法律它是个完美的体系,并非只是刑律,并非是一个刽子手站在那里,法官一判决就砍手。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伊斯兰是一个非常博大的体系。赛尔德·古图布在他的古兰经注中提到穆斯林盖头的时候,他说伊斯兰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首先从信仰上、素质上、教育上要到位,要把社会建设的前提工作做到完完整整,做好了之后,妇女全部戴盖头。你比如在伊朗,妇女都要戴盖头,不仅如此,外国元首来伊朗访问,元首夫人也要戴盖头,无论你是不是穆斯林。在大家都戴盖头的情况下,罪犯无机可乘。戴盖头便成了妇女自尊的一种特征,并不像伊斯兰的敌人所说的“遮羞布”。这是表示自己的尊严,表示自己身份的东西,大家都这样,社会体制没有给罪犯可乘之机。如果在一个社会里面,这个工作没有做好,都是袒胸露体,而且婚姻问题也无法解决,在这种社会状态下发生通奸情况,这说明是你这个社会充分提供了通奸的机会,然后再对通奸者执行乱石打死的刑罚,这不是伊斯兰的法律,相反这是和伊斯兰的法律背道而驰的。就像小偷断手这个法律,59年到61年荒年时,哪一个阿訇不偷东西啊?生存是主命,而偷盗仅仅是“哈拉目”。难道偷盗的人没有信仰了吗?他是有信仰的,只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维系生命被放到了首位。我们把问题再回到处极刑。教法学家有不同的看法 ,古兰经明确说过:宗教没有强迫。选择信仰是自己内心的事情,不是用一种方式可以强迫的。这是一个方面。同时,古兰经中又说:“归信的人们呢,你们当中谁背叛自己的宗教的话,真主就会拿来另外的人把你们代替,他们喜欢真主,真主也喜欢他们,他们为主道奋斗,不怕任何人的责备。”古兰经中没有说,你们谁要是背叛,马上处他们极刑。法律是通过国家来执行的,不是哪一个人可以执行的。这是整个伊斯兰国度里面的事情,但很多人认为伊斯兰国度里面就执行这些东西,没有其它的内容。实际上,伊斯兰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它的信仰教育、素质教育各方面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当各方面的工作做到位、做到完整无缺、无懈可击的情况下,刑律便成为最后的手术。就像判死刑,这种手术只有在不得不动手术的情况下才去执行的;没有借口的情况下才会动手术。比如说,你的温饱解决了,国家也给你提供了就业的机会,各方面的工作全部到位,你再去偷盗,这没有借口,断手!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触犯了刑律,穆圣仍然特别宽容。比如,当时有个人跑到穆圣跟前说自己犯了通奸罪,要求执行石刑。穆圣问他是不是记错了,反复提醒他这个事情是否另有原因,故意提醒他为自己开拓罪行。如果他撒谎说自己没有这样做,那么穆圣有可能就宽容他了,但那个人坚持自己确实犯了通奸罪。穆圣说既然这样,那就执行石刑吧。在执行石刑的过程中,这个人实在受不了,逃跑了。穆圣并不在场,有些人把他抓回来,执行了死刑。穆圣听到这个消息后,把“刷哈白”们叫过来说,你们为什么要把他抓回来呢?让他跑不就行了吗?我们看到,伊斯兰的目的不是为了执行石刑,不是为了断手,也不是为了处叛教者极刑。我们再回到叛教者处极刑这个问题上来。一个人叛教了,法学家们一定要调查研究,看这个人为什么叛教。如果伊斯兰教社会非常完美,制度非常完善,给你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你叛教是没有借口的。假如,这个人所接受的伊斯兰是被扭曲的伊斯兰,他想不通所以叛教了。那么,教法学家们一定要消除他的质疑,派最好的学者去跟他座谈,最终要搞清楚这个人为什么要叛教。因为背叛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假如他误解了伊斯兰教,觉得基督教比较好,首先穆斯林学者们有义务去跟他座谈,消除他的疑惑。如果这个人是为了鼓动别人,就像古兰经中所说的,早上归信伊斯兰,下午就背叛伊斯兰,以便使那些归信的人动摇。这是伪信者的一种伎俩,一种阴谋,为了破坏伊斯兰内部的和谐,像这样的人才可以被执行极刑。如果是受到基督教强大的宣传攻势,而伊斯兰的很多工作没有做好,对这样的叛教者是要灵活处理的,不能判极刑。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瓦伦斯的人物经历
瓦伦斯直到360年左右方才加入罗马军队,同其兄长弗拉维斯·瓦伦提尼安在帝国东部边境服役。364年2月,罗马皇帝约维安在赶往君士坦丁堡以确保帝位的途中暴卒于小亚细亚,2月26日,弗拉维斯·瓦伦提尼安被同行的士兵拥立为罗马皇帝。3月28日,瓦伦提尼安任命瓦伦斯为同朝皇帝,负责统领帝国东部,以君士坦丁堡为都。
瓦伦斯即位后即发动针对波斯萨珊王朝的战争,但是他甫一出兵,被推翻的前朝皇帝叛教者尤利安的一位亲戚普罗科皮乌斯即在君士坦丁堡发动叛乱。瓦伦斯一时无法赶回,派回君士坦丁堡的征讨军又被普罗科皮乌斯劝降,且瓦伦提尼安也拒绝提供援助,导致瓦伦斯一度考虑退位,甚至自杀。但是到366年,局势发生变化,在来自埃及等地的援军帮助下,瓦伦斯扭转了局势。不久,普罗科皮乌斯的军队遗弃了他,导致瓦伦斯轻易平息叛乱,并擒杀了普罗科皮乌斯。
之后,瓦伦斯数次渡过多瑙河征讨哥特人,但是均未克全功。369年,在罗马的军事压力下,哥特人与罗马签订了和约,在和约中哥特人放弃了与罗马之间的自由贸易权,但是也从罗马军队中撤回了雇佣军。
在暂时解决哥特人的威胁后,瓦伦斯重新开始与波斯之间的战争,由于在东部受到贵霜帝国的牵制,波斯于371年向瓦伦斯求和。
哪一位罗马皇帝被称为背教者 A约维安B格拉提安C瓦伦斯D尤利安
D尤利安
君士坦丁王朝的罗马皇帝,361年-363年在位。他是罗马帝国最后一位多神信仰的皇帝,并努力推动多项行政改革。因其恢复罗马传统宗教并宣布与基督教决裂,被基督教会称为背教者。
本文标题: 如何评价叛教者尤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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