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真部落在元末南下之际,其社会经济发展,还处于原始的渔猎阶段,当明、朝鲜双方为争夺故元版图,而争相优待女真各部的情况下,女真人...
当女真部落在元末南下之际,其社会经济发展,还处于原始的渔猎阶段,当明、朝鲜双方为争夺故元版图,而争相优待女真各部的情况下,女真人主动或被动的受到两国高度发达的文化、社会的影响,其原始的经济生产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女真部落生产力上的跨越,从其工具、武器上表现的极为明显,从木石骨器等原始阶段,进入了铁器时代。“往时野人屈木为镫,削鹿角为镞,今镫镞皆用铁”(《李朝实录》成化十一年二月辛巳)。明朝为提高女真的实力,支援凡察等人耕牛及铁器,并允许女真诸部在境内直接购买耕牛。“所缺耕牛农器,准令如旧,更易应用”、“礼部奏建州等卫野人头目,乞于沿途买牛带回耕种,上从其请”(《明实录》正统七年二月十三日、天顺三年二月十七日)
虽然女真部落的农耕有所发展,但渔猎仍是女真人重要的经济部门,女真人长期以来,以各村寨的“家长”,携带寨内丁壮进行狩猎活动,其狩猎的时间、规模、行为规范,被长期关注的朝鲜人详细的记录了下来。“臣亲承内旨,密问野人往来渔猎之处, 父老言:……其渔猎之时,则自三月至五月,又自七月至十月,人数多不过三十,少则不下十余。……或曰:野人渔猎,率以二十余人为群,皆于郁密处结幕,每一幕三、四共处,昼则游猎,夜则困睡”(《李朝实录》正统十一年八月辛酉)女真之所以重视狩猎经济,除去传统之外,狩猎所得还支撑着其农业生产,所获猎物用于向中国官方缴纳贡物,并在民间贸易中和中国、朝鲜人交换物产,如铁器农具耕牛等物。“国家责贡貂皮于五镇守令……而貂皮产于野人之地,故或以农器或以农牛换之”(《李朝实录》成化十一年二月辛巳)
自明廷开始着手招抚女真开始与朝鲜争夺东北地区之后,明对朝贡和互市来的女真部落,均给予十分优厚的抚赏和回赐,甚至到了不追究其背主、捕奴行为的地步。受明廷高额回馈所诱,自洪熙元年(1425年)十二月到宣德元年一月一日间,女真诸部朝贡高达二十四次,其中九次记有人数为一千四百八十人,可见朝贡团的人数之巨。由于明廷馈赠财物主要对象为各部头领,并多按其人口多寡而分配职位高低及财富多寡,这大大加剧了女真部落的财富和阶级分化,刺激了女真部落村寨之间的纷争。
于是,女真在明初逐渐形成了以农业生产支撑其军事人口,以获取生产资料、保卫财产、扩张人口,获取高额回赐的循环经济。但由于女真诸部落后的社会、生产能力难以维持长期、大量的军事人口,为榨取尽量多的生产资料以确保武力,因此女真人选择使用奴隶,除本族、其他部落的女真人外,中国、朝鲜居民作为优秀的农业人口,成为了女真人的首选对象,甚至出现了专门贩卖奴隶的女真部落。“不事农业,以作贼为事,所虏人马,转卖深处,以为生利。”(《李朝实录》弘治九年七月丙寅)
明、朝鲜边境军区的女真部落的经济模式,在明初的各方纷争中逐渐确立了起来,以各族农业人口作为奴隶耕种生产,维持奴隶主军事人口的模式,而这些奴隶当中很大一部分,是用各种手段获取的中国人。“锦州卫指挥佥事吴良奏:臣奉命使海西,此女真野人家多中国人,驱使耕作,询之有为掳去者,有避差操罪犯逃窜者,久陷胡地,无不怀乡,为其关防严密,不得出,或畏罪责,不敢还,情深可悯”、“凡察与土官金得渊说道:‘我的使唤人口,虽系上国人民,既已作妾为奴。如今农忙时月,被夺转解,深以为闷。’”、“我以牛马购奴婢,若不及还,亲操耒耜必矣”(《明实录》正统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李朝实录》正统六年一月丙午、成化四年三月壬戌)
对于在巨额财富刺激之下,相互兼并攻杀的女真诸部而言,奴隶不但是财富中的一种,而且也是维系各部酋长地位,乃至部落村寨存在的必要条件,所以一直到明末,辽镇方向的各女真羁縻卫的社会结构,还是维持着奴隶——军事奴隶主的模式。宣德八年(1433年)至景泰三年(1452年)的二十年里,即便倾明的女真部落也依旧役使着大量的明朝奴隶,仅仅建州女真处逃到朝鲜境内的中国人,送还辽东已达一千多名,这批被建州女真所掠去的人口,就是其在蒙古入侵明朝之时,乘机掳掠的辽镇边民。“近得辽东边将奏报,建州三卫女真野人,先因北虏逼胁,来犯我边,抢去人口……然闻其间多有怙终之徒,潜带所抢人口, 逃往王国后门,于斡木河一带地方藏躲等因……陆续逃来转解辽东共该八百三十四名,又于近年辽东等处被掠人口,或逃来小国边邑,或野人带来遂为边将收夺,节次解送共计一百六十九名”(《李朝实录》景泰三年四月癸未)。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日益壮大的女真诸部对财富的渴求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发展是以损害中、朝两国根本利益为代价的,当维持女真羁縻的成本超过了其带来的政治、外交、军事收益的时候,几方的关系必然会走向冷淡乃至敌对,以至于发动战争。如万历初期的一系列战争之后,是隆庆元年(1567年)至万历十四(1586年)年二十年间,自女真诸部落营救回来的汉人奴隶,数量已经超过七千三百人的背景,而这仅仅是被《明实录》所录入的部分,可见明代女真对农业奴隶需求,随着时间的推移规模愈发庞大。(隆庆——万历十四年汉人奴隶人数出自刘小萌着《明末女真社会氏族制度的瓦解》中所整理《明实录》部分)在明朝威望尚存之时,女真已经不时劫掠明朝边镇,而当明朝衰弱之刻,以中国之人为奴作为社会根基的女真诸部,必然会乘机掠取更多的“财富”,也正因为如此,终明一代,女真诸部对内、对外的军事行为一直不绝于书。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