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了大风歌的刘邦,他的真实文学水平怎么样?我喜欢文学,最喜欢诗歌。但仅仅是喜欢而已,仅仅局限性在它的意境上,从不去研究它的平仄...
写下了大风歌的刘邦,他的真实文学水平怎么样?
我喜欢文学,最喜欢诗歌。但仅仅是喜欢而已,仅仅局限性在它的意境上,从不去研究它的平仄格律以及采用啥比兴啦,拟人啦,排比啦,顶针啦等等之类的东西。此句毫无雕琢,完全是白话,但是气势雄浑恢弘。而且兴中有比,描写风云变幻的场景,比喻秦末天下大乱,群雄逐鹿。我们不妨对比一下项羽的《垓下歌》的开头“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楚霸王只会自矜功伐,只知怨天尤人,只顾想着自己,心胸狭隘逼仄,与刘邦有天壤之别。
王者之气应表现在比较自信、沉稳和低调之上,而表面的张狂正反映出内心的担忧和空虚。以帝王的身份,史学家和文学家的解读或多或少也会受到社会主流观点的影响。《沁园春·雪》水平高不高?那是举世公认的高。在柳亚子、吴祖光等名人的眼中,《沁园春·雪》堪称古今第一词作,比苏东坡、辛弃疾还要领先一步。这个评价可不低。但是由于这首歌谣独特的时代背景,独特的创作者以及这首短歌散发出的雄浑慷慨的英雄气息,千百年来一直传唱于华夏大地,成为中华文学史上不可忽视的一粒明珠。
只需要读一句,那一种俾睨天下的霸气,一下就出来了,我们看一下《大风歌》的原文来感受一下这首短诗的魅力。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大风起兮云飞扬"一一虽是自然情景,但读来一股不可一世的霸气和锐气咄咄逼人,才华毕露,营造出一幅恢弘阔大之意境和雄霸天下之气概。这是刘邦称帝后第一次回到家乡,面对着家乡的父老乡亲的赞誉颂歌,面对着地方官员的顶礼膜拜,一种野鸡变凤凰,野狗变虎狮的极大成功荣耀感充满了周身时临时击筑而出的诗歌。
如何看待《大风歌》?
大风歌
刘邦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邦即兴创作这首《大风歌》是在公元前194年,当时汉高祖刘邦平英布还乡,与沛中的父老子弟欢聚一堂,酒酣,慷慨高歌,留下了震古烁今的《大风歌》。《大风歌》本是刘邦的一时即兴之作,后来却走进了庙堂,成为汉代的礼乐。
《大风歌》整首诗仅有三句构成,这在中国历代诗歌史上是极其罕见的,三句诗中每一句都代表一个广大的不同的场景与心境,而且作者对这三句诗真可谓惜墨如金、高度凝炼。这首诗前两句直抒胸臆,雄豪自放。全诗充满着一种王霸之气,最后一句却也抒发了作者内心表现出对国家尚不安定的浓郁的担心,惆怅。
《大风歌》一方面把刘邦张扬个人意志、深藏着的大一统意识外化为以大为关的时代风尚,另一方面作为西汉雅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文化精神对汉赋以及汉代文学是有着巨大的感召力的。
刘邦文化并不高,却为什么能写出《大风歌》这样的豪迈诗歌?
其实,这首诗并没有体现多少刘邦的文化水平有多高。这首诗,写得比较真实。其实对于当时人来说就是大白话,人人都能读懂,我们今天觉得看不懂只是因为中华文化经过几十年的演变,我们的各种文化都有所不同罢了。
值得肯定的是,虽然人人可以读懂,但却不是人人都能写出来的。因为只有达到了那个高度,一切才会自然流露。这首诗在于气势很强,哪怕你只是一个标准的宅男,只需稍微打起一点精神,读一读这几句诗,就会立即精神抖擞,一种充满霸气的感觉就会不由自主的冒出来。
所以所说的帝王诗,也就只有尽力过那种改朝换代的帝王才能有这样非凡的气魄了吧。刘邦属于优秀的品行,某种意义上是遗传他的父亲刘太公。刘邦登上皇位之后,让父亲在皇宫中享清福。
虽然天天锦衣玉食,可父亲却显得不是很开心。刘邦问刘太公为什么不开心,父亲说自己以前一生都是跟那些市井小人物在一起生活,现在这类小人物不在身边了,很不习惯。刘邦一听就知道什么意思了,于是吩咐下人马上按照老家的样子仿制一条老街,让太监宫女装扮作商贩货郎等普通市民,这才让刘太公高兴起来。
这种不拘小节的家庭环境,让刘邦染上了一身流气。他原本就对书本不感兴趣,听说秦始皇焚书坑儒,他竟然暗地里高兴,因为他觉得自己可以永远不跟书沾边了。刘邦不喜欢书的同时也不是很喜欢读书人。
刘邦总是用他特有的鲁莽性格,搞得大臣们不知怎样才好。刘邦登上皇位后,经常有一些读书人要拜见。可是,每次看到这些人戴着高高的帽子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时,刘邦十分厌恶,甚至想一把扯下他们的帽子扔掉。
但是,刘邦也是深深地知道国家的治理不能只有习武之人,也得有一部分文人来出谋划策。刘邦的“三杰”说,乍看只是赞扬了三个方面的三个最杰出人物──谋略张良,后勤萧何,军事韩信。
但只要将这“三杰”的身份来历和他们在楚汉之争中所发挥的作用稍加分析,就会明白,这个见了儒冠儒服就反感的文盲皇帝,其实是在由衷地倾诉内心深处对文士的特别看重和对文化的无比崇仰。
刘邦作为一个文盲,是怎样写出有名的《大风歌》的?
《大风歌》鼎鼎有名,但是刘邦是一个农民,他是怎样写出《大风歌》的?大风歌是刘邦在喝酒之后趁兴所做,当时刘邦扫平英布叛乱,班师回京途中路过沛县,于是邀请父老乡亲,宗族老人晚辈前来饮酒,一连喝了十来日,一日刘邦兴致所至,一边击筑,一边唱了这首大风歌,同时还慷慨起舞,伤怀时下。
刘邦年轻时候虽然是一个地痞无赖,但是也是有一定的文化的,不然萧何、曹参他们也不会和他相交,所以在兴奋的状态下,写出大风歌也是非常正常的;另外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刘邦已经当了一段时间的帝王,在文武大臣的熏陶下,文化水平再怎么差也会得到提升的。
刘邦在统一天下的过程中,麾下既有自己的兵马,也有其他盟军,但随着天下的一统,自己的部下也形成了尾大减不掉之势,刘邦只好将他们都封为异姓王,但是刘邦坐稳天下之后,为了削弱这些异姓王的威胁,就开始了削藩。
这些异性诸侯王发现了刘邦的坏心思,以九江王英布为代表的诸侯就开始起兵反叛,但英布英勇善战,诸将都不是英布的对手,刘邦只好自己亲征,刘邦在平定英布之后,就率兵回京,途中经过了自己的老家沛县,刘邦自己也有个小农民心理,发达了就像显摆一下,恶心下曾经看不起他刘季的人,于是就大宴十日。
此次大宴刘邦就把沛县的父老乡亲全部的请来了,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传颂自己,刘邦在沛县这几日,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有情有景自然也有了超长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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