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帝国”有人会不自觉地想起古代那些气吞万里的超级帝国,还有些人仍会条件反射般联想起卢森堡等人口中的“帝国主义”。当把美国和...
在20世纪90年代,似乎帝国时代就应该已经划上了休止符,很多人也据此认为关于帝国的研究只具有史学价值,而失去了现实政治意义。是不是果真如艾瑞克·霍布斯鲍姆所言“帝国往昔的荣光,只有在伤感的前帝国文人的笔下追寻,在电影镜头中黯然回味”呢?但是怎么看待冷战结束后一家独大的美国政权呢?又怎么评价“9·11”恐怖袭击之后的美国权力呢?它是一个帝国(empire)、霸权(hegemony),抑或只是一个领先的强国(greatpower)?这些问题连同帝国课题一起,在美国打响伊拉克战争之后又一下子摆在世人面前。也正是在这样的政治大背景下,执教于柏林洪堡大学的政治学大家明克勒教授(2021年退休)于2005年写成这本小书《帝国统治的逻辑:从古罗马到美国》(<德>赫尔弗里德·明克勒/著,程卫平/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1月),可谓恰逢其时。15年过去,这个课题更凸显了其现实意义,而他在这本“旧作”中对帝国秩序的分析从未过时。
《帝国统治的逻辑》是一部有学术野心与宏旨的总结性专著。以政治学理论来分析历史,同时也透过历史的“遥远镜子”照出现实政治的本来模样。作者并不像史学家那样以一手史料纠缠于某一大帝国的兴衰成败,而是通过比较论证,抽丝剥茧牵出那根暗连诸多帝国历史的红线——统治“世界”的逻辑。明克勒从美国在海湾地区扮演的角色以及与其盟友之间的关系为切入点,勾画美国的霸权地位与帝国特质。他从政治史的源头上阐释何为帝国,帝国特质何在。“帝国不仅仅是大国,它活动于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普通主权国家联合其他国家一齐创建容纳它们的秩序体系,但其中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独力支配这个体系。而帝国则是秩序体系的缔造者、维护者。这个秩序的存在离不开帝国。”
帝国与霸权区别何在?作者不同意查默斯·约翰逊等人认为帝国与霸权没有本质区别的说法,通过古希腊斯巴达和雅典为头的两个不同同盟体系的比较,指出两者的重要区别,首先帝国的边界是波动和模糊的,与其说是一道线,不如说是一张动态、多维的网;两者的差别还在于中心(国)和边缘(从属国)的不同关系和经济水平及政治实力的落差:“霸权是形式上平等的政治行为体所构成的集团中雄踞主宰地位的力量;帝国则至少在形式上取消了平等,将弱势行为体降格为其附庸国或卫星国。”
此外,帝国的使命感和“救世性”也是霸权国家所不具备的。接着他对帝国的两大类型——陆地帝国(包括草原帝国)和海洋帝国做出扼要的论述,指出两者建立的基础和维系统治的方式有着根本的不同,这样也导致了它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前者主要以军事方式榨取剩余价值得以建立,后者创建的基础则是通过商业手段榨取的剩余价值。由此他引入了迈克尔·曼著名的(社会)四种权力的理论,解释帝国(乃至国家)的力量是这四种权力的总和,但从来都分布不均。帝国在早期的崛起阶段主要依仗军事-政治权力,经历对外扩张之后进入稳定阶段,必须转向经济-意识形态权力从而跨越所谓“奥古斯都门槛”(迈克尔·多伊尔创造的概念,而明克勒通过本书大大丰富了这一理论),通过各种改革,自我更新,极力拉长帝国在上升阶段的停留时间,实现帝国的长治久安。在这里,他引入了政治史的“周期模式”来分析帝国的兴衰成败。他认为罗马帝国和中华帝国是成功陆上帝国的典型,比如并非起于边缘(不像俄国或英国)的中华帝国,漫漫两千年间,正是仰赖儒家文化和完善的文官制度及稳定的经济秩序维持着分久必合的帝国大一统。同样,对于屋大维开启的罗马帝国(至公元2世纪),作者也花费了大量笔墨分析其兴盛的制度性原因:“屋大维对整个行政体系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将那些行省从寡头统治者贪腐的老巢转变成治理有效的帝国之一部分。随着奥古斯都门槛的跨越,罗马告别了盲目的大肆扩张阶段,由此引发的种种内耗内战也随之烟消云散,至此罗马迎来了它长期稳定的统治期。”大英帝国则是海洋帝国中的佼佼者,它占据欧洲边缘的地利优势,依靠雇佣军、私人贸易公司和与当地政府的联系来实现低成本的“间接统治”,与此同时发展技术和贸易,维持领先优势,保证了一个商业帝国的稳定和存续。至于反例,前者有诸多草原帝国如亚述和蒙古帝国,后者有葡萄牙,也包括西班牙。明克勒之所以对古罗马帝国和英帝国着墨颇多,也是因为如今硕果仅存的“帝国”——美利坚帝国正是对上述两大帝国衣钵的继承(很早就有人把美国称为“新罗马”),是其血脉在另一时空的延续。
为什么有些帝国跨越数百年甚至千年屹立不倒,而另一些则“兴也勃焉,亡也忽焉”?一个关键就是有没有在“奥古斯都门槛”上实现这种权力类型的转换。另外,明克勒也强调了中心和边缘关系对于泱泱帝国维系统治的重要性,只有舍得在边缘投资,充分整合边缘,令其民众和政治精英归心,忧中心之所忧(而不是制造日甚一日的离心力,如昔日苏联的境遇那样),才能最终消除帝国中心的后顾之忧。英帝国对其边缘的统治方式乃其长盛不衰的活水之源,而其失败——以英属印度为例——则始于中心从控制商路、贸易据点为核心的“间接统治”(或曰“非正式统治”)向成本高昂的直接统治之转变。
而帝国维持统治的合法性,一方面来自和平,一方面来自繁荣。在意识形态或文化权力中帝国着重强调其使命感和神圣性,贬斥帝国边界以外的空间统统为蛮族活动的化外之地,并反过来通过这种“蛮族论”建起一道虚拟的帝国边界:昔日文明教化,今天是民主和人权;内容有别,但内在“逻辑”不变。帝国使命常常会跟现实私利比如军事安全和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此时帝国“使命”必然让位于帝国“理性”,这就会造成所谓“双重标准”的虚伪面目而遭世人诟病。帝国的使命,比如制止种族灭绝和大屠杀等人道主义灾难,看似并不合乎成本—收益的“国家理性”,但它替帝国统治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1990年代中期北约在波黑战争中的军事介入便是一例。而“帝国治下的和平”(与“共和和平”相对)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争议话题,明克勒继承米尔斯海默的观点,即在霸权政治体系里,始终无法摆脱群雄争霸的“大国政治悲剧”,但他进一步指出帝国的单极秩序的建立意味着这类霸权战争的终结,其“统领的内部疆域”也将更趋近于“稳固持久”。这种对帝国之于世界和平的正面评价当然已与我们熟知的帝国主义研究理论完全背道而驰。
帝国的阿喀琉斯之踵是“过度延伸”(overstretch),经济发展跟不上对外扩张的脚步。陆地帝国在扩张中会有比海洋帝国更大的过度延伸的压力和危险。在帝国过度延伸的陆上空间,当地反抗者只需激活“政治升级机制”,在当地发动政治总动员,采取游击战,避其锋芒,利用帝国过度延伸暴露的软肋,拉长战线,稳扎稳打,扛过强大对手的“进攻顶点”,就能在中长期拖垮帝国力量。军事史与战争问题也是明克勒博士的主要研究课题(在此书之前已出版《新战争》和《新海湾战争》等书),他援引越战等实例,在克劳塞维茨战争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弱小的反帝国力量何以能够在“非对称战争”中胜出,让强大的帝国折戟沉沙。在这当中,精神和道德的力量对比对战局也影响巨大,往往等不到帝国在战争中资源耗尽帝国中心的民众已经到达心理承受力的极限。也就是游击战不仅在军事上在战争资源上拖垮对手,也在精神上在政治上一点点耗空敌人的储备。贫弱国家发展核武器的目的正是通过改变非对称优势获得与大国抗衡的资本。同样,国际恐怖主义也是在现代政治条件下以弱击强的例子。
明克勒当年在法兰克福歌德大学求学的时候,修的是政治、哲学和日耳曼语言文学,他在40年前撰写的博士论文《马基雅维里》早已成为马氏研究的权威之作,兼具史家、传记作家和政治学者学术研究及行文之风范。他的著作普遍具有典型德国学者的风格:严肃,缜密,旁征博引,条分缕析。此外,既纵穿历史之长廊,又横跨学科之高篱,有高屋建瓴之气势,有众山一览之抱负。他的文字措辞雅正考究,对欧洲文学经典也如数家珍。讨论罗马帝国的合法性问题,他引用维吉尔和贺拉斯的诗句来旁证罗马帝国的自我神圣化。谈到英帝国的使命,他又引用吉卜林的名句佐证。他的文字也是他作为政治学教授何以获得文学奖的原因——其《大战》斩获德国Friedrich-Schiedel文学奖,政治学家写一战历史却引用大量文学著作,确实别开生面(值得一提的是,明克勒妻子玛丽娜·明克勒是文学教授,是丈夫大部分著作的第一个读者兼“编辑”,本书也参考了妻子的一些著作)。此外,《帝国统治的逻辑》正文后面近百页详细注释值得读者重视(此乃作者著作又一大特点),它并不只是正文的注脚,也是正文内容的延伸,而其中涉及到很多欧美名家名著(涵盖史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学等),值得读者在此书之外细细挖掘,打开其中的宝藏可以帮我们从更多角度去解读帝国政治。而正是他的这种考究的行文风格及横跨多种学科的旁征博引,也让翻译和阅读此书都充满智识挑战。
一听到“帝国”有人会不自觉地想起古代那些气吞万里的超级帝国,还有些人仍会条件反射般联想起卢森堡等人口中的“帝国主义”。当把美国和帝国联系在一起,跳进很多人脑海里的便是臭不可闻的“美帝”一词。帝国(也包括“霸权”)概念的意识形态化和对它的狭隘理解,是我们认识作为国际政治秩序的帝国乃至世界强权政治和地缘政治的大障碍,当然也会引发我们对这本书的误读。明克勒对“帝国”的政治学解读剥离了覆盖于这个概念之上的那层道德的薄膜,他批评了从列宁到霍布森的传统帝国主义理论(包括政治的和经济的两个分支)在解释帝国统治的缺陷和不足——比如忽视边缘的作用,过于强调其压迫剥削本质以及权力精英创立帝国的主观意志,等等。透过价值中立的视角,明克勒认为帝国终究只是(主权)国家之外的另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是另一种“应对问题的形式”而已。在20世纪民族解放运动在世界各地兴起之后,殖民帝国纷纷瓦解,民族主权国家成为世界大势。但帝国作为政权组织形式并未就此消亡,只是换了完全另一种“相态”出现,不同权力类型的分量发生了此消彼长的变化,而且从以前对领土的控制,也转向对资本流、信息流、人员流、服务流的控制,从地面竞争转向了领空甚至外太空及高尖技术的角逐——也正因这种权力掌控的“隐蔽性”以及其血腥味大大减淡,很多人才雾里看花、不识美国的帝国本质。另外帝国也未必就代表一种“更糟”的秩序体系;相反,独立的主权国家也未必就是一种“更优”的体系。比如非洲、东南欧等地很多从旧帝国独立出来的国家历经几十年在很多方面不进反退,在联合国拥有了合法席位,却并没有自动获得国家属性,反而在后帝国时代成为所谓“失败国家”。而联合国为代表的超国家秩序在重大问题决策时常常受累于内部的自我牵绊,行动能力弱。由此作者质疑了民族国家秩序及超国家组织可以也应当完全取代帝国秩序的看法——尽管身为冷战环境下长大的欧洲人,他在道德上对帝国追求本身并无好感,但由于国家之间权力政治力量对比落差极大,使得超国家政治秩序内部的层级制不可避免,也就是说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也难免带有“帝国因子”。另一方面,新的帝国不可能(尤其是在全球化的媒体时代)仍以血腥奴役和暴力剥削他国示人,它是主导国编织的一张或疏或密的关系网,身处其中的成员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在另一方面,反抗帝国的行为体也发生了变化,传统的争取民族独立的游击队,被更加游移不定和隐蔽的跨国恐怖主义所代替。在这里,明克勒也顺便分析了游击战和恐怖主义的异同。他指出,恐怖主义不得民心是它与当年游击解放战争的最大差异。
两极时代(暂时)结束后的美国在帝国历史上扮演怎样的角色呢?明克勒认为在后帝国时代的美国符合“帝国”的定义(虽然这与当今大多数美国人的看法背道而驰,毕竟他们的建国神话建立在“反殖民帝国”战争的基础上),并强调美国的“帝国特性”并非源自个别政治领袖(比如前总统小布什)对权力的贪欲或者说纯粹的权力意志,而源于美国自身的结构性压力和需求。1991年海湾战争的胜利,使美国对外重拾自信,也看到了越战失利后军事干预在外交政策中的甜头,对美国的自我认知也有重大影响。而美国的出路在建立一个“仁善帝国”(对应叶礼庭笔下的“轻帝国”),完成人道主义使命,在追求经济利益时避免滑入过度延伸的泥潭。其中的范例是美国在战后于欧洲扮演的角色。在作者看来,帝国式角色也是欧盟框架下的欧洲之前途所在:既要管好自己的“后院”,即诸如东南欧等骚动不安的边缘,又要在欧盟内部建立决策的层级制,从而增强对外行动能力,而在安全事务上避免美国的过度干预,也就是说既要“吸收帝国特性”,也要“练就帝国功力”。但这绝不意味着重返昔日世界殖民帝国的窠臼。身为德国人,作者在这本享誉学界的史政专著中为一体化不断深入的欧洲在未来世界格局中的发展提出了远期建议,这对世界另一端的中国其实也不乏启发意义。
(本文发表时删去了作者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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