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CuriousIncidentoftheDogintheNight-Time》是一本由MarkHaddon著作,Vintage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12.95,页数:24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TheCu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是一本由Mark Haddon著作,Vintage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12.95,页数:24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精选点评:
●昨晚一口气读了2/3读完了这本,今天上豆瓣看到书评有些难过,充斥着自私自利与愚昧…… 无法想象这些人(未来)的孩子如果有自闭症的情境、、、摘录一个最令我寒心的评论:“所以照料自闭症患者这种事情还是交给愿意的人来做吧我根本不想献爱心“。 请不要为自闭症孩子贴上“智障“、“烦人“、“自私"、“怪异“的标签。你可能无法理解他们的世界,但你能做的最微小的事情就是不歧视。 潜意识里的刻板印象与偏见无法瞬间抹除(就像在Nick假装扑向她的时候,Judy兔还是下意识地掏出了狐狸喷雾一样),你我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存有哪些刻板印象与偏见,但至少可以从现在开始有意识地打破刻板印象、刻板偏见— 无论是关于自闭症儿童的、关于性少数人群的、关于女权(主义者)的、关于种族宗教的……
●仿佛心里最不愿意近人情的一部分因为能够被叙述出来而得到了安慰,而另一些还愿意近人情的部分则感到自己应该更具同理心一点
●昨天梦中垂死惊坐起想起还几十页没看完,末场周年❤️这本还是514文广看我穿得好看送的
●在美国时看得,把一本好玩的书看得哭了。
●有趣
●最后几十页各种T_T。知道这本书是因为改编的舞台剧拿了不少提名和奖项,没有机会看舞台剧,单看小说如果尝试影像化的话,其实挺适合Wes Anderson来拍的。
●一个亚斯伯格综合症患者的独白,从患者视角出发的语言文本,这本书里一切修辞手法都是非metaphor而是simile的;在慢慢了解这类症候群患者的同时,也觉得最难过的其实是身边人,父亲的角色最令人心碎——无法感知的痛苦和无法沟通的绝望,儿子做过最美的梦却是世上所有的人都因中电脑病毒死光,独自享有整个世界。
●4.5/5
●忘了标记这个。非常棒。
●这爱好数学的孩子真是令人抓狂啊....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读后感(一):有趣有趣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很久没看有趣的小说了。书以第一人称写作,一个15岁的男孩。用9型人格来说,他是典型的5号仔,5号得令人发笑。语言显浅,读得不费力,是本值得一看的休闲娱乐和长数理化知识的小说!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读后感(二):question
His face was drawn but the curtains were real. is it realy a joke?
do you think it is funny?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读后感(三):大智若愚
这是本有点奇特的书,因为书中的男孩子是个天才型智障。数学好得出奇,脑袋里成天都是数字和图形游戏。
但是怕人多,容易紧张,受刺激了会大叫(有点像雨人)
而且怪癖不少,讨厌黄色,喜欢红色,恪守生活规律,要是规律被打破了就受不了(也像雨人呢,呵呵)。
邻居家的狗被插死了,小孩子决心找出是谁干的,不找出来不罢休。
决定要参加A Level的数学考试,就怎么都不放弃,发烧了都要去。
决定去和妈妈住,独自一人坐火车怕的要死也不回头。
就是这样一个小男孩,讲述着看似有点弱智的故事,却出奇的有读头。
最喜欢书的最后一句话。I can do anything. :)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读后感(四):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
一個十五歲的少年發現鄰家的小狗被謀殺了,他決心要找出真兇,熱愛數學的他用種種方法做出各種推理,他習慣用數理式的方法分析生活,到書的中段,他知道了一些秘密…
有時想,人生總免不了有一段日子、一個事件、一個課程、或一秒(差點兒死掉的一秒)將自己的人生,所有的抱負和想法反開來了,或者我們抱有理想,或是覺得「世界原本就應如此的」,或抱有某一類的思考模式,但一個反過來的事實,就像一頭動物從對面衝著過來,世界不是原來有四方八面的嗎?或者是米蘭昆德拉描述的界線,只要不覺得那是一個規限,或者自己有膽越過去,或是當他不過是一條紅外線一樣的界限,以後就是無限了。《小狗》令我想起田村卡夫卡,christopher越過了森林,成長的某個重要考驗。
今天橫越界限街時想起來。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读后感(五):一本我喜欢的小说
这是本很薄的、很特别的小说,是位年轻的英国人写的。小说的主要框架是一个15岁的小男孩有一天晚上发现邻居家的狗被谋杀了,整部书就是写这个小男孩如何探案的以及他的生活。
这个男孩叫christopher,他能说出7057之前的所有质数,知道世界上所有国家及其首都的名字。但是他看不懂人们的表情。他痛恨被触摸,还痛恨黄色和棕色。他喜欢红色,如果有一天他能连续看到5辆红色的车,那那天就是个超级好天,如果是4辆黄车,那就是坏天。他喜欢红色的食物,但是他喜欢的一种印度菜是黄色的,于是他就用食用色素把它染成红的。
他不能说是个正常的孩子,有很多奇怪的想法,但是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会发现他比我们更有逻辑。
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激动,也许是因为自己曾经天真的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都是有逻辑的,以为这个世界是讲道理的?或者是因为知道没有人可以像这个男孩一样生活在这个真实的世界上的,而觉得有些悲哀?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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