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不渝》是一本由(美)卢苇菁著著作,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282图书,本书定价:27.00元,页数:2019-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矢志不渝》精选点评:●对现代社会而言贞女现象是难以理解和不可接受的事情,但那些高谈”道德“无视人性的家伙依旧
《矢志不渝》是一本由(美)卢苇菁 著著作,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282图书,本书定价:27.00元,页数:2019-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矢志不渝》精选点评:
●对现代社会而言贞女现象是难以理解和不可接受的事情,但那些高谈”道德“无视人性的家伙依旧存在,贞女不过被另一些身份的人取代了。
●主要观点是:贞女的行为的产生和持续出现并不是单一受到儒家理学的影响,而更多的是来自社会各个方面。比如戏剧的广泛传播、知识女性的互相影响等。
●2019-09-30
●题材、资料都很丰富,不愧是曼素恩的学生~~~但有些部分融合的不是很好,感觉作者的思路有时有些混乱~但在明清贞女研究方面的确是非常有参考意义的著作
●要是能讲一讲贞女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之间的关系,还有那些与父母抗争最终没争过父母的女子的故事,就更有趣了。
●没想象的好
●不少观念有些启发,史料上单看《明史·烈女传》就足够把人看吐了。
●Winner of Berkshire Conference of Women Historians 2008 First Book Prize.
●刷新了对于古代女性的认知。不在单向的把女性作为封建社会的受害者,该书对于贞女形象的刻画比较立体,善于运用史料,文笔简洁流畅,逻辑也比较清晰,无论是作为学术参考书,还是贞女这一现象的科普性书籍,都有价值。
●第二部分沒有女性材料沒有想像那麽多。基於人性與利益而推測出事實的複雜性,以及女性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與費絲言的書參照看。
《矢志不渝》读后感(一):被遗忘的女性角色与群体塑造
贞女指的是那些未婚夫亡故而愿为其守节乃至从殉的女性,与节妇不同,后者符合现代意义上的"寡妇",而前者则多了一层"性关系"的束缚,即对贞女的要求终身贞洁,为处子之身。作者指出:"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人,忠于未婚夫而终身不嫁的故事时有记载。但是,后来被称为‘贞女'的这一理念只有到了明清时期才吸引住了年轻女子的想象,最终引起公众的注意"。(这便引申出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贞女问题在明清时期得到了公众的注意?)作者解释为两宋以来的政治意识构建与夷夏大防背后的族群意识的滋长和宋以来的军事力量的孱弱以及蒙古、女真入主中原的两次"亡天下"之举以及风俗改换对原有汉人以及儒家(华夏)文化的冲击,如收继婚叔嫂相承以及剃发易服对原有华夏政治以及伦理秩序的影响。此外也有实际的政治环境与社会背景等影响因素,如明代政治斗争下的强化政治忠诚这一行为对女性身份的塑造与迁移等。在此基础上,汉人知识分子群体对女性"忠贞不二"的政治塑造以及一系列证明自己品质的方式如自杀、自残等行为方式也随着社会基础的建立从而推动社会群体对此类方式的想象与模仿。由此所产生的屈从于新朝下的知识分子(自然以男性为绝大多数)无法坚持原则,而对女性却有着严苛的道德标准。即便当中有部分知识分子不认同此类观念认为是对父母不孝却也难以抵挡风气的弥漫。与此同时,国家对贞女的认可程度与旌表态度也是值得强烈关注的行为机制。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贞女并不是一个有着严格信仰及其群体组织的团体组织,内部的差异之大似乎要比她们的共同点还要多,受国家认可程度地域差异、文化观念、宗族影响、经济实力、双方父母态度等多方面影响,对此,个体行为的研究以及以贞女本人为主体去探讨国家、社会与其之间的互动关系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与切面。
最后,作为我们所熟悉的五四以来的革命妇女或者新知识女性的话语体系,贞女被视为与裹脚同侪的封建专制下的对女性荼毒的产物,贞节牌坊也成为众多知识分子口诛笔伐的声讨对象,但是作为个人下的贞女,如何与周围其他人的周旋,以及如何在夜晚劳作或捡拾豆子来打发时间并压抑自己的欲望,这种漫漫长夜下的个体面对生活的态度与众生相,即便作为形象塑造,自始至终成为被书写的对象,在不同的话语体系当中被弘扬、遗忘,她们终究是她们。换言之,"她"与今日下的性别对立以及女性意识的觉醒都将成为历史过程中的不同角色,作为旁人,窥测其心态也是众多人汲汲于此的动力之一。
《矢志不渝》读后感(二):虚构的贞女
如同很多喜欢在睡觉前编电视剧的青年一样,我也喜欢在发呆时虚构故事,一个故事可以编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如果我有好文笔,就可以去晋江写小说。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编造了一个晚明时候的故事。故事里有个由节妇母亲养大的姑娘,从小定下了亲事,但是还未出嫁,未婚夫就死掉了,姑娘便立志守节。家里的各路亲戚就一齐来劝姑娘改嫁,不要误了终身,但是姑娘心意已决、不能更改。大家一方面觉得惋惜,一方面称赞姑娘的品节,一方面又嘲笑姑娘好仁不好学。后来,姑娘偶然碰到了一位亲戚家的男子(人物设定为姑娘堂弟的大舅哥),便爱上了人家,甚至产生了要和人家私奔的念头。但是因为大舅哥有婚约,姑娘放弃了,这段感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故事的背景是我想象出来的明代,而不是真实的明代。对姑娘惋惜的人是亲人,称赞的人是周围人,嘲笑的人是姑娘的堂弟妹,我设定她有一些女权思想,也是最后唯一一个知道姑娘守贞真实意图的人。其实姑娘并不认为从一而终的道义特别正确,对从未谋面的未婚夫没有任何感情,也不想对夫家尽什么儿媳妇的义务。姑娘只是对包办婚姻有恐惧症,通过守贞的方式来逃避而已。做贞女让她获得了相对的自由,不用低眉顺眼的做贤良淑德的妻子,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家里人也都顺着她。
这样的贞女仅仅是一种可能,我并没有办法证明她们是真实存在过的。可是作者却用简单粗暴的理由,否定掉了这种可能,理由是贞女反抗父母是为了恪守自己的婚约,所以她们并不反抗包办婚姻。作者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贞女们恪守的包办婚姻,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但恪守却可以使她们避免第二场包办婚姻。
我相信很多年轻的女孩子选择做贞女是出自她们的本心,并不是旁人的逼迫。她们的选择让她们的人生充满了苦难,同时她们也获得了克己的愉悦与自我牺牲的荣耀。我相信所有的选择都是利己的,只是方面不同而已。在利己的不同方面里,我还是觉得精神追求比较高级一点。姑娘们既然已经被集体洗脑了(教育啊、舆论啊都提倡守节守贞),没办法理性选择了,那么为追求精神道义而放弃原本可以安乐的生活,就并不愚昧,她们的勇气、自我献身与决心是值得尊重的,甚至是可敬的。认死理之所以成为被赞扬的品格,并不是因为“死理”,而是因为“认”。
但是但是,我始终认为贞女的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因为她们的自我牺牲除了博得好名声之外,常常毫无意义,甚至是给娘家婆家惹麻烦、增负担。那些提倡贞女行为、甚至逼迫别人守节殉死的男人才是垃圾。宣扬别人守节所获得的道德优越感何其廉价,既然把贞女殉夫比作忠臣殉主,面对异族入主,他们怎么都不去死,竟然还优哉游哉地大谈道德!甚至还有说女人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丈夫,丈夫死了,你也就可以去死了。这样的人,做忠臣也是愚忠。
我以前以为守贞的女子应该是家族的荣耀,是被大家尊敬的。看了这本书后才知道,其实夫家通常不愿意接纳贞女进入他们的生活。也许是因为看到贞女就想起年少早逝的孩子,也许是不愿意接纳陌生人,也许是反感贞女为未婚夫立嗣扰乱了正常的家庭秩序。虚构故事里的姑娘,我原本为她安排了一个结局,明清易代,她的家人都死光了,她只好去依附夫家,最后过上了一种物质富足、精神抑郁、有人格尊严的生活。按照事实的情况,这样的结局可能是不存在的,夫家也许并不接纳她,她也无法获得她想有的人格尊严和丰富物质。嗯,我应该考虑给这个姑娘换一个结局了。
《矢志不渝》读后感(三):做贞女,被逼还是自愿?
在中国近代启蒙知识分子的笔下,漫长的古代社会,女性无疑始终扮演着被压迫、被限制的角色。就如著名教育史家陈东原在女性史研究的开山之作《中国妇女生活史》(1928)中说的那样:“我们有史以来的女性,只是被摧残的女性,我们妇女生活的历史,只是一部被摧残的女性历史。”因此,对五四一代知识分子而言,当务之急便是,使女性摆脱旧礼教的束缚,获得婚姻和个人生活选择的自由,实现经济独立,达致男女平等。女性解放的主题,无疑是他们所宣扬的启蒙话语中最主要的一个构成部分。
然而,随着近些年来历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各路史学家笔下的中国古代女性,已经逐渐摆脱了旧有想象中祥林嫂式弱小、凄苦的刻板形象。尤其是曼素恩、高彦颐和伊佩霞等一代海外女历史学家的一系列女性史研究成果的问世,对五四以来形成的女性解放话语,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强有力挑战和颠覆性冲击。在这场冲击中,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历史系教授卢苇菁的《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亦扮演着颇为重要的角色。
所谓贞女,指的是订婚后未及过门,未婚夫便先期亡故,从而当事人选择终身守节的女性。根据卢苇菁的研究,贞女现象在宋及以前极为少见,至明朝中后期才开始流行,到清朝时蔚为大观。贞女的特殊性就在于,她们和节妇不同,与死去的未婚夫仅有婚约关系,可能从未谋面,更不可能有夫妻之实,然而,她们却选择终身不再他适,如妻子般为未婚夫守孝,甚至迁入夫家,侍奉公婆直至终老。其实,尽管斯时宋明理学大兴大盛,所谓天理人欲之辨更是甚嚣尘上,但即使是真正的寡妇,在当时亦并非没有再嫁的权利。众所周知的是,晚明本来就是一个物欲横流,提倡逸乐放纵的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年轻女子选择成为贞女更是难以理解。
如果按照五四知识分子的话语,这必然与“封建”家庭的逼迫息息相关,即在婚姻方面,女子绝对没有个人选择的权利,只能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俯首就范。然而,从卢苇菁的研究中可以看到,这不仅是一种陈旧说法,更可能想象多于实际。如同她那些海外女性史研究的前辈一样,她选择从女子自身的角度切入考察这些贞女。如其所言,在当时,几乎没有父母会强令女儿做贞女,反而千方百计试图使女儿再嫁,让她们去寻求新的幸福。而且,在许多宋明理学家以及乾嘉学者眼中,贞女现象不但是荒谬的,而且是不合圣人古礼的,至少是不值得提倡的。可是,这仍然不能阻挡很多女子义无反顾地放弃转手可得的幸福,义无反顾地成为贞女。
如果历史真相的确如此,那么,一个难以解释的悖论便形成了。按照鲁迅式的说法,这显然是非愚即蠢,属于做奴隶而求之不得的那种人。然而,芦苇菁却选择了用“情”、“义”、“忠”等几个关键词来解释这一现象。在她看来,这些贞女,很可能自幼就在一种情的文化中长大。幼年订婚之后,大多数的双方家庭都会经常互通声气、维持亲家关系。女孩自幼耳濡目染,使此种婚约的观念深嵌心中,并寄托以无比美好之感情,一旦知道未婚夫突然死亡,女子很难斩断其回忆、想象以及与对方的心理联系,因而也很难转而他适。另外,就如在古代社会中男子忠于皇帝、国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一样,女子往往将忠的对象自愿地集中于男子身上,认为一己之固守,是一种职责,一种“忠”和“义”。这和她们背后的那套伦理规范息息相关。按照现在的观念,这当然是愚昧的,但是在那时,这反而是一种自我提升的行为,即当事人希望成为道德和生命履历上毫无瑕疵的人,是一种向往道德的体现。
总之,卢苇菁和她的女性史研究的同行一样,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来考察中国古代女性以及她们的精神世界,最大程度地使女性史研究脱离五四叙事,获得自己独立的地位。此书读毕,收获固然在于其解释观点的独特,更大的启发便是,如何避免以今人的眼光和观点看待古人,认识到不同的时代,对什么是“好”有着不同的评价标准,关于什么是“幸福”的定义也不一样,进而透过历史语境,对当事人为何做出如此选择,持一种理解之同情。
由于本书是一部严肃的以史料说话的著作,因此在阐释和总结贞女这一历史现象的过程中,似乎总有一些让人意犹未尽之处。或许,在这里引入“世俗化”的概念更便于进一步说明问题。在中国历史上,世俗化是在晚清随着现代性的来临而发生的。在前现代社会,人们普遍相信超验世界、相信终极感,相信精神的自我大于欲望的自我,相信道德伦理和价值追求。而现代性来临之后,世俗化风潮席卷而来,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甚嚣尘上,人为自我立法,在解放了人的同时,却又造成了深刻的心灵危机和价值失落。贞女的选择和表现,无疑反映了世俗化时代以前,人们对个人价值和伦理关系的独特理解,以及对超越世界和意义世界的追求。此种“先伦理、后个人”的儒家文化是否合理,固然是可以商榷的,但在批判其有悖于人性和人道一面的同时,也不能不认识到,其对终极的追求以及价值的坚守,也是难能可贵的。
当然,作为真正严肃的史学家,求真比那种惯用春秋笔法进行褒贬的史学更为重要,其最显著的作用就是避免更大的遮蔽。但是,作为生长于中国,自幼受五四文化和马克思主义阶级史学教导的大多数,尤其是广大女性同胞,如此将贞女当成一个平常的历史现象,用冷静、客观的态度来研究而不加批判,可能会有些在情感上难以接受。
尤其是读到书中所引用的贞女的一些行为时,如听到未婚夫死亡后,趁父母不在场偷偷跳井寻死;如派侍女照顾行将就木的未婚夫,让其传承子嗣,以便将来自己抚养;再如迁入夫家的贞女,如何在楼上数十年不出门不梳洗,脸上长出一寸的毛发等等,第一感觉便是不寒而栗,让人觉得,精神上的追求也未必就比身体上的追求更为高贵。若道德的结果是这样,大多数人还是更愿意追求现代人的、世俗的、安稳的小幸福。
延伸阅读
《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版,29.00元。
韩戍 ,南方都市报·南方阅读2019年3月13日
《矢志不渝》读后感(四):本书的几个要点
这本书目的在于探索贞女的情感、理想和生活历程,并由此解释是什么塑造了这一时期年轻女性的社会性别身份,以及她们是如何看待和表达尊严、责任和爱的。
(我知道有错别字,给自己看的,懒得改了。)
本书的几个要点
一、贞女现象引起了儒家文人两极分化的意见,争论的焦点在于,贞女的行为是否符合儒家教义,确切地说,是儒家经典是否暗示了贞女的做法代表着一种更高尚的选择。
二、贞女的选择往往与父母的期望相悖,是因为做贞女的道德资本可以转化成影响力甚至权力,来削弱性别等级、辈分原则对她们的限制,扩大贞女对自己生活的控制力,比如享有立嗣权,承担男性的家庭责任。(如果说贞女的“忠贞”与儒家文人的政治“忠贞”概念有所联系,那么儒家文人的政治“忠贞”,除了儒家道德追求以外,是否也有相应的实用性动机?)
三、贞女现象的升级与民族、政治危机有关,政治“忠贞”概念被应用于性别关系,这两种行为其实围绕着同样的道德信念。而对这种道德新年的追求逐渐极端化。
第一个证明就是,清初之后,文人的这种情感逐渐退潮,贞女现象中的极端化特点也随之逐渐淡化。如果没有明朝的特殊条件,贞女现象不会出现。贞女现象在明代以道德为名追求极端行为的文化迷恋中生成,其兴起与儒家精英对所谓道德堕落的焦虑以及政治领域中的道德英雄主义相互呼应。
“贞”的概念不断缩小,到明清时期,已经缩小到了婚姻忠贞这一领域。(这应该本来也是语言学自身规律的体现。)
第二个证明是,宋末对女性忠诚的关注,与对男性政治忠诚的关注是联系在一起的。忠诚一直是儒家的根本美德,但把忠诚作为衡量男子道德品格的关键性标准,则始于宋,Richard Davis指出,臣事二主前所未有地被那样视为耻辱,而女子常常与男子一起集体自杀。(近期的研究表明,节妇现象的兴起与元代把收继婚强加给汉人、以及限制寡妇财产权的政策有关,但这一结论不适用于未嫁的贞女。)
明朝初年,国家对贞女行为的表彰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为明朝后期贞女形成一种独特的文化社会现象铺平了道路。相应地,在口头语中,各种带贬义的贞女名称逐渐消退,贞女被看作未婚夫的妻子或者未过门的寡妇,而不只是受了聘的父亲的女儿。贞女现象的其他变化还有:给贞女过继子嗣逐渐成为夫家义务;贞女行为戏剧化甚至暴力的行为如自残、自杀等越来越普遍,殉死的贞女代表了贞洁女性能获得的最受敬仰的身份。
这带来了士人们对新奇和极端文化的追求,即明初人们追求复兴儒家秩序,“消除”蒙古文化的污染,这是一种矫枉过正。在官方文化上,“理学”统治地位进一步加强,推动明朝进入到一个道德英雄主义的时代。具体的表现包括朝廷对官员肉刑加强,这与宋朝宽仁对待官员形成了鲜明对比。贞女现象正是这种文化的反映。另一个背景是,明朝后半叶,儒家学者们看到了世道浇漓和道德下滑,比如妻子不把丈夫放在眼里、丈夫死后很快再婚等。
政治动荡是道德英雄主义产生的一个背景。明朝君臣关系从十五世纪中叶就开始很疏远,官僚政府的功能常常被宦官所劫持;正如“节妇”和“荡妇”这对极端概念,朝中“奸臣”和“忠臣”也形成鲜明对照。在儒家道德哲学中,女性贞洁从来就是被政治化的,司马迁有言“忠臣不事二君,贞女不更二夫”。宋末和元初,精英文字表现出“被动、柔弱的贞女是男子的道德榜样”这一意思。(妇德与政治忠诚之间相互影响的例子:顾炎武的贞女母亲,曾经割下一个手指给婆婆做药。)
在贞女形象中,儒家精英找到了自身情感的表达;通过描述和赞美贞女,他们重新确认自己的道德信念和政治选择。清初,文人鼓吹自杀、赞美贞女的言行越来越盛,这种激情与朝代更替、“民族伤痛”有很大关系。
满清政治稳固后,贞女作为政治忠诚的象征的光环逐渐消退,而贞女现象则继续发展,贞女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在普通家庭。由于朝廷不可能旌表全部的贞女,文人视表彰贞女为己任。另一方面,满清政府热衷于旌表贞女,民族上偏向满人,成为朝廷美化自己形象的工具。
四、贞女选择具有主动性,让她们做出这种选择的语境是复杂的,比如儒家对道德行为的褒奖、对佛教和通俗宗教中来世和命运的信仰、女性在父系家族制度中受到的道德教育、童年订婚对女性心理的影响(自我认同、尊严观、羞耻观)等。她们都认同一套核心价值,即二次订婚是品格的污点和对自身归属感的冒犯。总之,正统价值观与情、义纠缠在一起,影响她们的选择。
让贞女权衡是否自杀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在夫家或者父母家居住,是否会引人闲话,能否受到家人的照顾,有没有继承权,等等。如果自杀,名声才不会收到玷污。情感方面的解释是,这些女性从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开始准备针线与嫁妆,说明年轻女子内心对于婚姻的期望状态,以及自我身份认同。“义”是贞女为其行为辩护的主要理由。在明清时期,“义”在最根本上指的是一人对另一人或对一种身份所负的责任,为了实现“义”,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对女性来说,就是“从一而终”。“义”是儒家性别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里,儒家价值观与女子的个人信念混合在一起。对来生的期盼、对死后团聚的信念也是贞女的一个心理。此外,文化教育、政府表彰等对年轻女性的心灵也有影响。
五、在贞女与家庭的关系中,母亲通常是敏感、有同情心的;父亲则是对抗性、压制性的。贞女的选择通常夹在两种道德责任之间:对父母的孝和对未婚夫的贞。
这种矛盾也体现在教化文字中,显示了儒家意识形态系统中的矛盾。处于矛盾核心的是贞女的模糊身份。类似于“忠孝不能两全”而最后选择了完成“公”而非“私”的使命,贞女的选择得到了社会的尊敬,表明了明清社会道德实践的极端性:压制或摒弃自然的情感。
贞女的娘家不愿女儿守贞,主要因为对女儿未来生活的担忧、对流言(性方面)的畏惧等;也可能因为再聘可以收到财物;也有少数逼迫女儿自杀以博得名声的。贞女的婆家不愿意接纳贞女,因为正常家庭结果中没有她的位置,这对家庭的情感和物质都有负面影响;也有对贞女是否能践行决心到底的担心;归根结底的冲突是经济上的,过继子嗣的实际受益者是贞女:她有权控制分配给那个男孩的财产。
《矢志不渝》读后感(五):被自愿选择了做“贞女”的女人
贞洁在少数人是一种美德,在多数人几乎是一种恶习。。
------尼采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最早看的关于“贞女”的文章,是我在2007年读《十八世纪礼学考证的思想活力》这本书过程中看到的一个注释,然后在网上搜索了此文章,结果发现此文章系国立台湾大学一教授的文章,因为文章中说到一些女人为了保持“贞节”所产生的极端行为,这些极端行为深深吸引了我。
不报希望的给这位教授——1991年从世界著名的耶鲁大学历史系毕业的博士——试着发了一封邮件,希望能看到此文章。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她立刻回了邮件,而且希望我提供通信地址她给我复印一份邮寄过来。自己仍然对此回复没有抱希望,但出于礼貌自己还是回了邮件告诉了她自己的通信地址,在五月二十二日这位教授给我回邮件说她因为那几天比较忙,没有及时复印邮寄,对在五月二十二日才给我邮寄文章甚至说了抱歉的话,寥寥数语,却谦谦有礼,让我第一次领略了书本上才能看到的“师德”!
《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这本书是自己看的第一本系统研究“贞女”这一现象的专著。读完此书,在我个人看来,历史上的“贞女”现象像中国许多不可思议现象一样,从最初的一种美德,在政治权力的渗透下,都变成了一种恶行,与其说是在弘扬美德,不如说是在造孽。就和裹脚,也许从时尚的角度讲,开始是一种美,但后来则纯粹成为了一种对女性的摧残;或如当今女人热衷的整容或隆胸一样,都是花钱给自己找罪受,好像生怕她们嫁不出去似的。
给贞女树立的牌坊,在现实里自己从未见到过,就和文庙,自己第一次见也是2006年去苏州看到的只能都影视剧上看到,这些石刻的像门一样的东西,一个接一个竖立着,能工巧匠让其极具艺术的魅力。
所谓贞女,指的是订婚后未及过门,未婚夫便先期亡故,从而当事人选择终身守节不再嫁人的女性。贞女现象在宋及以前极为少见,但到了明清时期,数以千计的年轻女子抗拒父母的权威,终生忠贞于她们的未婚夫,很多以寡妇的身份终其一生,有的为未婚夫自残或自杀殉死。贞女现象引发了中国历史上关于礼与女德的最激烈、最持久的意识形态争论。
贞女的特殊性就在于,她们和节妇不同,与死去的未婚夫仅有婚约关系,可能从未谋面,更不可能有夫妻之实,然而,她们却选择终身不再嫁人,如妻子般为未婚夫守孝,甚至迁入夫家,侍奉公婆直至终老。尽管宋明理学在明清大兴大盛,即使“天理存人欲灭”甚嚣尘上,但真正的寡妇,在当时亦并非没有再嫁的权利,其完全可以再嫁。再加上晚明本来就是一个物欲横流,提倡逸乐放纵的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年轻女子选择成为贞女更是难以理解。
按照儒家传统的婚姻礼制,在婚姻方面女子绝对没有个人选择的权利,只能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婚姻自主权。然而,从卢苇菁的研究中可以看到,当发生未婚夫死亡的事件后,几乎没有父母会强令女儿做贞女,反而有的父母,包括未来公婆家千方百计试图阻止这些女子做贞女,让她们去寻求新的幸福。
反对贞女的文人认为,有的和未婚夫面都没见过,但是却要尽一个妻子的职分,明显违背儒家“男女居室,然后夫妇之道成”礼制根本教义,因此贞女现象不但是荒谬的,而且是不合圣人古礼的,至少是不值得提倡的。
但是为何很多女子义无反顾地放弃转手可得的幸福,义无反顾地成为贞女。芦苇菁选择了用“情”、“义”、“忠”等几个关键词来解释这一现象。在她看来,这些贞女,很可能自幼就在一种“情”的文化中长大。幼年订婚之后,大多数的双方家庭都会经常互通声气、维持亲家关系。女孩自幼耳濡目染,使此种婚约的观念深嵌心中,并寄托以无比美好之感情,一旦知道未婚夫突然死亡,女子很难斩断其回忆、想象以及与对方的心理联系,因而也很难转而他适。另外,女子往往将忠的对象自愿地集中于男子身上,认为一己之固守,是一种职责,一种“忠”和“义”,这是一种自我提升的行为,即当事人希望成为道德和生命履历上毫无瑕疵的人。这和她们背后的那套伦理规范息息相关。
虽“情、义、忠”都能解释这一现象,但是芦苇菁认为,贞女的出现是一系列因素造成的——“贞女的信念和情感深深植根于她们赖以成长的广大的文化和社会经济体系。道义责任、情感吸引、宗教信念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她们为未婚夫守节的决定。幼年订婚,漫长的聘婚仪式,父系的家庭制度,社会对极端道德行为的推崇,社会精英对女性贞节的广泛赞扬,政府通过旌表等举措对家庭和个人行为的干涉、印刷和书籍的日益普及,以及弘扬情、义、宗教信息的通俗戏剧繁荣——这一系列社会和文化因素都影响了明清时期的年轻女子,塑造了她们的心智”。
贞女主要集中在明清帝国经济发达与文化繁荣的南方,主要是长江下游大经济区,包括宗族庞大的福建地区,最初个别现象的贞女出现在精英家庭,如果说这是饱受诗书教育的大家女子对人生的选择,那么无可非议,绝对是一种美德,这涉及到尊严和责任,但是当其被朝廷旌表,成为了教化所有人的偶像时,那么一种强迫的成分必然形成了,不管是制度层面还是文化氛围或习俗的社会制裁与评价。贞女从属于个别的个人行为,从北宋开始受到文人追捧后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里渐渐的演化为一种关于压迫女人的道德知识和规范,这个知识和规范后来获得了国家正统文化和权力的支持,在明清到达了极至。
关于“贞女”现象可以说尤其以中国为最厉害,因为中国女人为了保守住“贞洁”,常常不得不诉诸于极端的行为,比如上吊、绝食、跳井、跳河、跳楼、服毒、自焚或以刀剑自戕的,还有迁入夫家的贞女,如何在楼上数十年不出门不梳洗,脸上长出一寸的毛发等等。虽然贞女如此牺牲自己,甚至因为贞女身份能获得特权与很高的评价,但在现实前,大多命运很悲惨,在夫家与娘家身份都很尴尬。许多夫家则担心她要分一份财产或者增添一口人给家庭的经济压力等,无休止的家庭矛盾与纠纷,足以让她们无勇气坚强生活下去,好多最后都自杀了。其一辈子的处女身份,她们的性欲望也会成为街头巷尾人们私下的谈资,嘲讽的也不少,即使许多支持做贞女的著名文人,也对其抱着一种窥视性的好奇。
我个人看来,贞女现象的出现,与在儒家道德哲学中,女性贞节从来就被政治化的分不开,而中国的特点之一就是政治决定一切。在儒家把忠看的高于一切,虽孝为大,但在国家面前,孝是要让位给忠的,妇德成了政治忠诚最佳的比拟象征,“国家和政治危机为贞女现象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贞女不仅代表了妻子的贞节,而且以剧烈的形式将统治阶层所倡导的公与私两种品德集于一身,通过赞美贞女,为深受精神创伤的儒家精英宣泄明亡的 伤感、绝望和政治信念,提供了独特的通道”。
贞节”是男人真正的对女人最沉重的枷锁和压迫的工具,因为“贞洁”的知识谱系是建立在对女人性的压迫和专制上的,因此“贞节”是男权社会的产物,男人把自己对女人的专制转化为了一种权力的压迫,这个压迫就是通过对“贞节”知识谱系的建立,完善以及支配来实现的,在这个知识谱系里,日益被充实,历史越久这个压迫也就日益沉重,积累的知识量也就越多,并且越来越单一化,标准化,也就越远离了“贞节”最初的个人伦理选择这个真相。
卢苇菁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来考察中国古代女性以及她们的精神世界,最大程度地使女性史研究脱离五四新知识分子认为的属于封建压迫这一论调,获得自己独立的地位。但是我们也看到,大多贞女还是不由自己的被自愿选择做贞女,确实是一种封建语境下的压迫行为。
在当今现代社会,世俗享乐主义甚嚣尘上,人为自我立法,却造成了深刻的心灵危机和价值失落。历史上那些贞女追求的美德而今几乎不存在了,必须重新建立我们的“贞节”知识谱系,创建新的道德价值观念,把“贞节”归结为一种对自我心灵的关注,重回其最初的本意——个人伦理意义上的尊严与责任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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