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主题似乎总在围绕“通奸”(Adultery)这个词。------无论是司汤达的红与黑,霍桑的红字还是列夫托尔思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甚至连恩格斯也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中赞扬“通奸”行为,并称之“骑士之爱”。 于之相较,发表于1850年霍桑的红字是
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主题似乎总在围绕“通奸”(Adultery)这个词。------无论是司汤达的<红与黑>,霍桑的<红字>还是列夫托尔思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甚至连恩格斯也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中赞扬“通奸”行为,并称之“骑士之爱”。
于之相较,发表于1850年霍桑的<红字>是最具争议的一部作品。仅只其以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为小说的背景在当时保守的社会下就颇为大胆与新颖。小说出版后立刻在美国引发强烈反响,并被誉为“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霍桑本人也因此名声大噪。
<红字>主要描写了四个人物: 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苦苦挣扎的女主人公Hester Prynne, 浪漫懦弱的牧师Dimmesdale, 阴险狡诈的丈夫Roger chillingworth, 以及Hester和Dimmesdale私通生下的女儿Pear。 小说以:“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开篇,接着 记叙Hester Prynne这个在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Roger chillingworth,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Roger又在海上失踪,杳讯全无,Hester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Dimmesdale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的爱情生活。不久,Hester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Pearl。为了维护情人的名声, Hester不得不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与此同时Hester的丈夫Roger回来了,他察觉到了妻子与牧师的奸情,并展开了一系列处心积虑的报复行为。小说的高潮发生在即将升为主教的Dimmesdale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
Prynne的词根是“窥探”, Dimmesdale是“迷惘”, chillingworth意为冷酷的性格,而Pearl,珍珠,不仅象征着纯洁,也有果实的蕴意。霍桑将人物的命运和小说的线索巧妙地寄托在了人物的名字之中,他不仅仅只是想要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加尔文派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在<红字>这部小说中,无处不表现出作者对新移民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的崇敬。与霍桑同时期的梭罗认为<红字>这部小说是对美国历史的解析与赞歌,他说,从一个字母A,我们看见了一个国家A(The whole country named letter "A" appears until we see the letter "A"。)
然而,<红字>这部小说最终还是没有突破“通奸”的下场必然是“死亡”这一规律性的结局。在小说的中期,每每看到牧师Dimmesdale的内心独白甚至他与Prynne在树林密会时我甚至会以为他们将私奔成功。也许大部分人认为作者安排Prynne与Dimmesdale的死是必然的,符合人们的思维惯性以及社会现状,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接受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呢?例如Prynne带着Pearl与Dimmesdale跑到纽约去, chillingworth在悲愤中死去等等,我相信就是连霍桑本人也是有过这样的犹豫的,但他最终还是向他的思想和社会低了头,这一点,从他加入布鲁克林农场并非信念而是为了成家结婚这一举动中就不难看出。
D`H 劳伦思在成名前曾将霍桑当作自己的偶像,甚至在其本人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大量的细节与景色描写都受到了霍桑影响。但是正如他所强调的,如同他的小说获得的赞誉,霍桑是个“重要”的作家。
重要和伟大,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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