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特》读后感(巴比特的点评鉴赏)

发布时间: 2025-01-15 19:30:0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3

《不老泉》读后感,《不老泉》是一部充满魔力而又美丽的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作者是美国的女作家纳塔利·巴比特。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不老泉》...

《巴比特》读后感(巴比特的点评鉴赏)

《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是一部充满魔力而又美丽的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作者是美国的女作家纳塔利·巴比特。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不老泉》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假如真有不老泉

  —读《不老泉》有感

  “长生不老”这个词,一定非常熟悉。齐天大圣偷吃长生果,嫦娥偷吃西王母的不死药,这些神话故事我们一定记忆犹新。如果真的有能让你长生不老的泉水,你会喝吗?

  我用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不老泉》,书中就有一口能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只要喝下了它,就会保持你当时的样子,永远年轻不会老死。我想一定和我一样十分好奇,真有这样神奇的泉水吗?如果真的有,你会喝吗?

  《不老泉》是一部充满魔力而又美丽的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作者是美国的女作家纳塔利·巴比特。11岁的女孩温妮在八月的一天独自到森林里探险,遇到了塔克一家,他们是误服了不老泉的泉水而一直保持年轻,也深受永远不老的折磨。塔克一家为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直到遇见温妮,才把秘密透露出来。温妮在喝与不喝之间痛苦的选择着,如果喝了,就能和杰西(塔克的儿子)永远在一起;如果不喝,她就会像普通人一样,慢慢变老死去。可是这个秘密却被一个身穿黄色西装的人偷听了,为了阻止他透露不老泉的秘密,塔克的妻子——梅开枪打死了穿黄西装的人,也进了监狱。后来温妮救出了梅,塔克一家也离开了大森林。

  书中的塔克叔叔十分善良,他用的痛苦经历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而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温妮也十分勇敢,历经艰辛救出了梅,懂得了世界万物都有的轮回,没有去喝不老泉的水,而是把泉水给了路边的蟾蜍,然后从容地向前走去。书中的语言特别美,曲线蜿蜒的小路,无限的旷野,斑驳的树影,让我们一边读故事一边感受文字的魅力。

  要是在以前,如果真的有不老泉,我巴不得赶紧喝上一口。因为我要是长生不老,就可以拥有很多很多的时间,让去学习、去弹琴,甚至让踢很长时间的足球,可以做很多一生中我来不及做的事情。可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简直可以说是呆若木鸡,我再也不想长生不老了!因为你要是长生不老的话,你每天都是一个模样永无变化,估计时间久了,都厌烦。不像现在,我盼望长高,盼望更帅,心中有很多的期盼。如果真的长生不老,这多的期待就不会再有意义。如果你长生不老的话,你肯定你的家人也长生不老,而你的家人的家人,家人的朋友也都会长生不老。要是这样的话,就会有很多很多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人挤人,外出吃饭得排上几十个小时的队,或者你和家人只能挤在十分狭小的房间里生活,因为世界已经容不下这多的人,那简直是乱了套,想着都十分可怕!就像书中塔克说的那样:像他们这些长不大的人,不能称为人,而是像路边的石头。没有死的活着,生命还有什激情?

  假若真有不老泉,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不喝!在这个世界上,每一朵美丽的花都会凋谢,每一片绿叶都会枯黄,每一个生命都会逝去。所有的生物,都会有一个轮回,那就是“生”和“死”。人的一生,从婴儿到成年、老年,再到死亡,也是一个生命的轮回。假如真有不老泉,那我们的童年还值得去珍惜吗?我们心中的回忆还会美好吗?假如真有不老泉,生命还会有真正的意义吗?看来能够长生不老也并不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

  年幼的时候,爸爸妈妈每晚读书是幸福的事;上学以后,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第一次站在国旗台、第一次获得奖牌的时候是幸福的事;长大的我,身体健壮、成绩优异、兴趣广泛,是爸爸妈妈的好儿子,老师的好助手,同学们的好榜样是幸福的事;前段时间,有幸去美国游学访问,又是一件多幸福的事;等我以后上了中学、高中、大学实现我心中梦想的时候,也更会是十分幸福的事。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就是点点滴滴幸福的积累,生命之轮只有完整才是最为美好的。

  《不老泉》让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因为会失去,所以更珍贵! 人的一生,每一个阶段都是独特而富有意义的。活在当下,就是对生命的解释。所以我们好好珍惜时间,不要总是停留在后悔遗憾之中,也不要总去空想,珍惜眼前的时光,就是最美的生活!我们更要尊重生命,要把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珍惜每天的时间,努力书写属于我们生命中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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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是根据娜塔利·巴比特所著的经典魔幻小说改编,讲述了一个正值青春叛逆期的少女云妮渴望摆脱母亲严厉的控制,一次她在森林里迷了路,遇到了一个名叫杰西·塔克的少年的故事。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不老泉》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老泉》读后感(一)

“啦啦啦!读书的时间到了!”我兴奋地跑到书架前,精心地挑选起了书。“恩!这本!不不!那本!还是这本!”选书的我显得十分挑剔,心里做着强烈的斗争。“哈!就这本了!”终于,我选了一本自己满意的书——《不老泉》。

我放下选书时的兴奋,认真地坐在书桌旁读起了这本让我百里挑一的书。看书时,书封皮上的一段话一下子吸住了我的眼球,我对这本书的第一个印象就产生在的这段话里。读这段话时我十分好奇,为什么那只蟾蜍安全了,永远安全了呢?所以这本书带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神奇,带着这个问题我慢慢走进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十一岁的温妮和获得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发生的故事。故事写得栩栩如生,仿佛一切都呈现在你眼前。正如纽约时报写的“一部惊悚而美丽的小说,读来放不下,放下忘不了。”刚读完序幕的我就迫不及待的往下读去,接着我就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天呐!太神奇了吧!人居然能长生不老!太幸运了吧!”刚读完书我就迫不及待的喊了起来。可过了一会,我又忧郁起来:“人活着却没有期限,那还有什么意思!看自己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老死,你却没有任何变化,岂不是很伤心!每天都过着逃避的生活又有什么意思呢!”我渐渐开始为塔克一家担心。

如果,我发现这种能长生不老的泉水,我会喝吗?如果,我妈妈知道了我喝了这口泉水,会陪我喝吗?我会给她吗?这些问题让我思量了好久好久……

终于我想到了答案。虽然长生不老是个很诱人的事情,但我不喜欢看着亲人慢慢在我眼前消失,而我却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孩。我相信,如果我喝了那口泉,妈妈也一定会陪我一起。可我是不会同意的,我不希望让家人陪我一起四处搬家,四处躲避。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它也让我思考了许多问题,也让我明白“长生不老不一定好”!你也来读读这本书吧!说不定你会给我的想法不一样呢!

《不老泉》读后感(二)

在林间村,福斯特家族的别墅中,住着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杰克逊的小女孩。她在一个炎热的夏天,萌生了离家出走的想法。

离家出走的前一天,温妮在院子里捉萤火虫时,一个穿黄色西装的人问了温妮几个问题之后,就离开了。第二天,温妮走进别墅旁边的林子里,遇到了正在喝泉水的杰西,随后塔克一家也赶来了,他们死活也不让温妮喝泉水。之后,他们将温妮带回了那个残破不堪的家,打算告诉温妮原因,温妮和塔克到家旁边的湖上划船,塔克告诉温妮:自从他们一家喝了不老泉之后,就发现自己不会变老和死亡了。因为朋友们都以为他们是中了什么巫术或是被魔鬼附身了,所以都离他们而去。

第三天,穿黄西装的人告诉塔克一家,福斯特一家已经将林子卖给他了,而他要去向有钱人贩卖泉水。梅为了不让秘密泄露出去,就拿着枪,把穿黄西装的人给打死了。黄西装死了,梅进了监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梅从窗户里逃了出来,而温妮爬了进去,现在是晚上,因为太黑了,所以警察没有发现。最后,温妮选择了不喝不老泉,而把不老泉给了她的蟾蜍喝,她死后过了两年,塔克两夫妇到她的墓碑前分别行了一个礼。骑着马,离开了林间村,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其实永生也不是最完美的,如果你永生了,而时间的轮还在继续旋,你周围的朋友都会慢慢地离你远去,而你则会感到无比的孤独,甚至连路边的石头都不如。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只需要坦然面对,因为它的旁边就是新生。

《不老泉》读后感(三)

我一直是个书迷,没有书的日子可不行!《不老泉》这个书名就这么吸引人,更何况听老师同学们说,这个故事挺感人的呢!一捧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啦!

我长期以来一直在读一些长篇小说,然而《不老泉》并不长,所以我很快就读完了。这本书只要讲述的.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温妮“离家出走”,正好碰上了塔克一家,得知了一件神奇的事:八十七年前塔克一家喝了一种泉水,变得长生不老,相貌上永远停留在了他们喝泉水的那一刻。一个陌生人听到了这件事,想要找到泉水并且卖了它赚钱。但是他的计谋被挫败了——他被愤怒的塔克太太砸死了。这个陌生人可狡猾了!居然叫了一个警官!那个警官刚好目睹了陌生人被砸死的场景——塔克太太要上绞刑架。温妮知道,塔克太太不可以上绞刑架,那样,所有的人都会知道她无法被绞死,不,是根本就无法死亡。于是,温妮协助塔克一家把塔克太太救了出来,让他们一家远走高飞。

泉水就在温妮家旁的树林里。如果她想喝,她随时都可以去。但她没有。一直到死都没有去喝。我想,是因为塔克的话吧?我影响尤为深刻的是他的一句话——人如果活着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什么两样,不能算这个真正地活着。生命就像一个轮子,一直在不断滚动,死亡是轮子滚动的尽头。可是,一旦人不会死亡,那么,生命就无法再动。更何况,如果身边的亲朋好友都相继离开了人世,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然而别人又看到自己不会变老,会以为自己是妖怪,更是跑得远远的,这样的生活没有意义。正因为时间是有限的,它才显得更加珍贵而美好,生活才有滋有味,我们应当加倍地珍惜它,努力的去把我们的生命故事书写的更加精彩!

曾经,我想过,要是我们一家人都长生不老多好啊,我们就可以在一起生活永远永远了!;毕业前的那段日子,我曾想,我要追上时间,把时间杀了,让时间永远停留在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刻!其实,这和文中塔克一家喝不老泉大同小异。当时间不在你的身上流淌,当你身上的一切一切都只停留在一刻,你会突然明白,生活因有时间而精彩,就像波澜壮阔的大海,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不同变化不同的光彩。然而一旦时间在你的身上停止,就像一潭死水,永远都是如此,枯燥无味,黯淡无光。

流离聚,分离是为了下一次的欢乐相聚。然而要从分离过渡到相聚,需要时间在其中穿梭。也许在过渡的过程中会有伤感,但有何尝没有深切的期盼呢?感谢你,《不老泉》,也谢谢你,时间老人,您不紧不慢的脚步,让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绚丽多彩。我会跟随您的脚步,活出我的精彩!

《不老泉》读后感

  导语:《不老泉》是美国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科幻小说。

  【篇一】《不老泉》读后感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人 ,都希望一直活着,不愿死去,因为那些人觉得人的一生太短了,有好多事情没做就死掉了。可如果你读过《不老泉》这本书就不会这么想了。想知道为什么吗?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无意间看到小男孩塔克在喝泉水,便认识了他们,知道了他们喝了那口泉水可以长生不老,但他们并不快乐。男主人塔克做梦都想去天堂。后来杰西为了让温妮和自己永远在一起,要温妮在十七岁那年喝下不老泉的泉水,但是温妮想起塔克说的话,最终没有喝下泉水而死了,而那个泉水最后给蟾蜍喝了,最后连蟾蜍都活得不耐烦了。

  长生不老一点都不好。你说你长生不老有什么好的,长生不老使生命没有了意义,怎么样都不会死。本来应该会发生什么意外而死去,新的生命又出来。现在,旧的生命不去,新的又来了,即使出现了意外也不会伤心流泪。

  你还必须保守秘密,以防被人当做活广告,还要隐姓埋名的度过一生。这些你们有想过吗?如果是这样,那该有多痛苦呀!不能告诉别人这个秘密,不能在一处定居,要四处搬家。如果一个常人,就不用忍受这些了。

  如果你们说不老其实很好,那就错了,温妮不是最后也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吗?如果让你一直活着活着,没有尽头,那多无聊呀!

  所以,不老未必好!

  【篇二】《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是大概半年前我和寒寒一起读的,读完后,我们对塔克一家人奇特的际遇和书中所表达的生命轮回很是感慨了一番,然后,我也就没更多地在意了,因为,在我这样的年纪,早已知道生与死的意义了,早已不再幻想和期望长生不老了。但是寒寒此后就经常给我说,《不老泉》是她看过的最好看的一本书,比什么《牧羊人奇幻之旅》、《天蓝色的彼岸》等等都要好看,还极力推荐给语文老师希望班上同学都来看。我每次听她这么说,都对她说:“嗯,确实不错”,其实并没把她的话当回事,只是稍稍有点奇怪,她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这么喜欢这样一本讲述生死意义的书呢?甚至在心中暗想:“她这个小丫头,对书中表达的'思想能领悟多少啊!”

  寒寒很小就喜欢琢磨生死的问题,经常问人死了就去哪里了,我不想她小小年纪就畏惧死亡,就告诉她人死了就去了美丽的天堂,就在天上很远很远的地方,但她还是经常会去想。大概四岁的时候吧,有一天晚上,我叫她很久不应,最后发现她一个人坐在窗台上,望著天空,我问她在看什么呢,她说:“妈妈,天上到底有什么呢?人到了天堂是什么样子呢?”我对她说天堂鸟语花香,绿草如茵。她说天堂那么漂亮,好想早点去天堂哦,我吓了一大跳,赶紧告诉她,人间有更多的美景,要很久很久才能看完,然后才能去天堂。后来她长大一点了,看到书里讲到人死后有灵魂,又经常问灵魂是什么样子,人死了还会不会有感觉,觉得死了以后好可怕,又怕妈妈会死,经常问得我不知所措,绞尽脑汁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她慢慢长大了,我还是渐渐告诉她人和动物、植物一样,凡是有生命的,都不会长生不老,如果都长生不老,地球就装不下了,但是生命也是很坚强的,不会轻易失去,正因为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要珍惜生命,快乐地度过每一天,妈妈要等寒寒做了妈妈,做了奶奶以后才会离开她等等。但是不管我怎样婉转地解释,我知道,她还是心存疑虑,惧怕死亡,惧怕有一天会失去妈妈。我知道,但我无能为力,我不能替她解决所有的问题,我愿意用全部的生命和智慧去换取她最多的快乐,最少的忧伤,但是这只是一厢情愿,成长的烦恼和忧伤是无人能够代替的,只能让她自己去经历,去痛苦,去磨练,让时间来告诉她答案。

  看到寒寒在读后感里大段引用《不老泉》中的句子,我惊诧于她的记忆力,半年前读过一遍的书,能把这些段落一字不落的复述出来,真让妈妈汗颜。也可想而知,这本书,这些句子对她影响有多深,所以她才会读一次就牢记。她引用的关于流水的句子,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是如此的异曲同工,她引用,说明她理解,而我又是什么时候知道并理解“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呢?应该是高中的政治课吧。寒寒,你真让妈妈惊诧莫名,我真没想到你会真的读懂《不老泉》,而且是如此的懂,看来妈妈真的忽略了你天真稚嫩的面容后面悄悄的成长,虽然妈妈一直希望你慢慢地长,让童年足够的长,但是你还是不可避免的长大了。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了做一个凡人,选择经历生与死。杰西很多年后又回到温妮的家乡,他还是十六岁,而温妮,已离去,她活了78岁。她的墓碑上写着:“亲爱的妻子,亲爱的妈妈,亲爱的奶奶,我们怀念您”。读到这里时,我满眼热泪,我对寒寒说:“温妮没有选择长生不老,但是她活在这么多人的怀念中,多幸福啊,她生前和这么多爱她的人生活在一起,多幸福啊! ”

  谢谢《不老泉》,让我终于知道该怎么回答孩子关于生死的问题。

  谢谢《不老泉》,让孩子不再那么惧怕死亡,让孩子明白生命的意义,因为会失去,所以更珍贵!

  谢谢《不老泉》,让我更加明白能做一个妈妈,做一个奶奶是多么幸福的事!

  【篇三】《不老泉》读后感

  “如果你可以长生不老,你会做什么?”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多年。直到读了《不老泉》才解开了这个谜。

  《不老泉》讲的是一个叫做温妮的女孩,遇到了已经可以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他们将温妮“绑架”到他们家。结果,被一个“穿西服的男子”“解救”出来了。这个秘密差点被泄露。最后,他们从这里走了再从他们逃亡的地方回来后,发现树林不在了,温妮不在了……

  温妮为什么放弃了一次长生不老的机会呢?那是因为,她意识到了生命不是过的时间长就是高兴的,因为在这么多年之内,你可能遇到各种烦心事。引用塔克先生的话:“如果我能重新回到生死线上去,我就一定爬回去!”是啊!生命是往往是去了才觉得可贵。可是历史上,是有很多人因为迷信等种种原因而炼制所谓的“长生不老药”而丧失了性命。可我又想,及时有了长生不老的能力,过了99999999999999999(此处省略无数个9)年还是不死,那和没存在时尚有什么区别呢?

  说实在话,原先我是很怕死的,不知道这个秘密中不中听。就算是听了什么“世界末日”之类的谣言我都快被弄得一晚睡不着觉。可是读了“不老泉”之后,我就不觉得死是那么可怕了,没想到“生,是死的开始。死,是生的开始。”它是一个真谛。我不能再畏惧死了。我真的现在开始喜欢上死了。它,令我向往。但是现在我要过好我的一生,也是一件很难的事。他可不能延误。现在的生,必须要珍惜。不是只有死了你在真正的安心。生的时候,你只要听别人的忠告,听从自己的承诺去做好每一件事,那是最好的。

  因为这样,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长生不老不是最好的,它只能让你有一时的快活。到后来,你才发现,长生不老不是最好的,你会想拼命的爬回去生死圈。哎!人类,总是贪图一时的享受,才盲目的去做某事。

  让我们珍惜生命吧!!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1

  《尼瑙克山探险》是一本好看的书,看着这本书,就仿佛进入了这个画面。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泥瑙克山脚下的脚背村,,经常会发生一些怪异的事情,每逢下暴雨的日子,还会从山上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号叫声。人们都笃信山上有一个神秘莫测的怪兽。到脚背村小住的伊甘听闻了怪兽的种种传说,又看到怪兽的出现给村民们带来的恐慌,萌生了找到怪兽并将之杀死的念头。爬上泥瑙克山之后,伊甘却发现了失踪已久的奥特叔叔,他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奥秘,解开了泥瑙克山怪兽之谜。

  我非常喜欢伊甘,因为他不怕困难,很勇敢,不相信山上有怪兽,就独自登上泥瑙克山,历尽坎坷终于解破泥瑙克山怪兽之谜。

  伊甘还勇于坚持自己的想法,他上山之后,发现山上没有怪兽,下山后,他说给大伙儿听,大家都不相信他,甚至连家人都说他胡说八道,但是他从来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虽然他说服不了大家,但是他坚信自己所看到的真相。这种执着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伊甘在山顶上听不见大人们的呼喊。他像个梦游者在通往山顶的最后一段多石的山坡上。走着走着,他觉得比刚才暖和多了,而且,他还闻到了一股怪怪的味道。接着,他听到前方低沉沉的吼叫声。他手里攥着木棍儿,心怦怦地跳得飞快。他蹑手蹑脚地朝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心里想着:啊,可以看看怪兽究竟长什么样了!然后我要把它杀死。

  这段话描写生动,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不知不觉往下看,我也特别想看看怪兽究竟是什么模样的,一心想看到他怎么把怪兽打败。

  伊甘寻找怪兽并一心想杀死怪兽,他勇敢,不怕困难,有着为民除害的精神,让我佩服。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2

  我觉得人们的想象力很丰富,比如说有一座山,下雨的时候有一些似乎狼嚎一般的声音,人们就觉得那是怪兽的叫声。这座山就叫做尼瑙克山。所以怪兽叫做尼瑙克山怪了。尼瑙克山下有一个小村庄叫做脚背村,当然故事就发生在那里。

  一天清晨,男孩儿伊丹坐在蜡烛商的车里,前往脚背村的集市,在那里他住在妹妹的家里。在那里的几天中,他经常听到一些关于他叔叔失踪和尼瑙克山怪吃人的故事。有一天,在大雨的浇濯下尼瑙克山怪又唱起了他的“歌”。伊丹心想:“我要去把山怪打死!但是我能把山怪打死吗?”好奇心促使他带着叔叔的狗贝贝出去看看,突然从远处传来—————“呜呀呜!”一声,伊丹吓了一跳,这时他妹妹抱着猫从卧室走来,便笑着说:“哈!胆小鬼!”

  我确信伊丹是一个不会轻易认输的人。因为书中写到他带着狗,拿着木棒就出发了,这可把妹妹一家吓了一跳。妹妹喊着:“别走,我是逗你玩的。”但是伊丹没有听见,一夜之间,这件事全村都知道了!

  第二天早上,脚背村死一样的沉寂,伊丹走在无人的小道上,他不明白昨天还是热热闹闹的街道,今天怎么就没人了呢?他回到妹妹家里,对姨夫姨妈说:“其实没有什么山怪,只是雨水打在温泉里产生的回音!”但大家都不信伊丹的话。其实书中交待伊丹说的是实话。

  所以,只要有勇气就没有做不了的事。但是不一定知道真相就会快乐!在这次探险中伊丹还遇见‘失踪’的叔叔。叔叔愿意呆在山上,并不是失踪了。伊丹想起了那只狗,便把狗还给了叔叔。故事的结尾很温馨。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3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尼瑙克山探险》的书,作者景纳塔莉.巴比特。

  这个故事发生在尼瑙克山脚下的脚背树。票子时经常发笑生一些怪异的事情,每逢下暴雨,还会从山上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号叫声。人们都笃信山上有来一种神秘莫测的怪兽的种种传说,又看到怪物出现给村民们带来的.恐慌,发生了要杀死怪兽的念头。爬上尼瑙克山之后,伊甘却发现失踪已久的奥特叔叔,伊甘揭开尼瑙克的怪兽之谜,让我给你慢慢讲。

  初到脚背村时,伊甘站在充满各种猜测的尼瑙克山脚下,竟然也被一种莫名的忧郁笼罩,出于被表妹刺伤的自尊心,为了维护男子汉的尊严,伊甘决定爬尼瑙克山探个究竟。然而伊鞋没有看见传说中的怪物,而是看见失踪的奥特叔叔,奥特叔叔告诉伊甘,这里根本没有怪兽,只是山洞难闻的气味是一种含矿物质的喷泉,是硫磺一类的化学物质,而山洞这么热火是因为这座山是很久以前火山喷发形成的。伊甘恍然大悟,他回到村子后,把这件事告诉村民们,虽然村民没有相信他的话,但是,这次尼瑙克山探险,却是他人生中一次重要的历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文章中的小主人公伊甘,他非常勇敢,并不相信别人传言,自己亲自去探个究竟,找出事情的真相。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也要向他一样,具有探索精神,做题目时认真分析,不怕苦不怕累,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4

  前几天刚刚读完我的阅读天使奖品——《尼瑙克山探险》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伊甘的小男孩,来到了他的大姑家。他的大姑住在的那个乡村每逢下雷雨的时候,都会从山顶上传来一阵阵可怕的吼声!村民们都说这是怪物在吼叫,所以没有一个村民赶敢上去。不过伊甘却不害怕,他和小狗贝贝一起上山,发现山上并没有什么怪物,只有一个喷泉口。伊甘也找到了与亲人失散多年的安特叔叔!

  读了这本书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得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也要像伊甘那样不轻易相信别人的话,很有主见。在星期三的下午,轮到朱自豪值日,。我走进教室,看到在黑板上面写着:复习第七单元。大家都很好奇,因为,我们一贯在周三下午进行语文单元考试。如果考试的话,老师会安排中午的任务是复习。可是今天上午老师并没有说要考试啊?!。我不由自主地问:“朱自豪,下午考试吗?老师今天没有说要考试呀!”朱自豪得意地大叫:“耶!朱老师每过两个星期都考试呀!下午一定会考试的。”“他要考试的话会告诉我,让我来写这个中午任务的!(因为老师就是我爸爸。)”我自信地对他说。“咱们两个打赌:如果考试的话,我认输;但是如果不考试的话,你得向我道歉!”朱自豪愤愤不平地说道。代伯州是今天的正班长,看到我这么肯定,立刻把中午任务改成了“看课外书”。我也怒气冲冲地回到了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起了课外书!很快就上课了,老师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拿着试卷走进教室。结果,并没有考试。

  下课了,朱自豪不好意思地向我认输了。就这样我打败了朱自豪!我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要像伊甘那样,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5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尼瑙克山探险》,作者是美国的纳塔莉·巴比特。

  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关于探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尼瑙克山山脚下的脚背村,这里的村民很奇怪,总喜欢下雨,最好是大暴雨,这样就可以听到“尼瑙克山怪兽之吼”,人们都相信山上一定有一个神秘莫测的怪兽。然而,到脚背村来游玩的伊甘,听到这种种传说后,萌生了去寻找怪兽并将它杀死做一位小英雄的念头,终于,在一个下着大暴雨的夜晚,他真的带上老母狗贝贝爬上了人人谈之色变的尼瑙克山。但是,伊甘爬上山后,并没有发现什么怪兽,相反,倒是发现了他失踪很久的奥特叔叔,奥特叔叔把“尼瑙克山怪兽之吼”的秘密告诉了伊甘,原来山顶上有个山洞,山洞里有个喷泉,那种怪异的呜呜声就是从这个洞里传出来的,伊甘回到村子后把这件事告诉了村民们,虽然村民们没有相信他的话,但是,这次尼瑙克山探险却是他人生中一次重要的历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文章中的小主人公伊甘,他非常勇敢,并不听信别人说的传言,自己亲自去探索奥秘,找出事实的真相,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就要学习伊甘的做法,自己开动脑筋,去解决问题,做任何事都要有凡事探个究竟的精神,做一个明白人,一个聪明的人。

巴比特的点评鉴赏

《巴比特》可以毫不夸张地称为商业文化的经典之作。它使人看到了那个时代美国的物质崇拜,看到了商业文化怎样发展和风行起来,看到了美国文化与商业文化有着怎样的渊源。它还使我们看到了商业文化走向异化后的种种弊病,看到了发生在那个年代末期席卷美国及至西方世界的经济危机的部分起因。
在《巴比特》中,辛克莱·刘易斯以小城泽尼斯为例,首次披露了美国整个国家都盲目遵从标准化与一致性。所有的戒律和道德准则都标准化了。人们必须遵守它们以成为标准公民,从而使自己变成一群头脑空空、完全丧失个性的人。“他们唯一的存在就在于群体中,自然而然要为群体的清规戒律而奋斗拼搏。除了标准化及与人一致之外,他们不可能有别的东西,因为他们个性的源泉已经干涸了。”一旦离开群体而生活,他们就会感到不安全、不稳定。这样一个阶层的价值标准左右着其他人。如果有人想在这社会中生存下去,他就必须抛弃他原有的价值标准和处事态度,与大众的价值标准保持一致。他将变得更加毫无保留、更加坦率,最后趋于失却所有的个人观念而与其他“队”员享有一样的东西。他必须遵守社会规则,从而与人们的期望相符,因为每个人都在这么做。不然的话,他就会受到孤立。
辛克莱·刘易斯在小说中讽刺并抨击了这一社会现象。他把乔治·福·巴比特及其同伴成功地塑造成这一社会现象的典范。泽尼斯,即巴比特及其同伴们的居所,是个彻头彻尾的标准化城市。由于巴比特住在泽尼斯,属于泽尼斯,所以他无疑就会被局限于与人保持一致的阵营内。书中大部分情节中,巴比特都是个十足的标准公民和传统观念的遵奉者。他必须做个标准公民、遵奉传统观念、憎恶波希米亚主义、忠于共和党,同时反对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及激进主义。他还必须是个标准商人,工作勤勉、努力赚钱,使生活更加美好。他也必须做个标准父亲,对孩子要慈爱有加。甚至连他的私有物品也是标准的,应该足以显示出他作为一个成功商人的身份。巴比特还是个传统观念的遵奉者。他没有任何主观创造性及独特的思想,所以,要他形成自己独特的见解简直比登天还难。他所有的思想和观点都和其他人一样。如果其他人没有给他提供思想和观点,他就丧失了他雄辩的口才。因此,他的政治是集体的政治,民众的政治,而他的信仰则是一种不带任何主观主义的公共惯例。他的所思所感正是其他人的所思所感。所以,他的所有活动都是同其他人分不开的,同时也得到其他人的证明。他的声望及事业都与其他人的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可以把他推向荣誉的顶峰,如选举他当促进会俱乐部的副主席、推举他在泽尼斯房地产委员会上发言,而这也确实使他出了些名。同时,他们还能把他驱至孤独与没有朋友的地狱以及提心吊胆、优虑如焚的牢囿。因为他的生命线——生意已受到威胁。马克·斯柯勒把巴比特这一形象归结为:“他自己全然不是个创造者,他的成功依赖于社会关系。他没有控制权,只有通过参与而使自己平安无事。他和他的同伴们一起大肆吹嘘、大声吹棒,为整个群体大唱赞歌、大声叫好,嘲笑所有的不同论点,否定所有的不同意见—只是和众人一起往前爬行而已。”所以,标准化和一致性是一种很强的社会习惯。任何人都不可能摆脱它们。诗人琼·弗林克只能在喝得烂醉的时候才能透露出他那已惨遭挫败的抱负。推销商保罗·赖斯林全然的反抗却只招致谋杀妻子的罪名,并因此银挡入狱。巴比特也试图逃离群体,用自己所喜欢的方式生活。于是,他便开展了一系列反抗性的活动。他比家里其他人早几天跑到缅因州去,好让自己快活几天。他还和指甲修剪师调情,跟一个寡妇做爱,还与波希米亚人瞎混、跳舞、喝酒、性交。他甚至变得有自由主义倾向。然而,就算他的朋友们能容忍得了他与妇女调情及狂喝滥饮,但是,他们也绝对受不了他哪怕是很温和的自由主义思想。于是,他们立即采取措施以使他回心转意。他们劝他参加“优良公民联盟”。他对此加以拒绝,却遭到朋友们的全然孤立。他似乎还失去了他曾为之洋洋得意的所有声誉。一年一度的市商会午餐会上不再邀请他发表演说,不再邀请他去参加奥维尔·琼斯举办的打牌晚会。每个人都在低声议论他。更糟的是,他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由于迷了途,他将在生意上失去很多。巴比特被置于如此不利的境地。每个人,包括他的妻子都站在他的对立面。他已无力承受这种压力。事到如今,他已别无选择,只得与其他人妥协,向一致性举手投降,回到他的朋友们当中。他再次变成标准化和一致性的楷模,既赢回了朋友们的爱戴和尊敬,又赢得了自尊。
标准化和一致性是当时的一种不良社会现象。像巴比特这样的人根本无法摆脱它而只能追随它,这就是为什么曾有意成为自己的巴比特最终却完全失败的原因。虽然他向儿子说明了这一点,希望他儿子会比他做得更好,但对他自己来说,他想逃脱的努力已完全失败。辛克莱·刘易斯在此以巴比特的经历作为例子,有力地攻击了标准化与一致性。它们的势力如此之强以致成了人们的精神枷锁。有些人受其束缚却毫无感觉,反而乐在其中,其他人呢,虽然意识到这令人讨厌的限制,却又无路可逃,只好忍受着。这正是辛克莱·刘易斯的抨击目标之所在。
其次是利润或利益原则成了带普遍意义的指导原则通行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作品的主人公巴比特在业务和生活交往中忠实地奉行这个原则。在业务上他有一个长期的伙伴泽尼斯公交公司,双方维持长期业务关系的根本原因是利益。巴比特先是借公交公司的名义购下了金莺谷高级住宅区的地皮(见第四章第四节),从中赚了一大笔;后来又是公交公司的头头把林顿大道公交线路要向前延伸的消息提前告诉了他,使他能在这个消息公布之前在那一块地方低价抢购地皮,不用说又能赚上一笔;再后来公交公司要在郊区兴建修车厂,跟巴比特发生的地皮纠纷,又是了无声息地解决了,只是随后巴比特和公司头头的账户上各自增加了几千美金。在社交生活中也是如此。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和利益就积极交往,逢迎巴结;反之就敷衍,就回避,甚至拒绝,这样的例子在作品中是很多的。比如巴比特对利特菲尔德和多普尔布劳这两位邻居完全不同的态度,比如巴比特的会友们在巴比特出名前后判若两人的态度。
一次大战后社会繁荣的现象之一便是实利主义在美国的流行。当然,这一点也逃不脱辛克莱·刘易斯敏锐的观察力。通过巴比特这个典型人物,辛克莱·刘易斯揭示了一个沉溺于商业主义和实利主义的国家。在这块物质富足的土地上,金钱与富裕成了最重要的东西,而真诚、真理、神圣则退居次要地位。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是用金钱和财产来衡量的。只要你富有,你的社会地位便高,你也就会受其他人的敬慕,成为一个人人都想与你交往的人。在这种情势下,人人都挖空心思去赚钱,而要达列这一目的,生意兴隆便被当作一条最好的捷径。主赚钱这一动机驱使下,商人们甚至把商业道德弃置一边而不顾,贿赂、欺骗、威吓、共谋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就是巴比特为什么冒险和一个投机商做生意,逼迫房屋出售者以低价卖出房子而从中嫌取佣金的缘故,而通过支持卢卡斯·普劳特竞选泽尼斯市市长,他接受了一条秘密信息作为回报,这又为他点得了一大笔收入。难怪巴比特会被他的伙伴之一谴责为“不诚实的人”。
泽尼斯的人们热衷于实利主义及商业主义,但在文化上却有很大的局限性。几乎没有一个人被描绘成是真正的学者。以巴比特为例,他是个无知的人。“除了知道善于投机的营造厂商那几种房子式样以外,他对建筑一窃不通;除了懂得曲径的功用、草地、以及六种常见的灌木以外,他对园林景观也是一窃不通;甚至连最普通的一些经济学原理,他也还是一窃不通。”他对警力、教学等等都一无所知,更为可笑的是,身为房地产商,他居然对一所居室至关重要的卫生设备也一无所知。他把没有燕尾的晚礼服叫做“塔克司”。尽管他很欣赏一切机械设备,却对它们所知甚少。他的阅读面极窄玉最喜欢的文学和艺术仅仅是(鼓吹晚报)上面的连环画,上面记录着这类平庸琐事,如“马特先生向杰夫先生扔臭鸡蛋,妈妈用拼面杖来教训爸爸别说粗话。”他的卧室中确实有一张英国狩猎图的复制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音乐和画画真有兴趣,而只是因为这是大多数住在芙萝岗的家庭中都有的装饰品。他结婚时收到的礼物——三本书籍,以及客厅中摆放的钢琴也都是装饰品,而非有用之物,因为在所有的家庭成员中,只有年仅十岁的小婷卡才读过那些书、弹奏过那架钢琴。如此文化局限只能导致个人乐趣的局限。可悲的巴比特在寻找乐趣方面简直不知所措。他觉得自己和太太之间没有真爱;和朋友们则缺乏理解。他甚至没有一种自己真正全身心投入的嗜好。虽然他很热切地寻找娱乐和消遣方式,可他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娱乐和消遣。文化局限加剧了像巴比特这样的人的头脑空虚,而由这些头脑空空如也的人们组成的社会就只能是空洞的社会。
在大众文化的消费对象中,青少年所占比重在逐渐增加,因大众文化能带给人们感官上的愉悦感受,更迎合青少年追求快乐、刺激的个性。小说中出现的三个青少年分别是特德,17岁;婷卡,10岁;尤妮斯,17岁,在他们身上大众文化所产生的影响更深远、更广泛、也更彻底。婷卡要求至少要和别的女孩一样,一周看三次电影;尤妮斯则除了有关电影明星的年龄和报酬之外对其他的数字一律不感兴趣,并且潜心研究各种电影杂志,关注明星新闻;特德唯独对汽车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们都是在大众文化氛围中成长的青年一代的典型代表,由此我们可以察觉到刘易斯更关注青少年的发展,对美国未来表示担忧。这一代人从小就植根于大众文化的土壤中,空气中也无处不存在大众文化的气息,他们身上已然没有昔日父辈们的传统,他们能否担当起今后的重任,能否继续实现当初美国的梦想,这些忧虑都隐含于刘易斯的字里行间。尽管刘易斯对美国现实进行深度甚至是无情的批判,但是正如他所说,在他自己看来“美国永远是希望。他爱美国,但是不喜欢它,因为它仍旧不过是希望”。他不愿意看到美国的希望消失于大众文化中的下一代身上,他更不愿意看到他“爱的美国”在轰轰烈烈的大众文化中演变成一出闹剧,刘易斯运用他所擅长的言语将他的忧虑传递给大众,以此来引起大众清醒的自我认识。
虽说文化局限是个次要主题,但也加强了小说中辛克莱·刘易斯对社会的批判力,而对社会的批判正是辛克莱·刘易斯小说的主题。
在小说《巴比特》中,辛克莱·刘易斯最成功的抨击之一便是出色地描绘了一种被称为巴比特们的中产阶级商人的形象,而他们的代表人物便是主人公巴比特。巴比特们于是成了中产阶级市侩阶层的代名词。辛克莱·刘易斯尽可能生动地描写了他们的生活,并揭示了诸如自鸣得意、势利与虚伪等他们固有的特点。
像巴比特这样的巴比特们在某种意义上说缺乏自知之明,而自鸣得意即是他们的一个显著特点。生活在泽尼斯这样的小城里,他们为自己的小城感到无比自豪,相信泽尼斯是世界上最好的城市,它完美无瑕,全世界都得效仿它。无疑,它有光辉灿烂的前景,而所谓泽尼斯精神——“为胜利而斗争的决心”鼓舞着它的居民们。他们也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最好的,而他们作为这样的一个完美无缺的名城的居民则是好公民,是百分之百的美国人。在这个城市里,“男人威武豪放,女人温柔娴静,孩子聪明活泼。”泽尼斯如此完美,任何谴责都是不怀好意的。事实上,不道德的风流韵事、谋杀犯罪就发生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可是他们不愿承认。他们也不承认泽尼斯只是美国的一个小城,而且是一个世界上不值一提的无足轻重的地方。他们更不承认自己思想狭隘、沾沾自喜。所有这一切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人的心态是相符的。当时,美国人认为他们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是放射出锐气、力量、进步以及支撑及教导世界的哲学原理的中心。”这也许就是辛克莱·刘易斯抨击泽尼斯人自鸣得意的隐含目的。
与中产阶级自鸣得意和势利的特点结伴而行的是虚伪这一恶习。他们经常想,均是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表面上,他们是标准公民、守法人士、有道德的正派丈夫,而背地里却与此截然相反。在禁酒年代,这些标准公民本应是这一戒律的卫护者,可他们却在家自制啤酒大喝特局。他们对酿酒法非常感兴趣,聚在一起的时候使互相交流。不仅如此,一有晚宴或聚会的时候,他们便想方设法弄到酒来招待客人,虽然这是违法的,而且价格比平时高得多。然后,在酒性掩饰下,他们大发劳骚,包括禁酒令,说这侵犯了他们的个人自由。但在公开场合,他们虚伪地赞成禁酒令,似乎在坚决执行。正如辛克莱·刘易斯对巴比特所指明的:“他赞成禁酒,但他自己并不身体力行;他称赞限制汽车超速行驶的法令,但他自己并不遵守。”这一断言对巴比特们的每个成员都是适宜的。被称为标准公民的虚伪还从其虚假的道德上得到体现。外表上他们都是道德家——对妻子很忠诚,对孩子很慈爱,似乎沉浸在家庭生活带来的幸福当中。而在内心深处,他们却觉得受到家庭的限制,经常有逃脱的倾向。这就是为什么巴比特要在他家人到达之前早几天到缅因州去度假的缘故。在性生活方面,虽然他们的妻子很忠贞,可他们总在寻找与其他女人的风流韵事。在这方面,巴比特也可充当典型的例子。虽然他对妻子几乎没有爱情,但表面上还是很忠于妻子。而在内心深处,他经常沉溺于与想象中的梦中情人幽会做爱,还总是把这一梦中情人与自己周围的女人对号入座。离开泽尼斯到外地去参加房地产董事会联会时,他和其他标准公民一起去喝酒、看表演、甚至到街头去寻找“女郎”。最后,他揭开了虚伪的面纱,背叛了妻子,和寡妇丹尼厮混。通过保罗·赖斯灵的嘴,辛克莱·刘易斯揭示了巴比特的虚伪:“我的天哪,你对道德问题竟然看得这样认真,老乔吉,我真不乐意去想,你骨子里必然是不道德的。”
以上这些便是二十年代美国中产阶级商人的特点,他们既标准化又一致化;既注重实利主义,又带文化局限;既自鸣得意,又势利虚伪。他们形成了标准城市泽尼斯的居民。应该注意的是,辛克莱·刘易斯在此用了提喻法,即以局部代表了全体。泽尼斯代表着全美国的小商业城市,而巴比特不只是一个人,而是所有中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巴比特)讲述的不只是巴比特一个人的事,而是所有的巴比特们。一句话,辛克莱·刘易斯的抨击带有普遍性的意义。它是具体的,但在全美国国土上又是共同的、普遍的。 ”在《巴比特》中,成段的细节描写将人物的习惯行为生动而具体地展示给读者,要讽刺生活就是要描写生活,被嘲笑的东西必须同时被展现出来。作者总是自觉力求最大限度的真实可信,一字一句地向读者提供生动详尽的细节。他继承发扬了以美国幽默艺术大师马克·吐温为代表的现实主义传统,同时也吸收采用了英国文学讽刺大师狄更斯在小说中常用的缜密细致、生动逼真的描写手法。商人康拉德·莱特的外貌是这样描写的,“他眼睛底下有两块半圆形的凹窝,像是被银元压过之后留下的痕迹。”在描写巴比特如何戒烟时,作者写道:“他戒烟每月不少于一次,这一戒烟的过程和他身为殷实的市民,真可是相映成趣,他承认烟草有害,发了狠心,订出了戒烟计划,逐日减少吸烟次数,逢人必说修养德行的乐趣。两个月前他画了一张时间表,规定抽每一支的具体时间,欣喜若狂地把相隔的时间拉长,结果见到每天只抽三只雪茄。可惜后来他的这张时间表也不翼而飞了。一星期前,他发明了一个新花样,那就是把雪茄盒放在办公室不常使用的抽屉里。”可过了不到三天,他又动不动就离开自己的写字台,走到柜子前,取出一支雪茄,就这样,他总是故态萌发,还不停地找借口来安慰自己:“事实上,他样样都做到了,就是没有戒烟。”
反语、幽默,本属与讽刺相提并论的美学范畴,这种平行关系决定了它们之间具有彼此互相影响、渗透、交融的特点。反语、幽默可以辅助讽刺来更好地完成瓦解丑的任务。刘易斯的讽刺不是单一技巧的孤军奋战,而是充分调动一切可能的积极因素来共同抗敌。他常常在不同的场合,视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艺术手段,使得以讽刺所达到的批评具有语气上的或轻或重,否定程度上的或深或浅,充分表现出了统一性中的多样性。反语往往是用赞美的肯定形式来表达批判的否定内容,不是锋芒毕露,而是比较含蓄间接地传情达意。“巴比特正如泽尼斯绝大多数市民一样,认为他的汽车就是诗和悲剧,爱和英雄主义。”商人骄傲自满,为自己有新建的洋房、新式的汽车和豪华的家居而沾沾自喜。正话反说的方式使尖刻的嘲笑戴上了含蓄的特点,语气缓和而不失杀伤力。同时幽默做为“缓冲剂”在指责中加入了爱怜,那笑就像是大海的泡沫一样闪亮却苦涩。立体的、多面性的人物形象展示出来,读者也将谴责的目光从人物个体转向社会制度自身。
在小说中人物的自我暴露经常以这样的可恶形式表现:他们不停地高谈阔论,讲述自己的观点,听起来好像有根有据,可讲到最后往往是自相矛盾,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巴比特在一次演讲中这样表述自己对劳工问题的看法,“一个好的工会,它之所以有价值,就是因为它拒不接纳那些破坏财产的激进工会。不过,可不应该强迫人家加入某个工会。所有企图强迫人家加入工会的劳工鼓动者通通都得绞死。事实上,咱们关起门来说句话,任何工会都不应该单独存在,与工会作斗争的最好办法,就是每一个商人都应该参加雇主联合会和商会。联合起来就是力量嘛,所以我说凡是没有参加商会的自私鬼就是非得强迫他参加不可。”读者读完这一段后想到的是巴比特本人的确应该被绞死。
刘易斯创作《巴比特》时,传统斯文的现实主义和那种高雅、只供人消遣的浪漫主义文学创作方法已经过时,许多年轻作家纷纷另辟蹊径、推陈出新。在《巴比特》中,他一方面力图用自己文献式的现实主义方式揭露批判现实生活的丑陋和虚伪;一方面大胆探索人性的内涵,在作品中表现为对巴比特行为的谅解同情,从而使作品带上了明显的复调特征。小说到结束一直保持了这两种矛盾的声音,但正是这一复调特征使作品获得了不断强化的情绪和震撼人心的力量。“巴赫金指出,一个作家,作为一个叙述人,也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他不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不可能把一切事情看得那么清,把一切线索都理得那么清,把一个个故事都讲述的那么完整,因为他自己的灵魂深处也有可能是割裂的,自相矛盾的,在他进行人物设计和情节讲述中,可能会无意识地把自己的内心的矛盾在故事中流露出来,这样不仅不是什么坏事,因此也就可以把自己表露的更加深刻。复调小说,其实,就是指作者自己多个人格的对话。小说创作者树立这种复调式的小说创作理念,其作品必然更能反映人性在现实社会的真实的状态。”换言之,刘易斯这种复调叙述方式在再现人的矛盾和复杂的思想感情方面表现出独特的魅力,使小说更加真实,从而让刘易斯在当时美国多样化的文坛中独树一帜。
这种复调叙述方式所具有的模糊性和泛指性远比确定表达更具时空广延性和艺术张力。“从艺术语言来看,未定性与空白就是一种无表达的表达,是对不可表达植物的反向表达,是通过对可疑表达之物的表达来暗含对不可表达之物的表达。”小说《巴比特》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人们肯定当时的价值观,都想发大财,想被人羡慕,想成为上流的一份子,这就导致了价值观的单一性,从而导致社会只有一种话语,那么只有受这种话语宠爱的少数幸运儿才会感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大多数人都会被这种价值观所否定,而他们又找不到其他的价值观让他们得到精神上的依托,所以人们既爱之又恨之。对于这种模糊的心态,如果仍然要把它直接具体化,就会减弱作品的真实感。刘易斯的叙述方式就是对这种不可表达的的一种反向表达,尽管有时这种叙事方式不免有些模糊,但却较好地衬托出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引导读者在阅读中去体验这一复杂模糊的意境。

本文标题: 《巴比特》读后感(巴比特的点评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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