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的巢》读后感,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在写读后感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
《灵魂的巢》读后感
冯骥才《灵魂的巢》这篇作品是我读过诠释故乡情最经典文章之一,作者把对故乡的眷念之情寄托在字里行间,字节的跳动能让人心情澎湃,思绪万千。读完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乡对每个人心底最纯真,印象最深的地方。每当你听到故乡的名字,总能不自觉唤醒你最深处的记忆,就像烙印一样,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那里永远是你的牵挂。故乡能唤醒你最清晰的记忆,不管是美好的记忆还是伤心的记忆,或是儿时的记忆。正如作者所说,儿时是你一切的开始,所有故乡是你一切开始的地方。相比较其他作家作为土生土长的天津人,作者一辈子没有离开过故乡,表现出他对故乡的深深的,依恋不舍的情感。为什么作者不离开故乡?因为故乡对他来说是一种温情的、能够彻底放松的地方,这就是家的感觉。“我喜欢在夜间回家,远远看到家中亮着灯的窗子,一点点愈来愈近。”这让我想起了中学时代上完晚自习回家的'场景,远远的看到家里的灯光亮着等着我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感觉很踏实,很安全,我永远也忘记不了那微弱的灯光。我也非常赞同冯骥才对于家庭的定义:家庭是世界上惟一可以不设防的地方。
古往今来,从来都不缺乏表达游子心情的诗句,“人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 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文中有一段在法国马赛的插叙有着相同的妙处。家乡永远是我们精神、灵魂的栖息地和归属,是这种对于家乡无比眷念之情才使他们如此亲热与忘情,以致上千公里的漫长的路竟全然不觉。作者最后一句“ 天津是我出生地——它决不只是我生命的巢,而是灵魂的巢 ”也成为文章的点睛之笔,对于故乡的情感已经超越生命的归属,这是灵魂的寄托所在,血浓于水般密不可分。尽管有时候故乡曾经给你带来不好的回忆,但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你领悟人生的意义、生命的真谛。
家乡早已是融入血液的存在,永远是你灵魂的归宿,尽管你身处万里之外,但是心好像从未离开过一样。
关于昆虫记的读后感优秀
关于昆虫记的读后感优秀5篇
赏读完昆虫记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昆虫记的读后感优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昆虫记的读后感优秀精选篇1
如果让我在令人眼花缭乱的书橱中找一本我的最爱,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昆虫记》。
最早了解《昆虫记》是在我六岁那年,每晚都要听妈妈读几页,那个时候我捉蚂蚁,用细绳拴住蚂蚱的一条腿,把知了装在瓶子里,干这些事的时候总是充满乐趣。当我发现居然有一本书专门描写这些形态各异的小东西的时候,更是激起我对这些小虫子极大的好奇心。
昆虫是大自然中非常庞大的一个家族,它们对于我们太常见了,似乎没有任何稀奇,但是这本书却告诉了我们太多被我们忽略的知识,比如:蝉为什麽要大声唱歌?萤火虫尾巴上为什么有一盏小灯?蟋蟀的家是什么样?蜘蛛网为什么不是杂乱无章而是非常规则的几何形?还有,你知道吗?蝎子居然是“胆小鬼”!粪金龟(俗称屎壳郎)滚来滚去的粪球居然是给宝宝准备的食物!而且还非常详细地描述了这个粪球是如何制作的并且为什么会那么圆……这些简直太有趣了!
于是,我开始观察我周围的虫子们。有天晚上,我正为一道数学题发愁,一只蛾子不识时务地在我眼前飞来飞去,我一巴掌捂下去,不小心弄断了它的一条腿,它只能呼扇着翅膀原地转圈,忽然我发现它屁股后面出现了一颗小白点,不像它的“便便”,那颗白点掉下来后又出来一颗,好像是粘住了——下不来,我就用牙签帮它拨下来,然后又出来一颗,于是我一颗一颗帮它“接生”,至少有十几颗,我认为那是它的卵,可是后来那些卵在书本的挪动中找不到了,它们变成小蛾子了吗?
《昆虫记》为我打开了昆虫乐园的大门,那些生动的文字引领我走进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它让我学会了观察——用探索的眼睛,不仅仅是昆虫,还有大自然。所以,我爱《昆虫记》!我爱昆虫!
关于昆虫记的读后感优秀精选篇2
《昆虫记》的内容的详细,让我对每一个片段都记忆犹新。其中,蝉用手斧来开掘储藏室。这样的开掘二字用的特别形象。他还会演一种奇怪的体操,身体腾起在空中,只有一点固着在旧皮上,翻转身体,使头向下,那布满花纹的飞翼,向外伸直,并竭力张开。蝉有一段是这样的:当然了,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器官,来安置乐器了。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理我的耳畔”。表达出了作者对蝉的喜爱之情。这些描写,使得蝉更加富有灵性,让我们置身在这样的细腻描写中,更加感受到了蝉那充实的生活中的乐趣。我还喜欢舍腰蜂的这一段:这样几下抖动便去掉了舍腰蜂刚刚初具规模的窠巢,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他的蜂巢居然已经有一个橡树果子那样大了,真让人始料不及。它们可真是一些让人惊奇的小动物。临近沟渠的时候,它当然就会注意到这件可喜的事情,于是就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取水边这一点点十分宝贵的泥土。它们不肯轻易放过这没有湿气的时节极为珍稀的发现。前面说舍腰蜂的窠巢的初具模型已经抖动去掉了,但舍腰蜂却又建起了树果子样大的。这充分体现了舍腰蜂的要的能力,也说明了他的毅力不屈。
《昆虫记》这一奇迹的诞生,难道仅仅是作者的写作细致?不是的,还有作者对蝉,对蜜蜂的一种独特的热爱,乃至对整个昆虫世界的热爱。才有了这样的奇迹,这样的灵感,才有了这样的毅力——一种长期观潮昆虫的毅力。这样的毅力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而是需要自己对某件事物的热爱才会有的。作者法布尔做到了,并在他的笔下,我听见了麻雀受害时的婴儿般的叫声;我看到了小甲虫的无私奉献;我感受到了杨柳天牛那样的“吝啬”……不过都是好的,至少是通过点点滴滴的观察才有的结果。
法布尔为了写这样的奇迹。确实用了毕生的经历,并且失去了太多太多,我想作者能用上这样的时间与精力,都是源自对昆虫的独钟。这样也让我懂得了自己热爱的是就应该好好去做。
关于昆虫记的读后感优秀精选篇3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精彩的书籍,有《洋葱头历险记》、《海底两万里》、《稻草人》等等,但是最让我着迷的是《昆虫记》这本书,从书中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奥秘,原来昆虫的世界里那么有趣,那么美妙,请大家跟随我的脚步,也去昆虫世界玩一玩吧!
翻开这本书,书中“白蝎自杀”的故事就非常的引人注目,我当时想白蝎怎么会自杀呢?于是带着这个问题,我认真仔细的看完了这个故事,原来作者利用反复实验的方法来证明白蝎不是自杀,而是用自杀的假象来获取最后逃生的机会,而且作者把“白蝎自杀”的实验过程描述的非常生动有趣,而且观察的非常仔细。
又例如昆虫睡姿辨这个故事中,作者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昆虫的睡姿,而且描述的生动有趣。比如椎头螳螂是倒挂着睡觉的,泥蜂是凭借口器的力量,将身体横撑在空中睡觉的等等。可见作者观察的是多么仔细认真,从这两个故事让我情不自禁的回想起了拿到语文期末考试卷的那一幕,当时当我看到卷子上基础部分“合格”两个红红的大字时,我一下子傻了眼,心想:考试时我都会做呀,怎么会错呢?怎么会是合格呢?仔细一看,全都是粗心惹的祸,不是错别字,就是看错题目,这是我的眼睛一下子红了,眼泪水在眼眶里不停的打转,心想:为什么这么粗心呀,真是太不应该呀。正当我非常后悔,垂头丧气的时候,华老师微笑着向我走来,亲切地对我说:“周熠涛,这次失败了不要紧,但是你要知道为什么失败,以后该怎么改正,这样你才会成为胜利者,而且胜利者有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仔细认真。”当时,我是懂非懂地点点头,如今看了这本书的许多故事,我恍然大悟,原来仔细认真多么重要呀,我以后可不能再这样马马虎虎了。
当然在《昆虫记》这本书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既生动有趣又蕴含着许多道理。如果你打开这本书,我想你也会和我一样着迷,也会尽力的去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一个仔细认真的人。
关于昆虫记的读后感优秀精选篇4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和形态特点的小说。它的作者是人人皆知的“昆虫史诗”以及被达尔文称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的法布尔。
法布尔出生在一个很贫穷的人家,在上小学的时候,他对昆虫起了兴趣。因此,他常常跑到乡间,野外去观察昆虫和一些植物。在法布尔15岁时,他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并在毕业后担任教师。这时的他依然对昆虫抱有持久的兴趣。于是,法布尔立志做一个为虫子写历史的人。
在长久的岁月中,法布尔一直致力于昆虫学的研究。79年,法布尔用了他的多年积蓄,购得了现在人人得知的“荒石园”用它来作为研究昆虫的场地。在荒石园,他把自己长久以来的观察,研究整理出来,写进了一卷又一卷的《昆虫记》中,经历了30多年,十卷《昆虫记》才全部问世,可想而知,这30多年法布尔是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多少的汗水和艰辛啊!在《昆虫记》中,法布尔用心,描绘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在对各种各样的昆虫的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能够充分体现出法布尔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以及对于昆虫细致入微,对于科学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
例如说法布尔描写蝉的场景,最坏的罪犯要算蚂蚁了,我曾见过它们咬紧蝉的腿尖,托住蝉的翅膀,爬上蝉的后背,甚至,有一次一个凶悍的强盗,竟当着我的面抓住蝉的吸管,想把它拉掉,蚂蚁在我们眼中已经是很小很小的存在了,可在法布尔的细致入微的观察下,竟可以猜想出小小的蚂蚁想要做什么,这样的巨著,也就只有通过对昆虫细致的观察和对昆虫的热爱,有着亲身体验的法布尔才能写出来。
世界上对昆虫热爱的人很多,但热爱它一生的人也就只有几个;世界上观察昆虫的人很多,但细致入微的观察它的人也就只有几个;世界上为昆虫写书的人很多,但用尽一生之力去为它写作的人也就只有几个。所以说,法布尔是昆虫世界的导游,是众多昆虫的“朋友”,是让我们探索自然的导师,是他把我们引入一个生动有趣的昆虫世界,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出一部生命的乐章。
关于昆虫记的读后感优秀精选篇5
在我的书架上面,一直珍藏着一本书,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这本书引领我走进了另外一个奇妙的世界,让我能够去探寻各种昆虫的奥秘,它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如果说思维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儿,那探索精神就是其中最灿烂的那一朵。我们人类有史以来就凭借着那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才不断开拓了我们视野,从而把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往前推进。
法布尔的探索精神深深感染着我,他笔下的微观世界也让我深深的着迷。勤劳的蜜蜂、执着的蜣螂、会玩心理战术的螳螂、看似温柔实则残忍的萤火虫、痴情的大孔雀蝶、为孩子操碎了心的蜘蛛,呆头呆脑,不懂得变通的松毛虫,要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的蝉……这种种现象都令我痴迷。
法布尔从产卵、孵化、生活习性等方面昆虫的习性,来展现昆虫世界的精彩纷呈,他经常运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把各种昆虫世界写得形象、生动。
通过读这本书,我学会了很多自然科学知识,提高了自己的观察能力,并且更加懂得保护爱护小动物了。我不但了解到昆虫世界的规律,我还懂得了人也只是生物链的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生命包括昆虫在内,为了让自己和家人可以活得更加舒适、开心,都有着捍卫自己的.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所以我们应该爱护动物,共同保护环境,齐心协力来维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在此,我倡议:让我们一起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吧!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1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2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是节选了其中的一段《闰土》,读第一段闰土刺猹的情景时,脑子里就真的浮现出来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情景,浮现出来的那个画面是能动的,觉得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当时觉得那是无比快乐的生活。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作文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3《故乡》是语文教材指定书目,也是我们小学生必读的一本书。这本怀念故乡的小说是湖北武汉的董宏猷,这本书一些自己故乡的事,以及怀念故乡为引线,主要写了自己回忆儿时的喜,怒,哀,乐。让我们真实的感受到了作者小时候的生存状态以及心理现实。
书中描绘了许多与作者小时候有关的人物。如:善解人意的母亲,小时候调皮捣蛋的玩伴闰土,抠门,又喜欢贪小便宜的“豆腐西施”杨二嫂,还有行踪不定,十分神秘的外乡人阿Q……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闰土,他虽然有些调皮捣蛋,但是他还是一个爱和别人分享的人。
有一次作者去海边游玩时,碰到了闰土,两个人一起玩儿的非常开心,每到一个地方,润土都会细心的教他一些知识,虽然这些知识不多,可能作者也懂得,但闰土还是毫无一丝保留的,全部教给了作者。
在这篇章节中,闰土能非常大方地和朋友分享自己的知识。还和朋友玩的非常开心。反观我自己,在生活中,有一次同学来问我一道非常难的题,这道题我看了一遍,是我想了好久才做出来的,所以我装作面露难色的对于我的同学说:“对不起,这道题我也不会。”看到同学失望的走了,我心里暗自高兴,觉得这是我好不容易做出来的题,不能就这么随便的教给了同学。现在想想,这真是不应该。以后我会像闰土一样,去大方的和别人分享我所拥有的知识,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朋友,并且变得更大方。
品读《故乡》,让我从中获得了许多知识,我以后一定也要去学习故乡里的人物精神,做一个更好的自己。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4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5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6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7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8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我感到伤心并懂得了朋友之间的分享!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住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瞧!它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有好吃的它们一起吃,有猎物它们合作一起抓。现在,浣熊可能会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会抓不住它们,我坚信只有在老丹和小安在比利的帮助下抓住它们。
它们的行为也使我想到了:有什么东西要一起分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一次老丹在它们的巢门口捡了一块肉,它叼了进去,你可能会以为它会自己独吞吗?对此,我的回答是:不,绝对不是。老丹会等小安回来,更它一块分享,在它没有来之前,它绝对不会自己独吞的。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又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它们都可以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来守护自己的小主人。在“红色羊齿草”降临在它们的坟头上,就说明,这一颗种子,必定将要天使来播种!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9《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10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齐开心的交谈,一齐天真的欢笑,在一齐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此刻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当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欢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终,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齐,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齐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此刻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11“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12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13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14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齐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 。 ”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坚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我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15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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