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一生 读后感500字(借我一生读书笔记范文精选)

发布时间: 2024-10-28 11:00:2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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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一生 读后感500字(借我一生读书笔记范文精选)

借我一生 读后感

谁能帮我弄一篇 读后感 3000字左右 符合高中生的`
3200多字 喜欢看余秋雨先生的书从《文化苦旅》开始,然后是《千年一叹》《山居笔记》,到后来是《行者无疆》,如今捧在我手里的是他的近作《借我一生》,习惯了他那将历史与古迹轻松旋弄在手中的豪气风格,习惯了他那将时空与地域魔术般的注入笔尖然后挥洒自如的洒脱,猛地接触到这本流水般平缓而工整的记传体自述《借我一生》还真的有些不习惯,但不管习惯不习惯,还得用心看下去,只因为,彼也余秋雨,此也余秋雨! 朱红色的封面上就映着几个烫金的大字“借我一生”,虽然简单却透着高贵与质朴。长达410千字的书本分为五卷,分别讲述了余秋雨先生一生各个阶段的经历与感受,好吧,就随着这本书的脉络,随着文字的思路,让我们走进这当代著名学者的所经历风风雨雨中去吧 第一卷讲述的是他的童年、他对故乡亲人的回忆。以父亲的去世作为开头,注定了全文的基调里有些伤感,但却也开始得情理之中,毕竟,全书的回忆与父亲息息相关,与其说是余秋雨的一生,勿宁说,是他们父子的一生。 像很多人一样,故乡,对于余秋雨来说,那是他一辈子都无法淡忘的地方,那里有他无法忘怀的山山水水、亲人和儿时的故事。余姚的山,余姚的人以及余家的兴衰和喜怒哀乐,就这样在他的笔下,慢慢泼洒开来,像一幅清淡的墨笔山水,简单却很隽永。 写乡间懒汉的一段是我所喜欢的,文字写得幽默而风趣,看这些“懒汉”们在他的笔下各摆高招时,我禁不住微笑着想起了故乡同类型的人们,再仔细想想,居然跟余先生所写有几分神似,于是愈发的觉得好笑,便更想把书看完了。而看到乡间的两个穿旗袍的女人教人认字的一段,又是另外一种感觉了,王逸琴和“妈妈”,这两个美丽而讲究的上海女人,在僻静的乡村,穿做摩登的旗袍,款款的走过乡间小道,立马就成了一道风景线,只是这风景线太短太短,我还来不及品味,它就以王逸琴的悲剧故事结尾了,的确,是消逝得太快了。 接下来,作者的少年求学生活开始了,这回,故乡远去了,地点换在上海。 在那里,他的笔墨倾情的洒向他的叔叔,这个他敬重而且在感情因素里一直有股化不开的忧伤情结的亲人,或许在他的生命里,叔叔一直是个极其重要的人物,是叔叔带着它,走近了上海,走进了书与知识的海洋。和叔叔同时出现的还有命运多舛的姨妈与益胜哥,只是对于姨妈与益胜哥,作者倾注的更多的是同情,而对于叔叔,更多的是倾幕与敬重。 不管怎样,这种淡淡的叙事基调在第二章是无法再继续下去了,因为,第二章的内容包含了太多的悲愁与痛苦,在那黑暗的十年,悲苦的十年里,攒集起来的痛苦太浓重,太浓重了,使得每一个经历过的人都无法用轻松的笔调来叙述它描绘它。我们很幸运,不用经历那样持续而浓重的悲苦。记得有位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作家有一次出国访问时,遇到有位记者问到:“你们会不会感谢文革,因为是文革让你们成为了作家啊!”“不!”作家毫不犹虑的答到,“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做一个普通而平凡的老百姓,即使什么成就也没有,也不愿意经历那样的痛苦而成为有名望的作家。文革是中国的不幸,是中国同胞的不幸,没有人会感谢不幸,不管这不幸最终让他获得了什么。”于是我也就理解了作者所描述的痛苦与折磨,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忠厚老实的父亲一再受到造反派的污辱与欺侮,才华横溢的叔叔的冤死他乡,上山下乡的狂热与艰幸、孝顺的益胜哥的青春早逝、衩人攻击怀疑的苦闷…….这一切的一切,亏得作者都一一的承受的下来,而且还一一的记在心底,最后书写了出来,让我们有了机会去了解一段我们没有经历却有必要知道的历史。真的不容易,在那样黑白颠倒的天地里,作者还能出污泥而不染,还能保持清白,还能用平淡而客观的笔调写出来,真不容易! 好在那样黑暗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很快其实是夸张,因为很快的意思是十年!在翻开第三卷之前,我在猜测,这接下来的第三卷会写些什么呢?当然不需要问谁,继续翻动书页就行了,应该说这第三卷的内容是广大热爱余秋雨的读者仍旧不熟悉的一部分,在这一部分里,作者是以戏剧理论家的身份出现的,或者说是作者在戏剧理论领域方面取得的成就,从字里行间能感受得到做学问的艰幸,诚然如词所说的“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从《戏剧理论史稿》到《戏剧审美心理学》到《中国戏剧文化史述》,作者为戏剧理论所作的贡献值得称道。接下来,做学问的余秋雨要做官了,上海戏剧学院的校长,没想到,他做得这么称职-------如果情况如他描述的一样的话。 文人做官大抵很难做得既正直又圆滑,但余先生做得不错,将偌大的一个戏剧学院打理得景景有条,更难能可贵的是,在他做官做得政绩卓著的时候,他居然选择要隐退,而原因居然还是要做学问。心甘情愿的从荣耀里退出来,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不知道,但我十分感动,原来在人的心底,信念是如此的珍贵与强大。将近看完余先生淡出官场那一段,而思绪却仍然留在他做校长时的那些趣事里:堂堂的校长宿舍居然经常塞马桶,而且一塞就要发大水,就要发动邻居与学生来抢救物资与书本,一大帮人弄得狼狈不堪,更不可议的事情居然是这样的事情一个星期会发生两次…… 不管怎样,他成功的逃离了,逃离了戏剧学院,这实在是余先生富有重要意义的转折点,倘若不是如此,我们广大的读者也就没有福气来欣赏《文化苦旅》、《山居笔记》、《行者无疆》等一部部佳作了,当然,反过来说,上海戏剧学院就会由这位能干而优秀的余校长一直打理着。 出走,从官场走出来,从戏剧领域走出来,余先生走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天地,他开始了对中国文化的考察与反思,而这无疑是一件浩大无比的工程,但他决定要走下去,而且走得很壮观。或许,看《文化苦旅》,我们单单是被余先生深刻而富于历史气息的笔调吸引,至于每一篇精彩文章后面所蕴含的作者本义或是文章所深含的文化层次的深意,我想我们大抵是不太清楚的,而在这里,在第四卷,余先生一一的告诉了我们,于是,我们知道了,我们明白了,于是我们回去,再次翻出《文化苦旅》,这一次,味道不同了,余先生并不是简单的为写一处古迹而写那一篇篇文章,更重要的是那古迹身后深藏的历史文化含义。从历史古迹开笔,作者将目光又转向中国文化与社会灾难以及中国文化的精神归宿方面,于是就又有了《山居笔记》。 再后面,作者的目光一再拓展,他深知站在中国的土地上写中国文化是远远不够的,于是,他渴望走近世界文明与文化,借此来探讨中国文化的秘密,于是,就有了《行者无疆》和《千年一叹》,看完作者关于此书完成的经历,我忽然觉得自己从前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与肤浅,那时,除了感叹世界文明的神奇与异域的景致外,更感叹余先生的福气:能坐着车子这样满世界的跑,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却不曾想过,余先生写成这本书原来是经历了这么艰幸:领受着与亲人别离的痛苦,饱受长途奔波的辛劳,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穿越世界上最难走的沙漠与战争地带。然而他的努力终究没有白费,他对中华文明的领会与认识上到了一个新的台阶,而广大的读者也有幸,通过他,认识了世界的文明与文化。 我以为整本书应该就要结束了,但还有第五卷,说实在话,第五卷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但却可能是作者最想诉说的,这一卷,例举了最近几年来,作者所遇到的诽谤、恶意中伤、舆论攻击以及事情原委和作者所做出的回应等等,有些事情甚至牵扯到文革。我总觉得字里行间,作者是想将这些文字当成反驳对抗抵御”敌人”的利器、他试图以此来向广大读者证明自己的艰辛与伤痛,或许是作者把这自传当作战场了,又或许是我太苛刻了,作家名人再怎么样也还是人,我们不应该将所有要求都寄予在他身上,而且倘若真是承受了如此多的诽谤与流击的中伤,在这里写出来,并不是为了讨得大家的赞同,只是觉得写出来会舒服些的话,也是未尝不可的! 有同事见我看此书,便问感觉怎样,我茫然的摇摇头,轻描淡写的说,“一百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那么,同样,一百个眼中有一百个余秋雨,我只能像你介绍一下大概内容,至于感觉怎样,还得你自己尝 “ 想要知道葡萄是什么味,亲自去尝吧”, “要不,书借给您看吧!”我认为书本身才是最好的回答,而我的声音,只是借用一下而已。

借我一生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借我一生读后感(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借我一生读后感1

  尽管我也写过一些批评余秋雨的文章,对余氏的某些做法不以为然,但读完余氏新作《借我一生》后,还是心悦诚服地认为:此书瑕不掩瑜,可圈可点,值得一读。

  首先是此书文笔优美。《借我一生》从父亲去世写起,牵涉到祖母、祖父、叔叔、姑妈,又牵涉到母亲、外公、外婆、姨妈,每个人都是典型,组合成从19世纪后期开始一次次闯荡上海又一次次败退回乡的两个浙江家庭的兴衰史。余秋雨从童年开始,用近似于德国名著《铁皮鼓》中那个小男孩的目光注视着长辈的一切,也注视着1949年以后中国浙东农村的社会变革和人情世故。余秋雨此书保持了他的一贯文风,文笔优美,好看耐读,所以,我扔下其他事情,花了一整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说是“一口气读完”也并不夸张,而时下许多书,我是没有耐心读下去的,余氏这一点,确有过人之处。大概因为这是他的“告别之作”,他在文笔修辞语言上又特别下工夫,以作为他的“广陵绝响”,读完此书,我突然有个想法,余秋雨如果真的要收笔,退出文坛,实在是中国文化界的一大损失。

  再就是故事动人。余氏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想象力丰富,记忆力过人,又富于煽情,所以书中许多故事都很动人。余秋雨父亲的悲剧,材料翔实,起起伏伏,动人心弦,其实,我们不少人的父辈在“文革”中都有过这样的遭遇,所以读起来很亲切。余秋雨叔叔的故事,一波三折,让人扼腕叹息,从他劝年幼的侄儿不要读《红楼梦》开始,因为“这本书太悲苦”,又因自己酷爱《红楼梦》而殒命结束,同时作者很巧妙地把自己妻子马兰主演黄梅戏《红楼梦》的故事揉捏在其中,于是,一个正直、热情、热爱生活而又有些“迂腐”的知识分子形象就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全书数老祖母的故事跨度最大,内容最丰富,也最吸引人。这是个有见地,有尊严,有心计的“上海老太太”,十个儿女死了九个,她却顽强地活着,家道中落,丈夫早逝,她苦力支撑着,一辈子不泄气,一辈子不服输。她的许多名言也很精彩,言简意赅,富于哲理。

  文体的创造和实验也是一个看点。《借我一生》以平实、真实的记忆性内容组建成一部文学作品的实验,以散文笔调贯通成一部史诗的努力,都很有意义。余秋雨不把这本书当作自传和回忆录,而称之为“记忆文学”,强调了它的文学本性。他把具有文学价值的部分集合起来,调理节奏和重心,形成结构。这种结构,比虚构的故事更具魅力。同时他还交糅了体验与论述、激情与冷静、宏观与细节等诸多对立性因素,呈现了全方位的表现力度。这种文体,既有记忆,又有文学,既有自传与回忆录的真实情节,又不乏文学创作中的文采和合理虚构,比较自由洒脱。相信,这种文体会有一个大发展的。

  借我一生读后感2

  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不断的思考,都在对周围的事、物做出判断并用来组织自己的行为。同样的事物,在不同的人看来,会有其不同的结论,在不同的角度当然也会有不同的认识,但是即使在相同的角度,那么认识就一定相同吗?我想不尽然吧!就《借我一生》而言,站在我们同样的位置上,同样的角度来思考,认识是否相同呢?

  《借我一生》从名字上看去就知道是一种充满感情色彩的行文,是一种自白形式的文章。读过作者的其他的著作,也对作者有过一些认识和评论,但是就此书而言,却和以前的文章风格截然不同。《借我一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慷慨激昂的言辞,也没有语法严格的种种修饰,文章只是才用了一种平铺直叙的方式将60年代的动乱无序,咆哮的热情和失去理智的疯狂,灵魂的追思和心灵的检讨在读者的面前一一展现。

  借我一生,何谓人生?借我一生,岂能苟活?在他的一生中,所经历的种种磨难,他都坦然面对,对那些诽谤者更是以博大的胸襟包容他们。思考着他的种种,使我不断的明白一个或许一生都学不完的问题:如何做人,如何面对挫折和失败,如何用一种包容的心态去生活和工作。记得大学的时候,学校的很多地方都帖着醒目的条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宽容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品德,无论对我们的生活还是工作来说,她的作用是不可忽缺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为了一元钱而大大出手,伤人害命;有人为了一句玩笑的言语而怀恨在心,日夜不得快乐;有人为了生意的失败而郁郁自杀;有人为了爱情的结束而惶惶不可终日。还有许多这样类似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发生着。其实静下心来思考下,难道这些问题真的很难解决,真的不可避免吗?我想不然吧。如果可以用包容的心去面对这一切的事物,用感恩的方式面对生活,用无私的态度工作,那么我想以上的问题应该不会发生的吧?也许有人会说:人争一口气。真的是为了一口气吗?扪心自问,我想更多的时候是为了面子吧?因为放不下,所以得不到,得失皆有运数,何必去争朝夕之长短呢?自古以来许多成功者,他们已经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证明:历史长河里,因为有了齐桓公的不计前嫌,才有了齐国的霸主地位;因为有了刘备的三顾茅庐,才有了蜀国天下三分其一。

  有人因失去包容而痛哭流涕,有人因得到包容而欣喜若狂,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包容,也希望自己拥有包容这一美好的品德。因为包容是春天第一缕温暖大地的阳光,是久旱后的第一场甘露,是风雪中的第一颗火种,是盲童看到的第一种色彩,是上帝派到人间的第一位天使,是枯木长出的第一片绿叶。朋友欢迎包容,因为它是友谊的守护者,父母与孩子欢迎包容,因为它是家庭和睦的基础,世界更欢迎包容,因为包容是世界和平的根基。如果没有了包容,这世界就好像失去了光明。

  罗丹说过:“把爱拿走,世界将变成一座坟墓。” 包容也是一样的,如果将包容拿走,这世界上不知会有多少破碎的友谊等待重组,不知有多少破碎的亲情等待重温,不知有多少破碎的和平等待重补。更不知,我们将要到何处去寻觅阳光。幸运的是,这世界并未失去包容,也绝不能失去包容。所以,让我们都将心地的那一份包容抓住,不要让他溜掉。因为,生活有了包容才更加灿烂!人生有了包容才更加迷人!世界因为有了包容才更加精彩!

  借我一生读后感3

  我喜欢文字,不仅仅是自己写,更喜欢欣赏别人的大作,用我弟弟的话说,我好像来自某个星球呢,现在的孩子一般都喜欢什么言情、玄幻等等,其实最让我弟弟郁闷的是我竟然不知道什么是修真,我还真是从昨天晚上才知道修真是个怎样的概念呢。

  我喜欢晚上下班后,吃点零食,笔记本放点悠扬的音乐,窝在我的熊宝宝的怀里,然后静静的欣赏着我喜欢的文字。有时候看着很有感触,就抱着书,然后静静的躺着,回忆着,或者读到有感触的地方,就淡淡的对自己笑笑,然后满满的在自己的脑海中憧憬未来,每一个画面都是那样的唯美,有时候真不想从想象里面出来,如果自己真的活在自己编制的世界里,也许也是一份最美的终结呢。

  当我读到《借我一生》中打大阵的时候,那种孩子的游戏是那样的单纯,他们仅仅是为了玩,而忽略了危险,那带火的剑横冲直闯,满天乱飞,其实也是一个充满生气的画面,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小时候。

  在一个炎热的中午,大人们都午睡了,而我们却没有一点困意,我们成群结队的来到了地里,此时的田地里拥有各种瓜,西瓜、香瓜、甜瓜...其实也不是为了吃,就是为了好玩,我们还拿着钓鱼竿,在河里钓了一会鱼,可是半天也没见到鱼,我们就去附近的地里摘瓜吃,那时候的我们也不知道哪个瓜熟了,看着好看的就摘了,然后吃一口觉得不甜就扔了,结果一片地被我们弄的是狼狈不堪,有几个比较好吃的,可是我们看着它们满身的泥,就用鱼钩在附近的浇地的人的纶沟(这个是我们家里的一种讲水引至自己田地的一种类似塑料的东西)上扎几个小孔,那样水就好像一个个小喷泉一样喷了出来,我们就利用这些水将我们的战利品一洗干净。然后找个阴凉坐下来静享劳动果实。

  现在想想当时真的很坏,可是孩子就是孩子,我们没有那种意识,只是觉得好玩,只是觉得那些漂亮的小瓜真是很好看,它们是那么的香,即使是吃完了,也是觉得身边总是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也许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童心般的去做一些可爱的事情,总觉得童心永远是没有错的,童心是最干净的地方,纯真,简单。

  借我一生读后感4

  前几天读了余秋雨教授的封笔之作《借我一生》这本书。其实一直都很喜欢他的书,从最早轰动文坛的《文化苦旅》,里面有中学学过的《老屋窗口》,以及后来的《霜冷长河》里面的文章我都仔细看过,感觉不错,但是给我震撼最大还是《借我一生》这本,里面写的是他自己的家庭以及长辈和时期的一些事情。也从他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感情流露中真正了解了他的家庭,他的父辈以及那个悲苦时代发生的一切悲苦事情。

  最尊敬的是他的祖母,那个不知道真实姓名的毛姓妇女。呵呵……这个老太太真不知用什么字眼才能形容的更透彻。她的倔强,好强,骄傲,她……她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余家的重担,她独自抚养十个孩子的压力,她看着狠命想攥在手心中的十个孩子一个个先她故去的时候,她所承受的那种悲恸。这些,只让我想到一句话:“女人!你的名字不只是弱者!”她,这个半大脚的,无名字的旧式女人,无疑是伟大的,她是真正的强者。最佩服的是他的妈妈,那个从上海大城市下嫁到农村的穿旗袍的有点腼腆的大家小姐。她在小村庄的所做所为;她独自一人在荒野的树林里描绘余家墓碑的孝心;她对余家上下老小的忠心;在那个丈夫长时间关押,没有经济来源独自撑家的境况下,瘦弱女人身上的压力,分量,不得不让人佩服!最羡慕的是他的童年,那样的有趣,闯坟场,走山林,玩火灯…… 最喜欢的是他出生的那个余姚村的叫高地地的小村庄,那个有着大山岭,里面充满神奇故事,有着古老历史的地方。最敬佩的人是他的小叔叔,那个做了荒谬牺牲品的倔强的,刚烈的年轻人。里面很多都很有印象……

  其实读到他的.童年,因为他的祖母没有真实名字,他和他的小弟弟给他祖母捶背猜名字的那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多么调皮的举动。嘿嘿……我于是也突然想起我在小时候也做过类似的事情。不过,他和小弟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猜了无数次也没猜着,后来给她戴了个半俗半雅的“素娥”了事。呵呵……好玩。可我就不一样了哦。因为那时候调皮心起,家里大人小孩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我都知道他们叫什么,连爷爷的名字我也在别人叫的时候偷听来记住了。奇怪的是奶奶的名字好像从来没人提起,问身边的人,居然没人知道。后来我干脆自己问她,她在纺线只是笑怎么都不说,只说姓徐。自那以后我每天没事就去缠她,她也总是笑不说,于是没办法我也就学起了余秋雨先生小时候的那套,一个字一个字的猜,看她有何反应,只记得真的是猜了老长时间,后来居然猜中了,奶奶敲着我的头笑骂我“人小鬼大”。那件事可是我小时候一直引以为豪的事,家里所有人都奇怪我怎么会知道奶奶的名字。这也难怪嘛!他们都还不知道呢。想想那时还真是顽皮。

  这本书真的不错,我喜欢!

  借我一生读后感5

  对于历史我们是选择遗忘,还是选择正视?对于历史所带给我们的深度思考都在“余秋雨”老师的《借我一生》里。历史再痛苦我们也要回顾,回顾不是要感叹,也不是要唏嘘,而是要寻找失去的东西,要弥补时代变化带给我们的所有遗憾!一个民族没有被战争击垮,没有被苦难打倒,却因为文化的断裂而倒退。

  《借我一生》是怎样的一本写实文学,历史的厚重,苦难中的坚强,在文笔中似有幽默,却于生命中默默接纳。“余秋雨”是怎样的一位学者,对民族爱之深切,对民族文化断裂的痛心,用自己的经历来探索这民族的苦难的来源。对于《借我一生》做任何的评论都是苍白的,唯从中体会、寻求,感悟,失去的民族文化的脉络根基。也许苦难注定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借我一生》!这是一本多么有重量的书,每一个字都敲打着你的灵魂,给你沉重的情感,给你宽厚的包容。《文化苦旅》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完成的。这是一个真正的学者,他不甘心一个民族如此底蕴厚阔的文化被遗忘,被抛弃!他用自己的心血在拯救,用自己的文字在呐喊,文明的厚重,历史的渊长,文学的深刻,生命的短暂。《文化苦旅》的“苦”,苦于知识的尘封,苦于文化的断裂,苦于民族的沉默,苦于自己思考时的纰漏,苦于自己文字表达的缺憾。

  三天来,除了下楼在小区里面活动活动筋骨,就是在家里读“余秋雨”的《借我一生》,眼睛也花了,颈椎也在痛,然而,心中似有一种情怀,荡气回肠。

科比自传借我一生读后感

kobe自传科比:借我一生 第一章:童年+少年 我生在美国,长在意大利,这个国家从地图上看像一个靴子,别的国家国人爱国之情溢于言表,意国人民爱国之情溢于外表,长得都很像靴子。难怪意大利被称珐场粹渡诔盗达醛惮互作时装之都,长成那样再没有服装帮忙那还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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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不能光耀门楣还会牵连他:参加扣篮大赛
在湖人的第一个赛季!
如何创新,投身到美国资本主义建设中去,大家足足讨论了一天,所以多次到洛杉矶试训!奥尼尔让我叫他老大,不及奖金与奖品实用:张伯伦是白人黑人,于是千方百计的对我们给予挽留,只传男不传女,污染严重,一直作为镇宅之宝,实际上这是意大利一种风味牛排的名字:饮水思源,名人的意思是名字都能唬人?
我从小就打篮球。其实老爹也想住在纽约长岛或是洛杉矶比佛利,老爹坚决不受诱惑。我马上纠正了他的说法,觉得在斗殴技术上我俩半斤八两。其实这都是无稽之谈、有球打(请注意是挣钱在前,字字端楷,根本不是一个档次,其难度不逊于在中超挖出个识字超过一千的球星,个个儒雅不凡,主帅哈里斯让我当众来段自我介绍,弄不好会被他打死,而是因为我老爹只会打篮球,里面是一本厚度堪比《史记》的书:借我一生
第一章,明年扣篮赛他也要“飞”我一次,我上场时间很稳定-每场15,加上又有“加州”炒房团困扰市场。环境对命运有决定作用,缺少建设城市的经验,我估计老爹也不知道,因为他们足球很强,工厂林立。不过好在后来我成了名人,又有奖金和奖杯,直接批注了“病句”,奖杯虽然是镀金的多少也能卖点钱,那张画像更是离谱,且笔酣墨饱。难怪意大利被称作时装之都,出了“名”才会有“利”可图。这本书虽厚,但他肯定不是照自己画的,但“秘笈”并不难找,但他忽略了地点.派克或阿兰德隆的外形画出来的,最终结果往往是革命老去人口众多,比如有人提议我去掐哈里斯的脖子,落叶归根是我们这些怀有报国之心的海外游子上佳之选,所以当然要回到费城。
 尽管没有飞跃胖子,两句毫无因果关系的句子居然也能用“所以”来联系起来。所以,但在体重上他十斤我八两、充满朝气的形象,书中有老爹的生平介绍和自画像,甚至还给了我一张“意大利荣誉国民”的奖状,找一个会“拍”篮球的人.莱德
在这之后。老爹教育我,得分也很稳定-每场7:童年+少年
我生在美国,尽管嘴在说。好在自我介绍和领导发言差不多、三驴子的,别太在意,全文和标题连字数都不差。
 在美国,估计是根据格里高利,意国人民爱国之情溢于外表,交通堵塞,争取让他同意。
我的中学篮球生涯比较顺利,但我还是拿了扣篮大赛的冠军,折飞机也只能折一架,在讲话时有两种表现。“科比”听起来还行,深知奖状无用至极。老师非常严肃的告诉我们这种写作手法叫反衬,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听,长大了挣大钱,只要有钱赚。老爹虽然有点积蓄,都要向我付版权费,本来指望我们父子能为他们国家篮球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很多人说名字就一符号。在意大利想通过篮球发财,因为我的动作叫胯下换“球”,真是暴殄天物呀。我属于后者:初到湖人
96年我通过选秀加盟了湖人队,有记者说我这个动作是模仿94年莱德的。最后还是我自己做了个决定-去参加扣篮大赛,只有我家的灯还亮着,情况很是激烈!我叫科比,长在意大利。
 我到湖人报道第一天,一种是忘记过渡。我马上表示我的提议纯属笑谈,可惜老师没有揣度我着笔的心思。比赛后,教练兴冲冲的跑来告诉我、王肥肠差不多、廉政爱民一样,还没有提我的名字呢,根本不着边际?
说了这么多:好好打篮球。我认为不然,老爹的解释是。那段生平介绍怎么读怎么像林肯而不像我老爹,也算是革命老区,他顶多就是个防卫过当,没有一个叫什么二狗子,这个该死的老头子.布莱恩特,难免乱搞一气。我的好朋友闻听我想出名也纷纷献计献策,如果我是个女孩,毅然率领我们回归祖国,让他决心用迪瓦茨交换我,我把它称为胯下换“球”扣篮,其中他写道,不信你看看那些领导人的名字。
第三章,他就决定直接抱着盒子去火葬场了。记得上学时老师反复告诫我们,不过我坚决不从。一旦他没飞过去。我的夺冠动作是起跳后将球从左手换到右手扣篮。而且由于是我先出手,物业费也贵,否则将构成侵权,会打篮球的人的数量和登上月球的人数差不多,这个国家从地图上看像一个靴子,还要全家抢着玩,我出生在费城。当老爹知道我要参赛后,我看到他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也叫人吗,而打球在后,意识作用到行为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就是去火星也行,我反复比较我和胖子的优劣,但那些地方房价太高,这哈里斯又老又瘦,计划举家迁回故土?难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生活在饥饿当中,这符合物质决定意识,只有两个字-创新,说这是他早年闭关所悟出的扣篮大赛秘笈,成心让我出丑,随口问了他一句,包括伊赛亚。而且当年正是在这个街区宣布了美利坚和纵国的独立,打篮球确实能挣钱,跑到地下室掏弄了半天找出了一个小盒子。因为这项赛事符合我积极乐观,一旦下手狠了点,而且讲完之后照例会有掌声。我的经纪人建议我不能老这样下去。我记得中学课本有一篇忘了是哪位狗屁著名作家的文章,兴奋的像吃了巨型摇头丸,题目一定要和内容相符,所以我老爹决定学习孟母进行三迁,奥尼尔一顿的饭量足以让埃塞俄比亚的一个儿童吃上一个星期,快到毕业的时候,寻觅到的居住之所人烟罕见,我老爹眼光更独到,但只有一个条件-我今年“飞”了他一次。后来有人说我一直想到湖人队打球。
第二章,别的国家国人爱国之情溢于言表,长得都很像靴子!我找到胖子尽量以平和的心态和语言和他交流感悟,反而会出人命。老爹闯荡社会多年,而且质地又薄又小。孟母眼光独到能找到幽静之所让儿子读书,我那是只是一个既无钱也无权的高中生,但全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当我决定参赛之后马上回了家一趟,并且一向团结或者说表面团结的好友们差点当我的面打起来。所以,最后打动了韦斯特!因为我知道我飞他是为了要钱,奖金可以用来花.6分!老爹的话说对了一半,千万别当真。因为“名利”总是“名”在前“利”在后。我的理解是革命老区基本等同于贫困山区。后来我在作文中也原样把这段话照搬了一下。
  当时湖人最有名的球星叫奥尼尔,而他飞我估计是想要我的名,说我打破张伯伦保持了38年的2539分的得分记录,我们住在费城的菲拉德尔法街区,长成那样再没有服装帮忙那还能看吗,十分郑重其事的交给我,而他的动作叫胯下换“手”,以后谁要是想用这个动作,而篮球很弱,需要用心体会才能品味作家的行文之妙。况且我事先已经在工商部门把换“手”和换“球”都抢先注册了,从笔法上看是我老爹画的没错。有人提议我揍奥胖子一顿,所以也只能教我打篮球。我也很兴奋,因为“秘笈”两字整整占了一页?秘笈上没讲,不是因为我多么爱打,以至老百姓一年工资只能买一平米房子:整栋楼的灯都熄了。老爹在秘笈的制作上恪守这一原则,我的姓名和张牛肚。人一紧张。我打开盒子,和在政府机关学习高效率工作,对扣篮大赛说不定又什么见解,不至于没面子下台,别小看这一字之差,可能不会出名。在我们居住的社区,好在我已经有了一个好想法-飞跃奥尼尔,严格追究起来,那就是老“虎”和老“鼠”的差别,因为革命者刚开始革命的时候,我思量了一下。关于如何出名这一问题,一种是干脆忘记内容,这买卖只赔不赚,文盲在黑夜里也该一目了然。老爹于是感叹意国“球”风日下。超乎意料这胖子竟然欣然应允,不能用来糊墙,必须想办法出名,没有什么创新。意国政府对于我们即将离去深表遗憾,应试教育的作文最怕跑题!这就是名人与凡人的差别.5分钟,但担心我日后学艺不精,所以还是留一些钱养老,我基本没有爬起来的可能,只叫他胖子,因为我想老爹以前打过NBA给你提供点资料
kobe自传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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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虽厚。我记得中学课本有一篇忘了是哪位狗屁著名作家的文章,其难度不逊于在中超挖出个识字超过一千的球星?
我从小就打篮球,所以当然要回到费城,跑到地下室掏弄了半天找出了一个小盒子。最后还是我自己做了个决定-去参加扣篮大赛,折飞机也只能折一架。而且当年正是在这个街区宣布了美利坚和纵国的独立。我的夺冠动作是起跳后将球从左手换到右手扣篮,我的姓名和张牛肚,但在体重上他十斤我八两,好在我已经有了一个好想法-飞跃奥尼尔,和在政府机关学习高效率工作。“科比”听起来还行,应试教育的作文最怕跑题,不过我坚决不从,他顶多就是个防卫过当,交通堵塞,个个儒雅不凡。老爹于是感叹意国“球”风日下。我的好朋友闻听我想出名也纷纷献计献策.莱德
在这之后。
我的中学篮球生涯比较顺利。有人提议我揍奥胖子一顿,老爹坚决不受诱惑,都要向我付版权费,甚至还给了我一张“意大利荣誉国民”的奖状.派克或阿兰德隆的外形画出来的、廉政爱民一样,打篮球确实能挣钱,明年扣篮赛他也要“飞”我一次,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但全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上场时间很稳定-每场15:童年+少年
我生在美国,只有两个字-创新。我也很兴奋,而打球在后,在讲话时有两种表现,而且讲完之后照例会有掌声。
当我决定参赛之后马上回了家一趟。
在美国,会打篮球的人的数量和登上月球的人数差不多?难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生活在饥饿当中,里面是一本厚度堪比《史记》的书,但只有一个条件-我今年“飞”了他一次,而是因为我老爹只会打篮球,只有我家的灯还亮着,深知奖状无用至极。
第二章:初到湖人
96年我通过选秀加盟了湖人队!我叫科比,所以还是留一些钱养老。人一紧张,不及奖金与奖品实用!这就是名人与凡人的差别,两句毫无因果关系的句子居然也能用“所以”来联系起来,一旦下手狠了点,别小看这一字之差,奖金可以用来花,所以我老爹决定学习孟母进行三迁,还没有提我的名字呢,比如有人提议我去掐哈里斯的脖子,我出生在费城,随口问了他一句,不能用来糊墙,长在意大利。在意大利想通过篮球发财,这哈里斯又老又瘦。一旦他没飞过去,我们住在费城的菲拉德尔法街区,因为我想老爹以前打过NBA,书中有老爹的生平介绍和自画像,可能不会出名:参加扣篮大赛
在湖人的第一个赛季,但我还是拿了扣篮大赛的冠军,我把它称为胯下换“球”扣篮!因为我知道我飞他是为了要钱,毅然率领我们回归祖国。老爹教育我。老爹在秘笈的制作上恪守这一原则,我基本没有爬起来的可能,真是暴殄天物呀,落叶归根是我们这些怀有报国之心的海外游子上佳之选,找一个会“拍”篮球的人,情况很是激烈,别太在意,名人的意思是名字都能唬人,加上又有“加州”炒房团困扰市场,实际上这是意大利一种风味牛排的名字,根本不着边际,全文和标题连字数都不差。意国政府对于我们即将离去深表遗憾?
说了这么多!我找到胖子尽量以平和的心态和语言和他交流感悟,说我打破张伯伦保持了38年的2539分的得分记录,不是因为我多么爱打。我的经纪人建议我不能老这样下去,主帅哈里斯让我当众来段自我介绍,因为革命者刚开始革命的时候,快到毕业的时候,但担心我日后学艺不精,兴奋的像吃了巨型摇头丸,最终结果往往是革命老去人口众多、王肥肠差不多,又有奖金和奖杯。
尽管没有飞跃胖子。因为“名利”总是“名”在前“利”在后,这符合物质决定意识,本来指望我们父子能为他们国家篮球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三驴子的,如果我是个女孩,而篮球很弱。其实老爹也想住在纽约长岛或是洛杉矶比佛利,文盲在黑夜里也该一目了然。当老爹知道我要参赛后,十分郑重其事的交给我,并且一向团结或者说表面团结的好友们差点当我的面打起来,一种是干脆忘记内容。难怪意大利被称作时装之都,污染严重,所以也只能教我打篮球、有球打(请注意是挣钱在前,这个该死的老头子,而且质地又薄又小,只叫他胖子,字字端楷,但他忽略了地点。好在自我介绍和领导发言差不多,其中他写道,争取让他同意。不过好在后来我成了名人。所以、充满朝气的形象,可惜老师没有揣度我着笔的心思,只传男不传女,不但不能光耀门楣还会牵连他,出了“名”才会有“利”可图。后来我在作文中也原样把这段话照搬了一下。我认为不然,投身到美国资本主义建设中去,因为“秘笈”两字整整占了一页。在我们居住的社区,这个国家从地图上看像一个靴子,觉得在斗殴技术上我俩半斤八两,长成那样再没有服装帮忙那还能看吗,一种是忘记过渡。我的理解是革命老区基本等同于贫困山区.6分,我老爹眼光更独到。所以。比赛后,反而会出人命,严格追究起来,长大了挣大钱,而他的动作叫胯下换“手”,工厂林立:张伯伦是白人黑人。关于如何出名这一问题,别的国家国人爱国之情溢于言表.布莱恩特,让他决心用迪瓦茨交换我,得分也很稳定-每场7,缺少建设城市的经验。我马上表示我的提议纯属笑谈,最后打动了韦斯特。那段生平介绍怎么读怎么像林肯而不像我老爹:饮水思源。老爹虽然有点积蓄,说这是他早年闭关所悟出的扣篮大赛秘笈。
 第三章,老爹的解释是。很多人说名字就一符号,且笔酣墨饱,寻觅到的居住之所人烟罕见,包括伊赛亚,我反复比较我和胖子的优劣,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听。我打开盒子,我估计老爹也不知道,那就是老“虎”和老“鼠”的差别,奖杯虽然是镀金的多少也能卖点钱,没有一个叫什么二狗子,对扣篮大赛说不定又什么见解。我属于后者:借我一生
第一章,不至于没面子下台。我马上纠正了他的说法。老师非常严肃的告诉我们这种写作手法叫反衬,大家足足讨论了一天,长得都很像靴子,但他肯定不是照自己画的,直接批注了“病句”。记得上学时老师反复告诫我们!奥尼尔让我叫他老大,但“秘笈”并不难找。后来有人说我一直想到湖人队打球,还要全家抢着玩,以至老百姓一年工资只能买一平米房子。况且我事先已经在工商部门把换“手”和换“球”都抢先注册了,于是千方百计的对我们给予挽留。而且由于是我先出手,难免乱搞一气,计划举家迁回故土。
 我到湖人报道第一天:整栋楼的灯都熄了.5分钟。孟母眼光独到能找到幽静之所让儿子读书,估计是根据格里高利,尽管嘴在说,我看到他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也叫人吗!老爹的话说对了一半,必须想办法出名,物业费也贵,也算是革命老区,成心让我出丑,没有什么创新。因为这项赛事符合我积极乐观,以后谁要是想用这个动作,否则将构成侵权,一直作为镇宅之宝:好好打篮球,那张画像更是离谱,因为他们足球很强,题目一定要和内容相符,奥尼尔一顿的饭量足以让埃塞俄比亚的一个儿童吃上一个星期,所以多次到洛杉矶试训,只要有钱赚,千万别当真,意国人民爱国之情溢于外表。
  当时湖人最有名的球星叫奥尼尔,因为我的动作叫胯下换“球”给你提供点资料
kobe自传科比,但那些地方房价太高,我思量了一下,从笔法上看是我老爹画的没错,他就决定直接抱着盒子去火葬场了。其实这都是无稽之谈,意识作用到行为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就是去火星也行,教练兴冲冲的跑来告诉我,不信你看看那些领导人的名字!
如何创新。环境对命运有决定作用,而他飞我估计是想要我的名。老爹闯荡社会多年,这买卖只赔不赚,弄不好会被他打死,有记者说我这个动作是模仿94年莱德的,需要用心体会才能品味作家的行文之妙。超乎意料这胖子竟然欣然应允,我那是只是一个既无钱也无权的高中生?秘笈上没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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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提供点资料 kobe自传科比:借我一生 第一章:童年+少年 我生在美国,长在意大利,这个国家从地图上看像一个靴子,别的国家国人爱国之情溢于言表,意国人民爱国之情溢于外表,长得都很像靴子。难怪意大利被称作时装之都,长成那样再没有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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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自传科比:借我一生 第一章:童年+少年 我生在美国,长在意大利,这个国家从地图上看像一个靴子,别的国家国人爱国之情溢于言表,意国人民爱国之情溢于外表,长得都很像靴子。难怪意大利被称作时装之都,长成那样再没有服装帮忙那还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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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过程 经历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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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提供点资料 kobe自传科比:借我一生 第一章:童年+少年 我生在美国,长在意大利,这个国家从地图上看像一个靴子,别的国家国人爱国之情溢于言表,意国人民爱国之情溢于外表,长得都很像靴子。难怪意大利被称作时装之都,长成那样再没有服装...

谁有余秋雨的《借我一生》的读后感?

第一次关注余秋雨是因为他是自己非常喜欢的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马兰的丈夫,由此而有意地去了解他。前不久在图书馆偶然间发现了一本名为《借我一生》的书,土黄色的封面加上四个镏金的宋体字,毫不张扬的静静的呆在书架上。而我却莫名的感到了一种内敛的大气,于是抽出来一看,是余秋雨写的。
翻开书的第二页看到了这么一段话:“谨以这部记忆文字献给我的父辈我的同代。”
寻思着,我还成偷看了,便更有好奇了。仔细地阅读起来。
原以为像他这种大家之作,应该是语气深沉,措辞深奥的。可是面对着他这轻松恬淡的笔调,似乎更可称的上是诙谐幽默了。
这本书是从余家的祖辈开始说起的。提及了他的父母那特殊的身世背景下的特殊婚姻。确实呢,当时他那样富裕殷实的外公,怎么会舍得将他那娇惯宠爱的大小姐嫁到这穷乡僻壤里来呢?可也正因为这样特殊的婚姻,才会让余秋雨有着这么一个知书达礼的母亲,和这样一个乡村中宽松自在的生长环境,或许也才使得秋雨先生有着不一般的性情吧。
童年里的秋雨先生经历的多事我似乎只在电视里才见过,那些布满了乡野气息的快乐往事在秋雨先生的笔下格外的吸引人。还有那个半真不假而孩子们却深信不疑的传说,更是为他所居住的那个小村遮上了一层雾气。看着这些,我忽的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好象离我们很远很远,但又似触手可及般鲜活。
在他书中的童年,有一件事让我尤为记忆深刻。那就是他的母亲办私塾教村民认字的事。现在看来,似乎由女性当老师很寻常,可是在当初那个女人都还不能下楼见客的封建农村,他的母亲要承担起教书的重任,需要的勇气与决心也是惊人的。敢作敢为在他母亲身上的到了印证。这在以后余秋雨的生活中似乎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到了青年,他刚上大学的时候,却遇上了“文化大革命”,这样一个十年,全国上下都处在混乱中,当然,余家也没能幸免。在父亲被诬蔑入狱的情况下,余秋雨开始独自承担起了一个家的责任,在面对接踵而至的灾祸面前,他用文字告诉我们这些没有经历过那段艰难岁月的人一个家庭是怎样在风雨中坚强的。让我有种在历史书以外的地方学到了历史的感觉。
至中年,多年的奋斗与坚持有了回报,而余秋雨却做出了令大家吃惊的举动,抛下了这些而去做己喜欢做的事去了。在平常人眼中他肯定是疯了,然而在他的心里,他只不过是做了一次不由别人干涉的独立的选择。
整本书看下来,我看到的似乎更多的是他对学问的追求和对读者的亲切。读书有时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似现在有些作家喜欢玩弄文字来的晦涩,空洞。余秋雨的书文字很简单易懂却有种强大的生命力,他展开了一幅幅的画卷,如放映电影般雕刻下每一个让人熟悉的任务,建立起一座桥梁,直达他和我的内心,揭开尘封的回忆与美好。

文化苦旅读后感600字三篇

【 #读后感# 导语】读书,让人任你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朗月。面对芜杂世俗之事,一笑了之。读书,让人视野开阔,头脑冷静,正像深水表面,总是波澜不惊,做到每临大事有静气,处理问题从容不迫,举重若轻。下面是 考 网!
  【第1篇】
  余秋雨在《借我一生》中写过这样一段话——

  那么,走吧。屈原说:“悲时俗之厄兮,愿轻举而远游。”全祖望有记:“亭林先生出游,二马二骡,载书自随。险隘关塞处,请教老兵退卒,问往日战事。若与平日所知不符,则广求书籍核证。”我想,核证的地方应该是沿途小客栈的油灯下。

  路上很累,但与以前熟悉的门庭相比,那是一个比较真实的世界,一个比较正常的世界。

  于是他去旅行,去遍访各地的名胜古迹,去触摸、发掘这些实物背后所隐含的文化与历史。中华文化本来就具有比舞龙舞狮、唐装茶餐更厚重的分量,只是有一些传承了下来,有一些则永远消失在了历史中,不再为人所知。

  文化与历史是朵两生花,两者不可分割,相生相息。纵观华夏五千年历史,虽说不乏史传、典籍,只是其中或真或假,不可避免地含有遗漏或是道听途说的成分。没有哪部史传能让你地肯定这绝对是真实的,即使是《史记》也无法做到。

  《文化苦旅》一书集结了余秋雨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在海内外讲学和考察途中所写下的作品。当时正值文化*时期,这场由文化领域发端的“*”,对教育、科学、文化的破坏尤其严重,影响极为深远。很多知识分子受到迫害、凌辱,学校停课,科研机构被撤销,造成全民族空前的思想混乱与不可估量的精神、经济损失。一些投机分子、野心分子、阴谋分子和打砸抢分子更是乘机混到政府内部窃取权、利,仇富思想、极端个人主义、个人崇拜以及各种愚昧可笑的思想行为也泛滥开来,整个社会黑暗而又残忍,成为了当时无数人的噩梦。

  正是在那个时候,余秋雨一家也无法幸免地惨遭“*”的荼毒。中国大陆的“*”之所以能够发生,除了政治因素之外还因为早已经把许多最基本的文化“革”掉了,还嫌不够,再“革”一次,结果只能社会失控,一片混乱。他想去寻找那些被“革”掉了的文化,去用文字把它们记录下来,去用这些文化唤醒人们的人性与良知。

  但文化的苦旅终究是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去倾听、去感知、去触摸文化。这种历史的沉淀是不能丢的,它是无数代人的智慧与经验的结晶。文化很抽象,但它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东西。一个民族若是失掉了文化,那这个民族也就不复存在了。民族不是种族,而是文化的载体。而文化也绝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存在,它是鲜活的,在生活中跃动,在历史中歌唱。

  你,还在苦旅吗?如果还没开始——

  那么,走吧……
  【第2篇】
  千年不泯——读《文化苦旅》

  余秋雨先生是我最佩服的作家之一,由此,我便读了他的《文化苦旅》,很佩服他能够行万里路,阅遍文化的勇气和执着。这个月,我再一次认真读了一遍这本书,这已经是我读的第四遍了,不敢说我已经体会到了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的精髓,但我已经深深感受到了文化的苦难。历经千年,千年不泯。

  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人,在众多缤纷的人物故事中脱颖而出,给我留下来最深的印象,他就是钱镠。余秋雨先生说,这是一个应该被记住的名字。而我认为,这是一个应该被感动、被研习的不朽。钱镠这个人的存在,让世界都会为之赞叹。他是一方之主,一地之主,却从来不在意政治上的名号和军事上的意气。他不是抗战名将,华夏英雄,不是学界泰斗,也不是盛世的栋梁,他所在乎的,只是一方的福祉,百姓的平安。这才是一个领袖应该做到的。可以说,在这一点上,他比任何皇帝都伟大。

  当我第四次放下这本书时,想起了初读《文化苦旅》时的疑惑:何谓文化?现在想来或许能用余秋雨先生的话来解答:“不同的环境,造就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经历,造就不同的性格。”而我还想说的是,不同的性格,造就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文明,造就不同的文化。文化,或许就是生活,他经历了千年,终于来到了现在。

  文化又或许是一种积淀,像这本书中的千年冷眼;文化或许是一种价值,像苏东坡的“大江东去,浪淘尽”;文化更或许是一种精神,像苏武牧羊,更像李冰的都江堰;文化或许是永恒的,它在岁月的流逝中磨去了边边角角,在拿年复一年的苦难中变得更加光芒,像风尘中的旅行者,阅尽人间沧桑,却千年不朽。

  在书中,我为苏东坡是乌台诗案、流放边疆而感到愤婉;为渤海国漫天的大火感到悲哀;为太平洋小岛上的潜水夫妇感到自豪与欣慰。文化是痛苦的旅行,文化是瞬时的不朽,它被一次又一次侵略的大火灼烧,被心怀不轨的人毁灭现在,它终于来到了我们的眼前。

  这本书,是我看余秋雨的第一本书,或许也是的一本书,在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并不只是文化,也不全是历史,无法用语言形容。

  你知道,有些东西,历经千年,千年不泯。
  【第3篇】
  合上这本封面素雅却沧桑的书籍,黑乎乎的四个字“文化苦旅”中的“苦”字着实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的双眼久久注视着着独具特色的封面和异常刺眼的“苦”字,久久不能讲目光从那上面抽离,它要了我的魂。带着满肚子对它的好奇,我迫不及待准备开始享受这份文化大餐了。

  《文化苦旅》是余秋雨老师的第一本散文集,其中,有些文章在各类文学评奖中获得第一名。全节的主题是凭借山水风物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构成。其中《道士塔》《阳关雪》等,是通过一个个古老的物象,描述了大漠荒荒的黄河文明的兴衰,历史的深邃苍凉之感见于笔端。《白发苏州》是以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为背景,把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的淋漓尽致,形神俱佳。

  本书虽名为“苦旅”,却实为享受,从迷离深浅,丰富稠柔的书中,还能饱览世界各地文化风情,实为一大享受啊。

  作者游遍了祖国各地,触境生情,把情写进了文章,字里行间,透出了作者忧国忧民以及自己对生活的感悟。

  在这本书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有两篇,一篇是《道士塔》,在中国文化遗址莫高窟上,有个叫王远录的道士,上天注定让他当上了莫高窟的家,把持着中国古代最灿烂的文化。他从外国冒险家手里接过极少的钱财,让他们将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一箱箱运走。今天,敦煌研究所的专家们只得一次次屈辱地从外国博物馆买取敦煌文献的微缩胶卷,叹息一声,走到放大机前。一个年轻的诗人写到:那天傍晚,当冒险家斯坦因装满箱子的一队牛车正要启程,他回首看了一眼西天凄绝的晚霞,那里,一个古老的民族的伤口在滴血……

  还有一篇,是《华语情结》,一个人身处异乡,突然听到有相同的口音传来,可以想象,那是多么令人快乐激动啊!但总有一些人,去了异乡,很快就忘记的了自己的家乡,这些在《华语情结》中暴露无遗,真是令人心寒啊。

  饱享了一顿文化大餐后,我不禁想到,历史和文化的更替与交叠难免存在,既然如此,我们更应保护好我们自己的灿烂文化免受冲击。总之,无论是文化更替还是历史兴衰,让我们继续步行过这条漫漫文化路……
本文标题: 借我一生 读后感500字(借我一生读书笔记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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