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文《遗物》读后感(四年级下册《遗物》 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10-13 07:36:0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6

遗物的读后感《遗物》系前苏联尤,.雅科普列夫的作品,讲述今天的孩子对当年血与火的岁月的隔膜,这种隔膜令我们的脊髓都咝咝地发凉。今天的孩子们认为二...

新语文《遗物》读后感(四年级下册《遗物》 的读后感)

遗物的读后感

《遗物》系前苏联尤 .雅科普列夫的作品,讲述今天的孩子对当年血与火的岁月的隔膜,这种隔膜令我们的脊髓都咝咝地发凉。今天的孩子们认为二战中的烈士,应有“我们死也不后退一步”的誓言,诉说着充满生活气息的写着“马哈烟、包脚布”的信,怎会是烈士的遗物?
孩子们无法理解,那才是真正的生活,能说“我们在挖出的新战壕里闻到一股家乡的泥土气息”的人才是真实的。
毕竟现在的生活离那个时代已太遥远,过去的苦日子谁也不想再谈起,伤痛只是留给那些亲历死别的人。所以,我们的纳斯塔莎大娘感到“隐隐的沉沉的累——一种很难消除的累”。
“再苦不能苦孩子”要放在哪方面说呢?如果是生活上,其实应该让孩子吃些苦,因为苦甜是相依偎的。先甜后苦,只会觉得哭不堪言;先苦后甜,才能尝出甜味。我们的孩子吃的甜太多了,已经吃不起苦了。这样的下一代,怎能不让人担忧呢?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

向来对外国名著有着一种莫名的抵触感,除了超长的人名比较难记之外,翻译的生硬也是另一个不太喜欢的原因,《万物的签名》有些特别,从翻开的那一刻起,就被一种神奇的力量吸引住,令人不断想要探索其中的奥秘。

这是一本和植物有关的书,不得不承认,书中的精美插画是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小时候在外婆家常翻阅一本画满植物的小册子,里面的植物绘画风格和这本书中的植物插画很像,大抵还是有一种情怀在里面吧。
阿尔玛·惠特克,与世纪同生,在一八○○年滑入我们的世界。
从序幕中的第一句话,就能窥探出主人公的与众不同。书中的女主人公名唤阿尔玛,父亲亨利·惠特克亲切地唤她小梅。她是亨利·惠特克和比阿特丽克斯唯一健康存活下来的孩子,长得并不漂亮,姜黄色的头发,红润的皮肤,小嘴,粗眉,饱满的鼻子,体格强健,不知疲倦,从不生病,固执顽强,个性很强,喜欢刨根问题,想要了解一切,对世界有着无比热情的探索欲。是个头脑聪明的家伙。

阿尔玛出生在一个富贵人家,生活在白亩庄园。

九岁那一年,她多了一个妹妹,与她同岁,白亩庄园园丁主管的女儿,她的母亲貌若天仙,却因为行为不检点,被她的父亲亲手杀死,之后,园丁主管也上吊自杀,阿尔玛的母亲收养了这个女孩。

她叫普鲁登丝——一个让人心神不宁的尤物,一个绝世妖姬的缩影。

伤害总是在对比之间产生的,见到普鲁登丝之后,阿尔玛意识到自己长得并不好看这个事实。尤其是自己的父母亲对普鲁登丝的宠爱,让阿尔玛意识到自己卑微又平凡。但至少,在才智上面,阿尔玛是占据主导地位的。

十六岁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写植物方面的论文;

十八岁的时候,她喜欢上了一个经常出入白亩庄园的客人霍克斯;

十九岁的时候,她遇见了突然出现在白亩庄园,比她小一岁的芮塔。阿尔玛、普鲁登丝、芮塔,她们总共有三个人。

二十岁的时候,她的母亲比阿特丽克斯离世,她正式成为白亩庄园的女主人,处理白亩庄园堆积的工作。

二十一岁的时候,她的两个好姐妹纷纷出嫁,芮塔嫁给了阿尔玛喜欢的霍克斯,普鲁登丝嫁给了她们的家教,一个普通的男人,并搬出了白亩庄园,而阿尔玛则被留在父亲亨利的身边,继续处理那些数不完的文件。

好姐妹的离开和失去爱人让她痛苦不堪,于是她找到管家汉娜克。

“我知道,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失望。”

“那我们该怎么处理我们的痛苦?”

“孩子,你要怎么处理自己的痛苦都行,”汉娜克温和地说,“痛苦属于你自己。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自己是怎么做的。我扯住它的小小毛发,丢到地上,用靴跟狠狠地踹一踹。我建议你也这么做。”

二十一岁之前,阿尔玛遭遇过自卑、嫉妒、暗恋、失恋与亲人离世。她向管家汉娜克学会处理痛苦。用忙碌打发时间,于是,她的工作效率越来越高,她还是有了空闲的时间,开始思考。白亩庄园,这个地方虽然有一千多亩,有长的河滨,大的原始森林,巨大的住宅、藏书室、马厩、花园、温室、池塘、溪流,却是阿尔玛的整个世界。

于是她意识到:“任何你无法离开的地方,都不算大。”

二十二岁,她在庄园中发现了苔藓,以至于接下来的二十六年,她一直从事苔藓研究工作。她已经四十八岁了,从没有离开过白亩庄园,并且遵循着她母亲的遗愿:不要离开她的父亲。而她的父亲也已经八十八岁了。

“一个人当然尽己所能,而在不屈不挠的精神当中,同时能找到尊严,然而说实话,有些时候,这个世界的哀伤令人几乎难以承受,而爱的暴力,阿尔玛想道,有时是最不留情的一种暴力。”

这一年,芮塔(原本就是个疯姑娘)彻底疯了,霍克斯寻求她的帮助,由此,他们安排芮塔住进了最好的精神病院。而她的妹妹普鲁登丝,结婚超过二十五年,生了六个孩子,过着贫民般的生活,将全部的家当和当初那笔不菲的嫁妆都付诸于废奴事业。甚至,由于这个原因和父亲亨利闹翻,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亨利一面。

这本书里的人设都是反常的,比如普鲁登丝,一个尤物却将终生付诸于废奴事业(大概有颜值有抱负的人就是这样);比如芮塔,一个原本就咋咋呼呼不太正常的姑娘,最后终于真疯了;比如阿尔玛,从二十岁到四十八岁,不但要照顾父亲,陪伴她的也只有数不完的工作和她的植物,甚至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都没来得及谈一场恋爱,连暗恋都夭折在好姐妹的婚姻里。

阿尔玛四十八岁这一年,遇见了比她小的一个人,一个天生的画家,神的使者安布罗斯。他们相处愉快,心意相通,不过短短三个月,阿尔玛与安布罗斯结婚,结婚后一个星期,她将他流放。因为一场误解,导致了这段白色婚姻的产生,因为解除误会,接受不了现实,阿尔玛选择让安布罗斯离开,虽然,他还是她名义上的丈夫,此生却再未见过面。

阿尔玛五十一岁的时候,得知安布罗斯因病去世的消息。她收到了一个箱子,安布罗斯的遗物。同年,阿尔玛的父亲亨利离世,享年九十一岁。

之后,她得知了一个秘密,原本,普鲁登丝喜欢霍克斯,碍于阿尔玛的原因,她拒绝了他的求婚,之后,霍克斯娶了芮塔,普鲁登丝嫁给其他人。不过又是三个好姐妹与一个男人的故事,而普鲁登丝的善意谦让,并没有让阿尔玛得到幸福,阿尔玛甚至直到亨利去世,才知道这个秘密。

“在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有些日子让我们希望能从自己的生存记录中删 除。或许我们之所以渴望删除,是因为某一特定的日子带给我们撕裂的痛苦, 使我们简直不忍心再想起。或者,我们希望将一段经历永久抹去,只因为那天 我们表现得非常糟糕——我们自私得令人羞愧,或是愚蠢得无以复加。或者, 我们伤害了另一个人,希望忘却自己的罪恶。可悲的是,一生当中有一些日 子,这三件事同时发生——在同一时间,我们伤心至极、愚蠢鲁莽,而且不可 原谅地伤害他人。”大概,阿尔玛想要删除的记忆,就是将自己喜欢霍克斯这件事,告诉了普鲁登丝。

至此,阿尔玛修改父亲的遗嘱,将白亩庄园及大部分遗产转到普鲁登丝的名下,让她回到白亩庄园,有更多的财力继续废奴事业,兴办黑人子弟学校,自己则终于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大半辈子(五十一年)的地方,开始了独自一人的漂泊之旅。

一八五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阿尔玛乘船前往塔希提。

她以一个植物学家的身份出发,去寻找在她丈夫遗物中发现的秘密。她一个人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的旅途,像他父亲以前那样。她在海上航行,偶尔沿途靠岸,看见各种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动植物,她经历过酷寒与热病,风暴与凄凉,她看见星星与海浪,经历了饥饿、孤独与绝望。

终于,她到达了塔希提,她名义上的丈夫死亡的地方。

阿尔玛从艾略特号甲板上第一眼看到的塔希提,是突兀的山峦挺进澄净蔚蓝的天空。

她的第一反应,是恐惧。她不想一个人被留在此地,虽然,这是传说中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在那里,她丢失了她所有的行李,甚至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

她在这个本应该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度过了孤独、无聊、寻找与失望的一年,她学会像当地人一样接受自然与孤独,但随后,她也意识到,是时候离开了,或许她找不到安布罗斯遗物中,那幅画里的那个人。

奇迹往往发生在事情的边缘。

在她走之前,画中的人出现了,而她,也终于找到了她想要的答案。

安布罗斯误读了这个世界,他希望世界是个天堂,事实上却是个战场。他一生渴求永恒不变与纯洁无暇。

在离开塔希提之前的一场“哈鲁拉普”比赛中,阿尔玛几乎溺毙,濒临死亡的那一刻,她意识到一个事实:这个世界划分为为生命英勇而战的人和投降死去的人。最终,她知道,她来到这个世上不是为了溺死在五英尺深的水里。

在离开塔希提的漫长路途中,她开始讲一个故事: 自然界是野蛮之地,为了生存,大大小小的物种彼此竞争。在这种生存斗争中,强者不垮,弱者淘汰。

她把它这一想法称为“竞争转辩论”,并用苔藓证明它。

在海上航行一年多之后,她到达荷兰,她母亲比阿特丽克斯的故乡,在这里,她找到了母亲的弟弟,她的舅舅迪斯,并将在船上撰写的论文给他看,最终,她凭借自己的学识,获得了苔藓馆馆长的职位。之后的几年,她与舅舅及其家人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间。

一八五八年的夏天,阿尔玛五十八岁,在这个夏季,她收到了三则死讯,她的老管家汉娜克、芮塔以及霍克斯,纷纷离世。之后,她的舅舅也离开了人世,她从塔希提带出来的狗罗杰也走了。至此,一八五八年的整个夏季都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她也因此错过了一份报告。直到有一天,她打开《泰晤士报》,读到了一本新书的书评,新书的作者是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书名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物种起源论"。

至此,她的理论得以验证。虽然在她看来,这个理论仍有漏洞,比如:“普鲁登丝问题”。普鲁登丝为什么没有参与到竞争中,反而倾其所有,投入废奴事业当中。之后的十多年,她依旧没有看到“普鲁登丝问题”的解答。

她从没有再和别人说过自己的理论,除了后来的华莱士,一个与达尔文相辅相成的人。他们成为了挚友,就像华莱士与达尔文一样,她与华莱士亦是如此。他们三个都是“物竞天择”理论的提出者,不过,达尔文仍是第一个。至此,如同小时候在白亩庄园一样,当时的她、芮塔、普鲁登丝,如今的她、华莱士、达尔文,他们又是三个人了。

而“对人类的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所做的令人信服的进化说明。”这个疑惑仍没有得到解答。

“我相信我们都是过客。”

时光荏苒。

当年近九旬的阿尔玛在送走华莱士之后,走进植物园,她靠在树上,得出最后的重大结论:再过不久,很快地,她的时候就要到来。

她紧抓着大树,脸贴着它那沉默无声、生气勃勃的侧腹。

她说:“你和我离家很远,是不是?”

在黑暗的植物园中,在城市寂静的夜幕下,树没有回答。

可它多支撑了她一些时间。

这便是阿尔玛的一生,一个孤独却学识渊博的植物学家,一个经历过漂泊与探索,有着五彩斑斓人生的人。

她的一生说不上成功,却说得上不普通。

我向来是读过书就忘的,偶尔摘抄几句不错的句子,几乎没写过书评,这大概是第一次。当时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感慨颇多,总想着一定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完之后,因为时间问题,一拖再拖,当初的感觉已经变淡了很多。

我羡慕阿尔玛那种敢于担当与漂泊的精神,那种面对困境想逃避却选择了与之抗争的勇气。

生存斗争的存活者,并不总是最美丽,最有才华,最具创意或最优雅,有时只是最无情,最幸运或最顽强而已。

我承认,这种“物竞天择”的理论在现代来说更为明显,就连自己,也不过是一次次的尝试与摸索,寻找如何在这个世界中生存下去的方法。

如果换做我,大概在被溺在水中的那一刻,坦然接受死亡吧,应该不会选择像阿尔玛一样,如同一个勇士一样战斗。

这世上显然划分为为生命英勇而战的人和投降死去的人。更显然,我会是后者。大概是看到阿尔玛的态度,才幡然悔悟,既然逃离不了世界,为什么不能像个勇士一样,英勇的去战斗呢?

或许,是时候改变一些想法了,那些根深蒂固的想法。

还有一件事,是我一直理解不了的,以前,总相信命中注定,一个人的生命中,总会有一个人出现的,他们犹如自己的另一半,相知,相爱。

显然,阿尔玛的人生中并没有。安布罗斯出现的太晚,甚至,连他们短暂的婚姻,都是因为误解而产生的。他能理解她,而她却无法达到他的高度。

由此,这世上或许存在另一半灵魂之说,但遇不遇得到,全凭运气。

读完之后,仿佛经历了另一个人生。

在开始的时候,就意味着已经进入倒计时,如此,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且过且珍惜吧。

《我也是鲁迅的遗物》读后感

01

提到鲁迅夫人,多数人只知道许广平女士,却不知在鲁迅身后还有一个叫朱安的女人。

朱安虽然是鲁迅的妻子,但却有名无实,她为鲁迅空守了41年,最后孤独地长眠于北京西直门外保福寺处。

朱安与鲁迅是同乡,祖上曾做过知县一类的官。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朱安,虽然识字不多,但是懂得礼仪,性格温和,待人厚道。

朱安和旧中国很多家庭的女儿一样,从小被教养成一个切合传统要求的典型:三从四德,温良贤淑。

父母惜之如掌上明珠,取名为“安”,想来必是希望女儿平安、恬淡度过一生。而朱安最终却是用“安静”两个字诠释了自己的名字,她安静地走完了自己的一生,安静到像一个幽灵,没有人注意过她的存在。
从朱安为数不多的照片中可见,朱安个子不高,小脚、低低的眉眼、宽额头,塌鼻子,头发全都向后梳,在脑后挽成一个髻,典型的旧式妇女打扮。

朱安定亲时,按照现在的说法,已是“大龄剩女”了。朱安比鲁迅大三岁,乡里有俗语:女大三,抱金砖。彼时周家虽然败落,但周家也称“周家台门”,看起来还是门当户对的。

1906年,鲁瑞装病将鲁迅从日本骗回家与朱安成亲,时年鲁迅26岁,朱安29岁。

听说新郎官喜欢大脚,因此新婚的朱安穿了双大鞋,里面塞了很多棉花,本想讨新郎的欢心,可是在出花轿的时候,轿子太高,鞋子掉了下去,露出了三寸金莲。

成亲时掉鞋,是凶兆。

这就像一个魔咒,诅咒了朱安以后的人生。

昨天听完了这本书,我心中真是思绪联想挺多。

这个人物传记有着旧时代的陈旧和心碎,也许他们谁都没有错,封建时代赶上了,哪也没有别的办法,朱夫人守旧,鲁迅先生是新时代的开拓者,思想自然领先。

朱夫人在寂寞得世界中寂寞的活着。有着她的善良与无奈,有着她的期待与怅惘,最终有着她的长长的一生叹息。

02

我听完这本书后,给我的启示:

1、好多女子的幸福全部葬送在包办婚姻中

1943年,周老太太去世,此时朱安的生活已经贫困至极,因此,她听从了二弟周作人的建议,决定出售鲁迅的藏书。

这件事情在文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人在这时候,才开始知道原来鲁迅有位结发妻子叫做朱安。他们丝毫没有看到朱安的生活困扰,相反却在斥责她随意售卖鲁迅藏书。

朱安不禁情绪失控,大喊道:“ 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

这一句话让众多文人沉默不语,他们忽略的,是一颗封建女子被丈夫践踏的卑微内心。在那个封建时代,还有许多女子迫于无奈,将她们的此生幸福全部葬送在包办婚姻中。

朱安便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她是一个典型封建婚姻包办的牺牲品。她用欲泪之声,倾诉着自己曾经受过的不公,这些泣血之言,让人唏嘘感慨。

朱安虽然是鲁迅的妻子,但却有名无实,她为鲁迅空守了41年,直到1936年鲁迅去世,也没和朱安有个自己的孩子,

1947年6月29日,朱安孤独地去世了,身边没有一个人。

2,女性要有教育,只有个教育,人才会从书中汲取营养,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鲁迅先生再与家人前期的通信中,就希望他未来的妻子,能够读书与不要裹小脚,但是因为当时的封建习俗,认知的遮蔽性,朱安还是大字不识一个,这让鲁迅先生很难与她交流,也是他们婚姻生活不幸的原因之一。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更有更大的世界,但是这些恐怕朱夫人都是不懂的东西。

3、,爱着的那个人,一定要爱你才对

听完了这本书,感到,朱安与张幼仪的命运相似与不同,相似之处是他们都在旧式婚姻里,遇到了一个自己很爱很在乎的男人,却没有得到男方的一点点爱。而最大的不同是,朱夫人一直都在靠别人的给予度日,而张幼仪在经历了人生的困顿与绝望后,自我觉醒,找到了人生的另外方向。

所以,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年代,你所喜欢的人,都要喜欢你,才会在感情的天平中不会失衡。

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爱情这个东西的没有道理可讲之处,如果一味的喜欢一个人,一味的去付出,最后也只是心累后的无奈叹息,也只是单相思而已。

4、女人要有独立生活的能力,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这句话,在今天特别受用,女人也要自立、自强,要努力奋斗,走出自己的人生。

无论依靠谁,都不如依靠自己的双手奋斗得来的更保险些。

日本著名漫画家宫崎骏也曾经说过:“不要轻易去依赖一个人,他会成为你的习惯,当分别来临,你失去的不是某个人,而是你精神的支柱。”

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学会独立行走,它会让你走得更坦然些。

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一次艰难的旅行。我不知道潮水会不会上涨,及至没过嘴唇,甚至涨得更高。但是无论如何,我要前行。”

也只有你在前行的时候,才会看到更多生活的希望。

以上就是听完这篇人物传记的感想,希望离去的人安息,活着的人继续努力。

03

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朱安在北京病逝。走完了她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暗潮汹涌的一生。

朱安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典型。虽然社会规则的剧变令她无所适从,又不能不接受,但她始终保留着一份尊严和品格,而她能承受打击的原因,是她知道自己一直遵守自小形成的道德观去做人处世。同时,她对于把她摒弃新世界也达到一份了解。

有人说,一个没有文化的女人,不读书,不看报,每天一个人,她的世界就是这个小院子,这一间小房间,很好奇,那么漫长的岁月,都是怎么度过来的?夜深难眠的时候,她的心底,又会有怎样的起伏和波澜呢?

这些我们都无从探究,我们所知道的结果是她留给了社会一声长长的呐喊与叹息,让人思虑万千、唏嘘不已。

四年级下册《遗物》.的读后感?

她顶多只有十一岁,是跟一些皮货商从马诺尔村来的,经历了艰苦的旅程,这些皮货商受托将这个姑娘连同一封信送到霍·阿·布恩 蒂亚家里,但要求他们帮忙的人究竟是推,他们就说不清楚了。这姑娘的全部行李是一只小衣箱、一把画着鲜艳花朵的木制小摇椅以及一个帆布袋;袋子里老是发出 “咔嚓、咔嚓、咔嚓”的响声——那儿装的是她父母的骸骨。捎绘霍·间·布恩蒂亚的信是某人用特别亲切的口吻写成的,这人说,尽管时间过久,距离颇远,他还 是热爱霍·阿·布恩蒂亚的,觉得自己应当根据基本的人道精神做这件善事——把孤苦伶何的小姑娘送到霍·阿·布恩蒂亚这儿来;这小姑娘是乌苏娜的表侄女,也 就是霍·阿·布恩蒂亚的亲戚,虽是远房的亲戚;因为她是他难忘的朋友尼康诺尔·乌洛阿和他可敬的妻子雷贝卡·蒙蒂埃尔的亲女儿,他们已去天国,现由这小姑 娘把他们的骸骨带去,希望能照基督教的礼仪把它们埋掉。以上两个名字和信未的签名都写得十分清楚,可是霍·阿·布恩蒂亚和乌苏娜都记不得这样的亲戚,也记 不起人遥远的马诺尔村捎信来的这个熟人了。从小姑娘身上了解更多的情况是完全不可能的。她一走进屋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中的遗物读后感

是读后感,情况紧急,快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读后感
供参考
《我与地坛》是我在中学时学习的一篇文章,当时很为作者的精神所打动,现在读来,更多的则是一种对人生,对生活的感悟和热爱。现在以管窥之见谈一下对本文的感触——人,为什么要活着?
作者“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的失去了双腿”,于是,作者万念俱灰,想逃避这个世界去另一个世界。读到这里,不难总结出:人在不如意时,活着为了逃避。
第二章中作者不再绝望。他明白了,母亲总是关心他的,每次都想陪儿子去地坛,总想更了解儿子的内心。总想为儿子分担一些截肢的痛苦,而儿子天天独自去地坛,而不知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题。于是,人活着,为了家人。
接着往下读,作者想起了四季。是啊,生命如四季,自然有跌宕起伏,悲欢离合,而作者也是通过了四季来发现了地坛的美。哦,人活着,为了感恩。
我们不是一个人在生活,周围有很多的人,熟人或是陌生人,名人或是普通人,作者的身旁也有这么一些人:15年前的一对中年夫妇,现在已经成了一对老人,依旧来园中散步;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还有一个老头,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里面装满了酒;有一个捕鸟的汉子,园中人少鸟却多;有一个中年女工程师,每天工作都要穿过院子;;还有一个是史铁生的朋友——一个长跑家,这位长跑家来园中,史铁生为他计时,经过他长期不懈的努力终于的到了第一名,并破了记录;最后还有一个孩子——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她是个弱智儿。那么,在经历了那么多风霜雨雪后的史铁生,又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们,终于决定开始写作。于是,人活着,是为了志向。
我常以为是命运塑造了史铁生,而史铁生改变了命运。而史铁生认为,自己不过是从一种束缚转移到了另一种束缚:他开始为写作着迷,甚至发疯。对,人活着,是为了自由。
文章读罢,但我还是没有思路:人活着,到底是为了逃避、家人、感恩、志向,还是自由?我再捡起了《我与地坛》。
“有一天,我也将沉静者走下山去,拄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
一声响雷从天而降,惊醒了沉睡的大地,也唤醒了迷茫的我。我突然拿起笔来,在《我与地坛》的末尾补了一行小字:人活着,为了让别人更好得活!
本文标题: 新语文《遗物》读后感(四年级下册《遗物》 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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