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读后感初三读后感1,书本化解时间之障与空间之障,使我们可以和这个星球上任何地方、任何时代的卓越灵魂相逢。书本,使时间不再存在,使我们...
初三读后感
书本化解时间之障与空间之障,使我们可以和这个星球上任何地方、任何时代的卓越灵魂相逢。书本,使时间不再存在,使我们热爱的人与世界呈现在书桌面前。打开书页,我们可向灵魂之友展开最坦率、最隐秘的诉说。----题记
悠悠中华,自古以来就以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而自豪,四书五经,四大名着等等更是为世人所知。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人们追求快节奏的生活,在这个快节奏的喧嚣时代,很少人能够心如止水、心无旁骛的去靠窗静读、闭目静思。屈原曾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却慢节奏的生活,我喜欢静静的在夕阳下沿江散步,我喜欢在凉亭里吹风,我尤喜欢看书,阅读。我认为阅读是这个时代最美好且轻松的事情:一人,一书,一颗如水的心,足矣。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本人我也很欣赏,能将东汉末年的三国鼎立之势描写的如此生动,实在难能可贵。第一次接触三国演义是在电视上看到三国演义的动画片,那时候看到赵云长枪白马,煞是羡慕。
大雁南飞,春燕几回,我已长成了少年,已有了看待事物的客观思想。在我十三岁生日那年,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是线装的纸质书,有一种历史的厚重感,记得当时我如得到了钻石一般欣喜。自此我们一家人都会陪着我一起阅读,我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面一样,流连忘返,不闻世事。
了解到曹操这个人的时候,开始挺喜欢他的,到后来他杀掉自己的恩人,颇为不解,但他到暮年我又觉得很同情他,一生机关算尽,老奸巨猾,成为一代风云人物却背上骂名。我个人主观上比较欣赏曹操这个人,童年凄惨,一生猜忌只因童年的阴暗生活。在乱世中白手起家,勇献宝刀,智战袁绍,挟天子令诸侯,成就了一生英名。谁能说曹操就值得去恨呢?他一开始的意愿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成就一番事业,救百姓于水深火热,后来虽偏离本意,可谁无野心?
再来谈谈吕布,吕布,可谓三国中最猛勇将,武艺高强却草草结束人生。吕布虽一身高强武艺,但却落得英年早逝。倘若他有一颗忠良之心,怕是三国之史要改写吧。没有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好,没有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到头来一场空,真真假假,历的事我也只能妄自夸口。
关羽,勇武的象征,一生风光无限最终大意失荆州,所谓骄兵必败。如果把骄傲稍稍收敛一点,是不是蜀国最后也不至于败落至此呢?
诸葛亮,历赫赫有名的军师,智慧的化身。诸葛亮虽说“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但其实他是有野心的,他有自己的政治抱负,从在南阳草庐里的隆中对便可以看出他虽不出门但知天下事。他为蜀国鞠躬尽瘁,如果刘备没有先逝,怕是蜀国还要风光许多吧。
张飞,有勇有谋,人虽五大三粗心却很细,奈何冲动丢了性命,他在长板桥一人独战曹操百万大军,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无论气魄还是武艺在三国中绝对可以排上前列,连关羽都说他“吾弟张翼德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级如探囊中取物”。
纵观三国史,不难学到一个道理: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力量、智慧、人品、耐性、能力,缺一不可,这些看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怕是难上加难,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生而取义者也。我从这本书所学到的远不止这些,所可学的亦远不止这些。三国这本书我读了不下十遍,每次读都有新的认识,两年前读不懂,现在也不敢说读懂。书嘛,就是用来反复咀嚼,反复品味的,在阅读中不断理解、提升阅读水平并提高自己的情操跟精神境界。
读书就像一场旅行,你会为了一个像是了解什么的目的去阅读,但在向前的过程中,路边的风景也很美,除了目的地的风景,沿途的风景事物都会给你的心灵以震撼,激荡并泛起涟漪,荡漾在你的心里,然后化为意识融入你的血液,化为精神力灌进你的眉心,这些意识、精神力会使你变成思想的巨人。
读书可以使我们变成思想的巨人,会使我们知古晓今,使我们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形成自己的一个孤独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其他的拥有赤子之心的人,我们作伴,我们不孤单。读书,正衣冠;读书,知兴替;读书,明得失。书就像一面魔镜,它使丑陋的外貌变得美丽,使愚昧的人变得智慧,使众生渡化了佛祖。
多思考,多行走,多读书,终生受益。
初三读后感2《上下五千年》是林汉达、曹余章精心编写的一本从唐尧虞舜到中华民国的一本巨著。
我们的国家已经五千多岁啦!在这五千年漫长的岁月里,发生了多少令人可歌可泣、曲折动人的故事啊!书中有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有水淹七军的关羽、有研究西学的徐光启、有口腹蜜剑的李林甫、有统一蒙古的成吉思汗……这些便是历史长河中的朵朵浪花。
其中,关羽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他长着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骑着赤兔马,手拿青龙偃月刀。他不仅长相好,而且武艺高强。他降汗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华容道义释曹操。他这种品质令我无比敬佩。
书中《完璧归赵》这集让我百看不厌,故事讲述了秦昭襄王要赵国的“和氏璧”,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交换,赵王生怕秦国说话不算数,反悔了,赵王可不就吃了大亏吗。但赵王又怕不愿交换宝璧,得罪了秦国,伤了两国的和气怎么办?后来,赵国派出了使者蔺相如,蔺相如以他的聪明才智,反而一举两得,不仅让赵国得到了十五座城池,还把宝璧安全地送回了赵国。文中情节环环相扣,计谋与技谍之间如蜘蛛网般交织在一起,让读者目不暇接、身临其境。
我爱阅读《上下五千年》,因为它让我们能获取更多的知识,了解更多的历史,像这样的一本好书我们为什么不去珍藏它呢?
初三读后感3粗看《三国演义》,对一个人感觉特别有意思,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猛将军——张飞。
张飞是个燕颔虎须,豹头环眼的彪形大汉,他性如烈火,嫉恶如仇,非常勇猛。张飞手上拿的是丈八蛇矛,他与刘备、关羽义结金兰,跟着刘备报效国家。张飞对有学问的人很是很有礼貌的,如刘巴初降时,张飞立即到他家拜访,但刘巴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张飞虽然很气愤,但没有抱怨说一句。张飞也珍惜英雄看重英雄,如捉到严颜时,严颜宁死不屈,张飞敬重他的为人,将严颜待为宾客。
张飞很勇猛,曾经带领二十骑兵在长坂坡当阳桥头上一声大吼,吓退了曹操十三万大军,还吓死了夏侯杰。张飞实在是太勇猛了,他就这么一吼,居然吓退了曹操的十三万大军!更厉害的是夏侯杰还被吓死了!这实在是太夸张了,张飞未免也太厉害了吧!
张飞脾气也很暴躁,对士兵非常严厉。刘备经常劝张飞:“你用刑太严,甚至有时杀错人,又每日鞭打犯错误的军官,打完之后又把这些人安排在身边,一点防备也没有,这样下去必然会惹祸上身。”但张飞始终没有醒悟,被刘备不幸说中了。所以当张飞在阆中被部下范疆、张达杀死,刘备听说张飞的军营都督有紧急事情上报时,就猜到是什么事情了。
《三国演义》把一个个人物描写地栩栩如生,让人不得不拍手叫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真是名副其实啊
初三读后感4《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是施耐庵所著!
《水浒传》主要是英雄人物的传奇故事,书中有一百零八个好汉,他们个个性格鲜明,光彩照人。水浒英雄中的李逵、鲁智深、武松、林冲等人,家喻户晓,长期活在人们心中。而在众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武松。
武松武艺高强,性格刚烈。武松在作者笔下是力和勇的化身,他有超人的大力、大勇。景阳岗打虎是《水浒传》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也最能表现武松的力和勇。上岗打虎之前武松先去喝酒,一般人喝两三碗便醉了,而武松一连喝了十八碗而不曾倒,同时还吃了四斤牛肉。这让我们想,如此酒量和饭量的大汉,有可能把老虎打败。当他在大青石上睡觉时,一只大老虎出现在他的眼前。大老虎进攻时一扑、一掀、一剪,而武松毫不畏惧,表现得非常机敏,干净利落地一躲、两闪。过了一会儿,武松见可以出手了,便转入进攻。他双手抡起哨棒,使尽平生力气向老虎打去,没想到慌忙中打在枯树上,将哨棒打折了。于是他丢掉半截棒子,赤手空拳打老虎。他两只手按住老虎,把脚放在老虎脸上,又把老虎头按到黄泥坑中,提起铁锤般的拳头,又给了老虎五七十拳,将老虎打死。这便体现了武松的力和勇,他超人的神威和武艺真是令人佩服。
武松还敢做敢当,不连累人,光明磊落。例如,当他得知哥哥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时,决心报仇。他先去官府告状,他相信官府会主持公道。最后告状不行,他便亲手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然后便去自首。从这儿可以看出他敢做敢当,光明磊落的一面。
《水浒传》这本书很好看,写得很精彩。除了武松,书中还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形象,像李逵、鲁智深、林冲等,都非常吸引人,值得我们去阅读。
初三读后感5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样东西,它不但能给你生存的勇气,还能使你的生命更有意义。这种东西还特别珍贵,是用金钱也买不到的。
这种东西叫友谊。
要是我们的生活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将会是多么地孤独呀!而小猪威尔伯的一生是幸福的,因为它有一个成天陪伴它、而且为了救它而宁愿牺牲自己生命的朋友,这个朋友就是蜘蛛夏洛。
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我的心被深深地打动了。
故事还得从在朱克曼家的谷仓说起,在那个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 其中包括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
夏洛给威尔伯的第一感觉是可怖的,但是孤独很快就迫使他对夏洛有 了进一步了解,并惊喜地发现夏洛其实有一颗特别善良的心.
随着日子的一天天流逝,小猪威尔伯渐渐长大。终于在夏日某一天, 它领悟到自己未来的命运是要成为熏肉火腿的,这让它很悲痛,很绝望。它开始歇斯底里地哀号:“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啊!”,那种声音是多么地凄惨啊!
作为威尔伯的好朋友,夏洛显得异常地镇静。他坚定地对威尔伯说: “你不会死的,我救你!”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 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在某一个安享天年的 日子里,小猪威尔伯得救了。可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献给了挽救朋友的工作中,直到死亡的最后 时刻,他也没有要求任何的回报。这种无私的关爱和纯粹的友善,是多么珍 贵啊。
虽然夏洛的一声“再见”,伴随着曾经的蛛丝随风飘散,可是我相信, 在每一个读者的心中,都会留下一张网,一张夏洛的网。
夏洛虽然死了,可他的死绝不是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 我们甚至能够感受到,夏洛的灵魂是闪光的,是不灭的,是永生的。总之,没有威尔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 没有夏洛,威尔伯永远也不会闪光。我想,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
初三读后感6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
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
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初三读后感7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初三读后感8萧红,民国时期女作家,有许多感人肺腑的经历。这位女作家笔下的《呼兰河传》,使我感触很深。这是一本书,一本不普通的书,它的韵律似一首歌,跌宕起伏,连绵不绝。开始时,它给人以愉快的感受,但,越来越久,你就会发现它是一串凄婉的歌谣。
我们先从萧红的生平说起吧。
她出生在一个地主制的家中,她的父亲是位官吏,具有浓厚的封建化思想,他对萧红冷漠无情,只有祖父疼爱她。她的母亲在她年幼时病故。祖父张维祯是一个很好的老人,她经常和祖父去小园玩。
所以萧红的后期作品《呼兰河传》是以她和祖父的回忆为题材。我记得有这么一段:
我家有个大园子,这园子里蜂子、蝴蝶、蜻蜓样样都有。蝴蝶有黄蝴蝶、白蝴蝶。这些蝴蝶太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蜂子嗡嗡地飞,胖圆圆的和一个小球似的,落到一朵花儿上不动了。
瞧,祖父的园子多热闹啊!
祖父的园子也是自由的。
太阳在园子里特别大。花开了,就像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似的。虫子叫了,就像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做什么就做什么。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谎花就开一谎花,愿意结一黄瓜就结一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愿意长上天去也没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从墙头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飞走一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
萧红的这两段话,描写了祖父的园子又大又自由,既有动物,又有植物,是很好的两个章节。
作家,萧红,原名张乃莹。她用自己简短的一生讴歌了现实的残酷与生活的无情与有情。
初三读后感9如果你双目失明,看不见灿烂的阳光,看不见雨后的彩虹,你会伤心吗?如果你双耳失聪,听不见鸟儿的欢唱,听不见泉水的丁冬,你会痛苦吗?如果你心里有很多想说的话却连一个音都发布出来,你会绝望吗?而海伦。凯勒身患这三种疾病却微笑地生活着。
1880年6月27日,海伦出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殷实的家庭里,就在她快一岁的时候,一场可恶的病魔无情地剥夺了海伦的视力和听力,让她变成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孩子。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海伦今后将面对一个黑暗,无声的世界,那是多么可怕啊!幸而,海伦有一个慈爱的父母,海伦从小就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她幼小的心灵中,始终点燃着一盏明灯。
海伦七岁的时候,她得启蒙老师沙利文小姐来了,带来了一缕海伦才能看到的光明。沙利文小姐用自己独特的方法教海伦学会了很多单词。海伦发觉自己能够写作或者发出声音。对于一个生活在无声世界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些更让她兴奋的了。她觉得整个世界变得从未有过的美好。每个白天,她都充满了喜悦;每个夜晚,她都盼望着新的一天的到来。
海伦十岁那年,在郝拉先生的精心训练下,海伦学会了说话。在海伦十六岁那年,海伦静茹了剑桥女子中学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海伦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学习,经过艰苦卓越的努力,海伦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哈佛大学德克立夫学院的考试。在大学里,海伦额外付出成倍的时间记笔记和理解功课内容。终于,经过不懈的努力,海伦获得了宝贵的大学学位,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海伦一生写了很多着作,如《我生活的故事》,《石壁之歌》,《走出黑暗》及《乐观》等等。海伦的文章吸引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她独特的人生经历感动并激励着无数脆弱的心灵,也激励着我奋发图强,做一个坚强而又刻苦努力的人。
初三读后感10话说东汉末年,华雄堪称是一代猛将。他带兵讨伐袁绍,一连斩了袁绍两员大将。
袁绍向着长天叹了一口气,说道:难道我军中没有一人能够胜过华雄吗?这时,一个小兵来报,说:报―――,华雄正在外叫骂,要求元帅派一个人同他比试。袁绍把手一挥,摇摇了头,说:去,告诉他,我军愿意投降。且慢!曹操走了进来,元帅,我向您推荐一人,他包您满意!看着袁绍一脸疑惑,他便拍了拍手。一个高大挺拔、玉树临风的人走了进来,他长胡飘飘,彪悍的脸上似乎久经风霜。袁绍奇怪地问:这是谁?我怎么没有见过?他双手抱拳,恭敬地说:末将关羽,最近才投于元帅帐下。可是,你没有什么战绩,连我的两员大将都死于华雄刀下,你怎么可能会胜过华雄呢?关羽见他不相信,于是就立下了军令状。曹操连忙献上一杯热乎乎的酒说:关兄,喝了这杯送行酒再走吧。关羽执意不肯,他要斩了华雄再喝。
关羽走出帐外,大喝一声:逆贼华雄!还不快快下马受擒!华雄见关羽威风凛凛,毫不畏惧他,不经打了个寒颤,尽管这样,他仍然装出一副威风八面的样子。华雄喊着:一个无名小卒竟如此狂妄,有本事的就来呀!于是,他们互相朝对方冲了过去。关羽一来便出了一个剪刀,而华雄也出了一个剪刀,平局;第二轮接着开始了,关羽出了一个布,而华雄却出了一个石头,关羽胜!啊,我输了!就在这时,关羽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到空中,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回转,然后将刀尖直指华雄,一刹那间,华雄的头已被关羽斩于马下,青龙偃月刀上血迹斑斑。关羽提着华雄的首级回到帐内,说:启禀元帅,末将已将华雄首级带来了。帐内一片惊呼声。而那杯酒的热气还一股一股地往上窜。这时,帐内安静了下来,鸦雀无声,各个将士大眼瞪小眼。而袁绍和曹操更是对关羽佩服得五体投地。关羽一把夺过桌子上的酒,一饮而尽。
这就是传说中的温酒斩华雄!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西游记优秀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1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每个章节和历险都深深吸引着我,让我随着故事的跌宕而心情起伏。它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一直到西天拜佛求经路上所遇到的艰难险阻,以及降妖除魔过程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
唐僧心地善良,一心普度众生、求取真经,在取经路上虽然屡次涉险仍信念坚定。大徒弟孙悟空自称“齐天大圣”,他机灵、勇敢、不屈不饶,一路除恶扬善,和那些妖魔作顽强的斗争。二徒弟猪八戒曾贵为“天蓬元帅”,虽然他好吃懒做,但他和猴哥一起打妖怪时还是非常勇敢,决不贪生怕死。三徒弟“卷帘大将”沙僧老实、忠心耿耿,吃苦耐劳,一路上吃尽千辛万苦,保护师傅去取经。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会为唐僧的软弱而叹息,却很佩服他的善良与坚持;我会为孙悟空的冲动和被误解而难过,却被他的勇敢和正直而打动;我会在心里批判猪八戒的懒惰和怕事,却为他在关键时刻的挺身而出所感动;而沙僧的尊师重道和吃苦耐劳正是我在学习中所必备的品质。读完这本书,我被唐僧师徒四人面对艰险依然勇往直前、毫不退缩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我们的人生就像《西游记》中描写的那样,每走一步,都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在学习中,我要学习孙悟空那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而在生活中要像唐僧、沙僧那样忠厚老实、善良耿直;但有时,也要学学猪八戒的“懒”,在忙碌的学习中学会劳逸结合,让自己以更好的状态去迎接每一个明天。记得有句谚语是这么说的,“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怕苦、不怕累,我们就会成为生活中的成功者。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2这是我再次读完了《西游记》,感觉真是百看不厌。就是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许多儿童的喜爱,小时侯,我都是看动画片,但此刻不一样了,我不仅仅会看书和读书,我学会看书时思考问题。
《西游记》这部经典文学名著,已经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家喻户晓了。书中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唐僧师徒取经途中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是明代作家吴承恩所作,它被列入了我国古代“四大名著”。故事从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到如来赐真经,写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降妖伏魔,扶善除恶,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修成“正果”。“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再恰当可是了。
这本书让我看见了古灵精怪、足智多谋的孙悟空;感情真切但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心地善良、任劳任怨的沙僧;最终是一心向佛、善良待人的唐僧。
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机智勇敢,像猪八戒一样不缺善心,像沙和尚一样老实憨厚,像唐僧一样心地善良。
所以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就像取经一样,一路上布满荆棘,我们要像唐僧、孙悟空和沙和尚学习,一路披荆斩棘才能取得生活的真经。不能像猪八戒一样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马马虎虎,那样你只能一事无成。
感激吴承恩,用他那超凡的想像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3《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跟另外三部:《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不同,《西游记》没有历史事件作为背景,就是一部魔幻的神话故事。故事讲了唐朝高僧三藏法师立志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悟能(八戒)、沙悟净,四人一起跋山涉水、翻山越岭、降妖伏魔,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圆满地取得了真经。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了。
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还有一根如意金箍棒,会驾筋斗云,对师傅特别忠心。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是被太上老君逼着炼出来的,能一眼辨认出幻化成人形的各种妖怪。《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是妇孺皆知的故事,白骨精先是变成小孩,接着变成孩子的母亲,最后又变成孩子的爷爷,三次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认出,才没让唐僧上当,并最终打死了白骨精。后来,化成美女的蜘蛛精、化成雷音寺的蜈蚣精、化成高僧的熊精、狐狸精……都没逃出孙悟空的法眼。太神气了!孙悟空的如意金骨棒本是东海的定海神针,能随意变大小,变长短,最小居然能像针一样小,藏在孙悟空的耳朵里,太神奇了!孙悟空的筋斗云能一纵十万八千里,比现在的火箭还要快,比现在的无人侦察机还要无声无息,太神速了!有了这些装备,孙悟空却没有看不起师傅,对师傅始终忠心。在打死白骨精后,唐僧听信猪八戒的谗言,不相信孙悟空打的是妖怪,把他赶走了;在打死了抢劫的草寇后,唐僧又觉得他心太狠,又把他赶走了,可每次当唐僧他们身陷险境、有性命之忧时,孙悟空又总是挺身而出,冲锋陷阵,搬救兵,救出了唐僧。
正因为有了孙悟空,唐僧一行人才能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是功不可没的,我最喜欢孙悟空了。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4 一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书架上的《西游记》,爱不释手,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西游记》以唐僧取经的故事为线索,原著一共一百回。这是一部神话小说,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去西天取经,先后分别收了三个徒弟和一匹白龙马。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的故事。
书中有四个主人公,分别是: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济世为怀的唐僧;生性豁达的沙僧。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这个神通广大的猴子上天入地,独来独往,无拘无束,而且对他师父非常忠诚,对兄弟也很义气!一路上,降妖全靠他,他敢作敢当,也十分机灵可爱。他一心为他人着想,却不求回报,我也要学习孙悟空这种优良的品质!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感受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应该像故事中的师徒四人一样,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正所谓“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执着的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相信未来的一天,我也能够取得那传说中那属于自己的“真经”!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5《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被翻拍成了几版电视剧,小朋友们都很喜欢看。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故事吧!故事是从石猴出世大闹天宫开始,写到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保护师父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艰辛,降妖伏魔,扶善除恶,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了真经,修成正果。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聪明机灵,本领超强的孙悟空。他火眼金睛,会七十二般变化,能腾云驾雾,任何妖怪的阴谋诡计他一眼就能看穿,唐僧师徒能取得真经,都是孙悟空一路的护送。尽管有时会被师父误解,被紧箍咒念得满地打滚,但他从不怨恨,还是一心向着唐僧,真是令人佩服。
猪八戒给人的感觉就是能吃能睡,办起正事来总是出错,给孙悟空带来不少麻烦。有一次,由于猪八戒太胖跑得慢,孙悟空为了救他和唐僧被金银角大王抓住了,妖怪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便邀请老母亲一起吃唐僧肉,幸亏孙悟空机灵,识破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死了老母亲,装成那个老妖婆擒住了金银角大王救出了猪八戒和唐僧。其实有时候我也挺羡慕猪八戒的,只要有好吃的就满足了,其他的事都不用烦真好。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不要被眼前的困难吓倒,只要坚持,不放弃自己的目标,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经常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数学题不懂就糊里糊涂过去了,不主动向老师和同学请教;练习毛笔字写写就没耐心了;做手工做到一半就放弃了,这些不好的习惯我一定要改掉,好好学习,让自己更上一层楼。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6我读过《水浒传》里的英雄豪杰;我读过《三国演义》里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我还读过《红楼梦》里的美女如云。但我最有感受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才高八斗,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还会常人不能的七十二变。但这些本领都是经过他跟着师傅和很长时间学来的。他的故事让我懂得:要获取知识,一定要经过很长时间和自己的努力和辛劳。
《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好色又懒惰。但他也有专心的时候,而且有时他是一个救师傅的大功臣呢!他的故事让我明白:人一定不能懒,否则脑袋就会变得很笨,像一块泥土一样,不能用。
《西游记》里的沙僧更有趣、老实。别看他笨笨的,其实有时他比孙悟空还机灵。沙僧的老实让我清楚:人一定要脚踏实地、老老实实的。才能每天过的更开心,更快乐。
《西游记》里的唐僧虽然很唠叨,而且不会武功,要徒弟保护他。但是在他的一言一行中,让我知道:人只要关心他人,他人也自然会关心你。
他们四人在取西经时,经历了无数的困难、挫折。路途虽然很艰难,但依然阻挠不了他们要取得经书的心。俗话说:“天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所以说,只要你有心,一定会办成你想要完成的事。
让我们一起努力克服困难,像他们师徒一样,取得我们想要的“经书”吧! 在《西游记》中,我们常常读到过师徒团结一起,战胜妖魔鬼怪的故事。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有见过不少这种事例。有个故事这样说:从前一个人有一支铅笔、一个卷笔刀和一块橡皮擦。铅笔和橡笔擦两者之间闹不和,最后他们又和好了,为什么?因为卷笔刀对他们说:“团结力量大。”没错,团结力量大,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吧!
让我们乘上团结一致的翅膀,飞向我们想要的经书吧!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7想必《西游记》这部小说大家一定都看过了吧?就算没看过,也一定听老师或者家长讲过这个故事吧?读《西游记》,我有了更深刻的感想。
大家都知道,西天取经过程当中主要人物有五位: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孙悟空虽然犯过天条,但他神通广大,而且通妖性,与妖魔打交道熟门熟路,他还会腾云驾雾,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一路上可以帮助唐僧降妖除魔;猪八戒虽然有点好吃懒做、贪心好色、拨弄是非的毛病,但他最通人性,懂得爱恨情仇,正是因为他这一点,与人打交道,方方面面调和,这些就不成问题了;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像孙悟空、猪八戒,刚被唐僧收服时,不是三番五次地闹着要回花果山,要回高老庄吗?可沙僧却一直默默无闻地挑着担、背着行李;小白龙心甘情愿变成驯服的马匹。
我愿意学习孙悟空。我想大家看他沿途降妖伏魔的过人本领和不畏XXX*、战胜困难的顽强精神,一定都很佩服他吧!而我不想让小孩子们以他为榜样。你看他出世那会,大闹天宫,大闹地府,大闹龙宫……这么多罪名,那么多劣迹,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呀!取经途中还几次要回花果山呢,要不是观音菩萨教给唐僧紧箍咒控制住他,还不知会闹出什么事来呢。
如果说要再添个人物与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话,你会选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想,最好是不要添加了,省得画蛇添足,节外生枝。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8“白龙马,头朝西,驮着唐玄奘跟着三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耳熟能详的旋律让这部经典家喻户晓,而我的整个暑假也都浸润在这部经典里。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前往西天灵山取经,途径九九八十一难,遭遇各种强险,着实让人胆战心惊。
而在这部著作里,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大闹天宫。莫名的被孙悟空顽劣不羁的性格所吸引,他机智又诙谐好闹,同时正义大胆,在一个强权的天庭里,作为弼马温的他,竟然敢斗玉皇大帝。而正因为他的勇敢而大无畏,注定了一生的不平凡,当他遇见唐僧的时候,故事变得深远而又意义,因为是那是取经,是正果。
一路上降服妖魔,造福百姓。师徒四人的取经路,我想不仅仅是充满坎坷的,更是充满正能量。回过头去看,这一路的成功是离不开各位师徒的团结协作,而勇敢的孙悟空理所当然是一路上的大咖,更是我生活中的偶像。
事实上我个是胆小懦弱的孩子,虽然我特别讨厌自己的性格,但却无法突破。就像现在我开始做牙齿矫正,在矫正前需要拔出两颗牙齿,我只去了一次,就觉得自己忍受不了,哭哭闹闹的在诊所里,尽管老爸一再的安慰,也无济于事。
沉默的气氛,一直僵持到回家为止。一张臭脸,吓的老妈都不敢多问什么。
书桌上,《西游记》一直安静的躺在那里。封面上,俏皮的猴哥诡异的笑着,似乎在小看我。“亲爱的自己,我是否也要勇敢一次呢?”豁出去了,不就是再拔一颗牙么,有什么好怕的。
直至我觉得西游记给我启示,在我的生活里才开始蔓延。我希望,是更多的正能量,教会我勇敢,不畏艰险,锲而不舍。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9很小的时候,我便在大人们的口中知道了四大名著之一的吴承恩的神话小说《西游记》。
第一次还是在电视上看到了1986版的《西游记》。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角色还属六小龄童扮演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机智勇敢,敢作敢当。终于在这个寒假,我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来细细品味这本名著。
翻开这本书,仔细阅读文章,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唐僧与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翻山越岭,一路降妖伏魔,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懒惰又贪吃的猪八戒,心地善良但人妖不分的唐玄奘……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属《三打白骨精》这篇文章,这主要讲了一个叫白骨精的妖精为了吃唐僧肉,长生不老而接连三次变成妇女,老婆婆,老公公去骗他们接近他们。但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白骨精的诡计,并一一打死了他们,但是唐玄奘却误解了孙悟空……读后我十分佩服孙悟空的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机智勇敢,坚决抵制恶势力,却十分痛恨唐僧的是非不分。
虽然这是虚拟的故事,但是这本书却带给我很多很多的启迪。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孙悟空的这些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正直,坚决不向社会中的那些邪恶的势力低头,且能够明辨事物的是非对错,为这个社会做出我们应该做出的贡献!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10我看过许许多多生动有趣的书,《西游记》是我百看不厌的一部神话小说。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成功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持着;孙悟空爱抱不平,本领高超;猪八戒贪恋好色,好吃懒做,但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一路上历经艰险,斩邪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正经,修成了正果。
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经典真假美猴王。这部分主要讲述了强盗追杀唐僧,悟空忍无可忍,杀却众盗。唐僧大怒,将悟空赶走。六耳猕猴乘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了唐僧,抢走了行李。沙僧去花果山查看,才知不是悟空所为。于是回去验明真身,谁知真假悟空实在难辨,连观音、判官、师傅,甚至连玉帝的照妖镜也分真假。最后凭借如来佛祖的降妖锦囊,降伏了六耳猕猴。这集内容写出了悟空对师傅的忠心耿耿,不离不弃。侧面写出了唐僧的顽固持着,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
看了这本书,我的感受也特别深刻。唐僧师徒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风餐露宿,经过刀山火海,历经17年之久,任何磨难都无法打到他西天取经的决心。他们的持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我由衷地敬佩。所以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困难,也不要临阵退缩,也要勇往直前。学会坚强,成功也会伴随你左右。俗话说得好:困难就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
同学们,时间就像流水一样。如果你不抓住它,它就会在你身边白白流失。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珍惜每分每秒。像唐僧师徒一样,迎难而上,不屈不饶。长大后成为生活中的大赢家。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11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乱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暑假上已经微微发黄的《西游记》,爱不释手,倒一杯香茗,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读了《西游记》,里面的师徒四人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
文章里面讲述了师徒四人在路上的艰苦,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孙悟空可是《西游记》里面的主角啊!他有着无穷的本领,神通广大,非常了不起。他有着大英雄的气势,
机智勇敢。而他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斗,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妖魔。
猪八戒好吃,好占小便宜,还好色。和孙悟空比起来啊,真是差远了,一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心里只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事还爱撒个谎,可是他笨拙的最有说不好,很容易就被孙悟空知道了。唐僧,虽然说他没有孙悟空那么高超的本领,但是他品德端正,会念真经。
这四个人,形象不一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术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取回了真经,他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书中写的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让我们想到了他们的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再想想我的半途而废,不禁感到惭愧。只要我能把一件事从头做到尾,至要尽力做了,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这对我来说,也是成功啊!因为我做到了最后,坚持了下来!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12《西游记》是一部在中国家喻户晓的神话小说,书中讲述的是唐朝法师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取得真经,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精彩复杂,深受广大读者喜爱,现已被拍摄成各种电影,电视。而且被列入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完《西游记》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中,人物形象刻画的生动鲜明,典型的是唐僧一行人。
孙悟空,神通广大,本领高强,是西游记中主要人物之一,他乐观,聪明,顽皮,是正义和勇敢的化身,提起他的名字,妖怪们都难免会胆颤心惊,他有七十二般变化,一个跟头能翻十万八千里对师傅忠心耿耿。
提起猪八戒,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有许多小毛病:好吃贪睡,爱占便宜,嫉妒心强但他与妖精们斗起来也是十分勇敢的,他憨厚纯朴,没有害人之心,是小说更富有情趣。
第三位徒弟沙和尚显的故事较少,但他也是不可或缺的人物二位师兄闹矛盾时,他来调解,二位师兄外出时,它来保护师傅,他武功虽不及师兄们,但憨厚纯朴,是取经路上不可缺少的。
唐僧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一方面,他心地善良,信仰坚定,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另一方面,他又十分窝囊。碰到妖魔,他只能束手就擒,等待徒儿来解救他,而且不分青红皂白,几次三番错怪孙悟空,被妖怪放到锅里才知道醒悟,不得人心。
我们要像孙悟空一行人学习,取长补短,要敢于斗争,惩恶扬善,尊老爱幼,这样,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了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13《西游记》是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他根据唐朝和尚玄奘去西天取经的故事改编的,把原本枯燥无味的取经故事写得出神入化,生动有趣!我觉得在四大名著中它是最生动、最活泼、最引人入胜的一部。它令人百看不厌,读起来又过瘾又有趣。当我每次翻看西游记,虽然是一样的故事情节、一样的神化世界,但每次给我的感觉总是不一样的。
《西游记》中最受人们喜爱的人物就是那威风凛凛,能上天入地的齐天大圣了。他勇敢、机智,火眼睛睛,法力无边,天不怕地不怕,降妖除魔,一个筋头就飞出十万八千里,有迷惑妖怪的七十二变,最重要的是他有一根重达一万三千五百二十斤的利器,可大可小,能伸能缩的如意兵器—“金箍捧”。唐玄奘虽然心存善念,可是非常无能,经常被妖怪抓走,连累徒弟,还经常是非不分搭救妖怪变成的坏人,冤枉悟空,念紧箍咒逼悟空走。八戒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懒猪,他好吃懒做,贪生怕死,常常会被妖怪迷恋,一点出息也没有。沙僧的特点是忠厚老实,任劳任怨,什么苦都能扛。
我最喜欢的就是真假孙悟空打斗的情节,连师父唐僧也分辨不出。唐僧想悟空会七十二变,只要我说什么,随便变出来就是真的。唐僧喊了一声“公鸡”。两个大圣一下子都变成了头戴红鸡冠的公鸡,连唐僧都无法分辨。两个大圣又打到了背阴山上,阴君想尽了办法还是难辨真假,他们的武艺也不分上下。后来他们又打到如来佛祖那里。如来笑着说:“这个假悟空能知前后世,善百般变化,乃是一只六耳猕猴所变。”如来用一个巨大的金体罩住了它,这才制服了假大圣。
同学们,书中这样精彩的情节还有很多很多,还等什么,你也赶快买一本《西游记》来阅读吧!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14从我懂事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喜欢听《西游记》的故事、看《西游记》电视。
这是一部最为生动活泼、最为离奇、最为吸引广大少年儿童读者喜爱和关注的经典大作,它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在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世界里翻火焰山、打白骨精,,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历经了千难万险而通过九九八十一重考验,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时至今日,每个人都能在解读这栩栩如生的名著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做任何事情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的将来,成功一定属于你!同时它也深刻地告诫了我们,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的不罢休,绝对不能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就应该学习孙悟空的倔强正直、机智灵敏、百折不挠、勇于面对、努力拼搏、勤奋进取、爱拼才会赢以及任劳任怨的沙僧和正直单纯的唐僧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事半功倍。不能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就放弃,没有耐心、草草了事。我们要相信自己、坚定决心、努力再努力,一切事情都会迎刃而解而最终“取得真经”!
西游记优秀读后感15《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主要讲了唐僧与他的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起去西天拜佛求经的故事。在途中,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四人的性格不一,但都值得我们学习或借鉴。 孙悟空身怀绝技、武功盖世。
自称“为妖魔而生”,敢与天齐平的“齐天大圣”是主人公之一。他助人为乐,善解人意,是师傅的得力助手。时时刻刻不忘师傅当年让他重获新生的事,对师傅忠心耿耿。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孙悟空”。比如在车上让座的人和为别人着想的“郭明义团队”。他们都可以说是当代的孙悟空。 唐僧心慈面软,一心向佛,一天老是“悟空,悟空”地叫着。
用一个金箍让悟空改掉了一切坏习惯,是西游记中一位不可或缺的人物。 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统领八万水军,水性更是没得说。受悟空大闹天宫的牵连被贬凡间,结果错投了猪胎。经常说:“唉,散伙吧,各走各的路。”虽然有些怨言,但还是任劳任怨地为师傅保驾护航。 沙和尚原本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和八戒一样受悟空牵连被贬凡间。他的口头禅是:“大师兄,师傅或二师兄被妖怪捉走了!”他一心向佛,十分听师傅的话,真是“唯师父之唯听”。 真可谓“书中自有黄金屋”呀!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师徒四人的聪明、机智、勇敢。我也十分佩服吴承恩的想象力,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尘埃落定》读后感1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尘埃落定》读后感2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尘埃落定》读后感3《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xx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贸易,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最大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那些自作聪明的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对土司制度所依赖的人也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像尘埃落地一样最终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会有一个新的环境生存,在哪里,人们是没有等级区分的,那会是一个新社会。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傻瓜少爷的脑海里,他知道一切都会最终像尘埃落地一样,不管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群,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掉。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 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推翻、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向往。
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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