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栾斯的叙迷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8-28 08:27:23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6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

警察栾斯的叙迷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时也是个十分与众不同的人物。他还干过许多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把刚提炼出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等等······

  当年亚瑟·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准备停止福尔摩斯系列的写作,狠心让主角惨死,结果引发了读者的强烈抗议,众怒难耐,柯南道尔又让主角死而复生,重振当年雄风。

  福尔摩斯和他的“花生”医生可谓“黄金搭档”一路上惩恶除奸,为民除害。而在福尔摩斯“办公”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每年也吸引了无数福尔摩斯迷前来参观。

  《血的研究》和《四签名》我很喜欢,因为他写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生活中遇到问题,应该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超强,从鞋子的边缘起毛可以推理对方经常骑自行车,从一双手一个表情可能推理出对方是音乐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一周便可以破获!在《四签名》中,故事中好像有4个人成为凶手,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深深的吸引着我,就算去旅游也一直把书带在身边。

  故事读完了,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的好习惯。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真喜欢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断,欲罢不能,在作者笔下侦探小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让人迷在侦探故事里。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它们都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经典之作,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还有一些相关的知识点和小资料帮助我们作进一步的理解。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书是一把钥匙,它会打开一个广阔而美丽的知识世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要说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这是一本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是我从小羡慕的侦探,因为侦探沉着冷静,不义气行事,使我最激动。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福尔摩斯解决的《血字的研究》。复杂的悬案,难以理解的案子,福尔摩斯一看便知。还有很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的小提琴也十分棒。

  除了福尔摩斯,书中的华生医生也是个很好的助理,帮助福尔摩斯解决了许多迷案。这些都是以华生医生的角度看的。

  福尔摩斯教会了我冷静思考,不到最后关头,不要放弃,要勇于思考,大胆实践。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明白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此刻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明白和学到了好多东西,明白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超多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下,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这让我明白,只要坚持不懈,就会到达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来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

  在贝克街的尽头,一个身材瘦弱、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正默默地站在路灯下,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是的,他就是神探福尔摩斯。

  柯南· 道尔能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家,完全是因为他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形象,甚至连《名侦探柯南》这部动漫里的主角柯南的偶像也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脾气有点怪的人,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当我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被福尔摩斯那种超乎常人的聪慧给震撼了,他的这种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破案的时候,他可以在犯人意想不到的时候捉住他,更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冷静和勇气。

  福尔摩斯真是个拥有正义的人!他的光辉事迹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7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的经典之作,它以起伏不定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征服了无数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面对着种种困难和危险,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案情的发展总会使真相扑朔迷离、起伏不定,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仍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怀着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查案,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邪恶总阻挡在前面,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响亮动人。

  自古以来,邪不压正,是不变的道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在有限的时间里,福尔摩斯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四个签名的阴谋,揭穿了红发会,阻止了深藏在它背后的银行抢劫案……这一切都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胆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真的太令人着迷,我跟别人不一样哦!别人着迷的是探案情节,而我着迷的则是福尔摩斯的正义和他“探案不仅为破案,更多则是为快乐”的想法。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今年寒假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太好看了,太有趣了。那里面一共有8个案件故事,每个都那么精彩,激动人心,引人入胜。我觉得福尔摩斯真伟大呀,细心的观察,确凿的证据,严密的推理,最后找出犯人来让人心服口服。福尔摩斯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非常强,重重案件里的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什么炸弹犯、杀人犯、抢劫犯瞒的多隐弊,但是狐狸总是会露出尾巴的,到最后各种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福尔摩斯的层层推导下都被连接在一起,还原了真相。

  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部动画片:《名侦探柯南》,也是破案的。歇克洛。 福尔摩斯和江户川 。柯南都很聪明,博学多才,爱动脑筋,那么能干,我们大家都要好好学学他们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当然,开头还是那句话,我今天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大家一定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50字。好!现在就开始我的读后感记录。

  我今天看的文章是《厄运降临》其中,那个都讨人喜欢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是毫无退入,只能等在这奇迹,那,这个厄运到底是什么呢,我看,原来是小女孩就是因为有美丽的外表而引发的种种事件,显示要嫁给一个老头子,因为“四圣”的其中两位的儿子喜欢她就逼迫小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50字》。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这个暑假,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陪伴,让我过得开心、快乐,不同寻常,我被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超众的能力深深折服。

  我太崇拜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坚定意志、观察力敏锐、记忆力和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

  我不禁问自己,福尔摩斯是如何具备这些能力的呢?

  我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他喜欢他的工作,他觉得工作是一种报酬。他很勤奋,利用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做化学实验,为将来打基础,经常日夜操劳,因疲劳过度而病倒。他善于学习,他将采集到的信息巧妙的归类,便于随时查阅。这就是智慧和知识的力量。

  这个假期我变得更爱探求新知识、学习新事物,做事更细心、也更爱观察,这都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功劳。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

  一天,葛莱森在信上写着花园街三号街昨晚发生了凶案。

  不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了花园街。发现死者的遗物印着锥伯的名字,还发现了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一块墙纸剥落的地方,用鲜血写着‘‘拉契’’两字。福尔摩斯从栾斯的讲述中发现了,在三号房门口的酒鬼,就是凶手!于是,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引蛇出洞的妙计,把结婚戒指作为诱饵,刊登在伦敦各家报纸的失物招领栏上,寻找凶手。

  案情发展到了极点,情节中没有找到凶手。第二天斯坦节逊也死了,顺着顺腾摸瓜侦查一系列的线索,最后福尔摩斯让马车夫帮他搬箱子,他正要帮忙,咔哒一声,手拷便拷住了他的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3

  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格,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全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4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大家要问我为什么推荐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错综复杂,情节曲折离奇,它讲述了许多动人心弦的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也破获了许多案件。

  在福尔摩斯探索案件的时候,他总是用他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和猎犬一样的嗅觉搜索蛛丝马迹。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这种观察态度,他才能轻松破案。

  其实,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十分缺乏福尔摩斯的遇事冷静与认真动脑。比如有些看似十分复杂的事,只要你冷静地思考,从事物的多个角度,多个方面去综合起来,再加以细致的分析,并留心生活中的琐事与细节,也完全可以把问题与困难轻松解决。

  福尔摩斯遇事的冷静、机智、勇敢让我很敬佩,我要学习他身上的优良品质,长大也要做一个让别人敬佩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就很着迷。天天爱不释手地拿着它看。这本书的作者是侯海博,里面的人物有福尔摩斯、助手医生、葛菜森和雷斯垂德。只里面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讲的。

  我最喜欢看他们解决线索的是:血字研究。里面大概讲述的是:有一次,警察想让福尔摩斯给他指导指导那个死人的是怎么一番情况。于是他们开始研究,最后终于发现了坏蛋。可是这还没有完,有一个坏蛋的团队。他们最终才知道了事情的发生,于是就把这些坏蛋抓了起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好帅啊!我长大也要向福尔摩斯一样。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里面的人物有著名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他们一起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走到哪都很受欢迎。福尔摩斯不会让受害者失望,不会让犯过的错误再犯,不会让人们受到伤害。

  我读完这本书后,觉得福尔摩斯是个很爱动脑筋的人,会从另一个角度来想问题,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福尔摩斯》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是一位医生,所以本书也以华生博士为第一人称讲述了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作品中,福尔摩斯是个多面手:才华横溢,观察力强,精通化学、解剖学,还有一点政治学。这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罕见的人物。然而,没有人是完美的。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如果他嗅了嗅,看了一眼烟,他就能立刻认出它来,哪怕只是烟灰。这样一个博学的人,连地球周围的太阳都不知道!他的解释是,他不想让无用的东西挤占有用的知识;他吸毒,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为了服务和维护正义而打击犯罪和解开谜团,但他也在吸毒犯罪。夏洛克真是个奇怪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刚一看到书,我就很想看,看完了以后我就觉得更好看。但我就觉得很奇怪,因为我不知道福尔摩斯探案怎么那么神?

  读完后,我就觉得福尔摩斯很伟大。这里面最长的案件是铜山毛榉案,最悲伤又残酷的案件是三个同姓人,还有最科学的案件是:狮鬃毛。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吸血鬼,绿玉皇冠案。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我从图书室借来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便在心里产生了一些对于这本书的感想。

  首先,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料事如神。无论什么案件,只要在福尔摩斯手上,不出5天,他都保证给你查得清清楚楚,把犯人说得服服帖帖的。这样就使世界上与他接触过的人或听说过他的事迹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被他“善于观察细节、敢于大胆想像”的特点深深地吸引住了,比如在《第二块血迹》中,福尔摩斯观察细节、大胆想像,终于查出是首相夫人藏的关系到“没有就只能爆发战争”的信;再比如在《黑彼得》中、《修道院公学》中……相信你看了也很喜欢他。

  其次,我觉得歇洛克.福尔摩斯侦探的探案。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7

  要说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这是一本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是我从小羡慕的侦探,因为侦探沉着冷静,不义气行事,使我最激动。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福尔摩斯解决的《血字的研究》。复杂的悬案,难以理解的案子,福尔摩斯一看便知。还有很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的小提琴也十分棒。

  除了福尔摩斯,书中的华生医生也是个很好的助理,帮助福尔摩斯解决了许多迷案。这些都是以华生医生的角度看的。

  福尔摩斯教会了我冷静思考,不到最后关头,不要放弃,要勇于思考,大胆实践。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最喜欢两篇文章,分别是《吸血鬼》

  和《绿皇冠》,上次我讲的是《吸血鬼》,这次我要讲《绿皇冠》。

  《绿皇冠》讲的是一个人开了一家银行,有一天一个人拿了这个国家的宝物绿玉皇冠来作抵押借一万元。这个开银行得人怕皇冠丢了,就把皇冠拿到了自己家里。但是皇冠还是丢了三颗宝石,他怀疑是他的儿子偷走的。最后福尔摩斯帮他找到了真凶,原来是他的干女儿偷走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

  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 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我向全国各地的小朋友推荐《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非常的好看。这本书主要是写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侦探成功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智慧、机智勇敢的人,每次办案他都能从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关键,他的严密推理百发百中,令人佩服。他能和残暴的坏蛋斗智斗勇,把坏蛋抓捕归案。这本书写了很多小故事,其中最吸引人的小故事是《跳舞的人》、最刺激的是《五个橘核》、最恐怖的是《斑点带子案》、最神秘的是《红发会》…….

  《福尔摩斯探案集》太好看太刺激了,我很喜欢!小朋友们,你们喜欢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名叫福尔摩斯的侦探家,他用智慧解开了一件件谜案。烦恼着他;伪装事情隐瞒着他,苦恼着他。但他没有放弃,用冷静和智慧侦破这些案件,使得真相大白。

  我要向他学习很多:面对大火时他的勇敢;破案时的冷静;探案时的机智;说话时的幽默……我决定长大后当名侦探家,把所有谜案侦破,超过福尔摩斯,超过所有的侦探家。

  让我们学习福尔摩斯的有勇有谋,读完这本书之后,仿佛听到福尔摩斯好像对我说:“加油!你一定会成功的!我支持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

  我喜欢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很聪明,他用自己的智慧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想,福尔摩斯这么聪明,应该是从小认真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每天一回家就写作业,从不贪玩,他认真思考,最后取得的成就。

  我最喜欢其中一案,那就是工程师大拇指案,主要讲了有一名工程师的大拇指被一个人谋杀,所以,工程师的大拇指大量出血,只好用绷带把手包住,可是,血还是止不住,只好忍着,那个工程师去找福尔摩斯看是谁砍了他的大拇指,凶手是一个沉默的英国人。

  小朋友们,你们看过这本书吗?想看的话就叫爸爸妈妈去买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3

  一天,葛莱森在信上写着花园街三号街昨晚发生了凶案。

  不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了花园街。发现死者的遗物印着锥伯的名字,还发现了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一块墙纸剥落的地方,用鲜血写着‘‘拉契’’两字。福尔摩斯从栾斯的讲述中发现了,在三号房门口的酒鬼,就是凶手!于是,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引蛇出洞的妙计,把结婚戒指作为诱饵,刊登在伦敦各家报纸的失物招领栏上,寻找凶手。

  案情发展到了极点,情节中没有找到凶手。第二天斯坦节逊也死了,顺着顺腾摸瓜侦查一系列的线索,最后福尔摩斯让马车夫帮他搬箱子,他正要帮忙,咔哒一声,手拷便拷住了他的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4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每次做事都很认真,很平静,很细心。连我的一个弟弟也很喜欢他,我也很喜欢他。而且,他每次都会认真,细心的破案。

  我非常佩服他,也很喜欢他。因为在这里面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是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平静,细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二章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这章的简介是。‘我’和福尔摩斯接到的一个新任务是一个乡村出现了一个传说,那就是千万别晚上独自穿越沼地你会遭到诅咒。我读了下去他俩先调查让后询问人,调查。

  我发现‘我’很厉害,因为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1200字左右

给组织写的……

证据组织长发起开办研讨会的号召以来,不少朋友都说出了自己看《血字的研究》的感受。这是我任第欧根尼俱乐部实习斑竹的第一篇书评,是综合了朋友们的意见,加上我自己的看法写成的。因为本人刚刚经历过高考的历练,写评论很难摆脱高考作文的套路,所以这篇文章势必是不成熟的。诚惶诚恐,接受异议,欢迎讨论。

从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到现今艾西恩的《碎便士》等,无数的推理小说试图描绘自己的神探。然而,除却福尔摩斯,所有的诸如杜班波洛柯南等等这些名字都无法真正代替人们心中的“神探”这个称呼。记得几年前舆论表彰一位成绩卓著的警探,媒体上铺天盖地的都是“中国的福尔摩斯”的字样。不需要专门的歌颂,先生的形象就已经烙于人们心中。
《血字的研究》是道尔爵士的“第一案”。从这第一部作品中,我们就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人们眼中那个拥有敏捷的身手缜密的头脑的“神探”先生。
他仅用几秒钟就穿好了大衣戴好了围巾,跟踪疑犯直捣虎穴。
他可以猫一般地跳上马车后部而不让车夫发觉。
他对尸体迅速而又细致认真的检查,他对华生,对军曹的推理,他仅用三天就解决了令官方束手的难题。
孤立地看这些,他简直被神化了。
然而虽然奇异若此,每一位读者却都不会怀疑福尔摩斯的真实性。爵士笔下的福尔摩斯与柯南不同。那大叔一次次的昏倒经不起推敲。相反,先生奇妙若神的推理是有来由的,先生的敏捷是无数次训练和实战得来的,先生的知识是亲身实验和细致观察得到的。正如先生所做的每一个推理,柯南道尔爵士略去了大部分过程,只向我们展现结果。于是,先生那特异的能力越发显得突出。
爵士能将福尔摩斯描写得如此真实,除了描写人物时“证据”的严密,也因为赋予了先生那爱听赞扬的普通人的性格。
“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像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
多么细致的描写!爱美是姑娘的天性,先生对于自己的艺术,骄傲得意之情溢于纸上。
《血字的研究》中关于先生拉小提琴的描写引出了福尔摩斯另一个重要的性格特征:艺术家的敏感与率性。“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来上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一言不发。”
在这“第一案”里,福尔摩斯高兴时会在马车上像云雀一样唱个不停,思路被打断时会粗鲁地回答室友的问话。艺术家的性格从始至终贯穿所有爵士所写的先生的故事。到了中年,到了晚年,长期的刺激令感性的艺术家冷漠了,然而我们仍能从那字里行间感受到先生的激情。
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应该写出人物的变化。如果一直到最后一个案件先生还像本文中他在实验室里那样满是年轻人的活泼,那么,福尔摩斯也不会吸引如此多的痴迷他的人了。《血字的研究》是“第一案”。但如果从案件发生的时间考虑,“第一案”无疑应该是《三桅帆船》。在这个案子里,年轻的先生听说老治安官的死讯,竟吃惊得叫了出来。与《恐怖谷》中的先生相比,前者少了许多职业的磨炼。同样,《血字的研究》中写出了刚在侦探界崭露头角的先生。一切拥有特殊能力的人也都同时拥有入骨的骄傲,何况先生那艺术家的性格又使这骄傲的因子暴露在他的言行中。虽然这篇作品中写出了着福尔摩斯对官方侦探的一贯的蔑视,但与其他作品相比,《血字的研究》中先生对官方侦探的态度似乎还有一种无奈。《空屋》里先生可以当面地对雷斯垂德说:“某某案件你办得可不象你平时那样——我意思是,你办得还不错。”然而在《血字的研究》里,面对官方侦探愚蠢的做法,先生只是耸耸肩,冲华生意味深长的笑笑。尽管能力出众,但年轻的先生显然没有积攒起足够傲视同行的知识和名望。或许这能解释华生那张总结福尔摩斯掌握的知识的简表为什么不准确和本文最后福尔摩斯为什么一反常态慨然同意将案件写成小说公之于众。
敏捷,缜密,天生的艺术家的感性和职业造就的科学家的理性。如此鲜活的人物竟在寥寥几节中就被完美的描绘了出来。以后几十年,这拥有平常而又特异的性格的侦探连同他那可靠的伙伴演绎了多少故事!柯南道尔爵士描写人物的功底,在人物安排上的深思远虑,实在令人敬叹。
如果仅是主要人物描写得好也不能算作一流。《血字的研究》中葛莱森与雷斯垂德两人性格的相似与不同,那胆小的警察栾斯,还有面对福尔摩斯的质问不动声色的回应的“老太婆”……众多的配角,爵士竟能一一以妙笔顾之。尤其值得一说的,本案的杀人凶手,杰弗逊•侯波。
这个人物写得是这样的出色。年轻时的彬彬有礼,面对危难时的不顾一切,灵房中的倏忽来去,报仇时的深思熟虑,手刃仇人后那股从容不迫,临死时那安详的笑容。爵士将侯波一生中最重要的部分展现了出来。从盐湖畔那翩翩少年到囚窗后那安静的死去,侯波留给我们可回忆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当被福尔摩斯等四人制服后,他温和的笑了。这一笑的光芒甚至遮住了本应代表人性中正义的一面的官方侦探。他们又怎么能明白面前这位囚犯那高傲的心?只有福尔摩斯,才能成为侯波在某种意义上的知己。
这篇文章侧重于分析人物,当然本文故事情节的安排写作的技巧也是很值得一提的,尽管或许不如“猎犬”等来得成熟。我希望我说出了我心中的先生,还有对柯南道尔爵士深深的敬佩。
本文标题: 警察栾斯的叙迷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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