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随便欺负我读后感(绘本欣赏《不要随便欺负我》)

发布时间: 2024-08-16 23:57:3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76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红与黑》读后感800字(通用9篇),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

不要随便欺负我读后感(绘本欣赏《不要随便欺负我》)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通用9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800字(通用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1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可圈可点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2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3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4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5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族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7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刻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好处没有一个真正的明白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十分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述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取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取上,是选取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感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感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正因它太可贵了!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正因时刻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十分困难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8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良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辽阔图景,波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很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天子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常庶民;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盘根错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奋斗、社会抵触、人情世态、风土风俗,作了实在而又活泼的刻画。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生农夫家庭但博览群书的青年。这个超群绝伦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二心憧憬拿破伦时期的沸腾生涯,盼望通过参军去建功立业,飞黄腾达。但在王政复辟时代,在极其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层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盼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落款《红与黑》,红即象征部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破叶尔市长德?瑞那府受骗家庭老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敏捷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博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而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打算以此到达发达的目标。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家秘书,同时勾结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筹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懊悔的教士的支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检举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跟梦幻完整幻灭了。在他失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格的审讯,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停止本人短暂的毕生。专心愿望解脱贫贱位置报复上流社会鄙弃的于连,是殚精竭虑,不择手腕的。他明明崇敬拿破伦,却要当众痛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可能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懂得那时的生活背景,只晓得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诈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假如我是他,我会很累。

  要自己时刻像片子里一样去表演一个和自己心坎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迷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山河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正义永远克服邪恶,于连终极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挚少些虚假。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9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红与黑”?搭配后是什么颜色?渐渐地,我开始幻想……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红,是指一个人飞黄腾达的时候,而黑,则代表着死亡……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合上书的时候,心情总觉得怪怪的,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脑海里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于连正在事业的最顶峰的时候,却会被社会无情的淘汰?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不仅仅靠的是知识,更多的是靠外界不光彩的手段,而这样的人,往往是社会选择的第一淘汰对象。

  在此看来,《红与黑》这本书中故事的结局也无疑是凄美的。于连死之前,曾要求德·瑞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料玛蒂尔德的孩子,这说明于连也是一个有心人。于连死后,德·瑞纳夫人也忠于她的诺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也抱吻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这也说明德·瑞纳夫人是如此的爱于连。

  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呢?它,再次从反面告诉了人们——这个社会,是一个花花绿绿、充满爱情与陷阱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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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读后感10篇

《朝花夕拾》读后感1

  在暑假这段时间内,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从中,我得到了很多信息,不但是鲁迅的生活琐事,更多的就是做人的道理,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还有很多信息。看完这本书,我对鲁迅的印象彻底的改变了,觉得鲁迅又只是一个平常人,他也有缺点,也有小孩子脾气,但唯一让我佩服的是,他能在最平常的文字中,表现他的爱国情怀和当地的政治环境,真的是字中有字,话中有话啊。

  第一篇是《狗.猫.鼠》,他把每种动物都比喻成不同的人,借助自己对每种动物的感受,把社会上的人,划分成三种,就像猫,抓了在放,放了在抓,最后玩厌了,在吃掉,这让我让想起了日本侵略中国时,日本人是怎样欺负中国人!

  第二篇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的一句话:“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讨厌喜欢切切察察”给了我长妈妈的一个印象,当后来她的“大”字型睡姿,给了我一个憨厚可爱的一种感觉,可第二天当她起来的时候,她给鲁迅讲的各种规矩,又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唠唠叨叨的一个人,不知道鲁迅会不会这样想呢?

  第三篇是《二十四孝图》。他用他儿时的惨境来揭露出当时封建社会的丑败,可他在这社会中得到的第一本书,就是《二十四孝图》,他却从中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他把疑问停留在了“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这两个故事上,可见,鲁迅是一个好问,而从“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他应该扶一枝拐杖。现在这模样,简直装佯,侮辱了孩子。”这句中,我看出了他是一个执着的人,他总是有自己的观点,除了有真实的凭证,他对自己的观点绝不动摇,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再后来,在故事中,我觉得最可怜的还是那个“摇咕咚”的儿子,他为了让父母开心,用了很多方法,甚至当他摔了一跤,也不能叫苦,还扮作小孩子在地上滚来滚去,让父母认为他是故意跌倒在地上的,从而不让父母心痛。 这个故事不但让鲁迅领受到他的孝母之心同时也让我领受到了,我现在的孩子,是否还有这样的一颗心呢,就像鲁迅所说,孝敬父母并非易事,要想真心孝敬父母,看来我们先要向小莱子学习怎样去孝敬父母吧

  在其他故事中,我也感受到鲁迅想表达出来的情感。在鲁迅的文章中,往往不失几分笑意,在这黑暗的社会中,所折射的光线自然是黑色的,可我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丝光芒。

  这就是让我感到佩服的写作手法,这篇文章十分注意人物的刻画和描写,同样运用白描的手法,十分传神地刻画出人物的性格特征采用了人物的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创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们读的不亦乐乎。

  读完这本书,脑中还念念不忘书中的情节,在想想,鲁迅能在黑暗中,发掘出童年之美,靠的是心中对未来的期望,我们是否能像他一样,在最困难的时候,发现光芒,并抓住它,就算是只有很小很小的一丝,也要死死的拽着,不要让希望逃跑。

  我相信,只要每个人对未来都充满着希望,那么,在他的世界里,就算有多大的障碍,他的生命也不会在寂寞!

《朝花夕拾》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二十四孝》,有戏彩娱亲的老莱子,有鹿乳奉亲的燕子,芦衣顺母的敏娟……其中我最感动的是戏彩娱亲的老莱子。

  他是春秋时期的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丽,他总是孝敬父母,每次有好吃的他总是给父母。他七十岁还不觉得自己老,还经常穿上五彩皮衣,逗父母开心。有一次,她出去挑水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水全都洒了,他不想让他的父母伤心,便灵机一动,扮成小孩子一样倒在地下玩拨浪鼓,二老看见了还以为他又向前此一样玩,所以二老大笑。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思绪万千,知道古代人都那麽孝顺,我们现代人就更应该孝顺父母了。这使我我想起了一个词“百善孝当先”。只有好好做人,努力学习,做力所能及的事,才是孝顺。此时我想到了,我有没有像老莱子一样孝顺父母?有没有让父母开心?

  这使我想起了春节前的一件事;那天晚上,只有妈妈和我在家。突然,妈妈的肚子疼了起来,妈妈叫我拿药来,可是药竟没了,只能我亲自下去买药。这麽黑的天,身手不见五指,我最害怕了;但是为了妈妈,我一咬牙一跺脚豁出去了。出门便一路小跑到了药店,往家走的时候,我累得不行了。这时,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身影,那是妈妈,他肯定为我买药的时候也一路小跑。现在,正好让我有一次表现的机会,所以我的步伐加快了,终于以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家。等我回到家,已经大汗淋漓了。吃完了药妈妈说:“有儿子真好。”我开心地说:“还是有用的。”

  我相信,我以后会向二十四孝里的孝子好好学习,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朝花夕拾》读后感3

  说起朝花夕拾这本书,我想大家都会想起孔乙己这篇文章。但当我读起孔乙己的时候,却有了一些新发现。下面,我就来说说我思考的角度。

  孔乙己曾被酒店老板成为穷秀才。但提起孔乙己和那个时代的背景的话。更多的便是叹息。小说《孔乙己》一简介、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在封建科举社会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对社会苦难者的模式,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本片的艺术特色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画,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苏稻的任务,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也有评论家认为孔乙己只是社会变革中的小人物,在社会变革中,小人物根本无力把握自己的出路,最终只能被生活吞噬。同时作者批判了冷漠、麻木的过敏性。通过描写周围群众对孔乙己的态度,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

《朝花夕拾》读后感4

  老师曾说过:“阅读《朝花夕拾》时,我们应当时时提醒自己:这是一个颠沛流离的中年男人对自己过去的回忆。作者在文中所提及的那些童年时期的喜和悲、爱与憎,实际上已被当下一种成熟的、融融的爱意所包围;相对于自己”离奇“的现状而言,这种留存于记忆当中的”意味“备受心灵的呵护。这种爱意是单纯的、流动的、温柔的,它不仅出现在作者对长妈妈的回忆里,也出现在对”五猖会“的怀想中,还出现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路途。

《朝花夕拾》读后感5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6

  《二十四孝》这本书里的二十四个故事,每个都很精彩,每个都很感人。

  像第十七个故事——《哭竹生笋》这个故事,它主要是讲了晋朝的孟宗,年少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将他抚养成人。在母亲的督促下,他终于有个成就。孟宗十分孝顺。有一年,母亲突然病倒了,难以咽下饭菜,只是很想喝竹笋煮的羹汤之类的东西。可当时是冬天,哪儿有新鲜的竹笋呢?孟宗跑到竹林里找啊找,可是找不着,他急得扶着竹子大哭。这时,奇迹发生了,他泪水飞洒处,都长出了新鲜的竹笋。孟宗很高兴,挖了几棵捧回家,精心做成羹汤,母亲喝了汤,病也治愈了。

  说是竹笋羹汤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倒不如说是孟宗的孝心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孟宗能力有限,自然会在如此矛盾的情况下手足无措。

  但孝心还是感动了天地,使冬天长仙笋。无论这是真的故事还是神话,孟宗的孝心十分难得呀!

  总之,《二十四孝》这本书几乎每个故事都这么引人入胜,令人叹为观止。

《朝花夕拾》读后感7

  《二十四孝图》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

  《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赞美那些挺立于平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朝花夕拾》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二十四孝》。大家听着是不是很熟悉?对,《弟子规》中我们学过一部分,可还有许多我们没听过的呢……

  最让我感动的是“恣蚊饱血”,故事是这样的:古时候,有个叫吴猛的八岁小孩,家里很穷,买不起蚊帐,所以,夏天的晚上,有再多的蚊子咬他也不驱赶,他认为,如果把蚊子赶走,那么,蚊子就会咬他的双亲。吴猛的孝心已到了这种地步。

  “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虽然,现在我们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家家都成了过去的“地主老财”了,不用再向吴猛学习了,但爸爸妈妈无比辛苦,我们回到家里,帮他们拿衣、换鞋、倒茶、做顿饭,这都是“孝”。

  《二十四孝》中还有很多故事,像:孝感动天、刻木事亲、哭竹生笋——————都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令我感动的,看着它,让我时时刻刻不要忘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

《朝花夕拾》读后感9

  今天又捧起《朝花夕拾》,注视着作者的童年,体味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童年,与作者的童年相比,少了许多新奇与发现。比起作者在百草园中的发现之旅,我的童年还是多了份快乐与刺激。原来,我们最喜欢下雨天,雨停了以后,门前的水泥路往往有许多积水,我们就急急忙忙趿拉着拖鞋跑下楼来,与同伴一起儿打水仗或是扔拖鞋,回家以后身上往往都是湿漉漉的,有时玩着玩着又下起了雨,但我们全然不顾,依然兴致勃勃地玩着。有一次,同伴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他坐在上面,让别人推,像是冲浪似的十分刺激。我们每个人都试了试。我玩的时候,由于身体没保持住平衡,一下子滚了出去,弄得像落汤鸡一样,回家招了妈妈一顿骂。

《朝花夕拾》读后感10

  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她只有这个名字,我不知道她还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淳朴、善良的心。——题记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却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如果写了,恐怕就不能达到这种效果了吧。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阿长与《山海经》之间到底有多少故事,那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因为“山海经”不存在于阿长的世界,那显得太过复杂,阿长的世界中,只有她与“三哼经”的回忆。

本文标题: 不要随便欺负我读后感(绘本欣赏《不要随便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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