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分明的读后感(同读一本书《京瓷哲学》分享之五十 注重公私分明)

发布时间: 2024-08-16 06:45:26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78

读后记读后感5篇,读后记读后感篇1,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

公私分明的读后感(同读一本书《京瓷哲学》分享之五十 注重公私分明)

读后记读后感5篇

读后记读后感篇1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读后记读后感篇2

之前在语文课本上,陆陆续续读过一些《朝花夕拾》里的一些文章,这些文章读起来特别有味道,往往读过之后就很难忘记。这次,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细细地读着,里面的每篇文章都特别精彩,读后令我有感而发。

童年是美好的,鲁迅的童年却特别精彩,每读里面的一片文章,就读出了真实的感情,犹如亲身经历着鲁迅童年里发生的每一件事。而且,我将鲁迅的同年和我的童年相对比,发现我们的童年有一些相似之处。

鲁迅童年的时候,家道已经衰落,大人们必须为生活奔波。鲁迅由于做错事情,经常被长辈责备,这些都让他感到难过。

我出生在平凡的家庭,爸爸妈妈必须为柴米油盐、衣食住行而辛勤工作,根本没时间陪我,在我做错事后,他们会大声责备我。鲁迅,在文中流露出渴望得到家长的理解,我也希望家长理解我。

这坌书中,最吸引我的一篇是《狗、猫、鼠》,鲁迅没有朋友,只有小狗、小猫、小老鼠陪他玩。文中写道,鲁迅和一只猫结仇,其实,和鲁迅忧愁的不是猫,而是他生活的那个家庭环境。

读了这本书,我读懂了鲁迅的童年生活,也思考着自己的童年生活。

这是一本值得一度的好书。

读后记读后感篇3

贫穷?贫穷算什么?贫穷的人照样是人!贫穷的人一样有自尊!贫穷不是罪过,它是一种苦难。我们应该尊敬有苦难的人。这便是《青铜葵花》给予我的启示。

“她明白哥哥要干什么,他要告诉大麦地的每一个人,他没有偷嘎鱼家的鸭。”是啊,穷人也有骨气,穷人也有自尊。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也希望得到许多人的信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书中的青铜就是这样。他不希望自己背上不好的名声,他要向每个人宣告:“我是清白的,我没有偷嘎鱼的鸭,我没有做偷鸡摸狗的事。”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他不卑不亢,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如同梅花一般。

谁都会有苦难的时刻。在这一刻,往往最需要安慰和帮助,因为安慰和帮助能让他们看到一缕阳光:而白眼与怜悯无疑只能给予他们自卑和痛苦,以及无尽的黑暗。有些苦难,其实是我们成长过程中一些无法回避的因素。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苦难同行。就像美丽的宝石必经熔岩的冶炼一样。我们应该以换位的方式来思考,穷人到底需要什么……所以遇到有苦难的人,我们可以适当的给予帮助,但绝不可以怜悯地说:“真是太可怜了!”我不禁想起暑假的一件事。

那天,我在南大街上行走,突然发现一个捡垃圾的老人。他全身衣服破烂,拎了一个大袋子,里头装了许多空瓶。一个“白领”男子正巧经过。他似乎很可惜地摇了摇头,对那个老人说:“帮我擦一下皮鞋,我给你五十元钱。”老人抬起头不屑地望了一眼那个男子,挺起胸膛走了。

我想呼吁大家:穷不是罪,穷人也有昂首的权利。不要再向有苦难的人投区异样的目光。他们也有自尊,他们也有骄傲。他们也许需要关怀,但决不需要同情。

读后记读后感篇4

在开心、快乐、的寒假生活中,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

?朝花夕拾》中的每一篇文章,都记述了鲁迅先生从童年的生活到青年时求学的不同阶段的过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鲁迅先生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我仿佛觉得眼前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可以感受到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一份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在三味书屋中,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也有同学们心中的孩子气。当寿先生在入神的读书时,却不知道同学们再干着各式各样的事,其中鲁迅先生正在聚精会神的画画……

我觉得幼年的鲁迅和平凡的孩子一样,充满了欢歌笑语,充满了鸟语花香,可是童年已离他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回味无穷的记忆,所以我们要留住自己的童年,把留在心底,也变成我们那散琐的记忆。

在我们的童年中,也有许多记忆犹新的事情:我再上五年级的时候,星期六、星期天经常在写完作业后到河堤上的草地上,春天时,用柳条编柳帽;夏天时,躺在草坪上沐浴阳光;秋天时,到草坪上和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冬天时,大家一起打雪仗……那片和地上的草地,是我最难忘,最回味无穷的地方。

让我们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与我们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让我们和鲁迅一起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

读后记读后感篇5

一点,一点,一点点地看完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爷爷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这两个人物,是当时社会的反照,人们受尽黑暗的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才有了我们现在安定自在的生活呀!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脑,繁杂的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更不用去闹革命。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史记中 商鞅传读后感

  读《史记》中的商鞅传,商鞅是一个令人敬、令人惜、令人怜的人物.
  令人敬,乃是由于他意志坚定,理想执著,目光远大,行起事来雷厉风行,果断斩决,一意孤行,不计后果。他具备了一切改革家应当具备的优点,又有秦孝公始终不渝的信任,二十余年里放着手,放着心,让他这把锋锐的刀在秦国羸弱多疾的肌体上切割剜除,他果真就在这边鄙戎狄之地做出了一番大事业,让连续几代积贫积弱的秦国一跃而为诸侯列国的前茅,且矛头所向,势如破竹,“诸侯敛衽,西面而向风”(桑弘羊),奠定了秦统一六国的政治体制基础、思想基础和军事基础。商君相秦十年后,《史记》记载是:“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令人惜,乃是因为他是一个善处事而不善自处的人,或者说,他能做大事,却只能做小人。处事练要,为人刻薄。为国谋,善;为己谋,拙。以小人的方法去做大事,事成了,人却败了。郭沫若认为,他与秦孝公都是大公无私的人(顺便提一下,“公私分明”这个词最早就出现在《商君书》里),其实孝公还有为子孙谋的私心,而商君真是把一切都奉献出来了。《战国策·秦策三》记秦国后来的应侯范睢说商鞅:
  事奉孝公,竭尽自己所能没有二心,一心为公不顾私利,使赏罚诚信而致国家大治,用尽自己的才智,表达自己的思想,不惜承受怨恨,欺骗故友,俘虏了魏国的公子卬,最终帮秦国擒获敌将破败敌军,掠地千里……
  [原文:事孝公,极身毋二,尽公不还私,信赏罚以致治,竭智能,示情素,蒙怨咎,欺旧交,虏魏公子卬,卒为秦禽(擒)将破敌军,攘地千里……]
  商鞅真正是到了把良心都献出去的地步。为了秦国,他把自己的名誉、人格都丢弃不要了。当一个人对一种政治实体皈依到“无己”的地步,悲剧也就开始了。因为人类毕竟还有更基本的安身立命的原则。这关乎着人类的尊严、价值、幸福的根基,这是人与上帝之间的信诺,是一切一时的政治需要所不能取代和凌驾的。郭沫若都对此不能理解:“虽然是兵不厌诈,人各为主,但那样的出卖朋友,出卖故国,实在是可以令人惊愕的事。”秦孝公死,那个被商鞅处罚过的太子即位成了新主宰,风声日紧,不祥的阴云越来越浓,已请求退休,蛰居自己封地的商鞅,如芒刺在背,惶惶不安,便带着家属老母要回归魏国。魏人不接受,理由是:“因为您竟然能出卖欺骗您的老朋友公子卬,我们无法知道您的人品。”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由于商鞅使秦国强大,各诸侯国还不敢得罪秦国,谁也不敢收留他。《吕氏春秋·无义篇》就此议论道:“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出卖良心去附会政治,抛弃价值去迎合权势,这种“大公无私”,实在是中国几千年来知识分子常常发作的羊角疯啊。
  让人怜,又是他被车裂的结局。当他被复仇的人群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故国不接纳他,他只好带着他的为数寥寥的徒属北上击郑,做无望的困兽之斗。他大约想在秦以外自营一块容身之所。他知道他在秦已无立锥之地。那些官衔、封号、连同商於十五邑的封地,顷刻之间都灰飞烟灭。诸侯各国纷纷对他关起大门,如避瘟神。身后是被他割了鼻子、八年闭门不出的公子虔,对他咬牙切齿;眼前是四面竖起的墙壁,一片说“不”的声音,“所逃莫之隐,所归莫之容”(《新序》),天下之大,幅员之广,除了那几个死心塌地的徒属,再无他的朋友—他以前太无视朋友的价值,太践踏基本的为友之道了。当个人毫无自身的独立意志与独立操持,抛弃一切基本的道德信条而依附体制时,体制能给予你的,当然也可以拿走。一切自上而下的改革也往往免不了人亡政息的结局(假如再没有外部压力或对外部压力说“不”的话)。聪明绝顶的商鞅难道真的不知道这一天终会到来?在他被车裂前五个月,赵良就警告过他:“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老秦王一旦伸腿死了,秦国以罪名来收捕你的,人数会少吗?你的死期很快就要到了!五个月后,可怜的、走投无路的、被世人所抛弃的商君,被杀死在郑国的黾池,然后尸体又被残忍地车裂(此据《史记·商鞅列传》。《秦本纪》言似直接车裂)。咬牙切齿的复仇者们杀了商鞅全家,包括白发苍苍的老母。到此时,商鞅又把自己的生命、全家族的生命奉献给秦国了。其罪名真是极具黑色幽默:“莫如商君反者!”—一个把良心生命都献了出来的忠心耿耿的人,最后却得到了“反叛”的罪名!不知商鞅在目睹自己白发苍苍的老母血溅屠刀的时候,这个力倡大公无私的人,是何等样的想法?
  所以,对商鞅,我实在不忍心说他的坏话。事实上,我内心里倒给他十分的敬意。在读到他走投无路仰天长叹时,还为他掬一把心酸泪。可是,读完《商君书》,却又不得不说他的坏话。好在《商君书》并不一定全是商君所作,高亨先生认为至少有五篇不是他的,而郭沫若则认为除《境内》篇外,其余均非商君所作。这样,我写下面的文字时,感情上就不是十分的别扭—且让我这样自欺一回罢。《史记》中的商鞅和《商君书》中的商鞅,确实给我两个极不协调的形象。如果《史记》中的商鞅令人敬、令人惜、令人怜,那么,《商君书》中的商鞅形象则是令我惧、令我恶、令我恨。
本文标题: 公私分明的读后感(同读一本书《京瓷哲学》分享之五十 注重公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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