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 故人 故情读后感(小学作文:《故人·故情·故土》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6-19 20:21:0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2

《故土,故土》读后感梦中每走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对故乡的思念是一个身处异地的老者,晚年最为重要的事,也是最美好的情感。不能实现的事,说一说,...

故土 故人 故情读后感(小学作文:《故人·故情·故土》读后感)

《故土,故土》读后感

梦中每走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对故乡的思念是一个身处异地的老者,晚年最为重要的事,也是最美好的情感。不能实现的事,说一说,想一想,总也能慰籍那颗寂寞的心。在他的概念里,老家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方,一个埋葬亲人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你的故土。于是,我理解了为何世世代代,祖祖辈辈,守着一片贫瘠的土地不肯离开的原因了。这是他的家,他的根。这里埋葬着他的亲人,他的血液里流淌着这块土地的土质。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唐代诗人崔灏一千年前发出的那一声感叹,被远走的人们反复咀嚼着,越咂越有味。这是一个离开故土的人,一生都解不开的情结。
人对故乡的感情是难以割断的。我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来到小城,在那一段时间里,故土情结常常在我脑海中萦绕。那浓浓的乡情乡音,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庞,那一双双亲人期盼的眼神,就是一句俏骂,也是一种享受,那是在别处听不到的声音。还有故乡的山水,那两旁长满野草的田间小路,那踏上去咯咯作响的青石桥,那在一起摸爬滚打的哥儿们,那些编织着许多童年梦想的故事,萦绕在意识深处,闪烁于梦境之中,让我久久的思念。这时我理解了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因为饥荒而离开故土的乡亲们,在离家的时候,都随身带了袋从家里院子的墙根挖的块故乡的黄土。那不仅仅是水土不服时,用开水冲一点喝了能治病。它已成为对故乡思念的精神寄托物。
故乡对于我来说是实实在在的,那里有我的父母、姐妹,有我的童年、少年,有母亲在日落黄昏时,站在家门口呼儿回家吃饭的声音,有我站在石崖上大声呼叫萦绕不息的回声……离开它,是因为我想走出那块黄土地;想念它,是因为这块土地上留下了我的一段生命。这一段生命,是以十余年的汗水为代价养育的。无冬无夏,无春无秋,拼死扒活地劳动,就是为了能走出这片土地。是故乡的土地让我知道了生活的艰辛。时至今天,我一直都认为在中国,最敬业的人应该就是像我的父母一样,在黄土地上刨食的农民。他们用那百十斤的躯体里蕴藏的力量,靠一方黄土,一生辛勤地养育儿女,他们对土地既恨又爱。恨它消耗尽了他们的生命,爱它给予了他们的生命。他们的一生是和土地联在一起的,他们知道啥土质适合种啥庄稼,啥庄稼啥时种,啥庄稼啥时浇灌、拔草、间苗、施肥、收获。土地养育了他们的生命,他们最终也把生命返归给脚下的那片土地。
我看到过一些老人,一生都在一块土地上耕种的八十多岁的老农,在离开那片土地时寂寞的心理。他们离开故土后,在城市的水泥、汽车、格子房中,迅速老去时的情景。在他们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刻,用一种无可奈何的眼神,注释了他们对故土的无限思念。所谓的人挪活,这都是对年轻生命而言的。当一个人从幼年到暮年都在一块土地上生活的时候,他的根叶枝脉就全都长在了这块土地上,离开了这块土地,他咋能再幸福。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对故土的思念之情,被中华文化数千年来酿制成一杯浓烈的美酒,再有酒量的人喝了它都会沉醉其中。今春回故乡,突然发现我所熟悉的那些老人们都不在了,而记忆中的那些健壮的叔叔婶婶们也都显出了老态。见了我,他们都很惊讶。有的说,我过来时你妈妈还没生你呢。有的说,我回门那天你还穿着开裆裤呢。而和我同龄的人已是胡子花白,儿女成家了。故乡已没有在世的亲人,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也一个都不认识。实实在在的只有脚下的那片黄土地。踉踉跄跄地走在上面,东瞅瞅西看看,一脸心满意足的神情,似乎还能感觉到脚下土地上儿时赤脚留下的余温;还能从几棵老树上,看到当年掏鸟窝时留下的身影。一群放学的孩子突然围住我,问:老爷爷你找谁啊?这时,我的泪水瞬间顺着满脸皱纹唰唰流下,才知道一千年前那个叫贺知章的诗人,写的“少小离家老大归”的诗,现在是多么地确切。这泪水是对故土至深的爱恋,是对过去一段生命的最后回顾,是我一生解也解不开的情结。
故土,不仅是生命之源,也是灵魂扎根的地方,肉体可以消失,而灵魂是不能无根的啊,故土,我与生俱有的根,一辈子也拔不出来!
感想:
没有经历过离乡,便不会知道故乡的意义,故乡的土地里所埋藏的记忆,是一个人烙印在灵魂中的痕迹。

《故土》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吧,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故土》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土》读后感1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土》读后感2

  和妈妈一道去市场买菜,“这老豆腐多少钱一斤?”人声鼎沸里,我突兀的普通话却分外清晰。大婶疑惑的目光羞得我满面通红,直至妈妈过来圆场,熟稔的发音融进笑语盈盈的眼眸。

  我的心莫名地一阵刺痛。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没有地点,没有路标,人如何称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像是从遥远地方飘来的一段绝响,王开岭书中的文字跃入脑海: “消逝”二字,最让人心惊。那些曾经拥有的记忆,在无数似曾相识的场面里,张开疯狂的大口,吞噬折磨着我本就脆弱的神经。

  正如此刻,恍惚回到旧时的光景。

  儿时淘气,总爱与小伙伴去林子里捉迷藏,每至黄昏,便会传来母亲呼唤的声音,纯朴的乡音平和、温柔……亲昵的乳名仿佛掺杂了湿润的泥土香。这时总会有浅浅暖流回荡,应一声,顺从地牵起母亲的手,有日薄西山,倦鸟归林的`淡淡温馨。一路上,我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学着方言,尽管不够娴熟,但彼此的应和汇成了一曲婉转的歌谣。

  而如今……我苦笑,怕是正合了书名,就叫作“每一种方言都在消逝”。就像作者笔下,蒙着细雨的黄昏,传来母亲催促吃饭的声响,调皮的孩子急急应一声,穿过百转千回的巷口,惊起酣睡的野猫,这时空气里传来悠悠的饭菜香,大喊一声,扑进妈妈怀里……夜深了,黑魆魆的宁谧,只有几盏萤火,仍在不知疲倦地流淌寂寂的光。

  这些消逝的事物,是多么美丽。“美丽”?我微怔,许是作者描绘得太过动人,自己竟少了分物是人非的惆怅,多了些为美丽文字而动容的好心情。

  现在想来,我们怀念感怀消逝的风景,都是美得足以成诗的,就像千百年前《诗经》里的年代,那些“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日子,我们都不曾经历,却仍为这样一份美好,由衷喜悦。

  所有事物都正在消逝或已经消逝,惟有文字不会。好的文字,正如这卷《每个故乡都在消逝》只会被无数人传阅,然后以其特有的清新与冷峻打动一代代人。

  作者用笔记录消逝。那么,品味着这些消逝,或者,我们仍可以做些什么吧?

  正如此刻,我鼓起勇气,涨红了脸,支支吾吾说起蹩脚的方言,买菜的大婶虽不解,仍是很认真地听着,妈妈在一旁欣慰地笑。

  我们在努力,拒绝消逝。

  “那一刹,我知道自己是谁,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作者如是说。

  那一刹,我努力寻找,那消逝的乡音……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5篇

赏读完一本故乡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1】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2】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3】

不知在哪里观过盛开的稻花,却不像记忆中的稻花。看着它们,我却像在听一个恍如隔世的故事,故事里有我的稻花,有带给我许多温暖的人,有我那同稻香一同飘走的童年。

茅盾说:“故乡之于我,犹如心底的一汪清泉,涓涓流淌,生生不息,它流经过往的岁月,流经我人生的每一寸土地,流经心尖尖上那些永恒的记忆……”

小时候,故乡之于我,是大片大片的稻田,在风吹起的金色浪涛中遨游。它生长在我对于故乡的每一寸印象之中。我拍下一望无际的稻海,金黄金黄的,风儿吹来,带来稻米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的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永恒的味道。嗅着稻香,徜徉于稻海,轻声哼唱:“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那时,我身自有稻花香。

茅盾说:“历史的发展大凡是一种文明改变另一种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立什么,破什么,留存什么,发展什么,选择将决定和影响太多东西,它正悄悄地构建着我们未来的世界。”

后来啊,故乡的土地上还会种植水稻,却没有了曾经的那般金黄,而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我目睹着柏油马路代替乡间土路;目睹着高楼大厦代替平房小屋;目睹着私家车代替驴车马车。故乡的消亡,也许是城市化的一种必要牺牲吧。我庆幸着,那时在故乡的秋天,仍能闻到不多的水稻的气息。以后的以后,再看到一株水稻,嗅到一阵稻香,我能够记起故乡的那片稻海,能够想起空气中弥漫的稻香,那时,我乡自有稻花香。

茅盾认为,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故乡的消亡似乎变成了一种必然,故乡的消失便是告别一个旧时代,迎来一个新时代。

而现在,故乡是为我们留下的是原始而美好的记忆,可能我们无法遏制故乡的城市化。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记录下这片土地曾经的美好。未来的故乡将变作心灵之乡。每每当我们念起那片满是稻香的土地,就会感到欣慰。

也许,故乡真的要消失了,一并带着他们的故事与沧桑,从我身自有稻花香到我乡自有稻花香。现在与未来,我会说:“我心自有稻花香!”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4】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5】

早晨起来,我从模糊的视线里,摸索着桌子上的书,我从桌子上随便拿起一本书便开始读,意识渐渐清晰了,打开书无意之间翻到了一篇文章,对于这篇文章的好奇与求知欲,带我去了汪曾祺的“咸菜茨菇汤”的世界。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故乡鲁迅读后感300字

  《故乡》读后感【1】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 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 年前的迅哥儿到20 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 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 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故乡》读后感【2】

  故乡对于我来说是实实在在的,那里有我的父母、姐妹,有我的童年、少年,有母亲在日落黄昏时,站在家门口呼儿回家吃饭的声音,有我站在石崖上大声呼叫萦绕不息的回声……离开它,是因为我想走出那块黄土地;想念它,是因为这块土地上留下了我的一段生命。这一段生命,是以十余年的汗水为代价养育的。无冬无夏,无春无秋,拼死扒活地劳动,就是为了能走出这片土地。是故乡的土地让我知道了生活的艰辛。时至今天,我一直都认为在中国,最敬业的人应该就是像我的父母一样,在黄土地上刨食的农民。他们用那百十斤的躯体里蕴藏的力量,靠一方黄土,一生辛勤地养育儿女,他们对土地既恨又爱。恨它消耗尽了他们的.生命,爱它给予了他们的生命。他们的一生是和土地联在一起的,他们知道啥土质适合种啥庄稼,啥庄稼啥时种,啥庄稼啥时浇灌、拔草、间苗、施肥、收获。土地养育了他们的生命,他们最终也把生命返归给脚下的那片土地。

  我看到过一些老人,一生都在一块土地上耕种的八十多岁的老农,在离开那片土地时寂寞的心理。他们离开故土后,在城市的水泥、汽车、格子房中,迅速老去时的情景。在他们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刻,用一种无可奈何的眼神,注释了他们对故土的无限思念。所谓的人挪活,这都是对年轻生命而言的。当一个人从幼年到暮年都在一块土地上生活的时候,他的根叶枝脉就全都长在了这块土地上,离开了这块土地,他咋能再幸福。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 思故乡。对故土的思念之情,被中华文化数千年来酿制成一杯浓烈的美酒,再有酒量的人喝了它都会沉醉其中。今春回故乡,突然发现我所熟悉的那些老人们都不在了,而记忆中的那些健壮的叔叔婶婶们也都显出了老态。见了我,他们都很惊讶。有的说,我过来时你妈妈还没生你呢。有的说,我回门那天你还穿着开裆裤呢。而和我同龄的人已是胡子花白,儿女成家了。故乡已没有在世的亲人,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也一个都不认识。实实在在的只有脚下的那片黄土地。踉踉跄跄地走在上面,东瞅瞅西看看,一脸心满意足的神情,似乎还能感觉到脚下土地上儿时赤脚留下的余温;还能从几棵老树上,看到当年掏鸟窝时留下的身影。一群放学的孩子突然围住我,问:老爷爷你找谁啊?这时,我的泪水瞬间顺着满脸皱纹唰唰流下,才知道一千年前那个叫贺知章的诗人,写的“少小离家老大归”的 诗,现在是多么地确切。这泪水是对故土至深的爱恋,是对过去一段生命的最后回顾,是我一生解也解不开的情结。

  故土,不仅是生命之源,也是灵魂扎根的地方,肉体可以消失,而灵魂是不能无根的啊,故土,我与生俱有的根,一辈子也拔不出来!

  《故乡》读后感【3】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名作,鲁迅,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在鲁迅的眼里闰土是一个小英雄,那段时间也是最快乐的。可是二十年后,心目中的小英雄变成了木讷的木头人,称呼也由“迅哥”变成了“老爷”,那种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不禁让人平添几分悲凉,。

  那个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也因世事的变迁成为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尖酸刻薄的圆规女人,令我极其厌烦,却又悲哀。

  为了唤醒当时的中国人,鲁迅义无反顾的拿起笔杆,用笔来揭露社会的黑暗,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期望国人的苏醒,振我中华雄威!

  “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很多人都把这句话作为了座右铭,由此可见,鲁迅的精神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优秀中华儿女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不懈努力。

本文标题: 故土 故人 故情读后感(小学作文:《故人·故情·故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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