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读后感,爱玛读后感(一),《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
爱玛读后感
爱玛读后感(一)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二)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读后感(三)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 英文读后感
《爱玛》读后感—人物分析
哈莉特,软弱,善良,没有主见,温柔的女子。哈莉特的软弱是更多是家世引起的,直到全书结束才揭示哈莉特的父亲是名商人,前面所有篇幅中均暗示似乎哈莉特是个私生女。在一群没有社会地位的修女老师的照顾下生活,这些修女不能给这个正在汲汲需要正确引导的孩子所需要的精神帮助。没有父母教会她独立、思考、分析,她混混沌沌的长大,没有可靠的可以帮助她分析现实的朋友,像风中飘摇的叶子,风往哪儿吹她往哪儿走,没有根基。(所以我们在培育孩子的时候一定要引导她们有独立分析的理性思维)好在最后她的归宿不错,能够嫁给马丁是最好的安排。从她的聪明才智、她的家庭地位来看,她妄自喜欢的三位上层人士都是不可能给她有更深层次的发展,如果他们向她示好,只是因为她是爱玛的朋友及作为一个绅士应该表现的。她与简·费尔法克斯不同,简是与爱玛一样理性有思想的人,而哈莉特是个可怜的人,从一开始没有主见到慢慢越来越了解自己内心和自身处境作出明智的选择马丁,更多也是爱玛的引导。
简·费尔法克斯,没落的贵族后代,如果她的家族依然繁盛,她的地位将比爱玛更高。她性格中的理性、高贵是家族传统,她与爱玛的关系充满着对比和嫉妒,彼此都是,爱玛嫉妒简的优雅高贵同时简也同样嫉妒着爱玛,她们两个相互比较暗地较劲,其实年轻的生活应该不乏类似的情况。简与弗兰克的私自订婚章节我是无法理解的,可能和简寄人篱下有关系,或许是无依无靠的感觉和没有父母的庇护让简独自做下这个决定。
埃尔顿先生和太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古如此。埃尔顿太太是本书最活泼和市井化的人物,自大 虚荣,生活化的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出来。
求读后感的开头
我要写一篇关于《包法利夫人》的读后感可不知道怎么开头,求一段或几段开头。重读的新近周克希先生的复译本《包法利夫人》,他在序言中,提到儒勒·德·戈吉耶由小说而发明“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定义为“人所具的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其实,这已经囊括了包法利夫人命运的所有性质。多情和善感,追究起来,竟只是“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终因“设想”和真实力量悬殊,跟循既定的逻辑,形成整个事件的因果的骨骼。可事情却又远不是一个定义那么简单,如同现实一样,“设想成为另一个样子的能力”是一个漫长的复杂的日常过程,这个过程是因果的骨骼上的血脉、肌肉、丰富敏感的神经,也是决定它不是定义而是小说的全部理由。
设想成为另一个样子的能力,是从爱玛十三岁的时候,开始孕育培养的。那一年,她被父亲送去修道院读书。爱玛在修道院里并没有如通常那样感到压抑,相反,她以她的所好攫取了多愁善感的养料。宗教、教义、宗教仪式,还有修女,为她组织了一个不真实的梦幻世界,她在此沉醉不醒。这是她浪漫的天性所致,也多少因为外省修道院的人性的气质。修女们对待爱玛非常友爱,忏悔时,神父缠绵的絮语,讲道中引用情人、婚姻的比喻,同学们偷带进来互相传看的精美画册,还有那个每月来修道院一星期做针线的老姑娘,唱古老的情歌,讲故事,说新闻,甚至散播小说这种世俗读物。在这里,终因为远离中心而纲纪松懈。于是,修道院便“充满温情”。爱玛的感伤性格在此得到丰厚褊狭的营养,她对生活的想象,即“欢愉,激情,陶醉”的概念,也在此完成。在这些概念化的想象之下,蕴含较深又细水长流的日常生活,就显得太平淡了,平淡到她认为是个错误。
她是在与包法利医生结婚之后,尖锐地意识到这个错误。此前,闺阁的生活再是沉闷,到底还说是有出路的,出路就是结婚。居住分散的外省乡间,又不是世家出身,婚姻的机会其实很有限。于是,当包法利这个乡间医生一旦出现,她便将幸福的指望交给了他,而紧接着就感到了失望。包法利这个笨人,实在是有着感人的爱,即便是对他从未爱过的前妻,也含着温情,何况是他深爱的爱玛。“他情不自禁地经常要去抚摸她的梳子、戒指和披巾”;他对她言听计从;为了换个她乐意的环境,不惜放弃他好不容易立足行医的托斯特,迁去永镇;在爱玛死后,还按着她的喜好行事;他终于发现爱玛不忠实的证据,被嫉妒打击得一蹶不振的时候,当他久久望着妻子的情人罗多尔夫,“他仿佛又见着了跟她有关的一样东西”,竟也嫌隙尽释。这样的爱是爱玛没有从书上读过的,因此便是在她想象之外。“而她又没法理解自己不曾身经的事情”,这其实是致命的缺陷,她的世界就是那么狭小,她没有体验的情感于她都是不存在的。由于她对客观的外界缺乏理解,或者说理解的愿望,她才可能一任发展“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走入幻觉的深渊。
如同《包法利夫人》的副题“外省风俗”,包法利医生就是“外省风俗”的最好体现。他比爱玛更早登场,也更晚退场,是为爱玛的剧情演出序幕和尾声。这大约就是左拉所说的,“和谐的展开秩序”,命运的因素依着自然的规律渐次进入,逐步形成事端,又在事毕会留下影响。小说的开头便是幼年的包法利入学读书。这是一个老实、呆笨、心底淳厚、少见识但尽职守责的孩子,有多少乡村医生是用这样的坯子做成。他们巡游乡间,会的就那么几手,可却包治百病。有治不好的,也不见怪,因为有上帝召唤做后盾呢!而医生的品格就是见证。像爱玛这样一个乡下地主的女儿,与好名声的包法利医生结婚,已是她的福分。再不会有更加出奇制胜的机遇了,除非出现神话,比如辛德瑞拉的故事。而性格严谨的自然主义向来不制造神话,他们从不企图扭转“普通生活的平常进程”,于是他们便也无法扼止爱玛,这一个沉溺于自我幻觉的女人,一厢情愿地制造神话。当然,他们同样无法扼止生活的进程不断地击破她的臆造的神话。
题记:
田庄小道、永镇、鲁昂……
我看到你肆意绽放的礼裙
向着“爱情”空留一个孤清的背影
我该为你的不顾一切感动
还是怪罪那道虚幻的巴黎水彩
去了一抹清净不情愿玷污性命……
《包法利夫人》不是一杯可乐,也不是一壶清爽的夏日绿茶,它更像是冰的卡布基诺——或甜,或淡,总能牵动你的心弦——特殊是,那个寻求巴黎式爱情的女人,以及,那个吃人的世界,那种摇不可及的——幸福。
*爱玛*——命运的多桀,也许仅仅是因为,你太不了解,幸福应有的形状。
一个在修道院里长大的女孩,遇到一个过着父母所设计的生活的已婚男人——她性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便天真地以为爱神受到上帝的旨意降临。
嫁给一个医生,是多么地幸福。她于是义无返顾,跟着一辆小马车,摇摇晃晃,驶到那个她梦想中的神圣之地——教堂。
那年,他30岁,她,豆蔻年事。也许“人生正如一座坟墓”,一颗年青的心,却被装在一个宁静的城堡,终是不会满足。她开始疑惑,人生的意义,到底,“人生美在哪里”?渥毕萨尔的庄园,盘旋舞,穿蓝燕尾服的绅士,戴珍珠的年轻妇女,她发明,原来性命可以如此灿烂多情。回到家后,却面对着一个木纳的丈夫,一个冷僻的小园,她于是哭了。
如一颗流星,赖呈现了,他们谈书籍,谈音乐,谈世间种种。她惊叹于他们想法的一致,他的才学广博,他的心思细密。
雾里射出耀眼的白光,那一刻,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流泪。
当生涯被怨恨和遗憾所填充时,她开端埋怨,懊悔自己怎么将爱情交给了一个木头,而又偏偏不能弃之不爱。
接着是鲁昂。她遇到了罗——一个低靡的灵魂,总可能为哪怕一点火星点燃。于是跌入一个男人的诡计。她开端奔波于两个城市,乐此不疲。
当她满怀盼望地想废弃一切与他共赴天涯的时候,一封信断绝了她的希望,爱情,或者幸福生活。
他驾着马车,从她的门前分开,然后告知她,他现在正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岛。她看着他,在窗帘后,黑色的夜里,照亮的只有她银色的泪光。
她发明,本来,世界并没有她想象的美妙。
那年,她大概25岁。她失望了,生了一场大病,认为自己快要死去,于是微笑。
有一天,却在街上遇到了赖——这是上帝的恩赐,还是另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他们去巴黎——那个她梦想中的城市——他们在那里,一起陶醉于酒醉灯迷,花红柳绿。她变得更加漂亮,容光焕发,异常动听。
小道,大路,他们漫步,奔驰,享受着阳光。她更加衷情于小绒帽,蓝色裙摆,颜色鲜泽的地毯,也许还有黄金镀的钥匙。
于是钱财越来越少,她开始擅自签欠条,把盼望寄托于不劳而获,为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为了爱情!最终破产。
月冷风高的晚上,她从公证人的家出来,狼狈不堪,一路辱骂那个妄图“玷辱”她爱情的男人。也就是那个夜晚,她说出了她最该说的话:我可怜,但是并不出卖自己。
然而当一切的盼望都归零时,当法庭的传票达到时,尊严还有什么用呢?不如瞬间老去。
砒霜,并不美味,可是她吃了;生活,并不痛苦,可是她这样想了;自己,并不仅仅为自己而活,可是她这样做了。
早知如此,爱玛,你为何又要苦苦追寻那虚幻的快活?为什么总记着自己儿时美妙的梦想,以及与现实宏大的反差?于是带着机密死去了,纵使围着一大群好心的人,她还是孤单的。
时间忽地回到道特的花园,她坐在荆棘篱笆前面的长登上,天真地望着天空;鲁昂街上;他们家门口;拜而斗的院落;苹果树下,她头发的香味,绕着她清脆清洁的笑声。
她穿着月光般洁白的缎袍,乌黑的头发散着,表情安详。夜色很温顺。Gameover。
*包法利老爷*——悲剧,或许只由一个个忽略带来的喜剧造成。他难道不爱她吗?事实上,“他的幸福,仅仅限于爱玛裙边的宽度”。
阅历过一次不幸的被部署的婚姻,一场与金钱交易的婚姻,他是多么地珍重这个上帝赐与他的礼物。
就是因为太过幸福,看不到她眼神后的忧伤。
他想,他给了她殷实的生涯,他们有个美丽的小女儿,她有那个小镇最美的礼服,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快活呢?而自己,有远近驰名的医术,有一个漂亮的妻子,有一座可爱的庄园,有一群朋友,有什么理由不快活呢?他不清楚她为什么要整晚坐在书桌前,开着灯,不肯入睡;不清楚她为什么要弹那在他心中毫无用途的钢琴;不明确她为什么要在房间里摆满鲜花。可是他纵容,因为他爱她。是的,因为爱,他沉默,隐忍。
惋惜缄默并没有让事情好多少,仅仅换来表面的镇静。
他把她介绍给赖,并且说服她和赖一同看戏,仅仅因为自己没有时光陪她。找个替代品?怎知最后痛苦的却是他自己。
他最后答应送她去学钢琴,除了交学费,他再不曾问细致节,谁又知道她是用了这些时光幽会。
他只看到她的笑,从来没见她流泪,他认为她是快乐的,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她给的暗示,把她的感伤当成“精力问题”。她发脾气,他就忍着,替她难过,却从不曾过问原因。
他溺爱她,一味地。他让她没有分开的理由,连他的情敌,罗和赖,都感到他是那样好的一个男人。
他觉得把自己的世界全都给了她,他感到他是那样地爱她,而她,也应当爱着他,不然她为什么要那么辛劳地操持这个家呢?为什么还要给他生孩子?为什么会一直陪着他呢?他能想到的能给的都给了,惋惜,她真正要的他却没有给。
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从小逆来顺受,命运似乎一直控制在母亲的手中,没有主见,婆媳吵架的时候,只能在一旁流泪,两个都得罪不得。
也许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爱那么地纯,他的愚钝让他安心而幸福地过了许多年,一直到她死去。捡到那封信,他的手在发抖,他看着空空如也的房间,开端疑惑,自己这些年,为了一个女人破产,为一个女人的死去呜咽,是否值得。
在酒吧碰到罗。罗很紧张,也很内疚,在他心里,从没有爱过那个叫爱玛的女人,却精心肠损坏了一个男人本该安静的幸福。
令他意外,包法利什么也没做,只是说了句:这都是命——罗感到这多么好笑。
小白尔特跑到长椅旁,叫着:爸爸,爸爸。他爸爸靠在墙上的脑袋一歪,再也没说出话来。
为了幸福的连续,包法利老爷,你一辈子都在忽略,偏偏这个时候,为什么你不肯遗忘?人们把他和他的妻子一同下葬。下葬的那天夜里,人们说看到一个年青的男人在坟头整整哭了一夜,而那个男人第二天就娶了一位年青的小姐,遵循他母亲的意愿,开始自己的事业。
而一个星期前,他才对她说,自己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许诺是多么可笑!包法利老爷本来的朋友伺机夺取了不多的财产,在包法利本来的诊所地址上行医。那位“真心的朋友”——高利贷商人,则用他骗爱玛签下的欠条和抵押的房产安心肠过着日子,全然忘却自己是怎样参与了这样一场诡计。生涯还在继续,小镇的人们安居乐业,包法利一家,慢慢被遗忘。
这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 因为不满足平庸的生活而逐渐堕落的过程。主人公爱玛为了追求浪漫和优雅的生活而自甘堕落与人通奸,因为最终负债累累无力偿还而身败名裂,服毒自杀。这里写的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是作者的笔触和干主导的是旁人尚未涉及的敏感区域。爱玛的死不仅仅是她自身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作者用很细腻的笔触描写主人公情感堕落的过程,作者很努力地找寻着造成造成这种悲剧的社会根源。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 .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 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 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 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 最后 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 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 。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 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 。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那样你最后一无所有。从先在起我们的命运联系着所做的每一件事。我始终相信我不是奇迹但我可以创造奇迹。
今天看完了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感慨颇多。
其中的几个人物都很有特色,包法利夫人(艾玛),包法利先生(夏尔),布匹商人勒和,药剂师奥默先生,布尼贤神甫,包法利夫人的两个情人:罗多夫,莱昂,瞎子,荣镇的人。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这是一个家庭的悲剧,同时不也是无数社会悲剧的一个缩影吗?我们不是悲剧主义者,但是悲剧的现实却不得不令人相信,爱情仿佛很遥远,我们期望中是很遥远,而我们身边的我们却并不认为那是爱情。
可以设想任何一个人娶了艾玛那样的女人十之八九都注定不会长久幸福的,而如果一个女人遇到一个像包法利先生一样的男人,那她一定是最幸福的人了,如果她不这样认为,也只能说明她有眼无珠。所以说找女朋友千万不要找像包法利夫人那样外表漂亮但缺乏智慧的头脑,乐于幻想的女人;找男朋友一定要找像包法利先生一样的男人。
看看艾玛死后的情况吧:荣镇象平常一样,静悄悄的,夏尔却睡不着,一直在想艾玛。罗多夫为了消磨时间,整天在树林里打猎,晚上回家睡大觉;莱昂在城里也睡得不错。这时偏偏还有一个人睡不着。在墓地旁,在松林间,一个小伙子跪着,哭得伤心,他的胸脯给呜咽撕碎了,在黑暗中一起一伏,无穷的悔恨压在他心上,像月光一样轻,像黑夜一样深。这个小伙子就是朱斯坦(药剂师家的学徒)。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女人是多么的愚蠢与令人可憎又可怜了,对她真正好的人,他却从来不珍惜,对她虚情假意的人,她却奉为至爱,甘愿倾家荡产。
艾玛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单纯的美,夏尔可以理解为一种淳朴的真与善。两者同样不具备智慧,而她们的结合,表面上看是一种真善美的结合,应该会幸福,但是结局却是令人扼腕的悲剧。艾玛的死我们更多的觉得是罪有应得,但是夏尔的死以及他母亲的死(及艾玛父亲的瘫痪)和包法利小姐的悲惨命运,我们却真正感到了无比的伤心与难过,一个女人毁了一个人,不她毁掉的两个家庭亦或是两个家族都随她一起堕落进无比的黑暗中。这时我们更加憎恨这个女人,憎恨有什么用呢?我们应该思考,应该反思。艾玛的美是一种外表的美,她的心灵并不具备的美的土壤,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一颗时刻幻想的心,一颗愚蠢粗陋的心。而我们的男主人公夏尔(包法利先生)呢?不具备俊朗的外表,却具有一颗真善的心(对于爱情,对于很多方面,而更多是表现在爱情上)。这就不难推出一个结论:漂亮的外表掩映下的愚蠢女人是注定很难得到幸福的,而当平凡外表的老实人遇到这种女人时,更大的不幸福便是必然的了。
艾玛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简单起来简直不是女人,往往倾向是一种疯子,一种变态狂,一种妄想症患者,一个瘾君子。充满了爱情的幻想,同时又将甜言蜜语与肉欲的满足看成爱情最大的满足,将真诚的关心看做一文不值的。我们不觉得她漂亮,相反我们觉得她很丑陋,很天真,很幼稚,或许她属于童话中,而不属于现实。她的自杀是一种必然,因为她的消费行为超越的她的经济地位,妄图负债消费,却有不具备一丁点的经济法律头脑,傻子似的为情人消费,不计后果的奢侈,真是可悲,现实中这种人不也很多吗?这启发我们: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定位好,认清自己的经济地位,明确阶段,不做超阶段的消费,适度适量符合自身经济状况的消费才可能长久的发展。同时也启发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女人,千万不要像包法利先生那样痴迷其中,不可自拔,最后弄得家毁人亡。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大致明确自己的倾向,珍视自己身边的の幸福。
布匹商人勒和是一个十足的商人,商人重利轻别离,同时我们也看到狡猾的一面,智慧的一面,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确实是一个营销高手,善于进行营销,推广自己的商品,出色的完成商品价值的让渡,不图短期回报,重视中长期的收益,善于利用法律手段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充分调动第三方力量完成讨债追债,自己退居幕后进行操作。单纯的角度来看,在金钱至上的社会这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包法利夫妇的愚蠢罢了,以及他们之间缺乏沟通所致。但从一种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个人确实不具备真善美,是一个十足的肮脏的心灵,以别人的悲剧作为自己致富的手段确实挺缺德的。但是怎么样呢?在社会大环境下,这样的人才能生存下去,才可以笑到最后。正义哈哈这里不存在所谓正义的问题。商人唯利是图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怜真善美遇到邪恶的智慧也就只能被带到黑暗的深渊,永远远离光明了。
药剂师奥默先生,是一个圆滑世故的人,一个八面玲珑智慧庞杂,敢于接受新技术新理念的人,或者我们可以认为他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尤其是对待宗教的问题上),对待包法利一家的问题上我想奥默先生已经仁至义尽,或许他的仁义不过是假仁假义,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行动只要付出了,我们又何必在乎他当初的动机呢?最后的情形呢?药剂师家的孩子们也越来越少见,奥默先生考虑到他们两家的社会地位不同,也不在乎密切的关系能否维持下去。药剂师是崇尚科学的,不管这是卖弄学问,还是爱慕虚名或是其他的原因,他所做的已经最起码可以证明在科学的道路上他是朝着正方向前进的,他的趋势与科学前进的趋势是不谋而合的。药剂师向瞎子承诺用自己配制的消炎膏就可以治好他的病,可是瞎子的病不是消炎膏制得好的,他又回到吉约姆树林山坡下,逢人就讲药剂师的药膏不管用,讲得奥默先生进城的时候,不得不躲在燕子号班车的窗帘后面,免得和冤家狭路相逢。他心里恨透了瞎子;为了自己的名誉起见,他使出了浑身的本领,要用暗箭伤人,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可见他的城府之深,心肠之狠。或许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对一个珍视名誉的人来讲,维护自己的名誉有时是需要一些手段的。奥默先生的发展可以说是顺风顺水的,自从包法利死后,接连有三个医生到荣镇来,但都站住脚,不久就给奥默先生挤垮了。他的主顾多得吓人,当局不敢得罪他,舆论包庇他。他到底得到了十字勋章。我们甚至有些疑问,当初他怂恿包法利先生给金狮旅店的伙计伊波利特(瘸子)在一种新的方法指导下进行手术,最后导致包法利医生的失败。这是不是也是他的一种手段,用以击垮的他的竞争对手呢?这个问题值得思考,或许也就是如此吧。
荣镇的人也是残酷的,我们可以看看艾玛死后,夏尔神智混乱时所发生的情况:不久,勒和先生又要他的朋友万萨尔出面向包法利先生讨债。夏尔宁可答应付高得吓人的利息,也不肯变卖一件属于他妻子的家具。他的母亲气坏了,他却比母亲气还大。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她(夏尔的母亲)只好丢下家不管。于是每个人都来占便宜。朗柏蕾小姐来讨六个月的学费,虽然艾玛从来没上过一次钢琴课,但是她们两人串通好了,出了一张收据给包法利看。租书人来讨三年的租书费。罗勒嫂子来讨二十来封信的寄费,夏尔要她说清寄给谁了,她倒很乖巧地答道:“啊!我怎么知道呢!这是她的事呀!”夏尔每次还债,都以为一了百了。哪里知道旧债刚了新债来,永远没有个完。他的女佣人费力西现在穿起太太的衣服来了;自然不是全部,因为他留下了几件,放在她的梳洗室里,时常关起门来,在室内见物如见人;费力西和太太个子差不多;有时夏尔看见她的背影,居然产生错觉,大声喊道:“喂!不要走!不要走!”但是到了圣灵降临节,她却溜之大吉,同特奥多离开了荣镇,并且把衣橱里剩下的衣物偷得一干二净。 我们看到了一副弱肉强食的画卷,看到人性是如此的肮脏不堪,也看到了包法利先生的愚蠢的程度,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漂亮的艾玛会有婚外情了,面对如此愚笨的男人谁愿意托付终生呢?这是一个矛盾。美好的品质往往却总是伴随着令人困惑的愚蠢。面对弱者,社会大众更多的欺辱,更多的是嘲笑,而很少会报以同情之心。或许当初夏尔不应该顺从夫人的意见,赶走忠实的女仆人(在托特时,娜塔西)而换用外表乖巧实则经常偷东西不安分的女孩费力西了。或者夏尔不应该气走自己的母亲,一定程度上母亲的死也是和夏尔密切相关的,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竟然忘恩负义的将圣洁的亲情踩到脚下蹂躏,这人也是该死。
夏尔的出现和结束同样充满了传奇。我们正在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了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七点钟,一下午没见到他的小贝尔特来找他吃晚餐。他仰着头,靠着墙,眼睛闭着,手里拿着一股常常的黑头发。“爸爸,来呀!”她说。以为他是在逗她玩,她轻轻地推了他一下,他却倒到地上。原来他已经死了。三十六小时后,应药剂师的邀请,卡尼韦先生赶来了。他解剖后,找不到什么病。莫名其妙的来,莫名其妙的离开,我们也莫名其妙的感慨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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