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群检察官查案读后感(勇于担当责任演讲稿)

发布时间: 2024-04-10 22:55:0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7

人民的正义为什么检察官查案子检察官职责如下:1、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2、代表国家进行检诉;3、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吴群检察官查案读后感(勇于担当责任演讲稿)

人民的正义为什么检察官查案子

检察官职责如下:
1、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2、代表国家进行检诉;
3、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5、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
6、行政检察等等。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检察官权利如下:
1、履行检察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2、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4、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5、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6、参加培训;
7、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8、辞职。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读后感

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中曾提到: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耀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精神只准披着黑色的衣服,可是自然界却没有一枝黑色的花朵。而马克思在新理性自由法思想阳光的牵引下,也产生了一种色彩——黑色。以独立、深沉和极具战斗力的笔触客观、公正地分析和抨击了限制出版自由的“书报检查令”。
1841年12月24日,普鲁士政府颁布了新的书报检查令,用虚伪的自由主义词句掩盖其专制主义的出版政策,以取代威廉三世颁布于1819年10月18日的“旧”书报检查令。此“新”法令由于其字面上的保障言论、出版自由而迷惑了相当一部分人。马克思认为“书报检查令”就是官方的批评,书报检查的标准就是批评的标准。书报检查令明显地印刻着“官方的容颜”,代表官方的立场。无论是这项法律本身还是执行它的检察官都不可避免的披着虚伪的面纱。检察机关“不仅调整个别公民的行为,而且调整社会精神的行为。”因此,国家的一切行为都在检察官的掌控下,公民得不到应有的自由权利。
他进一步分析得出,检察官纵然是行使法律指令的工具,但法律本身存在更多的问题。“虚伪自由主义的表现方式通常总是这样的:在被迫让步时,它就牺牲人这个工具,而保全事物的本质——当前的制度。这样就转移了表面看问题的公众的注意力。”从而,“事物的本质所引起的愤恨标称了对某些人的愤恨。”检察官也就成了专制法律的牺牲品。而法律本身也在玩弄文字游戏。“检查令”中有这样一条:“根据这一法律,即根据第二条规定,书报检查不得阻挠人们严肃和谦逊地探讨真理,不得使作家遭受无理的限制,不得妨碍书籍在书市上自由流通。”统治阶级以美丽的谎言掩盖了其虚伪的本质,这种“一叶障目”的法律是十分可笑的。马克思辛辣地嘲弄道:“我是一个幽默家,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是一个激情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
从1835年到1842年是马克思从康德主义向黑格尔主义的转变时期。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创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法哲学观,即新理性自由主义法哲学观。在资产阶级激进政治运动的发展,争取民主反对专制、崇尚理性摒弃神性、追求自由否定强权的时代背景下,马克思抨击专制法律并深入分析了法与自由的关系。人类的各种自由从来就是存在的,只不过有时表现为普遍权利,有时表现为特权。
马克思在最后总结道:“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一无用处的,可是它却比人还要威风。”马克思说出这样的话是因为他只站在自己的立场看待事物。不存在书报检查制度的世界是何等的自由,何等的理想。而他所处的世界是被别人统治的,那些统治者处于与他对立的状态,因而是不可能实现的。法,永远是由统治阶级为巩固统治而制定的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书面道德”。所以,马克思的这种法与自由的思想也只是渲染了理想主义色彩的“纸上谈兵”。
马克思是黑色的,因为黑色从来就不是一个平凡的颜色。黑色有一种深沉的味道,你必须细细品味才可以品尝到黑色的内涵。黑色也极具个性,试想一下在你满眼都是雪白的世界里,突然出现黑亮的一点,即使是小小一点,就已经足够把所有的视线都吸引过去,这就是个性的魅力。马克思就是那个时代的清醒者,众人皆醉唯他醒。黑色也是最为丰富和复杂的,是极端、独立和沉重的代表,现实中常常用来表示独立或者身负重任的人。同时黑色也蕴含着残酷蕴含着煎熬。
马克思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敢于在世事险恶的环境下向统治阶级的制度提出正面的挑战。追求自由的革命先驱总是以无所畏惧的精神满怀理想带领我们奔向自由。

《巡回检察组》被吐槽剧情拖拉,你怎么认为?

《巡回检查组》吸引了一大批观众,收视也很不错,只是就现在的剧集来说,即使有着大批观众熟悉的老戏骨和实力派演员,也无法掩盖作品本身的槽点。

剧情过于老套,换个壳子罢了

剧集从一个老太太大闹东川省“十大法治人物”表彰大会开始,揭开了一起“九三零杀人案”的隐情,而这起案件被检查组一百多人审查依旧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由此也让省政法委书记派出个性独特的巡回检察组组长冯森调查此事,剧情由此展开。

观众就已知的剧情可以推测,这起事件和现在“杀人案”凶手的家人有牵扯,可以说,这是一起跨时间的大案,而且这里面还有一起人贩子案件。

跨年限旧案+凶杀案+人贩子案,构成了整个开局,这样的开局并不新鲜,很多悬疑剧都有的桥段,只是这次查案的人不是刑警和侦探了,而是检察官。而目前剧情还是对冯森的身份遮遮掩掩

演员不适合角色,气质相差太大

演员阵容是这部剧最大的优点之一,但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拿韩童生饰演的张友成来说,他确实是个老戏骨,却不适合省政法委书记这个角色。

为什么在《人民的名义》热播的时候,李达康会火遍全网,除了角色设定好之外,吴刚身上的气质也贴合角色本身的身份。而韩童生饰演省政法委书记,看不到他这个身份该有的气场和变化,没有气势如虹和平易近人转换的姿态。

还有就是韩雪饰演的角色,不知道为什么打扮得这么艳丽,对角色形象的塑造真的太差了,这样的形象无法形成干练的检察官气质,也让人觉得这个角色过于轻浮。

广告真的太多了,看剧体验极差

在上一部剧爆火以后,感觉这部剧真的飘了,随处可见的广告插入让人观感极差,看样子只要是广告都来者不拒,拿监狱里的两个分区管理人在对话的时候,从冰箱拿瓶水,要说出水的牌子,吃个零食,说正事的时候要点出零食的品牌,还特别加重了一下关键词的语气,生怕广告打不出去?

当然,这只是举个例子,剧中还有很多戏份都插入了广告,无形中让剧集的“逼格”又下降了不少档次,充满了铜臭味。

罗欣然没有检察官的风范

《巡回检察组》的男主角是于和伟饰演的冯森,女主角是韩雪饰演的罗欣然,冯森在剧中的表现是可圈可点的,就凭他那句平躺公检法,就已经吸粉无数了,显得非常得硬气;而在和熊副检察长,武检察长等人对话的时候 ,气势完全是碾压的存在,可以说冯森就像是一位钦差大臣,不管别人怎么说,就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和其他人同流合污;

女主角罗欣然演了啥?好像剧情过了一半了,不知道这位女主在剧中的作用是什么?此剧的编剧余飞给了一个正解:女主之后会是一个关键人物,小宇宙会爆发的。

难道这前面一半演了个寂寞吗?女主好像从头到尾都是硬插进去的,从剧情来看真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没有任何存在感。而从检察官的风范来看:作为一个检察室主任,不应该的扭扭捏捏的,应该是一身凛然正气的那种。

这些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们面前,瞬间熟悉的味道就回来了

有我们熟悉的韩雪,她在《我就是演员》里的表现有目共睹,在剧中她饰演了驻监检察室主任罗欣然,一副干练的打扮尽显成熟女性的魅力。还有最近很火的于和伟,他演得了宽厚仁慈的刘备,也能把狡诈狠毒的曹操诠释得栩栩如生,亦正亦邪的他在本片中同样出演了一个正邪难辨的角色。这种新旧搭配的组合让整部剧焕发了新的风采。

现在《巡回检察组》这部剧槽点太多了,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期待后面的剧情吧!希望后面的表现能够让人满意!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2021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1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立足检察职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操纵股市、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40604人,提起公诉54891人,分别比上年增加8.2%和8.1%。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部署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14件,立案侦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121人。
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抓住规划调整、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重点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056件。结合办案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投资安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42件。
强化知识产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870人。围绕促进可持续发展,起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严重破坏能源资源保护的犯罪嫌疑人17725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等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3人。
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依法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听取各方诉求,客观分析案件性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注重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使执法办案活动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重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8756人,同比减少0.8%;提起公诉1202132人,同比增加4.6%;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51095人、不起诉39754人,同比分别增加5%和6.1%。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禁毒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广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原则,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拟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可能引发或激化矛盾,及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预案。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就检察机关所作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建立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办理群众信访804873件次。对近年来办理的31347件涉检信访案件进行评查,纠正存在错误或瑕疵的2333件。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亲情会见、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等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3738人、不起诉3437人,同比分别增加5%和10.4%。积极参与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管理、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
三、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021人,提起公诉1562人,立案侦查“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部署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在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社会保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查办案件4779件。依法同步介入矿难、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0人。
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重视打击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拐卖、收买儿童妇女的犯罪嫌疑人3492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维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明确救助范围、标准和程序,对536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探索建立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涉港、涉澳、涉台、涉侨案件,依法平等保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和查询服务窗口,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民生服务热线。探索建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健全落实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新设立派出检察室1118个,就地受理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监督。
四、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更加重视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严肃查办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7366人、司法工作人员2395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4217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加6.2%。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55件10585人,人数同比增加3.5%;其中重特大案件3667件,同比增加4.5%。加强反渎职侵权公共宣传,开展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大型展览全国巡展,216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观了展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结合办案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41864件。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促进形成依法有序、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3800万人次。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向社会提供查询68万余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1872个检察院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了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78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186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36976人、追加起诉31868人。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432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推进量刑建议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346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655件次。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等原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0332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30592件申诉,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文件,完善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4075件次。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872人。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463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242人次。开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促进依法文明监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不起诉、申诉、重信重访案件必要时实行公开审查和听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司法解释、通报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检察信息网上发布,组织“大检察官系列访谈”、“检察官在线”、“走近国家公诉人”等活动。一些地方检察院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平台,方便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了解进展、参与诉讼。普遍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港澳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标准,单独或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12件。发展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行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落实和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侦查活动明确提出“十个依法、十个严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不得无故拖延、推诿或者刁难律师提出的合法要求。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分级分类轮训,全国检察人员分两批全部参加了执法规范统一考试。
加强案件管理。改革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主要由各业务部门分别管理的模式,建立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新机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统一开具、管理法律文书。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特别是对遵守法定程序和办案期限及时跟踪监督,保证上一个环节的执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明确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突出加强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办案的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完善措施,切实保证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一年来,群众对检察人员的举报数量同比减少14%,涉检信访案件减少17.9%。
七、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表彰宣传李彬、吴群、郑喜兰、顾晓生、邵明强、李宪中、马俊欣等先进典型,夯实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思想基础。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依法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完善和推行公开选拔、逐级遴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检察官。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共培训检察人员11.9万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完成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分州院检察长轮训,对全国基层检察长进行领导素能专题培训。开展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和论辩赛。加大对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西部检察人员946名。
坚持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巡视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听取和评议10位省级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对5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加大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警车使用的督察力度。集中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排查和解决自身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176名检察人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0名,同比分别减少34.1%和47.4%。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部署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改进基层检察人员招录方式,实施基层检察院人才工程,深化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人才对口支援工作。落实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争取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和补助投资,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支持力度。加强检察援藏援疆工作,组织对口支援单位签订协议217个,促进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专门部署落实“两会”审议讨论意见。按照全国人大要求,进一步做好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86件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5件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等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3192件。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等意识不强,就案办案、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一些检察人员全面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三是违法违规办案和耍特权、逞威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少数检察人员顶风违纪,执法犯法甚至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检察院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不高,案多人少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检法男女3》讲述了什么?

截止到2021年5月没有《检法男女3》,《检法男女》只有两部,分别是《检法男女》和《检法男女2》。

1、《检法男女》是卢道哲执导,闵智恩、元英实编剧,郑在咏、郑柔美、李伊庚、朴恩硕主演的悬疑犯罪电视剧,2021年5月14日在韩国MBC电视台月火档首播。

该剧讲述完美主义、性格挑剔的法医学者白范与有着超强图像记忆的大条检察官恩率共同协查案件的故事。

2、《检法男女2》是2021年韩剧《检法男女》的续集,由卢道哲执导,闵智恩编剧,郑在泳、郑柔美、吴万石、鲁敏宇、姜承贤主演,2021年6月3日起在韩国MBC电视台月火档播出。



登场角色

1、白范

郑在咏将出演在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工作了10年的法医白范。他虽然是公认的实力派,但却是性格冷漠并执着于看不见的真相的天才和怪人。

2、恩率

郑柔美将在剧中饰演首尔东部地方检察厅检察官恩率。是以"金汤匙"出生的独特经历,具有独特的感受的人物,是通过"真心"查明真相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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