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后感,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
《我喜欢》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我喜欢》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读后感1很多时候,我们只顾着急匆的努力向前奔跑,却在途中忘记了为了什么而去奔跑,所谓初心已忘。之前经常在网上看到“勿忘初心,方得始终”的句子,只觉得写得好却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
关于亲情,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终人。几年前看到感人至深的描写亲情的文章总是落泪,格外思念亲人,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多陪伴他们,而不是摆玩电子产品,日子川流不息,转眼大学三年将过,泪点越来越低,不知道是理智了还是冷血了。寒暑假的陪伴更是寥寥无几,我想陪伴的意义不在于在一起待着彼此沉默,而在于让让彼此感到舒适温暖,比如唠唠家常、谈谈心、做做饭都挺好,但是我没有做到。越长大越发现,对于家人自己不擅长也羞涩于表达爱意和关心,这大抵与自身性格以及家庭生长环境有关。
关于友情,关系较好经常联系的本不多,如果问我说真正的友情呢?我不知道,因为尚不曾遇到可以患难见真情的事情,不知这属幸运还是不幸。确有许多疲于维持的时候,依旧认为这是个双方的问题,还是尊重他人,亲疏随缘吧。我们一路上会遇到很多人,有些点头致意后匆匆离去,有些却可以常伴生命,你知道他门们一直都在,无需多一两人足矣,有些安心的感觉。思及此,忽想起确实有人与我说过“我一直都在,不求前路皆知已,但求落落与君好!”细细品来还是很欣喜,唯回以,定不负卿。
关于爱情,希望我们在彼此面前都是更好的更开心的最真实的自己。无论你的爱情是否完美,你都要记住你是一个独立的灵魂。你无法确保你的爱情幸运,但你始终可以努力让你的灵魂优秀。水至清无鱼,苛求绝对诚实反而会酿成不信任的氛围,甚至逼出欺骗和伪善。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人人都是孤儿,所以人人都渴望有人爱,都想要有人疼。爱与被爱都是相互的,而爱的幸福便在于给予之中,比如父母对孩子的爱。性的诱惑足以使人颠倒一时,人的魅力方能使人长久倾心。而对的相遇,便是一生最大的幸运。
希望自己以后常思索,坚守初心,不失赤子之心!
《我喜欢》读后感2刚刚换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很为难。因为打开绘本,每页除了一副图画外再就是简短的一句话。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该怎么来给牟牟讲解这本图书。
在第一天的时候,我就按部就班的讲着,我能感觉到牟牟听的也不是很感兴趣。到了第二天,正看到小猴和一个鸡蛋在一起看书的这一页,我无奈的对牟牟说,你给妈妈讲一讲吧,妈妈也想听故事。没想到的是牟牟说的跟我讲的竟是成全不同的版本——一个鸡蛋男孩和小猴在一起讲故事,鸡蛋男孩的书被小猴抢走了,鸡蛋男孩很伤心,鸡蛋男孩想抢回他的书来。小猴说:“你不会看,还是我来给你讲吧!”然后他们就一起开开心心的看书了。他们讲的是一本关于鸡蛋的书,上面有煎鸡蛋,还有煮鸡蛋… …我惊奇的发现,原来在孩子的眼睛里,有着许多我们大人们并不知道的精彩奇特的世界。
接下来,我按着牟牟的思维逻辑找个了头绪。绘本再讲下也就精彩了许多。小猴在太空里寻找爱读书的小朋友,起飞找爱读书外星人,有地球,彩红球,月球,在太空中飞翔,还穿着太空鞋… …。还有小红帽的书,小猴变成了小红帽,带上了好看的书做礼物要去外婆家。可怕的是在半路上遇到了大灰狼… …。还有恐怖的书,小猴很害怕,它害怕它的影子,它怕它的影子会吃掉他。还有小丑的书,还有海盗的书,还有怪兽的书,还有数字的书,还有字母的书,还有胖的书,还有瘦的书… …。我和牟牟一起去探索和发现图书里面的奇幻世界。大多数的时候牟牟讲的比我讲的还要多,我很惊叹他的想像力。更甚至有时,我们能把一页图画精彩的讲一个晚上。我们在每一次的反复阅读中都能发现不一样的精彩和乐趣。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注意的以前陪孩子阅读时太侧重于文字的阅读,只着重文字上的思考,而不曾想到观赏图画时也需要思考,忽略了“图像阅读”。同时这本图书还能引导和培养孩子们的读图的能力和视觉和观察力。从中懂得图书还能有很多种的分类及热爱读书的好习惯。
这是本值得推荐的好书!它运用丰富生动的图画引发了孩子们的阅读兴趣,并带领孩子们进入书的世界。
《我喜欢》读后感3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名声、财产、知识等等是身外之物,人人都可求而得之,但没有人能够代替你感受人生。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平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什么心理状态,是本书的意义所在。
读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就如同在寻找人生的出口。在我们的人生里需要于某个节点静下心来,看看走过的路,想想未来如何前行,凡俗之中如果能偶尔地仰头望一望星空,那样你的心灵将会变得充盈,人生也会变得充满生命张力,读一本好书未尝不是在仰望星空。
摊开这本书,会看到周国平将其分成了这样七个章节:1、生命本没有意义2、当好自然之子3、恰到好处的爱4、信仰是生命的归宿5、灵魂只能独行6、思考死,是有意义的徒劳7、成为你自己。
其实这是一个有着递进逻辑关系的文章,当我们最初了解了生命的真谛,我们就能对所有的爱有个正确认知,当我们懂得了信仰代表着什么,我们就会思考灵魂是否存在?存在灵魂将何处安放?其实这些都是我们人生面临的一个个大问题。如果能对死亡进行思考,进而坦然面对死亡,实际我们就将生命的边界整个游历了一遍,会对人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所有的人生的意义其实归结到了我们要成为那个真正的自己,那个自己喜欢的自己。
读周国平先生的散文是需要宁心静气,在无人处,于寂静里,默默打开,细细品读。每次读先生的文章,我总是有一种乱入时空的感觉,平实文字里有与这个时代浮躁与喧嚣完全不同的清净与自然,适度与自守,清醒而淡然。
非常喜欢书中的一段话:“在无限的宇宙的永恒岁月中,你不过是一个顷刻化为乌有的微粒,这个微粒的悲欢甚至一丝微风、一缕轻烟都算不上,刹那间就会无影无踪。你如此珍惜的那个小小的心灵世界,究竟有何价值?”
生命是渺小而脆弱的,但同时也是伟大而刚强的。在上帝把你造出来后,就把那个属于你的特定的模子打碎了。于是,真正的人生需要你自己面对,需要你自己承担。生而为人,要经历的不只是生死,还有在这漫漫岁月中的记忆。自己的一生是否值得,是否精彩,是否在你老去的时候可以有所回忆,是否在你仰望的时候可以驻足观赏,都在你自己。所以,把握当下吧,不要给自己留有遗憾,生命本来的样子,也就是每一个做出选择的自己。
《我喜欢》读后感4我读过的书很多,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小王子》《最有智慧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等。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天在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用愉悦的心情品味这本书,虽然这本书说的不是那么现实,有些事物甚至很夸张,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书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它居然说小兔子有八条腿,鸟儿在水里游来游去,有趣极了。每当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就会看到这本书的最下面会有一个问题,我读完一遍在看一遍就不会那么难了,只是觉得很简单不过的问题了。每当这个问题我回答上来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很高兴。还有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有好多好词好句,用不同的颜色的波浪线给我们画下来,使我们看了就会把这些好词好句记下来。
这本书夸张似的讲了吹牛大王去冒险,做了许多与别人与众不同的事情,他居然能爬到月亮上去,能骑着蚂蚁飞上天空等。但他爬到月亮上又进行了一次冒险,他说他把房子也给背上了月亮里,月亮里的西瓜长在大树上,比一头大象都大,西瓜皮是黑的。他一天除了吹牛就是睡大觉。他有趣的事还真不少,吹起牛来还真有趣啊。
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吸引力,我写作业的数度变的更快了,字迹更工整了,准确率更高了,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快的完成作业来欣赏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妈妈连叫了我几遍我都没有听见,我看的太入迷了,把整个人都投入到书中里去了,最后我感觉到是吹牛大王拍了我两下脑袋,回头一看我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在拍我的脑袋,我嘻嘻笑了一下,我和妈妈说“我以为是吹牛大王来到地球上了呢"。妈妈看我看的太认真,就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说“读书和做事情是一样的,要认真不能三心二意”!我放下手中的书,高兴的和妈妈去吃饭去了。
这本书太有吸引力了,每天给我的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看完了这本书可以放松一天的心情,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对课外书增加了极大的兴趣,以后我会多多看课外书,来增长我的知识!这本书真的是太好了!
《我喜欢》读后感5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张晓风的梦里,有她笔下朦胧的晨光。她在宁静中一字一句的写下,“雾树芦花连江白”,平仄而又拗口,却让我向往。她在春风中一撇一捺地记下,草莓的精致,树梢的嫩芽,平凡而又生机盎然,也让我向往。他在舒适间一点一横地纪念,小山谷的稻浪,绚丽的云霞,可爱而又安宁,亦让我向往。我身处她的文字中,安然若素,仿佛我置身于满山芦苇的秋风里,仿佛我已见到春风里草莓的.微微颤抖,仿佛我也嗅到了夏日黄昏后的稻香,仿佛……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我喜欢》读后感6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7周国平老师的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是去年为了给儿子的书凑单才买回来的,所以一直闲放着而并没有阅读。临近开学了这段时间,想起学校的读书计划,想起了这本书,想起了阅读。
我虽然从小也很喜欢看书,但是确从来没有看过周国平老师的作品,这算是我第一次买他的书来阅读。记得我第一次听说周国平老师的大名及他的这本书是在同学的朋友圈里。《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就是这题目始终让我念念不忘。生命本来的样子是什么样?自己生命本来的样子又是什么样?
当把这本书从头到尾当看完了后,真是感慨颇多。我惊讶于周国平老师把人生命的内在本质居然剖析的那么透彻,他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还讲到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对待生死的态度,面对逆境和孤独的态度。又讲到关于父母教育孩子,学校老师教育学生等问题。
他通过自己对生命的体悟来用文字去唤醒更多人的觉醒,他告诉我们人生有三个基本的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关于生命的觉醒是让人保持单纯,不要过多的把外在的那些财富、物质、权利、地位、名声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不要把这些甚至当成了人生主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为之耗去全部精力,这样就是亵渎生命,不尊重生命。自我的觉醒就是要知道自己不但是一个生命,而且还是个独立特征的生命个体,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重复的。你必须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做你自己人生的主人,真正成为你自己。关于灵魂的觉醒,他说人是有灵魂的,一个有高尚灵魂的人才会有高贵的人格。人要有自己的信仰,才会有真正的灵魂。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具有更高智慧的自我。
这本书可以为你我在生命暗淡无光,身处逆境,烦恼挫折时指明方向;可以在大家孤独无助时给于心灵的温暖,也可以帮助人在面对婚姻爱情出现危机时,给于明智的处理方法。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平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我喜欢》读后感8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9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中国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读后感10一口气读完《我喜欢出发》这篇文章,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不禁地想赞美一番,作者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每一句都触动着我的心,朴实的言语,内心的喜欢出乎意料。不停地探索着一个又一个未知的生命片段,在生命中永不停歇地探索,出发争取另一段新生活。
怎能不喜欢出发?初出象牙塔的我对于外边的世界仍旧是一个懵懂的孩童,它的广袤与深度还有待于我不懈地追求与探索。我们的每一个行业领域都是一片浩瀚的海,每一起案件都能激发对未知领域探索的激情;每一次对数据的整合分析都是一次思想的交锋。作者所表达的感情难道不是给予我们生活以及人生道理的思考吗?在每一点每一滴中,我们在收获,我们在懂得。积累着,前进着。学习的过程便是量变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促成质的飞跃,才能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沉稳,更精彩。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但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太深的流连变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森林的神秘,谁不想不断的追求,追求完美和进步。我们能走多远?这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自己的志向。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观念改变,行动才会改变,行动改变,命运才会改变,要为自己树立一个目标朝着目标去奋斗,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人生也会因为这一路的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是啊,人就应该这样在挫折中学会坚强,在征服中凝聚力量。我们是蓝天上那鹰,每时每刻都在向远方展翅翱翔!每一次成功,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起步,都是为了期待那个没有终点的远方。是的,远方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用一生逼近远方。即便我疲惫成蜗牛,我也不会放弃跋涉的梦想;即便我衰老成标本,我干枯的眸子里仍闪烁着对远方无尽的向往。因为,因为我的梦在远方!
出发是忘记痛苦的良药,出发是实现梦想的阶梯,出发是证明我还活着的依据。人因出发而不再无聊,人因出发而更加激情四射,人也因出发而更加珍惜已拥有的幸福。
《我喜欢》读后感11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
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
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黄昏》读后感
最近读《季羡林》。引来些许感慨,片言记述。书中三部分分别介绍了季羡林老先生的人生哲学------------谈人生、谈读书治学、谈人生感悟。
亲近书的日子,让自己感觉生活充盈而丰盛。走在路上,怀中揣着一本书,感觉好踏实;每天的生活虽然忙碌,但能咀嚼一缕书香,感觉一天的时光没有白费,否则会有一种欠债的感觉。如何充盈自己的人生呢?
一、良好的心态是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根本。目前的生活虽然是忙碌的,
但却是充实的。自己知道不是一个完人,但足以能够克服目前的任何困难。因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大!如果不充分挖掘自己,那样声明中的时光会白白的浪费掉。
把组织上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生活中自己的负重看作是一种宝贵的挑战。向自己的能力挑战,向自己的“工作方法、技巧”挑战。自是别有一种滋味在心头。但愿能接受这种考验。只要你愿意,便不会为自己的付出而疲倦。
我们需要的往往是一种“我愿意”的感觉!
二、吝啬时间,善于利用生活中的“边角料”时间。
时间如同海绵里的水,要挤总会有。在读书方面,写随笔、撰写文稿、提高
基本功方面要持之以恒。季羡林老先生几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四五点钟起床,晚上读书治学几个小时。这种对生命的高度敬畏值得我辈学习。自己虽不能做到每天都像是最后一天一样珍惜,但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
三、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冰心老人送给别人的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由不为!自己尤其应当铭记在心。人总会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
能够及时地合计一下今后三年的规划。思考着如何做一个好的教育工作者;如何做一个好家长;如何做一个好人?让自己满意,让大家满意!
围绕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不要总想着最后的'结果如何。重要的是努力去做,我付出了我的所能,我心满意足。尽力了,结果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但是做不做却是自己做主的。
在生活、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不顾及周围人的态度,要及时征求大家的批评意见,以便让自己的工作能更进一步。最好能在别人批评之前先自我批评。人贵有自知之明吗?
当然,也不可一位生活在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中。因为人与人的看法是不同的,千万不可学那个“最后扛着驴走路的老头”。认准了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大家可能因为你这样做而心生异议。因可能因为你不这样做而心生异议。你何不按照正确地方向去努力呢?这也许才是“走自己的路”的真正含义吧!
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怎样才是正确的路?可能仁者见仁,于我而言,莫过于对教育工作有利,对为别人服务有益,对个人修身、健身、成长有益。生命的质量提高了,生活的品位提升了。有些看似说假、大、空话的感觉,但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的确是自己最为关注的问题,真假与否,请明鉴!
一不小心在joyo上逛了几本书,突然觉得买书还挺贵的,于是赶在下班前到浦东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现在的图书馆福利越来越好了,只要80块钱押金,不需要年费,凭身份证就能借书,好生方便。好久没在图书馆里逡巡了,刚睡了13个小时又犯困了的小师妹催着我快走,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季羡林谈佛》,也就是我在joyo上看中的几本书之一,崭新得应该没有被读过,那当然不由分说赶紧借上。
回到家,拥着温暖的被窝把它看完了。现在希望除了小说之外,读过的书都做一些笔记,所以趁着记忆还新,来写写读后感。
首先,很喜欢季老对佛学的态度,他说:“我认为,释迦牟尼确有其人,是一个历史人物。因此我就把释迦牟尼当成一个人,同世界上的其他历史人物一样,他是我研究的对象。”这个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我一直以来对佛教都充满兴趣,但我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对此,季老也诙谐地说:“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基于这样的观点,我对季老这本从一个语言研究者的角度深入到佛教史的研究论文集更多了层亲近感。大学里读过不少佛教评论的书,要么就是什么法师的著作,讲了很多好玩的公案之余,非要给你说一番佛法道理,无趣得很,要不就是一个革命批判,讲了些佛祖的故事之后就跳出来说一番唯心主义局限性的东西来提醒读者不要信这些故事,又可笑得很,这些都不是我足够感兴趣的佛教研究领域。
张晓风《我喜欢》读后感
张晓风说自己喜欢晨雾中的冬日,风里的芦花,梦里的自在,还有朝气蓬勃的学生。她享受在自己的平淡里。她笔下朦朦的日光,我想见,“雾树芦花连江白”的美景,我想去。在她一字一句的描绘中,我忘了喧哗,仿佛自己已置身在山谷里的稻浪中,仿佛见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好似在一灯茕茕之下读词曲散文,又像见到寒冬巷子里,那位太太亲切的笑脸。
当张晓风说∶“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时,心弦忽被拨动,我亦喜欢宁静淡远,亦想找没有喧哗的光。
在茫茫人海里,在繁华的都市里,行色匆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嬉笑打闹的孩童在我身旁跑过,我听见路上车马声,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灯火璀璨,多少盏写字楼的灯还亮着,多少人为了留在这样的都市拼得头破血流。深夜地铁里的白领,我看到他们的倦容,听到他们的叹息。
离去罢,回归平淡,这是张晓风想要的,这是我想要的。喧哗热闹里,有几人在唤你的名字,有几人在聆听你的喜悦悲伤。没有人唤你,没有人听你,在这份喧哗热闹里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它们都没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迷了方向。
所以我喜欢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初秋的黄昏,坐在阳台上,天色刚好,恰能见到书中的字,书放于双膝间,指尖触着瓷石。秋风拂过,随手翻动着书页。其实,书里的内容是不大要紧的,有时我就望着橘黄的天空看出了神,连书本悄然合上了也不可察觉。当天色全然暗下时,我就将书本放于一旁,靠在墙边,只自己一人静坐,隐于角落。告别那些朋友的.邀请,我与黄昏相约,有时它染上浅蓝和粉色的彩墨绘一幅淡雅的日暮图。我喜欢这样的黄昏,在不宁静的喧哗待得久了,我就到黄昏去,沉浸在黄昏中,躁动的心,在这里平静下来。
我想,我找到了那抹没有喧哗的光。
《我喜欢》让我领略到了张晓风文章的魅力,她不须用那华丽的词藻去堆砌一篇美得不切实际的文章,只是寥寥几笔,读者便能感受到那些景色的静美。她善用色彩给文章点缀。她写:“满山的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她写:“每次当窗而坐,总衬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软。”张晓风的文章又像是有一股魔力,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我想到了那闹心的喧哗,又想起了静谧的黄昏。
《黄昏》吴组缃读后感
读了这首诗,我的脑海里首先的反应是:“精纯”。精纯,不仅意味着没有杂质,也意味着高度浓缩。我有一个没有物理根据的看法,但凡事物高度浓缩,就会发光发亮,就会有放射性,就会有奔放或者奔腾的内在张力。这首小诗就具有这些特征。它是精纯的,因此是发光的,有放射性的,具有内在的奔涌的态势的。
没有杂质,就是说,它像是优秀的画师作画,就那么刷刷几笔,该有的元素一个不少,不该有的元素一个不多,要言不烦,洗练干净。
说它浓缩,是因为这首诗,以区区五笔,将一个黄昏景致描写的云卷云舒,浪翻浪滚。而要做到在方寸之内翻云覆雨,必须每一句都有所担当。这五句,确实每一句都非等闲之辈。每一句都是有“动作”的。五句读下来,给人一种步步紧逼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来自于诗人对于动词的使用。夕阳是滚的,是落的。雀鸟是腾空而起的,是射的。天空的暗淡是瞬间到来,给人以动感,夜色是如潮水般涌来,黑暗发出回声,也是一种主动性的态势,以我的个人想象,浓浓的夜色奔到山壁又反射回来,确如回声。几个动词一路下来一气呵成,抱成一团,共同组成一个动感十足的黄昏景致,使得本来是优美的画卷中透着刚劲的风骨。
因此,这首诗所放**的光是什么呢?就是动感刚劲的风骨,给人以鲜明的美感。
另外,诗人对于意象的营造也是有匠心的,比如雀鸟这个角色,它的腾空而起既是写实,同时诗人又赋予它象征意义,象征着时间的飞动,起到一石二鸟的效果,更增加了诗歌的凝练和饱满。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