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常春藤叶]读后感不讲道理的绝唱——欧·亨利短篇小说《最后的常春藤叶》读后变化中的感受很久以前,第一次看《最后的常春藤叶》的时候,我感受到...
[最后的常春藤叶]读后感
不讲道理的绝唱——欧·亨利短篇小说《最后的常春藤叶》读后
变化中的感受
很久以前,第一次看《最后的常春藤叶》的时候,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类似正宗教科书式的中心思想——老画家用自己的生命绘制了自己一生最伟大的作品:最后的一片常春藤叶子。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两个年轻的艺术家,自己则在创作中得到了!·#¥%……—*()。但是,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故事越来越给我不一样的感受,非常难过的感受。知道这次,读书会第二次活动的时候,我再次推荐这一篇作品之后,禽兽跳出来大声抱怨,说看了这个故事以后再也写不出读后感,因为老家伙的下场就是那两个小姑娘的命运,而他,年轻英俊的禽兽大那颜,分明也被那个叫做欧·亨利的家伙,在几十年前预言了自己的下场——缺钱到死。
不可否认的是,很久以来,这个故事给我的冲击,早已不是什么光明或者道理之类的东西了。或者,我的年龄已经大到不再可能从一个故事里学习、接收一个道理了。但是,即便是在我最颓废的情况下,我的本能依然在提醒我: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上并非只有无法改变的命运,和无尽的悲哀。欧·亨利想要传达给这个世界的,也不仅只是对贫困和注定一生不能真正艺术起来的“艺术工作者”们的怜悯。那里面,分明一种更深的思考,一种让我忍不住将这个短小的故事一看再看的内在力量。但是,这种力量,这种思考,却让我无法表达。任何我曾经、现在设想出来的表述和语言,相对于这个故事本身,相对于故事里那个躺倒在风雨中的老人,都显得那么苍白和肤浅。这种体验,和很多其它的事情交织在一起,教会了我一个道理:生活中,很多事情,是不讲道理的。更不可能总结中心思想。但这些事情本身,比任何道理和思想都更有意义,更值得我们去体会和思考。
结构的力量
《最后的常春藤叶》在篇章结构上,非常简洁洗练。几乎没有多余的废话。场景的描写,也非常简练,全部都是融入到故事情节和人物的行为之中。看不到大段相互之间相对独立的功能性文字。这一点,在短篇创作中非常重要。现在网络上的原创文字,很少有非常在文字上真正精雕细琢的。所谓文笔不错的评语,多半基于语句通顺、少错别字。如果能够恰当运用词汇和典故,则几乎可以当得起45度仰视了。更有甚者,很有一些作者在作品中,愿意大量堆积各种辞藻,甚至不直觉地生造一些词汇。读起来,也到的确是别有风味。但从大的角度看,几乎都在行文的篇章结构上,趋于松散。
作为网络上的长篇连载,这种结构上的松散,虽然继承了传统连载创作中结构散漫的弊端。但随着阅读习惯的网络化和快速化,这一点缺陷虽然有所放大,但却并非不可接受。但随着当前网络原创的风气变化,越来越多的网络写手,开始倾向于将自己的网络文字最终落实到传统出版,以兑现自己的现实利益。因此,从网络创作的散漫到正式出版物的相对严格,这其中的角色和创作感觉转化,恐怕会让不少作者感觉不爽。
更有甚者,借用《最后的常春藤叶》里的写照,没有真正成为社会承认的艺术家之前,所有的创作者必须首先迎合商业性刊物的编辑需求,以换取自己的温饱。今天的很多网络作者,在日常创作中,中短篇的写作几率远大于长篇。因此,如何加强自己创作中,结构的严谨和谋求篇章整体的感染力,就成为一种当务之急。
《最后的常春藤叶》中,几乎线性的情节发展,配合人物行为和阅读视角的变化,交代出来的各种细节,对比其他作品,堪称十分丰富。因此,学习这个故事中的写作技巧,应该可以给我们现在的网络作者,提供比较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首先,是精简文字。在故事的开头,相当的篇幅在介绍华盛顿广场一侧的“艺术区”。看似闲笔的描写实际定义了整个故事的方向,并为故事中所有人物的出身背景,作出了最恰当的交代。对比现在网络上的绝大多数文字,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差别。换言之,作者们应该试图尝试一些不同以往的写作手法。不要再一上来就交代一个突兀的故事背景;每个人物上场,都单独介绍一下他们的长相和出身等等。这样类似说明书的写法,很难达成结构上的一致性。更不可能很快地构造出故事的整体感觉。短篇创作,尤其讲究气氛的烘托和感觉的传递。因此,一旦文字描述散了,基本上整个故事也就没法看了。
其次,是叙述的简练。《最后的常春藤叶》中,人物本身的描写非常少。除了对老画家有一小段外观描述外,两个女主人公的长相、穿着几乎没有涉及。这在现在作者的实践中,并非没有类似的情况。但出发点,恐怕截然不同。《最后的常春藤叶》中的简练,并不影响两个女主人公的形象塑造。相对于两个生命与一个孤独的朋友来说,长相与穿着都可以完全忽略。但如果将这种忽略视为一种定式,则可能适得其反。再比如故事中情节的推进呈现明显的单一线索,环环相扣,没有安排刻意的曲折和暗线。即便是故事最后,老画家死于肺炎。欧·亨利也没有故作神秘,而是让两个生者直接面对这个事实,然后故事戛然而止。换言之,所谓叙述的简练,无非是不要节外生枝。以我个人的经理,作者始终牢记自己想要表达的真正主题,然后反复推敲、删节故事中的文字,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是很难。
最后,话不能说尽。回到最开始的话题,欧·亨利最著名的写作特点,就是峰回路转的结尾。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认为在那个冲击性的结尾之后,欧·亨利根本没有试图刻意地去改变主人公的命运。正如禽兽所说,那两个女画家的命运,无可避免地会重复老画家的宿命。如果不是过于乐观主义的读者,都无法否认这一点。但是,作者并没有利用自己“天神”的权力,直接去左右人物的命运。甚至没有让“公主”瞟见哪怕一点点“王子”的身影。反过来,在如此明显的宿命之下,作者也一样没有直白地放任主人公彻底颓唐、或者愤世嫉俗起来,成为“逆天的代表”。作者只是很平淡,或者说,很冷静地让整个场景和状态,永久地停留在了那个刹那。在没有任何解释或者延伸。剩下的,就全部交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实际上,所有关于这部作品的思考和感受,在我看来,都来源于这种不把话说尽的作品处理手段。
很多情况下,现在的作者都非常愿意自己跳出来说道理,甚至将自己的观点直接通过人物之口说出来。至于为了营造气氛或者达成某种作者需要的目的,随意摆布人物的命运和行为,就更是司空见惯。在短篇的创作中,这种现象的直接表现就是人物和情节的变化突兀和生硬的说教。换言之,作者创作的时候需要足够的冲动和写作欲望,但如果关不住自己的笔,急于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那就还不如不写故事,改写评论的好。
意境:
能够在讲述小人物的故事中,教给人们一些大道理,而且听上去很合理,即所谓的平凡中见伟大。
人物环境的塑造:
从环境上看:
故事发生所在地理的描写——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天香的格林威治村来了。他们逛来逛去,寻找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三角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接着,他们又从六马路买来了一些锡蜡杯子和一两只烘锅,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可以看出,本文应该是要描写一些艺术家,而且是那些贫困的、并不出名甚至是郁郁不得志的艺术家。
故事发生所在时间的描写——那是五月间的事。到了十一月,一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医生管他叫“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潜蹑着,用他的冰冷的手指这儿碰碰那儿摸摸。在广场的东面,这个坏家伙明目张胆地走动着,每闯一次祸,受害的人总有几十个。但是,在这错综复杂,狭窄而苔藓遍地的“巷子”里,他的脚步却放慢了。
可以感受到,面临可怕的病魔,这些小人物的命运必然坎坷,然而在最后一句话中,又给了人们希望。希望是有的,由谁来创造?我们拭目以待!
从人物上看:
文中最主要的人物是谁,这一点我很迷茫,是穿插故事主线的主人公琼珊,还是那个隐藏boss老贝尔曼?
我更倾向于老贝尔曼,因为我觉得作者是这样写的,至少是试图这样写的。俗话说:在自然界不要和老天爷斗,在作者的文中,他就是这个世界的GOD,我们不要试图挑战对方的权威,SO老贝尔曼是最最主要的人物。而他也的确是作者的代言人,其一言一行体现了作者的思想。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了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从此人在外表上都要刻意的去接近艺术来看,可以说他非常的热爱艺术,甚至是嗜爱,虽然郁郁不得志的他始终没有展现自己艺术的机遇,但是他始终不放弃。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这两段话很有意思,其间老贝尔曼所表达的意思给人以峰回路转的感觉,先是认为这种想法白痴,继而讽刺,最后竟然咆哮起来,不过那都不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只是一个脾气不好的老人最正常的话语,最后的一句话恰恰的反应了他的真正意思,同情甚至是慈爱的感情已经打动了他。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如果说刚刚那句话只是稍稍揭示了老贝尔曼的内心想法,那么如今他已经完全暴露出其充满爱的“青面獠牙”。而他在助人为乐时还念念不忘画一副杰作的毕生信念,“天哪!是啊”——我想这时一个救助琼珊的想法已经悄然爬上老贝尔曼的心头,至少是个火花迸射而出,是灵性的火花!——作为一个艺术家,一生中只要有一次灵性的火花闪现就足以成名,而老贝尔曼将用它来救助生命。
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这段话的最大意义在于揭示主题——爱,为了爱他人而奉献自己!要知道在给读者设置迷题后解答读者的疑问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写这段话,恐怕有些年轻的小朋友会以为此文是玄幻/灵异文,那片叶子是老贝尔曼以意念力甚至是鬼神之力支撑着屹立不到。
文章结构:像我码字这么无厘头的人实在无颜评论+_+!
细节:已经通过人物与环境点出了,不算偷懒。
额外的想法:
作者通过此文表达出爱与生命的主题,而众多读者也不负众望的从中得到了教育。然而我一向无厘头,所以说了啥不敬的话也不怕板砖。
观老贝尔曼,为了他人而死,为了爱而死,为了生命而死,更是为了艺术而死,他可算死得其所,然而不要忘了,他所救的是个什么人,同样是一个画家,可是人和人之间怎么就差的这么远呢?一个老人尚且有着自己的信念,无视艰难困苦,绝不放弃,可是如此年轻的一个人因为得了绝症,就准备放弃,还要“艺术性的”将自己的生命托付给那虚无飘渺的常青藤叶凋谢的时间!这根本就是放弃!彻底的放弃!如果不想活了,为啥不去跳楼啊,那还更快一些,起码不会连累一个老人为之送命,为这样一个人送命真的值得么?也许有人会说经历了这件事,琼珊肯定能学会一些事情,从此热爱生命等等等等,可是我觉得未必,我甚至恶毒的想到,这个琼珊下次再遇到什么挫折,还是会如此,她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有成就,也许会在有成就前已然死了,死在那“艺术的”想法中。
变化中的感受
很久以前,第一次看《最后的常春藤叶》的时候,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类似正宗教科书式的中心思想——老画家用自己的生命绘制了自己一生最伟大的作品:最后的一片常春藤叶子。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两个年轻的艺术家,自己则在创作中得到了!·#¥%……—*()。但是,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故事越来越给我不一样的感受,非常难过的感受。知道这次,读书会第二次活动的时候,我再次推荐这一篇作品之后,禽兽跳出来大声抱怨,说看了这个故事以后再也写不出读后感,因为老家伙的下场就是那两个小姑娘的命运,而他,年轻英俊的禽兽大那颜,分明也被那个叫做欧·亨利的家伙,在几十年前预言了自己的下场——缺钱到死。
不可否认的是,很久以来,这个故事给我的冲击,早已不是什么光明或者道理之类的东西了。或者,我的年龄已经大到不再可能从一个故事里学习、接收一个道理了。但是,即便是在我最颓废的情况下,我的本能依然在提醒我: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上并非只有无法改变的命运,和无尽的悲哀。欧·亨利想要传达给这个世界的,也不仅只是对贫困和注定一生不能真正艺术起来的“艺术工作者”们的怜悯。那里面,分明一种更深的思考,一种让我忍不住将这个短小的故事一看再看的内在力量。但是,这种力量,这种思考,却让我无法表达。任何我曾经、现在设想出来的表述和语言,相对于这个故事本身,相对于故事里那个躺倒在风雨中的老人,都显得那么苍白和肤浅。这种体验,和很多其它的事情交织在一起,教会了我一个道理:生活中,很多事情,是不讲道理的。更不可能总结中心思想。但这些事情本身,比任何道理和思想都更有意义,更值得我们去体会和思考。
结构的力量
《最后的常春藤叶》在篇章结构上,非常简洁洗练。几乎没有多余的废话。场景的描写,也非常简练,全部都是融入到故事情节和人物的行为之中。看不到大段相互之间相对独立的功能性文字。这一点,在短篇创作中非常重要。现在网络上的原创文字,很少有非常在文字上真正精雕细琢的。所谓文笔不错的评语,多半基于语句通顺、少错别字。如果能够恰当运用词汇和典故,则几乎可以当得起45度仰视了。更有甚者,很有一些作者在作品中,愿意大量堆积各种辞藻,甚至不直觉地生造一些词汇。读起来,也到的确是别有风味。但从大的角度看,几乎都在行文的篇章结构上,趋于松散。
作为网络上的长篇连载,这种结构上的松散,虽然继承了传统连载创作中结构散漫的弊端。但随着阅读习惯的网络化和快速化,这一点缺陷虽然有所放大,但却并非不可接受。但随着当前网络原创的风气变化,越来越多的网络写手,开始倾向于将自己的网络文字最终落实到传统出版,以兑现自己的现实利益。因此,从网络创作的散漫到正式出版物的相对严格,这其中的角色和创作感觉转化,恐怕会让不少作者感觉不爽。
更有甚者,借用《最后的常春藤叶》里的写照,没有真正成为社会承认的艺术家之前,所有的创作者必须首先迎合商业性刊物的编辑需求,以换取自己的温饱。今天的很多网络作者,在日常创作中,中短篇的写作几率远大于长篇。因此,如何加强自己创作中,结构的严谨和谋求篇章整体的感染力,就成为一种当务之急。
《最后的常春藤叶》中,几乎线性的情节发展,配合人物行为和阅读视角的变化,交代出来的各种细节,对比其他作品,堪称十分丰富。因此,学习这个故事中的写作技巧,应该可以给我们现在的网络作者,提供比较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首先,是精简文字。在故事的开头,相当的篇幅在介绍华盛顿广场一侧的“艺术区”。看似闲笔的描写实际定义了整个故事的方向,并为故事中所有人物的出身背景,作出了最恰当的交代。对比现在网络上的绝大多数文字,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差别。换言之,作者们应该试图尝试一些不同以往的写作手法。不要再一上来就交代一个突兀的故事背景;每个人物上场,都单独介绍一下他们的长相和出身等等。这样类似说明书的写法,很难达成结构上的一致性。更不可能很快地构造出故事的整体感觉。短篇创作,尤其讲究气氛的烘托和感觉的传递。因此,一旦文字描述散了,基本上整个故事也就没法看了。
其次,是叙述的简练。《最后的常春藤叶》中,人物本身的描写非常少。除了对老画家有一小段外观描述外,两个女主人公的长相、穿着几乎没有涉及。这在现在作者的实践中,并非没有类似的情况。但出发点,恐怕截然不同。《最后的常春藤叶》中的简练,并不影响两个女主人公的形象塑造。相对于两个生命与一个孤独的朋友来说,长相与穿着都可以完全忽略。但如果将这种忽略视为一种定式,则可能适得其反。再比如故事中情节的推进呈现明显的单一线索,环环相扣,没有安排刻意的曲折和暗线。即便是故事最后,老画家死于肺炎。欧·亨利也没有故作神秘,而是让两个生者直接面对这个事实,然后故事戛然而止。换言之,所谓叙述的简练,无非是不要节外生枝。以我个人的经理,作者始终牢记自己想要表达的真正主题,然后反复推敲、删节故事中的文字,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是很难。
最后,话不能说尽。回到最开始的话题,欧·亨利最著名的写作特点,就是峰回路转的结尾。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认为在那个冲击性的结尾之后,欧·亨利根本没有试图刻意地去改变主人公的命运。正如禽兽所说,那两个女画家的命运,无可避免地会重复老画家的宿命。如果不是过于乐观主义的读者,都无法否认这一点。但是,作者并没有利用自己“天神”的权力,直接去左右人物的命运。甚至没有让“公主”瞟见哪怕一点点“王子”的身影。反过来,在如此明显的宿命之下,作者也一样没有直白地放任主人公彻底颓唐、或者愤世嫉俗起来,成为“逆天的代表”。作者只是很平淡,或者说,很冷静地让整个场景和状态,永久地停留在了那个刹那。在没有任何解释或者延伸。剩下的,就全部交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实际上,所有关于这部作品的思考和感受,在我看来,都来源于这种不把话说尽的作品处理手段。
很多情况下,现在的作者都非常愿意自己跳出来说道理,甚至将自己的观点直接通过人物之口说出来。至于为了营造气氛或者达成某种作者需要的目的,随意摆布人物的命运和行为,就更是司空见惯。在短篇的创作中,这种现象的直接表现就是人物和情节的变化突兀和生硬的说教。换言之,作者创作的时候需要足够的冲动和写作欲望,但如果关不住自己的笔,急于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那就还不如不写故事,改写评论的好。
意境:
能够在讲述小人物的故事中,教给人们一些大道理,而且听上去很合理,即所谓的平凡中见伟大。
人物环境的塑造:
从环境上看:
故事发生所在地理的描写——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天香的格林威治村来了。他们逛来逛去,寻找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三角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接着,他们又从六马路买来了一些锡蜡杯子和一两只烘锅,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可以看出,本文应该是要描写一些艺术家,而且是那些贫困的、并不出名甚至是郁郁不得志的艺术家。
故事发生所在时间的描写——那是五月间的事。到了十一月,一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医生管他叫“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潜蹑着,用他的冰冷的手指这儿碰碰那儿摸摸。在广场的东面,这个坏家伙明目张胆地走动着,每闯一次祸,受害的人总有几十个。但是,在这错综复杂,狭窄而苔藓遍地的“巷子”里,他的脚步却放慢了。
可以感受到,面临可怕的病魔,这些小人物的命运必然坎坷,然而在最后一句话中,又给了人们希望。希望是有的,由谁来创造?我们拭目以待!
从人物上看:
文中最主要的人物是谁,这一点我很迷茫,是穿插故事主线的主人公琼珊,还是那个隐藏boss老贝尔曼?
我更倾向于老贝尔曼,因为我觉得作者是这样写的,至少是试图这样写的。俗话说:在自然界不要和老天爷斗,在作者的文中,他就是这个世界的GOD,我们不要试图挑战对方的权威,SO老贝尔曼是最最主要的人物。而他也的确是作者的代言人,其一言一行体现了作者的思想。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了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从此人在外表上都要刻意的去接近艺术来看,可以说他非常的热爱艺术,甚至是嗜爱,虽然郁郁不得志的他始终没有展现自己艺术的机遇,但是他始终不放弃。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这两段话很有意思,其间老贝尔曼所表达的意思给人以峰回路转的感觉,先是认为这种想法白痴,继而讽刺,最后竟然咆哮起来,不过那都不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只是一个脾气不好的老人最正常的话语,最后的一句话恰恰的反应了他的真正意思,同情甚至是慈爱的感情已经打动了他。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如果说刚刚那句话只是稍稍揭示了老贝尔曼的内心想法,那么如今他已经完全暴露出其充满爱的“青面獠牙”。而他在助人为乐时还念念不忘画一副杰作的毕生信念,“天哪!是啊”——我想这时一个救助琼珊的想法已经悄然爬上老贝尔曼的心头,至少是个火花迸射而出,是灵性的火花!——作为一个艺术家,一生中只要有一次灵性的火花闪现就足以成名,而老贝尔曼将用它来救助生命。
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这段话的最大意义在于揭示主题——爱,为了爱他人而奉献自己!要知道在给读者设置迷题后解答读者的疑问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写这段话,恐怕有些年轻的小朋友会以为此文是玄幻/灵异文,那片叶子是老贝尔曼以意念力甚至是鬼神之力支撑着屹立不到。
文章结构:像我码字这么无厘头的人实在无颜评论+_+!
细节:已经通过人物与环境点出了,不算偷懒。
额外的想法:
作者通过此文表达出爱与生命的主题,而众多读者也不负众望的从中得到了教育。然而我一向无厘头,所以说了啥不敬的话也不怕板砖。
观老贝尔曼,为了他人而死,为了爱而死,为了生命而死,更是为了艺术而死,他可算死得其所,然而不要忘了,他所救的是个什么人,同样是一个画家,可是人和人之间怎么就差的这么远呢?一个老人尚且有着自己的信念,无视艰难困苦,绝不放弃,可是如此年轻的一个人因为得了绝症,就准备放弃,还要“艺术性的”将自己的生命托付给那虚无飘渺的常青藤叶凋谢的时间!这根本就是放弃!彻底的放弃!如果不想活了,为啥不去跳楼啊,那还更快一些,起码不会连累一个老人为之送命,为这样一个人送命真的值得么?也许有人会说经历了这件事,琼珊肯定能学会一些事情,从此热爱生命等等等等,可是我觉得未必,我甚至恶毒的想到,这个琼珊下次再遇到什么挫折,还是会如此,她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有成就,也许会在有成就前已然死了,死在那“艺术的”想法中。
骆驼祥子的读后感
求老舍的骆驼祥子读后感骆驼 相关图片 编辑词条 专家发言 消歧义 参与讨论 所属分类: 各类动物名称 商标品牌 埃及 自然科学 香烟名
阿拉伯骆驼
骆驼:脊椎动物、哺乳纲、偶蹄目、骆驼科。头较小,颈粗而长,弯曲如鹅颈。躯体高大,体毛褐色。胃分3室(缺少瓣胃),可以反刍。性情温顺,常单独活动,食粗草及灌木。寿命约30年。骆驼有两种:单峰驼、双峰驼。骆驼颇能忍饥耐渴。骆驼除可被用作驮、骑外,还可拉车,素有“沙漠之舟”的美称。毛、皮、肉、乳、粪等也均可利用,是沙漠戈壁地区人民和地质勘探、考古工作者不可缺少的得力运输工具。近年,还用作耕地、拉耙打草和拉机钻井等。 目录
• 基本资料
• 体型特征
• 历史与演变
• 特征与价值
• 分类
• 基本资料
• 体型特征
• 历史与演变
• 特征与价值
• 分类
• 分布与数量
• 混血骆驼
• 役用性能
• 小说《骆驼祥子》
• 相关品牌
• 相关链接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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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基本资料
骆驼在分娩
界:动物界
门:脊索动物门
纲:哺乳纲
目:偶蹄目
科:骆驼科
属:骆驼属
种:双峰驼、 单峰驼
骆驼是骆驼科骆驼属的动物,只有两种,鼻孔能开闭,足有肉垫厚皮,适合在沙漠中行走,背有肉峰,内蓄脂肪,胃有三室,第一胃室有20-30个水脬,可以贮水,红血球可以大幅膨胀吸水来贮水,所以耐饥渴,可以多日不吃不喝,一旦遇到水草,可以大量饮水贮存。骆驼的平均寿命可长达30-50年。成年骆驼到肩膀身高1.85米(6英尺),到驼峰身高可达2.15米(7英尺)。冲刺速度可达40英里/时,长途持续速度可达25英里/时。 骆驼-体型特征
单峰骆驼骨骼结构
骆驼头较小,颈粗而长,弯曲如鹅颈。躯体高大,体毛褐色。眼为重睑,鼻孔能开闭,四肢细长,蹄大如盘,两趾、跖有厚皮,都是适于沙地行走的特征。尾细长,尾端有丛毛。背有1~2个较大驼峰,内贮脂肪。胃分3室(缺少瓣胃),可以反刍。性情温顺,常单独活动,食粗草及灌木。寿命约30年。骆驼有两种:具有1个驼峰的,称为单峰驼(C.dromedarius),主要分布于阿拉伯半岛、印度及非洲北部;具有2个驼峰的,称为双峰驼(C.bac-trianus),体长约3米,高2米以上,前后两峰相距约0.5米。绒毛发达,颈下也有长毛。上唇分裂,便于取食。骆驼颇能忍饥耐渴,每饮足1次水,可数日不喝水,仍能在炎热、干旱的沙漠地区活动。由于它们鼻内有很多极细而曲折的管道,平时管道被液体湿润着,当体内缺水时,管道立即停止分泌液体,并在管道表面结出1层硬皮,用它吸收呼出的水分而不致散失体外;在吸气时,硬皮内的水分又可被送回体内。水分如此在体内反复循环被利用,故能耐渴。 骆驼-历史与演变
给骆驼喂食
1000万年前生活在北美洲,骆驼远祖越过白令海峡到达亚洲和非洲,并演化出双峰驼和人类驯养的单峰驼。单峰骆驼在数千年前已开始在阿拉伯中部或南部被驯养。专家表示,一些人认为单峰骆驼早在公元前4000年已被驯养,而其他大部分人则认为是公元前1400年。约于前2千年,单峰骆驼逐渐在撒哈拉沙漠地区居住,但是在前900年左右又再次消失于撒哈拉沙漠。它们大多是被人类捕猎的。后来埃及入侵波斯时,冈比西斯二世把已经被驯养的单峰骆驼传入波斯地区。被驯养的单峰骆驼在北非被广泛使用,而直到后来,罗马帝国仍然使用骆驼队带着战士到沙漠边缘巡逻。可是波斯骆驼并不适合用来穿越撒哈拉沙漠;这种穿越大沙漠的长途旅行通常是靠战车达成的。
在第4世纪,更强壮和耐久力更强的双峰骆驼首度传入非洲。它们传入非洲后,开始有愈来愈多的人使用它们,因为这种骆驼较适合作穿越大沙漠的长途旅行之用,且可以装运更多更重的货物。这时,跨撒哈拉贸易终于得以进行。
骆驼-特征与价值
骆驼的耳朵里有毛,能阻挡风沙进入;骆驼有双重眼睑和浓密的长睫毛,可防止风沙进入眼睛;骆驼的鼻翼还能自由关闭。这些“装备”使骆驼一点也不怕风沙。
沙地软软的,人脚踩上去很容易陷入,而骆驼的脚掌扁平,脚下有又厚又软的肉垫子,这样的脚掌使骆驼在沙地上行走自如,不会陷入沙中。骆驼走得很慢,但可以驮很多东西。他是沙漠里重要的交通工具,人们把它看做渡过沙漠之海的航船,有“沙漠之舟”的美誉。
沙漠之舟
骆驼的皮毛很厚实,冬天沙漠地带非常寒冷,骆驼的皮毛对保持体温极为有力。骆驼的厚毛发可以反射阳光。被剃毛后的骆驼会多出50%的汗以避免过热。皮毛同时帮助骆驼隔热。它们的长腿也让它们远离火烫的地面。在有水的情况下,有人认为骆驼可以游泳。骆驼熟悉沙漠里的气候,有大风快袭来时,它就会跪下,旅行的人可以预先做好准备。
骆驼以驼峰著名,但是它们的驼峰并不是用来存储水,与人们想象的不同,驼峰利用另一种方法达到相同的目的。骆驼的驼峰是脂肪组织的聚集,而水是存储在血液中。但是当这些脂肪组织发生转换时,骆驼不仅可以得到能量,并且通过与氧气的反应,每1千克脂肪可以转换成1千111克水。这一能力让骆驼可以在没有水的条件下生存2周,没有食物可生存一个月之久。
骆驼能在10分钟内喝下100多升水,同时排水少,夏天一天中仅排尿一升左右,而且它们要在体温约40度时才开始出汗,并不轻易张开嘴巴,这些就使骆驼能在沙漠中坚持8天不喝水也不会渴死。骆驼的血红细胞呈椭圆形,与其他动物的圆形细胞不同,这是为了让血红细胞在脱水状态下仍可以流动。这些细胞还更加稳定,在饮用大量水时,不至于因渗透性的改变而撕裂。此外一般哺乳动物在体内水分失去过多时,需要抽取自身血液中的水分来补充,但这样会使血液变稠而导致循环速度降低,代谢功能失调而发生中暑。骆驼则以肌肉中的水分来平衡。
骆驼可以忍受其他动物无法忍受的体温和饮水供应的巨大变化。骆驼的体温晚间为34摄氏度,白天高达41摄氏度,只有在高于这个体温,骆驼才开始出汗。这样骆驼可以每天节省约5升水,并可以忍受出汗引起的25%的体重损失。骆驼的肾非常强大,尿液是以浓汁状排出,而粪便干燥到可以作为引火之物。
骆驼-分类
双峰驼
双峰驼
双峰驼原产在亚洲中部土耳其斯坦、中国和蒙古。至少在公元前800多年就被人驯化了。但现在野外仍有野骆驼(野双峰驼)。据称,在中国塔里木至柴达木盆地间,向东至蒙古有栖居。常栖息在干旱地区,随季节变化而有迁移。
野双峰驼的驼峰比家骆驼的小而尖,躯体比家骆驼的细长,脚比家骆驼的小,毛也较短。野双峰驼数量稀少,单独、成对或结成小群4-6只在一起,很少见12-15只的大群。
双峰驼十分能耐饥渴,它们可以十多天甚至更长时间不喝水,在极度缺水时,能将驼峰内的脂肪分解,产生水和热量。而一次饮水可达57升,以便恢复体内的正常含水量。它们以梭梭、胡杨、沙拐枣等各种荒漠植物为食,吃沙漠和半干旱地区生长的的几乎任何植物(包括盐碱植物)。
双峰驼比较驯顺、易骑乘,适于载重:在四天时间中可运载170-270公斤东西每天走约47公里路,它们的最高速度是约每小时16公里。
雄驼多单独活动,繁殖期争雌殴斗激烈,多一雄多雌成群活动,可形成30/40只的大群。2年1胎1仔,孕期13个月。是世界级珍兽。繁殖期4—5月,孕期12—14个月,雌骆驼每产一仔,很少两仔,4—5岁性成熟,寿命35—40年。
双峰驼有两层皮毛:一层是温暖的内层绒毛,和一层粗糙的长毛外皮。两层皮毛会混合成团状脱落,可以收集并分离加工。双峰驼每年可产约7公斤毛纤维,其结构类似于羊绒。双峰驼的绒毛通常为2-8厘米长,可用于纺纱或针织品。
单峰驼
单峰驼
单峰驼是一种大型的偶蹄目动物,产于非洲北部、亚洲西部,亦有部分是来自非洲之角、苏丹共和国、埃塞俄比亚和索马里。
单峰骆驼在数千年前已开始在阿拉伯中部或南部被驯养。现时所知全球约有一千三百万头单峰骆驼已被驯养,大多是在西印度到巴基斯坦,再到伊朗至北非一带。它们原来的分布地已无未被驯养者,可是一些单峰骆驼后来传入澳大利亚,也有一些传入了美国,因此只有澳大利亚和美国的单峰骆驼是野生的。
雄性单峰骆驼的上颚较软,使它们可以生出一个粉红色的袋子。在交配季节期间,这个袋子会吊在雄性单峰骆驼嘴的两旁,以吸引异性。单峰骆驼的睫毛很浓密,耳朵小而多毛。
单峰骆驼的妊娠期长约12个月。通常它们一次只生一只小骆驼,成年骆驼会一直亲自照顾小骆驼,直到小骆驼18个月为止。雌性单峰骆驼在3到4岁后就性成熟,而雄性单峰骆驼在5到6岁后才性成熟。它们的寿命一般为25年,而最长可达50年。成年的单峰骆驼可长达10尺,高达6到7尺。它们一般重1000至1500磅。
被驯养了的单峰骆驼可为人类提供奶和肉,也可用来装载货物或乘客。在埃及,很多警察骑着骆驼四处巡逻。单峰骆驼比双峰骆驼高,跑得更快,若有有人驾驭的话,可一直维持着时速13至14公里的速度。
除单峰驼和双峰驼外,还有四种生活在南美洲的类似骆驼的骆驼科动物:大羊驼(Llama)、阿尔帕卡羊驼(Alpaca)、原驼(Guanaco)、小羊驼(Vicuna)。
骆驼-分布与数量
野骆驼
至今,单峰驼约有1千3百万存活,但是野生物种已经濒于灭绝。用于家畜的单峰驼主要见于苏丹、索马里、印度及附近国家、南非、纳米比亚和博茨瓦纳。
双峰驼曾经分布广泛,但是现在只剩余约1千4百万,主要为家畜。现在估计约有1000只野生双峰驼生活在戈壁滩,以及少量生活在伊朗、阿富汗、哈萨克斯坦。在中国主要分布于新疆柴达木盆地、甘肃和内蒙古;中亚细亚等地也有分布。中国现尚有少数珍贵的野生双峰驼,体较大,四肢较短。
澳大利亚中部有估计多至70万头野生化骆驼,它们是19世纪和20世纪初被引进作为运输用途的骆驼后代。这个种群数量以每年约11%的速度增加,由于侵占了饲养绵羊所需的有限资源,南澳大利亚政府已决定使用空中射杀的方法屠杀这些骆驼。少量引进的单峰和双峰驼在美国西南存活至20世纪。它们是从土耳其引进,曾经是美国骆驼部队试验的一部分,并被用于矿井驮畜。在项目结束后这些骆驼逃脱或者被释放。另外有23只双峰驼在淘金热期间被引进到了加拿大。
骆驼-混血骆驼
混血骆驼
双峰驼有两个驼峰,是适合寒冷气候的动物。而单峰驼只有一个驼峰,并且更适于沙漠生活。两者的混血体型比两种骆驼都大,有一个驼峰,善于驮物。雌性混血可以与雄性双峰驼交配并产子。在哈萨克斯坦可以见到这样的混血骆驼。人为造成的骆驼与大羊驼的混血成为卡马,科学家想通过试验了解两个物种的相似程度。单峰驼重量是大羊驼的六倍,因此需要通过人工受精使雌性骆马受孕。而雌性单峰骆驼受孕没有试验成功。混血种体型甚至比大羊驼更小,有类似骆驼的短耳朵和长尾,没有驼峰,有类似大羊驼的分趾,而不是骆驼的大脚掌。卡马在4岁后开始性成熟,对雌性大羊驼和原驼感兴趣。之后又有一只雌性卡马通过人工授精出生。因为骆驼和大羊驼都有74条染色体,科学家希望雌性卡马可以生育。如果成功,意味着有可能增加南美类骆驼的体型、肉/毛产量、驮物能力。卡马看起来继承了父母的性情,并显示出新旧大陆骆驼科物种间的联系。
骆驼-役用性能
骆驼的役用性能是其主要的生产性能之一,它可用作骑乘、驮运、拉车、犁地等。
驮运
(一)骑乘骆驼是荒漠半荒漠地区,尤其是沙漠地区的主要的骑乘工具,也曾被广泛用于沙漠考察等工作。骆驼虽不善于奔跑,但其腿长,步幅大而轻快,持久力强,加之其蹄部的特殊结构,因此,适合作为沙漠中重要的交通工具。在短距离骑乘时,双峰驼的速度可达10~15千米/小时,长距离骑乘时,每天可行程30~35千米。我国内蒙古自治区曾举办过骆驼的赛跑运动会,少数民族远动会上也有骆驼赛跑的项目,阿拉善骆驼5000米的成绩为3分58秒。
(二)驮运在沙漠、戈壁、盐酸地、山地及积雪很深的草地上运送物资时,其他交通工具往往难以发挥作用,而骆驼则是这些地区最为重要的驮畜,发挥着其他家畜及交通工具难以替代的作用。因此,也被广泛用于沙漠地区的探险、科学考察、运输等工作。骆驼在气候恶劣、水草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仍可坚持运输。一般说来,双峰驼的驮重约为体重的33.8%~43.1%,即100~200千克,短途运输时,可驮重250~300千克,行程每天可达30~35千米。 驮用单峰驮一般比骑乘用驮体格粗重,速度约为2~3千米/小时,负重为165~220千克。
(三)挽曳骆驼可用于耕地、挽车、抽水等。据报道,双峰驼挽车时,2驮1车可拉1.5~1.8吨;在进行农田作业时,单套步犁每天耕地5小时,可耕地3333平方米 (5亩):双套双铧犁每天可耕地4667平方米(7亩),最高可达9333(14亩)。据测定,骆驼的最大挽力为369千克,相当于本身体重的80%,而三河马为321千克,秦川牛为312.5千克。
单峰驼的情况与双峰驼基本相似。据报道,在南非,1峰骆驼拉两轮车,负重可达750千克。在农业上,单峰驼也广泛用于农田作业,而且常和牛、马等动物配对使用。
骆驼-小说《骆驼祥子》
小说《骆驼祥子》
作者:老舍
时间:1936年
内容简介:小说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的中国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书中主人公祥子去沙漠做生意,买一只骆驼,路遇风沙,骆驼救祥子一命,把他带出沙漠。故名“骆驼祥子”。 骆驼-相关品牌
骆驼鞋
骆驼鞋
美国骆驼国际投资公司(AMERICAN CAMEL INTERNATIONAL INVEST ENTERPRISELTD.)是美国合法注册企业,以生产销售CAMEL皮具为主。美国CAMEL皮具聘请美国华尔街设计名师Martin Bonnie为首席设计师,创造出欧美最前卫的时尚皮具精品,坚持时代相传的手工缝制工艺,所有的美国CAMEL皮具均至精至美。CAMEL皮具采用上等皮料,于手工缝制精心制作,以独具匠心的设计风格,优质的材料以及一丝不苟的做工,保证每一件产品都是具有非凡品质的艺术精品。CAMEL皮具以商务休闲皮具为主,把传统的经典风格与现代时尚融合,在突出个人品位与个性的同时,又不失幽雅与体面。以高品质为核心,把实用与时尚前卫相结合,主要迎合现代白领男女在日常工作生活的同时,又喜爱户外活动的特点,产品兼顾商务工作同时又不失活泼,为现代高品位的白领人士提供商务休闲两相宜的皮具精品。
骆驼烟
骆驼烟标
“骆驼”香烟驰名于世,拥有品质上乘的烟草、驰名世界的商标和名列前茅的销售量。“骆驼”烟标设计独特:它的底色为黄色,就如浩瀚无边的沙漠,再加上背景图案中的金字塔和棕榈树,使“骆驼”香烟的外观设计充满神秘的东方情调。而烟标中最引人注目的则是那驻足沙海、昂首天外、傲视世俗的骆驼。“骆驼”香烟曾在二战期间红极一时,问世至今已有80余年历史了,它是世界名牌香烟中的常青树。
阿拉伯骆驼
骆驼:脊椎动物、哺乳纲、偶蹄目、骆驼科。头较小,颈粗而长,弯曲如鹅颈。躯体高大,体毛褐色。胃分3室(缺少瓣胃),可以反刍。性情温顺,常单独活动,食粗草及灌木。寿命约30年。骆驼有两种:单峰驼、双峰驼。骆驼颇能忍饥耐渴。骆驼除可被用作驮、骑外,还可拉车,素有“沙漠之舟”的美称。毛、皮、肉、乳、粪等也均可利用,是沙漠戈壁地区人民和地质勘探、考古工作者不可缺少的得力运输工具。近年,还用作耕地、拉耙打草和拉机钻井等。 目录
• 基本资料
• 体型特征
• 历史与演变
• 特征与价值
• 分类
• 基本资料
• 体型特征
• 历史与演变
• 特征与价值
• 分类
• 分布与数量
• 混血骆驼
• 役用性能
• 小说《骆驼祥子》
• 相关品牌
• 相关链接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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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基本资料
骆驼在分娩
界:动物界
门:脊索动物门
纲:哺乳纲
目:偶蹄目
科:骆驼科
属:骆驼属
种:双峰驼、 单峰驼
骆驼是骆驼科骆驼属的动物,只有两种,鼻孔能开闭,足有肉垫厚皮,适合在沙漠中行走,背有肉峰,内蓄脂肪,胃有三室,第一胃室有20-30个水脬,可以贮水,红血球可以大幅膨胀吸水来贮水,所以耐饥渴,可以多日不吃不喝,一旦遇到水草,可以大量饮水贮存。骆驼的平均寿命可长达30-50年。成年骆驼到肩膀身高1.85米(6英尺),到驼峰身高可达2.15米(7英尺)。冲刺速度可达40英里/时,长途持续速度可达25英里/时。 骆驼-体型特征
单峰骆驼骨骼结构
骆驼头较小,颈粗而长,弯曲如鹅颈。躯体高大,体毛褐色。眼为重睑,鼻孔能开闭,四肢细长,蹄大如盘,两趾、跖有厚皮,都是适于沙地行走的特征。尾细长,尾端有丛毛。背有1~2个较大驼峰,内贮脂肪。胃分3室(缺少瓣胃),可以反刍。性情温顺,常单独活动,食粗草及灌木。寿命约30年。骆驼有两种:具有1个驼峰的,称为单峰驼(C.dromedarius),主要分布于阿拉伯半岛、印度及非洲北部;具有2个驼峰的,称为双峰驼(C.bac-trianus),体长约3米,高2米以上,前后两峰相距约0.5米。绒毛发达,颈下也有长毛。上唇分裂,便于取食。骆驼颇能忍饥耐渴,每饮足1次水,可数日不喝水,仍能在炎热、干旱的沙漠地区活动。由于它们鼻内有很多极细而曲折的管道,平时管道被液体湿润着,当体内缺水时,管道立即停止分泌液体,并在管道表面结出1层硬皮,用它吸收呼出的水分而不致散失体外;在吸气时,硬皮内的水分又可被送回体内。水分如此在体内反复循环被利用,故能耐渴。 骆驼-历史与演变
给骆驼喂食
1000万年前生活在北美洲,骆驼远祖越过白令海峡到达亚洲和非洲,并演化出双峰驼和人类驯养的单峰驼。单峰骆驼在数千年前已开始在阿拉伯中部或南部被驯养。专家表示,一些人认为单峰骆驼早在公元前4000年已被驯养,而其他大部分人则认为是公元前1400年。约于前2千年,单峰骆驼逐渐在撒哈拉沙漠地区居住,但是在前900年左右又再次消失于撒哈拉沙漠。它们大多是被人类捕猎的。后来埃及入侵波斯时,冈比西斯二世把已经被驯养的单峰骆驼传入波斯地区。被驯养的单峰骆驼在北非被广泛使用,而直到后来,罗马帝国仍然使用骆驼队带着战士到沙漠边缘巡逻。可是波斯骆驼并不适合用来穿越撒哈拉沙漠;这种穿越大沙漠的长途旅行通常是靠战车达成的。
在第4世纪,更强壮和耐久力更强的双峰骆驼首度传入非洲。它们传入非洲后,开始有愈来愈多的人使用它们,因为这种骆驼较适合作穿越大沙漠的长途旅行之用,且可以装运更多更重的货物。这时,跨撒哈拉贸易终于得以进行。
骆驼-特征与价值
骆驼的耳朵里有毛,能阻挡风沙进入;骆驼有双重眼睑和浓密的长睫毛,可防止风沙进入眼睛;骆驼的鼻翼还能自由关闭。这些“装备”使骆驼一点也不怕风沙。
沙地软软的,人脚踩上去很容易陷入,而骆驼的脚掌扁平,脚下有又厚又软的肉垫子,这样的脚掌使骆驼在沙地上行走自如,不会陷入沙中。骆驼走得很慢,但可以驮很多东西。他是沙漠里重要的交通工具,人们把它看做渡过沙漠之海的航船,有“沙漠之舟”的美誉。
沙漠之舟
骆驼的皮毛很厚实,冬天沙漠地带非常寒冷,骆驼的皮毛对保持体温极为有力。骆驼的厚毛发可以反射阳光。被剃毛后的骆驼会多出50%的汗以避免过热。皮毛同时帮助骆驼隔热。它们的长腿也让它们远离火烫的地面。在有水的情况下,有人认为骆驼可以游泳。骆驼熟悉沙漠里的气候,有大风快袭来时,它就会跪下,旅行的人可以预先做好准备。
骆驼以驼峰著名,但是它们的驼峰并不是用来存储水,与人们想象的不同,驼峰利用另一种方法达到相同的目的。骆驼的驼峰是脂肪组织的聚集,而水是存储在血液中。但是当这些脂肪组织发生转换时,骆驼不仅可以得到能量,并且通过与氧气的反应,每1千克脂肪可以转换成1千111克水。这一能力让骆驼可以在没有水的条件下生存2周,没有食物可生存一个月之久。
骆驼能在10分钟内喝下100多升水,同时排水少,夏天一天中仅排尿一升左右,而且它们要在体温约40度时才开始出汗,并不轻易张开嘴巴,这些就使骆驼能在沙漠中坚持8天不喝水也不会渴死。骆驼的血红细胞呈椭圆形,与其他动物的圆形细胞不同,这是为了让血红细胞在脱水状态下仍可以流动。这些细胞还更加稳定,在饮用大量水时,不至于因渗透性的改变而撕裂。此外一般哺乳动物在体内水分失去过多时,需要抽取自身血液中的水分来补充,但这样会使血液变稠而导致循环速度降低,代谢功能失调而发生中暑。骆驼则以肌肉中的水分来平衡。
骆驼可以忍受其他动物无法忍受的体温和饮水供应的巨大变化。骆驼的体温晚间为34摄氏度,白天高达41摄氏度,只有在高于这个体温,骆驼才开始出汗。这样骆驼可以每天节省约5升水,并可以忍受出汗引起的25%的体重损失。骆驼的肾非常强大,尿液是以浓汁状排出,而粪便干燥到可以作为引火之物。
骆驼-分类
双峰驼
双峰驼
双峰驼原产在亚洲中部土耳其斯坦、中国和蒙古。至少在公元前800多年就被人驯化了。但现在野外仍有野骆驼(野双峰驼)。据称,在中国塔里木至柴达木盆地间,向东至蒙古有栖居。常栖息在干旱地区,随季节变化而有迁移。
野双峰驼的驼峰比家骆驼的小而尖,躯体比家骆驼的细长,脚比家骆驼的小,毛也较短。野双峰驼数量稀少,单独、成对或结成小群4-6只在一起,很少见12-15只的大群。
双峰驼十分能耐饥渴,它们可以十多天甚至更长时间不喝水,在极度缺水时,能将驼峰内的脂肪分解,产生水和热量。而一次饮水可达57升,以便恢复体内的正常含水量。它们以梭梭、胡杨、沙拐枣等各种荒漠植物为食,吃沙漠和半干旱地区生长的的几乎任何植物(包括盐碱植物)。
双峰驼比较驯顺、易骑乘,适于载重:在四天时间中可运载170-270公斤东西每天走约47公里路,它们的最高速度是约每小时16公里。
雄驼多单独活动,繁殖期争雌殴斗激烈,多一雄多雌成群活动,可形成30/40只的大群。2年1胎1仔,孕期13个月。是世界级珍兽。繁殖期4—5月,孕期12—14个月,雌骆驼每产一仔,很少两仔,4—5岁性成熟,寿命35—40年。
双峰驼有两层皮毛:一层是温暖的内层绒毛,和一层粗糙的长毛外皮。两层皮毛会混合成团状脱落,可以收集并分离加工。双峰驼每年可产约7公斤毛纤维,其结构类似于羊绒。双峰驼的绒毛通常为2-8厘米长,可用于纺纱或针织品。
单峰驼
单峰驼
单峰驼是一种大型的偶蹄目动物,产于非洲北部、亚洲西部,亦有部分是来自非洲之角、苏丹共和国、埃塞俄比亚和索马里。
单峰骆驼在数千年前已开始在阿拉伯中部或南部被驯养。现时所知全球约有一千三百万头单峰骆驼已被驯养,大多是在西印度到巴基斯坦,再到伊朗至北非一带。它们原来的分布地已无未被驯养者,可是一些单峰骆驼后来传入澳大利亚,也有一些传入了美国,因此只有澳大利亚和美国的单峰骆驼是野生的。
雄性单峰骆驼的上颚较软,使它们可以生出一个粉红色的袋子。在交配季节期间,这个袋子会吊在雄性单峰骆驼嘴的两旁,以吸引异性。单峰骆驼的睫毛很浓密,耳朵小而多毛。
单峰骆驼的妊娠期长约12个月。通常它们一次只生一只小骆驼,成年骆驼会一直亲自照顾小骆驼,直到小骆驼18个月为止。雌性单峰骆驼在3到4岁后就性成熟,而雄性单峰骆驼在5到6岁后才性成熟。它们的寿命一般为25年,而最长可达50年。成年的单峰骆驼可长达10尺,高达6到7尺。它们一般重1000至1500磅。
被驯养了的单峰骆驼可为人类提供奶和肉,也可用来装载货物或乘客。在埃及,很多警察骑着骆驼四处巡逻。单峰骆驼比双峰骆驼高,跑得更快,若有有人驾驭的话,可一直维持着时速13至14公里的速度。
除单峰驼和双峰驼外,还有四种生活在南美洲的类似骆驼的骆驼科动物:大羊驼(Llama)、阿尔帕卡羊驼(Alpaca)、原驼(Guanaco)、小羊驼(Vicuna)。
骆驼-分布与数量
野骆驼
至今,单峰驼约有1千3百万存活,但是野生物种已经濒于灭绝。用于家畜的单峰驼主要见于苏丹、索马里、印度及附近国家、南非、纳米比亚和博茨瓦纳。
双峰驼曾经分布广泛,但是现在只剩余约1千4百万,主要为家畜。现在估计约有1000只野生双峰驼生活在戈壁滩,以及少量生活在伊朗、阿富汗、哈萨克斯坦。在中国主要分布于新疆柴达木盆地、甘肃和内蒙古;中亚细亚等地也有分布。中国现尚有少数珍贵的野生双峰驼,体较大,四肢较短。
澳大利亚中部有估计多至70万头野生化骆驼,它们是19世纪和20世纪初被引进作为运输用途的骆驼后代。这个种群数量以每年约11%的速度增加,由于侵占了饲养绵羊所需的有限资源,南澳大利亚政府已决定使用空中射杀的方法屠杀这些骆驼。少量引进的单峰和双峰驼在美国西南存活至20世纪。它们是从土耳其引进,曾经是美国骆驼部队试验的一部分,并被用于矿井驮畜。在项目结束后这些骆驼逃脱或者被释放。另外有23只双峰驼在淘金热期间被引进到了加拿大。
骆驼-混血骆驼
混血骆驼
双峰驼有两个驼峰,是适合寒冷气候的动物。而单峰驼只有一个驼峰,并且更适于沙漠生活。两者的混血体型比两种骆驼都大,有一个驼峰,善于驮物。雌性混血可以与雄性双峰驼交配并产子。在哈萨克斯坦可以见到这样的混血骆驼。人为造成的骆驼与大羊驼的混血成为卡马,科学家想通过试验了解两个物种的相似程度。单峰驼重量是大羊驼的六倍,因此需要通过人工受精使雌性骆马受孕。而雌性单峰骆驼受孕没有试验成功。混血种体型甚至比大羊驼更小,有类似骆驼的短耳朵和长尾,没有驼峰,有类似大羊驼的分趾,而不是骆驼的大脚掌。卡马在4岁后开始性成熟,对雌性大羊驼和原驼感兴趣。之后又有一只雌性卡马通过人工授精出生。因为骆驼和大羊驼都有74条染色体,科学家希望雌性卡马可以生育。如果成功,意味着有可能增加南美类骆驼的体型、肉/毛产量、驮物能力。卡马看起来继承了父母的性情,并显示出新旧大陆骆驼科物种间的联系。
骆驼-役用性能
骆驼的役用性能是其主要的生产性能之一,它可用作骑乘、驮运、拉车、犁地等。
驮运
(一)骑乘骆驼是荒漠半荒漠地区,尤其是沙漠地区的主要的骑乘工具,也曾被广泛用于沙漠考察等工作。骆驼虽不善于奔跑,但其腿长,步幅大而轻快,持久力强,加之其蹄部的特殊结构,因此,适合作为沙漠中重要的交通工具。在短距离骑乘时,双峰驼的速度可达10~15千米/小时,长距离骑乘时,每天可行程30~35千米。我国内蒙古自治区曾举办过骆驼的赛跑运动会,少数民族远动会上也有骆驼赛跑的项目,阿拉善骆驼5000米的成绩为3分58秒。
(二)驮运在沙漠、戈壁、盐酸地、山地及积雪很深的草地上运送物资时,其他交通工具往往难以发挥作用,而骆驼则是这些地区最为重要的驮畜,发挥着其他家畜及交通工具难以替代的作用。因此,也被广泛用于沙漠地区的探险、科学考察、运输等工作。骆驼在气候恶劣、水草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仍可坚持运输。一般说来,双峰驼的驮重约为体重的33.8%~43.1%,即100~200千克,短途运输时,可驮重250~300千克,行程每天可达30~35千米。 驮用单峰驮一般比骑乘用驮体格粗重,速度约为2~3千米/小时,负重为165~220千克。
(三)挽曳骆驼可用于耕地、挽车、抽水等。据报道,双峰驼挽车时,2驮1车可拉1.5~1.8吨;在进行农田作业时,单套步犁每天耕地5小时,可耕地3333平方米 (5亩):双套双铧犁每天可耕地4667平方米(7亩),最高可达9333(14亩)。据测定,骆驼的最大挽力为369千克,相当于本身体重的80%,而三河马为321千克,秦川牛为312.5千克。
单峰驼的情况与双峰驼基本相似。据报道,在南非,1峰骆驼拉两轮车,负重可达750千克。在农业上,单峰驼也广泛用于农田作业,而且常和牛、马等动物配对使用。
骆驼-小说《骆驼祥子》
小说《骆驼祥子》
作者:老舍
时间:1936年
内容简介:小说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的中国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书中主人公祥子去沙漠做生意,买一只骆驼,路遇风沙,骆驼救祥子一命,把他带出沙漠。故名“骆驼祥子”。 骆驼-相关品牌
骆驼鞋
骆驼鞋
美国骆驼国际投资公司(AMERICAN CAMEL INTERNATIONAL INVEST ENTERPRISELTD.)是美国合法注册企业,以生产销售CAMEL皮具为主。美国CAMEL皮具聘请美国华尔街设计名师Martin Bonnie为首席设计师,创造出欧美最前卫的时尚皮具精品,坚持时代相传的手工缝制工艺,所有的美国CAMEL皮具均至精至美。CAMEL皮具采用上等皮料,于手工缝制精心制作,以独具匠心的设计风格,优质的材料以及一丝不苟的做工,保证每一件产品都是具有非凡品质的艺术精品。CAMEL皮具以商务休闲皮具为主,把传统的经典风格与现代时尚融合,在突出个人品位与个性的同时,又不失幽雅与体面。以高品质为核心,把实用与时尚前卫相结合,主要迎合现代白领男女在日常工作生活的同时,又喜爱户外活动的特点,产品兼顾商务工作同时又不失活泼,为现代高品位的白领人士提供商务休闲两相宜的皮具精品。
骆驼烟
骆驼烟标
“骆驼”香烟驰名于世,拥有品质上乘的烟草、驰名世界的商标和名列前茅的销售量。“骆驼”烟标设计独特:它的底色为黄色,就如浩瀚无边的沙漠,再加上背景图案中的金字塔和棕榈树,使“骆驼”香烟的外观设计充满神秘的东方情调。而烟标中最引人注目的则是那驻足沙海、昂首天外、傲视世俗的骆驼。“骆驼”香烟曾在二战期间红极一时,问世至今已有80余年历史了,它是世界名牌香烟中的常青树。
本文标题: 从常青藤到华尔街读后感([最后的常春藤叶]读后感)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duhougan/263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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