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300字换一个老师看不出来是抄的!电子书有些地方有明显的错别字,可能是扫描识别时的问题,稍微有点影响阅读,还是书好,这样我可以躺在...
朝花夕拾读后感300字
换一个老师看不出来是抄的!电子书有些地方有明显的错别字,可能是扫描识别时的问题,稍微有点影响阅读,还是书好,这样我可以躺在床上看,其实我不大喜欢用电脑看书的。另外有些地方的词汇用的很生硬,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字错了,还是因为作者亦舒的生活环境的原因。
陆宜称呼自己的女儿和儿子为弟弟和妹妹,这种说法倒是很有意思的。
刚开始给我的感觉是比较朴素的,语言平实,虽不乏华丽的辞藻。前面这一部分总的来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跌荡起伏,没有迅速把我带入故事中来,但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
文中对方中信前女友的描述“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她,多么奇异的打扮:这么长而毫无用处的头发,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来打理,还有,十只指甲上搽着鲜红的颜色,这又有什么作用?难道她以为这便是美?脚上穿着一双古怪的、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体的重力全部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时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来平衡不可,比踩高跷更难。”“我担心她那双鞋,这种刑罚似的道具是怎么穿在脚上的?为什么穿它? 只见她挺着胸,耸着臀部,忽然之间我明白了,鞋是为了夸张她女性的特征而设。”,似乎反映了亦舒对现实社会女性打扮的一些厌恶,有点叛逆,或者说有点女权主义者的味道。
小说中也出现一些富有哲理的话:
“得意事来,处之以淡,失意事来,处之以忍。”
文中女主人公在1985年的时候见这她5岁妈妈的那一段描写挺有意思的,呵呵。方中信的小妹为什么突然把那枚胸针交给陆宜,我想不出很合适的理由,为什么给胸针不给其他的东西呢?
“我不让你走,因为我自私,我一早已爱上了你,明知你一离去,今生今世都无法再见到你,因为我短命,因为我自知无法活至二十四年后,待你出世,待你成长,再度追求你,爱你一次,”他几乎是握着拳头叫出来的,“所以拘留你,不给你走!” 这一段很精彩。小说已经过半,已经开始出彩,已经有了较强的戏剧冲突。
写的陆宜的外婆区太太临别的那一段,仿佛写的是真的7,8十岁去世的场景,一点都不像二十多岁的人说的话,显得她非常的沧桑似的,个人觉得这里有点夸张,呵呵。
整个文章把那位夫人写的很神奇,简直就是完美的,是那么的高贵和富有智慧的,还有她的丈夫,显得与世无争。他们的爱情也是值得我们羡慕的。
我觉得其中对感情方面的一些描述,再结合文中的情节,颇有几分道理,甚是感动。我有摘录一些另我感动的地方:
1 他矜持的答:“还好,只要你高兴。”
“我高不高兴有那么重要吗?”
“有,很重要,你不快活,我亦不快活,为求自己快乐,先要使你快乐。”
2 “现在因为我,他也不开心。”
“不会的,方中信最可爱的地方便是不贪心不计较,即使你最后离开他,他也会想:曾与陆宜渡过一段适意的日子,夫复何求。”
我落下眼泪。
3 “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慢着,是什么,我把脸趋向前去看,这一看之下,三魂不见了七魄,原来碑上刻着:宜,我永远爱你。
方知道我会找到这里,他知道我会看到这行字,他知道。
我额角顶着清凉的石碑,号陶大哭起来。
我是不得不回来,我是不得不走,我们是不得不拆散。
我今生今世,被汝善待过爱护过,于念已足。
我泪如雨下。
在这偏僻的墓地,也无人来理我,我躲在树荫底下,不知哭了多久,只觉得气促头昏,四肢无力,也不愿站起来走。世界虽大,仿佛没有我容身之地,没有方中信带领我,我不知何去何从。
跪在石板地上,直至膝头发麻,天色暗下来,我不得不定。”
4 陆宜请求保留部分记忆的那一段也比较感人。
舞厅跳舞和迷失湖这一段写的很凄美,也是文章中比较出彩的一部分,迷失湖的景色很漂亮,值得人怀念,2个人的对白也是真情流露。“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
5 “方中信松开我的手,车窗自动关上。
我瞪着眼睛看牢方中信的面孔,即使看多一秒也是好的,他似乎在大叫,表情痛苦,纳尔逊把他用力拉开。
我用手敲着车窗,忽然之间觉得肉体与心灵的痛苦已到极限,无法再承受,我尖叫起来,一声又一声,用力推打着车门,要出去与方中信会合。
就在这一刹那,身体如触电般震抖,如化为飞灰,被风吹散,有说不出的痛快。
是死亡吧,一切不存在,连痛苦在内,多么好,不禁感激得落下泪来。
然而不到一会儿,连这一点微弱的思想都告消失,一片静寂。 ”
这一部分写的最为伤感,主人公面临离别,永远不能再相见,硬生生要两个有感情的人分开,实在是残忍的事,任何人看到这一处怎么能不为之动容呢。
“故事并没有完。 要是真的忘记一切,又如何写下这么多细节,叙述过去四十五天中的遭遇。”这里作者也是把故事交代清楚了,写的很自然,没有让人觉得很唐突。
还有个悬念没有揭开,就是爱梅到底有没有改姓过“方”
这部小说以糖开始,又以糖结束,贯穿整个小说。整体感觉很清新,也没有非常冲突的故事情节,也没有悬念丛生,很自然。虽然带有科幻的色彩,总体来说还是一部写着发生在现代的爱情故事,写的很真切,到动情之处,不免让人感动,也慢慢地吸引我看下去。以前看这类书比较少,难免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存在,想象为一种比较俗套的爱情小说,实际上不是,我还是喜欢《朝花夕拾》这种风格的小说。
小说中了写了亲情,爱情。爱情这一方面自不用说,非常吸引着人,也感动着我们。社会进步了,大家都忙碌起来了,也就忘记了家里的父母,忽略了他们的感受,让他们在孤苦中度过晚年,得不到幸福。虽是2035年发生的事情,但现在情况也好不了哪里去,可能是亦舒对现实社会的一种批判吧。到最后一家团圆,和睦幸福,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好的。不过有情人最终没能在一起,确实另人扼腕叹息啊。
最后陆宜对女儿说的一句“我爱你至天老地荒,十二个永不。” 不知道这十二个永不是什么,亦舒也没有交代,算是一个悬念吧。 看完了,很喜欢,也很感动。
陆宜称呼自己的女儿和儿子为弟弟和妹妹,这种说法倒是很有意思的。
刚开始给我的感觉是比较朴素的,语言平实,虽不乏华丽的辞藻。前面这一部分总的来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跌荡起伏,没有迅速把我带入故事中来,但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
文中对方中信前女友的描述“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她,多么奇异的打扮:这么长而毫无用处的头发,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来打理,还有,十只指甲上搽着鲜红的颜色,这又有什么作用?难道她以为这便是美?脚上穿着一双古怪的、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体的重力全部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时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来平衡不可,比踩高跷更难。”“我担心她那双鞋,这种刑罚似的道具是怎么穿在脚上的?为什么穿它? 只见她挺着胸,耸着臀部,忽然之间我明白了,鞋是为了夸张她女性的特征而设。”,似乎反映了亦舒对现实社会女性打扮的一些厌恶,有点叛逆,或者说有点女权主义者的味道。
小说中也出现一些富有哲理的话:
“得意事来,处之以淡,失意事来,处之以忍。”
文中女主人公在1985年的时候见这她5岁妈妈的那一段描写挺有意思的,呵呵。方中信的小妹为什么突然把那枚胸针交给陆宜,我想不出很合适的理由,为什么给胸针不给其他的东西呢?
“我不让你走,因为我自私,我一早已爱上了你,明知你一离去,今生今世都无法再见到你,因为我短命,因为我自知无法活至二十四年后,待你出世,待你成长,再度追求你,爱你一次,”他几乎是握着拳头叫出来的,“所以拘留你,不给你走!” 这一段很精彩。小说已经过半,已经开始出彩,已经有了较强的戏剧冲突。
写的陆宜的外婆区太太临别的那一段,仿佛写的是真的7,8十岁去世的场景,一点都不像二十多岁的人说的话,显得她非常的沧桑似的,个人觉得这里有点夸张,呵呵。
整个文章把那位夫人写的很神奇,简直就是完美的,是那么的高贵和富有智慧的,还有她的丈夫,显得与世无争。他们的爱情也是值得我们羡慕的。
我觉得其中对感情方面的一些描述,再结合文中的情节,颇有几分道理,甚是感动。我有摘录一些另我感动的地方:
1 他矜持的答:“还好,只要你高兴。”
“我高不高兴有那么重要吗?”
“有,很重要,你不快活,我亦不快活,为求自己快乐,先要使你快乐。”
2 “现在因为我,他也不开心。”
“不会的,方中信最可爱的地方便是不贪心不计较,即使你最后离开他,他也会想:曾与陆宜渡过一段适意的日子,夫复何求。”
我落下眼泪。
3 “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慢着,是什么,我把脸趋向前去看,这一看之下,三魂不见了七魄,原来碑上刻着:宜,我永远爱你。
方知道我会找到这里,他知道我会看到这行字,他知道。
我额角顶着清凉的石碑,号陶大哭起来。
我是不得不回来,我是不得不走,我们是不得不拆散。
我今生今世,被汝善待过爱护过,于念已足。
我泪如雨下。
在这偏僻的墓地,也无人来理我,我躲在树荫底下,不知哭了多久,只觉得气促头昏,四肢无力,也不愿站起来走。世界虽大,仿佛没有我容身之地,没有方中信带领我,我不知何去何从。
跪在石板地上,直至膝头发麻,天色暗下来,我不得不定。”
4 陆宜请求保留部分记忆的那一段也比较感人。
舞厅跳舞和迷失湖这一段写的很凄美,也是文章中比较出彩的一部分,迷失湖的景色很漂亮,值得人怀念,2个人的对白也是真情流露。“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
5 “方中信松开我的手,车窗自动关上。
我瞪着眼睛看牢方中信的面孔,即使看多一秒也是好的,他似乎在大叫,表情痛苦,纳尔逊把他用力拉开。
我用手敲着车窗,忽然之间觉得肉体与心灵的痛苦已到极限,无法再承受,我尖叫起来,一声又一声,用力推打着车门,要出去与方中信会合。
就在这一刹那,身体如触电般震抖,如化为飞灰,被风吹散,有说不出的痛快。
是死亡吧,一切不存在,连痛苦在内,多么好,不禁感激得落下泪来。
然而不到一会儿,连这一点微弱的思想都告消失,一片静寂。 ”
这一部分写的最为伤感,主人公面临离别,永远不能再相见,硬生生要两个有感情的人分开,实在是残忍的事,任何人看到这一处怎么能不为之动容呢。
“故事并没有完。 要是真的忘记一切,又如何写下这么多细节,叙述过去四十五天中的遭遇。”这里作者也是把故事交代清楚了,写的很自然,没有让人觉得很唐突。
还有个悬念没有揭开,就是爱梅到底有没有改姓过“方”
这部小说以糖开始,又以糖结束,贯穿整个小说。整体感觉很清新,也没有非常冲突的故事情节,也没有悬念丛生,很自然。虽然带有科幻的色彩,总体来说还是一部写着发生在现代的爱情故事,写的很真切,到动情之处,不免让人感动,也慢慢地吸引我看下去。以前看这类书比较少,难免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存在,想象为一种比较俗套的爱情小说,实际上不是,我还是喜欢《朝花夕拾》这种风格的小说。
小说中了写了亲情,爱情。爱情这一方面自不用说,非常吸引着人,也感动着我们。社会进步了,大家都忙碌起来了,也就忘记了家里的父母,忽略了他们的感受,让他们在孤苦中度过晚年,得不到幸福。虽是2035年发生的事情,但现在情况也好不了哪里去,可能是亦舒对现实社会的一种批判吧。到最后一家团圆,和睦幸福,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好的。不过有情人最终没能在一起,确实另人扼腕叹息啊。
最后陆宜对女儿说的一句“我爱你至天老地荒,十二个永不。” 不知道这十二个永不是什么,亦舒也没有交代,算是一个悬念吧。 看完了,很喜欢,也很感动。
《朝花夕拾》读后感300字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
初读《朝花夕拾》,我感觉它不像一部名著,反而像一位老朋友,多年不见在与你聊家常,也许这才是这本书的独到之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初读《朝花夕拾》,我感觉它不像一部名著,反而像一位老朋友,多年不见在与你聊家常,也许这才是这本书的独到之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本文标题: 朝花夕拾头发的故事的读后感300(《头发的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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