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的主旨,在于讽刺世俗,特别是作者写作成书时的社会世俗。主角的我是一把尺子。丈量着斯特里克兰的离经叛道和传统世俗之...
《月亮与六便士》的主旨,在于讽刺世俗,特别是作者写作成书时的社会世俗。
主角的我是一把尺子。
丈量着斯特里克兰的离经叛道和传统世俗之间距离;
丈量着良心、情感、道德、法律之间的差距;
每个读者对这个故事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但都会落在“我”的这把尺子的刻度之上。
相较而言,越是有生活经验,越容易在这把尺子找到自己的位置。
斯特里克兰很多强烈的、叛逆的行为,并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在针对整个社会(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所以才显得那么的离经叛道,不可理喻。
尤其是作者在离家、情人这最重要的两幕,用了大量的篇幅去论述女人、家庭、情爱的枷锁,让我一度以为这个故事是要讽刺女性。
其实所有这些,带入到世俗中去,一切就显得非常合理。
作者要反对的是,捆绑在世俗观念下的家庭关系,要否定的是,终将走向世俗化的情爱关系,要讽刺的是,那些被世俗所困,仍乐在其中的人。
如斯特里克兰夫人一家,其实真实的斯特里克兰对他们已经无所谓了,他们是关心这个人(身为丈夫,或身为父亲),还是关心着这个人能给予他们在世俗下活下去的面子?无论这个人活着(离家开始的前几章),还是死了(小说最后一章)。
荷兰人斯特洛夫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其实是作者刻意安排的良心,把他誉为世俗阴霾中的一缕曙光也不为过。
他用另一种能被世俗接受的方式,践行着反世俗。比如他总是很慷慨,比如他对艺术作品那独到的眼光(尽管他自己的作品是那么糟糕),比如他接纳了他妻子的过去,并义无反顾地深爱着她,比如他很认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的艺术价值,乃至将奄奄一息斯特里克兰带回家中照顾。
阅读至此,我已经大抵能猜到这一幕的结局。强烈的抗拒或恨意,其反面便是强烈的爱。
可是作者偏偏一点也不透露,他的妻子和斯特里克兰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之后的三个月里,两人之间究竟产生了什么矛盾冲突(作者用最不情欲的方式,写了非常情欲的结果,最后再附上一段空灵的神性总结,讽刺性极强)。斯特里克兰自己也没说太多。
唯一的结果是,荷兰人的妻子无怨无悔的跟斯特里克兰在一起,而荷兰人愿意接受这一切,并把家都留给了他们。三个月后,妻子自杀。
作者故意在此留白,就是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让读者用“世俗”的观点,去尽情想象,这三个月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使得布兰奇最终选择自杀?这就是一面镜子,比如一个黄段子,为何你能听懂其中的荤色,而一笑置之?
人间小天使,终究要回归世俗,只是他仍怀着他的追求。
荷兰人和斯特里克兰正如超我和本我。而“我”就是两者之间不可逾越的深沟。
虽然是以保罗·高更为素材,但斯特里克兰其实是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如神——或恶魔般存在的人。无视生存现状,看淡生死。是本我外化到极致状态的一种表现,所以故意安排成了不可考、不可理解、不可叙述的神秘的、破碎的属性。
小说其实另外有一个很深的反思:
- “我”是认可斯特里克兰在作品中所要表现的东西(尽管用当世眼光无法认可他拙劣的画风)。
- “我”一直在强调,艺术家追求的美。
- “我”总是在阐述:艺术家的作品的价值,总是在死后被世人认可,然而大多数艺术家的作品还是卖不出去。
- “我”对斯特里克兰的行为和作品,总是有一些很神性、灵魂性的总结
- 最终斯特里克兰要求把画着壁画的房子给烧了,只有医生见过。
世人追求的是艺术家的作品的价值,从来不是艺术家本身。
所以他表述:斯特里克兰似乎选错了表达方式,可能文学更适合。
正因为是对抗着整个社会的世俗,所以离家和情人这两幕,才会那么的离经叛道。塔西提岛就如世外桃源,超然出世的斯特里克兰仿如回到了故乡,所以他有了老婆孩子,在此终老。
收尾这十几个篇章,是作者撒出去的一张又一张的渔网,形形色色的人,我们或多或少都能从这些人物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或者能理解、认可这些人的生活状态。这里的“我”,不再有过多的主观感受,他变为了一个捕手。
不论你怎么想,怎么理解这个故事,最后一章,作者猛地收网——我们仍是活在这世俗里,你可以怀揣着憧憬,也可以活得形如斯特里克兰夫人一家,或者如塔西提岛上那些人一般,不论如何,我们仍然活着。
从故事结构来看,这无疑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文学作品,尤其是人物塑造,远近亲疏,都如教科书般精准。开篇的几章看似昏昏沉沉的乏味,但其实后面的所有故事都在和开篇相呼应。
这个故事非常简单,只有离家、情人两幕,但却能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和经历人物的窘迫与愤怒。
唯独比较啰嗦的部分,是“我”的很多主观感受。
但当重新思考和总结故事的主题后,我认为有必要起码再去认真的读一遍。
补充一点,看到很多观点,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很多人有很强烈的感受,或讨厌、憎恨,或欣赏、理解,或鄙夷、唾弃,诸般种种,这些情感,恰恰都在书中有相对应的角色。“我”则是巧妙的穿梭于这些形形色色的情感的人之间。
所以哪怕你看到一半觉得厌恶,或认为三观不正,都在作者的预料之中。
或者,有些评论认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真的是一位天才云云——那我觉得你也是真的着了作者的道了。
他就如一场梦,如烟飘渺,不可捉摸。不要用世俗眼光去看他,那就对了。
嗯,还看到有一些观点,非要站在社会伦理角度去抨击斯特里克兰的行径。
首先,我认为这是一个故事,他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我们从故事里得出了坚定的结论——比如他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伦理,这已经很足够了。
就如书中的“我”,略带冷淡的,既无怜悯也无正义,从没有对是非对错有强烈的评判,他没有要求谁必须怎么样。
其次,现实比之残酷的行为,时至今日,仍不绝于耳。如果能从故事中得出对斯特里克兰强烈愤恨,那是很好的。
可是人类的可悲就在于,无论你如何希望坚持心中的正义,最终还是会向现实屈服。尤其是岁月,一点一滴地消磨着。更多人还是会活成斯特里克兰夫人一家的样子。
最后的最后,其实读到斯特里克兰带着“我”去看画的时候,那番空洞若有实无的神性总结时,我已经读出了作者强烈的讽刺意味。只是能从中体会出多少的讽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和体会。但总而言之,这就是一场梦境、一个段子。
坚持你认为对的道理,按照你的方式活下去,就好,“神”终将审判(社会、法律、道德、良心可能更准确)。
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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