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支神只以冲为重,刑与穿兮动不动。原注:冲者必是相克,及四库兄弟之冲,所以必动;至于刑穿之间,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动不动...
原文:
支神只以冲为重,刑与穿兮动不动。
原注:冲者必是相克,及四库兄弟之冲,所以必动;至于刑穿之间,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动不动之异。
任氏曰:地支逢冲,犹天干之相克也,须视其强弱喜忌而论之。
至于四库之冲,亦有宜不宜,如三月之辰,乙木司令,逢戌冲,则戌中辛金,亦能伤乙木;六月之未,丁火司令,逢丑冲,则丑中癸水,亦能伤丁火。
按三月之乙、六月之丁,虽属退气,若得司令,竟可为用,冲则受伤,不足用矣。所谓暮库逢冲则发者,后人之谬也。
墓者,坟墓之意;库者,木火金水收藏埋根之地,譬如得气之坟,未开动而发福者也,如木火金水之天干,地支无寅、卯、巳、午、申、酉、亥、子之禄旺,全赖辰戌丑未之身库通根,逢冲则微根拨尽,未有冲动而强旺者也。
如不用司令,以土为喜神,冲之有益无损,盖土动则发生矣。刑之义无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谓之自刑,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
戌刑未,未刑丑,皆为土气,更不当刑。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冲何必再刑?又曰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戌未三刑也,故称三刑,又有自刑,此皆俗谬,姑置之。
穿,即害也,六害由六合而来,冲我合神,故为之害,如子合丑而未冲,丑合子而午冲之类。子未之害,无非相克,丑午寅亥之害,乃是相生,何以为害?且刑既不足为凭,而害之义,尤为穿凿。总以论其生克为是,至于破之义,非害即刑也,尤属不经,削之可也。
理想解读:
1.地支的冲、刑和害都是指地支的能量变化。地支逢冲必定对命主有大的影响,刑和穿,有时候会有相生相合的情况存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比如三刑寅巳申,巳申合,寅生巳火,所以刑的情况会比冲更复杂。穿,就是害,比如卯辰穿,辰中癸水是会生卯中乙木的,所以穿的情况也会相对复杂一些。
2.冲是指地支六冲,一种直接的能量冲突对抗。地支逢冲,和天干相克一样,通过能量强弱和能量喜忌来判断对日元的影响。
地支六冲:子午冲,丑未冲,寅申冲,卯酉冲,辰戌冲,巳亥冲。对于四库之冲(辰戌冲,丑未冲),比如辰月为三月,乙木司令,辰戌冲时,戌中辛金同样能伤害乙木,比如未月为六月,丁火司令,丑未冲时,丑中癸水同样能伤害丁火。如果遇到三月乙木,六月丁火为用神的,遇到冲则容易受伤,用神就不堪大用了。
任氏说墓库逢冲则发为谬误,其实不然,我们在实战中发现,八字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为刑冲显贵者,其中原因为刑冲也是一种重大能量冲突,能量大为日元所用,必然有所得。
3.刑是一种比冲更加激烈的能量冲突。
刑分以下这些:丑未戌三刑(持势之刑),寅巳申三刑,辰辰,午午,酉酉,亥亥自刑,子卯刑。
丑未戌为恃势之刑,比劫兄弟恃强凌弱,此为恃势;寅巳申为无恩之刑,互为长生而相互争斗,此为无恩。子卯刑为无礼之刑,母生子而子不领情,反受折磨,此为无礼。午午,辰辰,酉酉,乃自刑其方。刑的产生和三会局,三合局有很重要的关系,这里不多做分析了。
4.穿就是害。
地支六害:子未害,丑午害,寅巳害,卯辰害,申亥害,酉戌害。
害因合而来,地支喜合忌冲,所以冲合局的地支为害。
比如:
子丑合,未来冲丑,故子未害,其中冲突在于丁癸冲;丑合子,午来冲子,故丑午害,冲突也是丁癸冲;寅亥合,亥来冲巳,故寅巳害,冲突为甲庚,丙庚冲突;卯戌合,辰来冲戌,故卯辰害,冲突为戊乙冲;申合巳,亥来冲巳,故申亥害,冲突为丙壬冲,甲庚冲;酉合辰,戌来冲辰,故酉戌害,冲突为丁辛冲;
冲突都为七杀之冲,所以穿的能量,看似不强,但是因为七杀能量,有时候对命局产生的影响非常大。
5.任氏的注释里提到了破。地支六破:子酉破,午卯破,申巳破,寅亥破,辰丑破,戌未破。
任氏认为六破经不起推敲,不用考虑六破的关系。不过本人实际论命中,发现四正之破影响很大,如果遇到干合之破的情况,命主往往容易出现大灾祸。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需要谨慎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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