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建议搭配毛不易的《一荤一素》作为BGM,观感更佳!)这应该是我完整读完的余华的第五本书,从各大榜单热推的《活着》、《兄弟》...
(全文建议搭配毛不易的《一荤一素》作为BGM,观感更佳!)
这应该是我完整读完的余华的第五本书,从各大榜单热推的《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记》到稍稍冷门的《第七天》,再到2021年的新书——《文城》,余华成为我最喜欢的国内的作家。《文城》读到三分之二的时候,我发了一条朋友圈,大概是说余华真的太有魔力了,用的字词都那么普通那么平淡,拼凑在一起却是脑海里此起彼伏的画面感,就像他在凉爽的夜晚,就着月光和微风,坐在我身边给我讲了一个长长的故事,讲得我时而睡意全无,时而安然入梦。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我想,一千个读者眼中应该只会有一个余华。
当然,同一个作家的不同作品,读得多了,自然会在心中有比较。这几本里,我最早看到的是《活着》,让我最震撼、影响我最深远的也是《活着》,我时常感慨,在我以后的真实或者虚幻的生活里,应该都遇不到比福贵更惨的人了,惨是真惨,但我日后回想起来,《活着》带给我的并不是面对悲惨生活的绝望和叹息,而是对现有状态的珍惜和满足。《活着》也应了一句老话——浓缩的都是精华,薄薄一本,却把一个小故事讲得足够完满!
今天的主角儿是《文城》,书的封面写着“暌违八年,余华全新长篇”,我想作者交出书稿的时候,一定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终于写完了,每次我读到一些很揪心的场景的时候,都在想余华一个一个地敲下那些文字的时候,是不是更是心在滴血;但是他也把自己的心高高地提了起来,他知道新书一旦出版面世被无数读者翻阅,就必然会有评价会有比较,这也是创作者必然要面对的事情。在我看来,《文城》虽不及《活着》让我震撼,但可以和《兄弟》并列甚至在某些方面胜《兄弟》一筹。
正如标题所言,书名所提到的“文城”本应是书中世界的一座南方小镇,但其实它只是别人为圆谎而编造出来的一个假地名,而书中的男主人公林祥福用尽自己的一生寻找着这座小镇,至死也仍不愿相信、不愿否认文城是不存在的。刚开始读的时候,一头埋进书堆里,根本不在乎自己读的书叫啥名儿,反正就是余华的一本新书,所以也没有好好揣摩为何取这个书名,直到读到最后发现“文城”反复出现的时候,才边回忆边理清了其中的缘由。虽然在我看来,“文城”做书名好像还是差点什么,或许是不能体现书中最触动我情绪的那些点,或许是不够直白,但总的来说,文城贯穿全书,串联起了几位主要人物的命运和故事,做书名也并没有什么不妥。
第一次被触动是源于亲情,由林祥福想到了如山般沉重且无声的父爱。林祥福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在陌生的城镇里寻找着执意要离开的本就不会属于他的小美,一路上经历龙卷风,经历雪冻,他高大的身躯宽厚的肩膀上承载着所有的重量,为了让女儿吃到奶水而四处奔波保持着谦卑的样子:
“船家逃命而去,林祥福不能跳入水中,女儿就在胸前,他只能坐在船里,双手紧紧护住女儿,他感到身上的衣服呼呼向上掀起,衣服仿佛要拉扯他去飞翔。他盘起腿来,闭上眼睛,弯下上身,将女儿藏在怀里,抵抗着衣服的飞翔……
林祥福没有找到女儿,他大声哭喊……站立良久,大声哭喊变成了低声呜咽。他抹着眼泪往回走,那一刻他觉得失去女儿了,他害怕,他浑身颤抖,走路摇晃起来。他继续东张西望,他的眼睛被泪水蒙住;他继续大声喊叫,嘴巴张开后没有声音……”
边看这些,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我的爸爸的样子,同样是高大健壮的北方男人,同样沉默寡言不善言辞,虽然我无法记得自己年幼的时候,他是怎样爱护我的,甚至即使在我有记忆以后也记不清他具体是怎样爱护妹妹的,但我又真真切切地知道他有多爱我们,我想他也一定常常把小小一只的我们抱在怀里,举在手上,放在脖颈,陪我们跑跑跳跳,吵吵闹闹。他的爱像一座大山,像一个避风港,无需言语,只要张开双臂,就带给我们无尽的温暖与安全感。
第二次被触动是源于友情。我至今都觉得这是整本书中的高潮时刻,也是情绪最容易爆发的点,反正我自己坐在图书馆看几眼书抬一会儿头,试图以抬头45度仰望天空的方式不让眼泪掉出来,但现实是根本挡不住。主要是在这一段儿里,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突然迎来了大的反转,让我措手不及。原本是男一的林祥福因为要带枪到土匪处赎商会会长顾益民,却突然被土匪将尖刀插入左耳耳根处现场领盒饭,我就十分惊愕,男一这么惨的嘛?闺女还在上海读书没回来呢?这就死了?我甚至当时都在惋惜为啥这不是什么类似《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仙侠剧,给他一个复活的机会呢?接着是平日里不及林祥福和顾益民有主角光环的陈永良,反而迎来了高光时刻,不仅从土匪手里救出顾益民,携村民击溃土匪团伙,还为林祥福报仇雪恨,真真正正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谁看了不要直呼一句“大快人心”!最后是平日里掌控大局审时度势保护乡镇百姓的顾益民,从土匪窝里被救出来以后,身心俱疲,再难回到往日精明干练的模样,尤其是在得知林祥福为救自己而遭土匪毒手后,更是沧桑了许多,下面这一段描述顾益民送别林祥福最后一程的描写,我几乎把书打开合上四五次才敢认真看完(林祥福是北方人,为寻妻携女来到南方,遇到良友便安定了下来,但久而久之仍想终有一日要回到北方老家,于是提前写信给自己家的仆人——田氏兄弟,“叶落该归根,人故当还乡”,只是没想到是以这样的方式“回家”):
"他们拉起棺材板车从北门走出了溪镇,车轮滚动而去。走上大路时,田三回头张望了一下,看见顾益民拄着拐杖步履蹒跚走来,他的仆人和四人抬着的轿子跟在身后,田三叫住三个兄弟,他们停下棺材板车,看着顾益民缓慢走来,顾益民见到他们停下了,摆摆手让他们上路,他们上路后看见顾益民仍然在走来,于是又停了下来,顾益民又向他们摆摆手,让他们继续走,田四明白了,说顾会长这是送别少爷。他们拉起棺材板车向前走去,他们一边走,一边回头看,顾益民一直跟在后面,顾益民的身影在阳光里越来越小。”
再去读这段话并把它敲下来的时候,还是鼻子很酸。这就是余华的神奇之处吧,面对着一个又一个普普通通零零散散的文字,我的大脑好像不受控制似的,无意识地将它们卷到脑海里并且自己拼凑出一幅完整的画面,画面里是悲伤但肩负要把大哥和少爷的遗体完完整整带回北方老家重任的田氏四兄弟,齐心协力拉着板车向前走着;画面的另一头是失去往日精气神的顾益民,步履蹒跚但内心坚定,“我知道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我知道自己现在身体差得很,但我更知道你是为了我而赔上了这一条性命,无论如何,我都要送你这最后一程”~
第三个触动我的点是林祥福与田氏兄弟间的主仆情。与其说是主仆情,更像是特定时代和背景中的一种感恩、陪伴与牵挂。当年田氏兄弟的父亲带着他们五兄弟来到林家大院,林祥福受他们的照顾跟着他们一起长大。后来林祥福的父母亲先后去世,偌大一个院子里正是有了五兄弟的陪伴才显得不冷冷清清。随后,林祥福带着年幼的女儿踏上南下寻找小美的漫漫长路,将家中房地交给田氏五兄弟打理,等到他在南方小镇安稳下来,忠心的田大收到他报平安的信后走烂四双草鞋专程来见他一面,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衣衫褴褛拄着拐杖像一个叫花子。我好像突然能体会到为什么以前车马很慢交通不便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才会显得愈发真切和浓烈:
"翌日清晨,田大胸前挂着五双草鞋上路了。他穿上了新衣服,背着两个蓝印花布的新包袱,一个包袱里放着衣服,另一个包袱里放着李美莲为他准备的食物。出门时,他向陈永良和李美莲鞠躬,请他们照顾好他家少爷,说他家的少爷是世上最好的人……
……田大始终将那根亮闪闪的拐杖抱在胸前,林祥福问他为什么不用拐杖,田大嘿嘿笑着说舍不得用这么好的拐杖。田大跨上竹篷小舟前,林祥福在他的包袱里塞了五块银元,说是给他路上用的。这一次田大没说什么,弯腰钻进了竹篷小舟,当小舟撑开时他哭了,对岸上的林祥福说:‘少爷,您早点回来。’ ”
当然,我们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是相互的,都是双向奔赴的才有意义,在这一段主仆情中,也是如此。正如田大说的,林祥福是世上最好的人,而他也如约要回到北方的老家,只是以别样的方式而已。田氏五兄弟接到林祥福的信,得知他们的少爷想回家了,于是五兄弟推着板车又一路南下,不幸的是本来就疾病在身的田大本可以在家等着四兄弟接少爷回去,却执意要亲自迎接,奈何路上疾病加重,并未见到他的少爷最后一面。于是就成了四兄弟推着已故的大哥来接少爷回家,你以为这个场景已经够惨了,那还是你太不了解余华了,在余华的悲惨世界里,生活的残酷现实和悲惨面目被一层又一层地揭开,没有最惨,只有更惨;但神奇的是,书中的人物都足够坚强,余华并未花费多余的一字一词来渲染他们的悲伤,只是通过最简单的描述,说,他难过了,他哭了,她泪流满面了,而读者脑海中已经是——四个衣衫褴褛的北方男人如何强忍着大哥去世的悲伤又怀揣着接少爷回家的希望,一路艰难地推着破旧的板车前行。(再比如《活着》,更是把余华的这个特点体现的淋漓尽致,福贵一定是我在书中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最惨的人了,身边的亲朋无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一个接一个地离他而去,最后只有一头老黄牛陪在身边,真的是惨无人道惨绝人寰惨不忍睹惨……,但余华笔下的他没觉得自己惨,久而久之这竟然也成了对我影响最深远的一本书,生活本来就是不断地穿插着悲剧,如果内心深处涂抹着悲伤的底色,那日子真的没法过了奥!)余华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文学“渣男”,我堂堂正正做人做事,并未给你什么明示的好感或者海誓山盟的承诺,我只是平铺直叙地描述和分享,而你却不由自主地浮想联翩陷入其中难以自拔。余华这该死的魅力奥!
“离去的这天清晨,田氏兄弟身穿新棉衣,小心翼翼把林祥福抬进板车的棺材里,死去的田大换上新衣裳已经躺在里面,他在棺材里迎候林祥福……溪镇的居民听到车轮的声响,一个个屋门随之打开,他们站立在自家门前,小声说着林祥福要回去北方老家了……
田氏兄弟拉着大哥和少爷,在冬天暖和的阳光里开始了他们的漫漫长途。林祥福的童年是在田大肩膀上度过的,田大驮着他一次次走遍村庄和田野,现在他与田大平躺在一起,踏上了落叶归根之路。”
讲到这里本已接近了尾声,但余华又用了四分之一的篇幅在后面写了一些补充,将时光轴倒回去讲述了林祥福心心念念想要找到的小美的童年和过往经历,以及与阿强的故事。其实这一部分于我这个读者而言,已经没什么意义了,算不上锦上添花,只能说解开一个我已经不再关注的谜团,使故事更完满了一些。本来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满脑子都在想阿强和小美到底是什么关系,阿强去了哪里,小美又去了哪里,但是读着读着书中更吸引我的部分出现了,让我流连忘返,反复品读,以至于不再对这些谜团抱有好奇心。说来感觉这真的像极了人生和感情,我们总是怀揣着对某些人和事的执念前行,但免不了中途有其他风景吸引了我的注意,于是我便停留下来,渐渐忘记和释怀曾经的执念,所以说,时间真的是最好的解药。
当然说起来,书里也有一些我理解不了或者无法代入进去感同身受的点,比如小美对阿强和对林祥福之间的感情,到底哪一段是真正的爱情,她在谁身边更幸福,害,或许小美自己都说不清吧。再比如林祥福对小美的执念,一个虽然与他有过肌肤之亲、为他生儿育女,但来去匆匆几次相处也不过几年的女人,为什么会引起他这么长的执念呢,甚至终其短短的一生都在寻找、在牵挂,或许真的是时代所致吧,也或许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执念来去匆匆的人,所以无法理解。书中还有一个点是我很遗憾的——林百家,或许余华主要是想讲述她父辈那一代的经历,而她这个角色的设立更多是串联起林祥福对小美的感情,但是我一人血书求余华出续集写写林百家和英俊少年副官的故事,毕竟我当时已经在边看书边想象霸总军官和明智少女的剧本了:
“这一天,十七岁的副官在溪镇码头那边见到十二岁的林百家,林百家比同龄女孩身材高挑,像是有十三四岁……他们走到院子里时见到了林百家和陈耀文,年少英俊的副官站住脚,对林百家说:‘记住我,李元成,将来你在报纸上看到有个大英雄李元成,必定是我,你若是落难了,就拿着报纸来找我。’ ”
看完这本书,习惯性在首页空白处写下日期的时候,发现5月12日刚好是汶川地震第13周年,这时候配上一本余华的书,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就像封面写着“时代的洪流推着每个人做出各自的选择。这是一个荒蛮的年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打开这本书之前,带着满心的期待和一丝丝的担忧,期待这次余华能带来怎样的惊喜,担忧有比较就会有失落,但好在于我而言,这又是一份满意的答卷,虽比不上《活着》的短小精炼,但比起《兄弟》,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期待文学“渣男”余华的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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