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婚前贷款给父母买房离婚后女婿有财产权吗若该房产已经进行财产公证,则女婿没有财产权。《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
女儿婚前贷款给父母买房离婚后女婿有财产权吗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1、女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将房屋赠送给父母的,属于对婚前财产的赠与,男方无权干涉。
2、如果女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婚后还贷的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方应当返还给男方一半的数额。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这件事你怎么看?
婚房对于年轻朋友的重要性,就不用小编多说了吧,不过有的家庭对于婚房,也是有着相应的谋划。很多男方父母在婚前会共同出资首付买房,但是这个时候房子的名字大多数是在父母的名下,又或者儿子一个人的名下。这种事情在小编看来是非常不合理的,毕竟父母出钱,那么这名字就要在父母的名下,日后两个人要万一离婚,这个房子女性一分也拿不到。
其实这种问题,一般来说会有两个情况。第一、男方父母掏钱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要购买一套房子当作儿子的婚前财产,日后即使两个人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这个房子依旧会当作婚前财产来判决,所以女子大多数是分不到任何东西的。第二、买房子的首付价钱并不是特别少的,一般来说需要一二十万左右,所以这个时候一旦视为赠予,或者登记在父母名下,也都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行为。
所以小编认为男女性朋友共同出资付首付,才是最合理的一个办法,因为能够证明,这套房子在两个人的共同名下,而且两个人有着相应的拥有权,如果由父母出资,会不太好处理。小编认为房产应该由夫妻两人共同协商处理,毕竟谁给的钱多,谁就占有大头,这样离婚的时候,就会给对方一定的补偿。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及缘故,千万不要被卖了,都不知道,还替别人数钱。
最后小编想说,买房是一件特别大的事情,因此一定要考虑清楚,另外也要和自己的对象谈一下这方面的问题。毕竟现在大多数男生,是没有这个能力自己买房的,因此也都是父母掏钱去付首付。如果父母并没有直接表明赠予儿子,或者买的房子是儿子一个人的,那么在法律上就被视为赠予小两口的新婚礼物,所以小编建议,在买婚房时,两个家庭一定要商量好。
我认为这是好事,能减轻自己婚后的经济压力。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房产很可能会落在男方名下,但在结婚以后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偿还贷款,这是不用过分担心,如果婚姻真的出现危机,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和房子的增值部分,都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虽然不能得到房子,但也会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让自己的经济受到巨大的损失。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在婚后共同还贷,可以要求男方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本上,这时房产就会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顾虑可以签一个关于房产占比的协议,因为出现感情问题需要分割房产的时候可以按照协议执行,这对双方来说都公平,也可以把当初男方父母的首付款去掉,在平均分割房产。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就是房产属于男方的私人财产,但在婚后女方会男方共同还贷,这时还贷以及还贷增值所产生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有权进行分割。但相对于这种方式,在结婚以后房本上添加女方名字是对女方最有保障的一种做法,但很多男方父母不接受这种做法,就会产生很多矛盾与纠纷。
如果与男方父母关系好,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特别好,男方父母出资给男方买房是减轻你们以后的生活压力。在协商以后可以把房子的房本添加自己的姓名,这样就会成为共同财产,也可以尊重对方的选择,一起还债,这样有利于双方关系的维系,即使感情破裂也会拿到部分赔偿,但房子依然归男方所有,只能证明共同还贷是不能把房子占为已有的。但不论从哪个方面考虑,男方父母婚前拿首付给男方买房是好事,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
2、婚前购买房产,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未将配偶名字追加登记,但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及利息)及产生的增值,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婚前购买房产,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追加登记配偶名字,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的份额,则按照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结婚了想贷款买属于自己个人的房子,父母帮忙出钱,但父母不希望这房
结婚了想贷款买属于自己个人的房子,父母帮忙出钱,但父母不希望这房子有女婿的份,请问怎样办才能使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朋友婚前想给父母买房,婚后继续给父母还完房贷,我该怎么看待
我和女友都出自一个普通家庭,现都在广州工作。女朋友家里只有她一个,所以女朋友想要在我们结婚前,她自己想要给父母付首付买套房。婚后她自己的工资给父母还贷直到还完为止。合理吗?按说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以后出嫁想给父母留套房子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广州的房价就算再便宜的周边城镇一套下来都要一百来万!而我也还要另买一套房也在还贷中,作为我们结婚的婚房。还要赚够结婚的钱!我也不想再问父母伸手了,而且我们想在近两年之内结婚,感觉压力太大了,我现在收入也不足二十万!平时生活开销和房租都是我来,女友存的钱都准备用来买房我该怎么看待比较好?女朋友给父母买房肯定是对的
婚前女朋友给父母买房你认为没问题,为什么结了婚就觉得有问题了呢?那问题是出在买房还贷还是出在结婚呢?
如果房子是早就买了的,你的问题就会变成要不要阻止她为父母还贷了对吗?
如果不是还贷,她要每个月给娘家钱大概是工资的一半作为赡养费,你会阻止吗?
长远的角度来看,她父母就一个孩子,她父母的以后也就是你们的(如果不离婚的话)
我不理解男方的想法,为什么娶媳妇的时候买房子花的首付是自己的贷款是自己的,还要写上父母名字以防离婚损失,甚至于结了婚贷款是要与女方共同承担的,这样算是合理的反过来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呢?只不过新房子是谁住罢了,对吗?
1、婚前为父母置业。这个属于婚前财产。与你无关。这个属于她的自由。
2、还贷存续时间。如果还贷在你们结婚之前完成,当然最好。如果在婚后她还在还贷,那婚后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与你有关,需要征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们结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担家庭的开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里的支出,全部由你来出,这样就不合理。当然这看你怎么看了。
个人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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