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坠楼的或者发生其他意外的孩子,能有几个很幸运地遇到吴菊萍这样及时救护的人?不惩处这些管娃不尽心的人,儿童或者未成年人的安全谁来保护?不从法律上处置一些监护不力的人,根本就无法唤醒一些“怂管娃”的“大大爷”。我曾在翠华山的天池边,遇见一位年
想想,坠楼的或者发生其他意外的孩子,能有几个很幸运地遇到吴菊萍这样及时救护的人?不惩处这些管娃不尽心的人,儿童或者未成年人的安全谁来保护?不从法律上处置一些监护不力的人,根本就无法唤醒一些“怂管娃”的“大大爷”。
我曾在翠华山的天池边,遇见一位年轻的母亲丢开三岁的娃娃,低头玩手机,和我们同行的女士,忍不住提醒这个不负责任的妈妈;我曾在马路上看见男子骑着电动车,载着孩子和媳妇,那媳妇就在电动车风驰电掣中一手抱娃娃,一手按手机;在小吃店里,奶奶把刚刚学站立的孩子扔在座位上,旁边是一大碗热腾腾的汤饭,她自己到前台取饮料去了……
同时,我也纳闷,这几年中国人依法维权意识在提高,但似乎仅限于对国家和集体。一提到自个儿的法律责任,比如不赡养老人,不管护孩子,要么免谈;要么诉苦不迭:我太艰难了,我恓惶啊,我又很多的很多的没办法啊……
保障未成人的安全,学校在行动,社会在行动,家长更应该行动。不行动的,执法部门,弄几个娃样子,又何妨?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