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我拿着一卷胶带一点点粘着黑色卫衣上的白毛子,粘了半个小时还粘不干净,蠢女人,你的衣服上是有多少毛啊!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车站买票,没带现金,就向附近的一个女人套了现,借着老乡的身份加了她的微信。我向来不会放过任何撩妹的机会,何况面前的这个女人长得还过得去。
“该死!”,我拿着一卷胶带一点点粘着黑色卫衣上的白毛子,粘了半个小时还粘不干净,蠢女人,你的衣服上是有多少毛啊!
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车站买票,没带现金,就向附近的一个女人套了现,借着老乡的身份加了她的微信。我向来不会放过任何撩妹的机会,何况面前的这个女人长得还过得去。
我天天给她发消息,告诉她我在干什么,问问她在干嘛,约她出来玩。
她告诉我,她是陕师大的学生,课很多,没什么时间出来玩。她很冷淡,往往我发十句话她才回我一句。不过,我不着急,她会上钩的,像她们一样。毕竟,我对自己的长相很满意。我的衣品比同事好多了,孩子们也很喜欢我,他们一致认为我比其他男老师好看。
“你为什么总是喜欢发一些无聊的消息?”,聊了两周之后,她给我发了这样一条消息。我顺势告诉她,是因为我对她有心动的感觉。我跟她说,我是如何犹豫要不要加她的,又是如何斟酌和她说的每一句话……
“太假了。”,她就回复了我三个字。不急,女人都这样。我告诉她,我是认真的,这是我第一次加不认识的女孩子。我二十四岁了只谈过一次恋爱。言辞恳切,我自己都觉得感动。
以情动人,对没有谈过恋爱的无脑女大学生,这招屡试不爽。
呵!果然,她感动了。我们越来越熟络。她说想跟我做朋友,她有喜欢的人,她追了他两年……
两个月之后,我成功约到了她。地点是她定的——省博物馆。博物馆显然不太方便,还得搭几十分钟大巴,不过,去博物馆总待不了几个小时吧,还有的是时间。
出发前的晚上,她打了视频电话给我,说是脸盲,忘记我长什么样了,要认认脸。女人就是这么虚伪,还认认脸呢。最让我不爽的是时间,她定的八点坐车,九点能到博物馆。大冬天的,谁九点就去博物馆?真是够了。
说是这么说,我还是早早地起床洗漱,穿了用三百块钱刚买的新卫衣出门了。卫衣是黑色的,双十一秒杀的今年最流行的款式。
我没有迟到,迟到有损形象。我一进门就看到她了。她穿一件黑白拼接的劣质毛呢大衣,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头发梳成马尾,光溜溜的,一丝不苟。活像一三十岁大妈。
我整理好发型,走了过去。很快我就发现,这些出门前的准备都没有必要。她的审美跟我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我甚至怀疑她不是九零后。
我们买了各自的车票,上了车。她要坐外面,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她低头玩着手机,时不时喝口水,仿佛忘了我这个人。
我起这么早可不是来看她玩手机的。她好像说过喜欢小孩子,我就讲了几个我所在的幼儿园小孩子的故事,果然,她被我吸引了。我摇身一变,变成了被可爱孩子们欺负的呆萌老师。她也说了一些她的经历。她居然剃过光头,就为了跟别人的一个赌!我想象了一下她剃光头的样子,不敢恭维、不敢恭维。
她看着我苦大仇深的样子笑成了眯眯眼,“我是不是刷新了你的世界观?”。我微微一笑,“怎么会呢,我觉得你很有意思呢,我对你越来越感兴趣了。”,说着我握住了她的手。
她把手一抽,转过头去。我笑了笑,手心似乎还有一丝凉意,她的手是凉的。
一路无话。
进了博物馆,她直奔唐墓壁画展馆,一件一件地细细观察,轻轻读着文字解说。我四处逛了逛,拍了几张照片回来,发现她还在那儿,几乎没有移动。
我走过去,又牵起她的手,开始她还假意挣扎一下,没过多久,她就任我牵着手。我的心里美滋滋的,凉凉软软的手哦。
我挑了几张刚拍的照片发了朋友圈,配字“历史的遗迹”。手机也没什么好玩的,我干脆也和她一样把手机放口袋里,专心和这蠢女人看看壁画。我左手牵着她的右手,跟着她慢慢地走着,还挺惬意。
好久没有这么走过了,让我想起了刚进大学的时候和前女友一起逛散步的时光。我几乎忘了那个女人,那个脚踏两条船,玩了我四年的女人。
我松开了她的手,跟着她走了一段又重新握住,挺舒服。在博物馆待了四个多小时,她就参观了一个展馆,出来的时候已经快一点了。她甩了甩手,看我没有松手的意思便没再管它,只笑眯眯地问我,“牵着什么感觉?”。我没来由的心里一慌,面上不显,也是笑眯眯地对她说,“很好的感觉。”。
我们找了个地方吃饭。她坚持要吃盖码饭,自己付饭钱。吃饭的时候她突然冒出一句,“我感觉我占了你便宜。”。蠢女人,是我在占你便宜。
照样是坐大巴回去,这次我让她坐里面。我扣住了她的手,她把头转向窗边却没有把手抽回。“怎么不害羞啦?”,我问。“有什么好害羞的?”,她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首先我是很生气啦,后来想通了,反正占便宜是相互的,你占我的便宜,我也占你的便宜,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愣住了,居然有这样的女人。
我圈住她的腰,把她揽过来,如我所料没有遇到什么阻碍。我把头靠在她身上蹭了蹭,有淡淡的兰花香,应该是沐浴露的味道。“过来”,我说,她一动不动。我把玩着她的头发,甚至还舔了一下她的耳朵,她就当我不存在似的。
突然我觉得有点无聊。我喜欢和那些漂亮的女人虚与委蛇,我也喜欢看那些自诩清高的女人生气。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木头一样的女人。
我讨厌未知,讨厌事情不受掌控。但是我似乎不太讨厌这个女人。我圈着她的腰,带上卫衣的帽子,靠着她闭上了眼睛。
过了大概十分钟,我感觉到有一只手透过脑子摸了摸我的头,软软的很舒服。她说:“你怎么能这样呢,这个位置是留给你喜欢的人的啊,小流氓。我从未如此喜欢过这件衣服。”。那是当然,我的精心挑的衣服能不好看吗?
快下车了,我蹭了蹭她,问她能不能多玩一会,晚上再回去。她说,“不可能。”。下车之后她就一个人一声不吭地走了。
我莫名有点生气,却也没有追上去,戏演够了,该分道扬镳了。
下午两点,我回到宿舍,突然注意到卫衣上粘了好多白毛,顿时明白了她喜欢的是哪件衣服。这女人!
我拿出一卷胶带,一点一点地粘毛……一个小时过去了,衣服并没有干净多少。我放弃了,躺在床上,想起了第一次见蠢女人的时候她穿的那件红色毛衣,还挺好看……
“叮”,手机响了一下,是她的消息,“小朋友,以后不要耍流氓了,你这样不尊重别人,最重要的是不尊重自己。乖,摸摸头。”。
我鼻子一酸,盯着手机看了几分钟,回了她一句,“蠢女人。”。
当我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她删了我好友。
我尝试了好几次把她加回来都没有成功。我联系不上她。我只知道她的网名叫“沧海巫山”。我没有她的手机号,她连名字都没告诉我。
周末有空的时候,我常常穿着那件黑卫衣去陕师大和第一次见面的车站转悠,却再也没有见过她。
蠢女人这么蠢,又这么没品,应该不会有人喜欢她的。我记得她好像说过她喜欢的那个人不是很帅。她大四了,只有半年就要毕业了……
我想见蠢女人。我想认个错。我想对她说:对不起,我不耍流氓了,我要做你的小朋友。
天气越来越冷了,穿卫衣有点冷,我却不想脱呢。你的手还是凉的吗?
蠢女人,你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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