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决定成败经过半个多月的筹备和连续两天下乡跟班学习,我驻村的村委会换届终于圆满结束,第一次指导换届,感触最深的是细节决定成败。首先是选民登记工作必须认真,严格按照《选举法》等的规定,对有权利参选的选民进行分组详细登记,如果不登记清楚,就无法通知到位,就很容易出现因工作人员统计
细节决定成败
经过半个多月的筹备和连续两天下乡跟班学习,我驻村的村委会换届终于圆满结束,第一次指导换届,感触最深的是细节决定成败。
首先是选民登记工作必须认真,严格按照《选举法》等的规定,对有权利参选的选民进行分组详细登记,如果不登记清楚,就无法通知到位,就很容易出现因工作人员统计、通知疏漏而使有选举权的选民被无形中剥夺权利,从而引起上访事件。
其次是选举程序,党委政策要宣传到位。比如说,选举过程中,被委托人接受的委托票不能超过2张,那么就农村的实际情况来说,外出务工人员居多,留守的多数是老弱病残,而且一家人可能不止3个,更多的是4到5个,假设一家人除了两位老人,儿子、媳妇、孙子都在外打工,而家里只有一个能走到现场投票,那么工作人员在通知时,既不能剥夺他们的选举权又不能违法,就必须跟当事人讲清楚,一个人只能被委托2票,大部分农户都是1户去1人投票,那么现场投票的家庭成员在投了自己的票和委托的2票后,还有家里成员没有行使投票权,就必须提前告知他们,自己重新寻找被委托人或者现场投票,否则弃权。如果这些细节工作没交代清楚,现场投票时就很容易造成一个户主要求代替家里3到4个人行使选举权而又被限制不能突破3张的矛盾场面,即使临时解释,对方也难以心情畅快。如果坚决较真,那么势必影响选举委员会的现场工作,甚至会将会场搞混乱。那么如果已经出现了因工作人员宣传不到位,导致出现这种尴尬局面,千万不能急着跟选民争辩是否能再投票,而是应该平和对方的情绪,取得对方的谅解,想方设法帮助他寻找其他没有接受委托的选民来替他家里的其他人投票,如果对方不愿意,那么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尊重其个人意愿,继续寻找委托人或者自愿放弃都可,绝不能硬碰硬地争吵,工作到位不到位是能力问题,别人可能会原谅你,因为人无完人,但如果因为细节没做到位,还不懂得及时检讨致歉就是态度问题,而在选举这件严肃的事情上,我们的态度直接影响选民的情绪和行为。 (伤感日志文章 )
第三,在会场筹备过程中,也要做到不留一处破绽。会标、宣传语、桌椅摆放、音响等直接影响到选举的氛围和选民的热情。选民入会场时,最好准备一个花名册,到一个签一个,防止以后有人故意说自己没投;特别是在宣布投票之前,一定要将票箱公开检验是否是空的,然后当众密封;投票时,一定要设秘密划票间,屋内工作人员必须分工明确,保证三人以上,且不能是候选人的亲属;划票过程中,坚决不能干扰他人选人;投票箱一定要设在全体选民能看到的地方;发票人最好能发一张票登记一个姓名。如果我们的工作考虑周全,不留一处破绽,我们问心无愧,即使有人怀着各种动机,想破坏选举,想找借口也没把柄。
第四,主持稿和领导发言一定要慎重。主持是一个会议的灵魂,主持人首先自己懂程序,有气场,才能正确引导选民在依法行使选举权的同时选出真正能为群众服务的干部。通常,选举委员会在不能保证或者担心党委考察过、群众推选过的候选人得票不能过半时,会邀请上级督导人员对选民作一个党委精神学习、解读和引导。那么领导在讲话时,除了全面宣传政策以外,一定要把握措辞,既要宣传党委精神,又要把依法选举这个观点放在首位,如果一味强调党委精神,那么很容易给选民造成一种抵触心理,可能有的选民就会现场刁难或者故意考验地问你,到底是法治还是党执政,这个时候一定要镇静,最完美的回答就是我们国家任何事情都是法律至上,但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如此回答,才能保证不掉进对方的小陷进里,造成一句话不到位而被肆意渲染。由此我总结出,作为工作人员必须自己要深入学习国家法律、吃透政策精神才能保证在群众中不掉形象,以公正、公平和清晰的头脑赢得群众尊重。
以上是我在指导选举工作中的浅薄体会,村干部是党与群众联系的直接桥梁纽带,选出能忠诚党的事业,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干部是件利国利民的事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基层利益也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局面,各种矛盾凸显,但愿三年一次的村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都能选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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