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博是我在高三补习班认识的,他是借读,从西宁转过来的。他说普通话,那时我还没有说普通话的朋友,认识他感觉很洋气。他说了好一阵子,后来突然开始说我们当地方言,才知道他就是大半个我们本地人。他耳朵里永远戴着一副耳机,走路摇头晃脑,哼哼唱唱,后来他笃定的从裤兜里拔出耳机线,只是根
晓博是我在高三补习班认识的,他是借读,从西宁转过来的。
他说普通话,那时我还没有说普通话的朋友,认识他感觉很洋气。他说了好一阵子,后来突然开始说我们当地方言,才知道他就是大半个我们本地人。
他耳朵里永远戴着一副耳机,走路摇头晃脑,哼哼唱唱,后来他笃定的从裤兜里拔出耳机线,只是根线,没有任何播放设备。
他英语很差,准确的说各门课都很差,我起码还有一门语文靠着作文撑分能够勉强及格。高考结束,我们总分差不多,他上了一本,我下了地狱。
他说他为人比较低调,全校每到课外活动就他一个人在校园里跳C-walk,善男信女们常常将他围成一个圈。我从来都不去看他跳的那破舞,因为嫉妒,嫉妒他能因此迷倒一大票妹子。
C-walk属于街舞的一种,通俗的说就是一种只有下半身在动的半瘫街舞。
我想写这篇文字有些日子了,起因就是晓博和他的C-walk。
上了大学,晓博依旧跳他的破舞,还时不时将其录制成一段段伴着嘻哈背景乐的视频放到空间里。我手贱,每次都点进去怀着一颗嫉妒至极的心狠狠的给他个赞,不知道他又因此祸害了多少大学校园里貌美如花的妹子。
大概到了大四,他终于不跳了。脚崴了?韧带拉伤了?骨头裂了?每每猜想他为什么不跳时我脑海里总会掠过无数个诸如此类的邪恶念头。
更邪恶的是当我因此暗自窃喜时他又突然开始健身了,一直到现在,前两天我看到他在空间贴了张健美照片,我依旧给他一个赞,只是这次不嫉妒了。
嫉妒,源于别人有一项很明确的爱好,且愿意为此付出和坚持。
那些无聊的趴在床上一边又一边快刷破手机屏的时候别人在跳;那些一个人空虚寂寞冷的时候别人在剪切视频和背景乐;那些对着大和女优撸管子的时候别人还在跳。
长大了,愈发觉得自己荒废了太多时光。可现在手心里攥了更多的光阴,一个人单独的时间更多了,却越发的浪费。
我们每个人都是借口大师,我们总是能找出千万种借口来为我们发呆、玩游戏、反复刷朋友圈、不洗脚、不刷牙、不洗澡、不看书等等等等来买单。
我曾因为自己没有一项持之以恒的爱好而懊恼不已,我试着去学习摄影、去阅读、去练习photoshop、去登山、去陌陌约不同妹子喝茶喝咖啡吃烧烤、去一个人旅行、去钻研室内装修、却没有一项是坚持下来的。都喜爱,但都半途而废。
于是,我连自己的人生都否定了,我就是个半途而废,图有空壳的人。
后来,有个漂亮妹子说我写的东西挺好的,我想漂亮妹子说的准没错了。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漂亮的妹子,可爱不哭的屁娃,帅气的衣服,没有尖角的器物,我认为只要是美的就是对的。
我痛定思痛细细想了想,上小学一年级时我爸给我买了新华字典、成语词典、近义词、反义词等一大堆小字典,那时我喜欢翻看那些小人书样的字典。
三年级第一次写作文,题目时《我的文具盒》。交了作文后的第二天我装病,让我爸给我请假,下午一我管他叫太监的小学同学带着我的作文本来看生重病的我,走的时候留下一句:"老师说你写的最好了,让我们向你学习。" (哲理小故事 )
初中老师让我们写日记,只是别人的隐私他也要收上去查看,看完后对着全班同学说我写的日记比较有深度,让大家向我学习。于是我喜欢低年级妹子的事全班都知道了。
对哦,原来我从初中开始就已经开始喜欢学妹了,只是到了大学才真正追到一只学妹,最后还被她甩了。
高中老师会经常夸我写的作文好,到了补习班还会拿到全年级去读。高二,我追一学妹败北后还在一本封面印着很多hello kitty的笔记本里写了一整本校园爱情小说。
上了大学,勾搭了学妹。我买了本特别精致的日记本,把我们两个的点滴用日志的形式记录下来,信誓旦旦的说要这样一直写到我们白发苍苍的暮年去。后来写到一半就搁浅了,再后来她把我一脚踢了,我仍旧表现出绅士风度很大气的将那本日记本送给了她。
这样想来,原来我也有一项属于自己的爱好,只是少有人鼓励,终究没成气候。但是这么些年我一直在坚持写东西,这才是关键。想到这里,我激动万分,重拾信心,孑立半空,飘飘然不能自已。
再后来,我在美文网,在豆瓣,在空间,在博客上陆陆续续写了一些文字,收到一些评论,结交了一些朋友。
有人问我,你一天到晚写这些东西挣了多少钱?我不语,笑笑,摇摇头。这和钱财无关,纯属个人爱好,我喜欢将我的成长,我的故事,我周围人的故事写出来和大家分享,看到空间好友给我的文字赞时我会飘飘然,看到其他网站天南地北的陌生文字爱好者给我的文字各种评论时我亦会高兴不已。
那些只看到我文字的朋友总会说我是文艺2B青年,2B不错,但我不文艺,写作只是我的一种习惯,我刚做了深刻总结,是我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我最喜欢吃喝玩乐看电影逛街旅游约妹子,我只看喜剧和欧美型男动作片,和朋友吃饭唱歌喝酒时我从来都记不起文字长什么模样,我一点都不他妈的文艺。
爱上一样东西,便会衍生出许多其他附属品,就像晓博之前喜欢跳街舞,他便又要去学习视频制作,音乐剪切等。
我一直觉得写作和排兵布阵一样,我只掌握了它的基本策略,却没良兵好将。我从来没有写过一篇让我满意的文字,就像自从我补习班发胖后再没对自己的身材满意过一样。
于是又反过来阅读,看作者对整篇文章的结构布局,一字一句的学习和效仿,竟无意中能够真正静下心来看会书了。手机里下载了成语词典、短篇小说精编等一批app,这又让我这个从不玩手机游戏,不看电子小说的奇葩能在上班时和周围所有人一样对着手机打发无聊时间了。
这个年龄的我们大多都怀念过往,恐惧未来,一无所有,我也经常因此惶惶不能终日。但细细想想,房子车子票子妹子终究都会有的,面包会有的,黄油亦会有的,而这些都是时间的事情。
这大把的光阴,与其叹气,抱怨,发呆,漫无目的,辗转反侧,倒不如挥霍在某一件自己感兴趣且有意义的事情上来,一件足以。
莫让自己变成一具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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