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二十四孝中埋儿那位)真的是江洋大盗吗

发布时间: 2023-03-15 15:01:3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4

郭巨为了孝顺母亲,竟然活埋自己的儿子?荒诞么?价值观这就崩塌了?不知道提问题的人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和思想来看待郭巨。一个现代人,用...

郭巨(二十四孝中埋儿那位)真的是江洋大盗吗

郭巨为了孝顺母亲,竟然活埋自己的儿子?

荒诞么?价值观这就崩塌了?不知道提问题的人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和思想来看待郭巨。一个现代人,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看郭巨的言行,认为他是荒诞的、认为他的价值观与自己不同?这真是“一门正经”的搞笑。

如果反过来看现代社会,与我们同处于一个时代的人,同样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他们的价值观就与我们是相同的么?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和思想存在问题,反过来说别人的思想和行为出现了问题,到底是谁错了?到底是谁的三观有问题?

郭巨埋儿是个典故,是我国传统民间经典故事之一,此故事发生在东晋时代,像《搜神记》《太平广记》《二十四孝》等古代典籍中均有记载。原文如下: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翻译过来就是,晋代郭巨家中贫寒,有一个儿子才三岁,其母亲为了抚养孩子,每日都减少自己的吃食,为了让自己的孙子吃饱,而郭巨发现这事以后,就跟自己的妻子说,贫困让母亲吃不饱饭,咱们的孩子又分走了母亲的食物,不如把孩子埋了吧,孩子可以再生,但母亲只有一个。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年代,妻子也不敢忤逆丈夫的决策,于是就挖了个坑,打算埋掉自己的儿子,但这个坑刚挖到三尺多,突然挖到一个釜,是一个跟现代用的锅类似的东西,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俩得到黄金以后,回家孝顺父母,而且自己的孩子也不用被埋了,而郭巨也因此过上了好日子,且孝顺的美名满天下。

咱们先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件事,郭巨是晋代隆虑人,也就是现代的河南省林州市人,他的言行有很多让现代人接受不了、也无法理解的地方,比如“埋儿子供养母亲”,供养母亲是没错的,但活埋儿子这说不过去;第二个是男尊女卑,妻子不敢忤逆郭巨,这要是现代,妻子不把郭巨脸挠烂,离婚都是轻的;第三个是挖到釜的事情,根据现代的法律规定,地里埋的可是国家的,郭巨两口子要是在现代,敢把那些东西据为己有,估计都能够判死刑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釜是啥,釜虽然是古代的锅,但埋在地下那可是文物,而且这个釜在古代也不是随便用的,很可能是一种“祭器”,而且上面还有“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的文字,一个字按照一年计算,都够判郭巨14年了,试问郭巨还有机会孝顺母亲么?估计两口子都得坐牢,最后扔下年迈老母亲和3岁儿子。

但咱们如果回到郭巨那个年代,晋朝是三国时代结束后出现的朝代,那个朝代是男尊女卑,虽然不是独尊儒教,但忠孝义这一套却完全的继承下来了,这从名著《三国演义》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对于郭巨来说,孝顺要比抚养儿子长大更重要,毕竟郭巨受到当时的文化熏陶,有了埋儿养母的想法,这也是正常的,可能现代人无法理解郭巨的行为,但如果放在那个朝代,有这种想法真的很正常。而且郭巨的分析也有些道理,如果不谈现代法律、不谈道德,只谈对错的话,郭巨的做法是对的。

当时郭巨认为侍奉母亲是对的,养孩子会导致母亲的生活质量下降,这才想要把孩子埋了,而且郭巨跟妻子说的那番话,以当时郭巨和妻子的思想来分析,也是有些道理的,“儿子的确可以再生,但母亲却只有一个”。最重要的是这个故事还被收录进了《二十四孝》,这本身说的就是一个孝顺的故事,试问郭巨的言行有错?价值观不对?

以现代人的思想,站在现代人的角度上,去分析晋朝郭巨的言行,然后说郭巨的价值观有问题,试问到底是谁的价值观出了问题呢?

以现代人的眼光分析“郭巨埋儿”,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故事中有很多事情在现代都是无法做到的,比如埋儿子、挖到一个锅,然后据为己有,这几件事中的任意一件都够郭巨两口子吃牢饭了,但放在晋朝那个年代,还比较封建迷信的年月,就凭锅上那几个大字,郭巨这一辈子都不愁吃穿了,不会真的相信郭巨挖到一个锅,然后锅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几个大字吧?而且这个故事是告诉我们要孝顺,而不是要让各位像郭巨那样做,死读书、读死书还了得?

孝子郭巨是什么地方的人?有什么典故

真有这么个故事吗
郭巨
  二十四孝之一
  埋儿奉母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东汉隆虑(今河南安阳林州)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内邱县志》有记载,郭巨东汉人,原籍河南林县,因“家贫岁凶”,讨饭流落到内邱县金提镇(即现在的金店村),给人帮佣度日,生活十分艰难。郭巨有一老母和一个不满三岁孩子。老母疼爱孙子,有饭自己舍不得吃,都留给孙子。郭巨对妻子说:“本来能让母亲吃上饭就已很困难,再有儿子分享她的饭食,老人家恐怕就会饿死了。”夫妻为孝敬老人,忍痛抱着孩子来到野外,准备埋掉儿子。谁知挖坑挖到三尺多深,竟挖出一个罐子,里面盛满了黄金。郭巨高兴地抱着孩子和一罐金子回了家,从此一家人再不为衣食发愁。而且郭巨的孝名也传遍了天下。当时,郭巨为感念天恩,曾在挖出金子的地方修建了座“慈仁寺”。后人又在此建了一座“郭巨塔”,以示纪念。
  晋朝干宝所著《搜神记》也记载了这个故事,内容与《内邱县志》大致相同,只是在郭巨的家庭上有不同之处。《搜神记》中说:“巨史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两千万,三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佣赁以给公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举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黄金一釜。”从这里可以看出,郭巨家原来并非穷到要饭的地步,只是因为兄弟分家,他才贫穷下来。而且,他的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
  鲁迅先生在《二十四孝图》一文中谈到郭巨埋儿的故事时写道:“我最初实在替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辛辣地讽刺了这个故事宣扬的愚忠愚孝与对待儿童的残忍。
郭巨,隆虑人,另一说法是河内温县人。郭巨有兄弟三人,早年丧父,丧礼完毕,两个兄弟要求分家,因为家财共有二千万,两个兄弟各取一千万,郭巨独与母亲居住在客·店,夫妻俩靠给人帮佣来租赁客舍供养母亲。不久妻子生一男孩。郭巨心想养儿妨害侍奉母亲,这是一;一般老人吃东西,都喜欢分给儿孙,会减少饭食,这是二。于是就在荒郊野地掘坑,要埋掉儿子,却挖到一个石盖,石头盖子下有黄金一瓦罐,里面有红字书写的信,上面说:“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郭巨名振天下。

郭巨是谁?他到底能不能成为后人榜样?

  中国历史上流传有很多典故,或是警戒世人,或是成为后世人学习的榜样。一般前者多是坏人得到惨烈结果,而后者多是忠孝礼义之士,得到好的结局。

  不过历史上有一个人,他只是个平常人,却因为亲手活埋自己的儿子,美名传天下,以至于成为后世人效仿的榜样。活埋孩子,与我们的三观根本不符,更不符合儒家的“仁义”,为何成为榜样?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郭巨,出生在一个殷实的富贵人家,一家兄弟三人。他是长兄,父亲去世之后,家产应该拿大头,相应他也要赡养自己的老母亲。

  但是在父亲去世之后,郭巨却选择将家产分成两份,分别给了自己的两个弟弟。而他和妻子两个人没留半子,独自抚养老母亲。

  日子一天天过去,原本生活尚可的郭巨家渐渐贫困,甚至后来到了粮食不够吃的地步。夫妻两人孝顺,总是紧着老母亲的吃食。

  后来郭巨的妻子生下一个儿子,老母亲对这个孙子十分疼爱,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剩的食物分给自己的孙子。

  郭巨为此感到不安,认为自从有了儿子,就妨碍了自己奉养母亲。于是郭巨对他妻子说:“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

  大致的意思就是家庭贫困,本来就难供养母亲,如今儿子还要分去母亲的食物,不如将儿子埋了。毕竟儿子以后还可以有,但是失去母亲却不可复得。

  郭巨妻子自然舍不得自己的儿子,但是却又不敢违抗丈夫,只得哭哭啼啼的抱着儿子跟在丈夫身边。

  当天真无知的婴孩躺在母亲臂弯,睁着大眼睛看他父亲的时候。他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挥动铁楸,挖坑准备埋了他。

  郭巨挖坑大概三尺多的时候,坑中突然惊现一坛黄金,上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夫妻将黄金带回,可以让老母亲过好日子,同时也能养育孩子。此后郭巨不仅过上了富庶的生活,同时孝顺的美誉也传遍天下,也成为后世人效仿的榜样。

  这个故事名叫“埋儿奉母”,又叫“郭巨埋儿”,在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都有记载。

  这个故事成为当时孝顺的典范,但是倒过头来看,却是骨血的残忍成就了这份孝顺。

  现实不是故事,如果真有人效仿郭巨埋儿奉母,那么当没有挖出黄金之后,会出现怎样的情况?那个刚出生,甚至还未来得及懂事的孩子就会被活生生埋进土里。

  稚子无辜,生命等价,世上哪里有“儿子可再得,母亲不可再得”就牺牲儿子的道理?若是不能承担赡养母亲,抚育孩子的责任,郭巨为何要把家产全分给弟弟?为何要生下儿子?

  再来说,郭母疼爱自己的孙子,如果知道自己可爱的孙子因此而死,她还能心安理得的享受饭食吗?

  这典故,实在是错误的事例,根本不足为大家效仿!  

《二十四孝》中郭巨的故事是怎么回事?

郭巨,字文举,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是中国古代著名故事《二十四孝》之「埋儿奉母」的主角。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最早出自晋朝的《搜神记》,後来被《二十四孝》作者改动了一些情节,成为二十四孝故事之一。该故事有不同版本流传,一说郭巨是汉朝人,原本家道殷实[1]。父亡後家境贫困,其子三岁,郭母便把自己的食物分一些给孙儿。郭巨于是趁儿子外出後,拿食物给母亲享用。有一天他的儿子溺毙,妻子惶恐而泣,巨说:「不要惊动母亲,失去了儿子可以再生另一个,失去母亲却不可复得,现在去把儿子埋葬吧。」妻不敢违,於是掘了一个深三尺的坑。忽然天空行雷,震得儿子甦醒复活,并且在那里发现有黄金一釜,上面竟然有丹书:“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另有说郭巨为养活母亲而将儿子活埋。相传郭巨墓位於今山东省长清县之孝里铺、孝堂山。[编辑] 评价 鲁迅《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埋儿奉母   一、简介
  埋儿奉母,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此故事在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时期的《彰德府志》等书中均有记载。
  【版本一】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后成为二十四孝故事之一。
  【版本二】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有诗赞曰: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二、评价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
  不过,这个故事荒诞愚昧,迷信色彩甚浓。但根据古书记载分析,主人公郭巨可能确有其人,于是便成为封建社会宣扬儒家孝悌思想的典型人物,成为封建文人的笔下素材,通过夸张虚构,以说教世人效仿。其实这些故事中的孝大多属于“愚孝”,是不可取的。鲁迅先生在《旧事重提》中说:“童年时代的我和我的伙伴实在没有什么好画册可看。我拥有的最早一本画图本子只是《二十四孝图》。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鲁迅先生还不无讽刺地说道,不仅他自己打消了当孝子的念头,而且也害怕父亲做孝子特别是家境日衰、祖母又健在的情况下,若父亲真当了孝子,那么该埋的就是他了。不是 让谁照著学,而是一点,让大家明白, 父母给予我们生命, 我们应该去爱自己的的父母, 害自己的孩子是不对的,但要学习这种 文化,而非是模仿 是通过故事告诉大家 孝敬父母
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

郭巨埋儿是怎么回事?

郭巨埋儿是中国“二十四孝”故事之一。讲郭巨为奉母吧自己儿子埋掉的故事。郭巨家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而此时妻子为他生了个孩子,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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