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衰老了,很久没有梦见周公了。礼乐仁和的梦想只能托付给未来了”孔老夫子叹息道。,起用孔子,公元前500年,俗...
《孔子》
起用孔子
公元前500年,俗称“三桓”时代,鲁国的政权分别掌握在季氏,叔氏,孟氏等贵族手中。鲁国各路诸侯实力日益膨胀,气焰嚣张。于是鲁定公决定起用孔子,来改变鲁国“ 君不君,臣不臣 ”的现状,孔子答道:“不在其位,不谋其职”,于是鲁定公让其担任大司寇,在鲁国推行礼制。(如果用周礼治国,一年便有小成,三年必有大成)
废除活人陪葬恶俗
三桓之首,鲁大夫季孙斯飞扬跋扈,在其父逝世后竟然用贴身家奴作为陪葬,孔子看到这种现象于是要求废除活人陪葬的恶俗。季孙斯在冬祭大典时遇到一奇事:在十只献祭的雄雉中,首献长尾雉啄光了自己的雉尾,于是诸位大臣都同意放生该雉。孔子借题发挥,趁机请求让他放掉李氏家奴漆思弓。于是二人展开一场辩论。
季氏:“你不是提倡古礼吗?”
孔子:“ 仁者爱人,以礼杀人,则非礼也!礼经说,天地间,人为贵, 用活人殉葬是残忍的陋俗,本朝自文武周公以来,早已废止,我鲁国应当变古改制,推陈出新”。
李氏家臣:“季平子大人临终有遗言,要求必须以生前所爱之人为殉,鲁大夫如此做法,不是残忍,反而正是体现大司徒对父亲的孝心爱心”
孔子:“丘知,大人作为家臣侍奉平子大夫多年,季平子大人说生前离不开你,既然你们如此情深意厚,他老人家在九泉之下怎么能少了你的陪伴呢?
季氏家臣:哑口无言
孔子:“正所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既然大人不愿意做的事情,那么也请不要施加于他人”
最后孔子以他出色的论辩才能,不仅挽救了家奴性命,同时也废除了活人陪葬的恶俗。
夹谷会盟
齐国看到鲁国在孔子的治理下日渐强盛起来,于是设计陷害孔子,孔子一眼识破了敌人的诡计,于是打算向季孙斯借5百乘马,却以失败而归,在齐鲁会盟之日,孔子安排少量将士于城门之下:扬言还有5百乘兵马在百里之外随后赶到。齐国听到百里之外的将士们的呐喊声于是主动退兵。此次会盟不仅巧妙化解危机,并且讨回了曾经被齐国占领的汶上三城。正所谓: 兵以正合,以奇胜, 孔夫子用百姓的一百辆牛车吓退了齐国五百辆战车,夫子之军事谋略可见一斑。
堕三都
周朝有一条规定,贵族诸侯的城墙不得超过18尺,为了防范他们日后造反,建立了这条规定。但是,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末的诸侯国鲁国中的三位国相“三桓”(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掌控国家大势,不理这条规定。儒家学者孔子对这一幕很看不过去,所以联手国君鲁定公开始了“隳三都”行动,也就是推掉三桓家里多出18尺的部分,但推去两位国相的城墙后,齐国军队守在了鲁国境外不远处,如果鲁定公带军队去推掉最后一位国相的城墙,齐国就会攻进首都来,鲁定公打算放弃,孔子极力规劝: 志士仁人,宁杀身以成仁,不可求生而害仁啊! 但是鲁公并没有采纳孔子建议,堕三都行动就此功亏一篑,孔子迷茫惆怅之际想起了先师的话: 无用,安知不是大用,弱则生,柔则存,天下莫弱于水而攻坚者莫之能胜,上善若水啊! 从此,孔子和三桓成为了敌人,孔子不得不中断仕途和救国理想,与弟子们踏上了周游列国的道路。
此次堕三都失败后,季孙斯将孔子赶出鲁国,于是他安顿好家人,带着沮丧的心情离开故国。第子颜回紧随其后,孔子问颜回:“你说我到底错在哪里啊!”第子答道:“ 夫子错把自己全部的理想寄托在了鲁君身上,夫子曾告诉过我,如果人不能改变世界,那么就去改变内心” 。于是孔子后来一直在外讲学,不再参与政事。
在卫国,南子非常赏识孔子才华,便对孔子说:“ 世人也许很容易了解夫子的痛苦,但未必能体会夫子在痛苦中所领悟的境界” 。孔子看到南子美貌后发出这样的感叹: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好德好色之人,于是决定离开卫国。随后又去了宋国,然而当时诸侯之间战争不断,各地烽烟四起,民不聊生,孔子和第子为了躲避战乱,颠沛流离,忍饥挨饿。但是即使是食不果腹,仍旧不忘弘扬礼法,日夜惦念着故国的安危。有时候饿了就以弦代饭,我想这琴声中不仅有抑郁不得志的惆怅,也有对奸佞小人的痛恨,对大同理想的美好向往。后来齐国讨伐鲁国,鲁人才知道,赶走孔子正中齐人奸计,季氏拉不下面子,先请冉求回国救国家于水火之中,而后再请孔子回国。
后来子路受到卫国重用,孔子劝其:“ 危邦不入,乱邦不居 ,为政不能急于求成,你向来逞强好胜,将来是要吃亏的呀!”可是,子路并不听劝,孔子也不好再劝,于是对第子说:“ 文武之道,为政要有张有驰,至高境界是仁和,不可强求一律,凡事要宽和,务实,务本,和而不同 ”果然不出孔子所言,子路最后在战争中护救卫国小公子而死,并牢记夫子的教导:君子就是死,官帽也要堂堂正正。
最后在冰天雪地中,孔子和第子在经过冰面时,冰裂,其第子颜回为了把夫子的书捞上来,最后溺于水中,我想颜回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尊敬自己的老师,他知道那些书籍是夫子毕生的心血,也是夫子愿意用生命为代价而要得到的东西,所以他觉得自己那样做是值得的。也难怪孔子最喜欢的学生便是颜回了,他身上所具有的那种休养是其它第子所无法比拟的。
看完这部影片,使我重新刷新了对孔子的认识,原来他不仅是思想家,同时也有出色的军事才能,从废除活人陪葬恶俗,看到的是仁的思想,从夹谷会盟看到的是他面对困境的机智果敢以及身处险境淡定从容的姿态,从堕三都看到的是孔子的远见卓识,从他对第子的教诲中看到的是一位阅历丰富的师者,他并不是别人眼中只会仁义道德的文人,他是文武双修的孔圣人。
孔子宣传厚葬 自己要求节葬,为什么
孔子生前就曾当过“吹鼓手”,为儒家后世主张“厚葬”的理论贡献不小。如“丧尽其哀”、”三年之丧“等,包括后来的“丁忧”制度的形成,都是中国“厚葬”文化的主要内容。老圣人的思想影响了几千年,我看这不是进步文化,应该检讨。现在一些落后地区仍存在“薄养厚葬”的风俗,生前可能对老人不敬甚至不孝,但死后的葬礼一定风光体面。中国历史上很大一笔财富是用于建庙和建坟的,建庙为神,建坟为人,不过是为没有生命的人,这是对生命生前的漠视和不尊重。
道家主张的“裸葬”是比较节约的,也有黄老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意思,但感觉又是对曾经的生命和祖先的不尊重,怕让人接受赶来也有困难,除非是向往升天化羽的仙家道人。
这样比较起来,还是墨家的“节葬”比较好,节就是节约啊,节约就是不浪费啊,从情、从理、从利的均衡来看,都是比较符合中国人文特点。
“厚葬”和“裸葬”代表着两个极端,,“节葬”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思想,也是现代人们应该接受的一种思想。特别在农村,厚葬的浪费惊人,是不是封建文化不说,社会贡献率就是问题,大家还是接受“节葬”比较好。
你看 史记 孔子世家
看不出有节葬的感觉
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
这个是说 颜渊 不是孔子
颜子家贫,又未出仕,厚葬便不合礼
这个应该是孔子的理由。
水平有限 对不起了!
《孟子 - 梁惠王上》 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很多人理解为孔子支持活人殉葬,这是断章取义。结合上下文就可以知道,孔子是说,制作陶俑来给人陪葬,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老百姓却饿死了,这种陪葬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孔子只是要求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身份,按照礼法的要求下葬,并没有支持节葬或者厚葬。
中国古代的人殉制度是什么样的
商代前期人殉现象已经相当普遍;到了后期,大中型墓葬几乎都有殉人。当时人殉成了一种制度:“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老数人。”近年考古发掘的情况,证实了这样的记载。如安阳殷墟商王陵墓区有一座“亚”字形大墓。椁(gUo果,套在棺材外面的大棺材)的顶部和四周有成批的男女侍从奴隶殉葬。(据考察,杀殉的办法是将奴隶们十人或二十人一排,反绑着牵入墓道,东西成行地面向墓室跪着,砍下头后将尸体埋入,再填上土夯平。每夯一、二层上便杀殉一批奴隶。)这一座大墓殉葬的奴隶共有三百六十多个,其中大多是不满二十岁的青少年,有的甚至是天灵盖还没有长满的幼童。像这样殉葬几百人的大墓,在商王陵墓区不止一个。除了商王朝统治的中心地区外,各地奴隶主用人殉葬的情况也很惊人。如在山东益都苏埠屯发掘的一座奴隶主大墓里,有四十八名奴隶殉葬,而且多数是十二、三岁的少年。商王和大奴隶主贵族的陵墓,成了堆积奴隶尸骨的万人坑!
商代的人殉,数量之多,手段之残忍,范围之普遍,骇人听闻。充分暴露了奴隶主阶级野蛮残暴的阶级本性和奴隶社会血淋淋的阶级关系。
殉葬又称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活人陪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
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龙山文化时期(约五千年以前)就出现人殉,商朝男女贵族墓葬有大量的人殉,但没有夫妻合葬、妻妇殉夫的现象。
用活人殉葬,是中国古代一项残忍野蛮的制度,秦汉以后有所收敛,往往代之以木俑、陶俑。秦汉以后就很少有人殉葬了。但根据有关野史记载,到明代,人殉之风死灰复燃,朱元璋首开恶例。朱元璋死后曾有很多妃嫔殉葬,葬在哪里却是未解之谜。 1435年,明宣宗(朱瞻基)病死,以40多名妃嫔殉葬,这些妃嫔当中,有不少还为朱元璋生育过子女。刘维才告诉记者,明代的殉葬制比秦汉以前的殉葬多了一层欺骗色彩。对于被殉葬的妃嫔宫女,朝廷从精神物质上给予褒奖。明孝陵的殉葬妃嫔,都得到了在孝陵殿内设置的一个“龛”,供后人祭祀。
殉葬在其它国家的古代也有存在。
活人殉葬风气的盛行 活人殉葬,殷、周君王死后就很盛行,他们死后把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考古工作者从已经发掘的古墓中发现,殷墟侯家庄商王大墓中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商王妃妇好墓有16人殉葬,曾侯乙墓有21具殉葬者的尸骸,全部为年青女子。周朝那个烽火戏诸侯丢了江山的周幽王,他的墓中有百余尸体,其中只有一具是男性,其余全为女性,都是他的姬妾美人,应该说都是从死殉葬的后妃宫女。
战国时期,史籍关于人殉的记载很多。那时的君王老爷死后,殉葬者不但有美女,还有幸臣仆从,准备到了地下,仍旧做君王。秦武公死时,“初以人殉死,从者66人”(《史记秦本纪)。秦穆公死后“从死者77人”(《史记秦本纪》),其中有三位良臣跟着殉葬。秦穆公死前就想让群臣和他一道同赴黄泉,一次与群臣饮酒,趁大家喝得晕头糊脑时说:“咱们君臣,生时同乐,死后也要同哀呀。”奄息、仲行、针虎三个大臣不知是死心塌地地忠于穆公他老人家,还是因酒精作怪,乱说大话,竟当场表态,愿随他共死。这一表态不打紧,穆公死后,他们也就跟随他进了陵墓。
《西京杂记·卷六》记载,盗墓者掘开晋幽公的陵墓,见其内有百余具殉葬者,横相枕藉,尸体未腐,除一男子之外,全部是女子,这些殉葬者或坐或卧,甚至还有站立者,衣服肤色不异活人。《史记·晋世家》记载:“幽公淫妇人,夜窃出邑中,盗杀幽公。”也即晋幽公是在出宫与女人鬼混而被盗贼宰掉的。幽公属于非正常死亡,但他的陵墓中仍有这么多殉葬者,其他正常死亡的国君,陵墓中的殉葬者数量更多。
吴王阖闾引透百姓为其女儿殉葬的手段,更加残酷血腥,令人发指。《吴越春秋》记载,阖闾的女儿因对老爹有怨气而自杀,阖闾非常悲痛,在阊门外为女儿大造坟墓,“凿地为池,积土为山”,又制作雕刻精美的石椁,并用金鼎、银樽、珠玉待珍宝作为随葬品。到了为女儿送葬那一天,阖闾令人一路舞着白鹤,吸引成千上万的市民跟随观看,到了墓地,阖闾“使男女与鹤俱入门,因塞之”,也就是下令将跟随观看的男女全部赶进地宫,然后塞上墓门。这些观鹤的百姓就这样被埋进坟墓,成了阖闾之女的殉葬者。而阖闾这一干法,比后来的始皇帝嬴政还要残暴。
齐桓公姜小白陵寝之豪华、随葬品之多,前文已作介绍。他的陵寝被人掘开之后,发现里面有殉葬者的骸骨,横七竖八地躺在地宫里。姜小白死于宫廷政变,被竖刁、易牙、开方三个奸贼禁闭在寝殿里活活饿死,死后数十天,直到腐尸上的蛆爬出室外,才被人发现。死得如此悲惨,仍要杀人殉葬,可见当时以活人殉葬,是不必不可少的丧葬礼制之一。
君王老爷以活人殉葬,王公贵族富豪,乃至太后之类的女强人均争相效仿,于是以活人殉葬之风盛行一时。不过当时也不少人反对这一残酷的作法,史籍多有记载。
《战国策·秦策》记载,秦国的宣太后与大臣魏丑夫勾搭,并且爱得七死八活。宣太后病重时下令:“我死后,一定要以魏先生殉葬。”魏丑夫得知后,吓得要死。他的朋友庸芮自告奋勇,去劝太后收回成命。庸芮说:“太后,你老人家认为人死后还会有知觉吗?”太后答曰:“当然没有知觉。”庸芮见她入了套,便说:“像太后您这样英明无比的人,明明知道死人是无知觉的,为啥还要让生前所喜爱的人白白送死,把他和没有知觉的死人一起埋葬呢?先王活着时就对你很是不满,如果死人有知觉,那么你带了个男人到地下,先王岂不更加恨你,到那时,你可是悔罪都来不及呀!哪还有什么闲心和魏先生谈情说爱呢?”宣太后听他这么,只好割爱。魏丑夫这才逃得一死。
《礼记·檀弓》记载:陈子车死在卫国,他老婆和管家谋划以活人殉葬,两人商量好后,陈子亢来了,他们便对陈子亢说:“子车先生是生病而死的,病人到地下无人伺侯,我们打算以人殉葬。”陈子亢说:“用人殉葬,不符合礼制。他虽然有病需要人伺侯,但应当伺侯他的,有谁能比他的妻子和管家更恰当呢?不用人殉葬就算了,如果一定要用人殉葬,我想用你们二位作为殉葬者最合适。陈子车的妻子和管家大惊失色,再也不提以人殉葬的事。另有个叫陈乾昔的,他病重时把兄弟和儿子召集到床前,吩咐他的儿子陈尊己:“如果我死了,一定要把我的棺材做大,让我的两个丫环夹着我。”他的儿子说:“用人殉葬不合礼制,更何况没听说有谁把殉葬者与死者装在同一口棺材的!”在陈尊己的坚持下,终于未将两个丫环埋进坟墓。
墨翟先生在《墨子·节葬下》中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舆马女乐皆具。……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意思是,君王杀人殉葬,多则几百,少则数十;将军和大人杀人殉葬,多则几十,少则几个。并且是车马、歌伎、舞女俱备。这种残酷的做法,害得人民无法做事,浪费民财更是无法计算。就连主张厚葬的荀况先生,也极力反对杀人殉葬,他在《荀子·礼论篇》中说:“刻死而附生谓之墨,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意思是,削减死人的随葬品而增加活人的花费叫做“墨子之道”,减少活人的花费而增加死人的随葬品叫做糊涂,而杀死活人为死人陪葬叫做凶残!
但是,思想家不是国王,他们的批判并未能改变当时杀生殉死的残酷习俗。秦始皇大造陵寝,堪称空前绝后,而他的混蛋儿子嬴胡亥,则把以活人殉葬的“皇家礼制”推向顶峰。
嬴政死后,嬴胡亥率百官与后宫妃嫔、夫人,护送死皇帝灵车,浩浩荡荡前往骊山。到了陵地,一干人等将棺椁送入地宫,嬴胡亥突然下令:“先帝后宫人等,未生子者,出焉不宜,应该殉葬!”前文说到,嬴政遍掠六国美女,后宫佳丽达万余人,而妃嫔、夫人等大小老婆,绝大部分未曾生子,故此令一下,众女号啕大哭,声震四野。嬴胡亥毫不怜悯,令有子的妃嫔走出墓圹,余皆留在圹内。性情刚烈些的,当即撞墙而死,性情懦弱些的,吓得昏倒在地。正在众佳丽魂飞魄散之际,墓圹的石门已被工匠关闭,并用土封死。无数的美女,就这样到地下继续陪伴死皇帝去了。
嬴胡亥这个一刀切的殉葬政策,也堪称空前绝后。自汉代以后,绝大多数皇帝不再杀生殉死,常有皇帝死前留下遗诏,令放无子的妃嫔宫女出宫。虽然偶有帝王以活人殉葬,但均不及该家伙残暴刻毒。直到明朝,人殉才死灰复燃,甚至成为制度。
明朝人殉死灰复燃五个皇帝陪进去近百嫔妃
明太祖死后,共陪葬及殉葬40个嫔妃,除了两个死在太祖之前,最后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东西两侧外,其余38人都是殉葬而死。
给成祖殉葬的嫔妃人数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大明会典》的16人,一种是朝鲜的《李朝实录》的三十余人。
仁宗死后有五个妃子殉葬,分别为:贵妃郭氏、淑妃王氏、丽妃王氏、顺妃谭氏和充妃黄氏。宣宗的景陵葬八人,所以一种说法认为殉葬人数是七个;不过从《明史·后妃传一》最后的加谥名单来看,又可能是十人。至于景帝,史书上仅记载“诸妃嫔唐氏等”殉葬,具体人数不明。五个皇帝加起来,殉葬嫔妃总数在一百人左右。
这些殉葬的嫔妃,多数没有子女或者地位较低。比如宣宗殉葬十人说中,只有一人生前为妃,其余的生前不过是宫女罢了。不过也有例外。给仁宗殉葬的郭氏生前已经是贵妃,并且育有三子,似乎不合殉葬者的“标准”。所以《野获编补遗》中感叹说:“贵妃……例不当殉,岂衔上恩自裁以从天上耶!”这种“自愿”的现象还真是绝无仅有。
集体自杀朝鲜女子命丧他乡
明代殉葬的方式主要是自缢、绝食,具体过程鲜见于正史。不过朝鲜《李朝实录》中详细记载了给成祖殉葬的嫔妃集体从殉过程。
被挑选出来殉葬的宫女嫔妃共三十余人。集体“自杀”那天,是明永乐二十二年十月戊午。先让她们在殿外用餐,吃完后带到殿内,彼时“哭声震殿阁”。殿内放了三十多张“小木床”,这些即将赴死的妃嫔被命令站到木床上去,她们的头顶上方是已经准备好的绳子,末端结圈,“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
在这三十多个人中,有两个是朝鲜进献的女子,一为韩氏,身份大概是宫女;一为崔氏,封号“美人”。上殿之后,仁宗亲自进来与她们“辞决”,韩氏突然跪倒在地,苦苦哀求仁宗放她回国,因为家里还有老母亲需要奉养,可是仁宗不为所动,最终这两个朝鲜女子只能在异国他乡命归黄泉。韩氏临死时,她的乳母就在一旁送别,韩氏回头对她喊到:“娘,吾去!娘,吾去!”话还没说完,脚下的小木床就被抽掉。转瞬之间,三十多个女子就被活生生地吊死。
殉葬的“报酬”———朝天女户
为了对这些殉葬人有所补偿,下一任皇帝多半会给她们及她们的亲戚一些好处。最常见的是追赠谥号,表彰其行。比如宣宗死后,“嫔何氏、赵氏、吴氏、焦氏、曹氏、徐氏、袁氏、诸氏、李氏、何氏皆从死。正统元年,皆追加赠谥。册文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而且“岁时侑食于本陵之享殿,俱得标名沾祭”,也就是可以分得皇帝的一点“香火”。至于其亲戚,有时也能得到优恤。有一首明宫词这样写道:“掖廷供奉已多年,恩泽常忧雨露偏。龙驭上宾初进爵,可怜女户尽朝天。”这首词中所提到的“朝天女户”就是得到优恤的殉葬者家属。
《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这些人多为殉葬妇人的父亲或兄弟,他们的“朝天女户”的身份还是世袭的。不过这种优待究竟持续了多久,很难断定。
明英宗废除殉葬制度
在明朝皇帝之中,英宗朱祁镇是公认的没有建树的皇帝。他是明宣宗朱瞻基的长子,九岁登基,短短38年的生命之中,经历了被也先掳去的“土木之变”,两次当皇帝,一次当太上皇,一生都受制于人。当景泰帝去世时,他还安排了给他殉葬的嫔妃,似乎也没有要取消殉葬的意思。可到自己临终时,却作出这样一个决定,这跟周宪王朱有炖有一定的关系。
周宪王朱有炖是太祖第五子朱橚之子,死于正统四年,死时没有孩子。他死之前,通过某种途径向英宗表达了死后丧事从俭、不需要殉葬的意思。英宗对此事非常重视。
朱有炖死后,英宗亲自下旨给其弟朱有爝,说起这段往事,并嘱咐他“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可惜的是,诏书下得迟了,朱有爝已经按照定制,命令哥哥的“妃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皆殉死”了。英宗无奈,只能表彰她们的“贞烈”、“贞顺”。
大概是受了此事的影响,1464年2月22日,明英宗临终时作出了一个决定:从他开始,废除这种制度。他的继任皇帝宪宗在临终前也再一次强调不要殉葬,以表达对先帝决定的尊重。两代皇帝的坚持执行,终于给明初以来的人殉制度画上了句号。
康熙结束清朝殉葬制度 史料记载,清初皇室人殉制曾非常盛行。太祖努尔哈赤死后,有大妃乌拉纳喇氏、庶妃阿吉根、代因扎殉葬。太宗皇太极死后,妃章京敦达里、安达里殉葬。世祖福临死后,妃楝鄂氏、侍卫傅达里从殉。睿亲王多尔衮死后,侍女吴尔库尼从殉。
民间各地官府表扬妻妾殉夫,称她们为“烈女”、“节妇”,并修书、立牌坊。康熙时,汉将朱斐上疏请求停止,康熙十二年(1673年)明令禁止八旗包衣佐令以下的奴仆随主殉葬,从而结束了清初这一残酷的习俗。
印度的殉夫制度 在古印度吠陀时期,寡妇是可以改嫁的,公元2世纪以后寡妇不许改嫁,以后规定日渐严苛,必须殉葬,殉葬制度又称萨蒂(Sati),萨蒂是古印度神话故事中的一名少女,Sati 因家人侮辱 Shiva 而跳入圣火自杀。最早的殉葬行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6世纪,拉蔚威玛(Raviverma)王妃殉葬,印度人相信一个殉葬的妇女将能够升上天堂。殉葬者要穿上当新娘时的全套盛装,坐上柴堆,然后再点火,可能跟死去的丈夫一起烧化,或单独自焚。如果死者多妻,则正妻与死夫一起殉葬,其余妻子要单独自焚。印度教时代在上层和拉其普特人中寡妇殉葬的风俗非常盛行,1817年英国统治孟加拉邦时,平均每天有两名寡妇自焚。1819年孟加拉邦竟有839名寡妇殉夫。
1829年寡妇殉葬被英国官方宣布为非法,印度妇女当时上街示威,要求还妇女以殉夫的权利,殉夫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偏远村落仍保有此恶习。今日印度寡妇自焚殉葬事件仍时有所闻,并且受到推崇,但大多数寡妇都是被迫殉葬的。1987年,印度拉贾斯坦邦一村庄有位18岁少妇鲁普·坎瓦尔被逼自焚死,印度全境掀起抗议风潮,为此印度政府曾修订防止寡妇殉葬的法律,违者将遭到最高7年监禁。
中国古代妇女的殉葬制度
西汉时有个广川王,常好聚集无赖少年到处游猎盗墓。一次,他们在盗掘一座古墓时,“见百余尸,纵横相忱籍”,该墓覆盖着一丈多厚石垩,一尺多深云母,挖开时尸体保存完好,“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墓中“唯一男子,余皆女子”。原来这是西周末代君主周幽王的坟墓,这一百多女子全是为幽王生殉的妃妾。
殉葬是一种古老的习俗。早在原始社会,人们便习惯于把随身使用的工具、武器以及生前喜爱的日用品和死者埋葬在一起。到了奴隶社会,奴隶作为会说话的工具,也被杀死或活埋,用来殉葬,让他们在“阴间”继续为主人效力。当时用奴隶殉葬已成为一种制度,从对殷墟墓葬的发掘情况来看,人殉的数目少的几十,多的上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妇女沦为贵族男子的玩物与附庸,在殉葬者中,妇女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商代卜辞中就有专门杀祭杀殉女奴的记载。当然,殉葬者的身份并非全部是奴隶,也有墓主的妻妾和家臣。
到了春秋时期,奴隶制濒于崩溃,人殉的作法开始引起非议。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其中包括三名才能出众、孚有众望的良士。国人因此作《黄鸟》诗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对暴君的憎恨。这时在各诸侯国,妇女作为主人婢妾生殉的恶俗也逐渐受到摒弃。齐大夫陈子车死后,妻子和总管商定用人殉葬。子车的弟弟子亢却对他们说:“如果哥哥在阴间需人侍候的话,没有比他的妻子和总管更合适的了,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一定要坚持,我就准备用你们二位生殉。”子车的妻子与总管只好同意取消生殉婢妾的打算。
春秋之后,人殉的作法已不多见,基本上改用木制或泥制人形偶像殉葬。战国时的秦国就曾在献公元年(公元前384年)正式下令废止人殉。但是到了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却再次发生了大规模骇人听闻的生殉事件。
秦始皇生前为祈求长生不老,曾派人率数千童男童女出海求仙。同时,还用十来年的时间,动用数十万人修建规模巨大的陵墓,即郦山始皇墓。秦始皇死后,秦二世正式宣布后宫妇女全部殉葬。这次殉葬的宫女和被害工匠人数,竟多到“计以万数”。
秦王朝的一系列暴政激起了人民强烈的反抗,秦末农民战争不但推翻了秦王朝,而且教训了新王朝的统治者。威名显赫的汉武帝死后,虽然殉葬了大批金银财物、鸟兽鱼鳖、牛马虎豹,但他的几千名妃妾宫女毕竟全部保住了性命。随着人民的反抗和社会的进步,从汉朝到元朝,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强制妇女殉葬作为一种制度,已不复存在。
到了明朝,尽管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以妇女殉葬的作法,却一度死灰复燃。朱无璋在世时即首开恶例。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他的次子秦王朱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朱元璋本人死后,共有46名妃嫔、宫女陪葬孝陵,其中十几名侍寝宫女全部生殉。1424年明成祖死后,殉葬宫妃多达三十余人。此后的仁宗、宣宗也各以五妃、十妃殉葬。除皇帝外,诸王也间或用人殉葬。最突出的例子是正统四年(1439年),周王朱有死后,因周生前曾上奏折表示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六夫人已同日自绝殉身。直到天顺八年(1464年)正月,英宗病危时下遗诏表示“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才算最终废止了宫妃殉葬制度。
《朝鲜李朝世宗实录》有一段记载为我们再现了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成祖死后逼殉宫女的悲惨情景:“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其中有个朝鲜选献的韩妃,临终时对守候在身边的乳母金黑连呼“娘,吾去!娘,吾去!”话声未落,便被太监踢开木床,一命呜呼,真是惨绝人寰!
17世纪代明而起的满洲贵族入关前仍实行人祭、人殉制。清朝摄政王多尔衮的生母大妃纳喇氏,就是在162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死后与另外两名庶妃一起被逼殉而死去的。但入关统治全国后,这种做法即被废除。严格地说,自明英宗以后中国就不再有帝王用妃妾殉葬的制度。
到了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曾经一度恢复了殉葬。直到 1465 年明英宗死时,才得以废除。明英宗死前,下遗诏说:"用人殉葬,我不忍去做,这件事应从我这里废止。"至此,这一制度才最终废止。
但是到了清朝,殉葬制度又死灰复燃,而且多为活殉。
人殉在中国历史上再次出现是在五胡乱华时期,处于奴隶制的胡人占据中原后,把人殉也带了进来。随着胡人政权的汉化,这一残酷的行为也得以再次终止。
第三次出现人殉是元时期,蒙古拒绝同化,人殉一直贯穿始终,并且严重污染了中华文明,以至于直到明英宗才终止人殉。
最后一次实行人殉是清朝,当时奴儿哈赤的妃子都被殉葬了,直到康希才最终结束了中国历史上的人殉。
古代人死了之后是如何处理的?
常规的来说:皇上死后,皇后和太子的生母继续生活在宫中,她两人成为太后(假如太子是皇后所生,就只有一个太后)。其它的妃子,全部都要出宫。有子嗣的,就跟随王子在宫外生活。没有子嗣的,大多出家为僧尼(不可以再嫁人)。
但也有一个现象:妃子可能会自杀来陪葬。
用活人殉葬是一项残忍野蛮的行为。
殷商时期的“人殉”“活人献祭”制度,是中国殉葬制度的起始。
有人说,美洲的印第安人是殷商后裔,其中一个证据就是:印第安人的“活人献祭”规模之大,是人类历史上最罕见的。
周代推翻的是商王朝,对活人殉葬制度是排斥的。周代的礼仪文化是,利用刍灵(即草人)来代替活人陪葬。
到了春秋时期的孔子时代,人们开始用“俑”来代替草人来作陪葬了。“俑”虽然比活人陪葬好一点,但还是比草人的成本高很多,有点太奢侈了。而且“俑”做的越来越逼真了(如兵马俑)。
孔子见到这种社会现象,非常感慨,觉得看到人俑陪葬,感觉就像活人陪葬一样,难以接受。
孔子所代表的儒家文化,虽然重视厚葬,但儒家同时又最重视“仁”,儒家对活人殉葬的态度,是非常反对的。反对到连用人俑陪葬,都觉得太残忍。
《礼记·檀弓下》记载:
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不殆于用人乎哉?
子游问于孔子曰:“葬者涂车刍灵,自古有之,然今人或有偶,是无益于丧。”孔子曰:“为刍灵者善矣,为偶者不仁,不殆于用人乎。”
从以上段落可以看出,孔子觉得,用活人殉葬是非常糟糕的行为,糟糕到甚至制人偶殉葬都是不人道的。因为孔子觉得陶瓷人偶太像人了,不人道。而用稻草扎的物件(刍灵)殉葬,就是比较合适的了。
这就是孔子的“为俑者不仁”、“为刍灵者善”的观点。可见孔子只能接受采用刍灵(草人)陪葬,不接受人俑陪葬,更别提活人陪葬了。
《孟子.梁惠王下》: “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朱熹的《孟子集注》对这段话的解释是: 古之葬者,束草为人以为从卫,谓之刍灵,略似人形而已。中古易之以俑,则有面目机发,而大似人矣。故孔子恶其不仁,而言其必无后也。
《荀子·礼论篇》中说:“刻死而附生谓之墨,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意思是,削减死人的随葬品而增加活人的花费叫做“墨子之道”,减少活人的花费而增加死人的随葬品叫做糊涂,而杀死活人为死人陪葬叫做凶残!
可见,在儒家文化里,从孔子,孟子,荀子到朱熹,都是反对活人殉葬的。不但反对活人殉葬,而且反对用高价的实物祭器,他们都倡导使用廉价的器物如草人来殉葬。
但是很可惜,中国历代,残忍的使用活人陪葬的案例还是层出不穷:
春秋时期,秦国的活人殉葬习俗最盛行。秦武公死时,“初以人殉死,从者66人”。秦穆公死后,“从死者177人”。
秦始皇死后,他的儿子秦二世正式宣布后宫妇女全部殉葬。这次殉葬的宫女和被害工匠人数,竟多到"计以万数"。按照《史记》的记载,秦始皇“后宫列女万余人,气上冲于天”。
汉代以后,绝大多数皇帝不再采用活人陪葬殉死。常有汉代皇帝死前留下遗诏,命令无子嗣的妃嫔宫女出宫,而不是命后宫们自杀来陪葬皇帝。
隋唐宋时期,基本沿袭汉代习俗。
但是在北方的胡人政权,殉葬制度已经死灰复燃,并一度波及大臣。
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死后,述律平就杀死百余名大臣做殉葬。
金代女真贵族下葬风俗,是不用棺椁,但要殉葬,“死者埋之而无棺椁,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
成吉思汗死时,灵柩经过之处,所遇之人也“尽杀之”,并有四十名贵族宫女殉葬。
元代时,活人殉葬制度再次达到一个小高峰。蒙兀死时,沿途杀了两万人殉葬(《马可波罗记》)。
元朝甚至大肆鼓励民间殉葬。 例如《元史·卷三十四》所载:“大宁和众县何千妻柏都赛儿,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门。”可见民间活人殉葬,朝廷还颁令褒奖。
到了明代,明初时期,沿袭了元代的殉葬恶习。
明太祖死后,共陪葬及殉葬40个嫔妃,除了两个死在太祖之前,最后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东西两侧外,其余38妃子,都是当场自杀而陪葬。
明成祖死后,殉葬的嫔妃人数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大明会典》的16人,一种是朝鲜的《李朝实录》的三十余人。
明仁宗死后,有五个妃子殉葬,分别为:贵妃郭氏、淑妃王氏、丽妃王氏、顺妃谭氏和充妃黄氏。
明宣宗死后,陪葬妃子七人。
一直到明英宗(1427-1464),才彻底废除了殉葬恶习。史载英宗病重,“口占遗命,定后妃名分,勿以殡御殉葬,凡四事,付阁巨润色”。从此以后,明代王室消灭了人殉制度。
清初,皇室人殉制一度非常盛行。太祖努尔哈赤死后,有大妃乌拉纳喇氏、庶妃阿吉根、代因扎殉葬。皇太极死后,章京敦达里、安达里殉葬。顺治皇帝福临死后,妃楝鄂氏、侍卫傅达里从殉。睿亲王多尔衮死后,侍女吴尔库尼从殉。
清圣祖康熙时,汉将朱斐上疏请求停止,康熙十二年(1673年)明令禁止八旗包衣佐令以下的奴仆随主殉葬,下令废除人殉制度。此后历代皇帝再未曾下令大规模活人殉葬。从而结束了清初这一残酷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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