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期的严刑酷法,到底究竟能变态到什么程度?谁制定游戏规则谁受益!秦国的法律遵循着这个定律。至于到严苛与否,要有参照物才能得出...
秦朝时期的严刑酷法,到底究竟能变态到什么程度?
谁制定游戏规则谁受益!秦国的法律遵循着这个定律。至于到严苛与否,要有参照物才能得出结论。秦朝的参照物,显然是其他六国,而秦朝法律给人冲击力最强的就是,以敌军人头论功。
这对其余六国来言,是非常难以接受的,因为他们依然在玩“贵族游戏”,而秦国却已经把游戏规则扩展到了平民阶层了,给予平民上升渠道。这种大刺激下,秦国爆发出了空前恐怖战力——这是所谓秦法严苛的第一印象,也是来源。
秦国最终灭亡在六国贵族的反扑中,因而秦法自然也就首当其冲。这是再一次加重,或说确认了秦法严苛,从此成了一种公认。但问题是“汉承秦制”,若秦法真的严苛到了让人无法忍受,汉朝这不是找死吗?
故而第一个结论是,秦法的严苛,不在秦法本身,而在于秦国一统的时间过短,还没来得及随着形势发展,修正秦法,以适应社会发展,就亡了。
其二,人们先入为主,认为秦国残暴,自然秦法也就严苛。但对秦法到底有些啥条款却不清楚,甚至许多人都认为,秦法下那是人头滚滚,九族被诛,甚至炮烙等都是常态,但实则却不是这样。
从出土的秦简中就能看出,秦法对于死刑是相当少的,更多集中在了惩戒层面,比如:耐、完、髡(kūn)、钳等。
耐刑,就是剃胡须。完刑,就是剃鬓角,髡刑,就是胡子头发一起剃掉,钳刑,就是在脖子上套个铁圈。
但具体实施中,还有相应的劳役惩罚,或其中两三项一起实施。比如大名鼎鼎的季布,他就曾被“髡钳”惩罚过。
现在大家看,都觉得这不是“闹着玩”吗?哪有严苛了。这其实就是认识偏差。在先秦时期都普遍重视个人名誉,对胡须,头发等更是视为身份地位象征,故而这些条款,也就显得严苛了,因为含有羞辱在里面。
接下来是:笞、黥、劓、斩趾。这才进入到具体的层面,是对身体的惩罚。
笞,就是影视剧中的打板子等。黥,可理解为脸上刺子,在宋朝也依然采用,如宋江、武松、林冲等都曾是“受害者”。 劓,最出名的就是公子虔,鼻子被割。斩趾,就是砍脚。
到了这里才有一股严苛感。但实则这些,却都是秉承春秋战国时期的法条而来的,非秦法独创。
至于终极大法实施的更少了。但由于被实施对象太有名,因而被人记住了,比如商鞅的五马分尸。
当然还有腰斩,但却在汉朝出了大名,因为对腰斩的是晁错。
也就是说,平民百姓想这么个死法都不够格,大多针对的是权贵们。
所以,秦法严苛,真正厉害之处是在执行力上,而不是体现在纸面上。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就动了真格的,贵族——秦王的哥哥公子虔,都没有赦免权。但这种严苛,估计人们却都会赞成的。
但可惜由于一统时间过短,遭到六国反扑,自然一切否定之和污名化了。
秦朝的刑法分为七大种类:耻辱刑 、财产刑 、身份刑、 流刑、 劳役刑、 肉刑 、死刑。前三种一般针对贵族阶级,后三种针对平民阶级,其实秦朝的刑罚听起来非常恐怖,但是在历史上使用的却非常少,大部分都是前三种,也就是说以严刑恐吓为主,要求下层人民遵纪守法。
首先来说耻辱刑:耐、完、髡、钳、谇 。这五种刑法主要以剃毛为主,说白了就是刮胡子剪头发,给你剃一个大光头,很多人说这也叫刑法?要知道古人对头发和胡子十分看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胡子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剃去了是对人格的极大侮辱。钳是给人带上一个大铁圈,谇是当众被辱骂一顿,都是从心理上对犯人进行惩罚。
之后是财产刑:赀 ,很简单,就是没收财产,罚钱,一般针对不太重要的犯人,例如把马车停在不该停的地方就会被官吏贴条罚钱。
身份刑:夺爵、废、收孥 。夺爵和废顾名思义,对有一定社会对位的人进行的惩罚,一旦犯错,剥夺爵位免去职务,一撤到底,终身不得入用。收孥指的是女子卖给别人家做奴婢的意思。
流刑:迁、谪 。基本上就是流放,将犯错的人发配到边疆做苦力,但是在秦朝这是一种比较清的刑法,很多人宁愿受到流刑也不愿受到耻辱刑。
劳役刑就是做苦力在这里就不多叙述了,之后是肉刑比较残忍,分为笞、黥、劓、斩趾。 笞是被竹条抽打,黥是脸上刺字,这个刑法一直传到宋朝,青面兽杨志脸上就是被刺了字才得到的这个外号,随后劓、斩趾,就是割掉犯人的一部分肉体,非常残忍的刑法,履贱踊贵这个成语就是形容当时的秦朝,由于没处刑的犯人太多了,鞋子都没人买了,假腿反而特别贵,由此可知秦朝的刑法有多严酷。
汉朝的开创者都是楚人,为什么废楚制而承秦制,成为秦的代言人?
(公元前212年),刘邦还是秦帝国一个小小亭长的时候,曾经被征调到咸阳给秦始皇修建了一年的阿房宫。在此期间,他与项羽一样有幸瞻仰了始皇帝的超强气场与赫赫依仗,不过项羽当年对此表现的是不屑,刘邦表现的却更多是震惊与艳羡,所以他在人群中慨然长叹道:“嗟乎,大丈夫当如此矣!” 第一:作为先入关的征服者,依据怀王之约,刘邦决定当仁不让的称王关中。
第二:去除秦法,约新法三章:杀人偿命,抢钱有罪,伤人坐牢。
当然,这不过是一句政治口号而已,并非真的要全盘舍弃秦国的法律,否则“汉承秦制”从何说起?
故所谓“约法三章”,其实只是空头支票,真正实施不可能,否则“伤人及盗抵罪”,刘邦一军入城抢掠,与盗无异,难道也通通都抓起来治罪?
第三:从前的秦吏,继续做官,不做调整。其实日后汉朝的很多高官都出自秦朝的降臣,比如汉初重臣丞相张苍,原先就是秦帝国统计部门的财务官。第四:为不扰民,驻军霸上,等待各路诸侯入关再计大事。
史书记载,刘邦的演讲完毕后,秦民无不欢声雷动,他们纷纷载歌载舞,杀牛宰羊,感谢刘邦这个救民于水火的伟大革命领袖。
刘邦根本看不上那几头破牛羊,真正值钱的东西他早从秦国府库里抢够了,与其贪这些小便宜,不如表现一下自己的高风亮节,树立一下自己的高大政治形象,于是他毅然决然的拒绝了秦民的馈赠,深情的说道:“仓粟多,非乏,不欲费民。
秦国的军功爵制以现今的眼光看是公平先进的,为何后世没有朝代采用
秦朝建立军功爵制度的初衷是反对贵族世袭制,打破阶级固化问题,让老百姓有上升的通道,激发老百姓战斗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避免了贵族子弟的懒散和堕落浪费柴火。西汉建立前,刘邦的队伍都是想爬上去的小人物,所以在当时也很有意义。然而,随着西汉王朝的建立,刘邦成为一位伟大的英雄。社会稳定后,军功男爵制度发生了变化。当时,既得利益集团不希望老百姓进入统治阶级,于是将20级功勋侯爵分为侯爵、清侯爵、官侯爵、士侯爵四个级别。他们人为地设置了提高侯爵级别的障碍。
战国初期,这一局面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魏国法家吴起提出了“食有值,劳有值,薪有值”的选拔任用方法,“军功男爵”制度开始形成。后来又一位法家代表商鞅完善和发扬了秦国的“军功男爵”制度。在秦国,无论你是王子还是平民,只要你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可以得到土地和财产的提拔和奖励。杀戮的程度取决于敌人的第一级。你杀的敌人越多,你杀的军官越多,你得到的回报就越多;
此外,商鞅还废除了王公贵族的世袭制度。如果这些人没有在战场上取得成功,他们就不能像老百姓一样继续继承父母的头衔。秦国被农民起义推翻后,考虑到秦朝统治者的残酷,采取了少征兵役、安民富民的政策。在组织结构上,汉代虽然继承了秦制,但改变了军事功绩制度。也就是说,在汉朝的内部战争中,如果平定叛乱,就不实行军事功绩制度;但是在匈奴等国的战争中,就实行军事功绩制度,根据被杀敌人的数量,给侯爵以功绩汉武帝时期的飞将李光,由于敌人太少,往往达不到侯爵的标准。
秦国君主制的继续实行,意味着会出现分封的问题。事实上,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历代帝王。秦朝时,土地可以向外扩张,所以大家都英勇作战,但后朝的疆域几乎不会改变,把土地分给外国人也是皇帝不愿意看到的。除此之外,土地分割问题也是如何处理分割不足的问题。因此,秦朝的军阀制度注定要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亡。
这个制度确实公平,也给了平民上升渠道,但是还是有很严重的问题。你得打仗,才有战功。所以灭六国的时候,你看多快多猛,但是和平年代怎么办?
第二个问题,资源是有限的,打了仗就有人立功,立下功勋就要有对应的赏赐,可是功勋太多国家没有足够资源赏了怎么办?灭六国的时候不断得到新资源,所以可以支持。可是之后呢?而且立下功勋有了爵位,就和平民不一样了。但国家总是要发动徭役的,有地位的人越来越多,服役的人就会越来越少。最后要么底层民众被徭役逼得揭竿,要么有地位的人也得服役,那这军功还有啥用了。秦的灭亡,就有这个问题的原因。
所以后世军功也有赏赐,但一般不会按秦的那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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