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查理曼十二圣骑士,应该读什么书

发布时间: 2023-01-21 18:01:3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0

暗黑破坏神2的故事背景是什么?有小说吗?神话与历史—DIABLO2中的角色与魔王的历史渊源历史上的五位英雄游戏中的五位英雄——亚...

想了解查理曼十二圣骑士,应该读什么书

暗黑破坏神2的故事背景是什么?有小说吗?

神话与历史—DIABLO2中的角色与魔王的历史渊源

历史上的五位英雄
游戏中的五位英雄——亚马逊女战士、野蛮人、圣骑士、女巫和巫师——更多的是与欧洲的历史而非神话联系在一起。

一、亚马逊女战士(Amazon)

提起“亚马逊”,大家一定会想起全长六千四百八十多公里的南美第一大河——亚马逊河。不过这里所说的“亚马逊女战士”并非是指生活在亚马逊热带丛林中的女战士,实际上,“亚马逊女战士”根本同亚马逊河一点关系也没有。

亚马逊部族生活在欧亚大陆的交界处,大概位置在今天土耳其北部的特尔莫冬河附近,这条河流在萨姆松以东五十公里处注入黑海,周围土壤肥沃,而且非常隐蔽,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北部便是黑海。

亚马逊是个十分古老的游牧民族,该部族的最大特点是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她们买卖男子生育,把生下的女孩留下,并养育成人。亚马逊部族的另一特点是尚武好战,她们在古代的传说中总是以勇猛无畏的女战士形象出现。

关于亚马逊女战士的故事一直是古希腊艺术家们最喜爱的主题之一,今天保留下来的亚马逊部族的图画或雕刻中,大部分都是战斗场景。在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中,只有三位最著名的英雄曾经击败过亚马逊人,他们分别是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忒修斯和阿喀琉斯。

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当数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征服亚马逊人的故事,当时赫尔克里斯接到一条神谕,揭示赫尔克里斯必须完成国王欧律斯透斯交给他的十项任务,才能升格为神。其中第九项任务便是夺取亚马逊女王希波吕忒的腰带,这条腰带是战神亲自赠与希波吕忒的,象征着女王的权力。

在与亚马逊人的交锋中赫尔克里斯遇到了许多强劲的对手——阿埃拉因奔跑如风,人称“旋风姑娘”,珀洛特埃曾在个人对战中七次获胜,其他八名女子中有三位是在阿耳忒弥斯狩猎中被选中的勇士,投枪百发百中,另外还有立誓终生不嫁的阿尔奇泼,再加上英勇善战的亚马逊首领麦拉尼泼——大力神赫尔克里斯费劲周折才将她们一一制服。

忒修斯与亚马逊人的交锋充分体现了亚马逊人敢爱敢恨的性格。忒修斯是雅典国王,在他的早期冒险生涯中曾经到达亚马逊河岸,受到好战的亚马逊女人的热情招待。可他却恩将仇报,把亚马逊女王安提奥珀骗回雅典并与之成亲。亚马逊部族对他的行为感到愤怒,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

有一天,亚马逊人突然开来一支船队,登陆围城,并迅速攻占雅典,在雅典市中心扎下营盘。雅典部队同亚马逊部队长久对峙,互有胜负,最终不得不缔结和约。亚马逊人离开雅典,退回本国,而王后安提奥珀则在战斗中牺牲,雅典人为了纪念这位亚马逊女人,为她树立了一根高大的纪念柱。

希腊神话对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与战神阿瑞斯的女儿、亚马逊女王彭忒西勒亚之间的战斗的那段描写,更是生动地再现了亚马逊女战士无畏的精神和她们妩媚动人的一面。

当时希腊人与特洛伊人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特洛伊人因为他们的英雄赫克托耳的战死而陷入绝望之中。此时,十二位亚马逊女战士在女王彭忒西勒亚的带领下赶赴特洛伊城,帮助他们一起对抗希腊人。亚马逊人之所以加入这场战斗,一方面是因为亚马逊民族天性喜爱战争和冒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女王彭忒西勒亚曾经在无意中犯下罪孽,误伤了自己的妹妹希波吕忒,她希望借此次远征平息复仇女神的怒火。彭忒西勒亚斯亲自挑选了十二名女英雄前往特洛伊,这十二位女英雄虽然楚楚动人,但比起女王彭忒西勒亚依然逊色许多。

到达特洛伊后的第二天,彭忒西勒亚穿上父亲阿瑞斯送给她的金光闪闪的铠甲,束紧胫甲和胸甲,佩上用白银和象牙制成的剑鞘,拿起盾牌,戴上有着闪亮的黄金羽饰的头盔,左手提两根长矛,右手握一把不和女神送给她的双面斧,骑上风神波瑞阿斯的妻子送给她的快马,闪电般地冲向希腊人的阵营。在她的带领下,亚马逊女战士连斩摩利翁等七位希腊英雄,几乎将希腊军队全数歼灭。

危急之时,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赶来加入了战斗,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杀,阿喀琉斯将彭忒西勒亚刺于马下。当他摘下彭忒西勒亚的头盔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尽管女王的脸上沾满血迹与尘土,但她在死后容貌依旧妩媚动人。阿喀琉斯后悔不已,呆呆地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看着被自己杀害的女王,陷入深深的悲伤之中。而天上的战神阿瑞斯对女儿的死更是悲痛无比,他发出隆隆的雷声,闪电般地朝大地冲了下来,如果没有宙斯的阻止,希腊人将遭到毁灭的打击。

希腊人和特洛伊人都对彭忒西勒亚的死感到难过,希腊人将她的尸体交还特洛伊人,特洛伊人将女王的尸体与许多珍贵的陪葬品一同火化,并用香甜的美酒浇熄余烬,拾起她的骸骨,放入金箱,与战死的其他十二名亚马逊女战士一同埋葬在城内塔楼附近的拉俄墨冬国王的墓穴中。

从以上这些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亚马逊人的英勇善战并非野蛮凶狠,她们恪守着自己心目中的美德,决不背信弃义,显得高贵而不失热情,威严而不失妩媚。在古代的图画和雕刻中也有许多她们在战场上为拯救自己的战友而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的场景。

有趣的是,在利比亚西南部费赞山区一处寸草不生的荒漠中,人们发现了一幅非常古老的壁画,上面刻画着一位女性,戴着与希腊传说中的亚马逊人相同的头盔,手中握着亚马逊人最常用的武器——弓箭。这是否意味着亚马逊部族在黑海沿岸定居前曾经在非洲居住过?

二、野蛮人(Barbarian)

野蛮人亦即欧洲中世纪时代的“蛮族人”,正如春秋时期华夷之间贵贱尊卑的观念很深一样,“蛮族”实际上是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对邻族(日尔曼人、哥特人)以及亚洲一些民族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他们将非希腊、罗马各族一概视为“化外之民”。然而,正是这些“化外之民”将曾经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推向了灭亡。一般意义上的“蛮族”是指推翻罗马帝国的日尔曼各部族,包括汪达尔人、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和匹克特人等。

在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的眼中,蛮族始终居住于文明社会的边缘,未曾开化,部族之间永不停息的战斗和大自然残酷的生存环境构筑了他们强健的体魄。尽管他们缺乏文明人的知识,但他们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非常敏锐。他们崇拜野兽的力量,因此狼人的传说常与他们联系在一起。

奇怪的是,正是这么一群“肮脏、粗鲁”的野蛮人,竟然将强大的罗马帝国推翻在地。公元410年,罗马城被西哥特人攻陷,洗劫数日方才离去。这场“永恒之都”的浩劫震撼了整个欧洲,令罗马帝国的人民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公元476年,帝国蛮族军队统帅奥多亚克发动政变,终于终结了西罗马帝国的历史。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国》一书中曾经提及,罗马的毁灭是神灵对充斥于帝国内部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现象的惩罚。尽管罗马人在文明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但他们的灵魂早已堕落;在同一种族和血缘下,坚毅朴实的蛮族人能够做到紧密团结,而罗马人却始终处于一种相互倾轧的状态中,即便在敌人大兵压境之时,他们仍不愿悔悟和觉醒。

当时详细记述蛮族文化的史料只有凯撒的《高卢战纪》和塔西陀的《日尔曼尼亚志》。据这些文献记载,蛮族人在入侵罗马帝国之时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不事农业,以狩猎、掠夺为生,喜爱冒险。蛮族人的思想观念、精神个性和生活态度是所谓的“英雄式”的:好战、勇敢、忠诚、重视荣誉、慷慨、挥霍,拒绝接受软弱腐朽的灵魂。在蛮族人看来,诉诸暴力往往比辛苦平凡的劳动更有意义,因此,他们渴望军事冒险、成功的战役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量战利品。

战争是蛮族人的主要生活方式,“假如本部落并无战争,许多贵族青年便自动地参加别的部落的战争,他们厌恶呆着不动。”在征战中,勇敢和荣誉是首领与战士们最为珍视的。战士用最勇猛的战斗来保卫首领,如果首领战死疆场,而士兵们却活着回来,将是一个莫大的耻辱;同样,如果首领在勇敢方面不如自己的士兵,也会受到人们的耻笑。

蛮族人的入侵使整个欧洲的文明受到极大的摧残,“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蛮族文化、基督教和残余的古典文化构成了此后中世纪时代文明的三块基石。

欧洲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蛮族人莫过于拥有蒙古血缘的匈奴王,他在公元五世纪以前曾横扫欧洲大陆,即便日尔曼蛮族也无法抵挡他们的进攻。匈奴人从东方袭来,凶猛强悍,骁勇善战,个个都是优秀的骑手,来时排山倒海,去则十室九空。正是这些彪悍的匈奴人加速了罗马帝国的倾覆。

三、圣骑士(Paladin)

蛮族推翻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境内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其中对后来的欧洲格局影响最大的国家当数法兰克王国。三百多年以后,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于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战,历经过五十多次战争,将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并由罗马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以后,欧洲又出现了一个“罗马人”的帝国——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原本是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罗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精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其组织在整个欧洲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种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

虔诚的宗教美德,扶弱济贫的道德精神,以及原来那种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和完美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种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爱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蒂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流行于法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眼中,爱情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不掺杂任何肉欲的神圣的感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无暇的爱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对西方伦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四、女巫(Sorceress)

“女巫初现人世,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是一个魔怪、一块陨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上帝啊!谁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里?荆棘丛生的野林、人烟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踪影。夜里她则栖身在一张古老的桌子下。大家害怕撞见她,这使她更加孤独。她的周围像围了一道火篱笆,谁想过她还是个女人?即使过着这么可怕的生活,她还是保持着张弛有度的女性活力、女性的吸引力……”

“巫师”(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语,于是它便成为“巫术”和“诅咒”两词的同义词。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字“fattura”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着“包藏祸心”。从十五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进,更明确地意指他们的法力是源自魔鬼附身。

其实,《暗黑破坏神2》中的女巫与人们想象中的巫婆形象相去甚远,这里的女巫是一个拥有神奇魔力、并远离邪恶的奇女子形象。大家可以将她同下面将要介绍的“巫师”作以比较。

民间传说中的女巫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相传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一个重要元素,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中。

十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的勃鲁姆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指导书——《主教会规》,其中记载了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罗马女神戴安娜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曾提到希罗底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另外书中还提到过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霍尔达。不论怎样,魔鬼学家们根据《主教会规》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常常在夜间骑一把扫帚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

如果没有阅读过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的一些史料的话,我们很难想象到当时的猎巫活动是如何的残酷,许多无辜的女性被视为女巫活活烧死,死前还曾倍受折磨。在1580年到1670年期间,西欧各地完全笼罩在对所谓的女巫的血腥屠杀之中,当时有一位名叫雷米的法官,三十年间烧死了三千多名“女巫”,点燃了数百座火刑架。

人们之所以如此残忍地对待“女巫”,主要是由于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反女性成见,女人使人害怕,医生不理解她们的生理,神学家将她们视为反复无常的人,必须时刻加以防范(女人犯有“原罪”,她们常被视作魔鬼的代理人)。从法律观点来说,当时的女性先受父亲的监护,只有到寡居的时候才能获得相对的独立,但寡妇的角色受到社会的普遍排斥,因此“她们想在巫术中寻求报复的满足”。

人们还常常在年老贫穷的女人中寻找所谓的罪魁祸首,受到中伤而被控为巫婆的,通常是一些有土方治病经验的妇女,她们掌握治病的秘方,于是大家便怀疑她们会诅咒。

十八世纪时期,西方国家已看不到对巫案的审讯。十九世纪上半叶的浪漫主义,尤其是德国浪漫主义的流行,促使了女巫的形象以民间故事和传奇的形式走入文学殿堂,例如《格林兄弟童话集》里就有许多女巫的故事。而女巫的社会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平反,在许多作品中,她们成为遭受教会迫害而奋起反抗的妇女的原型。

五、巫师(Necromancers)

在《暗黑破坏神2》中,女巫与巫师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角色,前者使用的魔法代表着力量与光明,可直接作用于敌人身上;而后者则是魔鬼的化身,他的主要本领是招魂术,召唤各种不死的生命(如僵尸)为其卖命。招魂术在中世纪时期曾盛传一时,相传用此术可指使死人或从地里挖出的尸体作奇怪的工作。

萨图恩(Saturne)据说是巫师的保护神,实际上,他最初是矿工的保护神,逐渐演化才成为支配地狱的神。萨图恩是率先食人肉的神,巫师也常被指责为偷食人肉。此外,萨图恩夜间停留于土星,土星位于魔蝎宫,而魔蝎则是一种象征魔鬼的动物。萨图恩的标志是手中的那把大镰刀,而相传巫师常用的武器也是一把随身携带的镰刀。

历史上关于巫师的最早记载见于十二世纪,当时有一位名叫韦尔多的法国里昂商人宣扬并身体力行安贫乐道,其门徒被教皇斥为异端,逃入阿尔卑斯山谷隐居。巫师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在与异端的接触中逐渐产生的。

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些西方的神话书籍中看见“Mage-Clans of the East”(东方魔法部落)一词,这是欧洲巫师故事的另一起源。由于当时欧洲人对于还没有认识到的世界抱着一种神奇荒谬的幻想,巫师就成为这种幻想的宣泄对象。十三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和十六世纪的曼德威尔游记更是为西方读者提供了神游幻想的空间,巫师也被误解为东方民族所特有的一类神秘人物。

然而在欧洲神学家的眼里,巫术是一种反宗教的行为,巫师作为巫术的施弄者,致力于撒旦崇拜。中世纪衰落时期的特征之一,就是将撒旦的形象夸大成强大且无处不在,并把时代的一切弊病都算在撒旦的帐上。

十八世纪以后,巫术卸下了魔法和撒旦的华丽外衣,文化地位迅速下降,成为一种迷信。巫师、蒸馏器、硫磺蒸气不久后又重新兴起,成为炼金士们的想象。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巫师是居住于南部沼泽地带中的一类穿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物,长期躲在黑暗潮湿的小屋中的研究使他们面颊苍白,形同骸骨,熬夜和过度的思索搞垮了他的身体,使他们不堪一击。但他们掌握着各种神秘奇异的法术,代表着邪恶与噩梦的神灵。

巫师题材在近代被融入了许多艺术家的作品之中,浪漫派音乐家,如门德尔松和柏辽兹,都曾在他们的作品里涉及过巫术题材,而拉丁美洲的著名作家马尔克斯更是在他的魔幻主义小说《百年孤独》中大胆地使用了各种巫术内容,营造出一种极为神秘的气氛。

“我是昨天、今天和明天,我拥有再生的力量。我的灵魂创造了天神,创造了人间,地狱,还有天堂……向我欢呼吧,我就是屹立于地球中心的神殿之王!”

——古埃及《死亡之书》

Blizzard公司非常善于从历史与神话中汲取撰写游戏所需的素材,《暗黑破坏神2》里许多怪物的名字实际上都是源于西方的一些神话故事或民间传说。大家还记得《暗黑破坏神》一代中那个铁匠格里斯沃尔德(Griswold)吗?去年我在读一本关于美国历史的书籍的时候,发现格里斯沃尔德原来是美国的一家银匠铺,这家银匠铺在内战爆发后改行,专为军队打造宝剑之类的武器。这恐怕不仅仅是巧合吧。

实际上,《暗黑破坏神》一代并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可言,所有内容都是为了战斗而拼凑起来的,在情节设定上给人以陈旧之感;《暗黑破坏神2》则不同,它拥有四个不同的地点(而不像一代那样只有一个小镇),这使得游戏的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塑造更为丰满,而“龙与地下城”风格设定的加强也使得游戏的深度与广度与前作相比大为拓展。

遗憾的是,在我所接触的许多“暗黑”迷中,真正了解《暗黑破坏神2》的故事背景的人可谓少之又少;许多国外玩家甚至从未玩过单人模式,买来后便直接连上“战网”(Battle.net)与其他人联线作战。

写这篇专题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大家,除了砍杀、除了地牢之外,《暗黑破坏神2》中还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值得我们流连。下面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游戏中的三大魔王和五位英雄的一些历史渊源。

神话中的三大魔王

一、迪亚伯罗(Diablo)

“Diablo”是西班牙语里“魔鬼”(Devil)的意思,很多人将其误读为“达埃伯罗”,实际上它的正确发音应该是“迪亚伯罗”。不知大家有没有玩过《猴岛小英雄》(Curse of Monkey Island),其中有个“El Pollo Diablo”,意思就是“魔鬼的小鸡”。

迪亚伯罗在三大魔头中是最年轻的一个,象征“恐惧”。在《暗黑破坏神》一代里,我们的英雄曾经击败过它,并将它锁入灵石,嵌入脑中,希望凭借自己的意志压制住这个不灭的灵魂。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英雄的意志力逐渐变弱,迪亚伯罗的灵魂终于从灵石中逃脱出来,控制了英雄的身躯。于是,魔王操纵着英雄的肉体,以“暗黑流浪者”的名义,前往东方解救自己的两位兄弟——巴尔和墨菲斯托。这就是《暗黑破坏神2》的背景设定。

二、墨菲斯托(Mephisto)

就我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三大魔王中的老大墨菲斯托很可能是Blizzard公司杜撰出来的一名角色,它象征“仇恨”。如果说有什么历史背景的话,墨菲斯托或许与传说中巴尔的兄长、邪恶之神墨特(Mot)有所关联,具体请见下文对巴尔的介绍。

根据游戏的背景,墨菲斯托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抓获并囚禁于库拉斯特镇附近的特拉文克尔神庙的守卫之塔中,可惜它的魔力太过强大,被禁后不久,它便控制了那些监护它的神庙僧侣的灵魂,只有大司祭克哈利姆顽强地抵制住了墨菲斯托的魔力,但克哈利姆最终还是被墨菲斯托的傀儡们所杀害。

尽管无法离开守卫之塔,墨菲斯托依然可以操纵手下的那些灵魂为自己卖命,这同一代中的迪亚伯罗有些相似。游戏第四幕中当我们的英雄使用地狱之锤击碎墨菲斯托的灵石时,便可以看见被墨菲斯托控制的无数冤魂从中飘出。

三、巴尔(Baal)

巴尔是三大魔头中的老二,被称为“破坏之魔”。

很久以前,巴尔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制服并封存于一块红色灵石中,由于灵石的意外裂开,使得巴尔出逃的机会大增。为了阻止它冲破封印,一位名为名叫塔尔·拉什的赫拉德里姆英雄勇敢地站出来,将这块灵石置入自己的心中,希望依靠自己的灵魂将巴尔困住。人们将塔尔·拉什同嵌在他心脏中的这块灵石一起,埋入鲁特格尔雷恩城附近的沙漠深处。在游戏的第二幕里,玩家的主要任务便是找寻塔尔·拉什之墓,阻止迪亚伯罗解救巴尔。

巴尔在三大魔头中是历史背景最丰富的一个角色,有关它的故事可以追溯到古代凯尔特人所膜拜的神巴莱纳斯(Belenus),在闪米特族的传说中也有关于它的比较翔实的记载。

巴尔是迦南人、腓尼基人和叙利亚人的原始神之一,其实,在这些民族的心目中,巴尔并非像游戏中所描写的那样是个无恶不作的“破坏之魔”,而是一位善良的生命之神。传说中,当巴尔的兄弟、邪恶之神墨特(Mot)下到凡间破坏世界的时候,巴尔勇敢地站出来向他挑战。经过激烈的战斗,巴尔被墨特打败,当他跪倒在兄长面前的时候,被整个地吞了下去。七年后,巴尔的姐姐安娜特(Anat,游戏第一幕中的女魔安德列斯?)击败墨特,把巴尔从死亡中解救出来。不幸的是,在巴尔复活的过程中,墨特也从死亡中苏醒了过来,据说,直到今天,他俩依然被锁在无休止的战争中,他们之间的斗争造就了四季的变迁,而“巴尔”则成为掌管“生命”、“收获”的神灵(类似于古希腊神话中掌管农业、婚姻与丰饶的女神得墨忒耳)。人们有时也将巴尔称为“Hadad”或“Rimmon”,义为“雷神”;“肥沃之地”则被人们称为“Baal's Land”或“Baal-land”。

肥沃的土地总是与人类的生殖力联系在一起,因此,巴尔同他的姐姐安娜特一起被尊为生产之神,人们认为当他俩交媾的时候会引发暴风雨,而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大地便会干旱。为使他们再次结合,牧师与女祭司纵酒狂欢,希望通过两性相交的行为唤起巴尔的恩惠,降下滋养的雨露。

当犹太人成为这个地区的统治者后,巴尔开始逐渐沦为有害的邪恶之神,成为人们心中的“魔王”(Beelzebub)。巴尔的追随者被冠以卖淫、人祭、乱伦等罪名,失去了原先的神圣的光环。犹太人为树立自己心目中的神,很可能有意夸大了这些人的罪行,但当时的确曾发生过大规模的人祭活动,在纳泽雷斯(Nazereth)地区的大型古墓中,人们曾发现过大量婴儿的骸骨。

从此以后,巴尔便与神秘文化联系在了一起。曾经有一本名叫《所罗门之钥》(Lesser Key of Solomon)的古希伯来文献记载了有关巴尔的一些晦涩难解的神话故事,在这本古籍中,巴尔被描述为一位嗓音嘶哑、喜怒无常、拥有无穷权力的王子,他可以授予他所喜爱的人以非常的智慧和隐身的能力,而一般人却很难得到他的哪怕是十分细微的帮助。

在《圣经》里,巴尔被描写为“邪恶之神”,相传他的追随者曾杀害过无数的基督教先知,并曾捣毁过基督圣坛。于是,“巴尔”这个名字便与“Diablo”、“Asmodeus”、“Lucifer”和“Balaam”一起,成为了“撒旦”的代名词。

了解《圣经》的人都知道“摩西十诫”的故事,摩西在领导以色列人民离开埃及后,登上西奈山接受了上帝赐予的十条诫命。由于摩西迟迟没有下山,在山下等候的以色列百姓恐慌起来,以为摩西抛弃了他们,于是要求摩西的长兄亚伦为他们再造了一个神像,以便继续为他们引路。亚伦用百姓们的金首饰铸造了一只金牛犊,以色列人围着金牛犊边唱边跳,以金牛犊为自己的神明。相传这只金牛犊代表的便是巴尔。
小说很多啊,背景小说就没有了。大概是说地狱入侵,然后泰瑞尔给人类几个灵魂之石把三魔神封印了,结果暗黑跑出来了,把老墨和巴尔也救出来了,具体记不清了。
蜘蛛之月是暗黑的小说

十二圣骑士

十二圣骑士的故事出现在查理曼大帝的传说之中
那是公元800年先后的事情
之所以有12位圣骑士
是取自基督教中耶稣的十二徒弟中的1
2
实际上是指查理曼大帝的近位军队以及近身待臣等
最多见的12
圣骑士有︰
或称奥兰度(Orlando,法国版)
查理曼大帝的远亲
野蛮人李拿度(Rinaldo或朗拿特Renault)
罗兰德的远亲
仅次于梅林(Merlin)的魔法师
4.
魔法师以及妖人马拉吉吉(Malagigi)
5.
被六仙女祝福的丹麦王子奥吉尔(Ogier)
6.
不列坦尼国王(King
of
Brittany)
所罗门
法华利亚公爵(Duke
of
Favaria)
最巨大的骑士之一
弗罗雷斯马特(Florismart)
奥利弗(Oliver)
当然
在其它的神话中也有另外一批圣骑士的名儿︰
艾弗利(Ivory)
奥多(Otton)
拜伦格尔(Berengier)
安赛斯(Anseis)
格尔恩(Gerin)
吉瑞尔(Gerier)
安杰利尔(E
ngelier)
参孙(Samson)
吉拉德(Gerard)

谁知道 有什么反映欧洲骑士生活 和骑士精神的书啊~

无论什么 只要是与此相关的~~~
十字军骑士

描写波兰和立陶宛反对十字军骑士团入侵,歌颂人民同仇敌忾,英勇战斗的代表作著名历史小说《十字军骑士》(1900)及描写罗马暴君尼禄焚毁罗马和遭到灭亡的诺贝尔文学奖小说《你往何处去》(1896)等

《堂吉诃德》是西方文学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之一。其作者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万德拉1564—1616一生艰辛,经历奇特。他21岁时因卷入萨拉曼卡城皇家院内的一次争斗,被判以砍去右手的刑罚。塞万提斯为了躲避判刑,逃离家乡前往意大利。在那里他先参加了罗马军队,后又为西班牙神圣兵团作战。在与土尔其人的多次战斗中,他冲锋陷阵,多次受伤,左手致残。七年之后,他带着奖章及推荐信准备回国,途中不幸被阿尔及尔人捕获,判作劳役。几次越狱都不成功,直至五年后由家人和朋友交付巨额赎金,才得以返回家乡。此时他已经33岁,左手残废,但他面临的是家庭的债务和失业。他两次结婚都不幸福,为了养家糊口,他找到一份纳税员的工作。但是又因他税收工作不力,帐目混乱被关进监狱。《堂吉诃德》就是在他经历坎坷穷困潦倒的境遇下孕育出的作品,其中自然映照出作者自我的体验和情感。
《堂吉河德》是一部讽刺骑士小说的小说。主人公堂吉诃德因沉迷于骑士小说,决定外出历险,做一名行侠仗义的骑士。他找来同村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他的侍从,把邻村的一位农家女儿杜尔希尼亚作为他的意中人。他三次外出历险,作了许多可笑之事。最后他被化装成白月骑士的朋友打败,放弃行侠游历,回家不久后病倒。临死前,他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之过。塞万提斯通过堂吉诃德的故事嘲讽了流行一时的骑士小说,指出它们既违背现实的真实又缺乏艺术的真实。从此以后,骑士小说在西班牙和欧洲一蹶不振。

《堂吉诃德》的意义还在于作者以喜剧的手法深刻地揭示了人们自身存在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堂吉诃德和桑丘是一组既互相关联又相互衬托的人物,前者体现了人对理想的追求,后者体现了人对实际生活的关注。二者相互影响,到后来,堂吉诃德渐渐看到理想的梦幻性质,桑丘则看到他的主人的精神世界的美好。二人一路上风趣幽默的对话,以及小说对西班牙现实生活的生动描写,使得读者从他们身上看见自身存在的对立矛盾,从堂吉诃德的喜剧性形象中看到悲剧的色彩。

《堂吉诃德》在表现人性及社会现实的同时,还表现了作者对文学创作的思考。小说第二部还描写了人们对小说第一部的反映和批评,从人物对堂吉诃德的不同态度表现了社会各个阶层不同人物的形象。因此,小说揭示了文学作品对读者的影响,揭示了作家、作品和人物的相互关系,表现了作者对文学创作强烈的自我意识。本书可重点阅读第一部。
骑士的兴起

在查理曼时代,骑马的战士成为法兰克精锐的军事部队,这种军事革新随后传遍欧洲。在马背上作战是一种最大的光荣,因为骑兵可以骑着马匹投入战争、移动快速并践踏徒步的低级敌军。当骑兵遇上骑兵,急速的冲突和激烈的战果都会令人兴奋。骑着马匹作战是一种身份象徵,因为马匹、武器和装甲的成本十分高昂,只有富裕的人才能骑马作战。

黑暗时代后期的国王都不太富裕,因为他们把大量的金钱投资到大批昂贵的骑兵身上。战士附佣为领主的臣属并领取封地,大多会把来自土地的收入用作维持马匹和装备的费用。他们也经常需要供养一队专业的士兵,当中央政权衰弱及无法与地方保持连系时,臣属将在自己的部队协助下,负起维持封地内的法律和秩序等责任。为回报领主赐予封地,臣属也会同意为领主提供军役。因此领主和国王能够适需要随时军队,其中最精锐的就是骑马的臣属。

随着中古时代推展,西欧的精锐骑马战士成为骑士,其行为规范逐渐发展成骑士精神。无论在战争或是和平的时候,骑士们都非常在意人们对他们的景仰,尽管如此,他们并不屑与平民或农民等普罗大众为伍,而以地位和身位相仿的人为平日交往对象。骑士成为统治阶级,控制那些可以取得财富的土地。在狂乱的世界里,贵族之所以高贵,原本是因为他们的地位和声望等同于最优秀的战士,。后来,贵族的地位和声望主要靠继承而来,作为战士的重要性自然不再。

骑士精神

「骑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马术。中古时代的精英战士,与农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术当上骑手和战士的人有所不同,其间差异在于他们拥有快而强壮的马、美丽与有攻击力的武器和制作精良的装甲,这些都是当时的身份象微。

到了十二世纪,骑士精神的意义转变为人生的整体规范。骑士精神规范的基本守则如下:

* 保护老弱妇孺。
* 为公义而战以对抗不平与邪恶。
* 热爱家园。
* 为防卫教会而冒死犯难。

事实上,骑士和贵族会为私利漠视骑士精神。贵族之间的仇恨和土地的争夺,往往会摆在任何守则之上。例如,依日耳曼的部落习俗,酋长遗产由儿子均分,而非长子继承,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引发兄弟之间的战争。最好的例子就是查理曼的孙子之间的冲突。在中古时代,农民通常是瘟疫与内战的最大受害者。

在中古时代,国王会设立骑士勋位组织,组织中的高阶骑士必须发誓对国王与同伴效忠。成为骑士勋位一员可享有极大的名望,也因此成为国家里的重要人物。1347年,在百年战争期间,英国的爱德华三世成立嘉德勋位,并一直留存至今。这个等级是由英国二十五个最高等级的骑士所组成,他们必须保证对国王的忠心并在战争中全力以赴以取得胜利。

金羊毛勋位是由勃艮地的好人菲力在1430年时设立,为欧洲最贵重和最具权威的勋位。法国的路易十一设立圣米迦勒勋位以掌控他最重要的贵族。卡拉托拉瓦、圣地牙哥和亚耳冈达拉等勋位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驱策骑士将来犯的摩尔人赶出西班牙,他们在西班牙第一个国王,亚拉冈的斐南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

成为骑士

贵族的小男孩在七、八岁的时候,会跟大领主一起生活并成为他的侍从。他们会从领主的女眷们身上学习到基本的社交技巧,并接受武器使用与骑术的基本训练。到了十四岁时,就成为扈从,由骑士来训练。分配到扈从的骑士,会继续他对扈从的青年教育。对骑士来说,扈从是一般的同伴和仆役。扈从的职责会包括擦亮骑士的装甲和武器(这些器具比较容易生锈)、帮助骑士穿甲和卸甲、照顾他的携带物品、甚至睡在他的门口作守卫。

扈从必须在比武和作战之中协助骑士。他们负责携带备用武器和马匹、为骑士治疗伤势并协助受伤的骑士离开危险的地方,或在必要时为骑士举行合乎礼仪的埋葬。在很多情况之下,扈从会跟骑士一起上战场并在他的身边作战,让骑士可以在扈从的防守下作战,在情况许可下,他们会努力追求荣誉以取代骑士甚至获至更高的阶级。为此,扈从会试图攻击敌军的骑士、杀死或俘虏对方高级的骑士以取得荣誉。

除了军事训练之外,扈从会透过游戏来提升自己的体能,并接受最基本的教育(不包括写作)以及学习音乐、舞蹈和歌唱。

到了二十一岁,扈从就有资格当骑士。合适的候选人会由领主或其他身份较高的骑士来授予资格。早期的骑士典礼多半很简单,通常是由领主用剑拍肩,然后扣紧剑带。随着时代推演,典礼开始变得复杂并且加入了教会的仪式,赐封人通常会为候选人领洗、剪掉他的发端和作整晚的守夜祈祷。到了早上,候选人就会接受骑士的剑和马刺。

拥有骑士身份后通常会获得土地或收入,以尽到该身份所应负起的责任。地位重要的领主和主教能够维持一支具规模的骑士部队,但是在某些情况之下,也会以雇用的方式来取得武力。如果扈从在战争期间有出色的作战表现,亦可以得到大领主的认同,并在战地上受封为骑士。

比武

两个骑士之间的砌磋称为比武,开始于第十世纪,但随即就被教皇与欧洲的国王反对,因为他们不同意骑士们因为自己的轻挑行为而受伤致死。尽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并成为骑士的生活一部份。

最初的比武只是单纯的两个骑士之间的竞赛,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后,就变得非常复杂。它们会成为社会重大事件,并吸引来自远方的赞助者与竞赛者。特别的竞技场(比武的场地)会设置观众看台与参赛者的帐篷。骑士以个人参赛,而成组与赛。他们会使用不同的武器来与对手决斗,旁边会有很多模拟混战的骑士。马上长枪比武或持矛冲刺,是由两边冲锋的骑士以长矛作战,堪称首要大事。骑士竞争的目的宛如现代的运动员,为奖品、声誉和站立着的女士目光而竞赛。

到了十三世纪,已经有许多人在比武场上丧生。领袖们包括教皇曾对此作出警告。例如1240年在科隆那举行的比武就导致六十多人死亡。教皇希望骑士能为十字军在圣地作战,而不是在比武中白白牺牲。不少统治者企图把比武用的武器变钝,以减少受伤的意外,但是严重而致命的伤害仍然继续发生。例如,法国的亨利二世在庆祝爱女结婚的典礼上举行比武,竟在马上长枪比武中受到致命的创伤。

挑战通常是一种友好的竞赛,但是如果比武双方之间心怀怨恨,就会很容易地以战死来结束比武。比武中的失败者会被俘虏,必须提供马匹、武器和装甲作为赎金付给战胜的一方。传令官有保持比武结果的惯例,就像现在的篮球记分盒。一个低级的骑士能够靠这种奖赏累积财富并吸引富有的女人。

军事团

在十字军东征期间,骑士的军事团相继成立,以支援这个目的高尚的运动。他们成为最强悍的十字军,极度憎恨阿拉伯人,并成为可畏的敌人。即使十字军在巴勒斯坦失败后,这些军事团仍然继续存在。

第一支军事团由圣堂的骑士(又名圣殿骑)成立于1108年,以保护在耶路撒冷的圣墓。圣殿骑士穿着印上红十字的白色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的苦行僧一样的誓约(守贞和服从)。圣殿骑士是圣地的英勇防卫者之一,但由于有杀死战俘的行为,而得到凶残的名声。他们从不向敌人求饶,是最后一支离开圣地的十字军。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们藉着接受捐献和借贷而变得富有,却因此招来国王们的妒忌与怀疑。在1307年,法国国王菲力四世以多重罪名包括异端邪说来控告他们,趁机予以逮捕并充公其土地。其他的欧洲领导人也都跟随菲力的步伐,一一消灭圣殿骑士。

在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或救伤团)最初的成立目的,是帮助病患以及向圣墓朝拜的贫困朝圣者,但不久后就转型为军事团。他们穿上印有白色十字的红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一样的誓约,此外尚设立一个高标准,不准他们的军事团变得富裕和慵懒。随着他们的大城堡(克雷克)相继投降后,他们被赶出圣地,并撒退到罗德斯岛,在该地防守数年之久。当土耳其人把他们驱离罗德斯岛后,他们就在马尔他定居下来。

第三大的军事团为成立于1190年的条顿骑士团,他们是保护那些前往圣地的日耳曼朝圣者。在十字军东征结束之前,他们把目标转移到在普鲁斯和波罗的海诸国中的异教徒。直到拿破仑在十九世纪占领条顿骑士团的领地以前,他们一直控制着部份的波兰和普鲁士地区。

勋章

为了区别在战场上的骑士,一个名为勋章的标志制度得以发展。每一个贵族都会设计出一个独特的标志,制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帜和印章上。饰以骑士标志的外衣成为他的战袍,让人从标志上即可加以辨别。宗谱纹章院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专门设计特有的标志,并可保证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其官员会把标志记录在特别的簿册上,由他们保管。

战袍会代代相传,并在结婚时作修改。在不同的国家里,某些设计会保留给王族。到了中古后期,城镇、基尔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贵族的市民也会授予战袍。

在战场上,战士会以战袍来区分敌我,并在混战中挑选出与之匹配的敌手。司宗谱纹章官会制作一个有关骑士的标志清单,他的地位中立,可作为两军之间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们可以在城堡或城镇的防卫者与攻城者之间通信。在战后,又可以从死者的战袍来辨别出他们的身份。
骑士精神

「骑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马术。中古时代的精英战士,与农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术当上骑手和战士的人有所不同,其间差异在于他们拥有快而强壮的马、美丽与有攻击力的武器和制作精良的装甲,这些都是当时的身份象微。

到了十二世纪,骑士精神的意义转变为人生的整体规范。骑士精神规范的基本守则如下:

* 保护老弱妇孺。
* 为公义而战以对抗不平与邪恶。
* 热爱家园。
* 为防卫教会而冒死犯难。

事实上,骑士和贵族会为私利漠视骑士精神。贵族之间的仇恨和土地的争夺,往往会摆在任何守则之上。例如,依日耳曼的部落习俗,酋长遗产由儿子均分,而非长子继承,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引发兄弟之间的战争。最好的例子就是查理曼的孙子之间的冲突。在中古时代,农民通常是瘟疫与内战的最大受害者。

在中古时代,国王会设立骑士勋位组织,组织中的高阶骑士必须发誓对国王与同伴效忠。成为骑士勋位一员可享有极大的名望,也因此成为国家里的重要人物。1347年,在百年战争期间,英国的爱德华三世成立嘉德勋位,并一直留存至今。这个等级是由英国二十五个最高等级的骑士所组成,他们必须保证对国王的忠心并在战争中全力以赴以取得胜利。

金羊毛勋位是由勃艮地的好人菲力在1430年时设立,为欧洲最贵重和最具权威的勋位。法国的路易十一设立圣米迦勒勋位以掌控他最重要的贵族。卡拉托拉瓦、圣地牙哥和亚耳冈达拉等勋位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驱策骑士将来犯的摩尔人赶出西班牙,他们在西班牙第一个国王,亚拉冈的斐南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

成为骑士

贵族的小男孩在七、八岁的时候,会跟大领主一起生活并成为他的侍从。他们会从领主的女眷们身上学习到基本的社交技巧,并接受武器使用与骑术的基本训练。到了十四岁时,就成为扈从,由骑士来训练。分配到扈从的骑士,会继续他对扈从的青年教育。对骑士来说,扈从是一般的同伴和仆役。扈从的职责会包括擦亮骑士的装甲和武器(这些器具比较容易生锈)、帮助骑士穿甲和卸甲、照顾他的携带物品、甚至睡在他的门口作守卫。

扈从必须在比武和作战之中协助骑士。他们负责携带备用武器和马匹、为骑士治疗伤势并协助受伤的骑士离开危险的地方,或在必要时为骑士举行合乎礼仪的埋葬。在很多情况之下,扈从会跟骑士一起上战场并在他的身边作战,让骑士可以在扈从的防守下作战,在情况许可下,他们会努力追求荣誉以取代骑士甚至获至更高的阶级。为此,扈从会试图攻击敌军的骑士、杀死或俘虏对方高级的骑士以取得荣誉。

除了军事训练之外,扈从会透过游戏来提升自己的体能,并接受最基本的教育(不包括写作)以及学习音乐、舞蹈和歌唱。

到了二十一岁,扈从就有资格当骑士。合适的候选人会由领主或其他身份较高的骑士来授予资格。早期的骑士典礼多半很简单,通常是由领主用剑拍肩,然后扣紧剑带。随着时代推演,典礼开始变得复杂并且加入了教会的仪式,赐封人通常会为候选人领洗、剪掉他的发端和作整晚的守夜祈祷。到了早上,候选人就会接受骑士的剑和马刺。

拥有骑士身份后通常会获得土地或收入,以尽到该身份所应负起的责任。地位重要的领主和主教能够维持一支具规模的骑士部队,但是在某些情况之下,也会以雇用的方式来取得武力。如果扈从在战争期间有出色的作战表现,亦可以得到大领主的认同,并在战地上受封为骑士。

比武

两个骑士之间的砌磋称为比武,开始于第十世纪,但随即就被教皇与欧洲的国王反对,因为他们不同意骑士们因为自己的轻挑行为而受伤致死。尽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并成为骑士的生活一部份。

最初的比武只是单纯的两个骑士之间的竞赛,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后,就变得非常复杂。它们会成为社会重大事件,并吸引来自远方的赞助者与竞赛者。特别的竞技场(比武的场地)会设置观众看台与参赛者的帐篷。骑士以个人参赛,而成组与赛。他们会使用不同的武器来与对手决斗,旁边会有很多模拟混战的骑士。马上长枪比武或持矛冲刺,是由两边冲锋的骑士以长矛作战,堪称首要大事。骑士竞争的目的宛如现代的运动员,为奖品、声誉和站立着的女士目光而竞赛。

到了十三世纪,已经有许多人在比武场上丧生。领袖们包括教皇曾对此作出警告。例如1240年在科隆那举行的比武就导致六十多人死亡。教皇希望骑士能为十字军在圣地作战,而不是在比武中白白牺牲。不少统治者企图把比武用的武器变钝,以减少受伤的意外,但是严重而致命的伤害仍然继续发生。例如,法国的亨利二世在庆祝爱女结婚的典礼上举行比武,竟在马上长枪比武中受到致命的创伤。

挑战通常是一种友好的竞赛,但是如果比武双方之间心怀怨恨,就会很容易地以战死来结束比武。比武中的失败者会被俘虏,必须提供马匹、武器和装甲作为赎金付给战胜的一方。传令官有保持比武结果的惯例,就像现在的篮球记分盒。一个低级的骑士能够靠这种奖赏累积财富并吸引富有的女人。

军事团

在十字军东征期间,骑士的军事团相继成立,以支援这个目的高尚的运动。他们成为最强悍的十字军,极度憎恨阿拉伯人,并成为可畏的敌人。即使十字军在巴勒斯坦失败后,这些军事团仍然继续存在。

第一支军事团由圣堂的骑士(又名圣殿骑)成立于1108年,以保护在耶路撒冷的圣墓。圣殿骑士穿着印上红十字的白色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的苦行僧一样的誓约(守贞和服从)。圣殿骑士是圣地的英勇防卫者之一,但由于有杀死战俘的行为,而得到凶残的名声。他们从不向敌人求饶,是最后一支离开圣地的十字军。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们藉着接受捐献和借贷而变得富有,却因此招来国王们的妒忌与怀疑。在1307年,法国国王菲力四世以多重罪名包括异端邪说来控告他们,趁机予以逮捕并充公其土地。其他的欧洲领导人也都跟随菲力的步伐,一一消灭圣殿骑士。

在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或救伤团)最初的成立目的,是帮助病患以及向圣墓朝拜的贫困朝圣者,但不久后就转型为军事团。他们穿上印有白色十字的红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一样的誓约,此外尚设立一个高标准,不准他们的军事团变得富裕和慵懒。随着他们的大城堡(克雷克)相继投降后,他们被赶出圣地,并撒退到罗德斯岛,在该地防守数年之久。当土耳其人把他们驱离罗德斯岛后,他们就在马尔他定居下来。

第三大的军事团为成立于1190年的条顿骑士团,他们是保护那些前往圣地的日耳曼朝圣者。在十字军东征结束之前,他们把目标转移到在普鲁斯和波罗的海诸国中的异教徒。直到拿破仑在十九世纪占领条顿骑士团的领地以前,他们一直控制着部份的波兰和普鲁士地区。

勋章

为了区别在战场上的骑士,一个名为勋章的标志制度得以发展。每一个贵族都会设计出一个独特的标志,制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帜和印章上。饰以骑士标志的外衣成为他的战袍,让人从标志上即可加以辨别。宗谱纹章院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专门设计特有的标志,并可保证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其官员会把标志记录在特别的簿册上,由他们保管。

战袍会代代相传,并在结婚时作修改。在不同的国家里,某些设计会保留给王族。到了中古后期,城镇、基尔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贵族的市民也会授予战袍。

在战场上,战士会以战袍来区分敌我,并在混战中挑选出与之匹配的敌手。司宗谱纹章官会制作一个有关骑士的标志清单,他的地位中立,可作为两军之间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们可以在城堡或城镇的防卫者与攻城者之间通信。在战后,又可以从死者的战袍来辨别出他们的身份。
在名著《堂吉河德》里,叙述了这“世界上最后一位真正的骑士”令人心酸又好笑的故事
名著《宗教与西方文化的兴起》
介绍一下骑士:
我们对于骑士制度的起源知之甚少。但随着这一制度的不断发展,它正好给当时混乱无序的社会提供了一种极其需要的东西——一整套明确的行为准则。它多少缓和了那个时代的野蛮习俗,使生活变得比此前500年的黑暗时代稍微容易一些,精致一些。想要教化粗野的边疆居民,这并非易事。他们大部分时间在与穆斯林、匈奴人或北欧海盗苦苦作战,挣扎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残酷环境中。作为基督徒,他们当然对自己的堕落行为深感忏悔。他们每天早晨发誓从善,向上帝许诺要行为仁慈和态度宽容。可不等太阳落山,他们便把诺言抛诸脑后,一口气杀光所有的俘虏。不过进步来自于缓慢而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连最无法无天的骑士都不得不遵守他们所属“阶层”的准则,否则就要自食其果。

这些骑士准则或骑士精神在欧洲各地不尽相同,但它们无一例外地强调“服务精神”和“敬忠职守”。在中世纪,“服务”被视为非常高贵、非常优美的品德。做仆人并无任何丢脸之处,只要你是一个好仆人,对工作勤勤恳恳、毫不懈怠。至于忠诚,当处于一个必须忠实履行许多职责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时代,它当然会成为骑士们首屈一指的重要品德。
《堂吉诃德》是讽刺骑士精神的书
<异世帝王行>是一部宣扬骑士精神的书

Paladin的查理大帝的圣骑士与亚瑟王的圆桌骑士:

查理曼的圣骑士们相关事迹在中世纪一般都被称作为“加洛林纪事“(Carolingian Cycle)或“法兰西史诗”(Matter of France)。
圣骑士们的事迹在中世纪时代大多都是由吟游诗人的原始传唱方式逐渐演化为书面记载,少数则来自于僧侣学者的文学创作。
但是自中世纪结束以后,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以及新兴的各种近代化戏剧题材逐步踏上舞台,用以叙述骑士传奇的诗歌逐渐衰弱,自此以后传统的圣骑士史诗便日趋没落而很少再有新鲜血液加以补充。
而且目前为止中国对圣骑士们的相关作品实际上只翻译了一小部分,只有比较典型的《罗兰之歌》、《疯狂的奥兰多》、《被解放的耶路撒冷》再加上现代文学作品《不存在的骑士》在国内拥有中文译本。
这些种种问题导致了至今为止国内大多数读者都只知道圣骑士有查理曼和罗兰,但奥利弗、霍吉尔、图平、艾斯托弗、里纳尔多、玛拉吉吉、斐兰巴拉斯、弗罗雷斯马特、纳莫、所罗门、加尼隆等诸多圣骑士的中世纪诗歌传奇事迹则几乎一无所知。
值得注意的是,圣骑士的人物名单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尽管上面十三位人物被视作为最经典也最为主流的圣骑士阵容,但有些地区与民族的Paladin诗歌中也会根据剧情背景上的变化而重新调整圣骑士的人物,例如一些诗歌中的罗吉耶洛、艾文、艾弗利、奥多、拜伦格尔、安赛斯、格尔恩、吉瑞尔、安杰利尔、参孙、吉拉德这些就属于另一些可能会在中世纪诗歌作品中被描述为查理曼麾下十二圣骑士的备选人物,每一部Paladin的诗歌作品大多数时候都维持着1+12的人数名单,但也偶尔会根据创作者设定而有所变动以致于超出十三个人的名单。(1+12的“1”即为查理曼)
圣骑士中有一些是现实历史中真实存在过的史实人物,例如查理曼、罗兰、图平等等,但也有一些是中世纪诗歌里面的虚构人物,例如弗罗雷斯马特、玛拉吉吉等等。
而中世纪诗歌的圆桌骑士也与圣骑士几乎是在一母胞胎的文化背景下所诞生的产物(诺曼征服之后的英格兰受到法兰西骑士文化的全面影响与渗透,而圆桌骑士的很多事迹都源自于法国吟游诗人的创作),只不过圆桌骑士相对圣骑士而言要融入了更多的凯尔特神话色彩,而圣骑士与欧亚非三大陆上各类异教徒的互动事迹则更为丰富,常常出现类似于十字军一样的欧洲多国联军来对抗异教徒军队的战争,尤其是故事中某些穆斯林武士的实力甚至还要凌驾于查理曼的圣骑士们之上。
但圣骑士故事集与圆桌骑士故事集虽然都被普遍视作为中世纪骑士文学中的两根擎天巨柱,然而就其本质而言,他们的作品事实上都是染上了极其浓厚奇幻色彩的中古时代史诗,我们在21世纪的今天所看到的奇幻作品本质上就是他们的中世纪骑士传奇其概念延续,融合了各种神话与宗教色彩。
我们可以看到近代思想启蒙家孟德斯鸠(公元1689—1755)在他的巨著《论法的精神》第28章第22节中,一个拥有世界性影响力的法国学者是怎么评价Paladin的:
————
“在文学中,人们可以看到圣骑士、巫术师、仙女、插翅的或聪慧的骏马,隐形人和刀枪不入的人;对伟大人物的出生和教育甚为感兴趣的魔法师;被施以了魔法或解除了魔法的宫殿。在我们的世界里出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而只有普通的平民才沿着大自然原有的轨迹继续生活。
圣骑士们总是全副武装,出没于古堡、要塞和强盗中。他们为弱者打抱不平并以此为荣。在我们当今的文化中,建立在爱情思想上的侠义之风以及武力与守护的思想交织在一起。
于是人们就幻想出一个英武的男士。这个男士看到一位品貌非凡但却纤薄娇弱的女子,于是就乐意挺身而出为她冒一切风险,并在日常的生活行为上取悦于她。骑士道的氛围就这样产生了。
这些骑士文学满足了取悦女人的愿望,给欧洲的部分地区带来了这种尊重女性与行侠仗义的精神,可以说这种骑士精神,在古人中是少见的。”
————
圣骑士们早在中世纪时代便因吟游诗人与僧侣学者的诗歌传播而深入人心的超自然力量不消多说,然而圆桌骑士们也具备着独特的超自然力量。
最典型的例如15世纪时由托马斯·马洛礼写作,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骑士文学作品《亚瑟王之死》第十九卷其中三个章节的标题及其内容:
第十回——尤瑞爵士怎样为了求人医伤,来到亚瑟王的朝廷,亚瑟王又怎样用手开始抚摸他。
第十一回——亚瑟王抚摸尤瑞爵士的创伤,随后让圆桌骑士团的诸位骑士们轮流抚摸,予以治疗。
第十二回——亚瑟王怎样吩咐兰斯洛特爵士伸手抚摸尤瑞的伤口,不多时尤瑞完全痊愈了,他们又怎样去感谢上帝。
正如圣骑士们所具有的各种不可思议力量一样,圆桌骑士们也因对上帝的信仰而获得了触摸治疗的能力,其中与以色列大卫王有着直系血脉传承并且与耶酥也存在血缘关系的兰斯洛特爵士自然拥有着这些圆桌骑士中最强大的触摸治疗能力(超过亚瑟王,仅次于他的儿子格拉海德爵士,但此时格拉海德已因圣杯而死),此外还有着高文爵士因阳光照射而获得的神力,格拉海德爵士因虔诚信仰而展现的神迹诸如此类等等各种圆桌骑士的超自然力量。
然而圆桌骑士故事集在近现代以来的凯尔特文化复兴运动中得到了广泛传播,但圣骑士故事集没有。直到20世纪的现代奇幻兴起,D&D的两位创始人Gary Gygax与Dave Arneson才重新把Paladin的名字抬出来,使得在中世纪结束之后的近代史上衰弱数个世纪之久的Paladin终于以另一种形式而再次登上了舞台,但实际上今天出现在我们面前的Paladin却已经成为查理大帝的圣骑士、亚瑟王的圆桌骑士、三大骑士团(医院、圣殿、条顿)、耶路撒冷圣墓骑士团、圣地亚哥骑士团、布永的戈弗雷、鲍德温四世、路易九世、熙德、艾文豪、威廉·马歇尔、贝特朗·杜·盖克兰、贞德等诸多史实中与传说中的骑士道英雄所融合在一起的传奇混合体了。
当然,查理曼麾下十二近侍的很多文化特征都被现代奇幻中的圣骑士所继承了下来,例如圣剑、神骏、无畏的勇气、虔诚的信仰、善于用演讲来凝聚及鼓舞人心、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并激励全军士气、擅长领导和交涉、进行朝政议事或法律仲裁时的能言善辩与洞察力。

本文标题: 想了解查理曼十二圣骑士,应该读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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