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科普一下法律知识吗

发布时间: 2023-01-03 12:01:2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92

常用法律知识100问_常用法律知识问答,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那么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

可以科普一下法律知识吗

常用法律知识100问_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那么你对 法律知识 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常用法律知识100问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常用法律知识100问

  1、我国宪法对公有财产及公民私人财产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谁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答: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答:《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购买新房时,应首先去当地房管局查询欲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预告登记,如已登记,则不能购买,如未登记,则购买后及时去预告登记。二手房则只能先付订金或部分购买款,待办理过户手续后再付清,以防出卖人一房二卖。

  4、悬赏寻找遗失物,权利人可否不履行悬赏承诺?

  答:权利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悬赏义务。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5、法律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6、哪些情形,所有权人无权追回无处分权人转让给受让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7、耕地和林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

  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8、小区规划内的车位能否购买?

  答:可以购买。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9、购买房屋等不动产是不是只要签完合同就可以了?

  答:不是,还必须经依法登记。《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业主可以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吗?

  答:不可以。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人是指包括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

  11、哪些财产可以用来抵押?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面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12、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3、哪些情形,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什么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吗?现有法律有哪些规定?

  答:在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我国现有法律中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主要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5、教唆、帮助他人或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承担何种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6、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可以不承担责任?

  答: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17、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发生损害怎样确定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8、幼儿园、学校、其他 教育 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损害,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9、机动车的所有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偿?

  答:《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 保险 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将车辆卖给他人但未过户,买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由谁来赔偿?

  答: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1、未尽告之义务,未征得患者同意就做手术,并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该负什么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 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法律对病历资料的建立、保管、查询有什么规定?

  答:《侵权责任法》第6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 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23、在公路上乱堆、乱放、乱撒造成损害的,追究谁的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89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5、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答: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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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低年级小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怎么样进行比较好?

引言: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给孩子全面的知识普及,这样的话,小孩子在成长的时候也能够更加清楚的认知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给低年级小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怎么样进行比较好呢?

可以采取的方式

因为孩子的年纪比较小,所以逻辑思维能力是比较差的,不可能像专业的法律人士那样去通过相应的法条来进行判断。所以说小孩子其实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是比较浅显的,在小孩子的眼中只有对于错之分,并没有其他过多的了解。所以在给小孩子做法律知识普及的时候,应该尽量的把知识简单化,而且尽量是故事化。就不要给孩子讲什么特别难懂的案件或者是案例了,直接给孩子一个从案例中抽象出来的小故事,而且是孩子能够理解的那种通俗易懂的故事,让孩子进行判断。比如说故事发生完之后,让孩子判断做法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应该怎么做。通过这样的问答小孩子就能理解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而且小孩子在日常生活中也知道别人做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怎么样才是遵纪守法的,怎么样是违法的。这个时候孩子已经算是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等到长大之后就可以理解更复杂的法律知识了。

要利用多种措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实际上有很多时候学校在教育孩子时还是过于看重学习成绩了,从来都没有注重小孩子的身体素质,发展小孩子的性别意识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其实这些东西在孩子年纪小的时候就可以开始科普和教育了,这样的话孩子才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生活。再加上小学生的智力发育又不是特别的全面,又不能给孩子教太难的知识。所以这个时候还是多的还是了解一些更全面的知识,这样的话孩子才能够健康的发展。

我觉得可以通过给孩子看一些动画片的方式来普及法律知识,或者是可以给孩子讲一些这方面的故事,这样的方法相对来说比较有效果,更加的通俗易懂。
可以给孩子看一些普法节目,也可以给孩子看一些真实的案例,这样会有更好的效果。
我觉得应该使用一些教材或者是一些视频给小学生观看,来普及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够让法律知识良好的进行。

有哪些常见的法律常识你我都可能需要却不懂?

我们总是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但是我们对法律的了解却很少,下面的这些法律就是我们经常需要却不懂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就会劳动,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来保护我们的劳动权利,但是我们仍然经常会遇到一些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我们对一些《劳动法》的法律常识不了解,所以不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劳动法》的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但是有很多厂都违反了这个规定,大量招用童工,而且把他们当做廉价劳动力,而且出现了什么问题之后还会推卸责任,如果需要赔偿的,他们可能就会欺负童工不懂法律没有什么文化,说他们是未成年,当初也是自愿到那里去上班的,所以不会给予任何赔偿。其实他们就是不负责任,明明是他们自己违法了,却推的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也就是因为童工不懂这个常识,所以往往才会被骗。所以,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就要多了解一些劳动法,那里面的很多法律条例对于我们大多数人都是适应的,多懂一些相关的知识,这样对自己的劳动成果会有很好的保护,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事情时就可以拿出来保护自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很多人在结婚离婚的时候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去解决,其实必要的时候法律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的方法。无论结婚还是离婚担心的最多的问题也就是关于夫妻财产的问题,我们很多人都不懂法律,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划分标准,其实没事的时候可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婚姻法》的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明确的说明了那些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哪些不是的,如果夫妻之间真的走到了那一步,可以好好研究研究我国《婚姻法》。对那里面的一些常用的常识性法律懂了,对婚姻问题的处理会很有帮助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们作为中国的公民,每个人都有受到教育的权利,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法》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已达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所以如果被迫不能去接受教育,是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的,还有很多的《教育法》我们是不懂的,作为学生,应该多了解一些和自己相关的法律知识。

我们在这个法制社会中,就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等有必要的时候就拿出来保护自己。

我不是一个专业的法律顾问,身边也没有懂法律的朋友给我天天普法。懂得那么几点法律常识都是自己平时生活中遇到过,或者某件事情之后被别人告知的,这些维法的点肯定都是有的,但是对应的法律条款也许并不准确,不过你只要知道这些都是有法律保护的就行了,想要更准确更专业就去咨询律师。

第一个,交通法。

随着开汽车的人越来越多,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上涨的越来越快。知道一些简单的交通法律知识,不管是你被撞了,还是你撞了别人,都还是很有保障的。

如果你是受害者,被车撞了,没有严重到昏迷倒地不起的话,请你一定要记住这个车辆的司机,汽车牌照。等到后面赔偿的时候,最好是复印一份或者拍照,记录下来这个司机办的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的保单,这关系着赔偿的金额数目,不然以后有纠纷了还得到处查询说不清了。

如果你是肇事司机,那么出事了严重的话第一时间叫救护车,紧接着报交警来定责,然后叫保险公司来处理,当保险公司的处理人员来后,你只需承认你责任,后续的事故处理赔偿解决与你无关了,不要管任何事情也不要垫付任何医药费用之类的,要相信你的保费不是白交的。

第二个,劳动法。

劳动法说实话我就没怎么关注,只知道上班了每个月有工资发就行了。后来别人给我科普,在公司单位上班的话不论是临时的合同工还是编制的老员工,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自己的一份也要收好,这是保障你的员工利益的最好材料。如何公司无故辞退你,你就可以找他要回相应的赔偿。另外只要是在这里上班的人,公司都需要为其购买社保的。

在上下班途中所受的伤也是属于工伤,公司可以给与一部分报销,在工伤期间不能辞退或者克扣工资。

女性在怀孕至哺乳期之间公司不得无理由辞退本人,并且不能私自缩减产假,要按照国家规定放产假,也不得在产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三个,婚烟法。

我现在家庭幸福美满,只是在一次闲聊中知道了。婚后的房产,即便是你自己出资购买的,或者父母过户给你的,房产证上只有你的名字的话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了仍旧是需要拿出来分割的。除非在你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另一半写下承诺书表示弃权不要这套房产,并且公证才算个人财产。

第四个,消费者保护法。

在外面吃饭经常看到不允许自带酒水,不允许带外食,包房有最低消费,其实这都是属于霸王条款,根本没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完全可以到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举报的。

‍未满12岁骑车上路要罚款。

电视剧里的青春少年,哪个不是自行车骑得飞起,《17岁的单车》里的高圆圆更是一代人的国民初恋,所谓要想恋爱早,单车要学好,大马路上骑着摩拜的校服少年,姐姐不由得想问一句,“你满12岁了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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