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调制在曹魏,西晋,北魏时期的区别
曹魏时开始试行户调制,也就是改变秦汉以来的算赋,口赋等人头税,改成缴纳绢和布,按户征收。
西晋时正式按此颁布了户调制,实际上是按照九品混通制的模式。九品是赋税高低的品级,还按不同等第将赋税送到不同地区。即"上三品送京师,中三品入他州,下三品入本州"称"九品混通"。但实行征收时并不执行,九品混通虽有其名,而流弊严重。
北魏时颁布了租调制,是与均田制相配合的赋税制度: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没有曹魏的事。
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租调数量比北周轻,农民服役时间也短。
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税体制,实行租庸调制。唐朝的租庸调制不再有年龄的限制。
历史上的租调制和屯田制大神们帮帮忙
租调制 曹操进驻冀州后颁行租调制,对土地所有者(包括自耕农和地主),每亩土地征收田租谷四升。每户征收户调绢二匹、绵二斤。户调取代汉代沉重的人头税,对农民有好处,也有利于大族豪强庇荫佃客。操命令加重对豪强兼并行为的惩罚,但大族豪强兼并事实上难以阻止 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租庸调制:唐朝在隋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屯田制 屯田制指的是利用士兵和农民垦种荒地,以取得军队供养和税粮.又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之分.商屯亦称盐屯,明盐商为了便于在边境地区纳粮换盐而办的屯垦.这是在明朝了,而民屯和军屯就是所说的屯田.而屯田制就是以屯田为目的而建立的一种制度,由曹操建立. 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西汉前元十一年(前 169),汉文帝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但当时屯田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边陲,主要方式为军屯,且规模不大。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建安元年(196),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都(今河南许昌)附近进行屯田。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是镇压黄巾起义中掳获的,有一部分劳动力号称为招募其实是被迫而来的。据说当年屯田收获谷物百万斛,缓解了社会矛盾。“于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曹魏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每 50 人为 1 屯,屯置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不隶郡县。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 6 民 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军屯以士兵屯日,60 人为1 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但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份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三国时期,吴、蜀也都实行过屯田,只是规模和成就都不及曹魏。曹魏后期,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分配比例竟达官 8 民 2 的程度,引起了屯田民的逃亡和反抗。屯田土地又不断被门阀豪族所侵占,于是屯田制逐渐破坏了。咸熙元年(264)政府宣布废除民屯。兵屯虽然继续存在,但作用已经不大了。 建安时期曹魏的屯田 曹魏时期实行屯田制 屯田制自古有之,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关于曹魏兴办屯田,史书皆有记载: 是岁(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三国志》)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魏书》) 起初招募人民屯田时,人民一怕得不到实惠,二怕军事编制的束缚,因此多有逃亡之举。于是曹操采纳了袁涣的建议,即变强迫为自由应募,新政策受到了百姓的欢迎,屯田得以顺利进行。 近代史家把曹魏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二者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为供应军粮而兴办,必要时参加民屯的劳力同样需执戈对敌。不同之处在于,屯田民主要从事农垦生产,而军士以攻防为主。从时间来看,民屯始于建安元年(196年),军屯始于建安之末,所以本文主要介绍的是民屯。 一、民屯组织 曹操时代,屯田事物主要由各郡国典农官主持。大的郡国设典农中郎将,小郡设典农校尉。典农官独立于郡县之外,是专为供应军粮而设的机构,雍正年间的军机处与之颇为相似。若遇有重要事项,如屯田地点的选择及处理农民逃亡等,则由屯田官直接向操请示办理。此外,曹操领导下的司空和丞相府也对屯田官起领导作用。 二、征税办法 曹魏统治者向屯田民征收租税的办法,是枣祗倡导的“分田之术”,即官府提供土地,收获的谷物按比例分成。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官私对分。这样的剥削办法达到了积粮供军的效果,百姓虽然吃亏,但能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他们已经跟满足了。 三、屯田的作用 首先,按照经济学的说法,建安屯田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汉魏之际,广大人民饥寒交迫,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一方面大量流民食不果腹,一方面大片荒地无人开垦,而屯田制则可以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从而充分利用了既定的生产资源。再者,建安屯田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军阀混战,归根到底打的是粮草。曹操军团积极地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屯田制度,不但粮草供应有了保障,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运粮的沉重劳役负担。 建安时期之后,民屯多有演变,到了曹魏末年,这项制度对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于是司马炎于魏咸熙元年(265年)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实际上就是下令废止屯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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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曹魏、西晋、北魏的租调制,并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讨论三者区别?
隋朝统一的客观原因
(一)南北方经济的恢复发展,南北差距缩小为隋朝统一奠定了经济基础
作为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黄河流域.自东汉以来到北魏统一黄河流域以前,历经多次战乱,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口流离失所.虽经历曹魏,前秦的努力,北方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但时间很短暂.北魏统一黄河流流域以后,孝文帝进行了改革,实行均田制,三长制(地方基层行政制度),租调制“三制”的实行在当时具有积极进步的意义.农民通过开垦增加了自己的土地,租调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农民有了一定的人身自由,这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恢复和发展北魏的农业生产具有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均田制的时践使政府的收入大为增加,“百姓般阜,年登俗乐”,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此时北方的经济发展程度比南方高,为隋的统一奠定了经济基础.
南方经济在三国时只处于初步开发阶段,真正开发从南朝开始.南朝时,(1)“自中原乱离,以黎南渡,并侨置牧司在广灵,丹阳,南城,非旧土也.及胡寇南侵,淮南百姓皆渡江.”几乎由于大量人口的南迁,一方面增加了南方的劳动力 (据统计,西经末年到南朝时期为避战乱追到南方农民大约在90万以上,相当于江南人口的1/6,北方总人口的1/8);另一方面南迁的农民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再加上南方土壤肥沃,气候适宜,统治者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措施,南方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尽管此前北方的经济发展程度高于南方,但经过这一时期的开发,可以说南方经济已逐步赶超北方,使得南北经济差距缩小.因此,南北朝的经济发展要求打破南北朝对峙的局面,以利于经济文化交流.这也是随统一的一个经济条件.
(二)南北方民族的大融合为隋的统一提供了民族条件
自东汉末年,由于政治的日益腐败,统一的多民族大帝国分崩离析.之后,历三国和西晋的短暂统一,又出现了东晋十六国并立和南北朝对峙的局面.在这政权分裂、战乱频繁的三百多年中,中国社会处于一个巨大动荡的旋涡之中.与此同时,由于民族大迁徙和民族大杂居,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二次空前的民族大融合.这一时期,与汉族及其前身华夏族有着密切联系的各族,他们出现在中原政治舞台上以后,骤然间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过程,纷纷离散聚合.建立过政权的许多民族都纷纷与汉族融合.不论南方还是北方,民族之间双向或多向的迁徙、对流,是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特点.即一部分汉族往周边去,周边的少数民族往内地来.
在北方,史称“五胡”的匈奴、鲜卑、羯、氏、羌等塞外民族纷至沓来,在黄河流域建立了许多政权.这些民族政权,一般不管哪个民族居统治地位,大都与汉族世族阶级相联合;同时,在政权的组合上又往往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北方民族徙居中原,纷纷建立政权,一个最为直接的后果是:在中原地区形成了胡汉杂居的局面,为各民族的融合提供了先决条件.这些民族在与汉族的长期杂居相处与通婚中,互相依存、互相吸收,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渐渐地,他们与汉族在经济、文化、语言、服饰、姓氏、习俗乃至宗教信仰上的差异逐渐缩小,与汉族逐渐融为一体.如至北魏后期,匈奴、羯、氏、羌等少数民族已不见于史乘,柔然、吐谷浑、敕勒等也与汉族逐渐融合.到隋朝统一黄河流域,从北方迁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差不多都被汉族融合了,连鲜卑族也最终完成了汉化.当然,在这一时期的民族融合大背景下,北魏孝文帝改革尤极大的促进了民族的融合.
此时,南北文化的隔阂正在逐渐解除,文化上的沟通与认识都在不断加强,民族大融合的出现使深陷动乱遭受苦难的人民迫切要求和平稳定,实现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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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完整的税赋制度都包含什么?
编户制度: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役税)很重。租调制:西晋的占田法内容包括“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绢、帛。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唐朝两税法背景: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度无法维持,公元780年,宰相杨炎提出实行两税法作用:改变自战国以来已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放松。扩大了政府税收, 减轻了农民负担。影响:开始的时侯,户口明显见多,税收也相对增加。但后期因为大地主隐瞒财产,将赋税转嫁农民,以及政府增加的各种苛捐杂税,使农民负担更加沉重。但两税法仍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进步。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方田均税法” 背景:北宋土地兼严重,农民反抗斗争加剧,冗官冗费等问题严重,1069年任参知政事的王安石主持变法作用:增加了政府的税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问题,但因为变法触犯了官僚地主的的利益,使新法的推行困难重重,后又出现用人不当的问题,在支持变法的明神宗死后被废除。明朝的一条鞭法背景:阶级矛盾加剧,内阁首辅张居正改革赋税制度作用:减轻了农民负担,缓解了阶级矛盾影响:政府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放松,赋役征银的办法,有利于农业商业化和资本主义萌芽。清朝的摊丁入亩背景:雍正帝登基后推行的赋税改革作用:人头税废除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的人口数减少影响: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编户制度: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役税)很重。租调制:西晋的占田法内容包括“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绢、帛。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唐朝两税法背景: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度无法维持,公元780年,宰相杨炎提出实行两税法作用:改变自战国以来已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放松。扩大了政府税收, 减轻了农民负担。影响:开始的时侯,户口明显见多,税收也相对增加。但后期因为大地主隐瞒财产,将赋税转嫁农民,以及政府增加的各种苛捐杂税,使农民负担更加沉重。但两税法仍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进步。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方田均税法” 背景:北宋土地兼严重,农民反抗斗争加剧,冗官冗费等问题严重,1069年任参知政事的王安石主持变法作用:增加了政府的税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问题,但因为变法触犯了官僚地主的的利益,使新法的推行困难重重,后又出现用人不当的问题,在支持变法的明神宗死后被废除。明朝的一条鞭法背景:阶级矛盾加剧,内阁首辅张居正改革赋税制度作用:减轻了农民负担,缓解了阶级矛盾影响:政府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放松,赋役征银的办法,有利于农业商业化和资本主义萌芽。清朝的摊丁入亩背景:雍正帝登基后推行的赋税改革作用:人头税废除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的人口数减少影响: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编户制度: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役税)很重。租调制:西晋的占田法内容包括“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绢、帛。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唐朝两税法背景: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度无法维持,公元780年,宰相杨炎提出实行两税法作用:改变自战国以来已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放松。扩大了政府税收, 减轻了农民负担。影响:开始的时侯,户口明显见多,税收也相对增加。但后期因为大地主隐瞒财产,将赋税转嫁农民,以及政府增加的各种苛捐杂税,使农民负担更加沉重。但两税法仍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进步。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方田均税法” 背景:北宋土地兼严重,农民反抗斗争加剧,冗官冗费等问题严重,1069年任参知政事的王安石主持变法作用:增加了政府的税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问题,但因为变法触犯了官僚地主的的利益,使新法的推行困难重重,后又出现用人不当的问题,在支持变法的明神宗死后被废除。明朝的一条鞭法背景:阶级矛盾加剧,内阁首辅张居正改革赋税制度作用:减轻了农民负担,缓解了阶级矛盾影响:政府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放松,赋役征银的办法,有利于农业商业化和资本主义萌芽。清朝的摊丁入亩背景:雍正帝登基后推行的赋税改革作用:人头税废除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的人口数减少影响: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为了巩固国家的统一,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来健全和巩固新建的政权。其中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在原有赋税制度的基础上,对赋税制度进行改进。
秦代建立的赋税徭役并行制,是以田租、口赋和其他杂税为三大支柱,并辅以徭役制度等,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秦代赋役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对当时和后世产生了十分深远影响。
程本系统1.程甲本
租庸调制和租调制的区别
两者没有区别,指的都是同一类税务制度。
这是唐时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扩展资料:
唐高祖武德二年 (619年) 定租庸调法: 每丁每年交租2石,绢2丈,绵3两。武德七年(624年) 颁布均田制时,对租庸调作详细规定: 每丁每年交租粟2石;调则随乡土所产,交绫、绢、絁者,兼调绵3两;输布者,交麻3斤;凡丁,每年服役20日,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3尺。
有事而加役15日者,免其调;30日,则租调俱免。与正役一起,不得超过50日。
参考资料:租庸调制_百度百科
很明显·
就多了个庸·
首先你要知道·租是一种制度,庸也是,调也是·
租调制度最早是从卑微曹操开始的。
曹操进驻冀州后颁行租调制,对土地所有者(包括自耕农和地主),每亩土地征收田租谷四升。每户征收户调绢二匹、绵二斤。户调取代汉代沉重的人头税,对农民有好处,也有利于大族豪强庇荫佃客。操命令加重对豪强兼并行为的惩罚,但大族豪强兼并事实上难以阻止
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隋朝前期和唐朝前期,在均田制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而租庸调制,
就是这样,等于是说,租庸调是轻徭薄赋的一种体现,对唐朝的影响是很大的·
曹操进驻冀州后颁行租调制,对土地所有者(包括自耕农和地主),每亩土地征收田租谷四升。每户征收户调绢二匹、绵二斤。户调取代汉代沉重的人头税,对农民有好处,也有利于大族豪强庇荫佃客。操命令加重对豪强兼并行为的惩罚,但大族豪强兼并事实上难以阻止 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租庸调制:隋朝前期和唐朝前期,在均田制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租调制是魏晋时期的政策,租庸调制是唐朝后期的政策 并且纳税时间变成了夏秋两季 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
租庸调制和租调制的异同
相同:都是与均田制和府兵制相配合的税收制度
租调制,其他人都说了,主要就是租田纳租和服劳役,
但如果劳役和农时冲突了呢,
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租庸调制,农民可以用丝绵纺织品来替代劳役,而朝廷也可以用农民缴纳的丝绵纺织品来雇佣闲汉参加劳逸,
本文标题: 户调制和租调制有何联系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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