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分封制与西欧的分封制的异同点越多越好一、不同点:1、依据关系的不同:西周分封制是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确立权位的,西欧的封建...
西周的分封制与西欧的分封制的异同点
越多越好一、不同点:
1、依据关系的不同:
西周分封制是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确立权位的,西欧的封建等级制度则与血缘关系无关,封君与封臣间无绝对的血缘关系。
2、内在关系的不同:
西周分封制主从关系从最高级到最低级,而西欧封建制度的主从关系只存在于直接建立分封受封关系的领主和附庸之间。
二、相同点:都是封建等级制度,都是政教合一统治方法,都是都是分散权力与土地。
扩展资料:
三、简介:
1、西周分封制简介:
西周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
2、西欧封建等级制度:
一般指西欧封建主之间依据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由于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理解封建制度,其上下限与中世纪大致相同,因此,封建等级制度又称为中世纪等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等级的划分及其之间的关系首先以一种人身的依附关系为依托,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西欧典型地表现为封君封臣制度。
参考资料:中学历史网
西周的分封制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等级制有什么不同点?
2、从属关系上差别较大。先秦的分封制是层层从属,从礼制上讲,诸侯效忠于天子,大夫效忠于诸侯,如此大夫也效忠与天子,即效忠于上级的上级直至天子。而欧洲各级封建主之间只效忠于直接上级,隔级之间无效忠关系,这也正是欧洲很多国王国土广阔却无法调动国内的骑士的原因。
3、由于以上的爵位关系和从属关系的不同,在继承上就有了不同。先秦的土地继承是严格按照宗法制的男系继承,女系及外戚无权继承,而且理论上讲诸侯的继承都要受到王室的节制,王室有权否认继承(实际操作是另一回事,但诸侯的丧事和爵位继承都要通报王室)。而欧洲虽然有着更加严格的长幼制度(即长子继承全部,幼子什么也得不到。先秦宗法幼子降一级分封),但在继承权上相当松,女儿有继承权,外戚也有继承权,这就造成了大诸侯跨国领有土地、同时从属于两个上级领主、继承纠纷国际化等情况的产生。
4、总体来说,欧洲封建制没有分封制那么严格。先秦诸侯只能从属于天子,不服就要受到讨伐。等级森严,一成不变。而欧洲效忠关系十分松弛和自由,没有严格的宗法与分封制度。等级也有可能随着国力的改变而改变。
5、以上的不同又导致了贡赋制度的不同。先秦的贡赋制度其政治意义远胜于经济意义。诸侯贡赋为各地方物,代表这方土地属于天子。其贡献之物多为军事和祭祀物资,内容以林、猎、渔、矿为主,偶有谷类,也主要用于祭祀,如黍、椒(豆子)、麦、稻等。《左传·僖公四年》记载管仲伐楚时借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即反映了这个问题。天子及王室日常用度出自王室领地,公卿又各有专门的采地,如周、召、单等,这些并不依靠诸侯,因此从经济上来说诸侯与天子之间并无从属关系。而欧洲各级封建领主之间的供赋更像是租税,经济意义十分明显。内容以农牧产品为主。封建领主的日常生活主要就是靠直接农民的地租和下级领主的供赋来维持的。领主之间主要是经济从属。
欧洲:教皇-皇帝-领主-平民
周朝封建制度和中世纪欧洲的区别
西周并非没有军事贵族基础上的封建,但是,这种封建关系是以拟合姬姓亲族的方式建立的,姬性封国-婚族封国-世臣封国-外臣军功封国,基本上所有封国都属于这四类,应当说从结构重要性而言,这四个东西和西欧的次序正好相反,如果说西欧以军功封国为最基础的形态(并非最常见的形态),那么西周封建是以第一类为基础,后面三类逐层拟合到周天子的亲族体系中去,两者正好相反。因此较晚的封建体系,比如英国,经常是皇室顶一些最早并不属于皇室的公爵头衔,其逻辑就来自于此。
西方的封建制和中国的封建制有什么不同?
这要从西方的封建社会说起,西方的封建社会有许多很鲜明的特征,分封建制、严格的等级身份制度、农奴对主人的人身衣服性等等,我们要看到的是,西方的政权机构是世袭制的,公爵的儿子还是公爵,男爵的儿子还是男爵,整个社会依照人们的出身划定为许多个阶层,如果没有特别的事由是决不可能改变的自己的阶层的,各个阶层之间的流动性极差,下位者基本上不能成为上位阶层,所以,他们的政权是封闭的,不是向全社会开放的!这样的身份制度也成为了西方传统的身份崇拜的由来!
其次,西方的封建社会里存在着一个势力庞大的贵族阶层,这个阶层势力之强大,连国王也不能动摇,所以才会出现对王权的限制,贵族与平民的社会地位是完全不同的,无论在经济政治上都是如此!
第三,农奴对庄园主的人身依赖性也是很强的,他们之间是主仆关系,农奴不能随意迁徙、摆脱主人的控制!主人有着很多很特别的权利,比如初夜权等等!
明白了这个,我们才能了解为什么启蒙时代会出现民主、平等、自由的诉求,民主是为了解决政权的封闭性问题,使政权向全社会开放,平等是为了改变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地位差别,而自由是为了摆脱对主人的人身衣服性,所以,我们应该看到,这些口号都是对社会现实的回应,而不是虚无的理想。这也正是他们不使用于古代中国的原因!
我们其实不应该用封建社会来表示从战国时代直到明清的这段历史,因为他根本不具备封建社会的特征,中国的封建制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崩溃了,政府中除了皇帝再没有任何一个职位是可以世袭的了,宰相的儿子不可能一出生就注定当宰相,国家也并没有把某个特定的阶层排除在政权之外,政府没有把出身作为成为政府官员的条件!任何人理论上、法律上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官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例子也决费个例!所以政府的开放性在中国不成其为问题!(注:我所说的是大多数历史时期的一般情况,不排除特例!下同)
其次,中国虽然也有爵位制度,但更多地表现为经济以及礼仪上的优待而不是政治特权,虽然有豪门的存在,但法律上并不保证任何人除了皇族之外可以仅凭自己的出身获得高人一等的特权,特权是与官职相联系的,(豪门子弟的优越性也往往是因为他们更容易获得官爵!这是竞争的结果,并不影响竞争条件的平等!),这也是中国的权力崇拜的由来!
第三,中国的农民与地主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地主对于农民并没有许多权力,农民有迁徙的可能和自由,虽然有人头税的存在,但整个历史趋势是趋向于放松对个人的控制,两税法、一条鞭都是如此,到摊丁入亩终于发展到了极至,农民不但有迁徙的自由,只要他没有土地、不犯法,几乎可以一生都不与政府相联系,正是从这些角度出发,钱穆先生才会说:”要说平等,(古代的)中国人们最平等,要说自由,他们最自由。”
以上这些,才是中国没有出现西方那样的民主平等思潮的原因,因为民主和平等多要解决的问题在中国都不成其为问题,中国传统的关键政治问题在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于权力的分立(君权与相权),所以,那种认为在新宋里只要石越进行思想上的宣传,以及的经济方式的发展变化就会使中国社会的新阶层产生民主、平等、自由的诉求并进而实现民主共和或者君宪的想法是极度幼稚的,是不了解民主的真正来源,不了解社会发展的进程和历史达到体现!
封建制的本质、特点是什么?如黄仁宇先生所言,封建制必有三要素:
一为威权粉碎,即最高皇室在事实上无能力统治所辖范围。西周时,周天子就不可能统治全中国。
二为多级分封,类似今人所谓“多级委托代理”。周天子辖诸侯,诸侯辖大夫,大夫辖家臣,到战国时,反而倒了过来,类似所谓“规制俘获”。西人情况亦复如此。
三为武士传统,这从周的士与欧洲的骑士可以看出。
秦始皇统一天下,实行郡县,完全没有分封。所以从狭义上来讲,中国从那时已经结束了封建时代,而进入了中央集权时代。后来汉高祖开国,为了安抚功臣,分封与郡县相结合,后经七王之乱,汉武撤蕃。自此,中国几乎总是以郡县为主,分封为辅。然而封王权利已经有很大的收缩。
欧洲中世纪的那种政治状态也是传统社会的一种具体形式。也就是说,各坐寇性统治集团的规模和控制的地域较小,而且统治集团内部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松散涣散,这种具体形式可以称作“狭义的封建主义”。这样说来,中国作为“传统社会”的三千年历史上,大部分时间都不是这种“狭义的封建社会”,而是大一统的官僚帝国,只在周朝、春秋战国、南北朝等期间才可算是“狭义的封建社会”。
很多历史学家之所以不认为秦朝以后的古代中国属于封建社会,就是因为它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状态迥然不同,而“封建”的原初含义正是指欧洲中世纪的政治状况。 答案补充 严格按照“封建”的定义,所谓封建社会应该是像西方中世纪一样,王把土地分封给诸侯治理,诸侯再把土地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再分给自己的家臣这样一级级分封,造成贵族阶级世袭领有土地支配权。在中国古代,在中国古代,只有西周可确认为实行封建制度。春秋战国是封建制度瓦解,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的过渡时期。
封建社会形态和封建政权不可分离。外国的封建制封建制度是一种社会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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