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世界历史上除了欧洲以外是否还存过类似于共主邦联的统治模式

发布时间: 2022-09-12 22:59:5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88

什么是同盟国和协约国如题同盟国与协约国是一战中两大对立的政治军事集团,引发了一战这场惨烈的世界战争。1、同盟国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由...

请问世界历史上除了欧洲以外是否还存过类似于共主邦联的统治模式

什么是同盟国和协约国

如题

同盟国与协约国是一战中两大对立的政治军事集团,引发了一战这场惨烈的世界战争。

1、同盟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由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保加利亚四国组成的军事同盟。它与以英国、法国、俄罗斯帝国、意大利、美国为首的协约国集团形成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对立双方。

值得注意的是,意大利虽然一开始是同盟国国家,但在战争爆发后快一年的1915年4月时,突然倒戈,和协约国签订了《伦敦条约》并对奥匈帝国宣战。

2、协约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以英国、法国、俄罗斯帝国为首的军事同盟。它与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保加利亚四国联盟的同盟国集团形成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对立双方。

值得注意的是,意大利虽然一开始是同盟国国家,但在战争爆发后快一年的1915年4月时,突然倒戈,和协约国签订了《伦敦条约》并对奥匈帝国宣战。

一战中后期,美国也加入协约国集团,而俄罗斯在十月革命爆发后退出了战争。最终,协约国赢得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胜利。

扩展资料:

一、同盟国主要国家:

1、德意志帝国:

是指1871年—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它是普鲁士通过三次王朝战争统一起来的。

1870年在普法战争中,普鲁士击败法国,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

1933年1月30日,以希特勒为首的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党)上台执政,建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宣告了魏玛共和国的终结。

2、奥匈帝国:

是存在于1867年至1918年间的一个中欧共主邦联国家。当时的匈牙利王国与奥地利帝国组成“帝国议会所代表的王国和领地以及匈牙利圣伊什特万王冠的领地”联盟,匈牙利国王与奥地利皇帝是同一个人。

匈牙利对内享有一定程度的立法、行政、司法、税收、海关等自治权,外交和国防等对外事务方面则与奥地利一样,统一由帝国中央政府处理。

奥匈帝国是匈牙利贵族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在争取维持原来的奥地利帝国时,所达成的一个折衷解决方法。

它的首府设在维也纳,是当时仅次于俄罗斯帝国的欧洲第二面积大国,人口仅次于俄罗斯帝国及德意志帝国,居于第三位。它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内政主要由组成它的十一个主要民族之间的商议所决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解体。

二、协约国主要国家:

1、俄罗斯帝国:

1914年7月30日援助塞国,对奥匈宣战。8月1日被德国宣战。8月6日被奥匈帝国宣战。11月1日对鄂图曼土耳其帝国宣战。1915年11月19日对保加利亚王国宣战。1917年2月退出。

俄罗斯共和国二月革命后站在协约国一方,继续对同盟国作战,最终在十月革命中被推翻。1918年3月3日苏俄与同盟国签订合约 ,标志俄国在1917年11月退出一战。

2、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包括法国殖民地。1914年8月3日德意志帝国对其宣战。8月13日对奥匈帝国宣战。11月5日对鄂图曼土耳其帝国宣战。1915年11月15日对保加利亚王国宣战。

3、大英帝国:

包括法国殖民地。1914年8月4日对德意志帝国宣战。8月12日对奥匈宣战。11月5日对鄂图曼土耳其帝国宣战。1915年11月15日对保加利亚王国宣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约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同盟国

  同盟国 (德语: Mittelmächte,意思是中央国) 由德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当时的土耳其)与保加利亚组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协约国对敌。中央国的称呼,是因为以上国家在俄罗斯以西、法国与英国之东。又称中央同盟国

  协约国(Entente Powers)主要由法国、俄罗斯帝国、大英帝国、意大利王国和美国组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同盟国对敌。“Entente”是法语词汇,意指谅解

  协约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以英国,法国,沙皇俄国为主的国家联盟。还包括南斯拉夫等弱小的欧洲国家。它与以德国、奥匈帝国为中心的同盟国集团形成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双方。值得注意的是,意大利虽然是同盟国国家,但却和协约国一起攻打同盟国。一战中后期,美国、日本、中国等一些国家也先后加入协约国集团,而俄国在十月革命爆发后退出了战争。最终,协约国赢得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胜利。
  最初的协约国是有法国和俄国组成的。英国本来实行的是"光荣孤立"政策,没有加入的意思.但随着英国的霸主地位被动摇,和以德国为首的同盟国的建立,英国加入了这个法俄协约,形成了一战中协约国的雏形。
  协约国集团在1904〜1907年间的英法俄“三国协约”的基础上形成。英法、英俄分别签订协定,在相互承认各自势力范围的基础上建立军事集团,与同盟国集团相对峙。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站在协约国方面参战的有3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日本于1914年、意大利于1915年、美国于1917年参战。就连贫弱的中国也在1917年站在协约国一方对德奥宣战,并派20000名劳工奔赴欧洲战场。
  协约国集团虽然取得大战的胜利,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除了美国攫得很多实际利益,日本掠获不少以外,其他国家大多失大于得。尤其是它的主要成员英法两国,实际上只是一种“惨胜”。至于俄国的罗曼诺夫王朝,更在大战结束一年以前即被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所推翻。
同盟国 (德语: Mittelmächte,意思是中央国) 由德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当时的土耳其)与保加利亚组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协约国对敌。中央国的称呼,是因为以上国家在俄罗斯以西、法国与英国之东。又称中央同盟国

协约国(Entente Powers)主要由法国、俄罗斯帝国、大英帝国、意大利王国和美国组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同盟国对敌。“Entente”是法语词汇,意指谅解
协约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以英国,法国,沙皇俄国为主的国家联盟。还包括塞尔维亚等弱小的欧洲国家。它与以德国、奥匈帝国为中心的同盟国集团形成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双方。一战中后期,美国、日本、中国等一些国家也先后加入协约国集团,而俄国在十月革命爆发后退出了战争。最终,协约国赢得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胜利。在1914年至1918年期间,很多在亚洲、欧洲和美洲的国家都加入了协约国。战场主要在欧洲。值得注意的是意大利虽是同盟国,但是后来英国、法国及俄国与意大利签订密约,承诺给予意大利某些土地,结果意大利加入了协约国对抗同盟国。
这场战争是欧洲历史上破坏性最强的战争之一。大约有65,000,000人参战,10,000,000人失去了生命,20,000,000人受伤。
20世纪初帝国主义兴起。在俾斯麦时代,鉴于统一德意志帝国初立,故对殖民地的争夺较少参与。后来,见于国内商人势力兴起,商人要求德国政府争取海外资源和市场。威廉二世即位,俾斯麦被罢后,德皇认为德国殖民地太少,原料产地及商品市场不足,实行“世界政策”,要求重新划分全球势力范围。这触犯了老牌殖民大国——英国和法国的利益。
所以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双方为了在世界争抢殖民地而发起的战争,是一场对世界的抢夺性战争,因此同盟国和协约国都是非正义的。《大国崛起》中所批判的德国是在《帝国春秋》一集中,是为了表现德国争霸世界的野心对全世界包括自己带来的伤害,这是完全正确的。《大国崛起》在其它国家的介绍中也多少提到过殖民扩张和以武力争霸世界的危害,所以把德国作为谴责对象,并不代表协约国是正义的。
同盟国又称反法西斯同盟,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建立的国家联盟。参与该联盟的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法国、苏联、中国、加拿大、朝鲜、澳大利亚、埃塞俄比亚等数十个国家。同盟国集团最终打败了轴心国集团,取得了胜利。

同盟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建立的国家联盟。参与该联盟的国家主要有德国、奥匈帝国、意大利等数个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意大利虽然是同盟国国家,但却和协约国一起攻打同盟国集团。同盟国最终失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加入同盟国方面作战的,还有保加利亚,和土耳其.

同盟国是德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后为了争夺世界霸权而组织的.本来德国还想拉拢俄国入伙,但俄国处处与德国作对,于是只得放弃.后来同盟国被协约国夹在中间,为战败埋下了伏笔.

而第二次世界大战是1939-1945年期间以德国、意大利、日本轴心国为主的法西斯力量与以中国、苏联、美国、英国等同盟国为主的反法西斯力量之间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战争(中国学术界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起止时间为1931年9月至1945年9月,而以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至1939年9月1日德国闪击波兰为“大战的序幕与爆发”阶段)。
一战的交战双方联盟的名字。
http://baike.baidu.com/view/32254.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32239.htm

什么是世界近代史的开端的标志呢

中国中学教材中普遍采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说这一观点。

欧洲近代史始于15世纪,世界近代史则始于19世纪。关于世界近代史的开端问题,当代史学界共存在着四种不同的看法:

1、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从1640年查理一世召开新议会的事件开始到1688年议会反对派发动宫廷政变(又称光荣革命)结束。

以新贵族阶级为代表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建立起英国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革命,推翻了封建统治,并在1689年颁布文献《权利法案》以法律形式对王权进行明确制约,确立了议会君主立宪制。

2、尼德兰革命说。这种观点认为,世界近代史研究的是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走向衰落的历史。

3、19世纪说。这种观点认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于把欧洲近代上限视为世界近代上限,但由于世界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两个上限之间,必然会有一个“时间差”,欧洲近代史始于15世纪,世界近代史则始于19世纪。

4、1500年说:如今史学界大部分学者都持这种观点,他们认为,世界近代史就是一部资本主义在西方上升、发展、向全世界扩张并由之在全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历史,而导致资本主义在西方上升、发展的一系列变化、一系列事件,几乎都与地理大发现息息相关。

特别是地理大发现直接诱发了商业革命和西欧国家的海外殖民扩张,对西欧资本主义工业化起了最有力的催化作用;资本主义在西方上升发展的历史,也是世界从地区隔绝走向统一整体的历史。

而正是随着地理大发现,西方国家的海外殖民,以及世界市场的形成,过去各国、各民族之间的相对隔绝状态才逐渐被打破,整个世界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才逐步形成为密切联系的、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的一体;世界历史近代与古代的分期断限,应该以有世界意义的重大经济形态变化为主要依据。

1500年前后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如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等,导致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从而引起了遍及世界各地区的社会经济的重大变化。因此,以1500年作为世界近代史的上限,是合乎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

按照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可将世界近代史分为四个阶段:第一,资本主义制度产生时期(17、18世纪);第二,进入工业资本主义时代(19世纪上半期);第三,资本主义制度在全世界的确立(19世纪50、60年代);第四,资本主义稳定、发展并开始进入垄断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

整个世界近代史有三条线索:一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发展;二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三是亚、非、拉美人民反对殖民压迫。从时间和内容上,可将其分为早期资产阶级革命、工业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三个时期。

扩展资料

世界近代史始于16世纪,以16世纪作为世界近代史的开端,根据的是生产力标准。世界近代史指的是资本主义时期的历史。虽然早在14和15世纪,在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但是资本主义到16世纪才形成为世界性的潮流。

诸如新航路的开辟及早期殖民扩张、文艺复兴运动的扩展、宗教改革的兴起尼德兰革命等,都是这一世界性潮流的具体表现。再者,正是从16世纪开始,世界才改变各个国家和地区相对隔绝的状态,开始联为一个整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世界近代史

有以下几种说法:

1、尼德兰革命说:

这种观点认为,世界近代史研究的是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走向衰落的历史。

2、19世纪说:

这种观点认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于把欧洲近代上限视为世界近代上限,但由于世界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两个上限之间,必然会有一个“时间差”,欧洲近代史始于15世纪,世界近代史则始于19世纪。

4、1500年说

世界近代史就是一部资本主义在西方上升、发展、向全世界扩张并由之在全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历史,而导致资本主义在西方上升、发展的一系列变化、一系列事件,几乎都与地理大发现息息相关,特别是地理大发现直接诱发了商业革命和西欧国家的海外殖民扩张,对西欧资本主义工业化起了最有力的催化作用。

扩展资料

中国近代史是从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年到1949年南京国民党政权覆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历经清王朝晚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逐渐形成到瓦解的历史。

中国近代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

参考资料:世界近代史-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中国近代史-百度百科

15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世界近代史开端的标志。

原因如下:

1、在政治上,英国革命宣布了资产阶级的社会和国家原则,推翻了流行于欧洲2000多年的“神圣王权”,建立起了一套以共和政体、议会政治和两党政治为特征的新的政治制度,这些制度为后来许多资产阶级国家所效法,而英国革命所表现的资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也在后来历次资产阶级革命中得到了证实。

2、在意识形态方面,英国革命中和革命后所产生的先进的资产阶级思想,对世界的影响尤其重大。

3、在经济方面,英国革命的胜利,不仅使本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使英国最早开始了工业革命,而且使欧洲其他国家也受其影响,在工业和农业方面,都朝着资本主义方向发展。

4、英国自革命后至近代末期,始终是世界最强大的国家,世界近代史从英国革命开始,许多问题的根源便容易明白。

扩展资料:

关于世界近代史开端的标志其他说法:

1、尼德兰革命说:

这种观点认为,世界近代史研究的是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走向衰落的历史。

2、19世纪说:

这种观点认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于把欧洲近代上限视为世界近代上限,但由于世界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两个上限之间,必然会有一个“时间差”,欧洲近代史始于15世纪,世界近代史则始于19世纪。

4、1500年说

世界近代史就是一部资本主义在西方上升、发展、向全世界扩张并由之在全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历史,而导致资本主义在西方上升、发展的一系列变化、一系列事件,几乎都与地理大发现息息相关,特别是地理大发现直接诱发了商业革命和西欧国家的海外殖民扩张,对西欧资本主义工业化起了最有力的催化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世界近代史 (世界历史分支)

标志:1500年前后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如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等等,导致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从而引起了遍及世界各地区的社会经济的重大变化,成为世界近代史的开端。

以1500年为世界近代史的上限,是以具有世界意义的重大经济形态变化为主要依据,对中世纪史与近代史进行的分期断限,这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

扩展资料:

1500年左右地理大发现,实现了欧、亚、美大陆文明的全球性交汇,开始了全球一体化的历史进程。地理大发现使世界贸易发生重大变化,欧洲贸易扩大到全世界。

为新兴资产阶级提供了新的活动场所,也使世界其他地区的社会经济受到很大影响,一些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且通过海外殖民掠夺和重商主义政策积累了大量的货币资本。

作为资产阶级思想解放运动的文艺复兴肇始于意大利,不久即扩散到西欧和北欧,宗教改革也为新兴资产阶级提供了思想武器,意识形态领域的这些变革预示着资本主义新时期曙光的到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世界近代史


16世纪的尼德兰革命是世界近代史的开端,因为,16世纪是资本主义时代开始的世纪。资本主义时代的开始,意味着人类社会进入了从封建主义形态过渡到资本主义形态的剧烈变革时期。封建关系瓦解,资本原始积累加速进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初步发展,资产阶级的出现及其与封建制度在经济、政治、思想诸方面的斗争,构成了它的基本特征。

扩展资料

世界近代史指的是资本主义时期的历史。世界近代史是资本主义萌芽、基本定型的历史。以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开端,到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结束,是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并逐步形成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和向帝国主义过渡的历史。

从时间和内容上,可将其分为早期资产阶级革命、工业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三个时期。整个世界近代史有三条线索:一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发展;二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三是亚、非、拉美人民反对殖民压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世界近代史

什么是联邦制,具体表现是什么?

在当今世界近200个国家中,虽然只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可是,它们的人口总数在22亿以上,而且占了世界大约二分之一的土地。其中,领土最小的是拉美的圣基茨――尼维斯联邦,267平方公里,最大的是横跨欧亚的俄罗斯,1700多万平方公里。据笔者最近的核查,面积在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家中,绝大多数是联邦国家。而在亚洲、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俄罗斯、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苏丹无不实行联邦制。亚洲第二大国家——我们的邻邦印度,也是联邦国家。
这样多的大国选择了联邦制,其中是否有某种不可抗拒的规律值得我们研究呢?100多年前,当孙中山等前人致力于推翻帝制、创立共和时,曾率先提出了建立联邦共和国的主张。今天,当许多有血性的中国人渴望完成前贤未竟的自由大业时,联邦主义的呼声再度浮出了水面,这似乎并非偶然。那是一种与我们的传统迥然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一种我们不熟悉的建构政治社会的方式。无论是赞成还是拒绝,都必将是一个深刻影响中华民族命运的抉择。所以,不能不深思熟虑,慎之又慎。

选择联邦制是否会导致国家分裂?联邦制对于未来中国的自由、和平、稳定、安全与发展,到底意味着什么?中国有条件推行联邦制吗?在联邦制与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单一制之间,是否有某种中间道路可走?事实上存在的尖锐的民族矛盾、一些边疆地区人士的分离主义要求,应如何对待?有的人漠视国家统一的重要性,甚至扬言“独立一块活一块”,对此我们应持什么态度?也有人说,“国家大小并不重要,只要人民幸福就行”,他们的话包含多少真理呢?联邦制可以为国家的统一与人民的自由提供最佳可能性吗?

这些问题已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思考它们不仅是我们的自由,也是我们不可挥却的责任。眼下并不是没到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而是思考得还远远不够。我写这篇文章,就是为了推进思考与讨论。

那么,联邦制是什么样的制度,它与我们所熟悉的单一制有什么区别?虽然国内许多宪法教科书对此不无涉及,但都流于皮毛。为了清楚明白起见,我们这里还是从最初步的地方开始。此外,我们也有必要简略地追溯一下联邦制产生的原因与历程,以便对其蕴含的观念、精神与价值追求有一个基本认识。在将联邦制与中国联系起来讨论之前,让我们先做点这一基础工作。

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1)是关于自治、非集权、多样性的宪制安排。它有两个基本的建构原则,第一,制定一部有严格修改程序的宪法,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州、省、邦)之间分割国家权力。全国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人民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人民密切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第二,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2)各构成单位议会议员、政府首长,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3)绝大多数联邦国家的构成单位并且有自己的宪法,规定自己的政府组织形式。(4)此外,联邦制还有两个并非不重要的原则:联邦议会一般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另一院由各构成单位选举或任命的代表组成;(5)当联邦与各构成单位发生权力冲突时,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联邦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依据宪法裁决。

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它们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的地位。国内许多研究外国政府制度的学者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在是出于本土成见的一种严重误解。从性质和功能上说,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是实现全国政府目标的手臂,(6)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却并非如此。根据联邦制原则,全国政府与构成单位政府并不是核心与边缘、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政府之间的关系。它们彼此独立,权力都有限制。各构成单位也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们与联邦在不同范围内分别行使统治权。当然,它们也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主权国家。并且,联邦是全体人民建构的永久性共同体,是任何构成单位或群体无权随意取消的主权国家。(7)

现今世界上的联邦国家,多数是在原来就存在的小型共和政治体基础上联合而成,也有的是通过政治改革将以前的单一制国家解构或者说重组成联邦共和国。而联邦制就起源于过去的小共和国为增强军事力量和谋求共同发展的深切需要,它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同盟,甚至遥远的《圣经》时代。

据《圣经》记载,以色列诸部落为了摆脱埃及法老统治和对外帮作战,曾结成紧密的同盟(公元前12世纪——722年)。(8)古希腊的城邦国家结成过著名的安菲替温尼同盟,进行了与波斯的战争,在希腊晚期,又出现了名垂青史的亚该亚同盟、埃托利亚同盟。同盟的名称叫sympoliteia,意思是“共同的公民生活与政治生活”。(9)这种结盟传统,在中世纪和近代的欧洲,仍绵延不绝。始于9世纪的德意志邦联,是当时存在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同盟。1291年,为了抵抗哈布斯堡王朝的进犯,中欧的三个自治市签署永久联盟条约,结成了后来发展到有13个成员的瑞士同盟。16世纪宗教改革时代,面对天主教会和世俗政权的双重迫害,新教徒在荷兰境内组成了尼德兰联省,它迅速强盛起来。但这些同盟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国家(federation),与后者相比,是松散、脆弱的,学者们称之为“邦联”(confederacy)以示区别。这一点非常重要,下面将进一步说明。

历史上的邦联,首要目的是共同防御,其次才是共同发展。作为国家之间的联盟,邦联实际上是指挥加盟成员采取共同行动、协调彼此关系的政府间组织。它们的组织形式一般都很简单,最重要的机构通常是一个由各成员邦代表组成的议会,没有行政和司法部门。邦联在对外方面也没有完整的权力,加盟成员握有军事实力,外交上的独立性很高。这是一种以主权国家政府为管理对象的“政府”,不可能是不脆弱的。翻开它们的历史,虽然可以看到联合所带来的显著好处,甚至战胜强敌的辉煌篇章,但也到处写着猜忌、不公、争斗、内乱、分裂,并不乏被外部势力离间和征服的悲剧。(10)联邦制正是在吸取了过去邦联制的教训后,通过制度创新而形成的一种紧密的、现代的新型共同体。它的发明权属于美国。美国1787年宪法运用主权共和国组织政府的原则,来设计共同的政治组织,并明智地划分了共同体与构成单位的权力,赋予共同体足够的手段追求联合起来的好处,建立了一个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三权鼎立的完备的共同政府,从而在历史上第一次将邦联改造成了联邦——联合而成的国家。(11)

西方联邦制的产生与一种特殊的政治学说密切相关——著名的契约论。英语federal一词,来源于拉丁文foedus,意思是“契约”、“协议”。但英语中牵涉“契约”的词不止一个,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它来描述一种复杂的政制呢?这是因为federal有独特的宗教和历史含义。foedus与《圣经》中的brit(希伯莱语)同义,与上帝有瓜葛,因而是一种非常“神圣”、“严肃”、“重大”的契约。federal还与fuadal(封建)相似,而封建是与中央集权对立的一种前现代政治结构。(12)据《圣经》记载,上帝曾与其“选民”以色列人立约,承诺帮助他们,以色列人之间也有一个附属协议,承诺共守“十戒”等上帝的约法。到了16世纪,阿尔色修斯等信奉新教的思想家(13),为了反对君主专制,将源于神学的契约观念与中世纪封建 (fuadal) 制中的自治精神结合起来,宣扬以契约(同意)而不是暴力为基础建立政治组织的学说,主张一种不同于中央集权、包含着自治精神的国家结构形态或者说建国道路。(14)两个多世纪后,美利坚、加拿大等地的人民在封建制已没落的历史背景下,继承了其自治精神,运用契约即宪法建立了多中心、非集权而又统一的现代国家。

联邦制作为多中心、自治、非集权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有着巨大包容性的政治体。自其诞生以后,人们不仅用它来将分散的政治体结合成统一的国家,还用它来在统一的国家中实现不同种族、民族、语言、宗教、文化、习俗的人民和平相处。虽然人们的联邦制实践有成功也有失败,但实行联邦制或引进其某些制度安排,是迄今在统一的国家中处理高度差异性问题的最佳选择。最早的现代联邦国家之一瑞士,就是这方面的著名典范,在她的境内,生活着具有不同民族身份、宗教信仰,分别讲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三种语言的人,但他们却结成了一个和谐的统一国族。在联邦制下,分权、自治、多中心的制度安排,为不同种族、民族、宗教、文化、社会利益群体,提供了表达政治愿望的最充分渠道。在这种情境下,人们常说的“统一性”(unity)与“多样性”(diversity),并不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而是分别与“解体”(disunity)、“同质性”(homogeneity)相对。(15)由于存在多个政治中心,政治生活不像单一制共和政体那样由一个全国性的单一多数(single majoritarian)所决定,而是由许多个多数或者说“复合多数”(compound majoritarian)所决定。(16)这种制度可以为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提供有力的保障。

联邦主义也为人类自由所不可缺少的共和政体,开辟了非常广阔的适用范围。大家知道,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国,以直接民主为其特征之一,无不是蕞尔小国,人口、土地甚至还不及当今中国一个普通的县。所以,人类长期以来一直为这样一个问题所苦恼:共和政体似乎只能适用于小国,较大的国家则需要君主或君主专制统治。代议制为人们解除这一烦恼作出了巨大贡献,而联邦制也功不可没。虽然迄今的历史已经证明了人们可以通过代议制在较大的国家成功地运用共和政体,但并没有证明一个巨型国家如果不借助于联邦制是否能建立稳固的共和政体,从而成为持久的自由国家。还是让我们倾听历史的声音——早在1748年以前,现代共和主义的卓越奠基人之一孟德斯鸠,就敏锐地意识到了联邦制对于小国获得安全、大国实现自由的价值,他的话今天仍然非常值得我们铭记于心:“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邪恶……这种弊害出自事物的本性,不是任何法制的形式能够医治的。要是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制,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主政体的外在力量的话,则很可能,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单人统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这种政制,就是联邦共和国。”(16)

有必要大致概括一下联邦制的诉求。缔造现代第一个联邦共和国的美国1787年宪法,在其简洁而庄严的序言中说道:“我们美利坚合众国人民,为了组成一个更完善的共同体,以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和平,安排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的福利,并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的后代永享自由的生活,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法国19世纪政治家和思想家托克维尔,对于美国联邦制所产生的政治效果称赞不已,认为美国人民自立自强、进取创新、关心公益的精神得益于其自治和分权制度,说联邦“既像一个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17)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学家爱拉扎尔(Daniel J. Elazar)这样评价联邦制:“人类,因而也是理论家对于政治的关注,聚焦在三个普遍性问题上:追求政治正义以获得政治秩序;探明政治权力及其运用的真实经验;利用能够将这两个问题统一起来而造就良好政治生活的文明社会与文明社群,来创造一种适宜的公民环境……而说明和包纳了上述三个问题、反复表现出生命力的重要政治原则之一,就是联邦主义。”(18)

是的,概而言之,寻找适当的政制安排,将小国的优点与大国的优点结合起来,使小国得到安全,大国实现自由,这就是联邦主义者的一贯追求。多中心、自治、非集权,尊重多样性,保护少数,以及维护国家的统一,这就是联邦主义者的基本主张。“正义”、“自由的生活”、“国内和平”、“安全”、“全民的福利”等醒目字眼,就是联邦主义者的价值谱系。从200多年前现代第一个联邦制国家诞生到今天,联邦主义者在世界五大洲都留下了成功的足迹,发生了一场悄然的“联邦主义革命”,不是没有深刻而重大的原因的。
......
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1)是关于自治、非集权、多样性的宪制安排。它有两个基本的建构原则,第一,制定一部有严格修改程序的宪法,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州、省、邦)之间分割国家权力。全国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人民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人民密切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第二,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2)各构成单位议会议员、政府首长,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3)绝大多数联邦国家的构成单位并且有自己的宪法,规定自己的政府组织形式。(4)此外,联邦制还有两个并非不重要的原则:联邦议会一般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另一院由各构成单位选举或任命的代表组成;(5)当联邦与各构成单位发生权力冲突时,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联邦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依据宪法裁决。

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它们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的地位。国内许多研究外国政府制度的学者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在是出于本土成见的一种严重误解。从性质和功能上说,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是实现全国政府目标的手臂,(6)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却并非如此。根据联邦制原则,全国政府与构成单位政府并不是核心与边缘、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政府之间的关系。它们彼此独立,权力都有限制。各构成单位也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们与联邦在不同范围内分别行使统治权。当然,它们也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主权国家。并且,联邦是全体人民建构的永久性共同体,是任何构成单位或群体无权随意取消的主权国家。(7)

现今世界上的联邦国家,多数是在原来就存在的小型共和政治体基础上联合而成,也有的是通过政治改革将以前的单一制国家解构或者说重组成联邦共和国。而联邦制就起源于过去的小共和国为增强军事力量和谋求共同发展的深切需要,它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同盟,甚至遥远的《圣经》时代。

据《圣经》记载,以色列诸部落为了摆脱埃及法老统治和对外帮作战,曾结成紧密的同盟(公元前12世纪——722年)。(8)古希腊的城邦国家结成过著名的安菲替温尼同盟,进行了与波斯的战争,在希腊晚期,又出现了名垂青史的亚该亚同盟、埃托利亚同盟。同盟的名称叫sympoliteia,意思是“共同的公民生活与政治生活”。(9)这种结盟传统,在中世纪和近代的欧洲,仍绵延不绝。始于9世纪的德意志邦联,是当时存在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同盟。1291年,为了抵抗哈布斯堡王朝的进犯,中欧的三个自治市签署永久联盟条约,结成了后来发展到有13个成员的瑞士同盟。16世纪宗教改革时代,面对天主教会和世俗政权的双重迫害,新教徒在荷兰境内组成了尼德兰联省,它迅速强盛起来。但这些同盟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国家(federation),与后者相比,是松散、脆弱的,学者们称之为“邦联”(confederacy)以示区别。这一点非常重要,下面将进一步说明。

历史上的邦联,首要目的是共同防御,其次才是共同发展。作为国家之间的联盟,邦联实际上是指挥加盟成员采取共同行动、协调彼此关系的政府间组织。它们的组织形式一般都很简单,最重要的机构通常是一个由各成员邦代表组成的议会,没有行政和司法部门。邦联在对外方面也没有完整的权力,加盟成员握有军事实力,外交上的独立性很高。这是一种以主权国家政府为管理对象的“政府”,不可能是不脆弱的。翻开它们的历史,虽然可以看到联合所带来的显著好处,甚至战胜强敌的辉煌篇章,但也到处写着猜忌、不公、争斗、内乱、分裂,并不乏被外部势力离间和征服的悲剧。(10)联邦制正是在吸取了过去邦联制的教训后,通过制度创新而形成的一种紧密的、现代的新型共同体。它的发明权属于美国。美国1787年宪法运用主权共和国组织政府的原则,来设计共同的政治组织,并明智地划分了共同体与构成单位的权力,赋予共同体足够的手段追求联合起来的好处,建立了一个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三权鼎立的完备的共同政府,从而在历史上第一次将邦联改造成了联邦——联合而成的国家。(11)

西方联邦制的产生与一种特殊的政治学说密切相关——著名的契约论。英语federal一词,来源于拉丁文foedus,意思是“契约”、“协议”。但英语中牵涉“契约”的词不止一个,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它来描述一种复杂的政制呢?这是因为federal有独特的宗教和历史含义。foedus与《圣经》中的brit(希伯莱语)同义,与上帝有瓜葛,因而是一种非常“神圣”、“严肃”、“重大”的契约。federal还与fuadal(封建)相似,而封建是与中央集权对立的一种前现代政治结构。(12)据《圣经》记载,上帝曾与其“选民”以色列人立约,承诺帮助他们,以色列人之间也有一个附属协议,承诺共守“十戒”等上帝的约法。到了16世纪,阿尔色修斯等信奉新教的思想家(13),为了反对君主专制,将源于神学的契约观念与中世纪封建 (fuadal) 制中的自治精神结合起来,宣扬以契约(同意)而不是暴力为基础建立政治组织的学说,主张一种不同于中央集权、包含着自治精神的国家结构形态或者说建国道路。(14)两个多世纪后,美利坚、加拿大等地的人民在封建制已没落的历史背景下,继承了其自治精神,运用契约即宪法建立了多中心、非集权而又统一的现代国家。

联邦制作为多中心、自治、非集权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有着巨大包容性的政治体。自其诞生以后,人们不仅用它来将分散的政治体结合成统一的国家,还用它来在统一的国家中实现不同种族、民族、语言、宗教、文化、习俗的人民和平相处。虽然人们的联邦制实践有成功也有失败,但实行联邦制或引进其某些制度安排,是迄今在统一的国家中处理高度差异性问题的最佳选择。最早的现代联邦国家之一瑞士,就是这方面的著名典范,在她的境内,生活着具有不同民族身份、宗教信仰,分别讲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三种语言的人,但他们却结成了一个和谐的统一国族。在联邦制下,分权、自治、多中心的制度安排,为不同种族、民族、宗教、文化、社会利益群体,提供了表达政治愿望的最充分渠道。在这种情境下,人们常说的“统一性”(unity)与“多样性”(diversity),并不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而是分别与“解体”(disunity)、“同质性”(homogeneity)相对。(15)由于存在多个政治中心,政治生活不像单一制共和政体那样由一个全国性的单一多数(single majoritarian)所决定,而是由许多个多数或者说“复合多数”(compound majoritarian)所决定。(16)这种制度可以为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提供有力的保障。

联邦主义也为人类自由所不可缺少的共和政体,开辟了非常广阔的适用范围。大家知道,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国,以直接民主为其特征之一,无不是蕞尔小国,人口、土地甚至还不及当今中国一个普通的县。所以,人类长期以来一直为这样一个问题所苦恼:共和政体似乎只能适用于小国,较大的国家则需要君主或君主专制统治。代议制为人们解除这一烦恼作出了巨大贡献,而联邦制也功不可没。虽然迄今的历史已经证明了人们可以通过代议制在较大的国家成功地运用共和政体,但并没有证明一个巨型国家如果不借助于联邦制是否能建立稳固的共和政体,从而成为持久的自由国家。还是让我们倾听历史的声音——早在1748年以前,现代共和主义的卓越奠基人之一孟德斯鸠,就敏锐地意识到了联邦制对于小国获得安全、大国实现自由的价值,他的话今天仍然非常值得我们铭记于心:“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邪恶……这种弊害出自事物的本性,不是任何法制的形式能够医治的。要是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制,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主政体的外在力量的话,则很可能,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单人统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这种政制,就是联邦共和国
在当今世界近200个国家中,虽然只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可是,它们的人口总数在22亿以上,而且占了世界大约二分之一的土地。其中,领土最小的是拉美的圣基茨――尼维斯联邦,267平方公里,最大的是横跨欧亚的俄罗斯,1700多万平方公里。据笔者最近的核查,面积在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家中,绝大多数是联邦国家。而在亚洲、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俄罗斯、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苏丹无不实行联邦制。亚洲第二大国家——我们的邻邦印度,也是联邦国家。
这样多的大国选择了联邦制,其中是否有某种不可抗拒的规律值得我们研究呢?100多年前,当孙中山等前人致力于推翻帝制、创立共和时,曾率先提出了建立联邦共和国的主张。今天,当许多有血性的中国人渴望完成前贤未竟的自由大业时,联邦主义的呼声再度浮出了水面,这似乎并非偶然。那是一种与我们的传统迥然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一种我们不熟悉的建构政治社会的方式。无论是赞成还是拒绝,都必将是一个深刻影响中华民族命运的抉择。所以,不能不深思熟虑,慎之又慎。

选择联邦制是否会导致国家分裂?联邦制对于未来中国的自由、和平、稳定、安全与发展,到底意味着什么?中国有条件推行联邦制吗?在联邦制与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单一制之间,是否有某种中间道路可走?事实上存在的尖锐的民族矛盾、一些边疆地区人士的分离主义要求,应如何对待?有的人漠视国家统一的重要性,甚至扬言“独立一块活一块”,对此我们应持什么态度?也有人说,“国家大小并不重要,只要人民幸福就行”,他们的话包含多少真理呢?联邦制可以为国家的统一与人民的自由提供最佳可能性吗?

这些问题已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思考它们不仅是我们的自由,也是我们不可挥却的责任。眼下并不是没到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而是思考得还远远不够。我写这篇文章,就是为了推进思考与讨论。

那么,联邦制是什么样的制度,它与我们所熟悉的单一制有什么区别?虽然国内许多宪法教科书对此不无涉及,但都流于皮毛。为了清楚明白起见,我们这里还是从最初步的地方开始。此外,我们也有必要简略地追溯一下联邦制产生的原因与历程,以便对其蕴含的观念、精神与价值追求有一个基本认识。在将联邦制与中国联系起来讨论之前,让我们先做点这一基础工作。

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1)是关于自治、非集权、多样性的宪制安排。它有两个基本的建构原则,第一,制定一部有严格修改程序的宪法,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州、省、邦)之间分割国家权力。全国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人民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人民密切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第二,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2)各构成单位议会议员、政府首长,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3)绝大多数联邦国家的构成单位并且有自己的宪法,规定自己的政府组织形式。(4)此外,联邦制还有两个并非不重要的原则:联邦议会一般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另一院由各构成单位选举或任命的代表组成;(5)当联邦与各构成单位发生权力冲突时,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联邦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依据宪法裁决。

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它们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的地位。国内许多研究外国政府制度的学者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在是出于本土成见的一种严重误解。从性质和功能上说,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是实现全国政府目标的手臂,(6)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却并非如此。根据联邦制原则,全国政府与构成单位政府并不是核心与边缘、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政府之间的关系。它们彼此独立,权力都有限制。各构成单位也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们与联邦在不同范围内分别行使统治权。当然,它们也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主权国家。并且,联邦是全体人民建构的永久性共同体,是任何构成单位或群体无权随意取消的主权国家。(7)

现今世界上的联邦国家,多数是在原来就存在的小型共和政治体基础上联合而成,也有的是通过政治改革将以前的单一制国家解构或者说重组成联邦共和国。而联邦制就起源于过去的小共和国为增强军事力量和谋求共同发展的深切需要,它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同盟,甚至遥远的《圣经》时代。

据《圣经》记载,以色列诸部落为了摆脱埃及法老统治和对外帮作战,曾结成紧密的同盟(公元前12世纪——722年)。(8)古希腊的城邦国家结成过著名的安菲替温尼同盟,进行了与波斯的战争,在希腊晚期,又出现了名垂青史的亚该亚同盟、埃托利亚同盟。同盟的名称叫sympoliteia,意思是“共同的公民生活与政治生活”。(9)这种结盟传统,在中世纪和近代的欧洲,仍绵延不绝。始于9世纪的德意志邦联,是当时存在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同盟。1291年,为了抵抗哈布斯堡王朝的进犯,中欧的三个自治市签署永久联盟条约,结成了后来发展到有13个成员的瑞士同盟。16世纪宗教改革时代,面对天主教会和世俗政权的双重迫害,新教徒在荷兰境内组成了尼德兰联省,它迅速强盛起来。但这些同盟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国家(federation),与后者相比,是松散、脆弱的,学者们称之为“邦联”(confederacy)以示区别。这一点非常重要,下面将进一步说明。

历史上的邦联,首要目的是共同防御,其次才是共同发展。作为国家之间的联盟,邦联实际上是指挥加盟成员采取共同行动、协调彼此关系的政府间组织。它们的组织形式一般都很简单,最重要的机构通常是一个由各成员邦代表组成的议会,没有行政和司法部门。邦联在对外方面也没有完整的权力,加盟成员握有军事实力,外交上的独立性很高。这是一种以主权国家政府为管理对象的“政府”,不可能是不脆弱的。翻开它们的历史,虽然可以看到联合所带来的显著好处,甚至战胜强敌的辉煌篇章,但也到处写着猜忌、不公、争斗、内乱、分裂,并不乏被外部势力离间和征服的悲剧。(10)联邦制正是在吸取了过去邦联制的教训后,通过制度创新而形成的一种紧密的、现代的新型共同体。它的发明权属于美国。美国1787年宪法运用主权共和国组织政府的原则,来设计共同的政治组织,并明智地划分了共同体与构成单位的权力,赋予共同体足够的手段追求联合起来的好处,建立了一个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三权鼎立的完备的共同政府,从而在历史上第一次将邦联改造成了联邦——联合而成的国家。(11)

西方联邦制的产生与一种特殊的政治学说密切相关——著名的契约论。英语federal一词,来源于拉丁文foedus,意思是“契约”、“协议”。但英语中牵涉“契约”的词不止一个,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它来描述一种复杂的政制呢?这是因为federal有独特的宗教和历史含义。foedus与《圣经》中的brit(希伯莱语)同义,与上帝有瓜葛,因而是一种非常“神圣”、“严肃”、“重大”的契约。federal还与fuadal(封建)相似,而封建是与中央集权对立的一种前现代政治结构。(12)据《圣经》记载,上帝曾与其“选民”以色列人立约,承诺帮助他们,以色列人之间也有一个附属协议,承诺共守“十戒”等上帝的约法。到了16世纪,阿尔色修斯等信奉新教的思想家(13),为了反对君主专制,将源于神学的契约观念与中世纪封建 (fuadal) 制中的自治精神结合起来,宣扬以契约(同意)而不是暴力为基础建立政治组织的学说,主张一种不同于中央集权、包含着自治精神的国家结构形态或者说建国道路。(14)两个多世纪后,美利坚、加拿大等地的人民在封建制已没落的历史背景下,继承了其自治精神,运用契约即宪法建立了多中心、非集权而又统一的现代国家。

联邦制作为多中心、自治、非集权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有着巨大包容性的政治体。自其诞生以后,人们不仅用它来将分散的政治体结合成统一的国家,还用它来在统一的国家中实现不同种族、民族、语言、宗教、文化、习俗的人民和平相处。虽然人们的联邦制实践有成功也有失败,但实行联邦制或引进其某些制度安排,是迄今在统一的国家中处理高度差异性问题的最佳选择。最早的现代联邦国家之一瑞士,就是这方面的著名典范,在她的境内,生活着具有不同民族身份、宗教信仰,分别讲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三种语言的人,但他们却结成了一个和谐的统一国族。在联邦制下,分权、自治、多中心的制度安排,为不同种族、民族、宗教、文化、社会利益群体,提供了表达政治愿望的最充分渠道。在这种情境下,人们常说的“统一性”(unity)与“多样性”(diversity),并不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而是分别与“解体”(disunity)、“同质性”(homogeneity)相对。(15)由于存在多个政治中心,政治生活不像单一制共和政体那样由一个全国性的单一多数(single majoritarian)所决定,而是由许多个多数或者说“复合多数”(compound majoritarian)所决定。(16)这种制度可以为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提供有力的保障。

联邦主义也为人类自由所不可缺少的共和政体,开辟了非常广阔的适用范围。大家知道,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国,以直接民主为其特征之一,无不是蕞尔小国,人口、土地甚至还不及当今中国一个普通的县。所以,人类长期以来一直为这样一个问题所苦恼:共和政体似乎只能适用于小国,较大的国家则需要君主或君主专制统治。代议制为人们解除这一烦恼作出了巨大贡献,而联邦制也功不可没。虽然迄今的历史已经证明了人们可以通过代议制在较大的国家成功地运用共和政体,但并没有证明一个巨型国家如果不借助于联邦制是否能建立稳固的共和政体,从而成为持久的自由国家。还是让我们倾听历史的声音——早在1748年以前,现代共和主义的卓越奠基人之一孟德斯鸠,就敏锐地意识到了联邦制对于小国获得安全、大国实现自由的价值,他的话今天仍然非常值得我们铭记于心:“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邪恶……这种弊害出自事物的本性,不是任何法制的形式能够医治的。要是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制,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主政体的外在力量的话,则很可能,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单人统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这种政制,就是联邦共和国。”(16)

有必要大致概括一下联邦制的诉求。缔造现代第一个联邦共和国的美国1787年宪法,在其简洁而庄严的序言中说道:“我们美利坚合众国人民,为了组成一个更完善的共同体,以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和平,安排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的福利,并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的后代永享自由的生活,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法国19世纪政治家和思想家托克维尔,对于美国联邦制所产生的政治效果称赞不已,认为美国人民自立自强、进取创新、关心公益的精神得益于其自治和分权制度,说联邦“既像一个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17)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学家爱拉扎尔(Daniel J. Elazar)这样评价联邦制:“人类,因而也是理论家对于政治的关注,聚焦在三个普遍性问题上:追求政治正义以获得政治秩序;探明政治权力及其运用的真实经验;利用能够将这两个问题统一起来而造就良好政治生活的文明社会与文明社群,来创造一种适宜的公民环境……而说明和包纳了上述三个问题、反复表现出生命力的重要政治原则之一,就是联邦主义。”(18)

是的,概而言之,寻找适当的政制安排,将小国的优点与大国的优点结合起来,使小国得到安全,大国实现自由,这就是联邦主义者的一贯追求。多中心、自治、非集权,尊重多样性,保护少数,以及维护国家的统一,这就是联邦主义者的基本主张。“正义”、“自由的生活”、“国内和平”、“安全”、“全民的福利”等醒目字眼,就是联邦主义者的价值谱系。从200多年前现代第一个联邦制国家诞生到今天,联邦主义者在世界五大洲都留下了成功的足迹,发生了一场悄然的“联邦主义革命”,不是没有深刻而重大的原因的。

参考文献:人 民 日 报 社
有一个中央政府,和中央宪法,但是各个加盟共和国,或者邦,或州,都有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器,有各自的宪法,甚至独立外交的权利.公民同时具有这个国家的国籍和自己所在家盟共和国的国籍.但名义上中央的权利仍然高于地方.

它与邦联的不同在于邦联不是一个国家,好比独联体,地方的权利高于中央.

现在的联邦制国家包括俄罗斯,美国,瑞士,德国等.
个人认为比较适合多民族国家,或封建残余少,民主程度极高的国家.
举个例子
美国就是联邦制 :)

西班牙有多少年的历史了?

要至今的准确数字
15世纪前的西班牙有4个阶段:
一 公元419年——711年,西哥特人统治,经历了封建化。
二 公元711——1031年,阿拉伯统治时期,一度繁荣,经济文化都有发展。
三 公元1031——13世纪下半期,是收复失地时期。
四 13世纪下半期——15世纪末,西班牙统一国家的形成时期。打败阿拉伯人后,出现了三个基督教国家:卡斯提,阿拉冈和葡萄牙。1469年,卡斯提王子和阿拉冈公主结婚,1479年,两国合并,1492年统一了除葡萄牙以外的半岛。
以上是简略的早期历史,西班牙大概有500多年吧!
1516年立国,有496年历史了

西班牙人为反对外族侵略进行了长期斗争,1492年取得“光复运动”的胜利,1516年卡斯蒂利亚女王胡安那和王夫腓力一世的儿子查理一世(西班牙文名:卡洛斯)以特拉斯塔马拉家族的外孙资格继承卡斯蒂利亚、莱昂、阿拉贡、瓦格纳等国的王位,是为卡洛斯一世。建立了欧洲最早的统一中央王权的共主邦联的国家。 十六世纪是海上强国,以后渐衰。1837年伊莎贝尔二世在通过君主立宪的法案之后将其正式合并为一个国家,决定用西班牙一词“Espa?a”(腓尼基语,意为“野兔”)命名,自此结束了历经300多年的共主邦联模式。   
1931年王朝被推翻,成立共和国,1936年成立由人民阵线领导的联合政府。1936年佛朗哥发动西班牙内战,于1939年夺取政权,1947年宣布为君主国。
公元前9世纪凯尔特人从中欧迁入。公元前8世纪起,伊比利亚半岛先后遭外族入侵,长期受罗马人、西哥特人和摩尔人的统治。西班牙人为反对外族侵略进行了长期斗争,1492年取得“光复运动”的胜利,1516年卡斯蒂利亚女王胡安那和王夫腓力一世的儿子查理一世(西班牙文名:卡洛斯)以特拉斯塔马拉家族的外孙资格继承卡斯蒂利亚、莱昂、阿拉贡、瓦格纳等国的王位,是为卡洛斯一世。建立了欧洲最早的统一中央王权的共主邦联的国家。 十六世纪是海上强国,以后渐衰。1837年伊莎贝尔二世在通过君主立宪的法案之后将其正式合并为一个国家,决定用西班牙一词“Espa?a”(腓尼基语,意为“野兔”)命名,自此结束了历经300多年的共主邦联模式。   1931年王朝被推翻,成立共和国,1936年成立由人民阵线领导的联合政府。1936年佛朗哥发动西班牙内战,于1939年夺取政权,1947年宣布为君主国。   1492年10月,哥伦布发现西印度群岛。此后,西班牙逐渐成为海上强国,在欧、美、非、亚均有殖民地。1588年“无敌舰队”被英国击溃,开始衰落。1873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建立第一共和国。1874年12月王朝复辟。在1898年的美西战争中,失去在美洲和亚太的最后几块殖民地——古巴、波多黎各、关岛和菲律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保持中立。1931年4月王朝被推翻,第二共和国建立。1936年2月成立有社会党和共产党参加的联合政府。同年7月佛朗哥发动叛乱,经三年内战,于1939年4月夺取政权,实行独裁统治达36年之久。1943年2月与德国缔结军事同盟,参加侵苏战争。1947年7月佛朗哥宣布西班牙为君主国,自任终身国家元首。1966年7月立末代国王阿方索十三世之孙胡安·卡洛斯为承继人。   1975年11月佛朗哥病死,胡安·卡洛斯一世登基,恢复君主制。1976年7月,国王任命原国民运动秘书长阿·苏亚雷斯为首相,开始向西方议会民主政治过渡。   在西班牙发现最早的人类考古学遗迹大约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万到五万年,穴居人类的史前岩画为我们提供了伊比利亚半岛史前文明的生活场景。在西班牙发现的最重要的遗迹包括“黑窟”洞穴和“松林”洞穴,当然还有著名的阿尔塔米拉岩洞。
本文标题: 请问世界历史上除了欧洲以外是否还存过类似于共主邦联的统治模式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jingdianwenzhang/216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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