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反家暴法》的古代,女子遭遇家暴该怎么办没有哦,,在古代,家庭内部完全由家长处理,就算是家长虐待孩子妻子,官府一般都管不了,...
没有《反家暴法》的古代,女子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古代女子受男人家暴吗
一、先秦时代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
二、秦汉时代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四、隋唐时期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
六、明清时代
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受的更严重,还没法诉苦
诉苦就是不贞不洁,怕不怕
家暴的问题真的是千古问题,那古代女子是如何处理的?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中国古代女子在家庭中处于附庸的地位,丈夫可以任意对待甚至随时休弃妻子,但事实上,情况并没有那么糟糕。
秦国法律规定,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齐平地位。丈夫通奸,妻子将其杀死免罪。
丈夫殴打妻子,导致撕裂她的耳朵,或折伤她的四肢,与一般人互相斗殴,导致伤人颜面躯体一样要处刑,并不因为女性的悍妒或者其他任何理由减罪。
刘备西进益州取代刘璋后,当时执掌内务的诸葛亮制定一部法律,叫《蜀科》。其中规定,男人如果对女人实行家暴,法律必将严惩。如果官员和将士家暴,惩罚力度会更大。
史书记载,公元234年正月一天,都乡侯刘琰的妻子胡氏进宫向太后祝贺新春。新春官员妻子或母亲去后宫向太后祝贺新春一直是蜀汉不成文的规矩。
太后十分喜欢胡氏,留她在宫中住了一个月。胡氏长得美,刘琰怀疑她和后主刘禅私通。待胡氏回家后,刘琰对她严刑拷问,让500个士兵打她,并用鞋子打其脸,然后休妻,并将胡氏赶出家门。受尽委屈的胡氏将刘琰告上执法部门,控告刘琰家暴。刘琰家暴罪证据初步认定确凿,因此被捕入狱。
刘禅最终判决“卒非挝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意思是说,士兵不是给你用来打老婆的,脸也不是给你用鞋子抽的。刘琰因此被判处死刑,并且暴尸街头。
刘琰在蜀汉当然属于高级官员。一名高官因家暴而被判决死刑,这是中国古代有据可考的第一例,刘琰也成为中国历史上因家暴而判决死刑第一人。
魏晋南北:女子伤害丈夫处罚更重魏晋南北朝时代,资料显示当时也有关于反婚姻家庭暴力的法令,但女子伤害丈夫要比伤害一般人处罚重,此时已经出现了夫妻间处刑的差别。
唐:刑罚体现男女有别《唐律》对于夫妻之间暴力行为的处罚规定有明确差别。
在《唐律》的《斗律篇》中,对于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按照“詈”“殴”“伤”“杀”四个不同的犯罪情节进行了规定。
丈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且认为“杀妻,仍为‘不睦’。”
但是,“诸妻殴夫,徒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斗伤三等;需夫告,乃坐。死者,斩。”
但是《疏》中又说“妻者,齐也。”
对付家暴男,历史上最出名的女子莫过于李清照了。李清照18岁时与太学生、丞相赵挺之子赵明诚结为连理。1129年,赵明诚死于湖州,一段将近30年的美满姻缘就此落幕。
当时北宋灭亡、战乱不断,李清照行无定所,身心憔悴,这时,一个叫张汝舟的人出现在她身边,对她百般呵护。不久,俩人结婚了。婚后,张汝舟发现李清照并不愿意将自己随身携带的文物给张汝舟,他恼羞成怒,对李清照拳脚相加。于是,李清照决心和张汝舟离婚,并告发张汝舟的欺君之罪。
但宋律规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为实,也要“徒二年”,就是有期徒刑2年的意思。故事的结局是李清照赢了离婚官司,张汝舟被发配到柳州。而李清照进牢狱。幸好有人出手相救,李清照象征性得坐了9天牢,总算摆脱家暴男。
明清:夫殴妻致死者绞丈夫殴打妻子致死,明、清法律都规定,夫殴妻致死者绞,比妻殴夫死的处斩要轻一等。
妻子故意杀夫,明、清两朝都要处以凌迟的极刑。
妻子即使是过失杀夫,也是死罪,然而丈夫过失杀妻,法律是不过问的。
由暴力引起的离婚,《清律例》“妻妾殴夫”条律这样解释:
“盖夫为妻纲,妻当从夫。”
“妻殴夫则妻应坐罪,离合听夫可也。”
“夫殴妻至折伤,夫虽犯义绝而妻无自绝于夫之理,故必先审问夫妇俱愿乃听离异,如夫愿而妻不愿,妻愿而夫不愿,皆不许离异也。”
女人出轨在古代会受到什么刑罚 惨不忍睹
一般百姓,好一点的是被休。夫家权利强的,那就只有死了,浸猪笼只是一种而已。
2“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3违反三从四德,要看大小,和夫妻感情。违反妇德,基本无解。不是死,就是被赶。
4古代有家庭暴力。
5贞操带,中国古代是没有的。是专门用来防止女子性交的金属或橡皮带,流行于14世纪的意大利,因此别名为“佛罗伦萨带”。意大利德国制造的贞操带,是用金属片精致雕制成的。考究的贞操带还嵌有金质装饰品。金属片紧护阴部,只留两个孔洞,作排泄排经用。前后紧勒于两腿之间。挂在腰间一个环上,设有特制钥匙才能打开的锁。另外一种贞操带,是用弯曲象牙制成的,连接在用天鹅绒包住的铁箍护带上。
自古就有重男轻女的理念,古代女方受到家暴如何处理?
其实在古代的时候,如果说女方受到家暴的话,那么大多数其实都是由女方的家族最有威望的人出面来进行调解的。其实在古代的时候大多数都是以家庭为重,那么由于在古代的时候中,男青女的思想相对来说比较的严重,所以说大多数的女性他们在出嫁之后都很有可能会受到家暴。
其实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大概对于这件事情解决的方法,其实也很像是现在很多家庭对这件事情的解决方法。因为在古代的时候,其实大多数在面对家暴的时候,都是希望不要将这件事情过于的成长甚至不会去出现直接通报官府这样的状况。
因为大家都觉得家报仇那么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将这一件事情大肆宣扬的话其实对于女方对于男方都会有着很多的影响。所以说女方她在被家暴之后,那么大多数都是会选择直接回到娘家,而娘家的家里人就会选择在这一方比较有威望的长辈出来主持公道。
其实在这个时候南方的家里人也会聚集到一起商量对策,其实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去处理家暴这样的状况的。但实际上在古代的时候,女性的地位相对来说比较的卑微。那如果说自己的娘家人并没有太过显赫的地位的话,其实在受到家暴的时候也只能够自己默默的忍受,极少数的女性能够有去主动制止家暴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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