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是什么?民粹主义(Populism,可译为平民主义)是在19世纪的俄国兴起的一股社会思潮。民粹主义的基本理论包括:极端强调平...
民粹是什么?
民粹主义是什么意思?
民粹就是平民打击精英,民粹主义的基本意义就是极端的平民化,在政治上,这种民粹主义表现为倡导直接民主,普遍的群众参政,广泛的政治动员;反对专家治国,反对阶级政治,反对政府权力的扩张。在民主主义者看来,真正的人民统治只有通过间接的民主制度才能实现。
与此相反,民粹主义把主权在民的理想唯一地、直接地诉诸全体人民,它反对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存在执政者和非执政者两大阶层,反对把普通群众排除在政治决策过程之外。因此,民粹主义反对建立在间接民主基础上的代议民主,认为代议民主排斥直接民主,从而使自己堕落为“自由民主”,而“自由民主”是虚假的民主。
对于民粹主义政治家来说,必须超越代议民主机构以便重新确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联系。在他们看来,若全体普通群众不能直接参与政治过程,那么这种民主政治便是腐败、无效和无用的。所以有人把民粹主义的这种民主逻辑称之为“民主的极端主义”或“超民主主义”。
民粹主义由于它能够与其他任何政治思潮结合起来,所以它的表现特征也具有复杂性,总的来说,它大致有如下特征:
(1)民粹主义敌视代议制民主制。为了回避代议民主政治的复杂性,民粹主义要求政治上的简洁性和直接性,只有以这一直接性的表达方式,民粹主义才能形成系统化的表述并使之作为一股政治动员的力量而成为可能。
(2)民粹主义者把他们偏爱的人民群体作为理想化的存在,并以此作为辨示自身的依据。民粹主义通过对人民的理想化设想来构建自身,这个世界是由具有智慧的人民所创造的,“人民”居于中心,人民就是合法性的来源,是完全可以依靠的社会力量。
(3)民粹主义是对社会严重危机的强烈反应。社会中某种危机的出现使得政府或企业组织无法顺利应对,而这存在的问题又与民众息息相关,在这种急剧变迁中,民众只能诉诸于自身来解决问题。
(4)民粹主义因自身的矛盾性而具有无法克服的自我局限性。民粹主义反对代议制民主,强调大众民主,却又容易走向权威主义,容易变成实质性的独裁;反对精英却又崇尚权威型领袖。
(5)民粹主义能够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在概念性的叙述中,民粹主义是一种反对代议制的观念、反对精英的思想、应对社会危机的措施,然而,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意识缺乏核心价值。它可以适用于不同的政治立场,又可以随意依附于任意的意识形态。“但是由于缺乏普遍性的核心价值,它变成一种阵发性、空心化、打着危机旗号的变色龙。”
什么是民粹主义,希望举例说明
民粹主义可译为平民主义,是在19世纪的俄国兴起的一股社会思潮。民粹主义的基本理论包括: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
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作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通过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
民粹主义表面上以人民为核心,但实际上是最缺乏公民个人尊严与个人基本权利的观念。民粹主义者崇拜“人民”,但他们崇拜的是作为一个抽象整体的“人民”,而对组成“人民”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却持一种极为蔑视的态度。
民粹主义者反对权威,但他们又容不得反对派,甚至容不得“旁观者”。俄国民粹派当年有句名言:“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加以消灭。”
扩展资料:
民粹主义的主要特点:
1、回避代议制政治的复杂性,主张直接民主;
2、把所偏爱的群体进行理想化,并以此作为辨视自身的依据;
3、缺乏核心价值观;
4、是对严重危机的强烈反应;
5、民粹主义既可能从民众中产生,又可能被精英所倡导;既可能仅仅是一种思潮,又可能形成运动,甚至具有长期的政治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粹主义
奥巴马和希拉里为了竞争宾州劳工阶层选民,周一表示美国跟中国的贸易正在损害美国经济,如果当选将采取严格措施对付中国不公平的贸易政策.这好象说,宾州劳工阶层面临的失业和经济困难是美中贸易带来的.
把美国的失业或收入的降低归咎于经济全球化或外贸其实不合理.
美国目前的失业率是5.1%,比起1992年的7.5%要低多了.但希拉里和奥巴马似乎相信现在更严重些.人们所以会相信目前失业问题很严重的主要因素是信心危机.可政客们玩政治,唱衰美国经济,信心危机还会更严重,经济情况还可能更坏.
目前,美国的GDP还在增长,但人们减去通胀后的收入却在下降.在经济增长中,收入不升反降,这是个很奇怪的现象.要解释这现象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财富分配不均,不是外贸.造成财富不均的一个很大的原因,也许是布什政府给富人大减其税.而在通胀之下受害最大的是中下层平民,他们其实最需要减税.但贸易规则一向是互利的.美商在美中贸易里面以低价购买中国产品,高价卖给消费者,从中获得的巨大利益有一大部分没经过适当的再分配,平民难以分享.那根本不是中国的错.
美国经济的规模是全球最大的,而贸易逆差在美国GDP里所占份额很小,过去20年的平均逆差恐怕不到GDP的2%左右.哈佛资深研学者罗拔特·Z·劳伦斯的研究就认为,美国收入上的不平等跟全球化力量的关系很小.
奥巴马和希拉里都不笨,他们恐怕都知道这些.可他们偏偏要玩经济民粹主义,要玩“华盛顿政治”,把美国工人遭遇的经济困难问题归咎于与中国的贸易,以求在宾州投机.
民粹主义的投机背景是存在的.2000年盖洛普民调说,56%的人认为贸易是机会,36%认为是威胁.但到了2005年,44%认为贸易是机会,49%认为是威胁.
民粹主义是民主思想的一个分支,是相对于精英主义而言的,与精英主义不同之处在于利益分配及治理方法的不同。
自人类有文字记载以来,治理方法无非三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两者结合。
但同为民主的分支,同样致力于治理,则必然有其共同点。其共同点是同样主张建立秩序。
因为政权属性不同,阶级利益不同。根本原因在于二者产生倾向性, 并且倾向不同,所以民主分化为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
二者各有长短,同样有建立秩序的需求,近现代有越来越多的国家结合二者相互补充,相互完善。
现在以采用精英主义国家为多,但也或多或少地吸收民粹主义完善自身。.
民粹主义最初出现于19世纪下半叶,几乎在北美和东欧同时兴起。19世纪末,美国西南部农民试图控制当地政府的激进主义行为,俄国知识分子和东欧农民对平均地权的强烈要求被认为是第一代民粹主义。20世纪六七十年代,民粹主义的旋风差不多刮遍了世界五大洲,它成了一个游荡世界的幽灵,从西欧到南美,从西亚到北非,而拉丁美洲庇隆和阿连德等人领导的民族复兴运动则被视为第二代民粹主义复兴的象征。80年代,尤其是90年以来,民粹主义再度在东西两半球,尤其在东欧和北美,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从而形成民粹主义的第三次高潮。
在东欧各前社会主义国家中,“走向民粹主义”成了知识分子和政治家的一句响亮口号,在西欧和北美的大众传播媒介中,“下列这些领袖和运动均被称之为民粹主义:在法国,‘左翼民粹主义者’是贝奈德·泰皮(Bernard Tapie),而极右的民粹主义者则是让-玛利·勒佩(Jean-Marie Le Pen);在意大利,‘电视民粹主义者’是西维尔·伯鲁斯克尼(Silvil Berlusconi)及其Forza Italia运动;在奥地利是约克?海德尔(Jorg Haider);在美国则是自我标榜‘草根美国’的罗斯·佩罗(Ross Berot),据称他代表‘众多百万富翁的民粹主义者’;在阿尔及利亚,超越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被认为是政治的宗教民粹主义;在俄国,叶利钦据称也是一个民粹主义者;在秘鲁,1990年当选的总统阿尔伯托·藤森(Alberto Fujimori)被当做是民粹主义者。最近,在上述清单中又加上了‘塞族民粹主义’(Serbian populism),从政治的意义上说,这也就是民族主义。在90年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被视为邪恶,于是它与民粹主义便在媒介中交互使用”。
不要民粹主义,但能要"精英主义"吗
近年来国内一些论著开始重视反对民粹主义的问题。实际上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改革中,民粹主义也成了“全球”性的话题,“社会转型与民粹主义”的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一种有代表性的意见认为:民粹主义作为一种主张“革命”的激进思潮实为害群之马,应当大力清除之,而代之以权威主义;民粹主义会带来灾难性的“大民主”,远不如明君加顺民的“传统”制度好。 另一种较缓和的意见则认为:民粹主义重视“人民”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却流为“拜民主义”的极端,应当以精英主义来纠正它或至少是调和它,实现大众与精英兼顾、下层与上层妥协的主张。
这些看法的共同点在于:都把民粹主义理解为对“人民利益”、“人民立场”的强调,因而主张精英至上、权贵本位的人倾向于全盘否定它,而主张上下兼顾的人则倾向于否定其极端并调和之。这一共同点恐怕是从“民粹主义”这一名词给人的印象而来。民粹主义这一译名其实有欠准确, 它的英、 俄原词都以“人民”为词根,应译为“人民主义”或“平民主义”,从这一字面上看它似乎是很排斥精英倾向与权威倾向的。
但考诸史实则大不然。历史上的民粹派其实不但不反对权威,而且甚至可以说是极端的权威崇拜者。他们不仅容不得反对派,甚至容不得“旁观者”。俄国民粹派当年有句名言:“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加以消灭。”民粹派最著名的领袖特卡乔夫曾说过大意如此的一段话:什么叫革命?革命就是少数人强迫大多数人接受前者所赐予的幸福。当年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与民粹派的第一场论战就是围绕“政治问题”展开的。民粹派反对西方式的民主,认为西方的“统治机关是选举的,选出来的都是富人。富人管事情很不公道,他们欺压穷人”。因此“对人民来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专制的沙皇还比立宪的沙皇好些。”[1] 而马克思主义者则严厉抨击这种“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只能使政权转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份子的观点”,并坚持认为议会民主决不“只是资产阶级的工具”,它也是无产阶级组织的工具。[2]
另一方面,民粹主义者也决不反对精英主义,而且甚至还是极端的精英主义者。俄国民粹派当年的“英雄驾驭群氓”的著名理论就是典型,这种理论主张英雄创造历史、英雄主持正义,而人民则是无关紧要的“背景”和无知或只知“模仿”的群氓。
当然,从民粹派主张中更能找到无数尊崇“人民”、强调“民主”的词句。那么这些话与上面所引的那些精英主义、权威主义言论如何统一呢?是否其中有一方为主而另一方为次、一方为真话而另一方只是说说而已?
显然不是,实际上与其说民粹派是平民主义者或精英主义者,不如说他们首先是整体主义者,与其说他们和平民主义或精英主义构成对立,不如说他们首先与各种“个体主义”构成对立。而他们的平民倾向与精英倾向,“民主”倾向与专制倾向,正是在这一点上得到统一的。
民粹主义者崇拜“人民”这不假,但他们崇拜的是作为一个抽象整体的“人民”,而对组成“人民”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却持一种极为蔑视的态度,无论这个“人”是劳动者即所谓“平民”,还是知识分子即所谓“精英”。民粹主义中最缺乏的就是公民个人尊严与个人基本权利的观念。在民粹派看来,一个个的“人”只是作为整体的“人民”的工具,前者在后者面前微不足道,只要后者的“利益”需要,就应当毫不犹豫地拿前者作牺牲,而不必考虑他的意志。俄国民粹派崇尚农奴制时代的传统农村公社(米尔),主张“在米尔的集体中消解自我”,就是基于这种整体主义观念。
民粹主义者崇拜“人民”,尤其崇拜当时占俄国人口大多数而且生活在米尔公社中的农民。他们因此常被认为具有重农主义倾向、轻视城市工人等等。然而这种“重农”与崇尚自由经济的法国重农学派截然相反,民粹派所崇拜的农民只是农村公社精神的化身,而对于现实中个体农民摆脱米尔束缚的要求十分敌视。在民粹派著作中,这些独立农民被骂为“守财奴”(即кулак,这个词后来被汉译为“富农”,其实它最初只是俄语中一个骂人的词,既无“富”也无“农”的词义)。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俄国民粹派一方面极言知识分子的虚伪、委琐于农民朴实、崇高,甚至提出“知识分子应当拜倒在农民脚下”,但另一方面又强调要束缚农民,据说农民一旦“脱离土地,忘记‘务农’,那么俄国人民、人民的世界观、人民发出的光和热便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空虚的灵魂、‘完全的自由自在’、可怕的‘爱上哪儿就上哪儿’”。于是,说出知识分子应当“拜倒在农民脚下”的同一个民粹派思想家在另一个场合又严厉地宣称:“公社最凶恶的敌人就是‘当家的’、‘当家作主’和‘有产有业’的农民”。[3]
同样,民粹主义者崇拜“英雄”,但与像卡莱尔、胡克这类西方市民社会的“英雄”论者截然不同,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只是共同体的人格化身、整体意志的代言人。民粹派一方面要求一个个的农民都要听命于代农村公社立言的“英雄”,另一方面强调“个人主义”的小知识分子要拜倒在整体“人民”脚下。“平民主义”与“精英主义”、“人民崇拜”与救世主意识、个人对“大众”的负罪感与英雄对“群氓”的优越感在他们那里是完全融合为一体的。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以“精英主义”或权威主义来反对(或平衡)“平民主义”或民主主义,并不能跳出民粹主义的陷阱。这就正如在民主问题上“多数决定”机制的缺陷不能用“少数决定”或个人独裁来弥补一样。为避免“多数决定”侵犯“少数”或个人的公民基本权利而形成多数暴政,必须确立每个公民(无论其属于多数还是少数,甚或只是独立的一个人)都享有基本权利的原则,这些权利既不能被“多数”(甚至是“整体”)剥夺,当然更不能被少数人剥夺。
通俗地说,民粹主义的特征是:它认为五个人只要一致决定就能剥夺第六个人的财产(或生命,或个人意志)。这种想法的害处是显而易见的。但为了纠正它决不能倒过来,让一个人有权决定剥夺那五个人的财产。实际上,这样的“颠倒”恰恰可以从民粹主义本身的逻辑中推出来:既然五个人的决定就有权剥夺第六个人,那末作为“五人共同意志”之化身的这个人便可以剥夺这第六个人,同时也可以以同样理由剥夺那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换句话说也就是一个人有权剥夺五个人。显然,要避免这样的危险,既不能强调“多数特权”也不能强调“少数特权”,而只能强调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实际含义是承认每个公民都有在市场竞争中追求个人利益的权利,尽管竞争结果实际上只能有一部分人作为赢家得到了更多的利益,但只要他们没有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就不能以“整体”的名义(例如以“共同富裕”的名义)剥夺他们。
然而这决不意味着只给少数人以追求个人利益的特权。“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决不能理解为只给这部分人(哪怕他们是“精英”)“富起来”的权利或机会。恰恰相反,“富起来”的权利与机会应当是给予每个公民的,至于他们怎样利用这种权利与机会并且取得了怎样的结果则是另一个问题。农村大包干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的实践,但作为致富机会的土地并不是只给了“一部分人”,而是基本平均地分给了全体社员,就是这个道理。
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了改革的“人民性”,这个“人民性”是决不能以“精英主义”来取消或调和的。然而现在的确有一种可虑的观点,即以反对民粹主义为由损害改革的人民性,把允许部分人先富变成了只给部分人以致富的机会与权利。这是必须反对的。
改革的确应当破除民粹主义观念,即破除那种以整体主义侵犯公民个人尊严与基本权利(不仅仅是侵犯“精英”的尊严与权利)的想法与行为。这个任务是艰巨的,但这个任务与破除“寡头主义”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只有制止那种以“第一级火箭”、“原始积累”之类理由损害改革公正性的寡头主义倾向,才能有效地排除那种以整体利益为理由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民粹主义危险。同样,政治观念上的“拜民主义”与“拜官主义”也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正如历史上的民粹派既鼓吹“人民专制”又鼓吹英雄救世一样。以“拜官主义”反对“拜民主义”,也正如以寡头主义反对民粹主义、以不公正的“竞争”反对“反竞争的公平”一样,只能造成恶性循环。
如今不少论著强调民粹主义危险主要产生于社会转型期,这大致不错。但人们往往忘记指出:不公正的转型方式是产生这种危险的主要土壤,而寡头主义则是转型期不公正的主要表现。俄国民粹主义在19世纪只是一种知识界思潮,使其“到民间去”的种种努力当时均未奏效,而到世纪末它在知识界也已失去影响。正是以“国家是为强者而存在的”这一寡头主义设想为标帜的斯托雷平改革,使民粹主义不仅死灰复燃,而且很快发展为一股社会大潮,最终冲垮了斯托雷平体制,并使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成了这一体制的殉葬品。而伊朗巴列维王朝大搞“权贵资本主义”的“白色革命”,也激起了以伊斯兰教为符号的又一次民粹主义狂潮,并使公民权利成了巴列维王朝的陪葬。
相反,公正的转型方式是民粹主义的最佳免疫剂。美国历史上民粹主义一直不成气候,这既不是因为美国的“文化”与欧洲有多大不同,也不是因为美国缺少据说是民粹派土壤的“公社”(美国最早的殖民拓荒者也多经历过公社生活,而且从欧文、卡贝直到今天的摩门教徒,各种“公社”的实验在美国从未停止过),而是因为美国没有欧洲那种封建等级制遗产,在向工业社会迈进时少有寡头主义的扭曲,因此人们更相信公平竞争而不相信民粹主义的“反竞争的平均”。当代的“捷克模式”也是个例子,在东欧诸国中最富于左派传统的这个国家对激进转轨的阻力反面最小,转轨过程的公正防止了民粹主义情绪的产生是个重要原因。
总之,民粹主义与寡头主义看似相反而实相生,因此顺利的转型就当是:不要民粹主义,但不能不顾人民;不要寡头主义,但不能扼杀精英。“大众”与“精英”在个人尊严与公民基本权利上应当平等。至于他们在竞争的社会中形成的差别,则应当在起点平等、规则平等的公正原则下得到承认──当然,在这一原则下上述差别只能是动态的。谁也不能自封天生的或永恒的“精英”,正如谁也不能自封天生的或永恒的“大众”代言人一样。
[1] Л.А.吉霍米罗夫:《我们从革命中期待什么?》,(俄)《民意导报》1884(2),230—253页。
[2] 列宁:《从民粹主义到马克思主义》;普列汉诺夫:《我们的意见分歧》。
[3] H.H.兹拉托乌拉茨基语,转引自司徒卢威:《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商务印书馆1992年,20、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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