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明地方行政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变革完善。阅读下列材料:rn...
地方行政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明
地方行政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变革完善。阅读下列材料:rn 材料一 后世对秦始皇的这一做法,大多盛赞不已……虽然秦代……仅仅持续了二世……但秦代所形成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及其所确定的以郡县制为表现形式的行政区划,却……为后世历代所遵奉……(西汉初年)刘邦采用的是……混合体。--李晓杰《体国经野:历史行政区划》rn 材料二 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元行省制所体现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主辅结合,明显优于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单纯的地方分权。--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rn 材料三 从秦到清,地方行政制度的形态有过纷纭繁复的变化……这种因时而异的变化只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一集权的功能罢了。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历代行政区域……废置纷繁,分合靡定,但无非皆就前代之制度沿革益损,而无根本性质的变动。--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rn 请回答:rn (1)据材料一,后世对秦始皇在地方行政制度方面的哪一做法“盛赞不已”?概括这一做法的影响。rn (2)据材料二,说明元行省制与秦地方行政制度之间的关系及行省制“优”在何处。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元朝对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最大创举。rn (3)据材料三,你如何理解从秦朝到清朝地方行政制度“无根本性质的变动”?(2)由材料二“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可知,元行省制与秦朝郡县制之间的关系是,元代行省制是秦郡县制的较高级演化形态,更加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由材料“元行省制所体现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主辅结合,明显优于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单纯的地方分权”可知,行省制“优”在将中央集权同地方分权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据所学知,元代的最大创举是实行了行省制度,西藏设置宣政院管辖.
(3)由材料三“从秦到清,地方行政制度的形态有过纷纭繁复的变化…这种因时而异的变化只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一集权的功能罢了”可知,从秦到清朝地方行政制度都以加强中央集权为根本目的,外在形式变化,但根本性质不变.
故答案为:
(1)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有效的管理地方;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任答一点)
(2)关系:元代行省制是秦郡县制的较高级演化形态,更加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行省制“优”在将中央集权同地方分权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元代的最大创举是实行了行省制度,西藏设置宣政院管辖.
(3)从秦到清朝地方行政制度都以加强中央集权为根本目的,外在形式变化,但根本性质不变.
我们需要给予充分借鉴和学习利用。
行省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的区别
范围不同:行省制度是地方行政制度;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央行政制度。
产生时间不同:中央集权制度始于秦朝,贯穿整个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始于元朝,历经明清。
对待权力的方式不同:行省制度是地方分权;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央集权。
衍生知识点:
一、行省制度
行省制是13世纪以来中国的主要行政模式,源于元朝,明清两朝得到发展,最终影响了现代中国的行政体制。
行省制度的实施,既保证了中央有足够的力量统治全国,又能保障地方有适度的权力建设好地方,比较顺利地解决了唐宗之时的集权弊端,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元以降,省制就一直沿袭下来,成为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经过明清、民国直到今天。
二、中央集权制度
中央集权制度(centralization of authority)是一种国家政权的制度,以国家职权统一于中央政府,削弱地方政府力量为标志,中国古代的政体——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1、积极作用(明清之前):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③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④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我国的行省制与世界帝国行省制的区别与联系?
行省制是13世纪以来中国的主要行政模式,起源于元朝,明清两朝得到发展,最终影响了现代中国的行政体制。忽必烈建元朝后,正式在朝廷设置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时称“都省”。元朝在全国共设10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省、江西、湖广。而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由中书省直辖。
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 。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近代影响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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