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被害的事实是什么?一些史书和许多文艺作品,都把它描绘成基本由奸臣秦桧一手制造的一件千古冤狱。通过学术界的深入研究,元凶应是宋...
岳飞被害的事实是什么?
一些史书和许多文艺作品,都把它描绘成基本由奸臣秦桧一手制造的一件千古冤狱。通过学术界的深入研究,元凶应是宋高宗的观点已日益为人们所接受。然而,赵构为什么要杀害岳飞呢?这其中还是疑团重重。
岳飞宋代不署撰写人名字的《朝野遗记》这样记叙岳飞被害前的一幕:
绍兴十一年(1141)腊月二十九日,南宋临安的丞相府内,秦桧在苦苦思索着如何了结已被关在大理寺狱中两个多月的岳飞父子一案。此时,夫人王氏走了进来,她料定丈夫正在考虑如何处置岳飞案的问题,便趋前阴狠地说道:“相公竟这般缺乏果断吗?要知道捉虎容易放虎难呀!”秦桧这才恍然大悟,拿过纸笔写了几个字,派人送往狱中。御史中丞万俟卨遵命再次提审岳飞,逼迫岳飞在一张事先杜撰好的供状上画押。岳飞无限悲痛地仰视了一阵天空,便提笔在供状上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过了不大一会功夫,岳飞就被毒死,张宪和岳云被斩首。这就是所谓“秦桧矫诏害岳飞”,其中宋高宗赵构只是一个听奸臣摆布的糊涂皇帝而已。
然而,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二《岳少保诬证断案》中,保存有此案完整的判决书。前面都为狱司的造谣诬蔑之词和罗织的罪名,其判决是:“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岳云私罪徒”,当然“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后载:“有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余并依断。”从中可见,此案是奉圣旨办案,最后也由宋高宗最终裁决,这样赵构应为此案的主谋。
岳飞平反昭雪后,其子岳霖开始搜集资料,整理父亲的历史,临死又将重任托付给儿子岳珂。岳珂靠人们的帮助,先后编成《金佗粹编》二十八卷和《续编》三十卷,取得了相当的成就,部分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但是,祖父既然还是在赵宋政权之下恢复名誉,作者自然只能竭力回避赵构与岳飞之间的矛盾,而客观上为高宗开脱罪责,以至不得不歪曲某些历史真相。尤其是岳珂应该看过上述案卷的有关材料,却宁肯引用野史的描述,说秦桧写出纸条交付狱官,而杀害了岳飞。其中的苦衷,自然可悯,但这样苦心掩饰的结果,给后世有关此事的记载,尤其是小说、戏剧的演绎,产生极大影响。所以宋、元以来,史家文人对此案的说法仍各执一词,众说纷纭。
明朝中叶,苏州名士文徵明曾为杭州的岳飞庙题写了一首《满江红》: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依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
岂不惜,中原蹙,岂不念,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彼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作者清楚表明了写此词的用意,那就是指出杀害岳飞的主谋和元凶,应是宋高宗赵构,而不是奸臣秦桧。词意从高宗极不愿意岳家军恢复中原,迎回徽、钦二帝的内心出发,判断赵构最怕的就是“徽钦既返,此身何属!”所以为了保住皇位,赵构宁肯把岳飞和他的军队先消除掉,免得再有此类后患。所以,赵构杀害岳飞,是这一矛盾的必然结果。而秦桧在这一冤狱中的作用,只是迎合或依照宋高宗的旨意而加以执行罢了。
此后,赞同文徵明观点者不时在提出更为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进一步予以论证。如有学者指出,此案在当时是被称为“诏狱”的,也就是皇帝交办的大狱,哪里有高宗不知情的道理。有学者认为,绍兴七年(1137),岳飞在奏请立储问题上,以武将干预朝廷立储大事,引起高宗的极大不满。还有学者指出,秦桧死后,赵构曾不止一次地告诫臣僚,对金媾和乃出于他本人的决策,不允许任何人因秦桧死而对此提出异议,以动摇既定国策。而岳飞案也应从属于此“与金媾和”的既定国策,所以元凶应是宋高宗赵构。
然而秦桧为主凶的说法在社会上仍然占有优势。如清代钱彩的《说岳全传》,把秦桧描写成是金国派来的一个奸细。岳飞在朱仙镇大破金兀术的大军,兀术写信令秦桧想办法将岳飞害死。于是秦桧说动高宗,发十二道金牌将岳家军招回,又传下一道假圣旨,将岳飞逮入大理寺狱问罪。在万俟卨、张浚、罗汝楫诸爪牙狼狈为奸之下,给岳飞加上莫须有的罪名,并诱捕了岳云、张宪诸将,终日用酷刑拷打逼供,但三人宁死不屈,决无口供。一拖已两月有余。秦桧担心事情传到高宗耳中,一旦放了岳氏父子,如何向金兀术交待,便与其妻王氏商量。王氏提议在黄柑中下一道密令,命大理寺今夜三更就将其父子三人结果了。秦桧听了大喜,立刻照办。岳飞以为圣旨下来,并亲自捆绑了企图造反的岳云和张宪,最后引颈受戮。
这类故事在民间已传得家喻户晓,人人都知道杀害民族英雄岳飞的罪魁祸首是奸臣秦桧,所以在如今杭州的岳坟前跪着秦桧、王氏、万俟卨、张浚等奸贼,受万人的唾骂。其实近代以来,也有许多学者在史事考证方面也给予大力的佐证,如宋史权威邓广铭先生的《岳飞传》。该书第十九章以“秦桧、张浚肆意罗织诬陷,岳飞、岳云和张宪惨遭杀害”为题,着力论证了“岳飞被劾罢官”、“王雕儿诬告张宪,意在牵连岳飞”、“岳飞的入狱、受审和惨遭杀害”,都是以秦桧为首的一群奸臣所故意陷害。并论证了“当最初制造这一冤案的谋划时,赵构并未与闻其事,但在他闻知之后,也不过只是表示了一下‘惊骇’而已,也并无要加以制止之意;再以后,则更是听任秦桧放手去干,并不稍持异议。”
邓广铭《岳飞传》再用一个章节的篇幅来论证“秦桧是杀害岳飞的元凶”。认为秦桧、万俟卨们在加害岳飞父子的过程中,对有关罪状和刑名,“匆遽间无法炮制出来。因此,是在对岳飞父子下了毒手之后,才用倒填月日的办法把判决书炮制出笼,也借此对其事实上的先斩后奏的行径痕迹稍作遮掩”。并反驳了文徵明“区区一桧亦何能”的观点,确认秦桧是金国派遣到南宋王朝秦桧的一个奸细,以为秦桧已逐步获得擅权朝中的地位,完全可能矫诏杀人,所以岳飞的狱案“名曰诏狱,实非诏旨”。
而宋史专家王曾瑜《岳飞新传》经过较为全面地论述,在努力阐明这个观点:宋高宗是杀害岳飞的元凶。指出赵构绝非无能之辈,他文能博学强记,读书“日诵千余言”;武能“挽弓至一石五斗”,即能拉开一百六十多斤重的劲弓,其能力在当时应算上乘。在经历了南宋初期这段艰难险恶的历程之后,至绍兴十一年(1141),赵构已当了十五年的皇帝,由一个深宫的花花太岁而变为深通机谋权术、极其狡猾阴险的最高统治者。这年的十月,即杀害岳飞的一个多月前,赵构还在儆戒众臣说:“人主之权,在乎独断!”
秦桧虽为宰相,但没有这么大的权势,能够不经过皇帝而谋害像岳飞这样一个武功赫赫、威名远震的勋臣。绍兴初年,秦桧为赵构看中而拜相当政,但由于秦桧急于植党专权,很快就被罢免,高宗还亲自写其罪迹,榜告朝野,以示不能容忍之意。绍兴八年(1138),赵构应迫不及待地想与金求和,才再次起用秦桧为相。这次,秦桧不得不吸取前次的教训,惟高宗的马首是瞻,小心翼翼做事,以求稳步发展。这年冬天,秦桧为展开议和活动,又心存当年罢相的余悸,害怕高宗反复,便单独对高宗说:“若陛下决欲讲和,乞陛下英断,独与臣议其事,不许群臣干预,则事乃可成;不然,无益也。”高宗首肯后,他要皇帝“精加思虑三日”。三天之后,他还要高宗“更思虑三日”。再过三天,当秦桧“知上意坚确不移”时,才奏上和议方案。由于其能仔细揣摩高宗的内心世界,然后再审时度事,去迎合赵构的需要,才开始深得皇帝的宠信。
一般以为高宗与岳飞的矛盾主要在军队北伐及迎回“二圣”方面,因为如果钦宗回朝,高宗就保不住帝位了。这其实是后人想当然的猜想,并不太可信。宋金之间谈判,几次谈到“迎还二圣”之事,绍兴八年还差点成功,高宗曾下诏:“渊圣皇帝(即钦宗)宫殿令临安府计度修建”,准备让钦宗回来优养天年。因为高宗心里清楚,经过如此惨痛的俘虏生涯,钦宗定已心力交瘁,回来也不会威胁到自己的宝座。可见,赵构无须在“迎还二圣”问题上深忌岳飞。高宗对岳飞产生嫌隙,继而到后来“始有诛飞意”,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间有一个发展积累的过程,其与岳飞的个人脾性也大有关系。
如绍兴七年(1137),高宗一时冲动,委岳飞以北伐重任,又立即取消成命。岳飞一怒之下擅离职守,上庐山给母亲守孝去了。此举使高宗震怒,儆戒岳飞“犯吾法者,唯有剑耳”等等,内中已隐含杀机。最使高宗恼火的,莫过于岳飞坚决抗金的态度及其一系列行动。如第二年,岳飞又提出增兵要求,再一次触犯赵构的嫌忌而遭拒绝。事后,岳飞再上奏折,力申“不可与和”之志,并乞整兵“复取旧疆”。高宗完全不予理睬。绍兴九年(1139),宋金讲和初定,岳飞沉痛地提出辞呈。翌年,金兀术毁约大举南犯,岳家军鏖战初胜,却又被迫班师,“十年之功,废于一旦”,又愤而辞职。高宗虽对岳飞的屡次辞呈照例不准,但对岳飞刚直不阿行为的嫉恨在不断加深。
绍兴十一年(1141)正月,金兵又以十万人马直侵淮西。朝廷派张浚、杨存中、刘镝率军迎敌,并命岳飞领兵东援。等岳飞率军赶到,金兵已渡淮北撤。岳飞此次增援慢了半拍,其理由一是本人“寒嗽”(感冒),一是军队“乏粮”,是否夹杂有对高宗阻挠北伐的不满,不得而知。但这次援淮的无功很快成为岳飞受迫害的口实。据秦桧党羽所撰笔记《王次翁叙记》透露,约在绍兴十一年的二、三月间,“上始有诛飞意”,并将此旨意秘密传下。秦桧就是在此旨意之下,开始组织部署对岳飞进行迫害的冤狱。
其实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当时秦桧的权势达到什么程度?是否已经能够“挟虏势以要君”,玩高宗于股掌之上?有学者指出,秦桧虽极受高宗宠信,但也只是宠信而已,决不能任意摆布高宗,不能用矫诏的手段铲除异己。如绍兴九年(1139),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疏反对与金和议,并要求“斩秦桧之头挂诸街衢”,以谢天下。该声讨雄文很快广为流传,高宗下令将胡铨“送昭州编管”。秦桧虽对胡铨恨之入骨,“必欲杀之而后已”,然而在以后的许多年中,却始终对这位职位低微的编修官无法动用屠刀。对胡铨这样的小官尚且如此,对有赫赫战功而曾任枢密副使的岳飞就更不能擅自处置了。值得注意的是,宋代审理大案和诏狱,在表面上依然有一套较为严格的司法程序,尤其是大理寺治狱,其审讯、详断、判刑、评议、定判、复核等都有详细规定,秦桧诸奸臣虽然能于其中起一定作用,但最终裁决权在皇帝手上,秦桧的权势再大,也是无法公开“矫诏”杀害大臣的。秦桧死后,高宗曾为一些人平反,不少大臣上疏要求为岳飞恢复名誉,但高宗始终不予理会,从中亦可见赵构对此案的肯定态度。
也有学者认为,在杀岳飞问题上,高宗与秦桧是各怀鬼胎、互相利用的关系。在秦桧看来,岳飞是他向金投降的最大障碍,不杀岳飞,难成和议;而在高宗看来,更重要的是所谓“示逗留之罚与跋扈之诛”,是杀鸡儆猴,以便他更自如地驾驭诸将,控制朝政与军权。所以,高宗与秦桧玩弄的是“交相用而曲相成”之把戏,所以,岳飞非死不可。
目前或可说,史学界许多人已倾向于元凶是宋高宗的观点。然而令人费解的是:赵构为什么要杀害自己倚为军事支柱的大将岳飞?其原因还是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岳飞在“迎还二圣”问题上,触犯了高宗的心病。有人以为,防范武将兵权过大,一直是赵宋王朝恪守的家法,功高权重的岳飞,就被看成是对皇权的潜在威胁。有人认为岳飞个性耿直倔强,往往锋芒毕露,不搞韬晦之计,不知明哲保身而我行我素,便使高宗觉得岳飞自恃掌有兵权,难以驾驭,以致在收缴兵权之后,仍不想放过岳飞,要杀一儆百。也有人以为是岳飞在立储问题上,越职言事,犯了大忌。还有学者认为,据说金兀术在绍兴和议前有“必杀岳飞而后可和”之条件,为了表明求和的诚意,赵构只有除掉岳飞这一障碍。甚至台湾有学者提出,高宗特别思念被金人掳去的生母韦太后,曾向金人表示,只要放回太后,什么条件均可答应。金人利用了高宗这一心理,以释母必杀岳飞为交换条件,迫使他下此毒手。或者说,其各类矛盾的综合,遂使高宗做出这一决定。
杀害岳飞的元凶之争,似乎日趋明朗;然而高宗杀害岳飞的原因之争,依然是扑朔迷离。这也可算是中国传统专制政治统治的一大特色吧。
谁曾料想,北宋灭亡前夕秦桧是百官中主张不割地的三十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 年)十月,秦桧偕妻子王氏从金营逃回南宋。这件事对后来的宋金和战及南宋政局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秦桧,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其妻王氏是神宗朝宰相王珪的孙女,她的亲姑父又是徽宗朝的宰相郑居中。这样的出身门第,养成了王氏凶悍的性情,使秦桧终生惧内。但攀着妻子的裙带,秦桧入仕后得以步步高升。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逃回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
秦桧初登政坛时,还不是一副丑恶的嘴脸。靖康元年(1126年),宋钦宗召集百官商议是否割让河朔三镇,多数官员主张割让,主张不割者只有三十六人,其中之一就是时任太学正的秦桧。
金兵攻破开封后,准备废黜赵宋,另立张邦昌。士大夫群起反对,监察御史马伸起草了一份抗议文书,号召同僚签名,时任御史中丞的秦桧也签了名。随后他又另写了一份措辞委婉的状子,请求金人保存赵氏。这些举动,都成了秦桧后来的政治资本。
秦桧剧照像
然而,当他们夫妇沦为金兵的俘虏,受到更严峻的考验时,软骨头的原形就暴露无遗,很快就变节投降了。在金朝,秦桧不但未受苦楚,反而得到元帅左监军完颜挞懒的欣赏和任用。
当他从金营南归时,已经有人怀疑他是挞懒派回来的奸细。后来他又成为南宋方面最大的投降派,是典型的“挟虏以自重”的汉奸。从他当权期间的所作所为看,他与金朝统治者是有相当默契的,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对于这么一位来路可疑的旧臣,宋高宗却一见如故。当时宋高宗被金兵追打得屁滚尿流,三番五次地遣使乞和。秦桧对此了如指掌,所以他一见宋高宗就提出了“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的主张。意思是南北两方各守其土,互不相犯,等于正式承认金朝和伪齐对华北、中原和关陇等地的占领,以放弃故土、停战议和来换取金朝对南宋偏安的认可。
而这正是宋高宗梦寐以求的。所以,在秦桧归来伊始,宋高宗就任命他为礼部尚书。绍兴元年(1131 年)二月又拜他为参知政事,同年八月又拜为右相。秦桧就这样轻易地在南宋站稳了脚跟。
宋高宗重用秦桧,无非是期望他能在与金议和上有所作为。但在当时金朝统治者还没有放弃灭亡南宋的大背景下,秦桧虽多次向金示好,却收效甚微,金人不仅连一点回音都没有,而且继续发动对川陕地区的大规模进攻,支持伪齐南侵,这不能不使宋高宗大失所望。
在有心乞和而不可得的情况下,怵于抗战派士大夫和全国军民的舆论形势,宋高宗也不敢全然放弃抗金的旗帜。加之秦桧第一次出任宰相就与担任左相的吕颐浩陷于激烈的政争之中,其阴险倾侧的用心,拉帮结派的伎俩,也引起了人们的警惕。
绍兴二年(1132 年)八月,秦桧罢相。宋高宗甚至宣谕朝廷,立榜朝堂,表示对秦桧“终不复用”。秦桧被黜,只得忍受暂时的挫折,静观政治风云的变幻,伺机谋划东山再起。
绍兴五年(1135 年),金熙宗继位。两年后粘罕死,主张和议的挞懒得势。绍兴八年(1138 年),宋高宗诏令定都临安,向金人显示要偏安东南,放弃恢复旧疆。同时又用秦桧为右相,专一主持投降议和活动。
《宋史· 秦桧传》说:“始,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自桧始。”这是符合事实的。同年底,宋、金双方第一次达成和议(即“天眷议和”)。“天眷议和”后,宋高宗宣布大赦天下,尽撤淮南守备,以为从此可以安享太平。
刘锜(1098―1162),字信叔,秦州成纪(今甘肃静宁)人。泸川军节度使刘仲武第九子,南宋抗金名将。刘锜骁勇善战,在伐夏抗金的过程中屡立功勋,于顺昌之战中大破金兀术军,官至太尉、威武军节度使。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刘锜去世,赠开府仪同三司,赐谥武穆(一说谥武忠)。宋孝宗时追封为吴王,加太子太保。
这时,金朝内部的权力斗争又出现了新的格局。粘罕死后,完颜宗磐与完颜宗隽、挞懒等结成一伙,操纵军政大权,飞扬跋扈,与金熙宗等形成尖锐矛盾。金熙宗便在完颜兀术的支持下,转而联合原属粘罕一党的完颜宗尹等,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完颜宗磐、完颜宗隽和挞懒等人。
完颜兀术反对把归还河南、陕西作为与宋议和的条件,为了夺回河南、陕西,强迫南宋接受更加苛刻的议和条件,绍兴十年(1140 年)五月,金朝悍然撕毁墨迹未干的和议,兵分四路,大举攻宋。
金人毁约南侵的警报,给了宋高宗、秦桧当头一棒,再次以铁的事实证明一味屈膝求和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和平。幸赖广大军民为挽救大宋的危亡而浴血奋战,完颜兀术所率金军主力在顺昌(今安徽阜阳)被宋将刘锜所率八字军击败,退回东京。
郾城大捷图
岳飞乘势反击,屡败金军,取得郾城(今属河南)、颍昌(今河南许昌)大捷,收复了京西广大地区,并命部将梁兴等人潜渡黄河,深入金军后方,联络两河义军,形成东西并进、南北夹击东京金军的有利态势。
正当岳飞准备举兵收复中原,“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之时,宋廷为了向金朝乞和,竟强令岳飞退兵,所复失地又沦入金军之手,一代抗金名将岳飞也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处死。
绍兴十一年(1141 年)十一月,完颜兀术表示同意议和,并对和议条款做了具体规定。宋高宗全盘接受,议和正式达成。主要内容有:(1)南宋“世世子孙,谨守臣节”;(2)确定宋、金边界为东起淮河中流、西至大散关;(3)南宋每年向金进贡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这就是南宋历史上极为屈辱的“绍兴和议”。
谁是害死岳飞的真凶?这本来不成为一个问题,但由于古人为尊者讳的传统和今人构思过度的缘故,此事一直难成定论。其实,杀岳飞者,秦桧和宋高宗是也。
朱熹说:“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秦桧因力主和议获得宋高宗的信任,也极力要通过促成和议来巩固权位,主战的岳飞自然是他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对象。
宋高宗在靖康之难时曾在金营充当人质,早早就落下了“恐金”的病根。当金人一心要殄灭他的小朝廷时,他不得不任用武将,与金对抗。等到形势有所好转,他就急于跟金人和谈,只要承认他儿皇帝的地位,怎样屈辱的条件都可以接受,所谓“恢复中原,迎回二帝”,只不过是他驱使南宋军民为他效力的空洞口号。
同时,高宗虽然怯懦,但并不愚蠢。一旦议和成为可能,他的注意力便立刻转到整顿内部,巩固皇权。祖宗的“圣训”,言犹在耳;武将的跋扈,他也是亲身领教过的(如“苗刘兵变”)。为了削夺武将兵权,铲除一切可能对皇权构成威胁的势力,他不惜杀害岳飞,自毁长城。
宋理宗时,徐集孙有《岳鄂王墓》诗,内中有云:“班师似出高宗意,逢恶徒成秦相奸。”就连金朝人也说:“威略震主者身危,功盖天下者不赏,自古如此,非止于今。飞之威名战功暴于南北,一旦见忌,遂被叁夷之诛,可不畏哉!”
直到秦桧死时,宋高宗还不止一次地告诫文武臣僚说:对金媾和,是出于他本人的决策,不允许任何人趁秦桧之死而对此事再提异议,动摇既定国策。
王夫之曾一语道破宋高宗和秦桧之间互相利用、狼狈为奸的关系:“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为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
秦桧对赵高宗有什么价值?
另一方面,在处理和金国关系不很明显的南宋内部事务中,宋高宗仍然制约秦桧。主战派胡铨反对《绍兴和议》,上了一道有名的乞斩秦桧之头的奏章,立即受到秦桧反击,被贬为“昭州编管”。胡铨因“妾孕临月”要求稍迟数日起程,结果被秦桧派临安府“遣人械送贬所”。赵构下诏说胡铨的上疏是“肆为凶悖”,“导倡凌犯之风”,不许其他人效法。但秦桧在自己的一德格天阁中写上赵鼎、李光、胡铨、胡寅等53人的姓名,“必欲杀之而后已”,却始终不为高宗允许。绍兴25年(1155年)十月秦桧死,十一月高宗在郊外祭天,宣布大赦,赦免过去和秦桧对立的人,其后又肃清秦桧余党,也算一种政治平衡。
另一个线索是高宗生母韦氏,在签订《绍兴和议》之后3个月即被释放。按照当时信息的传递方式,岳飞于绍兴11年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被杀,南宋使节于绍兴12年(1142年)正月带着正式照函从岳飞被杀的临安府去金国囚禁宋钦宗和韦氏的五国城(今黑龙江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五国城村)接人,光是单向行程就要数月。韦氏四月丁卯即启程回宋,八月到达宋都临安。从正月到八月,除了用时在行程脚力上,金国非常配合赵构和秦桧,没有拖延。而1161年《绍兴和议》被金海陵王完颜亮撕毁后,赵构也于次年退位为太上皇,宋孝宗上台后立刻为岳飞平反,高宗竟未表任何意见,既不支持,也不阻挠。岳飞的命运,可以说是因为赵构和秦桧一心要达成的《绍兴和议》的产生而毁灭,又因为《绍兴和议》的毁灭而昭雪。宋史专家虞云国认为宋高宗与秦桧君臣是各怀鬼胎、互相利用的,高宗的重点是削兵权,而秦桧的重点是与金人和议,并引王夫之的评论说:“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为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
情商低真的是岳飞的真正死因吗,还是另有原因?
关于岳飞的死,很多人认为是因为岳飞要“迎二圣”,而等到“徽钦二帝”返回,宋高宗就当不成皇帝了,所以才引来杀身之祸。但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到底是如何一回事?
“迎二圣”是宋高宗自己首先提出来的
《会编》卷101记载了宋高宗在即位诏书中说道:“同徯两宫之复。”由此可见“迎二圣”是宋高宗自己首先提出来的。而岳飞第一次附和宋高宗提出要“奉迎二圣”是在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的《乞宫祠札子》中。
绍兴七年,情况有了大变化。宋徽宗在金国病逝的噩耗传到了南宋。之后金朝不断地扬言要立宋钦宗或者其子当傀儡,来对抗南宋朝廷。对于局势的变化,岳飞和宋高宗都做出了相应的改变。
岳飞在绍兴七年春的《乞出师札子》中提出,“奉邀天眷归国”。在这里面,岳飞没有提宋钦宗,只是统称“天眷”。而他北伐成功,是为了拥护宋高宗可以安稳地当皇帝,而不是拥护宋钦宗搞复辟,这是非常明确的。
宋高宗在绍兴八年,提出了迎还宋钦宗为借口的求和活动。经过双方谈判后,金朝同意“许还梓宫、母、兄、亲族”。——《要录》卷124
综上所述,“迎二圣”并不是宋高宗和岳飞发生矛盾的最终结症所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们两个人的矛盾是有一个积累和发展的过程。
岳飞统帅三军大举北伐的美梦被张浚和秦桧搅黄,愤而辞职,私自去为亡母守孝,引起了宋高宗的猜忌
从绍兴元年至七年,金国主战派掌权,宋高宗向金国乞和不成,为了保住南宋江山和自己的性命,不得不破格提拔一些抗战派将帅。
岳飞因战功等因素,是升迁最快的,他由原来一个地位并不高的统制,后来居上,成为与韩世忠、张俊、刘光世、吴玠并列的大帅,而他的才能和声誉又在这几个人之上。
岳飞与宋高宗两人的关系转折点是在绍兴七年春。当时宋高宗已经承诺让岳飞指挥除韩世忠和张俊外的各军,大举北伐,却因为张浚和秦桧的说服,而取消成命。
岳飞眼见北伐无望,因此愤慨辞职,没有经过宋高宗的同意,就擅自去了庐山,为他的母亲受孝。这种脱离古代臣规的举动,引起了宋高宗很深的猜忌。
岳飞以武将的身份提出建储议,让宋高宗认为是别有用心,两人的隔阂加深
岳飞在听说金朝打算立宋钦宗儿子当傀儡时,就给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宋高宗上建储议。宋高宗立即驳回,说武将不应干预朝政。同样是提议建储,文臣算是忠心,而武将则成了别有用心。
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向来就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众所周知,宋朝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行重文轻武,以文制武,使武将受制于文官。
岳飞由于抗金心切,要求增兵,提议建储等等,恰好都触犯了宋高宗心里的忌讳。以至于后来岳飞结交文人墨客,也会使得宋高宗疑神疑鬼。
宋高宗在议和时,解除大将们的兵权,成为了当务之急
王夫之《宋论》卷10说:“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
降金和解除大将们的兵权,成了宋高宗的秦桧的当务之急。而岳飞在这两个问题上,都是首当其冲的人物。如若单单是这两个问题,岳飞也许是可以得到与韩世忠一样的下场。
但是金朝在与南宋议和的条件中,是有杀害岳飞作为议和条件之一的。因此对于岳飞的遇害,也是应该有非常大的作用。
结语,对于抗金英雄岳飞的死,并不是他提出“迎二圣”才导致的。他被杀害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私自为母守孝、提出建储议、要求增兵等,让宋高宗心生猜忌,最后在秦桧等人的迫害诬陷之下才遇害的。宋高宗甘心情愿向杀父之仇称臣纳贡,又忍心对一位贤能将下毒手,这在天水一朝更是绝无仅有的。南宋中兴四将中,秦桧和宋高宗为何只处死了岳飞呢?
北宋灭亡时,宋高宗赵构如丧家之犬般南下。他当时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手中没有一支队伍听命与自己。在万般无奈之下,宋高宗赵构下旨让各方官员自己招募兵马,抗击金兵。这样以来,慢慢就形成了武将不但拥有兵权,更拥有财权、人事权等现象。 被宋太祖严厉打压,一百多年来形同虚设的节度使再次成为中晚唐时期大权在握的藩镇势力。
大家都知道,两宋之交有四大名将,都知道有岳家军,韩家军。 那为何岳飞的部队被称为“岳家军”,韩世忠的部队被称为“韩家军”呢?因为战乱之时,这些部队与其说是宋朝的王师,不如说是岳飞、韩世忠的私人武装,拿着国家粮饷的私人武装。
因此,宋高宗在坐稳了江山之后,必然要削除藩镇势力。
面对韩世忠、岳飞等大将,宋高宗也想效仿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可是,宋太祖本人就是天纵奇才的一代名将,宋初那些悍将全部都是他百战之余带出来的部下。
因此,宋太祖一杯酒端起,大伙儿乖乖交出兵权。
宋高宗则不同。在称帝之后十多年,江南还难以安定。虽有皇帝的名义,却连自身安危都难以保全。尤其是最为倚重的禁军统领发动兵变(即苗刘之变),让宋高宗对武将彻底失去信心。中兴四大名将中张俊的资格最老,也最乖觉,他主动交出兵权,宋高宗也任命他为枢密使。韩世忠与刘光世心有不满,但最终也还是交出了兵权。唯独岳飞,不但不肯交出兵权,还想将几位将军麾下的队伍一起合并。岳飞的本意应该是出自公心,击中全部力量给金军致命一击。但是,就如当年白起率领秦国全部精锐,秦王忧心忡忡一样。宋高宗对岳飞一样难以放心。
其实宋高宗和秦桧刚开始最想杀的是韩世忠,因为在当时无论是资历还是军功和威望,中兴4将中都以韩世忠为首的。
其实是两难的,因为大家都知道韩世忠对赵构有救驾之恩,秦桧要杀皇帝的救命恩人,这个于情于理都不可以,还让皇帝背上忘恩负义的骂名。
但秦桧还是动手了,他先是让张俊、岳飞两人奉朝廷指令,去楚州视察韩世忠原来统帅的军队。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搜索韩世忠罪状(实际上还有离间岳飞与韩世忠关系的目的),因此张俊就私下对岳飞说:“上留世忠,而使吾曹分其军,朝廷意可知也。”结果遭到了岳飞的驳斥:“不然!国家所赖以图恢复者,唯自家三四辈,万一主上复令韩太保典军,吾侪将何颜以见之?”
岳飞的这些话,当然会被张俊向秦桧告发。
随后,秦桧拷问韩世忠下属,意图搜罗罪状。岳飞得知后,火速派人给韩世忠通风报信,韩世忠马上觐见宋高宗,跪在地上表明忠心,祈求饶命,得到了高宗出面保全。
宋高宗愿意保全韩世忠,不仅仅是因为之前的救驾,更有以下几个原因:
1、韩世忠只是个武将,没有政治野心。尤其是他没有像岳飞那样,直接插手宋高宗的皇位继承问题。绍兴七年,岳飞曾上疏高宗,奏请立太祖之后赵瑷为皇子(高宗那方面不行,所以没有后嗣,是南宋一个不可言说的秘密,岳飞却大大咧咧捅了出来,高宗怎能不恨他),高宗认为岳飞干预了立储大计,这便成为日后他与秦桧要杀害岳飞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韩世忠没有犯过这勾当,所以高宗觉得这人还算可信。
2、在宋高宗看来,韩世忠也贪财好色。他在接受战功赏赐之余,大量购买田宅,史料记载他“蒙赐到田土,并私家所置良田,岁收数万石”。还先后娶了好几房妻妾,到处饮酒作乐。而一个贪财好色的人,应该是没有什么大志向的,所以高宗觉得这人没问题。
如此一来,韩世忠没事了,可岳飞却危险了,他遭到了秦桧、高宗、张俊的同时嫉恨,成为了三人的加害目标。
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为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
征战多年,将领们拥兵自重,朝廷危机感日甚一日,其时的宋朝初建,君臣北来,人心甫定,早已没了北宋年间士大夫上书言事的慷慨之情,多有劫后心有余悸之感。安定的生活谁给的?高宗皇帝陛下。因此在政治倾向上,多有主和派的民意基础。
而且,宋高宗、秦桧认为,通过斩杀岳飞,可以震慑和警示各地诸将,不敢再对朝廷产生任何轻慢之心。
杀岳之后,赵构、秦桧的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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