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越级信访及处理方式越级上访是走访中的行为之一,是指信访人在走访中,越过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到更高机关走访的行为...
什么叫越级信访及处理方式
几年前回老家,车站挂着标语进京上访犯法。我估计这个可能就是越级上访!意思就是你现在要上访,只能找你们县,然后县到市,市到省,这样一级一级上去吧!估计以后就没有在北京截访的人了。。那时候经常听说北京有县市官员派人截住告御状的,直接一车运回老家!越级上访,通俗的说就是应该找镇政府解决问题,而你跑去省里或者中央反映问题。相对与“逐级上报”。
为什么不能越级上访:
1、上访是宪政制度不成熟的产物;
2、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但是上访已经成为法律实施的障碍;
3、越级上访是中国政治的传统大忌,在古代越级告状之前原告甚至要接受“滚刀板”、“杀威棒”之类的酷刑;
4、越级上访破坏了地方政权的威信,也使地方政权的一些非法举动被中央知道,地方政权的负责人会因此受到中央责罚,所以地方政权极力避免自己的治下出现越级上访;
5、越级上访会使得中央对地方负责人印象不佳,影响地方负责人及相关官员的仕途,所以地方极力避免越级上访出现;
6、越级上访的对象及其背后的相关官员都会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所以从地方到中央相关人员都会极力阻挠越级上访成功;
7、上访经常会造成群体性事件,沦为反华份子的工具,造成外交被动,所以中央也不愿意出现上访,希望把事情解决在基层;
8、上访与宪政理论不符,在中央提倡依法治国的理论后,越级上访就成为干扰政治改革的弊政,中央不再愿意通过上访的方式解决问题;
9、越级上访经常造成上下级之间的矛盾,消耗行政资源,所以中央与地方都不愿意出现越级上访;
10、中央提倡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以巩固基层干群关系,缓解干群矛盾,所以不希望出现越级上访。
综上所述,越级上访很难解决实际问题,已经不再适用,所以越级上访通常都会失败。一个人生活在某地,必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产生,有些问题是个人无法单方面解决的,需要联合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解决,但当问题无法满意解决时,有些人或许就会产生越级上访的想法,但从国家在最新信访条例中规定将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那么究竟越级上访是什么意思呢,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进行解答。
越级上访有关规定文件条例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该文件规定:
“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这段话的关键在最后一句: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与此相对应的,在《公务员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叫做:逐级上报制度。
还有,2021年4月23日,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下称《办法》)。据介绍,这是国家信访局针对类似问题首次出台系统化的专门文件。
《办法》共17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明确分级受理来访事项,即由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受理办理来访事项;要求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依法按程序规范受理办理来访事项,向群众出具相关文书等;强调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对不按要求登记录入、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来访事项、不执行来访事项处理意见等,要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视情通报和启动责任追究;明确相关配套要求,包括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制定配套措施、明确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等。
其中大家需要明确了解的是: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从上面可以看出,越级上访在我们国家是一条不通也不正确的处理方式,建议大家不要采用。还有就是即使越级上访了,上级机关也只是情况通报到下级机关,所以最终的处理人还是所属的机关单位。当然,机关单位不受理越级上访是非常简单的,难的是地方政府机关可以为群众公正公平的处理好问题,形成地方权利机关的相互制衡,取得公民的信任,这样自然也不会有人去越级上访了。越级上访拘留政策
越级上访不会拘留,只有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拘留。 信访人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并且不能越级上访。在上访过程中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违法行为,才能进行拘留。
《信访条例》第十六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信访条例》第二十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治安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出的针对越级上访要拘留多少天问题的相关解答,从文中我们知道,越级上访是不会被拘留的,只有当越级上访是发生了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妨碍了公务等情况下,才可能会被拘留,如果在上访中出现了违法行为,比如威胁公务人员等行为,是会被拘留的
举报不能越级举报吗?
越级举报是一种特殊情况下使用的举报方法,一般情况下则不提倡越级举报。
越级举报所适用的特殊情况:
一、案情非常重大,必须由上一级检察院查处才更为有利的;
二、被举报对象是该基层检察院从事举报工作或者主管举报工作的干部或工作人员;
三、被举报对象与该基层检察院举报部门有特殊的关系,按正常渠道举报有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
扩展资料:
12个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建成,市民实现“越级”上访
有上访诉求的老百姓,以后可以少跑腿甚至不跑腿了。6月28日,记者从德州市网上信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德州已建成包含1个市级和11个县级平台在内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体系,可实现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今后,市民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反映相关诉求,即便越级反映,上级机关也会予以受理。
德州市信访局副局长张炳良介绍,群众可以根据自己反映问题的性质和管辖的层级,登录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反映有关信访事项。
比如说,群众要反映涉及德州某个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的问题,就可以登录该县市区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反映;如果反映的是涉及德州市某个部门、单位的问题,就可以登录德州市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反映。登录后,要先注册个人相关信息。
然后,依照页面提示,选择并点击“反映问题”,填写反映的有关事项。之后,还可以通过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查询办理的有关情况。
那么,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的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事项有哪些呢?据了解,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提出信访事项,包括: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按照相关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以及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在市、县两级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受理的范围。
“对于群众网上信访反映的诉求,只要符合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即便是在网上越级反映,上级机关也会予以受理。”张炳良说,与传统的信访形式相比,网上信访具有不受时间、空间、人数的限制,具有快捷、高效、管用等诸多优点。
此外,对收到的网上信访事项,明确规定,德州市信访局要在3日内(县市区信访局要在4日内)转交给有权处理机关办理,有权处理机关要在收到网上信访事项15日内向信访人出具实体性受理(或不予受理、不再受理)告知书,实现变“走访”为“网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越级举报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12个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建成,市民实现“越级”上访
可以越级举报,但限于重大或者特殊案件可越级举报。
越级举报所适用的特殊情况:
1、案情非常重大而且必须由上一级的检察院查处之后才更为有利的。
2、被举报对象是该基层检察院里从事举报工作或主管举报工作的一些干部或工作人员。
3、被举报对象与该基层检察院举报部门有极其特殊关系,按正常渠道举报有可能会影响案件查处的方可越级举报。
扩展资料:
越级上访支持受理: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2、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3、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4、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
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5、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
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
6、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
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7、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
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8、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
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
9、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
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越级举报
可以越级举报,但限于重大或者特殊案件可越级举报。
越级举报所适用的特殊情况:
1、案情非常重大而且必须由上一级的检察院查处之后才更为有利的。
2、被举报对象是该基层检察院里从事举报工作或主管举报工作的一些干部或工作人员。
3、被举报对象与该基层检察院举报部门有极其特殊关系,按正常渠道举报有可能会影响案件查处的方可越级举报。
扩展资料:
越级上访不予受理情况有:
1、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
2、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走访。
4、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
5、已经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的。
反映中央和国家机关或省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部门跨行业且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未按《信访条例》规定受理办理的来访事项,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仍要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越级举报
但是,这两个办法同时规定,如果已经向一地的纪委检察机关举报的,不可以再越级举报。
同时,在现实中,中纪委是否能够随时接待群众当面举报也是问题,因为全国这样做的人有很多,估计不可能直接就去,直接就接待,中间恐怕有一点等待期。
信访机构已受理,上访人构成越级上访吗?
用写信的形式能不能越级上访?
但写信是没有人会回复你的,
按照上访的相关规定,只能是逐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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